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理由
」 黃子佼 離婚 外遇 家暴 扶養18歲開始當小三賺4000萬 她同時約會3人沒事…嘆:人生沒目標
近日一位網友表示,她從18歲起靠當錢老闆的小三為業,現在34歲她存了4000萬,之前有幾位正宮發現她的存在,但老闆會自己處理好,「感覺人生沒什麼目標,不知道應該做些什麼。」原PO在論壇《Dcard》以「我的工作是專職小三」發文,「我專門做有錢老闆的小三,而且他們互相不知道對方的存在,我從18歲開始做這件事一直到34歲,存了4千萬,我有正職工作,業務時間自由,也有正當理由消失。」原PO表示,老闆都有老婆,只圖在一起的快樂,曾經她被幾位正宮發現,但老闆們會處理好,盡量保護她,「有時候老闆們愧疚,會給我更多錢,讓我做自己想做的事,例如出國、養狗、買房子、買車。」原PO指出,「最近忽然間很迷茫,有了很多錢可是覺得心裡很空虛,不想結婚」,她看過這麼多男人的另一面,對婚姻沒信心。老闆說,他是認真的,想照顧她一輩子。原PO說,「除了不能給我名分,其他的我開口都不會拒絕,其中一個老闆在一起最久10年了,另外兩個在一起7年,4年,真的就像家人。」原PO表示,這些年因為身體有些問題,所以都沒懷孕也不能生,她有錢就去做醫美,每天做頭髮做美容,成為她最大的興趣,「感覺人生沒什麼目標,不知道應該做些什麼,想做些有成就感的事,但是不知道從哪做起。」此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我覺得你這個質量含金應該開班授課」、「從小三當到老三了,厲害」、「4000萬夠去退休了,投資ETF領股息,然後可以離開那些男人」,也有人酸,「這種三觀毀滅的文章居然還有人說好棒?奇文共賞,要是文章改成男生發專職小王肯定被噴死。」
防範危害!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出爐 這幾類人、地點禁用
為防範檳榔造成的危害,衛福部口腔司18日預告「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明定業者須登錄、獲核准才能營業,未成年人、孕婦不得嚼用檳榔。而學校、醫事機構、車站等場所,也不得嚼食檳榔。草案預告期共60天,將蒐集各界意見至明年2月。檳榔是國內第2大作物,全台約有7萬名農戶,年產值約136億元,政府並不輔導種植、不鼓勵民眾嚼食,但由於衛福部並不認定檳榔為「食品」,因此不受《食安法》規範,多年來外界持續呼籲訂定專法因應,口腔司也在日前預告草案。根據草案說明,我國檳榔產銷體系對於檳榔批發與零售業者並未設限,檳榔業者除以公司或商號型態經營外,多數為攤販或小規模營業人型態,造成防制工作推行困難。有鑑於此,草案明定檳榔業者應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登錄,經核准登錄者,始得營業。未登錄者,可處新台幣1萬~5萬元罰鍰,屆期未登錄者,按次處罰。經參酌《農藥管理法》、《食安法》規定,口腔司要求檳榔及其原料,應符合衛生安全及品質標準,包括殘留農藥、污染物質、毒素、重金屬等標準,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違反規定者,可處新台幣3萬~15萬元罰鍰,停用並回收、銷毀。若屆期未回收、銷毀,則按次處罰。台灣每年有超過8000名新診斷口腔癌個案,高達9成都有嚼檳習慣,而孕婦嚼用檳榔,將增加2~3倍早產、流產機率,也會影響胎兒發育,導致新生兒體重輕、體型小。口腔司依《兒少法》,明定孕婦及未成年人不得嚼用檳榔,父母、監護人或照顧者也應禁止未成年人嚼用。若提供未成年人、孕婦嚼用,可處新台幣1萬~25萬元罰鍰。檳榔與菸害防制不同,不至於造成二手檳榔危害,但為避免未成年人接觸檳榔,草案規範學校、醫事機構、圖書館等社會教育機構、大眾運輸工具、車站等,全面禁止嚼用檳榔。違反規定者,處新台幣2000元~1萬元罰鍰,並接受戒檳教育。無正當理由未依規定接受戒檳教育者,處1萬~5萬元罰鍰,並按次處罰。
長年好賭回家只為偷錢 兒不想養生病老父…法院准了
