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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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議員控妻搞上分局長!陳秀玲發3聲明反擊:手機裡有「他的不法證據」
花蓮縣無黨籍議員林源富昨(27日)公開爆料,妻子陳秀玲與花蓮縣吉安分局警分局長吳思翰有不正當關係,女方為了保護手機裡的證據,不惜持刀砍斷他左手的動脈,導致大量失血昏迷,緊急送醫才救回一命。對此,新城鄉代會主席陳秀玲發出3點聲明駁斥婚外情,痛批林源富長期家暴,持刀傷人是基於正當防衛,並反控手機裡藏有「林源富的不法證據」。林源富昨天在縣議會突自爆,妻子陳秀玲出軌吳思翰,而妻子為了保護與男方所聯繫的專用手機,竟持刀砍傷他,導致自己左手動脈遭砍斷,失血過多昏迷,緊急手術了5個小時後才救回。林源富指出,6月初他發現妻子與吳思翰經常私下互傳曖昧訊息,甚至熱線傳情,他氣到沒收妻子的手機,怎料6月19日卻遭對方砍傷,更控訴吳思翰對妻子下指導棋,將預謀殺人案轉為家暴案處理,還企圖以「自衛」一詞卸責脫罪。針對種種指控,陳秀玲昨(27日)在臉書曬出傷照,發文反擊「我被打十幾年,兩個小孩都親眼看到 我被打到全身是傷,他渾身酒氣回來要拿家電砸向我的頭。我正當防衛也被扭曲事實。若我今天被他打死了,那我是不是該自認倒楣!!」同時加碼爆料,自己手上握有對方的不法證據,「被林源富扣壓的手機裡有他不法的證據。所以他不敢還給我。扣我這麼大的帽子,請還我一個公道。」幾小時後,陳秀玲再度發出3點聲明回應,有關林源富先生於今日(民國113年6月27日)指控本人在113年6月19日晚間砍傷其左手之言論,並非整起事件之原貌,該日林先生所受傷勢乃本人在基於正當防衛下,不得不的防衛行為所致,並非如林先生指控本人之情節般,為維護本人名譽與權益,在此特本聲明以正視聽。因基於尊重司法機關之調查權限,本人對於當日發生之事實經過,將於檢具相關事證後,交由司法機關調查,在此不適於此公開,尚祈見諒。針對遭控婚外情,陳秀玲駁斥表示,關於林先生指稱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分局長(下稱吉安分局長)吳思翰協助本人作筆錄及申請保護令云云,此亦與事實顯有差距。本人於113年6月19日赴吉安分局製作筆錄時,由該分局之員警同仁依法定程序協助製作筆錄,並由該製作筆錄之員警同仁詢問本人有無聲請保護令之必要,分局長吳思翰與本人根本未有任何互動,違論有林先生所指述之各項情節。蓋本人與吉安分局長吳思翰僅只於一般公務互動,雙方毫無男女私情,林先生主張之情節,業已嚴重影響本人之名譽,亦抹煞吉安分局員警同仁之辛勞努力。聲明也強調,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請林先生尊重司法之查,建請勿再對外公諸與案件或本人有關之資訊予第三人,特此嚴正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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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議員控「誘拐我老婆」 分局長提告誹謗捍衛名譽
