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合憲
」 死刑 憲法法庭 廢死 釋憲 死囚 非常上訴 合憲藍委聲援反廢死遊行 民進黨團批政治操作:國家沒有要廢除死刑
今日是師鐸獎女教師命案發生10週年,被害者家屬與相關團體發起「1203白玫瑰運動」,下午近500人上街頭呼籲修法保障被害人及家屬權益,並表達「拒絕廢死派大法官」等訴求,國民黨立委也出席聲援。對此,立法院民進黨團今日批評,死刑合憲,國家沒有要廢除死刑,所有操作廢死都是政治意圖,這些從政者非常沒有良知,創造名詞「實質廢死」,來消費被害者、消費死刑,創造政治利益,這是不道德的。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呼籲在野黨委員不要一再消費死刑,大法官解釋死刑合憲,所以國家不會廢除死刑,所有操作廢死都是政治意圖,為了政治意圖不惜造成社會不安,這些從政者非常沒有良知。吳思瑤指出,大法官死刑合憲的解釋出爐後,立委要做的是趕快修法,完備法制,要修法抑止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脫刑責、杜絕不應該存在的冤獄、強化建立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制度,讓犯罪者獲得應有懲治,保障受害人及其家屬。吳思瑤續指,立法院要做的是趕快修法減緩社會不安、補強制度缺漏,不是進行政治操作,廢死不要再拿來恐嚇人民,死刑合憲,國家沒有要廢除死刑。民進黨團書記長蔡易餘表示,這次大法官憲判第8號,根本沒有廢死,死刑仍然存在,重點應該要好好研究,死刑成立要件之下,哪些程序是我們注意的,現在很擔心有人假意自己精神缺陷,讓自己逃脫死刑,這必須入法,用刑責對這樣假裝自己是精神缺陷的行為予以遏止。蔡易餘批評,但看不到立法院多數黨多有著墨,只想要用現狀,因為大法官假釋剛出爐,配套措施沒有情況下,創造名詞叫做「實質廢死」,來消費被害者、消費死刑,創造政治利益,這是不道德的。蔡易餘強調,大法官憲判第8號要有配套措施,避免脫逃死刑、必須有終身監禁的配套,每個都非常重要,應該來做這件事,不是繼續消費死刑議題。
實質廢死論戰1/變相宣告死刑時代結束 受害者家屬崩潰:拿到免死金牌
死刑釋憲案9月20日由憲法法庭判決,宣告「部分合憲」並限縮適用範圍,除犯罪情節屬最嚴重、第三審需有強制辯護及言詞辯論,且需經各級法院法官一致決,被告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的情形也不得執行死刑。判決一出即被大眾認為台灣將等同「實質廢死」,目前已被科處死刑的死囚皆有機會透過非常上訴逃死,等同拿到免死金牌,讓受害者家屬難以接受。本刊調查,台灣最後一次槍決是在2020年4月,執行縱火燒死6名至親的翁仁賢死刑,目前還有37名死刑犯,包括犯下黃姓建商撕票勒贖案的黃春棋、陳憶隆、三重母女命案的黃麟凱,以及連殺3親人的「驚世媳婦」林于如。縱火燒死6名親人與看護的翁仁賢2020年4月伏法後,台灣已4年沒有執行過槍決。(圖/報系資料照)林于如是台灣目前唯一女性死囚,她積欠大批賭債,為詐領保險費狠心將生母推下樓梯、毒殺婆婆和劉姓丈夫,遭判決死刑定讞,釋憲讓曾被判定有心智缺陷的她有機會逃死,也讓家屬再次遭受傷害。「沒辦法接受殺人者以心智問題逃脫死刑。」林于如丈夫的姑姑表示,劉家被林于如害的家破人亡,家屬需要花十餘年平復心情已經很痛苦,林還得以因心智缺陷逃死,讓她無法接受。而1987年,就讀小學四年級的陸正,自補習班下課後即失蹤,儘管家屬赴指定地點交付百萬贖金,孩子依舊沒有回家。主嫌邱和順遭判死刑定讞至今仍未執行,成為「關押最久死囚」,同時也是家屬心中放不下的大石。曾有數據顯示全台有80%民眾支持死刑,陸正父親怒斥大法官釋憲結果是「違抗民意」,認為大法官沒有資格對此指手畫腳,雖稱死刑合憲卻寫下一大堆但書,等同於廢除死刑。除了37名判決定讞的死刑犯,其他案件的受害家屬也每天生活在無盡悲傷中,鐵路警察李承翰在處理旅客補票衝突時,遭鄭嫌以工作用尖刀刺傷腹部,傷重不治身亡,兇嫌卻能輕易逃掉重判。鐵路警察李承翰在處理旅客補票衝突時,遭鄭嫌持刀刺傷腹部身亡。(圖/報系資料照)嘉義地方法院一審以「因精神障礙,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屬法定不罰情形,宣判無罪,李爸爸因長期鬱悶造成胃疾加重,含恨而終;二審判處鄭嫌17年有期徒刑定讞,家屬仍無法接受。這次釋憲結果出爐後,李媽媽也氣憤表示「有病也要醫好」、「精神病不能當免死金牌」。遭殺害而殉職的員警還有台南警員凃明誠、曹瑞傑,他們查緝贓車時,遭從外役監逃脫的林信吾持刀砍死,一審遭判死刑,但如今釋憲設下8道嚴格關卡,訊時應強制辯護、第三審要強制辯護、第三審應經言詞辯論、合議庭法官一致決,讓林信吾的死刑定讞路難如登天,幾乎已確定逃死。凃明誠姊姊淚訴,判死刑的條件限縮,是為了保障加害者的人權,「那那些被害者逝去的生命呢?」他們的家人已遭到殺害,認為兇嫌遭判處死刑才能些許平復受害家屬的心情,懇求已宣告的死刑應立刻簽結伏法。新北校園割喉案家屬日前也透過視訊,在記者會上向大法官與人權團體淚訴:「如果你們跟我們一樣是受害者家屬,才來跟我們談加害者人權,你們永遠不知道我們心中有多痛」,他質疑,犯下殺人罪的罪犯已是違反憲法,卻受到憲法保護不被判死;精神障礙不得科處死刑更無疑是給了免死金牌。死刑存廢掀兩派論戰不休多年,如今執行條件再限縮,引起許多受害者家屬氣憤難平,痛失親人的他們,盼望判處加害人死刑以伸張正義;大法官釋憲判決強調憲法保障人民生命權,對此,被害家屬皆存相同疑問:誰來保障被害人生命?新北割喉案一審遭批「乾哥9年、乾妹8年」判刑過輕,國教盟要求修法保障被害人權益。(圖/報系資料照)
