民法
」 法院 離婚 遺產 婚姻 提告廣州「偽富二代」開BMW衝撞人群釀6死遭判死刑 行刑前哭求「爸媽救我」
2023年1月,中國廣東省廣州市發生一起惡性駕車衝撞人群導致多人死亡事件,肇事駕駛是一名23歲男子,他雖然家境平凡,但因備受父母寵愛、予取予求,因此十分驕縱。他曾在網路上捏造「富二代」人設,一度獲得不少人追捧,但最後被人踢爆,重新打落雲端。無法接受劇烈落差的他,竟選擇開著父親的BMW衝撞人群,造成6死20多人輕重傷,事後遭判死刑。陸媒近日揭露,他在今年4月執行死刑前,仍要求能見父母一面,嘴裡吶喊:「爸媽快救救我,我不想死,我知道錯了。」綜合陸媒報導,這名肇事男子名叫溫慶運,出生在廣州市一個工薪階級的小康家庭。因為溫慶運是家中的小兒子,父母對他十分寵愛、予取予求,溺愛式的教育養成了他驕縱的性格,也習慣了伸手向父母要錢,不勞而獲的日子。高中畢業後,溫慶運既沒有選擇升學,也沒有選擇工作,拿著父母的血汗錢與狐朋狗友吃喝玩樂。因緣際會下,他遇見了一名真正的「富二代」,被對方揮金如土、出入高檔場所、身邊美女如雲的生活方式深深吸引,於是開始努力打扮自己,還將父親的BMW據為己有,然後在社群平台不斷發布各種豪車、奢侈品相關的內容,在網路上為自己編造出虛假的富二代形象。起初,溫慶運確實收穫了不少人的追捧,享受著虛假的名氣,但很快就被人踢爆出身平平無奇的真相,將他打回凡塵,曾經圍繞、討好他的狐朋狗友與敗金女也紛紛棄他而去。2023年1月23日,心情原本就鬱悶的他,當天就被父母責罵「亂花錢」,於是開著父親的BMW出門兜風散心,沒想到開到一處熱鬧十字路口時,看著眼前川流不息的人潮,心中竟萌生出報復念頭,於是踩足油門潮人群撞去,最終造成6死20多人受傷的慘劇。而溫慶運肇事之後為了逃逸,還一度從車內扔出許多鈔票,想吸引路人撿錢阻擋警方追捕,但最終仍被繩之以法。2023年1月23日事件發生後,造成6死20多人受傷,29個家庭因此破碎。(圖/翻攝微博)2023年4月,溫慶運案開庭審理,他在法庭上承認了自己的罪行,但稱自己沒有殺人念頭,「只是當時情緒太激動,一時沒忍住」。事後,一審法官判處溫慶運死刑。溫對此不服,提起上訴,廣州高院在2023年6月宣布維持原判決。2024年4月19日,是溫慶運執行死刑的日子,當執法人員來到監獄,準備將他帶往行刑室時,這名曾經不可一次的「偽富二代」溫慶運滿臉蒼白、嘴唇顫抖,他哀求執法人員讓他再見父母一面,「爸媽快救救我,我不想死,我知道錯了。」最後經由注射完成死刑執行。而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表示,在溫慶運執行死刑前,安排他會見了其親屬,充分保障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利。
中國男偷渡來台「我要逃離那邊」 二審結果維持原判
中國籍阮姓男子今年6月駕駛快艇,從淡水河偷渡來台,引發軒然大波。二審維持一審見解和刑度,認定其符合自首規定,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阮男疑似因為言論問題,遭中國公安調查並限制出境,6月8日晚上自福建出港,曾在連江縣東引周邊海域停留,一路都未被攔阻,直到隔天上午9時許駛入淡水渡船頭,撞上交通船,全案才曝光。阮男坦承從中國開船過來,「我來投案」以及「因為我要逃離那邊」,遭海巡署送辦,由內政部移民署收容,依違反未經許可入國罪嫌,偵結起訴。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宣判,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的未經許可入國罪,判有期徒刑8月,仍可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20日)作出判決。二審合議庭根據阮男供述、證人證述及卷內相關事證,認定其犯行構成入出國及移民法的大陸地區人民未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罪,事證明確;不過考量阮男行為符合自首要件,依刑法規定減輕其刑。法官審酌,原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及沒收部分也屬妥適,據此認定阮男上訴無理由,應予駁回,仍維持原判,可上訴。至於刑滿驅逐出境的部分,由於阮男是中國人民,適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處理,其是否依據同條例的第18條規定強制出境,屬行政機關職權。
4度酒駕入監服刑!彰化男出獄第7天再喝醉 騎車自撞害友人重傷亡
彰化一名顏姓男子因四度酒駕遭吊銷駕照且入監服刑,於今年3月底出獄第7天,再度飲酒8小時後騎機車,途中自撞路旁圍籬,造成後座許姓友人傷重不治。彰化地院國民法庭近日也依酒駕致死罪判處顏男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要求執行刑前進行1年戒治。判決書指出,21歲顏姓男子於2021年因酒駕遭起訴,經台中高院判處合併執行5個月有期徒刑,隔年又2次酒駕,合併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今年3月25日刑滿出獄後,3月31日便於田尾鄉龍奉宮飲酒從上午9時喝至下午4時,期間啤酒不斷,喝醉後仍執意騎機車,最終載著許姓友人返家途中發生事故。根據警方調查,顏男在彰化埤頭鄉中南路附近失控撞上農地圍籬,後座的許男因頭部著地重創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急救後仍不治身亡。警方測得顏男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1.31毫克,遠超法定標準。被害人許男的弟弟憤而對顏提告。彰化地檢署指出,顏男已多次因酒駕遭判刑,其駕照早已吊銷,但他屢教不改。