桃園一名男子(阿豪)近日收到爸爸阿國(皆化名)住院的消息。但男子控訴,爸爸長年賭博,也經常不回家,從他出生以來也沒給過生活費,都靠媽媽賺錢養家,爸爸還會偷家中財物,所以他要申請免除扶養義務。判決書指出,阿豪表示,近日他接獲社會局通知,表示爸爸因病住院,需人協助處理,但爸爸過去長年沈迷簽賭,經常徹夜不歸,從他出生後不曾支付生活費,都靠媽媽外出工作維持家計,爸爸不時竊取家中財物,多次與媽媽發生暴力衝突,後來爸媽離婚,爸爸更是以探視子女為由,到家中偷財物,再婚後也沒給扶養費。阿豪說,2005年,爸爸音訊全無、不知去向,長期對家庭生活不聞不問,所以他無正當理由盡扶養義務,聲請免除。阿國辯稱,不同意兒子免除扶養義務之請求。法院調查後發現,阿國因病健康不佳,無任何所得收入,2020、2021、2022年年度之所得給付總額均為0元,名下也無其他財產,確實無謀生能力。阿國前妻說,前夫在小孩3歲時,就沒有照顧,之前她賣檳榔賺錢,前夫好高騖遠,做生意失敗,去工廠半年就不做了,後來遊手好閒去賭博,靠她工作及娘家的親人接濟,後來就離婚,他都沒關心小孩或照顧,都是靠她養大小孩。法官認為,阿國是爸爸,在阿豪成年前依法負有扶養義務,然阿國自小孩年幼時起,未盡扶養義務,均賴妻子獨力扶養照顧阿豪,可認阿國過往無論於主觀及客觀上,均有疏於照顧、扶養阿豪的情事,且情節重大,請求免除其對阿國的扶養義務,洵屬有據,應予准許。◎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民宅旁噴火嚇壞民眾 非洲籍街頭藝人遭警送辦裁罰
非洲籍35歲酋姓男子2年半前以馬戲團工作名義來台,並領有街頭藝人證照,而他日前在鶯歌永吉街上表演「噴火秀」,因鄰近民宅而嚇壞路人,噴火畫面更被放上網路,三峽警方連忙通知酋男到案,他則供稱因不熟悉台灣法律在慧在街頭表演,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酋男移請裁處。根據畫面,酋男日前手持2火把上街,而當時路上還有機車來來往往,他則當街表演「噴火秀」,一旁還有朋友在錄影,每噴一次就會招來目擊民眾的陣陣驚呼,而現場就是民宅和多輛汽機車,也讓民眾捏把冷汗。三峽警分局網路巡邏發現此影片後展開調查,並通知酋男到案說明,他聲稱自己以馬戲團工作名義來台,並領有街頭藝人證照,而他在11、12月間街頭表演噴火秀,但不知道不能在公共場所、房屋近旁玩火。酋男供稱自己不熟悉台灣法律,訊後則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1項第1款「無正當理由,於公共場所、房屋近旁焚火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送裁處。
白委質疑「鱸鰻」林秉文跑了法院不處理 新北地院回應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與小弟張旭昇因涉及地下匯兌被起訴,新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另外一名同案被告「鱸鰻」林秉文則獲交保,但民眾黨立法委員黃國昌爆料他5日下午開庭未到,質疑他「跑了」,批院檢裝沒事。新北地方法院對此回應,如林秉文無正當理由不到,將依法為後續處理。據了解,「88會館」風波後,林秉文向員工稱他因此事感到非常心煩,將生意重心轉往東南亞,因此常到東南亞一帶出差。黃國昌在臉書爆料,林秉文與郭哲敏地下匯兌案本月5日開庭時,在押的郭哲敏提審出庭,但林秉文卻沒有出庭,合議庭詢問林秉文的律師他是否出境,律師回答據他所知沒有,「然後,就沒有然後了」。黃國昌稱,接下來直至開庭結束,法官或檢察官都沒有再針對林秉文未出庭有所發言,亦未表示會採取任何強制處分或是依法通緝,批評「如此嚴重的情事,為何院檢迄今還在裝沒事?法務部是還在睡覺嗎?」。新北院稍早回應,林秉文在偵查時由檢方諭知300萬交保,但並未限制出境出海,起訴後因案件各自被告涉案犯罪事實眾多,合議庭分批審理。新北院指,林秉文去年兩次準備程序均到庭,今年其中一次庭期因颱風取消,後來辯護人以衝庭為由聲請改期,最後合議庭11月17日以證人身份傳喚林秉文到庭,其辯護人以身體因素替他請假。新北院表示,本月5日合議庭以被告身分傳喚林秉文,但林秉文未到庭,其辯護人稱林秉文尚未入境,庭後合議庭發現林秉文已出境,定在本月26日再開庭期,以被告身分傳喚林秉文,若屆時他無正當理由不到場,將依法處理後續,並無新聞登載所稱的「法院未為處理」。
換戶口名簿驚見「不知名女兒」 台中男才知被綠怒告前妻