剴剴之死/1歲男童遭虐死「保母姊妹拒國民法官審理」 王薇君現身旁聽開轟大法官
1歲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姊妹殘忍虐死,被起訴羈押禁見至今,2人聲請不經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台北地方法院今(25日)首次開庭,包括兒童權益促進協會創會理事長王薇君等2、30人都報名旁聽,王薇君除了砲轟劉姓姊妹凌虐行徑根本是殺人外,提到死刑合憲限縮一事,更是飆罵大法官們應該去看心理醫生,「思覺應該也失調了」。王薇君透露,今天主要希望司法可以理解幼兒們被殘害時的處境,不要替兇手找理由,尤其過去太多案例都是「想要教訓孩子,不是想要讓孩子死」,最終都是被判過失傷害致死罪,但她認為保母們的虐待手法根本是殺人,而非過失傷害致死。話鋒一轉,王薇君提到死刑合憲限縮,她認為大法官設下8道關卡,每1條都不可能讓兇手被判死刑甚至執行,「前面講我們這些家屬死刑想要復仇洩憤,後面又說要給我們極大安慰」,痛批大法官應該要去看心理醫生,「思覺應該也失調了!」王薇君指出,大法官設下第1道關卡寫明「犯罪情節最嚴重才能判處死刑」,讓她不滿:「頭剁掉不叫最嚴重,凌虐致死也不叫最嚴重,我不知道什麼叫最嚴重」,認為要傷到大法官的家人才叫嚴重,一般的平民百姓都不嚴重。最後,王薇君還針對政治人物開嗆「平常沒有關心被害人,每次有死刑議題就蹭熱度」、「很多政治人物都是不要這麼不要臉,非常無恥」、「讓我看見一次,哪個政黨為被害人議題甲級動員,我就相信你們是真的,平常不關心,每次就來蹭一下熱度,不要臉」。《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醫師天職是維護生命」 醫學會指醫師涉死刑鑑定有違醫學倫理
憲法法庭20日判決死刑合憲,但若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不得判處死刑,欠缺受刑能力的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者,也不能執行死刑。司法精神醫學會引述世界精神醫學會馬德里宣言、日內瓦宣言指出,任何情形之下,精神科醫師都不應執行受(死)刑能力之鑑定,如醫師的鑑定可能剝奪生命,將有違反醫學倫理的疑慮。司法精神醫學會理事李俊宏表示,此次大法官釋憲後,爭議之處在於執行死刑時的判斷。根據現行《刑事訴訟法》,被告被判處死刑後,處於心神喪失的狀況,就會停止執行死刑。李俊宏說,心神喪失的定義,舊有法規為「完全無知覺理會」,釋憲後將這個部分獨立拉出,成為「受死刑能力的判斷」,被告能不能理解死刑判決,這一塊由醫師鑑定,就會有爭議。醫師可以判斷精神障礙、心智缺陷,很多受刑人在矯正機關中,有需求也會轉介精神科醫師,但若直接涉及受死刑能力的判斷,就會出現道德上的兩難。「醫師的天職是維護生命」,李俊宏表示,若醫師的判斷可能剝奪他人生命,就會有違反醫學倫理的疑慮。司法精神醫學會理事長楊添圍也指出,世界精神醫學會於1996年馬德里宣言、2023年日內瓦宣言重申立場,在任何情形之下,精神科醫師都不應執行受(死)刑能力之鑑定。楊添圍解釋,不是精神疾病就可以免於一死,而是精神或心智障礙,不具足夠訴訟(就審)能力與責任能力者,才不應處以死刑。這在許多仍保留死刑的國家,也是可接受的通則。李俊宏指出,各國人權標準不一,不見得都會遵守宣言,一些國家為了避免醫師直接涉入死刑鑑定,會要求所有受刑人定期接受身心健康檢查,由執行單位根據過去紀錄做判斷。未來台灣的法律要如何因應,仍待討論。
為還賭債殺媽媽、婆婆和老公 「驚世媳婦」恐逃死家屬難以接受
憲法法庭20日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但精神障礙者不得處死,而在2009年殺害生母、婆婆和丈夫「驚世媳婦」林于如主張患有精神障礙,在修法前不得執行死刑,恐因而逃死,受害人家屬則直呼難以接受。林于如有賭博惡習,她高職畢業到酒店當公關,與埔里當地臭豆腐商家劉宇航奉子成婚,但她婚後仍死性不改、繼續簽賭,數次被地下錢莊逼債,她為了還賭債竟不擇手段。為了詐領親人的保險金,林于如先後殺害母親、婆婆和老公,先是2009年底在台南老家將母親推下樓致死,2009年又趁婆婆住院,混合混合抗憂鬱藥、安眠藥、防腐劑注入點滴害婆婆身亡,並在丈夫住院時,趁機毒死丈夫。而林于如犯案後遭逮捕,並於2013年判決死刑定讞,至今尚未執行,林于如遭診斷罹患精神障礙,憲法法庭20日判決死刑合憲,但精神障礙者不得處死,林于如恐因而逃死。劉家人則對此結果難以接受,受害人家屬表示,劉家因林于如「家破人亡」,臭豆腐店也在案發後關門,家屬身心受創,還得搬家才能找回平靜生活,無法接受林以心智缺陷逃死。
死刑合憲!37死囚可透過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邢泰釗:預擬相應措施