此次肇事距離其出獄不到一週,彰化地檢署認為顏男於10年內再犯酒駕致人於死,行為重大惡性,遂依刑法第185條之3的酒駕致死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或至少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科300萬元以下罰金。彰化地院國民法庭審理此案,認為顏男未具駕駛執照卻騎機車外出,且明知酒後駕車危險仍執意上路,過程中曾摔車1次卻未停止,最終導致許男因頭部重創死亡。法官指出,本案肇事情節離譜,顏男已多次因酒駕遭有罪判決,此次犯行距前案執行完畢僅一週,顯示再犯機率極高。國民法官討論後考量,被告顏男具中度智障,且自首後坦承犯行,但未對被害人家屬進行賠償。被害人許男生前家庭經濟困難,其妻長期失聯,獨留智能障礙女兒一人,如今更需依靠其弟接濟生活。國民法庭最終判處顏男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在執行刑前進行1年戒治。
高金素梅立委23年首次守議場 轟綠輾壓民意:實在看不下去了
國民黨立委們昨(17日)晚起在議場大門帳篷前接力過夜,力拚20日院會處理《選罷法》、《憲訴法》、《財劃法》修正草案能過關。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今早到場表示,自己當立委20幾年,從來沒有守過議場,這是在立法院23年來第一次,「大家也清楚知道,我以前也很少介入政黨之間的攻防,這次實在是看不下去了。」國民黨昨天在立院程序委員會提案,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列為20日院會討論事項前三大案,藍委更已開始夜排議場,力拚當天三讀。高金素梅表示,八年來民進黨是多數,用多數輾壓人民法案,過他們只想過的法案、貪他們想要貪的錢。現在人民給在野黨多數的立委,民進黨現在少數了還是按照他們所想的法案通過,還是要按照他們想要通過的預算通過,不然就霸佔主席台。高金素梅說,所以民主進步黨事實上是在摧毀台灣的民主,根本一點都不民主,所以也就是說,最大的問題不僅僅是在選罷法上面,那天選罷法送出的草案中也有民進黨、民眾黨的版本,各黨團都有版本,所有過程中,民進黨不僅僅是霸凌立法院、立法委員,還霸凌議事人員,更重要的是現在還霸凌全國的民眾,這樣的行為真的不可取。高金素梅表示,自己在立法院當7屆立委了,看到民進黨多數時輾壓所有人民法案,現在少數了也輾壓民意,這個政黨真的是邪惡的政黨;她說身為無黨籍的自己一定要站出來,原因是因為看到了民進黨可惡,也看到在野黨的團結,如果今天在野黨讓步了、不堅持下去,苦的是台灣人民。
DNA一驗「18歲女兒竟是別人的種」!他崩潰 妻喊冤:我們沒發生關係
大陸一名古姓男子因與妻子感情出問題,因此偷偷對2個女兒進行親子鑑定,豈料意外發現養了18年的大女兒居然不是親生的,氣得把妻子告上法院。妻子則喊冤,「我跟他拿結婚證書的時候,我已經告訴他我懷孕了,並且我跟他是沒有發生關係的,他心裡沒數嗎?」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古男表示,2006年2月回老家湖北通城縣和黎姓女子相親,雙方感情發展迅速,不到一個月,女方就跟他說懷孕了,讓他相當驚喜。之後雙方登記結婚,婚後黎女就在娘家待產,僅7個月就產下女兒。古男妹妹直言,當時媽媽曾疑惑,怎麼小孩才7個月就出生了。古男和黎女8年後再生下第2個女兒,不過由於常年在外地打工,雙方聚少離多,感情也逐漸出現問題。古男因此去做了親子鑑定,結果發現養了18年的大女兒居然不是他的小孩,氣得告上法院,並要求賠償23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03萬元)。對此,黎女喊冤,「我覺得他太沒良心了,他冤枉我了,我跟他拿結婚證書的時候,我已經告訴他我懷孕了,並且我跟他是沒有發生關係的,他心裡沒數嗎?」古男則說,「就是不知道她懷了別人的孩子,如果我知道我絕對不要的,誰會幹那種傻事?」經過湖北省通城縣人民法院調解,雙方最後達成小女兒由古男撫養,而黎女女自願補償5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2.3萬元)的調解協議。針對此事,黎女強調,無論對錯,和古男的事情已經告一段落,現在想重新開始生活。古男則表示,還是會承擔起父親的角色。
新婚男險掉嫖娼陷阱!報警後「真相神反轉」...他反手把妻子送進監牢
在中國,心懷鬼胎的女性與婚姻仲介所合謀,找尋急欲結婚的男性「騙婚」詐財事件層出不窮。近日,中國媒體揭露「騙婚」手法騙出了新高度,一名女性在假意與無辜年輕男子結婚、騙取了台幣80多萬元後,竟設局找人帶新婚丈夫去嫖娼,要抓住對方的過錯,以此吞掉禮金。好在這名丈夫機警,才逃過枕邊人精心設計的圈套,反手將妻子與同夥4人全都送進監獄。據陸媒《光明網》報導,近日貴州省龍里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精心設計的騙婚案件。根據報導,貴州熊姓女子與李男是一對情侶,2024年1月,熊女為了進行醫美手術,上網找尋貸款方式,因此結識了周姓、宋姓男子,約定見面進行貸款面談。熊女與周姓、宋姓男子見面後,2人告訴她因為信用問題,無法替熊女辦理貸款,但可以介紹熊女與他人結婚,領取結婚證書後,熊女得到人民幣10萬元(約新台幣44.7萬元)的禮金。等熊女成婚後,周男、宋男與熊女男友李男會故意帶這位「新科丈夫」去喝酒、嫖娼,熊女屆時就可以「對方有過錯為由」提出離婚,由於過錯在對方,所以也不用退還禮金。熊女與李男同意後,當天就由婚戀仲介所田姓工作人員帶熊女去貴陽相親,與鮑姓男子相親成功。短短幾天後的1月8日,熊女與鮑男前往當地政府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鮑男與家屬支付了人民幣136666元(約新台幣61萬元)給熊女作聘金。