台中一名男子與妻子於2019年結婚,2023年5月因故離婚。不料同年11月,他意外收到戶口名簿換發通知及否認婚生子女之訴判決,這才得知前妻在婚姻存續期間與第三者發生外遇,並生下一名女兒。男子認為此事對其精神造成重大傷害,憤而提告,要求前妻與第三者連帶賠償100萬元。法院審理期間,前妻主張,根據司法院釋字第791號解釋,婚姻應重視人格自主權,包括性自主權,婚姻生活的圓滿幸福並非法律上的利益,男子無權主張賠償。此外,前妻指控男子在婚姻存續期間多次儲值真人色情網站,花費約750美元,並與直播主傳送不雅照片及進行煽情對話,認為是男子的行為導致婚姻破裂。法官審理認為,前妻未能提出充足證據證明男子的行為,且即使男子有不端行為,也不足以成為前妻與第三者發展婚外情的正當理由。法院認定,前妻在婚姻存續期間與第三者發生性關係並生子,已嚴重侵害男子基於婚姻應享有的圓滿幸福及人格法益。在判定賠償金額時,法官綜合考量雙方收入及家庭背景。男子為高職畢業,擔任UBER司機,月收入約4至6萬元;前妻則為高職畢業,現處於育嬰留職停薪狀態,月收入約2萬8000元;第三者高中畢業,從事保全工作,月收入約4萬5000至5萬元。最終法院認為男子要求的100萬元賠償過高,判決前妻與第三者連帶賠償男子30萬元作為精神慰撫金。
黃子佼被判刑8月…吳宗憲重砲轟「演藝圈最大恥辱」 黃氏宗親會成員說話了
主持人黃子佼因非法持有未成年影像,被判有期徒刑8月,併科10萬元罰金。吳宗憲罕見說重話「我們演藝界最大的恥辱」,更表示在他的世界,早就沒有這個人,而「黃氏宗親會」成員黃豪平也發聲了。黃子佼被控自2014年2月12日起,註冊成為非法偷拍網站「創意私房」會員,並陸續購買網站販售的兒童或少年性影像並下載,直到2023年2月間還繼續下載,並將影片儲存在硬碟裡,因此觸犯修正施行之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罪。根據統計,黃子佼加入論壇購買和下載的影片高達2259個檔案,其中未成年共35人。法官認為,黃子佼因一己私慾持有的未成年影像數量非微,提高未成年人成為性剝削對象危險性,案發後一度坦認犯行,審理期間卻又否認,迄今也未與被害人、告訴人等成立調解,考量其學經歷、經濟狀況、有無前科等情,依法判刑。吳宗憲重砲黃子佼是演藝圈最大的恥辱。(圖/趙文彬攝)而黃子佼過去指控吳宗憲感情觀複雜,吳宗憲當時否認,強調自己是演藝圈最後一顆良心,想退出演藝圈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黃子佼,「演藝圈讓我失望了,這麼一堆假面具晃來晃去,假掰得要死,莫名其妙的人還能當國民法官?」如今黃子佼被判刑,吳宗憲向《自由時報》不諱言表示:「我們演藝界最大的恥辱,他早就被判處社會性死亡了⋯在我的世界裡,對台灣的藝能界而言…應該說早就沒有這個人了」。另外,黃豪平出席《Talk Talk秀台語》慶功暨第2季啟動記者會,被問到黃子佼的事,坦言沒問過對方,「該付的就付,處理完就好」,由於他是黃氏宗親會成員之一,但群組已經安靜很久,有人退出他也不會知道,猜測若黃子佼需要幫忙,就會拜託大家。《CTWANT時報周刊》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德州媽媽點「5重點」開轟黃子佼 氣憤批:真正的爛人
藝人黃子佼去年捲入MeToo事件,有民眾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黃子佼涉嫌強制猥褻等罪後,檢警去年搜索黃子佼住處時,意外發現,他在「創意私房」購買7部未成年少女不雅片。如今一審判決出爐,黃子佼遭判刑8個月,對此網紅德州媽媽,稍早發文點出5重點,氣憤痛批黃子佼是「爛人」。黃子佼住處在去年被警方搜出他在「創意私房」購買7部未成年少女不雅片。3日一審判決出爐,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罪,判處黃子佼有期徒刑8月併科罰金10萬元,罰金部分得易服勞務,全案可上訴。對此,當時曾跳出為吹哨者Zofia發聲的網紅德州媽媽,在自己的Facebook上發文,點出5個重點。第一是關於黃子佼的一審判決結果,德州媽媽表示「他八成會上訴,希望他上訴失敗,就算八個月很輕,但還是希望他去牢裡坐坐。」第二點,是黃子佼先前曾對媒體發律師函,強調不知觸法「結果法官認定他從該論壇購買35名兒童及少年的性影像,多達2259個檔案,被拍攝兒少當時僅10歲到17歲」質疑當時經紀公司為何還敢發聲明。第三點,德州媽媽指出,過去黃子佼在事情爆發後一度認罪「但現在他在法庭是『力辯無罪』的喔。」第四點,只有1名被害者提民事求償,但黃子佼澄清只是下載,未看過影片。第五點,則是黃子佼不願賠償被害人金錢。而德州媽媽相當氣憤,直呼「能復出演藝圈就有悔意,不能復出就無悔意,直接不演了,也不賠償也不認罪。骨子裡就是一個真正的爛人。」
赴中經商失敗偷渡回台 男子躲藏226天後移民署自首
