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罪
」 高雄 殺人罪 女嬰 死刑 乾哥逼3歲童「趴拱橋」施暴還餵毒 惡男虐死同居人女兒…最終判決出爐
南投縣男子陳威嘉2020年涉嫌對彭姓女友的3歲女兒施暴餵毒,時間長達5個月,導致女童死亡,事後將屍體埋藏在山區,一審遭依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無期徒刑,二審則依過失致死改判15年5月,棄屍部分1年10月確定。案經上訴,最高院今(4日)維持高院更三審判決,依傷害兒童致死等罪判處陳男17年10月定讞。據了解,陳威嘉因與彭女交往,而有與女童獨處之機會,其明知女童當時年僅3歲餘,無法陳述完整語句及自身經驗等情狀,竟基於傷害、對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以非法之方法使未成年人施用第三級毒品之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之接續犯意,自109年2月14日起至109年6月7日止,多次對其施暴。判決指出,陳威嘉持不詳物品毆打女童,致其頭部骨折、顱內出血及臉部、前胸多處擦挫傷及撕裂傷,因而住院近2週才出院;陳男更以竹筷、針及黑色膠帶做成之尖狀物,戳刺女童大腿,致大腿受有多處點狀紅腫之傷勢;陳男某次認女童說謊,乃持木板毆打女童,致其手臂、腿部多處紅腫、瘀青。陳男明知女童眼部有傷,竟以土黃色膠帶纏繞她的頭部及眼睛數圈,另持鐵尺及鞋拔敲打女童之手、腳及臀部,致女童身體多處紅腫,並要求孩子以俗稱「趴拱橋」之方式罰站。不僅如此,陳男明知FM2係管制之第三級毒品,竟於109年5月底、6月初及109年6月7日下午,因女童吵鬧及尿床,遂心生不耐,利用女童年幼且不知抵抗之非法方法,以不詳方式使女童施用少量FM2,前後共2次。被害人因體內血液中累積之FM2濃度過高,造成抑制呼吸功能,因而於109年6月7日下午窒息死亡。陳威嘉發現女童死亡,為免其犯行遭發覺,乃將女童之遺體搬運並掩埋在南投縣名間鄉新大巷某處建物之樹下,此部分業經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確定。高院更三審審酌,陳威嘉前有多項毒品前科,素行不佳,無視案發時年僅3歲餘之女童身心發展均未臻成熟,對稚齡之女童,無故或動輒以管教為由予以傷害、凌虐,使女童飽受傷害、凌虐之苦,嚴重妨害女童之身體、健康及身心健全發育。更三審認為,陳男知悉毒品對幼童之危害,竟以不詳之方式使年幼不知抵抗之女童施用毒品FM2,致其因毒品作用而窒息身亡之嚴重後果,釀成悲劇,所生危害已屬無法彌補,被告之行為嚴重偏差,且為警查獲後,蓄意捏造女童死於溺水,故意誤導檢警偵辦方向,並否認傷害、凌虐女童及餵食毒品之犯行,未能徹底反省自己之錯誤,犯後態度難認良好,不宜輕縱。高院衡酌陳威嘉本案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犯罪期間、所施加傷害、凌虐及非法妨害身心健全與發育之程度,行為時未受有刺激,及其學經歷、身心狀況、家庭經濟狀況、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其有期徒刑17年10月。案經上訴,最高院今維持更三審判決,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7年10月定讞。《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不堪照護壓力!男子勒死6旬重病母自首 法院判決出爐
桃園蘆竹吳姓兒子2023年不堪照顧壓力,勒斃重病母親,桃園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依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8年,並於執行完畢後監護2年。桃園市蘆竹區大竹路某民宅,2023年6月26日發生人倫悲劇,6旬張姓老婦長期飽受病痛纏身,多次動過脊椎手術,26日上午9點多遭兒子勒斃,下午4點多才主動致電派出所自首。院方審理時,經精神科醫師鑑定,吳男當時狀況不佳,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因此減輕其刑。吳男也向警方自首,再度減刑。法院考量吳男付出相當心力照顧母親,長期照護,加上母親因病產生聲音影響睡眠,導致吳男罹病。另獲得家人原諒,但是母親當時有意識且痛苦狀態下死亡。處有期徒刑8年。另審酌吳男疾病有高度復發可能,且未規則服藥,若執行完畢後,令入相當處所或以適當方式,施以監護2年。另外吳男認為,此案是家庭暴力之人倫悲劇,為避免吳男及家屬受眾人指責或新聞報導影響承受更大精神壓力及2次傷害,聲請不行國民參與審判。但法院認為,日後審理程序民眾皆可自由旁聽,更無從避免媒體報導。法院也認為,此案與國民生活經驗相關,藉由國民審判,可將生活經驗、價值思考、法律感情帶進法庭,使國民對相關議題有更深入討論,彰顯國民參與審判價值重要意義,今年8月駁回聲請。
男「為了電費」狠砍女房東10多刀 見「還在抽搐」竟掐脖確認她斷氣
新北市中和區29日上午發生命案,67歲張姓男子因電費問題,與75歲洪姓女房東發生口角,而他一氣之下竟持長刀狠砍洪女,洪女身中多刀身亡,他竟還掐脖確認受害者斷氣,並於沐浴更衣後投案,現被依殺人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相關案情則仍須釐清。據悉,張嫌7月間帶著有身心障礙的19歲兒子向洪女承租房子,雙方約定好以6000元價格租下中山路二段某公寓的3樓,但入住沒多久,洪女便要求2人多繳3000元的水電瓦斯和網路費,雙方也因此多有嫌隙。29日上午7時許,洪女拿著帳單要求張男平分電費,雙方再次爆發口角並越吵越兇,張男一氣之下稱自己不願再向洪女租房,要求對方退還1萬5000元押金和賠償金。洪女則不甘示弱,辱罵張男三字經,張男則氣得抽出56公分的掃刀狂刺洪女,洪女身中10多刀,倒臥在血泊之中,張男見她還在抽搐,竟伸手掐脖直到被害人斷氣。張男殺人後先在家洗好澡,清理完血跡後才到警局自首,警方趕去張男住處,果然發現倒在地上的房東,但人已明顯死亡,全案依殺人罪嫌移送偵辦,相關案情則仍須釐清。