領證當晚,熊女跟著鮑男及其家人返回鮑男位於江蘇省的老家成婚,鮑男又根據熊女要求,花了人民幣47970元(約新台幣21.5萬元)為她買了多樣金飾。這其中,熊女依照約定將36666元(約新台幣16.4萬元)作為「仲介費」交給婚戀所員工田男,剩餘10萬元則由熊女和男友李男用於償還2人債務及支出。而仲介費的36666元則由早就合謀的田男、周男、宋男3人分配、花用。婚後沒幾天,熊女與鮑男回到貴州,熊女帶著鮑男到飯店後,便找藉口將他留在飯店,自行離開。而男友李男則以熊女「表哥」的身分與鮑男見面吃飯,意圖拉近關係。然而,由於鮑男與熊女辦理結婚登記以來,熊女多次拒絕與他同居、見面,鮑男已經心中起疑,見「妻子」熊女行為異常,鮑男懷疑被騙,於是到公安機關報警,這起合謀「騙婚」的事件也終於曝光。案發後,除了婚仲所工作人員田男以另案辦理外,涉案的熊女、李男、宋男、周男等4名被告人向警方坦承了自己的罪行,並且對受害的鮑男進行了部分賠償。但仍須面對刑事責任。近日,這起案件在貴州省龍里縣人民法院開庭,熊女等4人被控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構成詐騙罪。法院判處4人有期徒刑3年10個月至3年不等,並處罰金3萬至2萬人民幣不等,並責令4人需全額賠償鮑男損失。
高速橋營救受困司機!熱心男遭追撞亡 弟憶事發經過:砰一聲哥哥不見了
大陸「90後」小夥王剛近日駕車經過成巴高速綿陽三台縣境內綠豆河大橋時,發現一輛貨車側翻在路上,他立即下車救人,不料卻被車輛從後方追撞喪命。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顯示,救人者不承擔此次事故責任,但因各方就相關賠償事宜未協商一致,家屬無奈起訴貨車司機、車主及相關保險公司索賠相關損失200萬元。《紅星新聞》報導,事情發生在今年8月9日淩晨3點40分左右,當時從成都開車回南部縣老家的王剛,駕車經過成巴高速綿陽三台縣境內綠豆河大橋時,發現一輛貨車側翻在路上。坐在後排的弟弟王強回憶,想到車內有人被困,哥哥決定停車救人,並在事故前方約200米的應急車道上停車,還讓坐在副駕的同伴打電話報警。王強表示,當時側翻貨車駕駛室門朝上,要想救人,只有爬上去才能打開駕駛室。隨後,王剛爬了上去,王強本來也打算一起爬上去,但被哥哥阻止,他便站在地上用手機給哥哥打手電筒照明,「當時哥哥的手正抓著駕駛室的門把手,門還沒有打開,突然嘭的一聲,後面一輛貨車追尾撞了上來。」王強說,等他反應過來時,發現哥哥王剛不見了,他大聲地喊哥哥,但沒有回應。王強隨後拉開車門救出被困貨車的司機父子二人。之後,借助趕到現場的交警的強手電光,大家才發現王剛躺在大橋下的玉米地。遺憾的是,王剛被救時已無生命跡象。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事發時,25歲的黃某駕駛一輛重型廂式貨車運載百貨沿成巴高速往巴中方向行駛,淩晨3時44分,該車行駛至事發高速橋梁時,先後與側翻於道路的杜某駕駛的輕型倉柵式貨車、中央隔離護欄發生碰撞,致使位於側翻貨車駕駛室側面參與救援的王剛墜於橋下,造成王剛死亡。經查,黃某夜間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過程中,觀察不力、判斷失誤,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最終,交警部門認定後車司機黃某承擔此次事故主要責任,獲救貨車司機杜某承擔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王剛不承擔此次事故責任。王剛妻子透露,她和丈夫養育有兩個孩子,孩子都還小,大的上一年級,小的還在上幼兒園,自己每天負責照管兩個孩子,丈夫在的時候就是整個家庭的頂梁柱,經濟來源都是靠丈夫,如今丈夫走了,自己和身體不好的公婆除了照管孩子,還要處理丈夫生前沒處理完的一些事情。事發後,王剛救人墜亡的事情在南部縣當地引發關注,不少熱心人士自發前往其老家悼念,送別王剛最後一程。不過,此次事故相關方一直未就相關賠償事宜達成一致。「主要是他們(事故方)覺得(王剛)父母沒滿60歲,贍養費這塊沒達成一致。」無奈之外,王剛家人將涉事車主、司機及相關保險公司起訴到法院,請求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200萬元。12月12日,該案在綿陽市三台縣人民法院開庭,法院未當庭宣判。此前,王剛家人就王剛的行為屬見義勇為向三台縣相關部門申請認定。何女說,她也聯繫了三台縣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對方表示具體情況還要再等等。
分居4年!台中男指控老婆外遇「想離婚」 法院1原因拒絕
台中一名男子於2018年和來自大陸的女子步入婚姻殿堂,但這對夫妻卻因感情生變而對簿公堂。男子聲稱,婚後因文化差異及生活習慣不合,兩人感情日漸疏遠,結婚不到兩年便協議分居,至今已近四年,且他還聽聞女子與某男子有不正常交往,認為婚姻已無法挽回,遂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台中地院近日對此案作出判決。判決書指出,男子為台灣地區居民,兩人於2018年結婚,但未育有子女。婚後因文化差異及生活習慣不同,男子認為感情逐漸疏離,於2020年與女子協議分居,至今已近4年。男子聲稱,期間女子未在男子父親過世時表示關心,且聽聞女子與其他男性有不正常交往,遂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終結這段婚姻。但女子反駁,兩人婚前曾同居,彼此相處融洽,婚後亦感情良好。女子表示,自己在婚姻期間照顧男子雙親,分擔家務,與男子的父母關係和睦。然而男子母親去世後,男子趕走女子並隱瞞父親去世的消息,導致女子無法參加公公的葬禮。女子更指出,分居是因男子另有外遇,且在婚姻存續期間仍要求與第三者交往。女子強調自己並不希望離婚,分居的目的只是想挽救婚姻。法院判決指出,《民法》規定,夫妻若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且該事由可歸責於對方時,才可訴請離婚。法院認定,男子未能舉證證明婚姻破裂的主要責任在女子,且分居是雙方協議的結果,難以認定為婚姻難以維繫的重大事由。此外,男子指控女子與他人有不正常交往的說法,未能提出具體證據支持,故法院無法採信。法院最終裁定駁回原告的離婚訴訟,認為兩人婚姻並未達到無法挽回的地步,婚姻破裂的主因亦非女子過失。