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一起非法入境案件。台灣籍的李姓男子先前曾前往中國廈門,但歷經35天後,李男經商失敗,由於擔憂自身會因債務糾紛而被限制出境,所以花費10萬元台幣請託陳姓中國籍人士協助偷渡返台。而李男返台後就躲藏226天,最後才前往移民署自首。目前檢方已依違反國安法起訴李男並聲請簡易判決。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李男是於2023年10月23日合法出境至廈門經商,但短短35天內就宣告失敗。由於他擔心自身會因債務糾紛、法律追訴等問題而被限制出境,所以選擇於11月27日與當地人達成協議,支付10萬元台幣安排從漳州某港口偷渡回台。後續李男抵達金門海岸入境後,隨即轉搭飛機至高雄小港機場,再搭乘高鐵返回台北市住家。在歷經226天的內心掙扎後,李男最終在2024年7月11日主動前往內政部移民署北部事務大隊自首,坦承所有非法入境細節。後許檢察官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第14條,以無正當理由逃避檢查罪起訴李男並聲請簡易判決。但檢方考量李男在主管機關發覺前主動自首,因此也建請法院審酌是否依自首規定給予減刑。
醋夫疑遭妻子戴綠帽「擅自解鎖手機」蒐證 他反被法官判刑
違法蒐證不僅無效還可能挨罰!一名人夫懷疑妻子給他戴綠帽,先找徵信社跟拍妻子行蹤,又在沒有經過妻子同意下,擅自解鎖她的手機並錄下通訊軟體內的聊天記錄,提告妻子和小王。怎料,近日台北地院法官認為人夫的行為,嚴重侵害妻子隱私權,依無故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罪判他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人夫在判決書主張,妻子違反婚姻忠貞、純潔義務,所以於2022年9月某天在未經妻子同意下,擅自輸入妻子設定的手機密碼解鎖,查看她與小王在LINE的聊天記錄,還用自己的手機將內容全部錄下「蒐證」;此外,人夫辯稱,他早就委請徵信社跟拍妻子,與異性單獨出遊,還做出許多親密動作,才會懷疑妻子外遇,蒐證提告是要維護家庭完整。經過台北地方法院調查,法官認為人夫主觀認為妻子外遇,恣意解鎖妻子手機、瀏覽非公開的通訊軟體談話內容,還用攝影方是把對話都複製留存,此手段已經等同於全面監控且侵犯其妻個人生活私領域,就算是夫妻在個人使用的手機內容應有相當之合理隱私期待。法官認定人夫侵害妻子的隱私權,已經明顯大於他所謂的維護家庭完整利益,並非法律上的正當理由,因此不採信人夫說詞和證據。另外,針對人夫無故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罪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他討不到免費洋芋片吃暴怒! 男子脫衣舞俱樂部內持槍朝陌生人臉部怒轟
美國有男子因為吃不到免錢的洋芋片,居然氣到拿槍開轟,這樣的情況又發生在俄亥俄州的脫衣舞俱樂部內,當時,這名男子向俱樂部內的陌生人討洋芋片吃卻遭到拒絕,於是他憤而朝陌生人臉部開槍,這名嫌犯也因此判處9至12年的徒刑。根據多家美媒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2023年11月28日,地點在俄亥俄的阿克倫市,這名嫌犯賴特(Melvin Wright, Jr.)當時在一間名為「欲望冒險」(Lusty Adventure)的脫衣舞俱樂部內,向31歲的受害者要了一些免費洋芋片食用,不過賴特遭到對方婉拒,心生不滿的他,於是一路尾隨受害者到停車場,並開槍擊中受害者臉部。這名遭到槍擊的男子當下雖然受傷,不過他仍想盡辦法,帶傷開車到鄰近的醫院急診室求助,所幸他經過6天治療保住一命,而在槍案隔天,警方也在阿克倫市南百老匯街的一輛巴士裡逮到了賴特。據警方表示,當時在賴特起出一把手槍,而賴特也被舉補並進行案件審查,另據檢察官科爾科維奇(Elliot Kolkovich)的說法,賴特先前有曾持槍在街上亂晃,嚴重威脅到當地市民安全,「他的暴力行為毫無正當理由,我們為受害者勇敢面對這場災難感到驕傲」。這起槍擊案陸陸續續進行審判,直到25日賴特才坦承犯下謀殺未遂及非法持有槍枝等罪行,相關判決也出爐,賴特被判處9至12年的徒刑。賴特除了必須乖乖入獄服刑,他在出獄後的10年也都會被註記為暴力犯罪者。美國男子跟陌生人索討洋芋片吃遭拒,居然持槍朝對方臉部開轟。(圖/翻攝自X)
12強/臨陣換投苦吞6.5萬罰款 中職副秘書長:我們處理