憲法法庭今針對死刑釋憲案,作出判決,認為死刑合憲,但犯罪情節非最嚴重、第三審無辯護人、未行言詞辯論或科處死刑未一致決,可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因此等待執行死刑的37名死囚,都可以透過檢察總長邢泰釗提起非常上訴翻案。對此,最高檢表示,37名死囚具體情節各有不同,最高檢將待收受死刑案卷後,審酌有無非常上訴事由,再依憲法法庭判決及相關法律規定審慎處理。最高檢表示,死刑議題受國人高度關注,最高檢非常重視,檢察總長邢泰釗今年8月即指示成立10人因應小組,由他擔任召集人,主任檢察官吳慎志擔任副召集人,就各種可能的判決結果預擬相應措施。憲法法庭今判決後,最高檢下午4時召集全體檢察官開會決定因應作為,其中死刑因應小組成員檢察官林麗瑩等人,整理憲法法庭判決主文內容與最高檢業務有關共有5點,分別如下:1.憲法法庭判決指出,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第226條之1前段強制性交殺人罪、第332條第1項強盜殺人罪、第348條第1項擄人勒贖殺人罪等死刑規定,僅適用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之情形,方為合憲。最高檢將審酌研議案件是否提起非常上訴。2.修正前刑法第348條擄人勒贖殺人罪唯一死刑規定違憲部分,最高檢將依法提起非常上訴。3.被告防禦權、辯護權之程序保障部分,最高檢將審查案件是否符合判決意旨,研議提起非常上訴。4.死刑判決應經一致決部分,最高檢將與最高法院協商調取相關資料,審查案件是否符合判決意旨,研議提起非常上訴。5.被告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情形,最高檢察署將待修法完成後,依新法及個案情形審酌是否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檢說,由於37名死囚個案具體情節各有不同,需逐案閱覽卷證資料後,才能判斷個案是否有憲法法庭判決所指情形,最高檢將待收受死刑案卷後,審酌有無非常上訴事由,依憲法法庭判決及相關法律規定審慎處理。
死刑有條件合憲 國民黨嘆:達到實質廢死目的
憲法法庭20日作出「死刑合憲,但增加『僅得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等限制」的解釋,國民黨對此結果表達遺憾,指出憲法法庭透過空洞、適用不易的「犯罪情節屬最嚴重」,加以死刑判決應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達到「實質廢死」目的,與絕大多數台灣人民感受有相當大的落差。國民黨強調,民進黨在黨綱的《自由人權》章節直接寫明,「研議廢止死刑的可行性」,直指民進黨廢除死刑的終極目標。這次釋憲結果幾乎宣示實質廢死,彰顯民進黨恐怕仍會以分階段的方式,不顧民意反對,逐步推進廢除死刑。國民黨指出,廢除死刑本來就是立法工作,更是政治問題。大法官的判決結果,雖然縮限範圍,但已經明確證明「死刑合憲」,民進黨主張廢除死刑毫無憲法基礎,應該清楚表態對於死刑態度,並修改廢死黨綱。尤其,賴清德身為民選總統,更應有明確態度,而並非用尊重釋憲結果,一筆帶過。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李彥秀表示,憲法法庭判決看似進一步保障被告人權,但在修復式司法成效依舊不彰的今日,欠缺配套的憲法解釋,不過是再次深化死刑存廢議題的社會對立,更是讓問題治絲益棼。李彥秀分析,法務部在釋憲辯論時提出,近5年476件殺人案,只有1件判死定讞,代表死刑案件極為嚴謹,死刑為不得已的最後手段。但釋憲案的縮限解釋不但畫蛇添足,更是身為最高司法機關,卻否定司法制度嚴謹性,恐怕衝擊基層司法部門信心,一再增加的門檻,更是影響承審法官依法判決死刑的心證,恐怕等同於實質廢死。李彥秀進一步指出,此次憲法法庭判決結果,代表我國將邁入「實質廢死」時代,37名死囚皆得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預期有極高可能檢察總長將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進而撤銷原死刑判決,屆時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須一致決維持死刑,否則僅能退而求其次改判無期徒刑,依現行規定25年便可申請假釋。李彥秀強調,憲法法庭博得名聲與歷史定位後,死刑經合憲性限縮解釋所衍生例如事實審法院如何認定「犯罪情節屬最嚴重」、無期徒刑制度如何檢討調整,不過是不負責任的將問題丟回普通法院與立法者。不僅讓司法者遭受恐龍法官、象牙塔裡法匠之譏,更讓司法與人民相形漸遠。
37死囚聲請死刑釋憲結果出爐 大法官判決「有條件合憲」:需限縮適用範圍
