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賠償
」 大陸 賠償金 賠償 中國 車禍快遞員工疑高溫工作車廂內暈倒 !他送醫診斷「被熱死」 家屬求償無門告上法庭
大陸河北今年7月發生一起40 歲快遞員工疑似因為高溫工作熱死慘劇,家屬指控,死者在高溫工作環境下被強制加班,加上快遞業者在不具備救助條件的情況下並未第一時間及時將死者送醫,才會害死人。悲劇發生5個多月後,快遞業者和死者家屬仍未就賠償金達成一致。雙方各執一詞。救護車駛離快遞公司畫面。(圖/翻攝自紅星新聞)根據《紅星新聞》報導,死者白潤明4年前在快遞公司圓通工作,平時的工作主要是在車廂內,把傳送帶上的貨物裝到車上。7月22日事故發生前一天,白潤明正常工作,他直到7月23日凌晨5點半左右下班。據圓通公司的說法,白潤明原本應在7月23日休息,但由於同事臨時請假因此與同事換休,當晚白潤明又按規定去工作。從監視器畫面可見,當天晚間10時25分左右,白潤明暈倒在貨車車廂內,大約4分鐘後,其他工友發現並隨即關停傳送帶,將白潤明抬出。白潤明暈倒後約50分鐘,大約在晚間 11時15分,救護車駛離圓通公司大門。按照永清縣人民醫院提供的資料顯示,白潤明入院時間為7月24日0時22分,入院情況為患者入院前兩小時因高溫環境工作突發意識喪失伴隨嘔吐,白潤明入院後,被診斷為熱射病,白潤明隨後在ICU觀察,7月25日淩晨4時34分因搶救無效去世。另據白潤明家屬和同事表示,死者身體健康同時不喝酒或其他不良嗜好。家屬認為,白潤明生前在悶熱車廂內工作,加上他被迫加班,長時間的勞動導致他身體難不堪負荷,加上圓通公司在不具備急救條件的情況下,並未第一時間將死者送往醫院,才會導致他喪命。不過對於家屬所說的「強迫加班」說法,業者表示,公司並未強迫其加班或進行高強度工作,但白潤明的家屬在整理遺物時,意外發現他手機內有之前的多次錄音,其中有白潤明透露身體不適並向組長打電話想要請假,但組長仍要求他加班的對話。除此之外,白潤明家屬還指控,圓通公司未按相關法規替白潤明繳納社會保險,嚴重侵犯員工權益,要求一次性賠償300萬人民幣,另外,白潤明的死亡給親屬帶來極大傷害,另外要求精神賠償60萬人民幣。針對死者家屬求償金額,圓通則表示,歡迎透過司法程序解決。截止目前,這起死亡賠償爭議,尚未進入司法程序。醫院提供死亡證明。(圖/翻攝自紅星新聞)
高速橋營救受困司機!熱心男遭追撞亡 弟憶事發經過:砰一聲哥哥不見了
大陸「90後」小夥王剛近日駕車經過成巴高速綿陽三台縣境內綠豆河大橋時,發現一輛貨車側翻在路上,他立即下車救人,不料卻被車輛從後方追撞喪命。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顯示,救人者不承擔此次事故責任,但因各方就相關賠償事宜未協商一致,家屬無奈起訴貨車司機、車主及相關保險公司索賠相關損失200萬元。《紅星新聞》報導,事情發生在今年8月9日淩晨3點40分左右,當時從成都開車回南部縣老家的王剛,駕車經過成巴高速綿陽三台縣境內綠豆河大橋時,發現一輛貨車側翻在路上。坐在後排的弟弟王強回憶,想到車內有人被困,哥哥決定停車救人,並在事故前方約200米的應急車道上停車,還讓坐在副駕的同伴打電話報警。王強表示,當時側翻貨車駕駛室門朝上,要想救人,只有爬上去才能打開駕駛室。隨後,王剛爬了上去,王強本來也打算一起爬上去,但被哥哥阻止,他便站在地上用手機給哥哥打手電筒照明,「當時哥哥的手正抓著駕駛室的門把手,門還沒有打開,突然嘭的一聲,後面一輛貨車追尾撞了上來。」王強說,等他反應過來時,發現哥哥王剛不見了,他大聲地喊哥哥,但沒有回應。王強隨後拉開車門救出被困貨車的司機父子二人。之後,借助趕到現場的交警的強手電光,大家才發現王剛躺在大橋下的玉米地。遺憾的是,王剛被救時已無生命跡象。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事發時,25歲的黃某駕駛一輛重型廂式貨車運載百貨沿成巴高速往巴中方向行駛,淩晨3時44分,該車行駛至事發高速橋梁時,先後與側翻於道路的杜某駕駛的輕型倉柵式貨車、中央隔離護欄發生碰撞,致使位於側翻貨車駕駛室側面參與救援的王剛墜於橋下,造成王剛死亡。經查,黃某夜間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過程中,觀察不力、判斷失誤,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最終,交警部門認定後車司機黃某承擔此次事故主要責任,獲救貨車司機杜某承擔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王剛不承擔此次事故責任。王剛妻子透露,她和丈夫養育有兩個孩子,孩子都還小,大的上一年級,小的還在上幼兒園,自己每天負責照管兩個孩子,丈夫在的時候就是整個家庭的頂梁柱,經濟來源都是靠丈夫,如今丈夫走了,自己和身體不好的公婆除了照管孩子,還要處理丈夫生前沒處理完的一些事情。事發後,王剛救人墜亡的事情在南部縣當地引發關注,不少熱心人士自發前往其老家悼念,送別王剛最後一程。不過,此次事故相關方一直未就相關賠償事宜達成一致。「主要是他們(事故方)覺得(王剛)父母沒滿60歲,贍養費這塊沒達成一致。」無奈之外,王剛家人將涉事車主、司機及相關保險公司起訴到法院,請求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200萬元。12月12日,該案在綿陽市三台縣人民法院開庭,法院未當庭宣判。此前,王剛家人就王剛的行為屬見義勇為向三台縣相關部門申請認定。何女說,她也聯繫了三台縣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對方表示具體情況還要再等等。
丈夫工作出意外驟逝 人妻獲120萬賠償金…她只分婆婆3萬贍養費