無黨籍花蓮縣議員林源富今天在縣議會臨時會自爆,花蓮縣警局吉安分局長吳思翰,與妻子、新城鄉代表會主席陳秀玲私下熱線,還傳許多曖昧訊息,甚至還想約她出門踏青,痛批他誘拐人妻。吳下午喊冤表示,林源富的指控全非事實,他與陳互動僅限公務場合,且無傳曖昧訊息一事,會全力配合內部調查並詳加說明,今晚也發聲明決定提出誹謗告訴,捍衛個人名譽並維護警察尊嚴。 花蓮縣警局吉安分局長吳思翰遭縣議員林源富指控誘拐其妻,吳晚間發聲明決定提出誹謗告訴,捍衛個人名譽並維護警察尊嚴。(圖/翻攝畫面/中國時報羅亦晽花蓮傳真)林源富今天在花蓮縣議會臨時會上突然自爆出,本月19日遭妻子陳秀玲持尖刀刺傷,傷及動脈,送醫緊急開刀,醫師說若晚半小時,手就廢了,而跟老婆口角起因竟是陳秀玲跟吳思翰搞曖昧,痛批吳「誘拐人妻」,害他妻離子散;陳事後則在臉書發聲說,自己「被打10幾年」,打到全身是傷,正當防衛卻被扭曲事實,「請還我一個公道」。花蓮縣警局督察長江建忠則說,警局接獲相關報案,已展開風紀案等調查,吳思翰現任職務沒有變動,原地靜候調查,強調若有不當男女交往或言行惹議情事,將依規定懲處並追究相關責任,決不寬貸。吳思翰在事件爆發第一時間接受媒體致電採訪,先是喊冤表示林源富指控全非事實,接著解釋說,去年他因擔任新城警分局長與陳秀玲相識,陳知道他獨自一人離鄉到東部工作,相當辛苦,便像姊姊般關心他的工作事務,不過兩人互動僅限公務場合,並沒無私下出遊、也沒有熱線到深夜,更沒有所謂的傳曖昧訊息。他說,自己今年調到吉安分局任職,林跟陳住在分局附近,常替民眾詢問一些事情,但期間根本沒有林源富所謂「妨害家庭、勾引人妻」等情事發生,認為他們夫妻之間的狀況,不應牽扯到他,會在縣警局內部調查時詳細說明,一定全力配合。至於若林源富說法非事實,是否考慮提告?吳傍晚時坦言「正在思考」,怎料今晚11時許發聲明表示,為捍衛個人名譽並維護警察尊嚴,針對林源富今天指控他與陳秀玲交往密切已至家庭夫妻失和,衍生家庭暴力等情事,決定提出誹謗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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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議員夫控與分局長搞曖昧 鄉代老婆PO傷照回應:2孩目睹我被打10多年
花蓮縣議員林源富27日在議會帶傷自爆,表示擔任新城鄉代會主席的妻子陳秀玲,與吉安警分局長吳思翰有曖昧關係,並為此拿刀砍斷其動脈,陳秀玲也在個人臉書貼傷照回應,表示自己被打了10多年,2個孩子都曾經目睹,並表示「請為祖先,子女積點德吧」,後續則將交由法律處理。林源富27日控訴,表示陳秀玲與吳思翰關係曖昧不明,陳日前赴上海旅遊,他幫妻子收行李時,發現一支妻子用來與吳聯絡的手機,該手機僅一個聯絡人,2人還會傳送「想你」等訊息,他與妻子對質此事,妻子則持刀砍斷其動脈,讓他輸了4000CC的血才保住左手。此案瞬間引發熱烈討論,陳秀玲也在個人頁面上回應,直呼「人心可以如此狠毒」並表示自己遭打10多年,2個孩子都曾親眼目睹,稱她被打到全身是傷,「他渾身酒氣回來要拿家電砸向我的頭。我正當防衛也被扭曲事實。若我今天被他打死了,那我是不是該自認倒楣!!」人前留一線,日後好相見。請為祖先,子女多積點德吧。」陳秀玲在貼文中提到,她接下來將不再做回覆,交由法律處理,但她也表示傷害已經造成,「察無不實,該如何還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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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讓妳活過這禮拜」!外籍妻反殺家暴夫 判刑8年求交保:想抱抱兒子