日前,台灣37名尚未執行死刑的死囚,聯合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並主張死刑剝奪生命權及人性尊嚴、違反《憲法》比例原則等。部分死囚還強調自己曾遭到刑求、審判程序有瑕疵。憲法法庭今年4月23日為此展開激辯,結果在今(20)日下午3時宣判,結果是「有條件合憲」,意即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此次聲請釋憲主要為高齡72歲的台灣「最老死囚」王信福提出,其餘36名死囚也陸續聲請,由憲法法庭併案審理。4月23日憲法法庭召開言詞辯論庭,律師團、法務部、民間團體、專家學者、被害人家屬等都有激烈的辯論。王信福透過律師在法庭上公開親筆信,信中以「不存在了嗎?剝奪一個人的生命難道已不再需要聽其辯解了嗎?」為題,表示自己自幼失學,表達能力不足,尚有案內諸疑問無法一一表述,「只是明明不是事實的事,卻得不到理解、申冤而心有不甘,但願大律師們能予法庭上爭得死刑違憲之訴求,求得一線生機再有努力之餘地,換得洗刷汙名的機會」。此外,37名聲請對死刑釋憲的死囚中,被認為是冤案的邱和順,曾被控參與強盜集團,1987年11月將苗栗縣女保險員柯洪玉蘭殺害分屍,同年12月又綁架新竹學童陸正並撕票,邱男2011年遭法院判決死刑定讞。邱和順主張,自己當年遭警察灌辣椒水、毆打及辱罵脅迫等方式刑求取供,身心遭受劇烈痛苦,刑求的警察已被判決有罪定讞,也被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定失職,但法院卻以「鋸箭法」引用以酷刑取得的供詞,判他死刑,違反國際《禁止酷刑公約》、我國《刑事訴訟法》等規定,有重大程序瑕疵。邱還主張,法院審理期間,竟因「物證遺失」沒給他與同案被告對質詰問機會,違反《憲法》保障的人民訴訟權及《兩公約》「被告有受公平審判權利」規定。負責執行死刑的法務部則反對廢死,強調死刑並非必然違反「生命權保障」,死刑是不得已的最後刑罰,並非必然侵犯人性尊嚴或構成酷刑,應視死刑的目的、方法及程序而定;而殺人罪符合《兩公約》所稱可以執行死刑的「最重大犯行」,且「禁止死刑」並非國際法界共識,因此從《憲法》解釋的範疇而言,應維持死刑合憲的見解。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委任律師陳淑貞則表示,經過調查,高達96%以上的被害人家屬反對廢死,國家既然有死刑存在,就應該執行,否則如何保障被害人權利?而且死囚在監長年持續等待執行,也是一種折磨。廢死聯盟則認為,支持死刑的關係人和專家會認為「死刑改進就好」,然而死刑其實已經有了很久的「實踐機會」,造成很多生命的逍逝,「這樣的刑罰應該被廢止,殺人機器不應該被修補,應該被銷毀。」此外,人性尊嚴的絕對保障已經是確立的憲法原則,而生命權與人性尊嚴不可能切開來看,「所以死刑必然違憲」。有學者專家則提出「緩死」的概念,認為包括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提出的「終身監禁」代替死刑等方案,根本是在轉移焦點。提出「緩死」,意即要考量死囚在監的表現,給予緩死機會。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下午三點宣判, 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憲法法庭指出,犯罪情節非最嚴重、第三審無辯護人、未行言詞辯論或科處死刑未一致決,可以援引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亦得依職權提起。等待執行死刑的37名死囚,檢察總長邢泰釗可以依個案狀況,為死囚提非常上訴翻案。另,憲法法庭指出,有關機關依本判決主文第8項意旨完成修法前,不得執行死刑,就欠缺受刑能力之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者,亦不得執行死刑。
判決死刑合憲!37死囚都可翻案 「驚世媳婦」林于如1理由暫不可槍決
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合憲,但等待執行死刑的37名死囚都可以聲請非常上訴,但憲法法庭判判決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者,不得執行死刑,也就是說,主張心智缺陷的全台唯一女死囚、「驚世媳婦」林于如,在有關機關依本判決主文第8項意旨完成修法前,不得執行死刑。「審判時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訴訟上自我辯護能力明顯不足之被告」之認定標準及程序,仍待有關機關以法律或經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定之。
37死囚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宣判:死刑有條件合憲
全民關注的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下午三點宣判, 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民進黨2016年執政迄今,法務部僅在2018年8月31日、2020年4月1日分別執行李宏基、翁仁賢2名死囚的槍決,目前等候執行死囚37人。而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內的7名大法官因任期在10月底屆滿,因此趕在今天作出判決。
死刑釋憲今出爐! 前檢察官吳宗憲喊「死刑是為公平正義」:廢死讓生者無法好好活著
