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無罪
」 李承翰 殺警無罪 無罪司改會強推陪審制揚言包圍總統府 劍青檢改:誤導亂推
嘉義殺警案凶手一審無罪造成輿論嘩然,民間司改會以民氣可用強力要求政府實施陪審制,並揚言若不實施陪審制,明天要發動民團包圍總統府及立法院。對此,檢改團體「劍青檢改」今(7)日發表聲明痛批司改會刻意誤導焦點,是「把馮京當馬涼」,並批評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自稱曾與司法院高層「協商」,應該要出面說清楚其間有無違反《遊說法》規定。劍青檢改表示,嘉義地院判決殺警被告無罪,主要原因是刑法保安處分規定太過老舊,監護上限只有5年,所以法官「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美國加州對無罪的殺人精神病患可判送精神病院同等法定最重本刑,紐約州和德國的監護隔離甚至沒有期限;所以當前解決方案,應該是學習先進國家,盡快修正刑法,延長監護期限,而非趁亂偷渡無關的陪審制,愈搞愈糟。劍青檢改指出,民間司改會不去提議修刑法,卻跳針說要推動陪審制,這對台灣有幫助嗎?民間司改會一貫主張廢死,經常高喊有罪冤枉,力爭再審改判無罪,謂之「保障人權」。如今法官判決無罪,司改會卻動員上百民團包圍立法院,疾呼速採陪審制,請問司改會是否反對該無罪判決?是否借助民憤之機,趁亂推動陪審制?劍青檢改說,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曾說他與司法院進行協商,雙方已達成參審、陪審兩制併行共識,且已研擬條文完成,毫不遮掩大言介入修法,單一民團竟能長驅直入司法院與院長、祕書長平起平坐,平等「協商」完成陪審制修法草案細節?是否有依《遊說法》第13條、第14條、第17條辦理「遊說登記」及「遊說者申報」?身為法律團體應當說明清楚。劍青檢改認為,司改會若不認為殺警案法官錯判,便不應利用此一民憤機會偷渡陪審,建議其他民團認清事理,陪審制不能解決殺警無罪問題,誤導亂推反而釀成更大災難。
自稱思覺失調想對蘿莉下手 網友反諷殺警無罪案遭法辦
思覺失調患者刺殺鐵路警察,一審無罪,引發輿論譁然。上月30日判決出爐當天下午,PTT有網友在八卦版PO文:「蘿莉都好可愛,好想要抱緊她們,我最近常常失(思)覺失調,幻想自已活在二次元的世界裡和蘿莉們打情罵俏...想要停藥三天加強幻覺,然後下週一去學校門口動手...反正法官會判我無罪釋放,請問我4不4一輩子可以無限享用小蘿莉了?」警方查出是網友以反諷方式表達對無罪判決的不滿,依恐嚇危安罪嫌究辦。大批鄉民回應、譴責此番不當言論,刑事局接獲檢舉,經調閱網路資料分析,查出PO文者身分為家住台北市文山區的李嫌,2日晚間緊急通知到案說明。警方發現,35歲李嫌在資訊業服務,為PTT的重度使用者,沒有相關精神方面疾病史。判決出爐當天,他在八卦版瀏覽許多相關新聞、討論後,發出該則偏激的爭議文章。李嫌供稱,該言論係針對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死案,承審法官以思覺失調為由判無罪,他憤恨不平,遂以反諷方式及有趣言詞表達內心感受,並無實際從事犯罪的想法及作為。但警方認為,李嫌雖自稱是反諷時事,但作法思慮不周,已造成部分人士恐慌,已涉不法,另查李嫌並無相關病史,警詢後將函請北市府後續追蹤。殺警無罪案,這幾天引發軒然大波,法務部長蔡清祥更公開表示,「殺警天地不容」,網路充斥太多情緒性發言,激化社會對立。刑事局呼籲,民眾針砭時事應保持理性,避免踰越法令,如有不法警方會立即究辦。
殺警無罪攻防內幕!被問:假設是親友會不會殺? 嫌犯「回答2字」