彰化男毒駕撞死警 案發4天前才販毒!兩案重判15年1個月
彰化縣38歲男子吳柏翰在去年1月23日、農曆大年初二,吸毒後駕車,高速追撞值勤結束後,騎車正在停等紅燈的彰化警分局快官派出所29歲警員高偉倫,造成高男傷重送醫不治,二審被判有期徒刑8年6月,吳柏翰另被查出,在毒駕撞死員警前4天,犯下販毒案,其判決結果近日出爐,遭判6年5月徒刑。彰化員警高偉倫去年大年初二值勤吳柏翰後騎車停等紅燈時,遭吳柏翰駕車高速從後方追撞,高員被撞飛十多公尺遠,經送醫搶救仍不幸傷重身亡,警方事後查出吳男施用毒品後開車上路並肇事。吳男毒駕撞死警員案成為彰化地院國民法官參審第一件案例,判刑8年6月,二審維持原判。吳柏翰毒駕撞死高男前10天、4天,另犯下2起販毒案,判決書指出,吳柏翰在去年1月13日將半錢安非他命,以4500元販賣給妻子獄中的王姓獄友,他雖辯稱跟上手拿1錢的安非他命是1萬元,賣給王女「不是出於營利的目的」,但因他也提及「給王女的量可能會有一些量差」,法官認為吳柏翰顯然有從中因此賺取價差或量差,彰化地院依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10年6月,可上訴。6天後、1月19日,吳柏翰又在雲林縣斗六市後火車站某出租套房內,以2萬7000元,將3錢安非他命賣給黃女,他在偵查準備程序及審理時供稱,「從裡面拿一點出來吸,是賺量差,大約價值1000元」;吳柏翰另供出藥頭邵男及出資者蔡男,但警方查無實證,彰化地院近日審結,依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6年5月,全案可上訴。◎《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跨年夜成奪命夜!酒後爭執釀血案 男子持刀刺死女友遭判16年6月
台中市后里區去年跨年夜驚傳命案,41歲劉姓男子與交往6年的李姓女友,在租屋處飲酒慶祝,未料酒後爭執爆發,劉男竟持水果刀連刺李女,導致其左胸重傷、血流不止,最終傷重不治,劉男犯案後不僅未報警,還趁警方到場前逃逸,台中地方法院國民法庭於13日審結此案,依《殺人罪》判處劉男有期徒刑16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劉男與李女同居多年,但劉男酒後常情緒失控,對李女多次動手,2024年12月31日跨年夜,2人在租屋處飲酒慶祝時發生激烈爭執,酒後情緒失控的劉男竟持水果刀朝李女連刺,導致李女左胸重創,血流如注,倒地不起。事發後,劉男未協助女友報警或叫救護車,反而試圖隱瞞罪行,直到同住的邱姓男子半夜上廁所時,才發現屋內滿地血跡驚覺異常,立即報警,不料,警方到場時,劉男還謊稱「和女友打鬧失手」試圖搪塞,並拒絕讓警方進屋查看,直到警方接獲醫院通知李女已死亡,再度返回現場,劉男卻早已騎電動車逃逸,最終於后里區落網,坦承犯案,辯稱「害怕被抓才逃跑」。此案進入國民法庭審理,審判長田德煙、陪席法官黃光進及王曼寧,與6位國民法官共同審理。庭審中,劉男當庭認罪,稱「非常後悔刺死女友」,檢察官張凱傑請求法院判處劉男14年6月至16年6月的刑期,最終國民法庭依《殺人罪》重判劉男16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中千萬彩券打5年官司頭髮全白 送水工嘆:沒這彩券日子過更好
中國陝西省西安市1名姚姓男子2019年時,購買彩券中了1001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479萬元)的大獎,卻遭到彩券行老闆的表哥冒領。經過5年的官司纏訟,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最終判定,中獎彩券歸姚男所有,姚男在接受當地媒體訪問時,感嘆「要是沒有這張彩券,我的日子肯定過得比現在好。」姚男的彩券被人冒領。(圖/擷取自九派新聞微博)職業是送水工的姚姓男子,在2019年7月17日下午5點左右,向陝西省西安市鄠邑區1家彩券行的王姓老闆,購買2張體彩大樂透,總共10組號碼,王老闆將2張彩券拍照後,傳給姚姓男子確認。當晚開獎後,其中1組號碼中了1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萬4千元),另1組號碼中了1千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475萬元),姚男當即前往彩券行,準備領取實體彩券,並且兌獎。豈料,王老闆這時卻告知他中獎的彩券是別人的,因失誤才把照片發給姚男,姚男因此與王老闆發生爭執。最後兩人協議,由王老闆支付1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7萬元),姚男也同意不再追究。同年9月5日,中獎彩券被兌獎,姚男委託律師調查後發現,兌獎的人竟是王老闆的表哥。原來是當初開獎後,王老闆將彩券送至高姓表哥處,並謊稱是另一注中獎民眾一同購買的。經過調查,姚男到彩券行之前,有1位民眾前往該店自選號碼追加投注,不過彩券行失誤打成了未追加,後續等姚男下注時,相同的號碼重新出票,出現在姚男的彩券上,讓他中了1001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479萬元)。自2019年9月姚男發現彩券被冒領之後,他委託陝西本隆律師事務所的喻勝修律師,對王老闆及高姓表哥等人起訴。