丈夫驟逝後婆媳問題可能更嚴重!大陸一名吳姓人妻的丈夫在工作中意外去世,她因此拿到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和子女撫養費共人民幣120萬元(約新台幣552萬元),但她只分給婆婆人民幣3萬元(約新台幣13.8萬元)的贍養費,氣得婆婆一狀告上法院。最後經法官調解,對賠償金分配達成協議,吳女當場把人民幣12萬(約新台幣55萬元)元交付給婆婆。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大陸一名田姓男子去(2023)年工作時發生意外去世,在他驟逝後公司賠付給他的吳姓妻子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和子女撫養費共人民幣120萬元(約新台幣552萬元),款項全額匯入吳女的帳戶;怎料,吳女收到款項後,只願意給婆婆人民幣3萬元(約新台幣13.8萬元)贍養費。婆婆對此感到十分不合理,她自認兒子的死亡賠償金,身為母親的她應有分配權,但媳婦卻不理會,氣得她將媳婦一狀告上法院,向當地人民法庭請求合理分配兒子的死亡賠償金,她要求分到約人民幣25萬元(約新台幣115萬元)。法官審理案件後,考量到雙方婆媳關係,勸她們透過調解解決糾紛,並得知死者母親要求分多一點賠償金,是擔心養老問題,怕媳婦錢拿走就不管她了;而吳女是顧慮養孩子成本高、開銷大。此案件在一開始雙方互不相讓,直到法官勸導,才對死亡賠償金分配有共識,最後吳女當場把人民幣12萬(約新台幣55萬元)元交付給婆婆。法院也強調,死亡賠償金並非死者遺產,而是給死者家屬整體預期收入損失的一種財產性損害賠償;至於死亡賠償金如何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係的遠近、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對死者經濟依賴程度、生活保障來源等情形合理分配。通常法官調解,會考慮未成年子女及年邁父母的情況。
鄰居吵架「1年後腦出血過世」 挑事者被判賠22萬…原因曝光
鄰居間爭吵難免,但若因而發病身亡,責任在誰?中國江蘇有一家人準備在鄰居的房子間築圍牆,對方發現後前來阻撓施工,雙方甚至吵了起來,結果最後氣集發病倒地,多次住院治療,1年後腦出血死亡,家屬一狀告上法院,經過法院審理後,還給死者一個公道。據《現代快報》報導,,吳某等人在祝某家和鄰居家之間築圍牆,盛某發現後無故阻撓施工,並與祝某一家吵起來,隨後祝某氣集發病倒地,被送醫治住院治療,然而在2023年1月1日因腦出血過世。家屬將盛某告上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護理費、死亡賠償金等各項損失,合計105萬多人民幣,法院審理後判盛某須賠償4.8萬人民幣。案例曝光引發討論,有網友認為,祝某在與盛某吵架1年後才過世,要盛某承擔賠償責任,似乎有點說不過去。不過也有網友認為,盛某無故阻攔施工,與人爭吵,把人氣到生病,應該承擔責任。法院審理指出,根據一般醫學常識,爭吵等外部刺激導致的情緒波動,會使人血壓升高,同時結合祝某本身的高血壓等風險因素,祝某在爭吵後不久發病倒地,可認定盛某的爭吵行為和祝某的發病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法院也認為,腦出血患者治療期間可能因多種原因死亡,死者發病後經過1年多治療、修養最終身故,不足以認定盛某的爭吵行為和祝某的死亡結果間存在因果關係。法官認定一碼歸一碼,盛某的爭吵行為和祝某的發病間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但祝某的死亡未必和爭吵有關,審酌祝某各項損失共24萬多人民幣,判盛某按照20%比例賠償與祝某治療相關的醫療費、護理費等損失。
保母出門遛狗被鄰居狗狗「原地嚇死」 法院判決出爐
中國上海市有名保母出門遛狗,當時則迎面遇見鄰居餘先生牽著飼養的黑色中華田園犬,在保母與餘男相距約10公尺時,中華田園犬突然掙脫牽繩,奔向牽著柴犬的保母,兩犬互相狂吠,雖然餘先生立即將狗拉開,但保母因受到驚嚇摔倒昏迷,隨即被送往醫院進行救治,仍不幸於7日後死亡。對此,保母的女兒要求母親的雇主及餘男須共同賠償含醫療費、喪葬費及死亡賠償金等共計人民幣180餘萬元(約台幣813萬元),近日判決結果出爐。據陸媒報導,2022年6月由趙女士僱用的住家保母汪姓女子,據雇主的指示,牽著趙女飼養的白色柴犬在社區內散步,當時則遇到鄰居餘男牽著其飼養的黑色中華田園犬也在散步。豈料,在餘男與汪女相距約10公尺時,餘男飼養的中華田園犬突然掙脫牽繩,奔向牽著柴犬的汪女,兩犬互相狂吠,餘男隨即將中華田園犬拉開,但汪女因受到驚嚇當場摔倒昏迷,被立即送往醫院進行救治,仍不幸於7日後死亡。經司法鑑定機構鑑定,汪女的死因為自體心臟疾病急性發作致循環、呼吸功能障礙死亡。對此,汪女的女兒魏女認為,母親依照雇主趙女的指示在社區內遛犬,故趙女應承擔雇主賠償責任。同時,餘男出門時未給中華田園犬佩戴嘴套,且未檢查牽繩安全導致中華田園犬掙脫奔向汪女致後者受驚嚇死亡,應當承擔飼養人賠償責任。基於上述理由,魏女起訴至靜安區人民法院,要求趙女及餘男共同賠償含醫療費、喪葬費及死亡賠償金等共計人民幣180餘萬元。根據相關規定,攜帶大型犬隻外出應為其戴上嘴套,本案中的2隻狗均為大型犬,但趙女作為汪女的雇主和柴犬的飼養人,指示汪女攜帶未戴嘴套的柴犬出門;餘先生則未給中華田園犬戴嘴套,亦未確保牽繩安全導致中華田園犬掙脫牽繩奔向汪女,故兩人均有過失,且餘先生的過錯大於趙女士。最終,法院認定趙女應賠償人民幣9萬餘元(約新台幣40萬元),餘先生應賠償人民幣24萬餘元(約新台幣106萬元)。判決後,雙方當事人均未提起上訴。
用一生逃離冰冷家庭!她赴非工作染瘧病故 家人只領遺產拒收骨灰