2024年世界棒球12強賽超級循環賽23日賽程是由台灣對上日本隊,由於賽前就已經確定兩隊確定進入冠軍賽,所以台灣隊在比賽前臨時更換先發投手,由林昱珉改為陳柏清,後續台灣隊也因此遭到世界棒球總會(WBSC)罰款1999美元(約新台幣6萬5000元)。而中職秘書長蔡克斯表示,這筆罰款將由中職聯盟承擔。據了解,原本台灣在23日提交先發投手時,是選擇左投林昱珉先發對決日本。但在美國的幫助下,台灣提前確認可以進入冠軍賽,與日本一決高低,這也使得23日的比賽變成台日雙方的「消化試合」。而也因為如此因素,台灣臨時向大會提出更換先發投手的請求。根據大會規定,各隊需在比賽前一天公布隔天先發投手,若要更換必須有正當理由,且經過WBSC批准。賽後記者會上,日本記者連續三次追問總教練曾豪駒換投的原因。曾豪駒解釋,是希望把最好的投手留在冠軍賽,能夠與日本隊打出精彩的比賽。他也向日本隊總教練井端弘和示意會換投手,並為可能造成的困擾表達歉意。中華隊總教練曾豪駒,更換先發投手,由林昱珉改為陳柏清。(圖/本刊資料,李宗明攝)雖有日媒報導指出,井端弘和對於台灣的換投決定十分不滿。曾豪駒對此表示,井端弘和曾表示其實可以理解,並沒有如日媒所寫的那樣不滿「我們收到的訊息是這樣」。井端弘和在記者會上也說,雖然打線已經根據前一天的先發投手排好,但在提交攻守名單時也做出了相應的調整。井端弘和也提到「最後是大會的決定,我不在意,這是大會的判斷,結果是贏球真是太好了。」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後續也證實,台灣因為臨時換投的關係,遭到WBSC開罰1999美元的罰款,這也是違規級別B集中最高的罰款金額。而中職副祕書長蔡克斯在得知此事後則表示「收到(通知)後我們會處理」,也代表這筆罰款有可能會由中職聯盟負責。
霸凌案勞動部調查報告毀公信力 在野黨提案「按大法官交辦」行使調查權
勞動部吳姓公務員疑遭長官霸凌輕生,事情鬧大後,勞動部雖指派次長率領調查,沒想到調查報告中一句「長官目的良善」,激怒全民,還意外扯出綠營高官官相護、派系鬥爭等陰謀論,即使賴總統發文道歉,風暴仍持續擴大。國民黨立院黨團痛批,該案涉嫌施暴的霸凌者,如今居然可以拿著勞動部「有利自己人」的調查報告,成為有利施暴霸凌者的武器,嚴重傷害政府公信力,因此提案成立調查委員會,啟用聽證權釐清案情,如果民眾黨團也同意,極可能本屆國會成立後的首場聽證會。值得注意的是,憲法法庭日前針對國會改革法案宣判,外界質疑,大法官其實「已拔光立院調查聽證虎牙」。撇開民進黨是否仍然堅持在野此舉「侵害司法機關偵辦權」強力反對暫不談,即使聽證終於召開,邀請與此案有關的官方、民間人士出席,但是受邀者可拒絕出席、也能拒絕發表意見行使緘默權,即使在立院說謊,未來被證明後,也沒有任何罰則,外界好奇,舉行這樣的聽證會,真有助釐清全民關心的勞動部霸凌案嗎?據了解,自從憲法法庭釋憲「幾乎沒收立院聽證調查權後」,在野黨內部就一直有立委主張,不妨就選擇全民都想知道答案的議題,「按照大法官交辦的方式」召開聽證會、行使立院調查權,就算到時候,當時民間人士拒絕出席、官員行使緘默權或者顧左右而言他、閃躲重點亂講一通,聽證會過程荒腔走板,甚至執政黨立委藉機反酸在野黨立委「全都沒關係」。立委解釋,當「憲法法庭」以「憲法守護神」之姿,沒收國會調查聽證權後,迄今台灣至少仍有四成的綠營支持者,認定大法官很對。有鑑於美國國會因為川普當選總統,未來即將密集召開川普人事召開多場聽證調查權,在野黨現在不妨就按照「大法官的辦法」開聽證會,讓選民比較一下,究竟是美國國會聽證比較能解決全民疑慮,還是台灣大法官主張的方式更好。立委強調,如果立法院不照走一遍,民眾永無比較機會,「國會聽證調查」的必要性,只會繼續淹沒在政治人物對罵的口水戰中。大法官日前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召開聽證會部分做出解釋,認為舉行聽證會屬國會自主範疇,不生牴觸憲法問題,但若涉及應邀人員無正當理由缺席、拒絕證言或虛偽陳述,「相關刑罰皆違憲失效」,換言之,立法院可舉行聽證會調查,但官員、應邀者不肯出席或說謊,皆無刑責。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思銘表示,勞動部霸凌案悲劇,不僅暴露個別主管問題,更凸顯政府預防霸凌制度完全失能,藍委陳菁徽也說,勞動部調查小組除了2位「外部專家」外,現在被外界揭露,全都與疑似施暴霸凌者有「裙帶關係」,勞動部的調查報告反而成為加害者律師「反擊」的武器,此案甚至牽連到黨政高層,與其讓相關當事人在媒體上各說各話,不如把所有人都找來國會說清楚。綠營立委則堅決反對針對霸凌案召開聽證會。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調,勞動部霸凌案全案已移送檢調,監委也啟動調查,依據憲法法庭釋字585號及113憲判字第9號解釋,都確立「立院調查權不得介入檢調偵辦中案件,及監院調查中案件」,立院只能精進預防霸凌制度,修法或監督方式,「敦促」行政部門改進,決不能像在野立委主張,違反權力分立原則、成立調查委員會再「疊床架屋」,應信任政府及檢調的調查。