不爽被要求平分電費!中和老翁「瘋砍女房東」10刀奪命 換下血衣奔警局投案
新北市中和區驚傳駭人命案!一名67歲張姓老翁疑因不滿75歲洪姓女房東要求「平分電費」,一怒之下竟持刀攻擊女房東,導致洪女身中10多刀,當場倒地身亡。張男犯案後不久,便自行前往警局投案,警訊後將依涉犯《殺人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據了解,張姓老翁今年7月間帶著兒子入住位於中和區中山路二段的一處巷內公寓,並與洪姓女房東約定以每月6000元的費用承租,期間雙方經常因租金、說話音量等問題發生衝突糾紛,怎料今(29日)上午洪女再度拿著電費帳單,要求張男分攤電費,雙方又爆激烈口角。爭執過程中,洪女氣憤飆罵「X你娘」,怎料被惹怒的張男竟從房間內抄出一把長約60公分的殺魚刀,情緒失控下瘋狂砍殺洪女,導致她的頭、頸、背部等身體多部位中刀,最終倒臥在血泊中。犯案後,張男先是進入浴室洗澡,將一身沾染鮮血的衣服更換後,隨即騎乘腳踏車前往中和分局投案,警方獲報趕抵現場,發現洪女早已明顯死亡,立即封鎖現場並查扣作案刀械,詳細事發情況及確切行兇動機,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全案將朝《殺人罪》偵辦。
平時和妻一同散步!他外出遭BMW撞死 里長揭老婆逃死劫原因
台中市北屯區27日發生一起嚴重交通事故,一名18歲白姓男子駕駛BMW撞死71歲葉姓行人。事發後,白男不僅未停車查看,反而加速逃逸。當地里長透露,受害的葉男平時生活單純,一家人相當有禮,無奈這次出門散步竟遭遇不幸。這起事故發生於27日上午9時許,當時白姓男子駕駛BMW,行經北屯路240巷與三光北一街108巷交叉口時,撞上正在過馬路的葉男。葉男先是被撞上引擎蓋,隨後墜地遭輾過,導致傷勢嚴重,當場失去生命跡象。警方趕到現場後,立即將傷者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搶救,但葉男最終不治身亡。肇事後白男並未停車查看,繼續加速駛離現場,並於9時20分自撞太原路與環中東路一處電箱。警方接獲報案後趕赴現場,發現白男呆坐車內,當場將他逮捕。白男聲稱「不知道撞到人」,但警方仍將他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檢方複訊後,認為白男涉及過失致死、肇事逃逸、毒駕致死及殺人罪等四項罪嫌,並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葉男是退休公務員,平時經常與妻子一起散步。事發當天,葉男獨自外出散步時遭遇意外,妻子因另有事未同行,避過死劫,而葉男的家人得知噩耗後極度悲痛。
台中18歲男無照撞死行人肇逃 檢方複訊認涉4罪聲押
台中市18歲白姓男子27日上午無照開著租賃BMW在北屯撞上中年男性行人,將其輾斃冷血逃逸,行駛15分鐘後在環中東路、太原路口又自撞路邊變電箱落網。檢方27日晚間複訊後,認為白男涉過失致死、肇事逃逸、毒駕致死和殺人4罪嫌,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回顧此案,白男27日上午約9時開著黑色BMW轎車,行經北屯區北屯路240巷和三光北一街108巷的交叉路口,撞上同向走在道路右側的中年男子,並擦撞右側民宅圍牆。行人被撞起落地,白男非但沒有停車查看,反而輾過行人駛離,逃逸後又在9時20分行經太原路與環中東路自撞路旁電箱才落網。警方將白男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認為白男涉過失致死、肇事逃逸、毒駕致死和殺人罪等4罪嫌,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
若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死刑犯能出獄?鄭銘謙跳針羅智強嗆鬼打牆
大法官針對死刑釋憲案做出判決後,外界關切37位仍在服刑中的死刑犯,檢查總長會不會為死刑犯提出非常上訴,導致在上訴期間出現羈押空窗期,死刑犯得以暫時出獄?對此,檢察總長邢泰釗今天不願正面回答檢察總長是否會配合大法官解釋,針對37位死刑犯提非常上訴的問題,他在回答立委羅智強質詢時說,事涉人權、會等檢方簽文後再研究,但羅智強痛批總長答了15秒「完全沒答案、浪費我的質詢時間」,並語出諷刺「你的答詢風格,我真的很欣賞」,邢泰釗只能尷尬的點頭笑笑。羅智強接著問,如果檢察總長替死刑犯提出非常上訴,假設法院按照大法官審判意旨,發回更審撤銷原判,請問這些死刑犯是否會被放出監獄?法務部長鄭銘謙則重申「法務部會窮盡一切力量來阻止死刑犯。。。」,由於鄭銘謙已經多次面對在野黨立委質詢這題,說法都一樣,未明確回答卻實有可能,羅智強眼見鄭銘謙又重複答案,打斷他的質詢,直接說「我就知道你一定會鬼打牆」,接著追問「不然,部長,請你告訴我,檢方申請羈押死刑犯的(法院)滿足要件為何」。鄭銘謙則說「我不是要申請羈押.....」,羅智強不滿鄭銘謙又不直接回答,自顧自的開始計時,喃喃喊道「1秒鐘,2秒鐘,3秒鐘...部長不回答沒關係,我提會議詢問」,羅轉而向會議主席立委吳宗憲提出會議詢問,質問法務部長可以不回答立委質詢嗎?部長不答,可否請主席「開釋」?擔任過多年檢察官的吳宗憲,隨即在主席台上流利的背出刑速法申請羈押要件,讓鄭銘謙顯得很尷尬。羅智強隨即追問法務部長,法律規定羈押要件這麼清楚,萬一檢察總長位死刑犯提非常上訴,檢方雖提出申請羈押要求,但死刑犯若明明不符羈押要件,法院會同意嗎?