一名來自中國廣西山村的女孩,終其一生都在努力逃離重男輕女的原生家庭,為此努力打工上學攻讀外語,並靠著語言能力輾轉奔波在多個非洲國家之間,目的是為了存夠錢去法國留學,然後找個離家足夠遙遠的地方找份工作定居下來,過自己的生活。就在她把自己鍛鍊的堅韌又強大,並且即將完成夢想的時候,卻在非洲剛果染上致死率已經下降到0.2%的瘧疾,魂斷異國。而她死後,家屬只要求她任職的公司寄回女孩的財物與銀行卡,並拒絕公司出資邀請他們領回女孩骨灰的提議,要公司把骨灰灑進了剛果河裡。陸媒《人物》雜誌報導,2021年的夏天,23歲的廣西女孩周燕玲從大學法語系畢業後,多次赴非洲打工,希望存到人民幣100萬元(約台幣450萬元)後到法國留學,然後找個離家足夠遙遠的地方找份工作定居下來,過自己的生活。2024年3月,周燕玲還告訴朋友,自己只要在非洲再工作1年,就能夠達成目標,存到100萬元去追尋自己的自由。周燕玲出生於廣西玉林一個落後偏僻的小山村。她是家中的長女,還有一個妹妹、一個弟弟。她與家庭的關係及其淡薄,連自己的生日都不太確定,因為她曾問起自己的陽曆與陰曆生日對不上,母親聽後責備她不懂事,還忽然說起父親「已經放棄她」。周燕玲的同學回憶,她在大學時期的節假日,幾乎從不回家,也很少和家裡打電話,因為講不了幾句就會吵起來。有一次,她想向學校申請貧困補助,需要向校方提交家裡是「建檔貧困戶」的證明,但當她打電話回家希望家人幫忙拍照,也只得到一通數落。大學時,家裡給的錢完全無法支撐周燕玲生活。為了可以免費吃飯,她在學校餐廳兼職打菜。不上課時周燕玲四處打工,發傳單,跑教學樓,去教培機構當助教,因為「賺錢才能逃離原來的生活」已經成了她的信念。周燕玲將「要快樂!要自由!」設成了手機桌布激勵自己。(圖/翻攝《人物》)周燕玲向朋友提到過,大學階段,父母知道她在外兼職後,經常要求她給弟弟買各種東西。弟弟則在微信上聯繫姊姊,讓她幫忙寫作業。這樣的情況在她工作後變得更加頻繁。而周燕玲的男友朱凱記得,女友告訴自己,家裡前些年蓋了新房,沒有她的房間。妹妹16、17歲結婚嫁人,家裡也是事後才通知她。妹妹婚後,她只好獨自住在老房子裡,不和爸媽一起吃飯。周燕玲出社會工作幾年後,曾一度回到中國,猶豫過要不要找個城市買房,便向家裡要戶口本。母親聽後立刻警覺地問:「妳是不是要買房了?要買的話,離家裡近一點。」周燕玲向朋友們解釋:「他們覺得我買得近一點,房子將來就是我弟弟的。」朱凱和周燕玲是前同事,兩人交往不到1年。他的印象裡,女友很少提及自己的家庭。他表示,畢業3年,周燕玲從未回過家。他意識到周燕玲對家庭的感情極為淡薄,但對朋友又極其仗義,可能是將身邊的朋友當成了情感寄託的出口。周燕玲不止一次向朋友們談及她的願望,她要從並不幸福的家裡逃出去,去法國留學,最好能夠留在當地工作,或者其他地方也好。總之,她要逃,去哪裡不重要。2021年的夏末,周燕玲開始了她的「非漂」生涯,她憑藉著法語能力,輾轉在非洲多個國家之間。她在馬利共和國賣過布,在塞內加爾共和國當過超市員工,在剛果共和國坐過辦公室。無論在非洲經歷什麼,有多難熬,周燕玲都沒有想過放棄。周燕玲曾告訴朋友,「我在非洲的每一天,都是去法國的夢想支撐著的。」周燕玲曾拍下過關於在非洲工作的畫面發給朋友,在她的照片中,天空很藍,樹木很有生機,但房屋破敗,很多屋頂仍有破洞,空氣中塵土飛揚,偶爾有飛馳而過的摩托車橫衝直撞。有時候,她半躺在工廠外破舊的沙發上,渾身是土,還調侃自己「完美融入當地生活」。周燕玲的朋友表示,自己一直很佩服她,「她有什麼想做的事情,就一定會做」。她無法忘記周燕玲說自己即將觸到目標時候的興奮語氣,也替這位勇敢的朋友快要達成自己的夢想而高興。然而,2024年3月24日,朱凱正在出差時,接到周燕玲發來消息,說自己發燒到40多度。25日,周燕玲確診惡性傷寒瘧疾,說自己正在打點滴。26日凌晨,周燕玲說自己打了青蒿素,已經退燒,但身體還會打顫。她透過手機向好友們報平安,「醫生說不會死。」不過,3月27日下午,周燕玲在好友群裡簡單回覆自己有過嘔吐,嗓子變得沙啞後,朋友們的手機就再也沒有周燕玲的訊息傳來。31日,周燕玲的好友鄧念念和林然分別接到周燕玲任職公司打來的電話,她們兩個是周燕玲設置的緊急聯繫人。公司表示希望她們能夠幫忙聯繫周燕玲的父母,幾個女孩把能想到的辦法都試了一遍,無果。4月1日,公司表示已經通過派出所聯繫上周燕玲的父母。4月2日,公司告訴林然,周燕玲已於當天去世。隨後,幾個好朋友被告知家屬和公司已經談妥後事和賠償事宜。朱凱打聽得知,周燕玲任職的公司曾提出兩個方案,其一是希望周燕玲的父母能來到她生前工作、生活的地方看看,可以在當地舉行葬禮,公司會安排好家屬的簽證、機票、酒店住宿等一切事宜,但被家屬拒絕。第二個方案,是如果家屬不願去剛果,公司會聯合當地警方與大使館,一起舉辦追悼會並安排後事。最終,公司在家屬的同意下,將周燕玲的手機、首飾、銀行卡等貴重物品寄送回國,而周燕玲的骨灰則被灑進了剛果河。事後,朱凱在寧波找了一座寺廟,為周燕玲請了一個牌位,好讓朋友們有個地方可以祭奠她。周燕玲的故事在中國傳開,有許多網友為她感到意難平,「什麼父母?孩子這麼拼命掙錢,在國外染瘧疾去世後,美美繼承遺產和死亡賠償金,結果家裡人葬禮不給她辦,她的骨灰也不領」、「很難過,她用命換來的錢還有賠償金,都給她父母了,給她弟弟買房夠了。真是很難過,願她在另一個世界裡安息」、「她的父母也許在想:終究是有些價值的,給弟弟留了點東西。不枉『養』她一場。」但也有人不贊同網上流傳的說法,「一句原生家庭不好,就把十幾年的養育都扔了?」、「有沒有察覺,這個人物傳記最大的短板是完全沒有她親人採訪,這是不客觀的。」
嫌犯藉口上廁所逃跑「爬窗墜4樓慘死」 派出所賠480萬…2警疏失下場曝光
警方看管犯人應該盡責,不應該怠忽職守,否則很容易發生意外。中國貴州有一名嫌犯因涉嫌放火被帶去審問,沒想到員警違反規定,將嫌犯帶到自己辦公室吃晚飯,飯後嫌犯提出要上廁所,結果從洗手間翻窗墜樓,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院審理後,判決也出爐了。這起案件發生在2022年7月,位於貴州黔西南州興仁市,4日警方受理男子涉嫌放火一案,20日立為刑事案件,將人帶到執法辦案中心進行訊問,晚上6點58分左右,王姓員警違法辦案規定,打電話通知楊姓輔警帶男子上樓吃飯,吃飽後在辦公室等待報批的拘留文書。期間男子在8點58分提出要上廁所,怎料王姓員警又未嚴格執行辦案規定,只安排楊姓輔警看守,怎料對方沒有認真履行責任,只在門口玩手機等候,男子便趁機從4樓洗手間爬窗,一個不小心墜樓,經搶救仍宣告不治。嫌犯趁機從4樓洗手間爬窗,卻不慎墜樓。(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判決書載明,王姓員警案發前1個多月被任命為副隊長,25歲的楊姓輔警在2022年5月被聘為輔警,案發後2人到達現場,並一直在現場等待。後來,警局與嫌犯家屬達成協議,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各項損失,共110萬元人民幣。法院審理,考慮該案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2人的現實表現,認為犯罪情節輕微,可以免予刑事處罰。因此,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不當,依法予以調整。今年2月6日做出一審判決,王姓員警和楊姓輔警均犯玩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