此外,前民進黨立委郭正亮昨晚在網路節目中預言,勞動部考績會雖火速處理謝宜容,直接記兩大過免職,但他認為等到此案風頭過去後,謝宜容應該會去申訴,再復職可能性極高。郭正亮解釋,因為「公務員考績法」第12條之3,公務員只有8種情況會被記2大過,但此次霸凌案,依照目前勞動部調查報告謝宜容所作所為,完全不符合,他因此痛批,總統、閣揆都出面道歉甚至鞠躬,勞動部居然還是可以「呼弄全民」,直言謝宜容背後的政治後台究竟是有多硬?他也喊話卓揆,如果真要展現欲政府預防霸凌的決心,就應該直接指示勞動部,將謝員移送公懲會調查,看看公懲會是否會以「嚴正傷害政府形象」給予重懲。
普丁、金正恩深化合作!傳北韓將派10萬大軍助俄抗烏 戰爭恐惡化
美媒17日引述知情人士指出,北韓可能派出10萬大軍協助俄羅斯對烏克蘭的戰爭,但並非一次全數投入戰場,而是以分批次輪替方式補充前線兵力。知情人士透露,這項消息顯示俄羅斯總統普丁計畫長期與烏克蘭作戰。巴西里約熱內盧20國集團(G20)峰會即將於18、19日登場,美媒引述了解部分G20國家評估的人士指出,若北韓與俄羅斯關係持續深化,平壤可能部署多達10萬士兵協助莫斯科抗烏。消息人士指出,這類軍事部署並不會馬上發生,若成真,北韓比較可能分批次派兵,讓前線部隊輪替。目前約有超過1萬北韓士兵在俄羅斯庫斯克州作戰。《美國之音》報導,在俄羅斯庫斯克地區附近,烏克蘭軍隊在那裡占領了部份俄羅斯領土,外界普遍認為,金正恩政權動員了其精銳的「暴風軍團」特種部隊來支持俄羅斯。而且這些士兵已經開始在戰鬥中傷亡。北韓是世界上軍事化程度最高的國家之一,所有17至30歲的男性都必須服兵役,服役期為5至13年。一名親近俄羅斯國防部的人士指出,北韓方面有機制來補充兵力損失是合理的,否則這些北韓士兵很快就會在戰鬥中消失。該名人士也透露,傳聞北韓將調派10萬大軍的消息也顯示普丁計畫長期作戰。烏克蘭駐韓國大使波諾馬倫科(Dmytro Ponomarenko)11月初也表示,基輔預期多達1.5萬名北韓士兵被調派至俄羅斯西部的庫斯克州(Kursk),甚至可能被調至烏克蘭東部俄占區,並且每幾個月就輪替一次。《紐約時報》先前也引述資深烏克蘭官員指出,烏國情報評估,北韓最多可能派出10萬士兵協助俄羅斯。北韓最高領導人決定派兵助俄抗烏,引發烏克蘭盟友警覺,他們警告此舉除讓俄烏戰事惡化,普丁與金正恩深化合作可能影響印太地區安全平衡。現居美國的脫北者、前金正日政權高級經濟官員李正浩表示,鑑於缺乏正當理由,平壤不會公開承認向俄羅斯部署了軍隊。
知道丈夫只能繼承20萬元財產 妻跑回陸14年…他心死離婚
男子阿國跟大陸女子小萱(皆化名)結婚,婚後小萱來台生活,但14年前她因為知道阿國能繼承20萬元財產,跑回大陸,人直接消失,阿國不滿被惡意遺棄,訴請離婚。判決書指出,法官認為,夫妻要互相負責同居義務,但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夫妻中的其中一方如果惡意遺棄,他方可以訴請離婚,在法第1001條、第1052條第1項第5款可見。據悉,小萱開庭時沒到場,也沒提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法官表示,從出境資料顯示,小萱離台13年多,都沒有再回台灣,所以認為阿國的主張為真。法官表示,阿國和小萱是夫妻,但小萱卻離台近14年,沒跟阿國履行同居義務,也沒證據顯小萱不能履行同居義務,小萱持續惡意遺棄阿國,近日依法宣判,阿國訴請離婚有據,應予准許。此外,類似事件近期也不止一起,阿豪跟印尼女子小華在31年前結婚,本來講好婚後住阿豪家,但6個月後,小華無故離家消失30年,讓阿豪心死訴請離婚;人夫阿良於2016年跟越南妻子小玲結婚,2021年說要回家探親也沒回台,還不斷討錢,阿良2年多給20幾萬,最後小玲稱她「改吃素」拒回台,阿良也只好離婚。
對眼誤會成暴力事件! 中和男遭貨車司機與友「2打1」痛毆