鄭銘謙則沒有立即回答,羅智強說「沒關係,你又答不出來」,雖然鄭銘謙否認答不出來,但羅智強怒嗆,法務部不可能完全影響法院,如果法院就不認定檢方羈押理由,當然就不會羈押。不知道法務部長是否已經被立委問到不耐煩,鄭銘謙對羅智強說,法官是司法院主管,「不然你可以去問司法院,我又不是承辦法官,檢方會努力的說法我不是已經講過很多次」,羅智強則接話「好啦,我不為難你,不然你再說一次,檢方會保證申請羈押這些死刑犯,好嗎」,鄭銘謙也動怒,「這些問題要去問司法院,我又不是法官」。羅智強眼見問鄭銘謙都問不出答案,乾脆「換題」,質問就算檢方申請羈押死刑犯,能夠羈押多久?沒想到鄭銘謙卻為之語塞,回答「嗯,這個....那個....]」,引發羅不滿,又舉手向主席提出會議詢問。鄭銘謙此時雖因幕僚送上小抄,搶答「15個月」,吳宗憲則一度開玩笑的問羅「你是在問我嗎」,接著吳宗憲詳細說明,殺人罪最長可羈押15個月,但只有審理中的案件才能羈押被告限制人身自由,已經服刑中的死刑犯是否適用仍有爭議,羅智強則向吳宗憲表示「抱歉,部長都不回答,我只好問你」。羅智強也對鄭銘謙說,他的質詢結論就是,如果檢察總長真的提出非常上訴,檢方申請羈押死刑犯,法院不見得一定會同意,因為未必符合刑事訴訟法要件。他還說,即使法院同意羈押死刑犯,也有15個月的上限,等到法院同意發回重審,撤銷死刑判決,若超過15個月,死刑犯就可能會出獄,「難道法務部屆時又要將責任推給司法院」?司法院副秘書長黃麟倫則同意羅智強的說法,強調法院獨立審判,有可能不接受檢方的羈押申請,鄭銘謙則插話「我對法官有信心」,羅智強反駁「要件寫死了,就算你有信心,法官也得依法審判」。
單親母遭前男友輾斃...阿公不捨孫「無父又失母」 嘆:女兒命不好
高雄一名43歲張姓女子獨力扶養一名8歲兒子,並且獨力照顧老父親,是家中的經濟支柱。然而她18日早晨遭開貨運行的53歲許姓前男友開車輾斃,家中老父接到派出所通知電話,趕赴殯儀館處理後事。張父到場後不禁悲從中來,感嘆女兒「命不好」,更擔心8歲的孫子無法承受喪母之痛。事情發生在10月18日上午約6時許,張女前往前男友許男位於高雄楠梓區的貨運行,目睹許男在車內密會新女友,上前質問時因許男欲驅車離開,張女遭拖行約10公尺後遭後輪輾過,送醫後因全身多處骨折、臟器破裂,最終不治。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張女是一名單親媽媽,育有1名8歲大的孩子,並且獨力照顧老父親,一家的經濟重擔全在她身上。張女父親接獲派出所電話,到殯儀館認屍並處理後事。張父告訴媒體,女兒儘管獨力扶養孩子,還一肩挑起家計,但她從來不喊苦。又感慨孫子自出生就沒有爸爸,全是女兒一人將他扶養長大。張父表示,接獲警方通知後曾經致電許男「為何如此狠心?」但遭到對方冷淡回應。後來趕到派出所後,也曾二度碰到許男,但對方非但沒有道歉,連打招呼都沒有。據了解,今年53歲的許男經營貨運行生意,由於出手大方,除了有正宮妻子之外,還有不少「女友」,他也習慣周旋在眾女友之間,不料這次卻意外闖下大禍。許男事發後被警方帶回警局,訊後被警方依過失致死、殺人罪移送,複訊後檢方聲押獲准。
沉迷賭博想詐財!中國狠父將3歲幼女拋向大貨車 女童當場被輾斃
中國貴州發生一起父親詐財案。中國貴州六盤水市的一名王姓男子好賭成性,為了獲取金錢,竟將歪主意動到了自己的3歲女兒身上,試圖將她拋向一輛大貨車,藉由交通事故向司機詐財。事發後,當地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男死刑。雖然他提出上訴,但法院維持原判,並於7月22日執行死刑。根據《大皖新聞》的報導,在2023年的1月中國六盤水市鐘山區發生一起悲劇。41歲的王長保帶著他3歲的女兒前往大河鎮的一條公路,趁著一輛大貨車駛近時,將女兒拋向車輛,導致她當場被碾壓。輾壓附近的一家商家表示,「那輛幾噸重的大貨車瞬間碾過了孩子,根本來不及施救。」事件發生後,王長保被警方拘捕。根據同村的羅先生透露,王長保並沒有穩定的收入,主要靠打零工為生。雖然外表看似老實且不喝酒,但他卻沉迷於賭博。每當輸錢時,他就會回家向妻子索要金錢,但妻子在家務農,收入微薄,如果她拿不出錢,就會遭到王男毆打。最終,妻子選擇與他離婚,並帶走了兩個較大的孩子。沒想到離婚後,王長保竟然做出如此卑劣、喪盡天良的行為。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長保死刑,並剝奪其終身政治權利。宣判後,王長保提出上訴,但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駁回了該上訴,並維持原判,隨後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最終核准了對王長保的死刑判決及剝奪其終身政治權利的裁定,並下達了執行死刑的命令。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台灣慘痛的一頁 內湖「小燈泡」隨機殺人事件