印尼籍魯姓女子20多年前嫁來台灣後,長期飽遭丈夫家暴毆打,2022年8月間,丈夫再次毆打她並撂下狠話「不會讓妳活過這個禮拜」,魯女趁丈夫深夜熟睡時,持石缽猛砸丈夫頭部、持刀猛刺頸部殺害丈夫,最後割下丈夫生殖器,天亮後主動向警方自首。一審將她判刑8年,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17日召開延長羈押庭。魯女當庭請求解除羈押改交保,只因為希望能「抱抱兒子」。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現年47歲的魯女,嫁來台灣20餘年,與丈夫生下一名兒子,現年已經21歲。不過由於丈夫長期對魯女家暴,家庭氣氛惡劣,兒子早早就離家外出工作,留下魯女面對家暴丈夫。2022年8月,魯女一連數日在桃園市家中遭到丈夫毆打,這次丈夫還撂下狠話:「不會讓你活過這個禮拜」。魯女心懷恐懼,卻也因此萌生殺人犯意。20日凌晨1時30分許,魯女趁丈夫在施暴後飲酒熟睡,先持石缽重擊丈夫頭部,再持菜刀及料理刀朝丈夫頸部猛刺,最後持割下丈夫生殖器,導致丈夫當場慘死。魯女伴屍4個多小時後,清晨6點左右到派出所自首犯罪。檢方聲請羈押獲准,並依照「家暴殺人」罪嫌提起公訴。一審時,判決魯女判刑8年,並於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案件上訴二審,由於魯女羈押期限23日屆滿,高等法院17日召開延長羈押庭。檢方指出,魯女犯下殺人重罪,又為外國籍人士,有逃亡之虞,建請法院延長羈押。魯女則當庭向法官請求解除羈押改交保,她指出兒子目前在新北市八里地區工作,因為兒子的肺不好,她想陪兒子去看醫生。此外,她還表示「很想念兒子」、「希望能抱抱兒子」。魯女律師也表示,魯女因長期遭家暴,心理懷有極大恐懼,基於正當防衛才憤而殺人,惡性並非重大;另外魯女已經坦承犯行,目前因為失眠,身體有多處不適。律師更強調,她雖為外籍人士,但沒有資力可以逃亡,請求法院予以交保。高等法院最後諭知候核辦,結束庭訊。◎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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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子弒母分屍稱「正當防衛」逃死刑! 肖想遺產判喪失繼承權
新竹1名現年32歲患有精神疾病的朱姓男子,2021年9月持菜刀將55歲楊姓母親砍頭分屍並當垃圾丟棄,朱男外公外婆痛恨孽孫弒母惡行,不想讓孽孫繼承遺產,向新竹地院提出確認遺產繼承權不存在訴訟,庭訊時朱男強調殺人弒母是正當防衛,法官認為他毫無悔意有故意殺人嫌疑,依法判決他喪失繼承權。據了解,朱男有傷害母親的前科,2020年被送進安養之家,隔年9月5日被楊母接回家,未料隔天楊母就遇上死劫慘遭朱男殺害,朱男在母親上完廁所時持菜刀砍殺楊母頸部和手腕動脈,再用砂輪機分屍,將屍塊裝入4個垃圾袋中,丟入社區垃圾壓縮機,藉垃圾車運送屍體前往焚化爐燒毀,隨後朱男以「殺大豬」為由找來3名清潔人員清理血跡,員工察覺不對,立即報警處理,後續朱男遭判無期徒刑定讞。楊女父母表示,朱男在金錢、工作和成家方面長期遭楊母管束,因而謀生殺機弒母,楊女生前曾立遺囑要將遺產留給朱男,楊女父母面對孽孫的惡行,隨後向新竹地院提出確認遺產繼承權不存在訴訟。法院說明,朱男稱罹患妄想型思覺失調症,因遭母親長期安置醫院和康復之家,且財產受到控制,才做出正當防衛,並非故意弒母,且楊母有立遺囑聲明遺產將由他繼承,希望法官能留有繼承權給他,朱男還表示要把繼承的錢拿去銀行貸款蓋房子賣,賺取數兆或數億,該賠償給外公外婆的一分都不會少。法院審理,朱男弒母手段兇殘,無任何「現在不法侵害」,非防衛行為,依《民法》第1145條規定「故意致被繼承人於死者,喪失其繼承權」,判處朱男喪失母親遺產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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弒母分屍逃過死刑!思覺失調症逆子還肖想遺產 法官2理由判喪失繼承權