此次死刑釋憲案,是由現年72歲的台灣「最老死囚」王信福等37名死囚共同聲請,主張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憲法法庭也將在今(20)日下午3時宣判結果。曾任檢察官的現任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昨(19)日就在臉書發文,直言「死刑不能讓逝者重生;但廢除死刑,卻讓活著的人無法好好活著」。吳宗憲表示,只要還有兇殘至極的暴力殺人犯罪,死刑就必須保留,大法官應該做出符合正義的判決,「死刑合憲是我一貫的主張,其意義在於應報主義、犯罪預防、安撫人心」。吳宗憲接著說到,他同意死刑限於故意殺人類型,當殺人犯完全不尊重他人生命權時,法律就應該予以制裁。雖然廢死派主張可能有冤獄,那就表示要討論的是「司法訴訟程序」是否完善,而不是死刑存廢,況且,自從法院推動「社會量刑調查」,已經有4年多沒有死刑定讞的判決。吳宗憲認為,「殺人就是一種無視生命權的犯罪,強行剝奪他人的生命」,而國家面對殺人者被處死前,程序之嚴謹,已遠比他殺害的受害者死得有尊嚴,這就是支持「應報」主義者最大的讓步,「死刑有沒有威嚇作用?從那37名死刑犯提釋憲怕被執行,即可知答案」。吳宗憲提到,「我在上個會期就兩度質詢法務部,為何遲遲不執行死刑,依法行政本是公務員天職,卻漠視死刑定讞判決於不顧,在此先呼籲,若憲法法庭判殺人者死刑合憲,就盡速依法執行,法務部不能再用自己訂的規則造成技術性廢死——被殺的人活不了,殺人的人卻死不了」。最後,吳宗憲也強調,死刑的存在,會讓殺人犯,罪有應得,永遠隔離於社會,人民就不用擔心害怕,「死刑並非為了殺人償命,更不是報仇論,而是為了填補『公平正義』而存在,若人民的安全沒有獲得充分保障,貿然廢除死刑,只會引發更多的不安全感。所以,我主張殺人致死的犯罪,死刑仍有存在必要」。
死刑有無違憲?結果攸關37死囚能否「逃死」 憲法法庭9/23前須宣判
憲法法庭4月23日進行死刑辯論,攸關37死囚是否可「逃死」,其中涉殺警案的「最老死囚」王信福「希望爭得死刑違憲的判決、求一線生機」,但憲法法庭12日公告延長宣判時間。依《憲法訴訟法》規,言詞辯論終結後3個月內宣示判決,必要時,得延長2個月,死刑是否違憲?9月23日憲法法庭須宣判。憲法法庭的辯論重點為死刑是否違憲,死刑除剝奪生命權外,是否另干預其他憲法上權利,如免於酷刑權利、人性尊嚴?死刑制度所追求目的有哪些?是否都合憲?如死刑違憲,有什麼可取代的刑事制裁手段?如果認為死刑合憲,什麼犯罪類型可判死刑,37名死囚中,有人是因為1999年施行的「唯一死刑」被判決定讞,但有些人是因2006年7月1日修正的死刑或無期徒刑規定,這樣是否違憲?理由為何?另1個辯論重點是,近年最常被拿來當逃死抗辯的理由,為刑法第19條就「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的行為人,依其行為時辨識能力的程度,而有「不罰」或「得減輕其刑」區別,就死刑宣告而言,是否違憲?言詞辯論終結後3個月內宣示判決,必要時,得延長2個月。
中捷砍人案反廢死呼聲大 鄭銘謙指死刑釋憲中仍暫緩執行
當年震驚國人的北捷鄭捷隨機殺人案昨日滿10週年,卻再度爆發台中捷運隨機砍人案的不幸事件,事發後,廢死聯盟粉專立即遭到大批反廢死網友留言痛罵,也更讓外界好奇,新法務部長鄭銘謙對於「死刑是否違憲、廢除與否」的立場。鄭銘謙並表示,憲法法庭還未公布宣判結果,既然目前正在釋憲中,是否執行死刑,應靜待釋憲結果,不急於此時執行,萬一大法官判決死刑合憲,法務部會依照判決進行處理,對於立委追問「何時開始執行死刑」,則沒給時間表。立院司法法治委員會今日邀請法務部部長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媒體在會議開始前追問鄭銘謙對「廢死」的看法,鄭銘謙表示,法務部對廢死立場,已經在大法官釋憲辯論中已經很清楚表達「謝謝大家」。憲法法庭在4月23日開庭,針對37名死囚認為死刑規定違憲提出的釋憲進行辯論,當時將卸任的法務部長蔡清祥在立院受訪表示,法務部立場非常明確,法務部認為死刑合憲,而且大法官會議之前做過釋憲,也都認為是合憲,現在情勢沒有很大改變,法務部堅決主張死刑規定合憲。鄭銘謙今天回答國民黨立委謝龍介質詢該議題時說,法務部政策都有延續性,法務部立場在憲法法庭辯論時也說的很清楚,認為死刑合憲,該立場迄今沒變。至於謝追問他個人立場,鄭銘謙說他個人立場不便在立院說明、他只適合談法務部的立場,但「廢除死刑與否確實是非常嚴肅的事」,這項說法引發謝龍介不滿,追問難道法務部還要看憲法法庭的判決結果出爐後再調整立場嗎?鄭銘謙則表示,憲法法庭裁決要七月中旬才會公布結果,對於「在此之前是否執行已經判決的死刑」問題,他仍用「執行死刑非常嚴肅」作答,還說「既然目前正在釋憲中,是否執行應該靜待七月份結果,不急於此時執行」,萬一大法官判決死刑合憲,法務部會依照判決進行處理,對於謝龍介追問「何時執行死刑」,未給時間表。
憲法法庭瀰漫「廢死氛圍」! 專家學者坦言死刑合憲不樂觀
憲法法庭2024年4月23日進行死刑大辯論,擔任法務部專家學者代表的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教授賴擁連,參與全場的死刑辯論,他對釋憲結果表示悲觀。賴擁連在憲法法庭直擊觀察發現,整個法庭氛圍,「好像就是要廢死」,他對釋憲結果不樂觀,應該是會朝廢死方向去解釋。賴擁連指出,支持廢死的一方結合律師團體,在某種程度上算是有備而來,似乎想在蔡英文總統的人權政策下,「裡應外和」達到廢死目的。賴擁連舉例,大法官詹森林在庭上質疑法務部,憲法法庭過去對許多爭議如同婚、通姦罪解釋時,法務部也都說違反多數民意應尊重立法和行政權。宣告違憲後,行政院也提修法讓同性可結婚、通姦除罪化,「為什麼現在死刑就一直要用民意希望憲法法庭讓步?」法務部檢察司司長郭永發表示,通姦罪是侵犯配偶權,同性婚姻則是個人對性的取向權利,這兩種權利和死刑問題截然不同,因為死刑是侵害社會公益及國家刑事政策,各屬不同層次的東西,不能相提並論。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林麗瑩也指出,歐洲人權法院認為,要禁止死刑,政治部門需先達成共識,德國聯邦憲法法院也認為,此議題須留給立法部門決定。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認為,死刑廢除議題是立法部門決定,聲請人提到宣告死刑違憲的國家,其背景皆相似,都是政治部門達成共識。