新北市中和區發生一起因誤會引發的暴力事件,13日下午3時許,36歲的陳姓男子騎著機車在中正與錦和路口等紅燈時,與25歲的鄭姓貨車駕駛四目相對,鄭男誤以為陳男的眼神是挑釁的信號,隨即心生不滿,竟與小貨車上的27歲何姓友人合力痛毆陳男,過程被路人全程錄影,畫面引發熱議,警方目前已依法將2名嫌犯依涉嫌《傷害罪》函送地檢署偵辦。據了解,事件發生時,陳姓男子在等待紅燈時,習慣性地環顧四周,恰巧,其與鄭姓男子的視線交錯,這一瞬間讓鄭男誤以為陳男的眼神挑釁自己,心生怒火的鄭男決定教訓陳男,並指使小貨車上的何姓男子下車參與暴力行為,2人合力將陳男從馬路推打至人行道,再從人行道推倒至馬路上,過程中,陳男完全無力反抗,只能任由2人施暴。最終,陳男被推倒在地,安全帽也被打飛。事發後,周圍民眾立刻錄下畫面並向警方報案,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到場處理,並將陳男送醫檢查,陳男雖未受重傷,但遭受的身心傷害仍需進一步處理,警方隨後通知鄭、何兩人到警局作筆錄,並依涉嫌《傷害罪》嫌函送地檢署進一步偵辦。中和警分局強調,該起事件的暴力行為完全不應發生,儘管當事人之間或許存在誤會,但這樣的過度反應無法得到任何正當理由,警方呼籲民眾遇到爭議時,應冷靜處理,避免因衝動造成不必要的衝突與傷害。
美籍猥褻前科男在台未犯罪「被驅逐出境」 專勤隊長:依法行政
移民署日前接獲美國在台協會(AIT)警告,一名有兒少猥褻前科的美籍男子Levi Forrest Wallace於10月初入境台灣,並在台停留超過一個月期間下落不明。經過各單位協尋,警方終於在11月7日於台北市松山區找到他,移民署也將其驅逐出境。但這也讓民眾質疑,該名男子在台並未犯罪,卻遭到強制驅逐出境,是否不合理;對此,移民署桃園市專勤隊長蔡政杰回應了。移民署桃園市專勤隊長蔡政杰在臉書表示,近日因教育部公文透露,一名美籍男子曾在美國犯下猥褻兒少罪且已入境台灣的消息引發社會關注。經多家媒體報導,家長擔憂情緒升高,社會輿論紛紛要求移民署和教育部採取行動。此案由桃園市專勤隊負責查辦,專勤隊隊長透露,團隊在兩天內成功追查到這名男子,並依照相關法令將其驅逐出境。針對這名男子的攔查與處置,蔡政杰指出,專勤隊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條文進行。根據法規,14歲以上的外國人在接受查證時,移民署人員得要求其出示證件。此外,《移民法》規定,外國人在台灣不得從事與停留或居留原因不符的活動,男子因免簽來台,卻被發現有非法工作的情形,符合驅逐出境的要件。蔡政杰強調,在查緝該名男子過程中,專勤隊人員並未強行拘押或使用手銬,且完全遵守法律程序。該名男子同意配合調查,並在回家整理行李後,與移民署人員前往勤務處所接受進一步查證。而根據《就業服務法》及《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條文,該名男子因非法工作違反法令,必須被驅逐出境。蔡政杰指出,許多社會輿論集中在該名男子23年前的犯罪紀錄是否仍具法律效力,他解釋,移民法中並未規定犯罪紀錄的消滅年限,因此男子的犯罪紀錄仍是驅逐出境的正當理由之一。他進一步說明,移民法的立法宗旨在於維護國家安全,對於具有犯罪紀錄且可能對社會治安構成威脅的外國人,政府有責任禁止其入境,確保國民安全,「對於這次將男子驅逐出國,我們已經善盡公務員依法行政的行為」。
得知妻懷第3胎「隔天離家出走」!消失30多年 3孩拒養他出招了
阿明控訴,父親在得知母親懷了第3胎後,居然直接離家出走,不管母親和3個孩子,根本沒有盡到父親的照顧扶養責任,因此向法院訴請免除扶養義務。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阿明的父親在阿明未成年以前,確實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如令阿明負擔父親的扶養義務顯失公平,因此免除阿明扶養義務。判決書指出,阿明主張,父親本無固定工作,經常離家未歸,偶有打零工之收入,但均係支應其自身生活及玩樂之開銷,未曾拿錢回家分擔家計,經常身無分文或是負債時才會返家索討金錢花用或還債,嗣後又會藉故離家未歸。阿明透露,不僅如此,父親與母親婚姻存續期間,都是母親工作賺錢支付家庭開銷及小孩的扶養費用,而父親卻在診間得知媽媽懷有第3胎後,隔天直接離家未歸,讓媽媽獨自扶養當時才10歲的他、8歲手足,最小的還沒出生。阿明指出,父親離家迄今已逾30餘年之久音訊全無,遑論對他負擔任何扶養費用,自己從小都是由母親照顧、扶養,以及舅舅、舅媽、外祖父母等人照顧,因此向法院訴請免除扶養義務。針對阿明的決定,其父親在法庭上表示,沒有無意見。法官審理後認為,阿明的父親在阿明未成年以前,確實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如令阿明負擔父親的扶養義務顯失公平,因此免除阿明扶養義務,全案仍可上訴。
男撞死人丟給妻賠!離家27年討撫養費 親哥也搖頭:從年輕就匪類