新竹一位朱姓男子因患有精神疾病而在2021年9月持菜刀將母親砍死,再分屍當垃圾丟棄,遭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而朱男的外公外婆對女兒慘死後,其遺產還要讓孽孫繼承感到憤憤不平,因此提出確認遺產繼承權不存在訴訟,然而朱男仍然強調自己殺人是「正當防衛」。對此,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朱男在主觀上故意殺人,依法判決喪失繼承權。回顧本案,現年29歲的朱男過去就有傷害楊姓母親的紀錄,沒想到2020年被送進安養之家後的隔年9月5日,朱男就在被母親接回家後隔天,持菜刀狂砍母親頸部致死後,再用砂輪機分屍,並分裝在4個大垃圾袋並丟進垃圾車,讓屍體被運往焚化爐燒毀,而朱男在受傷到院治療後又逃出,並以「殺大豬」為由找來3名清潔人員清理血跡,還好老闆察覺有異,及時報警。後續一、二、三審朱男也遭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對此,朱男的外公外婆另提出確認繼承權不存在訴訟,主張朱男因工作、金錢等各種長期約束下而心生不滿,故意殺害楊母,依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喪失其繼承權」,認為朱男不應該擁有遺產繼承權。不過朱男出庭卻辯稱,罹患妄想型之思覺失調症的他,在主觀上並無故意殺害母親,且係因遭長期安置於醫院及康復之家,財產亦遭受控制,造成不法侵害,因此弒母屬於正當防衛,且楊母生前也曾立遺囑表明會留財產給他,因此依舊希望能留有繼承權,還聲稱會把錢拿去跟銀行貸款,蓋房子來賣,賺到的數億或數兆資產中,該賠給外公外婆的錢不會少。然而,法官也根據朱男警詢、偵訊和法院調查程序時的供述認定,朱男因母親控制他的財產,他又急著想趕快賺錢,才會殺害母親,更強調「砍脖子才會死」,足見其明知持菜刀持續猛烈劈砍頸部會導致人死亡,卻還是以極為兇殘的手段殺人,主觀上已有殺人之直接故意。此外,朱男還曾自承「是趁母親從廁所出來時上前持刀砍殺」,意味著楊母當下不構成正當防衛中的不法侵害之現在性,故依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故意致被繼承人(楊母)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喪失繼承權」,判准外公、外婆請求,朱男喪失楊母繼承權,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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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淫女拒親嘴遭毆 她失手刺死嫖客…法院認「防衛過當」判刑4年
大陸一名失足婦女在拒絕男子「親嘴」要求後,被持續毆打,後在鄰居勸說下,男方離開出租屋,之後踢了女子一腳並揚言要「弄死」她,女子一氣之下持水果刀將他刺死,事後因故意傷害罪獲刑4年。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這一判決,判決認為該女子屬於防衛過當,經媒體報導引發關注和討論。《瀟湘晨報》報導,41歲的蒙某是廣西人,案發前租住在重慶沙坪壩區。據她供述,2023年10月20日14時許,她在某巷子等業務,一名男子路過並問價。雙方談好後,她帶男子到出租房,2人進行性交易,過程中因她不同意男子提出的親嘴等要求,男子動手扇她耳光和用拳頭打她的頭,持續了3、4分鐘。蒙某稱,有鄰居敲門並勸說後,男子走出了出租屋,但隨後又衝進屋說要弄死她,並一腳將她踢倒在地,於是她抓起旁邊的水果刀,在男子衝過來打她時,從地上站起捅了男子一刀。隨後,男子將刀拔出,還想捅她,但馬上就沒了力氣,後來就不動了。