2016年3月28日上午,台灣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殺人事件。患有精神疾病的王景玉,當街持刀襲殺一對路人母女,他不顧一旁母親竭力阻攔,對著年僅3歲的稚弱女童「小燈泡」從背後對頸部瘋砍23刀。事發後現場照片流出,畫面深深震撼了所有目睹者的心,全台怒火為之引爆,輿論瘋狂呼嘯著要「嚴懲兇手」、「立即槍決」。這,就是僅僅發生在8年前,絕大部分人都記憶猶新的殘酷兇案:小燈泡事件。當時的台灣社會正因「死刑廢除與否」的問題展開激辯,且社會上隨機傷人、殺人事件頻傳,台灣民眾正處於又驚又怒,對社會安全的不信任空前高漲的狀態,大批民眾認為正是因為政府軟弱無能,不願嚴格執行死刑,才會向社會傳達出「只要我有精神病殺人就不用賠命」的訊號,不少人仍希望政府能夠以嚴刑峻法的雷霆手段,嚇阻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然而在群情激憤之際,「小燈泡」的媽媽王婉諭站了出來,在媒體面前提醒;「即使殺死兇手,我也看不到她(小燈泡)了,她也看不到弟弟妹妹了。」她指出,單純在事後懲罰兇手,並不能救回自己的女兒,也無法阻止悲劇的再發生。台灣的社會安全明顯出了問題,變成一個讓孩子無法安心長大的環境,「政府應該要從根本、從家庭從教育著手,應該讓這樣的人消失在社會上。」王婉諭直言,就她了解,王景玉從小被霸凌、沒朋友、覺得爸媽不愛他,因此缺少人際情感連結,感嘆:「他的一生中其實有許多可能可以接住機會,但卻沒有可以接住他的貴人,然後就這樣一步步跌落,最終導致悲劇發生。」而「小燈泡」事件的發生,逼得台灣不得不去正視一些社會議題:一:對待「精神障礙者」的制度缺失。當精神障礙者躍上新聞版面時,往往都是伴隨著令人不忍言的重大傷害事件。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主要在於過去相關法條中對於精神障礙者的幫助,幾乎只限於就醫用藥治療,沒有任何法理依據對他們進行保護或管束,對他們的行蹤、購買危險物品的行為也完全沒有約束,讓病情極其嚴重的精神障礙者們一再在不安全的狀態下回歸社會,間接造成了許多不幸事件。王景玉被帶出派出所時,有大批群眾等候在外,現場爆發激烈推擠。(圖/報系資料照)而公布於1990年12月的《精神衛生法》,在社會忽視逾15年後,立法院才終於在2022年11月三讀通過大幅修正該法, 針對精神障礙者的狀況建立不同的協助機制,給予狀況輕微患者輔導與治療,當他們的狀況嚴重惡化時,也有強制約束來防治他們對旁人造成傷害。二:破了洞的「社會安全網」時任總統蔡英文在小燈泡事件發生後,公開聲明表示「我們的社會安全網,有很多破洞。我的責任,就是讓每一個可能掉出這張網外的邊緣人,都可以被這張網接住,接受公平的教育,擁有穩定的工作,過著正常的生活。我會用盡全力,把這些洞補起來。」小燈泡事件第2天,當時仍未就職的民進黨總統當選人蔡英文到案發現場獻上花束、玩偶及親手寫的卡片。(圖/報系資料照)所謂「社會安全網」,是指在重大惡性社會事件發生前,犯人往往會出現各種徵兆,例如精神障礙者身上出現言行異常或是攻擊傾向,又比如遭受家暴的未成年人身上出現傷痕,過去往往只有當下的處理單位(警方、學校)知道狀況,但如果能將這些資訊即時分享給相關單位(醫療機構、兒少機構),相關單位就有可能在狀況惡化前及時介入,將悲劇扼殺在發生之前。為此,行政院2018年核定「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由中央政府及各縣市撥款69億預算推動,希望能結合政府各部門與民間團體的力量,將警政、醫療、教育、社福、退撫等各種部門串連在一起,建構起綿密的安全防護網。2021年,行政院再宣布推動「社會安全網計畫2.0」,並追加407億預算。除廣建各類社會福利服務機構,並聘用4609名各類專業人力,希望進一步守護各體系未觸及、或因需跨體系合作而被遺漏的脆弱個人及家庭。三、「被害者」在司法系統中的弱勢處境在小燈泡遇害後,小燈泡母親王婉諭接受採訪時曾指出,她與丈夫身為這起案件最直接的當事人,然而在案件的偵查、訊問、鑑定乃至於最終上訴過程中,他們全都一無所知,猶如整起事件中的「邊緣人」,一切關於案件的消息都是透過媒體才得知,讓她倍感難過。王婉諭事後更發現,在眾多的案件中,受害者與受害者的家屬們要面對重重壓力,比如要在激動的情緒下快速決定是否要解剖遺體、經濟狀況不佳卻要操辦後事、在孤立無援的狀況下面對陌生的法庭,或者面對大批媒體追逐的壓力,事後還可能要面對長達數年的訴訟過程、長期的傷害復健或心理創傷治療等。王婉諭認為,被害人與其家屬的保護應是政府的「責任」,而非「恩賜」,因此後來王婉諭選擇投身政壇,一手推動保障犯罪被害人的權益。2023年1月7號,立法院三讀通過《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法,於同年2月8日更名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不僅讓政府介入協助受害者們的基本權益保障,也大幅簡化了各種補助、補償金的申請、審議方式。四、「暫緩死刑」是否讓法律對行兇者失去了嚇阻力?自2001年陳水扁政府時期,時任司法部長陳定南宣布要「推動廢除死刑」,接下來施茂林、王清峰在內的2位法務部長也表態「拒絕簽署死刑執行令」,因此台灣自2006年至2010年未曾執行任何一名死刑犯的死刑,王清峰為此甚至難抵社會激烈反彈聲浪,最終在2010年黯然下台。2006年10月11日,廢死聯盟發起「廢除死刑祈福靜走」活動,聯盟成員手拿寫有「廢除死刑」的白紙繞行法務部大門。(圖/報系資料照)然而,在小燈泡事件發生的時空背景下,此前發生一連串隨機傷人、殺人事件,都被認為是政府「執法怠惰」以至於對行兇者失去嚇阻力。當民眾看到3歲多的無辜女童遭到殺害,社會累積的怨氣也此爆發,死刑「存廢與否」的問題也又一次成為輿論激烈的焦點。2024年9月20日,憲法法庭做出「有條件合憲」的判決,規定只有「情節最嚴重」的4種殺人罪者才可能被判處死刑,還設下了嚴密的重重關卡防止草率判決,精神障礙者也不得處死。然而,這場判決不僅引起多位被害者家屬直言無法接受,痛批憲法法庭藐視民意,就連廢死聯盟也怒批政府「總是心存僥倖,持續怠惰不作為」,顯然死刑這個議題,在台灣還需要很長的時間繼續協調。●衛生福利部致力於推動全國心理健康促進,提供心理衛生教育、宣導、心理諮詢、心理諮商及個案關懷訪視、社區支持資源連結等服務。➤全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查詢▸http://pse.is/58urj8➤更多心理健康促進資源▸https://pse.is/6k6lav
7刀砍死前女友!男子送16本「手抄佛經」盼輕判 遭法院退貨:有關聯嗎?