憲法法庭死刑大辯論 司法院長許宗力傾向廢死受矚目
憲法法庭2024年4月23日進行37個死囚的死刑合憲性言詞辯論,由於司法院長許宗力被外界認為主張廢除死刑,加上目前憲法法庭多位大法官曾公開表態不贊成死刑。此外,總統蔡英文也被外界認為傾向廢除死刑,使這次死刑大辯論備受各界矚目。目前憲法法庭15位大法官中,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蔡彩貞當法官時曾審理過死囚案,尤伯祥曾當過死囚辯護人,3人需要迴避,加上反對死刑的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內的12位大法官,只要有7票就能宣告死刑違憲,推翻2千3百萬台灣人8成反廢死民意!台灣歷年來對死刑進行民調,至少超過8成民眾支持死刑,不過蔡英文擔任總統期間,對死刑存廢採取政策模糊方式,她在2024年元旦的新年談話重申:台灣沒有廢除死刑,政府要努力建立更完善的制度。可議的是,蔡英文2022年9月3日出席「總統與高中生面對面論壇」時,脫口而出「國家制度能提供足夠的安全,不需要依賴非常嚴厲的刑罰來嚇阻犯罪。」則被解讀為她反對死刑,不小心說出心裡話。外界質疑蔡英文8年任期內,司法院和法務部未曾提出足夠安全和完善的制度。至於許宗力對死刑的態度,也耐人尋味,外界認為他傾向廢除死刑,雖然他曾在2020年3月16日的司改半年進度報告中說,大法官會議曾宣告「死刑不違憲」,負責執行死刑的法務部長蔡清祥也說,廢死前不會停止執行槍決。可是最高法院一再對死刑判決撤銷發回,法務部從2020年4月後未曾執行死刑,使得台灣已邁向實質廢死。
大法官堅持廢死?國民黨再籲應尊重多數民意勿侵害立法權
37名經法院死刑定讞等待槍決的死囚,主張死刑侵害生命權,大法官訂於4月23日(下週二)在憲法法庭辯論,7月作出「死刑是否違憲」宣告。國民黨團今天再度強調,死刑是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與《憲法》第15條生命權、第23條比例原則並無牴觸。此外,近10年來各項媒體民調均顯示,高達七成五社會主流民意反對廢除死刑,呼籲大法官不應介入死刑存廢議題,更不該推翻過去三次已宣告合憲的大法官解釋,若過度干預具有直接民意基礎的立法權行為,不僅將折損司法威信,更破壞權力分立的原則。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死刑的存廢不是不能討論,但在刑事政策及立法者尚未做出改變前,不應該由司法院決定死刑的存廢,大法官不應介入死刑存廢的議題。此外,全國超過七成五以上民眾反廢死,執政黨到目前為止,也還未給國人一個答案,卻要由在野黨在憲法法庭對於反廢死議題據理力爭。國民黨團要問執政黨,若廢死,社會安全網,未來要如何維繫?國人看到華山殺人分屍案、台南殺警案、高雄城中城縱火案造成46死,這些重大惡行的犯罪者,最終依然不會被判死刑,可已想見,未來會有多少重大刑案仍會發生。傅崐萁指出,孩子在成長過程中,該如何守護他們的安全?詐騙集團橫行,求職民眾遭威脅淪為詐騙工具,被囚禁、凌虐、甚至殺害,如此令人髮指的行徑,豈可輕言廢死?難道這個國家已經生病了,導致有一群人只為了追求虛名,置全國百姓於險境。傅崐萁說,民主先進國家如美國,到現在依然堅持維持死刑,與中華民國國情相近的鄰近國家,包括日本、韓國、新加坡,也依然堅持維持死刑,因為死刑是社會最後一道正義的防線。如果大法官早已形成心證,憲法法庭辯論只是過場,國民黨團對國人未來的安全保障,憂心忡忡。他警告,一旦社會保護傘被憲法法庭瓦解掉,百姓又如何能安居樂業?警察未來執法該如何自保?呼籲大法官們,請拿出守護中華民國、守護台灣的良心,讓孩子們可以平安順利的長大,不受社會暴力所侵害。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也呼籲大法官,不要因死刑存廢擴權,侵犯立法權。尤其社會中的犯罪行為,已超乎常人想像,影響層面甚鉅,兇殘的犯罪案件常造成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甚至引發民眾恐慌、社會動盪。亂世用重典,若不能給惡行重大、泯滅人性、天理不容之罪犯適當的處罰,台灣恐將成為犯罪天堂。林思銘指出,死刑制度已在司法院釋字第194號、第263號、第476號等歷次的大法官會議解釋與議決,當時大法官認為死刑做為法定刑,並無違憲,強調死刑是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與憲法第15條生命權、第23條比例原則並無牴觸。