庭審中,檢方認為,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蒙某刑事責任。同時,蒙某屬於防衛過當,應當減輕處罰。對此,蒙某認罪認罰,並表示會努力賠償被害人家屬。庭審中,蒙某辯護人認為,其防衛行為未超過必要限度,屬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即使認定防衛過當,因她在事發後積極補救等,也可免予刑事處罰。法院認為,案發時,蒙某的人身權利受到了現實、緊迫的不法侵害,為制止該不法侵害,保衛自己人身權利,她以水果刀捅刺反擊鄭某,具有防衛性質,但不構成特殊防衛。同時,不法侵害尚未達到嚴重危及蒙某人身安全的暴力程度,在此情況之下,蒙某選擇使用刀具直接捅刺鄭某要害部位,防衛行為明顯超出制止不法侵害的必要限度,應當認定為防衛過當。據此,今年3月13日,沙坪壩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蒙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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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竊賊持槍闖入!85歲嬤雙手被綁 抓機會「連開2槍」射殺對方
美國愛達荷州(Idaho)當地一間民宅日前遭到一名39歲竊盜持槍闖入,將屋內一名85歲婦人綁在椅子上。而婦人為了保護自己與身障的兒子,情急之下使用藏在沙發中的手槍,連開2槍將歹徒射殺,最終檢方認定婦人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她的勇氣及決心也因此被讚賞。根據《People》等外媒綜合報導,美國愛達荷州一名39歲竊盜德瑞克(Derek Condon)在3月13日凌晨2點左右,打破當地一間民宅的窗戶,入內行竊。德瑞克進到民宅後,將正在熟睡的85歲婦女克里斯汀(Christine Jenneiahn)叫醒後,並拿著槍指著她。當時德瑞克先持槍毆打克里斯汀的頭部,之後將她帶到客廳,將她綑綁在椅子上,一邊用槍抵著克里斯汀的頭部威脅她,一邊追問家中的貴重物品放在哪邊。之後克里斯汀就告訴德瑞克,樓下有2個保險箱,但裡面的財物並沒有很多,之後德瑞克便下樓尋找。此時克里斯汀立刻拖著椅子走到臥室,拿出藏在枕頭下的.357麥格農手槍(.357 Magnum)回到客廳,並將手槍藏在沙發扶手和坐墊之間。而當德瑞克回來後,克里斯汀就抓準機會,拔出手槍直接對著德瑞克連開2槍。當下德瑞克使用手中的手槍反擊,導致克里斯汀胸部、腹部、手臂及腿部都有槍傷。最終德瑞克因為重傷在廚房倒地身亡,克里斯汀則是仍困在椅子上,等了整整10小時兒子發現她後,才立刻報案。所幸克里斯汀送醫急救後,成功活了下來。後續檢察官辦公室指出,根據調查發現,克里斯汀家中的種種跡證,支持她所有的說法,因為最終判定克里斯汀的行為是自衛和正當殺人。對此,檢察官瑞蘭(Rylan Jolley)表示「這也是我聽說過的最英勇的自我保護行為之一,任何有理智的人都會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有必要保護自己或殘疾的孩子。那天晚上,她的勇氣、決心和求生意志似乎拯救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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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耍狠拿甩棍打外送員 反被輕鬆制服 網:踢到鐵板了