老嬤跟團旅遊「睡夢中離世」 家屬提告旅行社求償66萬…結果失望了
若在旅遊期間死亡,旅行社是否要負擔責任?中國四川有一名劉姓老嬤,在2個女兒的陪同下參加組團到山東旅遊,但隔天清晨被發現叫不醒,醫護趕到現場確認劉嬤已經死亡。事後,家屬認為旅行社存在長途跋涉情形,是導致老人死亡的誘因,因此告上法院,討醫療費和死亡賠償金,法院經過審理作出判決了。據《紅星新聞》報導,譚姓姊妹都已經50多歲,2人2022年5月22日帶劉姓老母親外出旅遊,但24日清晨5點半接到電話,與其他同住旅客的電話,表明劉嬤叫不醒,打電話報案後,救護人員抵達現場,確認劉嬤已經過世。譚姓姊妹辦完後事後,將山東旅行社告上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的50%,共計13萬元(人民幣,下同),同時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2萬元,加起來總共15萬。家屬認為旅行社要為劉嬤的死負責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法院審理認為,劉嬤的死因是心因性猝死,旅行社安排的行程,不存在不和是老年人身體狀況的情形,加上劉嬤入住飯店後均未表現異常,因自身疾病不幸在睡夢中去世,認為旅行社不需承擔賠償責任。法官指出,老人在睡夢中離世固然令人惋惜,但離世原因系其自身疾病因素,為意外事件,因此駁回譚家姊妹的全部訴訟請求,一審判決出爐後,家屬提出上訴,但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尪遺棄5月嬰 西安媽尋親18年才知「兒早已因病去世」
為了愛,值得嗎?中國陝西省西安市有一名張姓女子,19年前愛上雷男,不顧一切執意要嫁給他,沒想到丈夫竟遺棄年僅5個月大兒子,導致其因病死亡,曾經的愛已消逝,如今內心剩下的只有恨。據《上游新聞》報導,張女出生於1981年,比雷姓丈夫小了近5歲,2人過去是自由戀愛,不顧家人的反對結婚,住進公公在農村的老房,到了2005年3月25日迎來兒子的出生,卻診斷出患有先天性白化症。事實上,夫妻倆生活拮据,原本就常常爭吵,後來再度吵架,她一氣之下就回娘家,純粹是鬧脾氣。然而,張女回娘家一段時間後,開始想念兒子,於是又回去了,卻不見人影,找了幾天終於找到丈夫,卻沒見到兒子,對方冷回:「扔了!」起初以為只是玩笑話,再三追問確認是真的,由於兒子年僅5個月,讓她急忙報警,但警方調查後,始終沒找到人,而後丈夫也不知去向。張女尋找兒子18年,卻遲遲沒有消息。(圖/翻攝自上游新聞)張女得知兒子被丟在幾十公里外的渭南,於是開始尋子,一找就是18年,四處打聽:「有沒有見過一個得了白化病的嬰兒?」期間也不見丈夫雷男的蹤影,直到2011年,驚覺法院已經判決離婚,讓她無法接受,開始學習如何維權,2020年以「變更撫養關係糾紛」為由,將前夫告上法庭。法院審理後發現,雷男早在2005年8月就失蹤,最後裁定駁回張女的起訴,把案件移送至警察機關。到了2023年,張女終於收到消息,雷男經傳喚前往接受訊問,結果得知他們的兒子在2006年9月9日因病死亡。法院拒絕受理張女的請求。(圖/翻攝自上游新聞)檢方認為,雷男遺棄自己兒子的行為,應當以遺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審酌其具有前科、自首、認罪等量刑情節,建議判處1年有期徒刑。然而,張女認為這樣的處罰太輕,請求法院重判,同時求償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共計100萬人民幣,只是她提起的抗訴時間已經超過期限,因此不予受理。
5旬男參加喜宴大吃「不幸噎死」 家屬求償115萬結果出爐
結婚是喜事一樁,不過中國青島有一名5旬男子,在同事的喜宴上大吃喝爛醉,結果不幸身亡變成悲劇,家屬怒求償26萬人民幣(約115萬新台幣),法院審理結果也曝光了。根據《網易新聞》報導,男子老尹(人名均為化名)與剛進公司的小唐成了同事,因為工作關係2人逐漸熟悉,小唐結婚的時候邀請公司的幾個同事,老尹也是其中1個,當天在青島某三星級酒店舉辦婚宴。沒想到,等到上菜後,老尹入座就開始大快朵頤,對菜色讚不絕口,邊點頭邊吃菜喝酒,尤其看到爆炒腰花更是吃不停,狂往嘴裡塞,等到新人過來敬酒,才稍微放慢吃飯的速度。等到婚宴結束,原本準備回家,但因為喝太多酒,走起路來搖搖晃晃,決定暫時休息一會,便到酒店2樓的沙發躺一下,迷迷糊糊就睡著了,直到晚上11點被巡邏的保全發現,怎麼叫都沒反應,察覺事情不對勁,立刻打電話叫救護車,無奈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醫生檢查發現,老尹體內的酒精濃度超出正常標準,初步研判是酒精中毒死亡,進行屍檢得出結果是「噎死的」,因為其喉嚨裡有好幾塊沒有嚼爛的腰花,推測是飲酒過量導致嘔吐,加上仰臥睡覺造成嘔吐物無法排出,堵住呼吸道而身亡。家屬得知此事十分悲痛,一怒之下將新郎新娘及酒店都告上法庭,索賠22萬元人民幣的死亡賠償金、2萬元人民幣的喪葬費,以及2萬元人民幣的精神損失費。老尹不停把食物塞進嘴裡,還狂灌酒。(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法院審理認為,老尹是完全民事責任行為能力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新郎和新娘雖然邀請他來參加婚禮,但並沒有侵犯其權利,因此不用承擔民事責任,但作為婚宴的發起人,應該負起一些賠償責任。至於酒店方面,一開始沒有發現老尹的異常,並及時送醫急救,才使悲劇發生。最後判酒店承擔15%的責任,賠償家屬各項損失總計44169元人民幣,新人夫妻承擔賠償責任,連帶賠償家屬14389元人民幣,剩下的損失則由死者家屬自行承擔。然而,老尹的家屬不滿意,於是進行上訴,二審的結果沒有對外公布,但根據相關法律和案件實情來看,有很大的機率會被駁回,維持原判。《CTWANT》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罵死」女大生被判賠87萬 房東竟用悲劇作詩詞參加比賽