2023年7月,基隆市一名陳姓男子因為不滿同居女友提出分手,持菜刀朝前女友猛砍7刀致死,2024年4月遭國民法官重判無期徒刑。陳男事後提起上訴,高等法院15日二審再度開庭,陳男當庭呈上16本手抄佛經,表示自己「有在懺悔」、「將功德迴向給她」,試圖減輕刑責,但審判長不買帳,直接退貨,還質問陳男:「抄寫心經教了你什麼?還是只跟著抄?」據了解,從事鋪設瀝青工作的陳男與大他1歲的劉姓女友原是情侶,2人在基隆市安樂區租屋同居。劉女後因不堪陳男經常家暴提出分手,並搬離2人同居處。2023年7月12日晚間,劉女打算回2人同居住處取回私人物品,並請2名友人陪同前往。劉女在收拾個人物品時,陳男提出要求復合被拒,2人在屋內發生口角,並傳出摔擲物品的響聲。在屋外等候的劉女友人急忙拍門,但未獲回覆,於是報警處理。但當警方到場後,陳男拖延近10分鐘才開門,此時劉女已經全身是血倒臥在地,緊急送醫後仍回天乏術。基隆地檢署偵查後,依殺人罪起訴陳男。一審審理時,國民法官要求陳男在法庭上模擬殺害劉女的經過,陳男表示他見劉女返家後,將家中大門反鎖,強拉劉女的手至客廳要求復合遭拒後,以左手掐住劉女頸部,右手持菜刀,先以抵住自己頸部,怒喊「要死大家一起死」,再朝女友左頸猛砍7刀,最後把菜刀丟進洗手槽,洗去手上血跡與更換衣服後,警察就來了。一審國民法官審理後,認為劉男犯案後明知劉女已經死亡,警方抵達門口,但仍清洗兇刀、清洗現場血跡、打電話給兒子,並拖延警方進入屋內;足見惡性重大,重判無期徒刑。案件上訴第二審。二審高等法院15日再度開庭,陳男當庭呈上16本手抄「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告知法官自己頗有悔意,因此抄寫佛經將功德迴向給被害人,以此請求減刑。審判長當庭將心經退回,並質問陳男「抄寫心經教了你什麼?還是只跟著抄?」還問陳男「殺人、抄佛經、不能學壞」3者有關聯嗎?陳男解釋,自己以前經常和劉女到廟裡打坐,再加上自己不會說謊,所以希望法官「像青天一樣」,能夠明瞭他的用心。告訴代理人則表示,被害人家屬一審就不接受陳男的手抄佛經,這不是被害人接受的道歉方式,請法院不必審酌。全案言詞辯論終結,高院諭知11月19日宣判。
花蓮山區狩獵傳憾事!23歲獵人遭誤認山豬槍擊 他無辜中彈斷魂
花蓮縣卓溪鄉14日深夜11時許發生槍擊案造成1人死亡,部落62歲蘇男及43歲陳姓友人持獵槍前往山區狩獵,不料疑因視線不佳,誤將23歲馬男認成山豬開槍,導致他中彈送醫不治,事後警方已將2人帶回偵訊釐清過程,並查扣3把獵槍,全案訊後將依法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據了解,石平部落的蘇男與陳姓友人近期得知稻穀結穗,山豬經常在深夜趁人不備時下山覓食,2人因而在深夜11時許相約到山區狩獵,但疑似夜間視線昏暗不佳,誤將黑影認成山豬因而擊發,不料卻誤傷獨自前往打獵的馬男,導致他中彈倒地且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消防局表示,14日深夜11時許獲報,石平部落有民眾遭槍擊中彈,消防員立即趕抵現場,到場後發現馬男仰躺在田埂上,且有1把獵槍放置在右腳下50公分處,槍柄朝東及槍口朝西擺放,此外在西側田埂處還發現另外2把獵槍,犯行的蘇男供稱當時已自行對馬男實施心肺復甦術CPR搶救,事後消防員從將傷患從田間運送至馬路上,緊急送醫搶命,但院方於晚間11時40分宣告不治。警方說明,玉里警分局員警已將涉案的蘇男及其友人帶回偵辦,並查扣3把獵槍、喜得釘及鋼珠等證物,經調查後證實獵槍均有依規定辦理登記,後續警方將釐清是誰開的槍,並依《殺人罪》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警方同時提醒民眾進行狩獵活動時務必確認目標後在擊發,避免類似情形再度上演,造成憾事發生。
陸海空三軍大亂鬥!內部畫面流出 士兵被剖肚亡母「臉沾兒血」痛哭
屏東瑞光路一家鐵皮屋卡拉OK酒吧發生1死3傷重大命案,12日凌晨2時許,兩桌在店內消費人馬爆發衝突,事後發現,竟是陸海空三軍大亂鬥。其中洪姓死者身為海軍陸戰隊士兵,另兩名共犯為陸軍333旅林姓上兵,以及空軍防砲飛彈指揮部鄞姓士兵,這也是屏東3個月內發生的第二起軍人血案,而衝突第一時間畫面也曝光,死者洪男器官外露倒臥血泊畫面,在目擊者腦中揮之不去,而疑似死者母親臉上沾著鮮血,在醫院外邊講電話邊大哭,心裡忍不住一陣鼻酸。屏東一間酒吧發生陸海空三軍大亂鬥,從店內打到店外。(圖/報系資料照)KTV砍人案海陸空全涉案,內部畫面流出,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影片中清楚可見,走到一名白衣男子被用力推入座位區,走到中間的一群人還不願鬆手,現場持續拉扯扭打,最後從店裡打到店外;林男最後拿出刀械砍人,洪男遭砍肚破腸流,倒臥在血泊中,送醫後宣告不治。