鄭男刺殺鐵路警察局故巡官李承翰,結果經過精神鑑定後,被認定因罹患思覺失調症,行為當下無法辨識能力,因此獲判無罪並以50萬元交保。對此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透露,曾詢問「如果是親友會不會行兇」,而鄭男回答「不會」,代表鄭男其實是有識別能力。無罪判決結果出爐後,引起社會譁然,嘉義地檢署也在當天火速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認為,檢方指原裁定未斟酌審認精神衛生法及刑事訴訟法第116條之2等相關規定部分有理,因此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原審法院進行調查。不過,嘉義地院經過審理後,仍裁定鄭男以50萬元交保,但須遵守7項條件,包括立即至精神科就診,評估有無住院治療必要,未住院期間,應每周回精神科就診,每三個月一次進行評估有無住院必要,如經醫生診斷有住院治療必要,不得拒絕等等。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接受《東森新聞》訪問時表示,當時檢察官詢問鄭男在行凶時的心路歷程,提到「如果假設是親友的話,會不會殺」,鄭男明確告訴檢察官「不會」。蔡英俊說,「他識別能力沒有完全喪失,而法官指相信鑑定報告,檢方建議再找另外一間醫院做鑑定,但沒有被合議庭採納。」針對嘉義地方法院二度裁定鄭男交保一事,嘉義地檢署也再次提起抗告,預計台南高分院3日會有結果出爐。
殺警察判無罪 劉承武:豈不是天下大亂
鐵路警察局員警李承翰被發生補票糾紛的鄭姓男子刺死,嘉義地方法院依鄭某罹患精神疾病宣判無罪,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劉承武對這樣的判決結果表示「完全不能同意」,法條要修正,精神分裂患者要多次鑑定才行,否則受害家屬情何以堪,如果大家有樣學樣,那豈不是天下大亂?從事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多年的劉承武表示,《刑法》第 19 條雖然規定,行為時…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不罰。但是第三項也規定「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法官忘了引用第三項規定精神疾病也不能免責條款,因為至少有過失甚至故意不吃藥。劉承武強調,依據公民與政治國際人權公約規定有精神障礙的人犯罪,不能判死刑而已,但是依據《刑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精神障礙的人因為故意或過失不吃藥因而自行招致疾病始從事犯罪行為者,還是應該判有罪。
殺警無罪…李承翰父母哭了!他籌不到50萬還押看守所 平靜吃光沙茶豬便當
鐵路警察局故巡官李承翰2019年處理自強號列車補票糾紛,遭鄭姓男子持刀猛刺,送醫後傷重身亡;嘉義地方法院昨(30日)宣判,因鄭男罹患思覺失調症,判無罪並以50萬元交保。消息一出引爆全民怒火,不過鄭男因家屬籌不出錢,因此還押嘉義看守所。法官認為,案發當天鄭男處於思覺失調的發病狀態,有嚴重的妄想、語無倫次,精神狀況非常不好,不能辨識自己的行為,已達刑法第19條第1項因精神障礙而不能辨識行為違法之程度,因此判決無罪,但要繳交50萬元,強制治療5年,得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鄭男判決結果出爐前,被羈押了301天。李承翰的父親聽完判決結果後相當錯愕,在大家面前哭了,「太離譜了,差了十萬八千里。」反觀鄭男相當冷靜,知道自己無罪後,淡淡說了一句「沒意見,我請人找錢交保」。不過最後因為家屬籌不出50萬元,因此鄭男被還押至嘉義看守所。所方人員透露,鄭男在剛進看守所時,妻女有來探視,但後來只剩鄭男的哥哥、姊姊會來,至於還押當天,情緒並無起伏,也沒有與其他人交談,只獨自聽收音機,到了晚間還把所方準備的「高麗菜與沙茶豬肉便當」全吃完,一切正常。
殺警無罪!精神科醫師堅持「專業判斷」:李承翰父母很可憐