近日,中國山東發生一起因交通糾紛而引起的衝突事件,一名男子試圖超車未果,便情緒失控,對一名外送員不斷辱罵,並拿出甩棍要攻擊外送員,不料該名外送員竟然迅速反擊,將失控男子輕鬆制服。該名外送員事後表示,在男子對他辱罵時,他並沒有惡言相向,只是選擇沈默,並安撫男子情緒,希望他冷靜下來,然而,男子的情緒依舊非常失控,甚至還拿出車內的甩棍作勢要攻擊他,在男子準備將甩棍打到他身上時,為了保護自己,他憑藉自己自由搏擊的技能將其制服。該名外送員透露,自己曾是職業自由搏擊運動員,雖然現在已經退役,但無論是身體素質還是搏擊技能依然保持在一定水平之上。他提到,當下會做出反擊,是因為對方已經拿出甩棍並動手,讓他不得不進行正當防衛,不然他一直是秉持著和平相處的原則,不過他也強調,自己只是利用一些防身技巧將對方制服而已,並沒有真的發力攻擊,並且希望大家遇到類似情形時,一定要冷靜面對,並和平解決事情,不要動不動就動手。隨後,有人將事件發生當下的錄像上傳到網路上,便引發了網友們的熱烈討論,不少網友們都大讚該名外送員很勇敢,並紛紛留言表示,「這下算是踢到鐵板咯」、「男子這下可總算撞在槍口上了,不狠狠教訓一下」、「惹外賣小哥?不知道他們藏龍臥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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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友看A片太大聲…他抓狂「安全帽痛毆」:給你死 喊正當防衛遭打臉
高雄1名潘姓男子於民國107年1月17日,不滿李姓室友吸食強力膠產生臭味及觀看A片聲音吵雜問題,和對方爆發激烈口角,一氣之下持安全帽不斷地朝李男頭部、身體各處猛擊,並口呼「要給你死」,直到他陷入昏迷才罷手,進而導致李男死亡,一審遭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6月。潘男不服上訴,遭高雄高分院駁回。判決書指出,潘男與李男曾在高雄市分租雅房,民國107年1月17日23時許,潘男不滿李男吸食強力膠產生臭味及觀看A片聲音吵雜,與對方發生扭打,並於李男倒地後,接續徒手及持安全帽不斷地朝其頭部、身體各處猛擊,並口呼「要給你死」,直至被害人頭部外傷、多處顏面骨骨折、軀幹右上肢、右下肢多處擦傷陷入重度昏迷始罷手。李男送醫後,因腦幹旁的基底腦池延遲性顱內出血情形轉入加護病房,嗣因生命跡象穩定,但意識混淆,於107年2月12日由社工轉介至養護中心,惟於107年3月21日李男因身體狀況不穩定送醫,雖然一度好轉出院,同年4月22日病情再度惡化,經送醫急救後,仍因慢性阻塞性肺病併急性發作死亡。潘男辯稱,他和李男並無任何仇怨,單純僅因被害人吸食強力膠發出的臭味,且觀看A片發出的聲音過大,才憤而毆打被害人,而安全帽當時放置於房間附近,顯見本件僅為偶發衝突,沒有預謀殺人意圖,加上李男當時疑似吸食強力膠,身邊還放著刀子,使其心生畏懼,主張正當防衛。一審認為,頭骨為堅硬之結構,藉以保護其內脆弱而重要之腦部器官,如非受到重力撞擊,尚不致發生骨折結果,被告若無殺死被害人之不確定故意,當不致持堅硬之安全帽,以重力毆擊被害人之頭部數下,依殺人未遂判處潘男有期徒刑5年6月。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原審判決並無不妥,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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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歷史學者聯手小王殺前夫 攜2子藏台灣3年!台澳警方聯手逮人