而且廢除死刑絕非普世價值,亦非國際公約強制要求,全球維持死刑制度的國家,人口總數仍佔全球多數,我國社會主流民意反對廢除死刑的比例未曾低於七成,73.5%不支持廢死,85%民眾認為現行法律對加害者過度保護,因此,現行刑法維持死刑,是符合主流民意的。藍委翁曉玲指出,憲法法庭將在4月23日召開死刑辯論庭,「法庭之友」2月15日向憲法法院提出申請書,4月9日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將「死刑是否合憲?」的法律意見書,送交到憲法法庭。國民黨團在「法庭之友」提出的法律意見書核心思想,在於代表廣大民意,向憲法法庭陳述。若廢死,必須尊重廣大主流民意、尊重立法權。她強調,主流民意都主張「反對廢除死刑」,而在近10年來,多家媒體針對廢死民調中,都超過七成五以上反對廢死,從未低過五成。其次,40年以來,大法官針對廢死曾做出三次「死刑合憲」解釋,包括釋字第194號、第263號、第476號。憲法法院在113年1月17日,再度受理王信福等37名定讞待執行死刑犯聲請釋憲案。翁曉玲強調,在民主制度之下,國會制定法律向來是整體法律秩序的核心,只有立法院是實現民主的關鍵,兼顧形成人民總體意志的任務,代表人民做成重要的、多元民主的政治決定。憲法法庭必須基於司法自制原則,不應介入如「廢死」如此高度爭議的立法政策,若不能謹守法的界線而宣告死刑違憲,將會面臨對抗多數決的困境,引發社會上對欠缺民主基礎的司法機關,有過度干預的疑慮,勢必折損司法威信。
法務部忠告大法官們:勿廢除死刑! 恐引發社會動盪、憲法機關對立
憲法法庭2024年4月23日將進行死刑大辯論、決定死刑存廢,司法界盛傳以司法院長、兼任大法庭審判長許宗力為首的大法官們,可能趁機廢除死刑,引起全台灣8成以上、反對廢除死刑民眾大恐慌。法務部對此與最高檢察署組成因應小組,呼籲憲法法庭勿引發國內社會對立及衝突,並強調民意超過8成反對廢除死刑,應由立法機關形成共識,而非透過司法判決逕行決定,憲法法庭驟然宣告死刑制度違憲,將侵越立法權、逾越權力分立界線。法務部指出,死刑議題在我國具有高度爭議性,在社會尚未有共識情形下,驟然宣告死刑制度違憲,可能引發國內社會對立及衝突,更侵越立法權決定,逾越權力分立界線,憲法法庭應將解釋後果評估納入考量,不應透過憲法判決主導刑事政策之形成,避免引發憲法機關間衝突及國內社會動盪。目前全球尚有許多具影響力的國家,如美國、日本等國未廢除死刑,法務部冀望憲法法庭應審酌我國歷史背景文化與歐盟國家迥然不同,不應將歐洲廢除死刑經驗直接移植至國內。憲法法庭歷次解釋認定死刑制度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因目前憲政秩序、社會法價值未有改變,憲法法庭應維持以往一貫死刑合憲見解,以兼顧人權保障及社會正義。法務部強調,死刑是重大爭議問題,應由代表民意之立法機關形成共識,而非透過司法判決逕行決定目前大多數國家是透過立法或修憲程序廢除死刑,經由憲法法庭直接宣告死刑違憲極為少數,而這些國家解釋死刑違憲也具共通背景,即立法、行政機關間有一致共識或至少無對立立場,如匈牙利、立陶宛、南非等釋憲前後,立法、行政機關對於廢除死刑已有相當程度共識,反觀我國立法、行政機關尚未形成共識,民意有超過八成反對廢除死刑,不應透過違憲審查方式廢除死刑。法務部研究指出,死刑制度在司法院釋字第194號、第263號、第476號等歷次憲法解釋,大法官已數次宣告合憲,死刑制度已長期為我國憲政秩序所肯認,有鑑於目前憲政秩序、社會法價值未有改變,多數民意仍反對廢除死刑,時空環境並無變遷,憲法法庭應維持向來死刑合憲之見解。法務部認為,生命權固為憲法保障之基本權利,但並非不得以法律干預之,就生命權的干預,一般認為憲法第23條之「限制」包括「剝奪」在內,而依法律允許剝奪生命之情況,並不當然違反人性尊嚴。死刑制度屬於最後不得已之手段,亦非以殘忍、不合人道的方式執行,並非酷刑。
剴剴之死/惡保母引公憤 中華人權協會6聲明:請法院以最重刑嚴懲
台北市1歲大男童剴剴(化名)經兒福聯盟轉介給1對劉姓保母姊妹照顧,不料竟遭2人聯手施虐,不僅腿被打到骨折變形、指甲被拔光、牙齒被打斷,就連生殖器也燒黑,全身體無完膚休克慘死,引起社會公憤。對此,中華人權協會今(18日)發表6點聲明表達立場,呼籲檢方嚴查、法院以最重刑嚴懲。一、本會對於幼兒剴剴遭無良褓姆凌虐多日死亡乙事,深感悲慟,本會請求承辦檢察官一定要嚴查,絕不可漏掉任何一個可能涉案的兇手,且應就施虐者每次、每類型的虐待方式,分別以數罪加以追訴,並請法院以最重刑嚴懲!二、虐殺幼兒者,毫無人性可言,請法院莫再以可教化為理由,為渠等脫罪或減免刑責,否則便是幫兇,便是鼓勵更多惡人仿效,台灣人民會徹底喪失對司法的信任。三、每思及那幼小飢餓且無助的身軀,竟在三個多月的時間裡,飽受成人都無法承受的虐待,全身體無完膚,本會成員心中除了悲泣,更有無止盡的憤怒,在台灣發生如此慘絕人寰的兒虐事件,已是一種國恥!試問執政當局,本會多次呼籲的社會安全網,怎麼越補越大洞?蔡英文總統上任的承諾呢?民眾不見中央有何積極作為,反而是不斷地卸責給地方政府,就連衛福部赴立法院的虐兒案報告,都可以輕描淡寫地處理,無怪乎社會安全網永遠只有口號!四、政府既然認為少子女化是嚴重的國安危機, 如今連一個幼兒都無法保護,這是何等諷刺!特別是衛福部還深怕扛責,寧願與地方政府討價還價,也不願意多思考補救方案,一個毫無依靠的小小孩,都能在中央設計的保護機制下,被凌虐致死,這麼無能怠惰,遇事只會卸責的政府,如何要年輕人生養子女?五、每一個兒童都是國家的寶貝,請政府要把資源真正花在小孩身上,任何有風險疑慮的孩子,兒福機構與政府應該投入更多心力去呵護,既然預算充足,就不須過於吝嗇,可以聘請更多人力去關注小孩的安全健康。六、請執政黨多重視被害者與其家屬的人權,要有同理心,更不要只側重在保護犯罪者的人權,忽略受害者與其家屬的痛苦!下個月,司法院將進行死刑合憲性的審理,本會籲請大法官們應善體社會脈動、國民感情,平衡慎重處理,以維護司法尊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院長去留2/許宗力遭疑替賴清德穿小鞋 7票想打趴8成反廢死民意