2021年10月28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將彩券判為姚男所有,此後姚男展開追回獎金的訴訟。姚男將王老闆夫婦、高姓表哥,以及陝西省體育彩券管理中心告上法院,請求法院院命令高姓表哥返還獎金。2024年3月15日鄠邑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將獎金判給姚男,高姓表哥不服上訴至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但未提出新證據。2024年7月30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駁回高姓表哥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勝訴後,姚男接受當地媒體訪問時提到,自己做送水工已經快10年,過去經常到王老闆店裡買彩券。在法院為自己維護權益的5年來,他的日子並不好過,更表示「這幾年,一場場官司把我累得血壓和血糖都高了。」近日姚男再度受訪,他向陸媒《海報新聞》表示「要是沒有這張彩券,我的日子肯定過得比現在好。」更說「這幾年弄得特別憔悴,特別狼狽。5年開了7次庭,有時候我在床上睡著,自己就坐起來了。」姚男也感嘆,2019年時他1根白頭髮都沒有,現在已是滿頭白髮。
女子上班時間去廁所意外摔傷 法院判這算工傷公司應賠90萬
中國雲南省文山市發生1起工傷糾紛,1名超市員工上班期間上廁所意外摔傷,本來公司答應這名員工申報工傷,但後續公司發現,因為沒有給這名員工繳納工傷保險,醫療費用等支出合計20幾萬人民幣(約新台幣90萬)須由公司支付,因此決定反悔,並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一審法官認為,公司應支付這名員工的工傷賠款,公司不服再次上訴,二審維持原判。上班時間上廁所屬於工傷範疇嗎?2022年3月20日,在中國雲南省文山市,1名超市員工余某(化名)在上班時間上廁所意外摔傷,當晚就無法行走,只能由丈夫揹著打卡下班,到醫院檢查後,發現她全身多處骨折,共住院38天。余某向當地人力資源及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並在2022年5月6日向公司遞交《工傷認定申請表》,7月17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書》結果出爐後,余某被認定為九級傷殘,於是她便申請勞動仲裁。起初公司同意余某申請工傷賠款,不過事後公司發現,因為沒有給余某繳納工傷保險,所以她的住院費、停工留薪期間的薪水、住院伙食補助費、一次性傷殘、傷殘就業、工傷醫療補助金等合計201504.24元人民幣(約新台幣90萬)的賠償,必須由公司自行支付,因此公司決定反悔。公司向雲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一審法官認為,余某的傷勢經過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及社會保障局提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以及生效的《行政判決書》確認,故公司依法應賠償余某,公司不服提出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手遊儲值85萬元!父喊「6歲兒幹的」要退費 業者揪出2詭異點
大陸一名父親稱6歲兒子在大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於手遊中儲值19萬人民幣(約新台幣85萬元)。不過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認為,在案證據不足以證明涉案儲值行為是男童本人作出,駁回了訴訟請求,日前該判決已生效。根據陸媒《南方都市報》報導,男童父親主張,因為兒子喜歡看卡通和玩遊戲,2023年7月,自己就把一個不常用的手機給兒子用,結果在家中大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兒子竟在遊戲中儲值了19萬人民幣(約新台幣85萬元),直到10月他們才發現。男童父親表示,兒子是偷拿他的身份資訊綁定了實名認證,多次找遊戲平台申請退款,都被拒絕,理由為該帳號系成年人實名認證,儲值需密碼支付。對此,網路公司指出,後台查得案涉遊戲帳號存在大量涉「喝酒」、「做生意」、「上班」等成年男性特徵言論,大量言論在上學日白天發布,儲值時間在深夜及凌晨,不符合小孩的行為特徵,即便有小孩參與消費的可能,該公司已嚴格依照國家要求採取防沉迷措施,男童用的手機自備「兒童模式」的未成年人保護軟體,家長可設定小孩可使用的APP範圍、時長等,即使有小孩參與可能,家長未妥善管理其身分資訊、手機設備、支付密碼,有重大監護失職,應對小孩的消費後果負完全責任,遊戲虛擬服務一經體驗無法退還,不具退費基礎。法院認為,在案證據不足以證明涉案儲值行為是男童本人作出,對儲值19萬人民幣(約新台幣85萬元)為男童實施的說法不予採信,駁回全部訴訟請求,日前該判決已生效。
夫妻多年前收養新生女嬰 她成年後「這些行為」讓2老心死:38年的女兒不要了