另據目擊者表示,自己各種吵架場面都見過,但不曾見過活生生的人在面前過世,「滿地鮮血、直見器官,閉上眼睛都是那個畫面,從倒地到完全不動不到5分鐘」。目擊者還指出,當天在回家路上,經過醫院停紅燈,見到一位阿姨在外面講電話大哭,臉上都是血,「感覺應該是那個弟弟的媽媽。我猜應該是抱著他兒子的身體才沾到血」,讓目擊者感嘆人有多脆弱,閉上眼回想當時死者友人喊著名字的畫面,差點落淚。陸軍333旅林姓上兵(左二)持刀、空軍防砲飛彈指揮部鄞姓士兵(右三)徒手殺死海軍陸戰隊洪姓上兵。(圖/報系資料照回述這起事發經過,當時20歲的洪男與朋友一桌4人,24歲林姓、20歲鄞姓、31歲江姓男子一桌3人,雙方互不認識,疑似發生口角衝突進而互毆,林男竟持預藏的刀械朝洪男刺殺,鄞男及江男則徒手攻擊。雙方一路從店內打到店外,洪男跑到50公尺外對街不支倒地,洪男前胸部、腹部和左臀部等多處被刺傷,造成左側血胸、腹內出血,送至屏東市國仁醫院急救,仍於當天4時許宣告死亡。由於死者、林姓和鄞姓嫌犯身分為軍人,警方訊後將3嫌依刑法傷害及殺人罪,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並建請羈押,另參與聚眾鬥毆嫌犯,警方將依妨害秩序罪送辦。檢方訊後向法院聲押,法院今(14)日深夜裁定林男收押禁見。,至於共犯鄞男、江男則分別以6萬元、1萬元交保。CTWANT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曾為台灣重大槍擊要犯黃村驚傳病逝 家屬證實享年58歲
曾為國內重大槍擊要犯綽號「黃川」的黃村,1994年在雲林縣虎尾鎮「水玲瓏KTV」持槍殺人和多起槍擊案後入獄,2019年出獄後決定聽驟逝父親的話「好好做人」。豈料,黃村驚傳病逝,家屬證實他昨(13)日因病過世,享年58歲。綽號「黃川」的黃村在80年代在道上名聲響亮,1994年犯下殺人罪且連續多年犯下槍擊案,直到2009年落網入獄,2019年出獄後健康狀況不佳,親弟弟為雲林縣前議長黃凱,黃凱曾捐肝救兄。不過,黃村的家屬證實他於13日下午病逝,享年58歲,黃家也火速布置好靈堂,地方各界人士紛紛前往弔唁。不過黃村的親弟弟黃凱因涉貪汙案仍遭到羈押中,據悉,黃凱的律師有在黃村病危時聲請具保停押,卻到了黃村過世都未獲准,目前律師仍在爭取讓黃凱回家送哥哥最後一程。黃村當年與十大槍擊要犯之首、林來福身旁的「軍師」潘旭晃(黑狗)合夥,在道上闖出一片天,但1994年7月20日黃村在雲林縣虎尾鎮「水玲瓏KTV」與店員發生衝突,聯合手下持槍押人外,更用槍托活活打死KTV的蔡姓總經理。沒想到黃村案發後獲得不起訴,2001年又因另一起殺人罪遭檢察官起訴,自此開始逃亡,卻在接下來8年不斷犯案,也一度被警方「要案查緝專刊」列為首要緝捕對象;直到2009年黃村在桃園龜山落網,被判處17年1月有期徒刑,但在2019年5月31日聲請假釋獲准,出獄3天後他的父親驟逝,他也決定遵循父親遺願「好好做人」。
軍人卡拉OK大亂鬥! 陸軍333旅士兵砍死海陸中士「打到大街上」 八軍團回應了
屏東瑞光路一間卡拉OK,今(12)日凌晨發生酒客鬥毆事件,據警方調查,原來是陸軍333旅上兵和海軍陸戰隊中士職業軍人酒後起爭執,海軍陸戰隊中士被333旅的1人持刀、兩人徒手活活打死,據悉,死者被砍到開腸破肚,警方緝獲持刀及徒手攻擊嫌犯3人到案,依刑法傷害及殺人罪將犯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並建請羈押,另所有參與聚眾鬥毆嫌犯,警方將依妨害秩序罪送辦。屏東一間酒吧發生酒後鬥歐事件,一名333旅士兵持刀殺死海軍陸戰隊員。(圖/報系資料照)根據《中時》引述警方說法,凌晨2時40分許獲報,位在瑞光路段一間卡拉OK發生酒客鬥毆事件,立即調派快打部隊共11人前往現場處置,員警抵達時,現場已無打架情事,經詢問店家事發情形,得知現場有4名客人已先自行就醫,隨即派員至醫院查訪。其中一名男性受傷者經醫院搶救無效,警方立即封鎖案發現場進行採證工作。洪姓軍人遭砍肚破腸流,從店內逃到50公尺對街不支倒地。(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兩桌客人,一桌3人為陸軍林姓士兵等人,另一桌4人為洪姓等海軍陸戰隊人員,雙方互不認識,疑似酒後發生口角衝突進而互毆,林男竟持預藏的刀械朝洪男刺殺,鄞男及江男則徒手攻擊,洪男肚子慘被砍破,包括現場目擊者也表示,該名死者被砍破肚子,腸子跑出來,犯案者手段極為兇殘。另據附近鄰居指出,這間卡拉OK晚上9點開始營業到天亮,店內出入份子複雜,常常有滋事情況,酒客喝醉酒還在鄰居門口便尿,是附近周遭鄰里口中的「鄰避設施」,還有鄰居表示,今年初還發生過有酒醉客人闖入隔避沒營業的麵店,拉起店內的寵物哈士奇牽繩,以類似「上吊」的方式將哈士奇扛在背上,酒客仍滿臉笑容要同行友人幫忙拍照,並將影片上傳IG限時動態寫「虐狗記」,炫耀自己的惡行,鬧得相當大。