司法圈瘋傳司法院長許宗力已開始向身邊法官們道別,一副隨時可能去職的樣子,但在春節前夕的2024年1月25日,許宗力擔任審判長的憲法法庭,突然公告2024年4月23日進行37個死囚的死刑合憲性言詞辯論,讓許多法官、檢察官和律師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不知道許宗力葫蘆裡賣的是什麼藥,既然準備打包走人,對於死刑這種重大議題,理應留給總統當選人賴清德任命新的司法院長來審議,許卻在此時拋出8成台灣民眾反對的廢死辯論,讓法界議論紛紛。再進一步來看,憲法法庭2024年4月23日對死刑言詞辯論後,根據《憲法訴訟法》規定,必須在3個月內作出判決,最多延長2個月,也就是最晚9月23日前應有結果,許宗力卻把此案排在新總統就職前夕,法界推測,一則是許並非真想辭職,先丟個難題給賴清德,或許會被慰留,不然就是他只想辭司法院長、不想辭大法官。有法界人士認為,許最晚2024年10月就要下台,卻選擇在離職前夕給新總統賴清德和新國會「穿小鞋」,如果許此舉只為成就自己的歷史定位,將讓本來就低落的司法信賴度雪上加霜。台灣8成民意反對廢除死刑,許多民眾走上街頭怒指廢死是偽善。(圖/報系資料照)台灣歷年來對死刑進行民調,至少超過8成民眾支持死刑,不過蔡英文擔任總統期間,對死刑存廢採取政策模糊方式,她在2024年元旦的新年談話重申:台灣沒有廢除死刑,政府要努力建立更完善的制度。可議的是,蔡英文2022年9月3日出席「總統與高中生面對面論壇」時,脫口而出「國家制度能提供足夠的安全,不需要依賴非常嚴厲的刑罰來嚇阻犯罪。」則被解讀為她反對死刑,不小心說出心裡話。外界質疑蔡英文8年任期內,司法院和法務部未曾提出足夠安全和完善的制度。至於許宗力對死刑的態度,也耐人尋味,雖然他曾在2020年3月16日的司改半年進度報告中說,大法官會議曾宣告「死刑不違憲」,負責執行死刑的法務部長蔡清祥也說,廢死前不會停止執行槍決。可是最高法院一再對死刑判決撤銷發回,法務部從2020年4月後未曾執行死刑,使得台灣已邁向實質廢死。司法院推動國民法官制,卻未正視多數民意贊成死刑,圖為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模擬法庭。(圖/報系資料照)諷刺的是,當初司法高層面對民眾信賴度低迷的窘境,宣稱救司法應採用司法民主化的方式,所以參考在日本已具高度爭議的「裁判員制度」,在台灣推動「國民法官制度」,可是遇到超過8成民眾反對廢死的民意,司法院和憲法法庭又突然忘記這才是司法民主化的呈現,現在竟然要由即將卸任的司法院長、及另外5位最遲今年10月卸任的大法官共6人,在憲法法庭裡投票決定台灣人普遍贊成的死刑、是否違憲!進一步統計憲法法庭15位大法官中,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蔡彩貞當法官時曾審理過死囚案,尤伯祥曾當過死囚辯護人,3人需要迴避,如果許宗力沒辭職的話,包括他在內的12位大法官,只要有7票就能宣告死刑違憲,推翻2千3百萬台灣人8成反廢死民意!難怪許多民眾不信任司法。
西門町停車場冷血奪兩命!最高法院開「生死辯」 檢強調:死刑合憲凶手應判死
年前西門町峨眉停車場槍擊雙屍命案,歷審5度將凶手陳福祥判死,上訴後,最高法院19日進行生死辯;檢察官蔡瑞宗說,死刑合憲、應判陳死刑,他也轉達死者家屬的心聲,稱「判死才能讓社會大眾再相信司法」。庭末審判長諭知5月2日下午2點半宣判。最高法院生死辯,針對陳福祥的犯行是否符合兩公約的情節最重大犯罪及有無教化可能? 有沒有不應判死理由等,由檢辯進行辯論;陳的律師主張,陳福祥不是預謀殺人非最嚴重的犯罪,不應判處死刑。最高檢察署檢察官蔡瑞宗說,死刑符合比例原則、合憲,且陳福祥殺人案鐵罪如山、犯行情節重大,法官應依法審判,不能逃避適用死刑,應駁回上訴,將陳判處死刑,以彰顯國法。這起震驚社會的槍擊命案,起因男子陳威宇經友人介紹,找陳福祥安排買毒品,2015年1月蔡宗育、蔡鎧陽北上與陳福祥見面,後來3人相約峨眉停車場交易毒品,但陳福祥先後槍殺蔡宗育2人,再騙陳威宇完成交易,拿走440萬後逃亡,後來因上色情網站洩漏行蹤被逮。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到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歷經5個合議庭、15位法官都認定,陳福祥只因自己主觀認為被害人蔡宗育有攜帶槍枝,見其有摸腰部之舉動,竟先下手殺害,又為免事跡過早敗露,對無威脅可言之蔡鎧陽痛下殺手,下手當時視人命如草芥。歷審將陳福祥殺害蔡宗育部分判處無期徒刑,就殺害蔡鎧陽部分,認定他在殺害蔡宗育後,不到3分鐘之時間,即對蔡鎧陽再下毒手,且手段極為殘暴,有使他與社會永久隔離之必要,無從以教化可能性來迴避,判處死刑,合併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