多年前,阿國(化名)夫妻在女嬰歡歡(化名)出生不久後,將她收為養女,對其視如己出、全心養育。不料歡歡國中畢業後隨即離家,後來自組家庭。不僅未曾奉養阿國夫婦,也不曾與他們聯絡。更讓2老心酸的是,後來歡歡在外積欠多筆債務,債主卻多次找上阿國夫妻,或以電話或上門催討。阿國夫妻都已年邁,不滿與歡歡之間徒有收養形式,卻無實質親情,於是向法院訴請終止這段持續了38年的收養關係。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本案在法院審理時,歡歡經法院合法通知卻未到庭,也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法官認定,依民法第1081條第1項規定,養父母、養子女之一方,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得依他方、主管機關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宣告終止其收養關係:一、對於他方為虐待或重大侮辱。二、遺棄他方。三、因故意犯罪,受2年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之裁判確定,而未受緩刑宣告。四、有其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收養關係。法官考量,阿國夫妻與歡歡雖然因收養而有親子關係的形式,但歡歡長期離家未歸,也未關懷、探視養父母,彼此親子關係疏離,雙方徒有收養形式,而無實質父母子女親情之維繫,顯與收養係為成立擬制親子關係之宗旨相違背。法官審酌,既然雙方收養之目的無從達成,並且情節也屬重大,以雙方狀況而言,衡諸常情,一般人實在難以長期忍受,會因而喪失繼續維持收養關係的意願。最終法官認定,雙方養親子間的感情與信賴已生破綻且無回復希望,足認確有難以維持收養關係的重大事由存在。日前依法宣判,阿國夫妻聲請宣告對歡歡終止收養關係,即屬有據,應予准許。
老爸逼分手!半年後「前女友變繼母」 官二代崩潰了
中國銀行前黨委書記、前董事長劉連舸日前因貪汙受賄、違法放貸等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他的過往情史被起底,第4任妻子居然是其中一個兒子的前女友,一度登上微博熱搜。綜合陸媒報導,公開資料顯示,劉連舸的私生活很混亂,總共經歷了4次婚姻,而眾多的罪行中有一條「道德敗壞,家風不正」;在功成名就時,劉連舸毅然決然拋棄糟糠之妻,轉而迎娶美艷小三,之後幾十年時間更是不斷更換伴侶,枕邊人越換越年輕,越換越漂亮,第4任妻子居然是其中一個兒子的前女友。據了解,當時兒子把女友帶回家,劉連舸表示不同意,理由是門不當戶不對,後來這段感情無疾而終。豈料,兒子半年後發現自己的前女友,居然變成老爸的第4任妻子,因此罹患憂鬱症。2023年2月17日,劉連舸突然被免去中國銀行黨委書記職務,又在一個月後主動辭去董事長職務。在劉連舸被宣布落馬之後不久,中國銀行官網掛出《中國銀行黨委堅決擁護中央對劉連舸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決定》。會議表示,中國銀行黨委堅決擁護中央決定,將全力配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劉連舸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同時深刻汲取劉連舸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教訓,深入反思、引以為戒,舉一反三、抓好整改。上月26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以收賄罪判處劉連舸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他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KTV口角殺人案 國民法官審理判無期徒刑
30歲陳姓男子2023年在桃園中壢1間KTV內消費,以為被不認識的謝姓、余姓男子嗆聲,持刀刺死余男。桃園地方法院國民法官認為,陳男僅因不確定的挑釁就殺人天理難容,依傷害、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桃園地檢署調查,陳姓男子去年11月19日在中壢某KTV消費,以為謝男等人向他挑釁「衝三小」,陳男出拳打謝男遭反擊,他拿出身上彈簧刀,朝謝男頭頸刺3下,謝男躲過要害。余姓男子上前將陳男推倒在地,卻遭陳男拿刀刺中下腹、胸部,心臟遭刺穿,左側胸腔內大量出血,當場死亡。陳男坦承持刀刺謝、余等客觀事實,但否認有殺人犯意。國民法官認為,陳男的彈簧刀完全刺進余男腹腔、心臟,且刀鋒尖銳,還有部分鋸齒,可使人體臟器嚴重受傷,具有高度死亡可能。另法官觀察監視器畫面,陳男攻擊余男後丟棄彈簧刀,並撿拾散落包包、拖鞋,從容搭車離開,並無酒醉的樣子,因此沒有酒醉致辨識能力降低或因酒醉失去控制力的情形。判決書指出,陳男在販毒案件假釋期間,僅因不確定的挑釁言語,恣意持刀傷害謝男,更僅因余男護友心切,即予刺殺,完全視他人生命為無物,天理難容。考量否認殺人犯行、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家屬也無法原諒陳男,認為陳男有永久隔離社會必要,傷害謝男部分處有期徒刑10月,殺害余男部分處無期徒刑,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禁止酒駕,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曾抄襲瓊瑤《梅花烙》!陸製作人再遭炎上 他「冷回2句」引爆全網怒火