因租房退押金問題,大陸西安一名20歲的程姓女大學生和71歲任姓房東發生了糾紛,受到辱罵的程女於2021年12月12日喝下農藥自殺。今年4月13日,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被告任男向原告(程某父母)賠償醫療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合計人民幣19萬4643元(約新台幣87萬元)。《紅星新聞》報導,任男近日參加《德藝雙馨•百強藝術家》詩詞大賽,其創作參賽的首篇詩詞名為《思念》,題材竟取自程女的悲劇。對此,程女閨蜜小朱(化名)簡直不敢置信,傻眼直呼「他怎麽好意思活得這麽坦然?」任男則稱,他這樣做是因為此事「對我也是個警告,告誡每個人都要堅強生活」。報導指出,這次大賽由北京墨海書畫院主辦,協辦單位是墨客文雅文化傳媒,贊助單位為雲南省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比賽設有狀元獎1名,榜眼獎1名,一等獎3名,二等獎5名,三等獎10名,優秀獎50名。截至目前,一共有533名作者的作品參賽,任男作品獲得的票數為30票,排名139名。媒體欲就參賽要求等多次撥打組委會王老師的電話,但截至發稿時間為止,對方沒有接聽電話。不過,從大賽官網披露的內容看,主要要求「內容積極健康向上,謝絕平庸,不得含有涉及暴力、庸俗、色情、宗教禁忌、法律禁止的內容」外,無其他特別要求。◎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尪上班猝死…妻拒平分「500萬賠償金」:我只付22萬 年邁公婆痛心出手了
白髮人送黑髮人已相當悲痛,賠償金還被媳婦據為己有,讓老人家不能接受。大陸一名華姓媳婦獨吞老公猝死的賠償金,拒絕把錢分給公婆,因此被告上法院,最後還因堅決不給錢,而被送進拘留室。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譚姓男子2022年5月11日在某科技公司上夜班時突然倒地,經搶救無效後死亡。後續由華姓妻子全權處理賠償事宜,一共領到111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94萬元)。然而華女領到錢後據為己有,拒絕把錢分給公婆,因此被告上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死亡賠償金是對死者家屬整體預期收入損失的一種財產性損害補償,死者的近親屬可以依法要求分割,因此判華女須支付公公26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14萬元)、婆婆23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01萬元)。怎料到,華女之後仍堅持不履行,只願支付5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2萬元)。無奈之下,婆婆只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至於公公則考量華女要扶養孫女,因此放棄自己的份額。儘管婆婆最終讓步,要求華女支付合理養老費用即可,不過華女仍我行我素,不停哭鬧,拒絕溝通。執行法官因此果斷亮出拘留決定書,將華女送至拘留所拘留。隔天華女的姐姐到拘留所與華女進行溝通,華女這才願意拿出賠款。最後在承辦法官的見證下,公公、婆婆才拿到養老費,過程相當波折。
少年被殺又焚屍民事案件重審 判雇主須賠270萬
2009年3月29日凌晨,在中國福建省1間汽車美容店工作的鄭劍飛被毛姓同事殺害,而由於鄭劍飛被殺害時住在店裡,因此一審時,法院判定身為雇主的鄭姓夫婦,應對住在店內的員工,承擔安全保護責任,因此判鄭姓夫婦賠償約19萬人民幣(約台幣83萬元)。鄭劍飛母親賀定容不服提出上訴,最終二審法官判雇主應賠62萬元人民幣(約台幣270萬元),賀女對此結果表示滿意,不再上訴。當時年僅18歲的鄭劍飛在中國福建省福州市1間汽車美容店工作,怎料2009年3月29日凌晨,他竟被同事毛姓男子連捅數刀,狠心殺害。毛男在作案後,將鄭劍飛的屍體裹上棉被,並潑上汽油,點火焚屍。毛男被警方逮捕後,對犯行供認不諱,2010年4月,福州市中院一審將他判處死刑,緩刑2年。不過鄭劍飛家屬認為毛男所謂,因鄭劍飛欺負他,所以才狠下殺手的事實認定錯誤,決定提出上訴,同年11月2日,福建省高級法院因犯罪事實不清及證據不足,將本案發回重審。案件被退回福州市公安局鼓樓分局補充調查,福州市人民檢察院仍然覺得毛男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2011年4月28日福州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毛男,而毛男也在2012年5月被釋放。而鄭劍飛被殺害時,就住在汽車美容店內,鄭劍飛家屬認為,雇主鄭姓夫妻未盡安全保護責任,因此要求夫妻倆賠償80萬元(約台幣350萬元)。針對此案,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在2021年12月做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鄭劍飛被殺害時不是工作時間,且案發當時,鄭姓夫妻也沒辦法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但鄭姓夫妻為員工提供住宿時,就應承擔員工的安全保護責任,因此夫妻倆還是有一定程度的過錯。