25歲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7月3日晚間,在火車上處理逃票事件事,遭一名台南鄭姓男子持刀刺傷,送醫後仍於隔日上午宣告不治。此案引起社會關注,但嘉義地院一審結果判兇手鄭男無罪,讓許多民眾相當憤怒。負責精神鑑定的醫師沈正哲認為自己對鄭男作出專業判斷,並說李承翰的父母很可憐。兇手鄭男獲判無罪,理由是因為他有被害妄想症、幻聽等精神方面症狀,最終法官判他50萬元交保,等於是用錢就可以暫時回到社會,但需強制就醫5年。判決出爐引起全民公憤,參與此案的審判長、法官和精神科醫師也被網友肉搜。據《ETtoday》報導,沈正哲表示,鄭男有明顯的被害妄想症,殺了李承翰前也曾發出「有人要殺我」的訊號,表示他曾向外界求助。沈正哲認為不會有人為了一點點車票錢就殺人,這與邏輯不合,鄭男殺李承翰是發病的表現之一。李承翰父母痛失愛子。(圖/報系資料照)沈正哲除了對兇手鄭男做精神鑑定之外,也曾見過李承翰的父母,他認為即使兩老是白髮人送黑髮人,也不會被影響專業。沈正哲坦言認為兩老很可憐,但若因此作出不同判斷,就不能稱作是專業。沈正哲直言:「台灣的司法認為精神疾病者可以減刑、無罪。」所以自己對兇手做的精神鑑定、法官認為兇手無罪,都是專業的判斷。他並強調,真該檢討的,其實是台灣的司法。
殺警獲無罪還能交保趴趴走 法務部長:殺警行為天地不容
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判決殺害鐵路警察的凶嫌鄭姓男子無罪,引發社會各界議論,檢警單位均紛紛聲援被害家屬,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殺警行為天地不容,國人無法原諒,嘉義地檢署將提上訴,不會讓以精神障礙為藉口、理由的犯罪者,逃避刑事責任。鐵路警察李承翰於去年7月在火車上處理補票糾紛時,遭鄭嫌持刀刺入腹部,當時李承翰一心掛念其他乘客安危,只顧猛力壓制鄭嫌直至救援人力抵達才鬆懈,但當也送醫後已傷勢過重,不幸身亡。案發後,嘉義檢方依法起訴,但經嘉義地方法院審理,今天判決出爐卻引發社會譁然,承審法官竟認為鄭嫌因罹患精神疾病,因此判他無罪,應入相關處所強制就醫5年,並裁定50萬元交保。對此結果,檢警單位相當不滿,表示支持被害家屬繼續上訴,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表示,依照《刑法》的規定精神障礙能夠免責,但是被告是不是因精神障礙,絕對無辨識能力,這還要再深究,而法官以這樣的理由判決無罪,承辦檢察官將再深入探討判決是否合理並提起上訴。由於法官裁定鄭嫌50萬元交保,亦引發社會安全疑慮,對此,蔡清祥強調,殺警行為天地不容,國人無法原諒,更不容許讓這樣自認為是精神障礙的人在外面趴趴走,將啟動社會安全網,讓相關人士密切注意鄭嫌的行蹤與行為。蔡清祥也呼籲鄭嫌本人及其家人,做好監督防範的工作,不容許這樣的行為再發生。
殺警無罪全民怒吼:恐龍法官! 呂秋遠搬「刑法第19條」嘆無奈
鐵路警察局故巡官李承翰2019年處理自強號列車補票糾紛,遭鄭姓男子持刀猛刺,送醫後傷重身亡;嘉義地方法院今(30日)宣判,因鄭男罹患思覺失調症,判無罪並以50萬元交保。消息一出引爆全民怒火,網友質疑,「難道人命只值50萬,有精神病就能當免死金牌?法界失能。」律師呂秋遠也表示,刑法19條不是擺好看的,如果政府再不想著如何在判決中思考減少悲劇,那就是讓民眾繼續討厭司法而已,而悲劇仍會一再發生。法官認為,案發當天鄭男處於思覺失調的發病狀態,有嚴重的妄想、語無倫次,精神狀況非常不好,不能辨識自己的行為,已達刑法第19條第1項因精神障礙而不能辨識行為違法之程度,因此判決無罪,但要繳交50萬元,強制治療5年,得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消息一出,許多人質疑,「殺人為什麼無罪,所以大家都可以偽裝自己有精神病,就殺人嗎?」李承翰父母聽完宣判走出法院,低頭不發一語,表情凝重。(圖/報系資料照)對此律師呂秋遠表示,其實整個判決的結果取決於精神鑑定,不是法官愛怎麼判都可以,自由心證沒這麼了不起。根據刑法第19條第1項規定,「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所以如果有兇嫌在行兇時,因為罹患思覺失調症,導致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那麼就有可能依法認定沒有責任能力,而不處罰;畢竟處罰一個人,要以他明知道不能這樣做,卻仍然這麼做為基礎,他不知道自己在幹嘛,怎麼處罰這個人?