傳奇作家瓊瑤今(11日)花葬,家屬將骨灰撒在陽明山臻善園,讓其長眠於大地,現場約有上百名粉絲到場,有秩序地排隊致哀。與此同時,過去曾遭瓊瑤指控抄襲的大陸製作人于正再度被炎上,大批網友留言追問「向瓊瑤阿姨道歉了嗎?」他僅淡淡回應「四年前道過了,只是微博僅半年可見」,再度引發撻伐。2014年4月15日,瓊瑤在《花非花霧非霧》官方微博,發表給大陸廣電總局的公開信,舉報于正《宮鎖連城》多處劇情抄襲《梅花烙》,並列舉了幾個于正的抄襲案例作為證據,懇請廣電總局領導即時停止播出于正新劇《宮3》,並呼籲觀眾不要看于正的劇,更稱自己因為此事心如刀絞,已經病倒。2014年4月28日,瓊瑤正式起訴于正侵權,同時對播出單位湖南衛視一同追究責任。同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認定《宮鎖連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編權,要求于正向瓊瑤公開賠禮道歉,5名被告則共計賠償人民幣500萬元。2018年4月26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于正侵害著作權糾紛一案,因為被告遲遲不道歉,三中院依據判決在《法治日報》刊登案件內容作為公告;5月23日,從北京市三中院獲悉,該公告費用33.6萬元全數由于正承擔,他已將錢交付,意味侵害著作權糾紛一案已全部執行完畢。2020年12月31日,于正發文就《宮鎖連城》侵犯《梅花烙》版權一事向瓊瑤道歉。今年12月5日,隨著瓊瑤逝世,于正抄襲一事衝上熱搜,有網友發現于正已把道歉函刪除。對此,于正僅簡短回應「四年前道過了,只是微博僅半年可見。」不過,網友並不買帳,怒轟「微博可以置頂任何一條博文,不受半年限制。」
樂天好多事2/昔因私接商演「違反工作規則」解僱 前領隊浦韋青提告贏了
中職樂天桃猿啦啦隊樂天女孩Rakuten Girls,目前是中職6支球團中人數最多的啦啦隊,總人數高達34人,人數直逼樂天一軍球員。不過就有粉絲發現,今年開始樂天女孩的曝光量不如其他5隊,即便在9月以紅白兩隊推出單曲,依舊挽回不了聲勢,還有廠商跟業界人士私下透露,向球團洽詢工作,不但訊息回覆慢,報價還高於行情,導致相關單位不太想找樂天女孩上節目或是代言。有著「地表最正啦啦隊」封號的Yuri,先前在直播中透露自己想離開樂天女孩。(圖/林士傑攝)今年7月樂天傳出拖欠女孩薪資,當時一度傳出母公司「日本樂天」營運有狀況,導致樂天球團人事大變動,雖然球團即刻回應表示,「因為合約進度的問題,所以女孩的款項有點延遲,預計會在月底前付清女孩款項」,但其中像是有著「地表最正啦啦隊」封號的陳怡叡(Yuri),6月突在直播中說自己「找不到任何繼續留下來的理由」,曝被欠薪、整個月沒被排應援工作,甚至長達半年沒有其他商業活動,讓她相當灰心;而待了7年的巫苡萱也曾說不一定會續約「如果有其他隊來談也可以」。樂天女孩今年將女孩分成紅隊(學姊隊)、白隊(學妹隊),紅隊隊長、副隊長由筠熹、若潼擔任,並推出單曲〈Big Dream〉。(圖/翻攝自Rakuten Girls粉專)此外,去年底樂天球團因前領隊浦韋青以及前樂天女孩經紀人陳元凱(Stanley)幫啦啦隊私接商演的事件,遭到廉政署以「背信罪」調查處置,當時以被告身分帶回浦男及球隊啦啦隊前經紀人陳元凱訊問,另傳喚4名樂天女孩作證。白隊(學妹隊)隊長、副隊長則是菲菲、雅涵,白隊也同時推出單曲〈I’m the one〉。(圖/翻攝自Rakuten Girls粉專)回顧整起事件,起因於樂天桃猿隊認為領隊浦韋青、經紀人陳元凱等人涉嫌替樂天女孩私接商演活動牟利,為此向廉政署報案。桃園地檢署1月30日指揮廉政署搜索、約談9名嫌疑人及6名證人到案說明,檢方並於2月初將浦韋青與前經紀人陳元凱起訴。事後,樂天球團以浦韋青「違反工作規則」為由予以解僱,浦韋青自認並未與陳元凱勾結私接案件,更無欺瞞公司之違法行為,不服公司處理方式,遂向法院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涉背信遭解雇的樂天前領隊浦韋青(左)提告贏了。(圖/報系資料照)法官認為,浦韋青依兩造勞動契約之法律關係,請求確認兩造間僱傭契約存在,並依勞動契約約定、民法僱傭關係等規定,請求樂天球團應按月給付18萬3000元,以及按照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應予准許,全案仍可上訴。浦韋青上月開始擔任台灣國際棒球交流發展協會理事。
放養的孩子1/「無視7成民意反對」父母懲戒權被刪 家長怒斥「未成年犯法,請罰政院!」
行政院11月28日通過《民法》第1085條修正案刪除家長懲戒權,無視去年民調7成家長的反對,引來全國30個家長團體怒批政府侵權,專家告訴CTWANT記者,政府濫用《兒童權利公約》作為修法藉口,除去家長懲戒權又無配套措施,形同「放養」孩子,許多家長Po文痛斥「學校老師不敢教、家裡父母不能教,以後未成年人犯法,請處罰行政院!」現行《民法》第1085條規範,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行政院在11月28日通過法務部擬具的《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將現行條文中的「懲戒」二字刪除,修正為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應考量子女年齡及發展程度,尊重子女人格,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此次修法引發家長反彈,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簡稱「全家盟」)在12月4日聯合來自全台17縣市的30個家長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表達反對修法。國教行動聯盟(簡稱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此次修法濫用《兒童權利公約》作為修法藉口,根本是矯枉過正、因噎廢食的粗暴修法。國教盟曾在2023年3月進行問卷調查(有效問卷3470份),結果顯示,高達70.4%的家長反對修法,89.5%的家長並認為政府應加強家庭教育資源投入。「這些數據顯示家長也支持正向教養,但認為目前修法缺乏支持與配套措施。」王瀚陽說。全家盟理事長蕭東原認為,「懲戒不是暴力!現行民法第1085條所保障的懲戒權,是家長在合理範圍內履行教育責任的重要基石,修法不應偏廢家庭教育的完整性,建議增列『不得訴諸身體或心理暴力』,而非全面刪除。」