而滅火時,身為普通民眾的鄭姓夫妻,在慌亂之下未能警覺發生殺人焚屍的重大案件,實屬正常,但鄭姓夫妻在發現鄭劍飛遺體後,沒有第一時間通知警方,並及時保護現場,影響警方的調查取證,因此酌情判定鄭姓夫妻須賠償賀定容約19萬人民幣(約台幣83萬元)。賀定容不服提出上訴,福州中院撤銷原判,發回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重審,7月31日的重審判決書中提到,賀定容認為,汽車美容店的後門長期不鎖,加上倉庫內存放汽油等易燃物,為遇害者製造了危險的環境。賀定容也認為,同住在店內的鄭姓夫妻,一般來說完全可以知悉並阻止事情發生,且夫妻倆在警方到場了解情況時,卻供稱起火原因是熱水器壞掉,因此有隱瞞實情並破壞現場之虞。鄭姓夫妻則向法官表示,賀定容時隔多年變更訴訟請求,沒有法律依據,另外鄭劍飛遇害時間是凌晨,不是工作時間;夫妻倆也為他在別處租賃了住宿地點,是鄭劍飛自己選擇住在店內閣樓。另外,夫妻倆也提到,雖說店鋪後門未上鎖,但以鄭劍飛的年紀來說,應已具備自行上鎖的能力。且夫妻倆與案發現場隔了電梯井與廚房,也是路人通知他們,才得知屋子著火,鄭姓夫妻也表示,在得知自己店鋪起火後,第一時間選擇滅火,是正常反應,並非是破壞現場,也是在事後才發現鄭劍飛的屍體,因此也沒有向警方隱瞞事實的行為。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因鄭劍飛遇害時為鄭姓夫妻的員工,其在店鋪打烊後,居住於未上鎖的店裡,應視為雇傭活動的延續,加上夫妻倆未能提供證據,支持其另外為鄭劍飛租賃住處的主張,因此法院認為鄭姓夫妻應對鄭劍飛的身亡承擔一定的責任,判定夫妻倆須賠償賀定容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與精神賠償金10萬人民幣(約台幣44萬元),共計62萬5338元人民幣(約台幣276萬元),不過法院也駁回了賀定容的其它訴訟請求。對此賀定容表示認同最終判決,不再提起上訴,至於鄭劍飛命案本身的偵查情況,仍未有進展,不過身為鄭劍飛的母親,賀定容表示,會堅持尋找真兇。
兒子也不放過!人販余華英拐賣11兒童 檢求處死刑將擇期宣判
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14日開庭審理人口販子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多案。舉報她的被害人楊妞花與親生姊姊出席旁聽。貴陽市檢察院起訴指出,余華英於1993年以來夥同他人,為謀取非法利益,先後多次拐賣兒童,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追究刑事責任,建議法庭判處余華英死刑,庭審結束後,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期宣判。大陸紅星新聞報導,14日下午2點左右,楊妞花走出法院,在直播間表示,法庭上,檢方求處死刑,她期盼人口販子能依法受到應得懲罰,告慰父母在天之靈。楊妞花認為,雖然余華英承認了罪行,但在法庭上沒有表現出懊悔、道歉的態度,沒有認真回答法官的問題,辯稱在拐賣途中沒有打過楊妞花。而當余華英提及販賣了自己的兒子時,淚如雨下。楊妞花說:「(難道)自己的孩子是孩子,別人的孩子不是孩子嗎?」在法庭上,楊妞花告訴余華英說「是我報的警,我就是那個被你拐走的小孩。」對於民事賠償,楊妞花再次表示,她不是想向人口販子要錢,就是想提出一個人口販子賠不起的數額,讓她受到懲罰。她只期盼,余華英能被判死刑。楊妞花的姊姊抱著多年前的全家福照片,站在楊妞花身邊哭著說,父母已經去世20多年,自己也一度難以支撐下去,覺得是自己弄丟了妹妹,一直心懷愧疚。紅星新聞報導,楊妞花委任律師、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王文廣稱,檢方起訴認為,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多達11人,這11人都已與親人DNA比對成功。余華英犯罪情節「特別嚴重」。依大陸刑法,犯拐賣兒童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沒收全部財產。因此有可能判處極刑。談及民事求償,王文廣說,楊妞花提出民事賠償880萬餘元人民幣,主要有四部分:造成楊妞花父母雙亡的死亡賠償金和傷殘費、楊妞花被拐26年的賠償金、精神撫慰金、楊妞花多年尋親產生的誤工費等支出。王文廣指出,人口販子給被害人及家庭造成的巨大損失不可估量。受害方提出民事賠償數額,是想讓被告明白,應該為她的所作所為付出巨大代價。楊妞花說:「余華英不僅拐賣我們,她連自己的親生兒子都賣。」賺到了錢,嘗到了甜頭,就把這當做賺錢的手段。澎湃新聞報導,被害人楊妞花1990年生於貴州省畢節縣織金縣。1995年楊妞花5歲,被人口販子拐賣給河北邯鄲某村王某芹,改姓李,準備給她聾啞、單身的兒子當童養媳,為他養老。楊妞花說,她記得,被拐路上,也許是女孩子「不好賣」,余華英對她很差,多次威嚇她,還用開水燙她的頭。楊妞花始終知道她是被拐,對家鄉有模糊記憶。成家後,楊妞花努力尋找親生家庭。2013年,楊妞花在大陸全國公安機關DNA資料庫登記。2021年4月29日,她重新采血入庫。同年5月,她透過社交軟體發尋親視訊,被堂妹看到,隨後取得聯繫。在「寶貝回家」志工幫助下、經過DNA比對確認,與家人團聚。楊妞花尋親成功後得知,她被拐後,父母因過於悲痛,於1997年和1998年相繼離世。姊姊多年來寄人籬下,早早外出打工,但從未放棄尋找妹妹。
中國輕度憂鬱女租客因房東1句話服毒自殺 法官判賠家屬84萬
