殭屍煙彈
」驚天毒販!新竹男子設分裝場製「殭屍煙彈」 警方查獲230萬毒品
新竹市1名45歲的馮姓男子,因涉嫌販賣毒品而引發社會關注,不僅販賣第一級和第二級毒品,更在租屋處設立毒品分裝場,將被稱為「殭屍毒品」的依托咪酯作為原料,製作電子煙彈進行販售,台中市刑事警察大隊29日表示,該案經過長期偵查,最終於2024年6月成功查獲大量毒品及相關器具,總市價約達230萬元,馮男目前已被台中地檢署依《毒品罪》起訴,羈押中。根據調查,台中市刑大偵二隊自2024年3月展開販毒專案調查,隨著調查深入,警方鎖定新竹縣的馮姓男子,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調查發現,馮男察覺到電子煙在年輕族群中受到廣泛接受,於是決定設立毒品分裝場,以依托咪酯為原料,製作出來的電子煙彈販售以圖利。警方在長期蒐證後,最終確認馮男的分裝場位置,並在6月持搜索票進行突襲,行動當天,警方在電梯口埋伏,馮男一出電梯便被當場逮捕,進入其住處後,警方發現大量毒品和分裝器具,在搜查中,警方共查獲海洛因13包(毛重715.85公克)、安非他命13包(毛重508.23公克)、液體卡西酮3瓶、麻醉煙彈39顆、空煙彈一批、以及其他製作電子煙彈所需的材料和器具,總共查獲的贓物價值可觀。據了解,依托咪酯的成本價格為每公斤30萬元,1公斤的依托咪酯可製成約1,000顆電子煙彈,推測馮男的非法所得高達百萬元,在案發後,馮男被依《毒品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因擔心其可能逃亡或串滅證據,向法院申請羈押,獲得准許,目前案件已偵結,檢方認定犯罪事證明確,對馮男提起起訴。
機車違規右轉!女警直覺鋭利攔查異樣騎士 搜獲「殭屍煙彈」毒品
高雄市新興分局前金分駐所的警方,於28日晚間近9點,在巡邏時展現卓越的警覺性,當時,開巡邏車的女警注意到1名騎士,在紅燈時神情怪異,憑著敏銳的直覺,決定上前攔查,結果,直覺證明其的正確,這名37歲的林姓騎士被查出持有大量毒品,其中包括一種新興的麻醉管制藥品,俗稱「殭屍煙彈」。林男當時於七賢二路與瑞源路口紅燈右轉,卻因為看到警車而一時心虛準備逃逸,女警的敏銳觀察力,立刻判斷出騎士的異常,並隨即進行攔查,經過仔細檢查,警方在林男身上發現4包安非他命,總重達6.84公克,以及5.91公克的依託咪酯液體,這是一種新型的麻醉管制藥品,被俗稱為「殭屍煙彈」。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和《藥事法》,警方立即依法扣押這些毒品,並將林男逮捕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進行進一步偵辦。警方指出,「殭屍煙彈」是一種新興的麻醉管制藥品,吸食後可能會導致使用者意識混亂、全身顫抖、甚至無法站立,對健康造成極大的危害,警方呼籲廣大青年學子不要因一時好奇而接觸毒品,避免觸法後悔莫及。《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珍惜生命
喪屍煙彈交易直擊2/目前販售吸食被抓只罰錢 氾濫全台釀多起悲劇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厚德派出所員警黃瑋震日前遭毒駕者撞擊身亡,身後留下4歲兒子與愛妻,兇手被逮後坦承吸食「喪屍煙彈」,也就是含麻醉藥物依托咪酯(Etomidate)的電子煙油,令人氣憤的是,如今依托咪酯仍處於列管毒品的空窗期,施用者只能依《藥事法》移送且罰錢了事,因而在年輕族群中嚴重氾濫,釀成多起悲劇。黃國維被逮後坦承吸食「喪屍煙彈」,釀下不可挽回過錯。