中華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執行長周明湧說,雖然兒虐通報案件持續增加,但只有刪除懲戒權,並不會有所幫助。《兒童權利公約》希望簽約國禁止體罰,但是也要求簽約國要有各種配套措施來幫助父母,更重要的是國家政策應該建立在對於自己國情有足夠了解的基礎上。「但這次修法並未見台灣家長管教的統計數據做支持,只拿虐童的家長作為參照,實在是以偏概全!」多數家長支持正向教養,但認為政府並未增加相關的家庭資源,也缺乏親職教育。(圖/報系資料照)對這次修法,法務部指出是參考《兒童權利公約》第19條規定及相關一般性意見,符合日本及南韓近年來的相關修正,接軌國際潮流。周明湧抨擊只學半套,他以日本舉例,「日本於1994年簽署《兒童權利公約》,便在中央成立『兒童家庭廳』、在地方依據人口數設立『兒童相談所』,給足兒少安置機構經費,官方、民間一起協力合作。」周明湧說,少子化讓日本民間機構安置的孩子減少,多出來的專業人力便與官方的兒童相談所合作,進行在地的家庭支持,類似家務指導員、親職喘息服務、育兒指導員、安親等,充分支持弱勢家庭的實際執行面,投入實際人力支持。反觀台灣,2013年兒童局併入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之下的一個組織,層級調降後使得兒少權益邊緣化,兒少事務多頭馬車分散在教育部、衛福部等單位,缺乏統一調度與管理,更別說兒少預算少得可憐。王瀚陽指出,教育部對家庭教育支持長期不足,家庭教育每年僅3億元預算,占總預算不到0.1%。「政府倡導正向管教,但未提供實質支持,如果未來進一步削弱家長的管教權,將使家庭親職教育陷入更大的困境。」周明湧認為應設立一個中央統籌機構,例如兒童家庭署;其次是要增加兒少預算。「政府如果真把少子化當作國安危機,應該要增加政府實質支持家庭和兒童的預算,依據兒童所在地的人口與家庭數,編列能夠進入家庭的服務的人事費與方案費用。」周明湧說,如果資源不走入家庭,永遠都只是有錢有閒的家庭能夠前往辦理講座、親子育兒課程的家庭教育中心,對於減少兒虐的幫助是薄弱的。「不去解決問題,反而削弱家長的管教權,我想未來少子化將更嚴重,因為養一個孩子的成本與代價都太高了!」
放養的孩子2/教師失去管教權後果浮現 「新形態放牛班」成不可說的秘密
日前一名台中小六生拿球棒打老師引發軒然大波,專家告訴 CTWANT記者,這事件不僅暴露管教學生行為面臨嚴峻挑戰,也突顯教師弱勢地位,「教育部限縮老師的管教權之後,後果陸續一一浮現。一旦家長的懲戒權也被刪除,可預見同樣的荒腔走板將發生在家庭上,誰來管教孩子呢?」教學現場已出現新形態「放牛班」,裡面聚集了難以管教、被老師放生的孩子。2006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教育基本法》第八條及第十五條的《禁止體罰條款》修正案,明定政府公權力應保障學生不受體罰,一旦學生的「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受到侵害,政府應提供必要的救濟管道,也可依據《國家賠償法》及《民法》獲得賠償。由於對「體罰」定義不清,以及如何才違法沒有明確的標準,也沒有配套措施,造成了學校內的寒蟬效應與各種亂象。根據教育部「112年校園安全及災害通報事件」數據統計,其中「校園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高達2萬7511件,「管教衝突」高達4,582件。國教行動聯盟(簡稱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國小「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9370件,占各教育階段總數34%,國小「管教衝突事件」2053件占各教育階段總數44.8%。王瀚陽指出,這些數字反映了校園暴力衝突與情緒問題已逐漸朝向低齡化發展,而通報數據的高比例背後,是學校日常管理面臨的巨大壓力與現有機制的運作瓶頸。直到2023年底發生新北國中生割頸案,教育部才就「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修正內容,訂定「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在「維護教師管教權」部分,增列「阻卻違法事由」,保障教師維持教學秩序和教育活動的必要管教行為,以及採取避免自己或他人、身體等緊急危難,這些管教行為都不予處罰。台中小六生打老師引發外界關注,校方也出面說明與致歉,外界也更了解教師在學校的艱難處境。(圖/報系資料照)但亡羊補牢,教育現場已兵荒馬亂。台中小六生不願服從體育老師分組的規定,爆粗口罵三字經遭老師責罵後,竟拿樂樂球棒攻擊老師,隔日道歉後仍遭老師報警函送少年法庭,警方進入校園直接將學生帶走一事,引起外界關注。彰化縣某國中資深生輔組長指出:「教師很少會輕易訴諸法律,通常在教導、管教、輔導皆無法奏效的情況下,訴諸法律才會成為不得已的手段。這既反映了教師管教權限的限縮,也顯示出專責人力不足時教師面臨的困境。」任職北部某國小的陳老師坦承,「我其實已經處於半放生狀態,很少罵人!家長的態度決定我要不要放生這個小孩!」另一位中部國小老師也透露,「法令真的綁手綁腳,多為輔導及勸說,運氣好碰到願意配合的家長就很ok,若是恐龍家長又愛下指導棋者,那就真的只求平安下莊。」「我曾經耳聞部分學校會透過分班,慢慢地將一些難管教的孩子集中在一起,再讓資深待退的老師擔任導師。」中華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執行長周明湧說,這就是目前新形態的「放牛班」,裡面聚集一些被老師放生的孩子,由於教師管教權不彰,為求自保,許多孩子甚至才小一就已被放生。「這對孩子好嗎?但老師又能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