澳洲歷史學家萊斯(Lisa Lines)涉嫌聯手小王多次謀殺前夫未遂,澳洲台灣警方合作本月在帛琉逮人將她引渡回澳洲。原來,萊斯謀殺未遂後於2020年帶著2個孩子躲到台灣,不過連她在台灣都遠端遙控打算殺害前夫,刑事局掌握萊斯本月15日帶著2個孩子去帛琉旅遊,立刻通報當地警方逮人,23日將她引渡回澳洲歸案。警方表示,43歲的澳洲歷史學家萊斯為了爭取小孩撫養權,涉嫌聯合30歲的小王布魯克納謀殺前夫霍廷。2017年10月,布魯克納在霍廷位於澳洲阿德萊德住處以斧頭猛砍對方,他表示因遭霍廷開槍才在「正當防衛」下以斧頭反擊。萊斯在多次涉嫌殺害前夫未遂,於2022年間攜2子躲到台灣,但她仍跨海遙控與情夫計畫買凶,謀殺前夫與婆婆。澳洲警方調查後,對萊斯發布逮捕令,才發現她早已帶著小孩逃到台灣,國際刑警組織對萊斯發布紅色通報,2個孩子被列為失蹤人口協尋。刑事局國際刑警科接獲澳洲警方通報後,與南澳州警(SAPOL)與澳洲聯邦警察(AFP)共組專案小組積極偵辦。專案小組偵辦期間,接獲情資顯示萊斯將於本月15日攜2名幼童前往帛琉旅遊,國際科立刻與移民署共同實施監控,全程掌握萊斯行蹤,當天入境帛琉時隨即展開行動逮人,同時小王布魯克納也在布里斯本遭逮。刑事局指出,萊斯於帛琉當地完成引渡程序後,除派員搭機護送2名幼童還鄉,更與澳洲警方合作自帛琉將萊斯經台灣押返澳洲歸案,檢警亦針對萊斯台灣住居所及工作處發動搜索,以掌握相關事證。據了解,萊斯擁有2個博士學位,她攜子躲避台灣3年,任職某公司從事投顧工作,閒暇時還當起YouTuber,內容為教授英文相關,影片中的她正襟危坐,從髮色到穿著都跟私下相去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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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錢被綁樹上圍毆、狂掌摑! 律師:動用「私刑」不可取
大陸浙江溫嶺有名男子疑因竊盜,被村民綁著遊街、圍毆,甚至還被反綁雙手綁在樹上示眾,消息遭到瘋傳後,引起兩派網友論戰,有律師則認為,動用「私刑」不可取,不但侵犯了男子的人格尊嚴,若情節嚴重,還可能涉嫌侮辱,被追究刑事責任。據搜狐新聞報導,25日早上8時許溫嶺市大溪鎮大溪路,在某菜市場附近,有名年約70歲的男子偷錢時被活逮,影片中,男子被眾人控制,有人將他綁著遊街圍毆,而後另有村民遞繩子將其雙手捆綁至樹上,對其搧耳光,且過程中多人圍觀拍攝。事後,大溪派出所的人員透露,已調查涉嫌盜竊男子,該男是慣犯,「附近居民比較義憤填膺,已經對他們批評教育」、「小偷已經抓過來處理了」。此消息遭到瘋傳後,有人認為男子行為惡劣,支持群眾懲惡揚善,但也有人表示,民眾行為太過火,甚至也觸犯了法例,「小偷也有人權,這些人野蠻的毆打和曝光,已經犯法了。」有律師則認為,法律透過「正當防衛」、「見義勇為」等規定,保護、鼓勵公民同違法犯罪行為做鬥爭,任何公民對正在實行犯罪或者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人,都有權將其扭送公安機關。但動用諸如捆綁、示眾、打耳光等此類動用「私刑」的行為不可取。因「私刑」不但侵犯了其人格尊嚴,如果情節嚴重,還可能涉嫌侮辱、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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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踩腳未道歉!男手扶梯怒踩回洩憤 反遭拉衣撞欄杆