2021年中國1名20歲女租客和房東商討人民幣4400元(台幣約2萬元)退款無果,房東任庚寅還出言刺激患有輕度憂鬱症的女租客,導致她喝下農藥自殺,最後一審法官判房東需賠償女租客父母人民幣19萬4643元(約台幣84萬元)。根據中國媒體報導,2021年6月,當時就讀大三的程培畢業在即,為了方便找實習工作,租下了房東任庚寅位於西安的房子。兩人說好租期1年,房租每月1900元(約台幣8430元),另須支付電器及家具押金3000元(約台幣13300萬元),房租分別於2021年6月11日和11月14日繳。後因情況生變,程培打算退租,11月10日她開始和任庚寅討論退租事宜,在這期間,程培因有事而經常往返於西安和商洛之間,並沒有住在租屋處,怎料某天她回到租屋處發現任庚寅早已把她的房子租出去了。她要求房東任庚寅退還1個月的房租1900元(人民幣,下同)、水電費500元(約台幣2220元)外加一開始簽約繳的電器及家具押金3000元,共4400元的退款。而任庚寅拒絕程培的要求,並表示雖然房子已租給別人,但剩餘1個月的房租不會退給程培,3000元的押金也因為他重新在仲介那刊登租房廣告,花費了900元的仲介費,租給新房客時少收300元、再減掉500元水電費,所以只能退還程培1300元。協商無果的程培決定將房東告上法院,2021年12月8日,任庚寅發微信給程培表示「叔叔越來越覺得妳可笑,傻傻的很可憐,本來不值得一談的小事,到妳跟前就這麼的難。」之後兩人持續在微信上爭吵不休,直到某次程培打電話給任庚寅,對方不接,於是程培在網路上買了農藥,並在12月13日下午2點多時服毒自殺。事後程培父母指控房東早知道程培有輕度憂鬱症,還以言語刺激她,進而導致她服毒自殺。西安市新城區法院一審時判任庚寅須賠償194643元,包括醫療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及精神撫慰金。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程培父母和任庚寅都不滿意。任庚寅表示他提出了上訴,還說「她不是因為我罵她才死的,而是她本身就有雙向情感障礙」。程培父親也表示現在就等二審判決,但下此判決結果出爐再想下一步該怎麼做。◎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員工上班病發猝逝…老闆假好心幫請理賠「私吞400萬」 丟40萬打發家屬
大陸河南省洛陽市一名丁姓男子上班時因病猝逝,由於生前有保險,老闆便向丁男家屬要了身分證、戶口名簿、病例及死亡證明等資料,聲稱要協助申請死亡賠償金,不料他竟私吞人民幣90萬元(約新台幣400萬元)的理賠金,最後只給家屬9萬元(約新台幣40萬元)打發。死者家屬發現後,氣得報警處理。據河南電視台《都市報導》,洛陽一間公司員工丁某在工作中突發疾病,急救後不幸身亡;老闆田某以保險理賠為由,向員工家屬索要戶口本、身份證、病歷和死亡證明等,接著夥同陳某向保險公司提供虛假申報材料,最終拿到100萬死亡賠償金。沒想到,田姓老闆明明拿到錢,卻對員工家屬謊稱未投保成功,只給了家屬9萬元打發。今年1月,家屬知道實情後,氣得向洛陽市公安局洛龍分局檢舉。經調查,民警確定這是一起典型的保險詐騙,目前已依法對犯罪嫌疑人田某、陳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並將90餘萬贓款全部追回。消息曝光後,網友忍不住痛批「道德崩壞」、「死人的錢出於道義不能動。果然資本家比劫匪都狠」、「沒啥可說的,建議死刑,立即執行」、「再次強調不要和資本家共情,都是吸血鬼沒人性」、「這錢也敢拿,喪盡天良」、「這已經是沒人性,不算人了」、「這幾年河南取代了東北在我心中的地位」。
父母相繼過世…2孩看直播刷禮物「花光643萬死亡賠償金」 姑姑崩潰求助
大陸河南駐馬店市一名黃女士近日求助媒體,指出親弟弟前年因意外在工地上去世,弟媳則是罹癌死亡,而親弟弟當年有獲得死亡賠償金145萬(人民幣,下同,約新台幣643萬元),沒想到卻遭2個姪子看直播,把這些錢全花光了,黃女士表示,大姪子多年患精神疾病,希望直播平臺可以退還部分金額。綜合陸媒報導,黃女士透露,親弟弟於2021年在工地上意外去世,當時獲得賠償金145萬,隨後弟媳罹癌死亡,剩下2個侄子在家。沒想到今年2月,黃女士帶著侄子去精神病醫院複診時,發現銀行帳戶裡竟只剩下4分錢,一查才發現,2個侄子一年總計消費158萬,全都用在看直撥打賞刷禮物,光是2022年5月,就在某平臺加值了50多萬,下個月再加值40多萬。黃女士表示,大侄子多年患精神疾病,有鑒定報告,二姪子則因父母雙亡後情緒不穩定,希望直播平臺可以退還部分金額。對此,聯繫多個直播平臺,客服都表示需要提供法院文書或者鑒定證明,才能夠申請退款。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認為其實二姪子看起來精神挺正常,只是想要把責任推給大哥,藉此拿到退款,紛紛留言「兩個侄子看年紀都已成人,除了老大說有精神疾病,老二看起來挺正常的。就別推脫責任了吧,成年人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很明白了都是二兒子花的,想甩鍋精神病大兒子找回退款」、「二侄子看著精神正常,說話有條不絮的,把刷禮物推給精神不正常大侄子,有可能把錢要回來」。
她吃海鮮腹痛就醫「未查出病因被允許出院」當晚去世 家屬憤而提告…判決曝光
大陸雲南省一名許姓女子日前在吃完海鮮後腹痛就醫,僅遭院方以點滴進行治療,當天中午便讓她出院;未料許女當晚8時15分就被家屬送往急診,於9時30分搶救無效去世。當地司法中心鑑定,許女的死因是腹內疝致絞窄性腸梗阻,家屬得知後憤而提告,最終,法院判決醫院須承擔原告損害50%的責任,賠償許女家屬41萬6258.04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84萬4110元)。綜合陸媒報導,雲南省昆明市一名許姓女子日前在吃完海鮮後腹痛不止,在家人的陪同下去當地某間醫院就診;院方發現,由於許女之前曾在醫院做過人工流產,術後未進行消炎治療,把她帶到婦產科檢查,但未查出病因,隨後又將她帶到一般外科,經醫師初步判定,她應是罹患急性闌尾炎或腹膜炎,於是對她進行點滴治療。許女當天中午覺得腹痛減輕就出院回家,未料當晚8時15分,她被人叫了15分鐘都沒回應;之後察覺異狀的家屬立即將她送往急診,於9時30分搶救無效去世。