屏東一間酒吧發生酒後鬥歐事件,一名333旅士兵持刀殺死海軍陸戰隊員。(圖/報系資料照)警方後來只要店家一開門就將警車停在附近,好方便就近處理,所以這家店最近也安分了一陣子,沒想到這次鬧出人命。經比對現場目擊者證詞、跡證及相關監視器畫面,現場為兩方酒客酒後發生爭執進而互毆,其中1名酒客持刀及另兩名酒客徒手攻擊另一方酒客,造成1人死亡、3人受傷,專案小組鎖定3名涉案嫌疑人,報請屏東地檢署核發拘票。警方也在案發5小時內緝獲持刀及徒手攻擊嫌犯3人到案,後依刑法傷害及殺人罪將犯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並建請羈押,另所有參與聚眾鬥毆嫌犯,警方將依妨害秩序罪送辦。針對這起事件,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表示,轄屬機步三三三旅林姓士兵於今(12) 日凌晨休假期間,在屏東市區KTV因細故衍生肢體衝突,林兵疑涉刑事案件,全案刻由警方偵訊中,將全力配合檢警調查,並依「刑懲並行」原則檢討重懲,決不寬貸;另持恆加強官兵法紀教育,端正守法認知,以維軍譽。
屏東重大殺人案…海軍陸戰隊遭「砍破肚」丟命 八軍團回應了
屏東驚傳殺人案!今(12日)凌晨瑞光路一間KTV發生酒客鬥毆事件,其中一名酒客持刀夥同另外2人攻擊,造成1人死亡、3人受傷,警方獲報後到場,發現死者是海軍陸戰隊男子,兇手則是萬金333旅陸軍,訊後將3嫌依刑法傷害及殺人罪將犯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並建請羈押。據悉,案發於12日凌晨2時40分許,警方獲報在瑞光路段一間KTV發生酒客鬥毆事件,立刻調派快打部隊共11人前往現場處置,抵達時現場已無價打架情事,經詢問店家了解現場有4名客人已先自行就醫,隨即派員至醫院查訪,其中1男受傷搶救無效,警方馬上封鎖案發現場進行採證工作。警方發現,死者當兵2年多,服務於高雄海軍陸戰隊,為何遠赴屏東原因不得而知。針對傷勢,證實沒有「屍首分離」,比對現場目擊者證詞、跡證及相關監視器畫面,得知事情始末,專案小組迅速鎖定3名涉案嫌疑人,報請屏東地檢署核發拘票,在案發5小時內緝獲持刀及徒手攻擊嫌犯3人到案,訊後依刑法傷害及殺人罪將犯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並建請羈押,另所有參與聚眾鬥毆嫌犯,警方將依妨害秩序罪送辦。針對此案,八軍團政戰主任龔瓊玉少將表示,轄屬機步333旅林姓士兵於休假期間,因餐敘糾紛涉及刑事案件,刻由警方偵訊中,本案全力配合調查。
不滿製造噪音!7旬翁持獵槍擊斃女鄰居 嘉檢偵結依殺人罪起訴
嘉義縣中埔鄉8月19日驚傳槍響聲,1名77歲余姓男子不滿鄰居57歲殷女,因她長期製造噪音影響他的睡眠品質,才憤而持獵槍擊斃她,經送醫搶救仍不治,事後遭警方依法移送偵辦,嘉義地檢署近日偵結此案並依《殺人罪》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余男,同時將行國民法官進行審判。據了解,余男與殷女同住在和美村1處社區,2人為隔壁鄰居,但余男認為殷女長期製造聲響影響他的睡眠,因此雙方關係不和睦,直到8月19日下午3時許,他又懷疑殷女在家中製造噪音,一時氣憤下隨即拿出藏放的1把獵槍前往殷女住家廚房後,直接朝她胸口開槍,女方同居人聽聞聲響查看後,竟發現她倒臥血泊中。同居人嚇得趕緊通報求助,殷女經緊急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余男則於犯行後離開現場,直到警方抵達時他才自行投案,甚至將犯案工具的1把獵槍及3發霰彈子彈上繳,並供稱獵槍出處是20多年前1名原住民友人贈與的,此後他便將槍枝包裹在塑膠袋並藏在水果園工寮內,直到他忍無可忍才取槍獵殺殷女,事後被警方依《殺人罪》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檢方表示,余男在案發後被羈押到至今,嘉義地檢署近日偵結此案,檢方將依違反《殺人罪》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進行起訴,同時將行國民法官進行審判。
南投露營區老闆偕3人動私刑 逾10工具虐死員工「惡行全招了」