呂秋遠說,這份判決的基礎就是,鑑定被告精神狀況的機構,認定嫌犯在行凶時,並沒有辨識自己在做什麼的能力(並不是平常有精神病就不用罰,而是行為時無法辨識自己在做什麼而不罰),所以才會依照刑法第19條認定不罰,並非法官想怎麼判都可以。呂秋遠指出,這個案件裡,法官依法與鑑定報告來下判決是需要勇氣的,因為對於多數民眾而言,這就是個恐龍判決,大家心裡都會有「殺人不用償命」、「人民的生命安全保障何在」等疑問,而法官很容易就會被當作辱罵的對象,所以,其實判嫌犯死刑容易多了,不僅民眾不會有意見,且也沒收賄,幹嘛去激起眾怒,但其實,這就是法律與人民法感情的差距。鄭嫌被逮捕時,情緒激動。呂秋遠將矛頭指向政府,點名除了法院,還有立法院、行政院等相關部會。他提出,這些部會有沒有嘗試想要解決,還是只能讓辯護律師被罵黑心、法官被罵恐龍,然後精神病患被污名化,法院的信任度再度被重創,最後法官只能說,依法判決、謝謝指教,心裡暗自幹聲連連,「因為刑法19條又不是擺著好看的,精神鑑定報告也不可能不參考,罵的卻都是法官,現在是怎樣?」呂秋遠認為,應該要思考以下幾點,社會安全網的資源夠多嗎?政府提供給社工的待遇是什麼?能否鼓勵更多的年輕人願意進入社工體系,幫忙發掘出更多的問題?精神鑑定的機制與法源明確嗎?司法的判斷標準如何與醫學的標準結合,鑑定人如何可以回溯到,當時的案發現場去理解被告是不是有就喪失辨識能力的情況?強制治療的監護最多只能5年,要如何具體落實?五年以後如果沒好,應該怎麼辦?要如何提供不論是被害人或是被告家屬的支援系統?這些都是立法院與行政院應該攜手解決的問題。他直言,面對這個判決,民眾不爽是一定的,但是政府現在不是把責任丟給法院就好,應該審慎思考民眾不爽的根源在哪,罵別人法盲,不會顯示自己很厲害,只會讓民眾加深學法律的人就是不食人間煙火,只會唱高調;大部分民眾只希望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政府如果不能在這個判決裡,認真思考往後的法律、預算、人員執行要如何避免或減少這種悲劇,那就是讓民眾繼續討厭司法而已,而悲劇,會繼續發生。
殺警無罪精神病成「免死金牌」 「小鄭容和」也稱有多重人格
新北市新店一名自稱「小鄭容和」的王姓男子,日前因與妻子吵架,就持刀隨機捅死一名在路邊的機車騎士林男,之後在偵訊時聲稱有解離性人格,試圖減免罪責;如今眼見鐵路殺警的鄭嫌被以罹患精神疾病為由,判定無罪,讓精神疾病在台灣成了「免死金牌」,各界譁然之餘,更多的是無奈,只能嘲諷:「現在殺人之前,要先去醫院開證明。」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7月在火車上處理補票糾紛時,遭鄭嫌持刀刺入腹部,李承翰一心掛念其他乘客安危,當下只顧壓制兇嫌直至救援人力抵達,送醫後傷重不治,令人痛心。不料,30日判決出爐,法官卻認為鄭嫌因罹患精神疾病,最後判鄭嫌無罪,應入相當處所強制就醫5年,並裁定50萬元交保。誇張結果讓李承翰的父親錯愕,只能泣訴:「太離譜了!」當然以精神疾病為自己的犯行開罪的人不在少數,像犯下新店隨機殺人案的王嫌,被捕後自稱有3個人格,「一個犯案、一個是小男孩、一個正常」,且案發前忘記吃藥,以此力爭案件並非故意殺人,而是傷害致死罪。
殺鐵路警嫌犯竟無罪 陳家欽、徐國勇砲口一致上訴到底
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7月在台鐵列車上,為調解補票糾紛前來處理,竟遭鄭姓乘客持刀刺死,震驚社會。嘉義地院今卻以「精神障礙」等理由,一審判鄭嫌無罪,輿論譁然。對此,警政署長陳家欽立發聲明,沉痛表示完全無法接受,將替李姓警員上訴到底,內政部長徐國勇也同調,全力表達支持。今早判決出爐不久,陳家欽聞訊立刻以「殺警無罪,全體警察無法接受,上訴到底!」為題,表達強烈抗議,他指出,警察是執行國家公權力,殺警犯嫌應予嚴重譴責並論處重刑,否則將危及執勤安全,並嚴重打擊警察的士氣。陳家欽強調,警政署將籲請檢察官依法提出上訴,並將聘請律師全力協助家屬上訴,期待司法能成為執法人員勇於捍衛公權力的後盾,維護警察執法的尊嚴。而人在金門視察的內政部長徐國勇聽到此消息,也向外界表示:「對於判決深表遺憾,絕對依法上訴,為殉職員警爭取公道。」與陳家欽口徑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