(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依托咪酯原是手術麻醉管制藥品,卻被犯罪集團加入電子煙成為「喪屍煙彈」,又稱「上頭煙」、「睡眠煙彈」,由於施用者會行為脫序、精神抽離,進而產生不可控的快感,流入夜店後大受歡迎,更有犯罪集團稱其為「平替版海洛因」,抓準目前就算檢測出也無法以毒品法送辦的漏洞,洗腦受害者這並非毒品,藉此吸引民眾嘗試。犯罪集團將依托咪酯融入菸油,做成煙彈形式在年輕族群間流通。(圖/影音組)刑事局7月4日宣布破獲首宗喪屍煙彈分裝場,發現不法集團是透過柬埔寨華人,在當地購買依托咪酯原料,再走私送入台灣,利用加熱儀器等器具加工製造電子煙彈,並在網路上兜售。犯罪集團透過IG、TikTok等社群媒體,發出喪屍煙彈等相關資訊,主打「解壓」、「上頭」等標語,更利用加密程度相對高的即時通訊軟體「Telegram」進行群組交易。除了上述販賣手法,據本刊調查,藥頭還會利用同儕間的相互介紹,直接與想嘗試的年輕人聯絡,以一個拉一個的方式擴大交易鍊。據悉,施用殭屍煙彈的主要客群落在18到25歲之間,這些年輕人以自身的健康為代價,為了快感逐步掉入販毒集團陷阱,更有許多人喜歡吸食煙彈後開車,追求恍惚中的競速刺激,進而產生多起悲劇。7月13日凌晨,黃國維在施用喪屍煙彈後上路,高速駕駛賓士逆向衝撞警車,進而導致三重員警1死1傷悲劇,殉職員警黃瑋震得年僅28歲,身後更留下失怙稚子和破碎的家庭,英魂枉逝讓社會不捨悲痛。就在三重員警殉職隔天,基隆劉姓男子7月14日凌晨同樣吸食喪屍煙彈後開車,自撞橋墩後還猛踩油門,最終導致輪胎起火燃燒;此外,桃園健行科大18日深夜遭毒蟲闖入,警方連開15槍逮捕三嫌,並在其車上起獲3顆喪屍煙彈,該毒品在短短5天內連續釀禍,也足見其氾濫程度。7月有多起因依托咪酯造成的意外,基隆劉男吸食後自撞橋墩還狂踩油門釀成火燒車。(圖/報系資料照)而依托咪酯6月13日被法務部提列為第三級毒品,如今在等行政院公告,預計10月才會正式列為毒品,如今施用者只能依《藥事法》和《菸害防治法》開罰,「列管空窗期」成為群魔亂舞的舞台,資深刑警則盼行政院能加快列管腳步、加重毒品懲罰,別再有民眾成為喪屍煙彈犧牲者。
電子煙規範不明 最高檢察署呼籲相關機關儘速修法
針對黃姓男子吸食俗稱「殭屍煙彈」管制毒品「依托咪酯」電子煙衝撞員警,導致執勤黃姓警員當場死亡,引起軒然大波,最高檢察署日前邀請法務部、衛生福利部、二審檢察署及各地方檢察署,共同研商菸害防制法適用問題,並建議立法與主管機關儘速修正藥事法,明定電子煙含尼古丁成分之製造、輸入、販賣、轉讓等行為,是否科以刑事責任。最高檢表示,電子煙不含其他藥品或毒品,且未宣稱療效之含尼古丁成分電子煙案件,是否違反藥事法?如違反藥事法,可處最高 10 年有期徒刑。司法實務上,因法律規定不清楚,造成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相當分歧。為此,日前最高檢察署邀請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及檢察司、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法律問題提案機關高檢署、臺中地檢署多次開會研商,會中就相關法律問題達成共識,避免與民眾認知有所歧異,得以讓執法機關有所依循。最高檢說道,修正藥事法為正本清源之道,明定電子煙含尼古丁成分之製造、輸入、販賣、轉讓等行為,是否具有刑事責任,以杜絕爭議,讓民眾有遵循之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