南投中寮鄉一名42歲謝姓男子,承租露營區經營,今年5月因懷疑臨時工張姓男子手腳不乾淨,竟夥同其他3名員工動用私刑,使用10多種刑具,外加拳打腳踢,將張男活活虐死。地檢署歷經4個多月調查偵結,依殺人罪起訴謝男及動手的3名員工。根據起訴書,謝男在中寮鄉經營露營區,並聘用多名臨時工,其中一名47歲張姓員工在露營區租了一間小木屋和女友同居,謝男懷疑張男手腳不乾淨、工作怠惰,對其頗有微詞。謝男5月11日與另外3名何姓、徐姓、許姓員工聊天時,提到張男越說越生氣,當晚要求3人將張男叫到福利社,張男在同居女友的陪同下到場,與謝男發生口角衝突,謝男甩了張男一巴掌,接著用鐵椅、塑膠椅、水管、釣竿、電鑽底座毆打張男,還持美工刀狠戳張男胸部、腿部,並用腳踹張男臉部和身體。許姓、何姓員工見狀,也跟著一起毆打張男,到了晚上8點左右,謝男又持茶葉罐、電蚊拍繼續毆打張男,隨後一行人將其拖到辦公室外,徐男將張男推倒在地,許男徒手毆打張男,何男和謝男持平底鍋、釣竿毆打張男頭部及身體,導致張男被打到全身抽搐,奄奄一息。然而,謝男依舊不肯罷休,用打火機燒張男的下體和胸部,又以美工刀刺向張男胸部,並用剪刀刺小腿,還拿蒼蠅拍打張男腳底、折手指,謝男及徐男再拿香菸、碘酒刺激傷口,直到張男失去生命跡象,一行人才報案謊稱有人摔倒。救護人員到場發現張男明顯死亡,由於現場有打鬥跡象,檢警調查戳破謝男等人謊言。檢察官認為4人涉犯傷害致死罪嫌重大,所犯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並有逃亡、勾串、滅證等情,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被告4人獲准。全案歷經4個多月偵查,南投地檢署在9月中偵結,檢方認為4人罪嫌重大,依殺人罪起訴。
五億高中生案二審首開庭 夏男再披「戰袍」現身
遭指疑點重重的五億高中生案,繼承龐大遺產的賴姓高中生與夏姓男子同婚後墜樓身亡,刑事部分,一審法官認定夏男為財「假結婚」,依偽造文書罪判處1年6月有期徒刑,夏男不服提出上訴。8日下午台中高分院首開二審準備程序庭,夏男依舊穿著被外界稱為「戰袍」的水藍POLO衫現身法院。賴姓高中生繼承價值約五億遺產後,與夏男急尋證人至戶政事務所登記同婚,不久後於北屯區墜樓身亡。賴母指控夏男謀財害命,台中地檢署調查1個半月後偵結,殺人罪部分因罪證不足不予起訴,家屬提起再議,中檢持續調查中。偽造文書罪部分,檢方則認定兩人「假結婚」起訴夏男,一審法官宣判1年6月,夏男不服提上訴。據了解,夏男自首度被檢方傳喚,無論前往應訊或開庭審理,皆穿著水藍色條紋POLO衫現身,也被外界稱為其「戰袍」,8日下午台中高分院開準備程序庭,果然又穿著同件上衣步入法院。
台南槍擊丟包醫院命案 開槍男子遭判刑23年!國民法庭判決理由曝光
去年發生的台南安南醫院丟包案,台南地院歷經9天的國民參審程序,7日晚間8點多宣判,林澤峰被判處徒刑23年,林昱凱無罪。其中,國民法庭在判決理由中,還特別列舉3大從重因素及5大從輕因素,作為林澤峰的判刑依據。國民法庭指出,林澤峰承認持有改造手槍及子彈,以及開槍射殺徐男,但否認持槍抵住對方胸口開槍,辯稱是相隔1個汽車寬度的距離射擊最後一槍;然而,根據法醫師出具的鑑定書及到庭說明,認定林澤峰是持槍抵住被害人胸口射擊最後一槍,因此殺人罪部分重判徒刑19年。國民法庭還認為,徐男所受「入口處有灼燒痕跡」、「入口處無火藥刺青(子彈進入皮膚,與皮膚接觸時,所產生的火藥反應,屬於非接觸性且近距離槍傷的特徵)」,加上子彈造成體內「入口小、中間大、出口小」的傷勢,符合接觸性槍傷特徵。同時,林澤峰開槍後離開再返回案發現場,隨即搶下徐男載往安南醫院的行為,目的是將其盡速送醫,並非為了延遲或阻斷對方接受救治。國民法庭強調,林澤峰直接故意抵住胸膛槍擊徐男剝奪其生命,造成難以回復的結果,並使被害人家屬承受無盡的傷痛;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報告也認為,林澤峰具有反社會性人格,有高度再犯可能性;林澤峰接受量刑前社會調查時,曾提及「再次發生仍會開槍」而呈現的犯罪後態度,在在都是該法庭從重量刑的因素。另外,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報告指出,林澤峰於成長過程中,因家庭及校園的負面成長經驗,形塑他以暴力解決問題的行為模式;他於行為後旋即將徐男送醫,曾經嘗試彌補惡行;案發之後攜槍投案,且大致上配合調查並承認犯罪;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報告表示,如果經過長期的心理治療及輔導,仍有改善行為的可能性;接受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時,林澤峰曾陳述「知道沒有資格剝奪他人生命」的態度,均為國民法庭從輕量刑的因素。至於林昱凱部分,國民法庭也說,不能充分證明林昱凱與林澤峰有共同持有手槍子彈並殺人的意思,呈現在法庭的證據,也無法證明林昱凱有幫助林澤峰犯罪的意思,因此決定判處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