男子阿源(化名)拋下妻兒離家27年,期間未曾盡扶養義務,亦從無探視聯繫,還到處在外惹事生非,甚至開車撞死人也不管,直接讓妻子代為償還,荒唐行徑就連親哥哥也看不下去,當庭證稱弟弟從年輕時就很「匪類」。阿源的子女向法院提出免除或減輕對父親的扶養義務聲請,獲得法官裁定准許。阿源子女主張,相對人為聲請人之父親,惟相對人於民國86年即出走,不知去向,未曾盡扶養義務,亦從無探視聯繫,聲請人係由母親、祖母扶養照顧長大。相對人離家前,在外亦到處惹事生非,對方尋找上門,皆由聲請人母親代為賠償還債。故相對人顯無正當理由未對聲請人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請求免除或減輕聲請人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阿源妻子表示,丈夫喜歡賭博,「從84年開始就直接沒有回家到現在,相對人在86年有開車撞死人,人家直接找到家裡來,都是我幫他處理賠償的事情,我也是找他好久才確認這件事情。84年以前都是我做工養聲請人,那時候我婆婆也住一起,她會幫我照顧小孩,相對人在這期間我不知道他在做什麼工作,我也常常找不到他的人」。阿源親哥證稱,弟弟在外面到處惹事,例如開車撞死人或借錢,都是弟妹在還,前半段還有回家,「我媽媽大約90年過世之後,我就沒有再跟相對人聯絡,我媽媽過世的時候,也找他找了好久,後來是我的小孩在電視上看到他去參加歌唱比賽才找到,他才回來送我媽媽,後來跟我借錢之後人又不見了。相對人從年輕的時候就很匪類。」台中地院審酌,相對人既為聲請人之父親,在聲請人成年前,依法對其負有扶養之義務,然縱相對人曾與聲請人同住,卻忽視當時年幼之聲請人亟需父親提供生活扶助及照料,幾未負擔聲請人之扶養照顧問題或關懷聲請人所需,如強令聲請人負擔與其長期感情疏離之相對人之扶養義務,顯有失事理之衡平。從而,聲請人聲請免除其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於法即無不合,應予免除。
產學合作僑生護照遭校方扣留恐涉債權脅迫 綠委籲儘速釐清
「3+4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由僑務委員會2014年主導並實行至今。該計畫主旨為招收海外僑生來台就讀3年制技術型高中,畢業後再直接升讀4年制技專校院,以培用我國重點產業發展所需優質人才。近期,具《報導者》揭露,該計畫存在多種失序行為,其中實習培訓不足,加上缺工嚴峻,導致部分廠商利用不健全的工時制度,讓相關計畫的僑生淪為可替代勞動力。不僅如此,負責合作承辦的台灣各地私立高職工作人員協助僑生入關事宜後,竟收走僑生護照代為「保管」,發放預先準備的中文名牌和手機SIM卡。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表示,在2024年的台灣,竟然還有學校用「扣留護照」這種不文明的方式,作為控制外籍學生的手段,簡直匪夷所思。洪申翰表示,近期有多位僑生透過不同管道向他投訴,說他們透過僑委會的「僑生產學攜手合作班」專案來台就讀,但他們的護照在入境台灣準備就學前,就被校方以「擔心學生護照遺失,補辦很麻煩」為由收走。洪申翰強調,校方用這樣的理由實在荒謬,難以令人信服。洪申翰指出,這種做法已經涉嫌「人口販運」的法律問題。依據《人口販運防制法》第2條中明確規範,不法手段包括基於剝削意圖或故意扣留重要文件的行為。而《護照條例》第32條也明確指出,非法扣留他人護照、以護照作為債務或債權擔保並對他人造成損害的行為,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內政部移民署於2017年發出的函釋也明確要求教育部向各級學校宣導,任意扣留護照可能觸法。他強調,該舉動完全是違法行為,沒有任何正當理由。洪申翰說明,相關僑生和學校間的關係,不僅僅是學業上的交流,更涉及實習中的勞動力需求與供給關係。校方扣留學生護照,已經具有威脅控制勞動力的「強迫勞動」和債權脅迫的性質。尤其參加產學合作來台就讀的僑生,大多是僑居地家境清寒的孩子,來台灣是為了政府的學費補助,能一邊讀書一邊參加實習工作,並獲得「實習津貼」。然而,部分學校卻以此方式試圖更進一步控制這些學生,令人不齒。洪申翰表示,「僑生產學攜手合作班」計畫立意良好,確實幫助了不少僑生,但多年來已多次傳出類似弊端並遭到批評。令人遺憾的是,時至今日,部分學校仍有此惡行,令人無法接受。基於確鑿的事證,他已提醒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必須儘快完成全面清查,並強調,這絕對不是學校私下將護照還回去就能解決的問題,對於扣留護照的學校,應追究其法律責任,甚至將違法學校自僑委會的合作計畫中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