當地司法中心鑑定,許女的死因是患有腹內疝致絞窄性腸梗阻,讓家屬得知後憤而提告。判決書指出,許女家屬認為,醫院起初為許女提供診療的過程中,違反診療常規且疏忽大意,未盡到相應的治療義務,外加未及時對她採取積極有效的治療措施,從而延誤了最佳醫治的時機,由此造成了她死亡的後果,因此要求院方賠償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64萬4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85萬3900元)。醫院辯稱,許女家屬的要求沒有任何法律事實和依據可循,所以無需承擔賠償責任,加上藉由屍檢報告可知,許女是人工流產後誘發腹內疝至絞窄性腸梗阻致死,與過錯鑑定報告中所述的沒有履行告知義務、病曆書寫不規範等疏失沒有直接因果關係。不過,法院據當地司法中心鑑定資料,表示醫院替許女實施診療的過程中確實存在過錯,像是未進一步查出她腹痛的原因,另據急腹症的處理原則,應盡快明確診斷,針對病因採取相應的措施,但醫院不光未在此方面給予高度的注意,也沒進一步觀察及完善相關檢查,對許女的病情觀察評估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延誤了病情診斷,與她死亡的事實存在因果關係。法院指出,許女打完點滴後出院回家,仍未被醫院查出病因,先前醫院的治療也僅用鎮痛藥物緩解其疼痛的症狀,並未採取相應留院觀察的措施,此情況無疑造成了她的死亡。另一方面,作為患者的許女,從上午病發入院,到未查出病因就出院,於當天傍晚離世,醫院無證據證實已盡到足夠的審慎檢查和觀察的義務。最終,法院判定醫院須承擔原告損害50%的責任,而許女的醫療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合計為83萬2516.08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68萬9100元),醫院應賠償其家屬41萬6258.04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84萬4110元)。之後醫院不服一審判決,向法院提起上訴,但在二審期間,出於雙方當事人均未提交新證據,且對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均無異議,因此遭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600萬網紅釣魚誤觸高壓電慘死 母怒告電力公司求償530萬
22歲網紅「五道口宏楠」段宏楠曾拍攝多部微電影,社群網站擁有超過600萬粉絲追蹤。先前傳出段宏楠到魚池釣魚時,魚竿不慎誤觸高壓電線不幸身亡,讓粉絲們都十分震驚,近日他母親也出面還原事發過程,並怒告電力公司求償人民幣121萬元(約新台幣530萬)。根據《華商報》報導,中國網紅段宏楠先前去池塘釣魚時,不小心將釣魚竿甩到高壓電線,當場觸電身亡。事隔2年,段媽媽也出面受訪,痛心還原事發經過,表示她聽兒子的朋友轉述,當天他們一行人去釣魚,兒子是在甩竿時誤觸高壓線路,當場死亡。「說起這個事,真的很痛苦。」段媽媽難過地說,當時兒子的死訊傳遍網路,自己才知情,「結果我與兒子的最後一眼,是在殯儀館冰櫃裡看到我的兒子,當時人都懵了」。網紅「五道口宏楠」段宏楠,釣魚時觸電身亡,母親憤而提告。(圖/翻攝自TikTok)段媽媽表示,派出所及衛生院的死亡證明皆證實兒子死因是「觸電身亡」。由於魚池是朋友認識的,所以兒子釣魚並未花到半毛錢。段媽媽也為此諮詢過律師確認此事,對方說「魚塘上方不允許有高壓線路,別管是孩子花錢釣魚還是沒花錢,魚塘都得保證當事人的安全」。因此段媽媽也以觸電人身損害責任糾紛,向吉林省電力有限公司長春供電公司提出告訴,要求被告賠償死亡賠償金71萬2920元、喪葬費3萬8309元,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之交通費與住宿費及誤工費1萬元、精神損害損害撫慰金20萬元,合計索賠121萬餘元(約新台幣530萬)。
出車禍收6百元私了…他6天後「大量出血」亡 家屬索賠30萬判決出爐
大陸一名男子去年外出時遭遇車禍,當下感覺身體無大礙,便不以為意,隨即與肇事者協商以人民幣600元(約新台幣2623元)「私了」,怎料6天後突然死亡。經過法醫鑑定,兩者存在輕微因果關係,死者家屬也提出告訴,求償人民幣30萬元(約新台幣131萬元)。當地法院審理後,判處肇事者須賠償近6萬元。《極目新聞》報導,2021年11月14日早晨7時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李力(化名)騎著一輛沒依法登記,且機件不合標的摩托車在路上與張勤(化名)駕駛的小轎車相撞。事故發生後,李力自覺傷情不重,便與張勤自行協商以600元私了後,未報警即離開現場。就在當天晚上,李力感到身體不適,前往蔡甸區人民醫院就診,被診斷出手指骨折。當即,醫生要求住院,但是遭到李力拒絕。然而,令人沒想到的是6天後,李力居然在家中突然死亡。其家屬懷疑是之前車禍所致,逐前往武漢市公安局蔡甸區交通大隊報警。經鑑定,法醫認為李力的死亡原因是在重度冠心病基礎上,交通事故外傷後因慢性胃潰瘍併消化道出血,致大量失血而死亡,並認為交通事故所致損傷,與死者慢性胃潰瘍併消化道出血存在輕微因果關係。報告出爐後,蔡甸區交通大隊認定李力須負此次事故主要責任,張勤對此次事故負次要責任。2022年8月,死者李力的兒子向武漢市蔡甸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肇事者張勤應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損失30餘萬元。最後,結合事故造成外傷的參與程度,蔡甸區法院酌定被告張勤賠償責任範圍為原告損失的10%,賠款5.9萬元。該案依法宣判後,雙方當事人均明確表示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