北市捷運西湖站日前發生一起糾紛事故。一名羅姓男子日前於西湖站下車時,卻不慎踩到林姓男子的腳部,林男見狀立即要求羅男道歉,未料卻不被羅男理睬,林男一氣之下竟在搭乘手扶梯時,趁機怒踩羅男的腳部,雙方瞬間爆發衝突,事後雙方互告。士林地檢署審理後,也依強制罪各判處2人30日與10日,均可易科罰金。該起事故發生在去年12月,羅男下捷運站要搭乘手扶梯時先是踩到林男的腳,林男隨即要求羅男道歉,但羅男卻未予理睬,讓林男心生不滿,竟怒在手扶梯即將抵達時,轉身怒踩羅男的腳洩憤,羅男當場氣壞,怒拉住林男,並重重將林男推向欄杆,雙方衝突瞬間引爆,並報警提告。庭審時,羅男否認有強制犯行,同時否認將林男推往欄杆,若有也應屬正當防衛;而踩人的林男也聲稱,「假裝要踩」,但法官調閱監視器畫面後,2人當時站在手扶梯上,林男明顯轉身怒踩羅男腳部,由於事發地點為手扶梯,容易造成大眾危險;而羅男所稱之正當防衛,屬報復行為,不得主張正當防衛,依強制罪分別判處羅男拘役30日、林男10日,均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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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洗腎出血急奔院!孝子求移車遭嗆「死了是你家的事」 他痛扁鄰居遭判刑
高雄一名翁姓男子接獲醫院通知洗腎母親病況惡化後,焦急外出卻發現門口遭朱姓鄰居的車輛擋住,怎料拜託對方移車竟被漠視,翁男一時氣憤拿起棍子上門理論,無懼威脅的朱男也抄起高爾夫球桿迎敵,甚至狠嗆「你媽媽死了是你們家的事」,雙方大打出手,就連朱男的女兒也遭捲入,氣得朱家父女告上法院。據判決書指出,事發於今年2月7日下午3時許,翁男得知母親洗腎引起胃出血後,急忙開車出門,但卻發現自家門口被朱姓鄰居的車輛停放,於是向朱男要求移車,沒想到等了20分鐘卻遲遲未見挪車,心急的翁男隨即抄起棍子上門理論,不甘示弱的朱男也拿出高爾夫球桿應門,甚至當場咒罵「你媽媽死了是你們家的事」,讓翁男瞬間理智線斷裂,一把搶走對方球桿痛扁,2人互毆打成一團,朱男的女兒見狀連忙上前制止,不幸也遭波及受傷。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理,送醫的朱男右手背擦挫傷、撕裂傷、頭部挫傷及左上臂挫傷,而女兒則是左右手腕挫傷、右手及右手腕擦傷、前腹壁挫擦傷及前胸壁挫傷,父女倆雙雙掛彩怒提告,案經審理翁男被依涉犯傷害罪判處70日,翁男不服上訴。經高雄地院審理認為,翁男搶走球桿後並未停止對朱家父女攻擊,不應視為正當防衛,維持一審判決,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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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華驚傳命案!長期噪音不睦 男樓梯間持刀捅死鄰居
北市萬華區西昌街30日驚傳命案!萬華分局龍山所員警30日巡經該處時,被一名64歲的李姓男子攔下,李男直接向員警坦言自己殺了人,警方獲報到場後,在樓梯間發現奄奄一息的55歲許姓男子,並緊急將許男送醫,但許男送醫後仍不幸不治。全案後續也將李男依殺人罪嫌移送偵辦。初步了解,57歲的許姓男子與64歲的李姓男子雙方互為隔壁鄰居,但長期因噪音問題素來不睦,雙方於8月中時才爆發肢體衝突,互告傷害,未料30日於樓梯間曬衣服時,仇家互見分外眼紅,許男疑似拿棍子朝李男揮打,讓李男一氣之下持蒙古刀朝許男腹部猛刺,當場造成許男腹部中刀,倒地不起。而李男眼見闖下大禍,竟也淡定的走出大樓,攔下路上巡邏的員警,坦承其殺人,並稱是正當防衛,警方到場後果然在樓梯間發現一動也不動的許姓男子,緊急將其送醫,但許男送醫後仍不幸在7時許宣告不治。全案也依殺人罪嫌將李男移送地檢署偵辦。萬華分局呼籲,民眾如有糾紛問題,應循正當法律途徑調解處理,切莫因一時衝動,以暴力等不正方法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