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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支實付 保險 理賠 金管會 大考中心謝宜容律師發聲喊「公審扭曲事實」 怒批政府便宜行事、草率定論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日前疑因長期承受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壓力,選擇輕生。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指出,謝宜容「目的良善」,其管理方式「非同仁離開的直接原因」,引發輿論強烈不滿。在事件爆發後神隱多日的謝宜容也於20日晚間透過書面道歉,並做出3點道歉聲明。而她委任的律師則發布12點聲明,否認媒體與網友對謝宜容其管理方式的指控,認為媒體報導與網路留言「悖離事實」,要求媒體更正錯誤資訊。律師在聲明中表示,謝宜容承認自身在分署長任內的管理風格可能造成同仁壓力,「應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責任」,但堅稱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輕生原因為工作負擔過重、資源不足,與其直接管理行為無關。聲明中強調,根據調查報告,吳姓員工的壓力主要來自於工作資源不足及專業支援不力,與謝宜容個人管理方式無關。律師也針對事件相關爭議作出澄清,稱「不蓋白布」及「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等說法屬虛構誤傳,純屬以訛傳訛;而對於謝宜容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的言論,律師表示這是其他同仁轉述家屬的訊息,並非謝宜容自行尋找通靈人士,律師也多次提到謝宜容在安撫同仁的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至於關於謝宜容任內北分署人員流動率偏高的指控,律師強調北分署為員工人數最多的分署,流動率並無異常情況。律師表示,將吳姓公務員的輕生歸咎於謝宜容涉嫌職場霸凌的說法是錯誤的,並指出網路輿論公審已對謝宜容造成極大困擾,包括頻繁接到電話、簡訊騷擾與辱罵。此外,律師批評網路公審效應已影響政府相關部門對此事件的調查與處置,導致程序混亂,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經充分調查即草率定論的情況,並無視法治社會應有的正當程序與當事人的程序保障,嚴重偏離應有的法律處理方式。謝宜容委任律師吳俊達發出的12點聲明內容如下:謹代理本所當事人謝宜容女士,針對民國113年11月19日勞動部公佈「113 年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下稱北分署)疑似涉及職場罷凌事件行政調查說明資料」,暨同日「勞動部就北分署事件之處置說明」,及近期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涉謝女士言行部分,依謝女士來所一併檢具相關具體事證,經本律師詳加逐一查核確認,並詳閱前述行政調查說明資料等內容後,因事態發展已出現偏頗、悖離事實,且已涉及多名利害關係人之相關法律責任調查,為釐清相關誤傳以正視聽,爰依其個人委託,代理謝女士鄭重聲明。一、 關於謝女士擔任北分署分署長期間,於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確有諸多不當,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當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調查及究責,絕無卸責推託,其理甚明。二、關於北分署內員工不幸身故事件之原因,業經勞動部委請外部專家籌組專案調查小組進行詳細調查,且調查過程謝女士亦完全配合說明,提交相關事件經過之佐證,並無任何迴避、卸責或遮掩,嗣經勞動部完成前揭行政調查報告在案。三、依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北分署員工(即關係人甲)不幸輕生身故原因,乃「關係人個人長期盡忠職守超時工作(但機關內部均未收到任何個人反映)」、「機關人力配置不合理,致關係人未得到工作所需資源或支持」「關係人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需求書草案,因各級主管均非資訊專業,未能獲得專業意見協助,該工作過程產生挫折感及孤立無緣」「關係人長期身兼署內資訊安全工作,並專業執行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規劃工作,導致關係人身工作壓力大」等原因,而確與「謝女士分署長管理風格失當」乙情並無關聯。亦即,謝女士本人確未針對關係人個人有任何行政直揮監督管理上施壓、失當之舉措。甚且,關係人公務上於北分署內之直接督導為北分署副分署長、秘書室主任,故謝女士本人(本身亦非資訊專業)從未有任何直接下令要求介入關係人公務執行成效之行為。是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確無認定錯誤,應無任何左袒、掩飾、迴護謝女士或其他機關主管責任之考量。四、再查,關係人於不幸身故現場確實留有遺書二件,正本由現場處理員警以證物性質保存,並當日轉交承辦負責相驗檢察官,嗣再提供家屬檢視並交還。而依謝女士來所檢附之當日處理事件過程之時間時序紀錄及相關佐證,經本律師詳加查核確認後,再依「關係人家屬知悉案發當下第一時間反應」、「家屬取得遺書內容後向分署內表達態度」、「檢察官相驗調查後家屬表達意見」、「檢方處理本件不幸身故案件之處置方式」,綜合各項具體事證審酌研判後,足認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並無任何遺漏、不當或錯誤。五、基於以上各點說明,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確應承擔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其相關之行政責任及媒體輿論評論責難。然則,近日不乏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已有明顯不符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事實之諸多錯誤,恣意混淆將關係人不幸輕生原因歸咎予謝女士個人職場霸凌行為,此等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已完全扭曲、悖離事實真相,嚴重損害關係人家屬對謝女士協助處理善後之信任,並強烈傷害謝女士之「社會名譽」,更已引發外界民眾因片面誤解衍生之網路公審效應,甚有若干不明人士近期不斷以撥打手機、簡訊方式以惡意文字騷擾、辱罵謝女士,要求謝女士個人應為職場霸凌關係人致其輕生一事負責。前述所指相關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顯非妥適,亦根本嚴重悖離、完全無益新聞媒體民眾輿論共同合理監督「公務部門公共利益事務」之初衷目的,故敬請相關新聞媒體社群平台等能秉持平衡、自律要求原則,惠予更正刪除或修正內容。六、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下令「不蓋白布,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應屬虛構誤傳、以訛傳訛之說法。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說明,亦已詳加調查澄清。七、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發言要求北分署內同仁勿以訛傳訛、謠轉前述員工不幸身故事件起因職場罷凌等語。經本律師檢視相關事證,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之認定,確屬合理。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當下確實係因已接收來自立法委員致電,其關切內容直指職場霸凌,乃研判恐有不實訛傳外流,為免事件原因調查釐清前,任何謠言誤傳均屬對於身故員工及家屬之不敬及傷害,且為安撫同仁悲哀情緒暨工作士氣,方於需緊急對內喊話之際,在強忍自身悲慟情緒下(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而作出相關發言內容。故探究謝女士發言初衷本意,絕無關要求同仁噤聲,以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八、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對北分署內同仁喊話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謝女士確有相關發言內容。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發言提及「通靈」乙情,係來自其他同仁方面轉知之家屬訊息,並非如網路謠傳乃謝女士自行尋找相關通靈人士。而關於「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或起於家屬方面當下體恤安撫分署內同事之良善動機,或其他同仁本於善意始轉知報告謝女士,且謝女士發言更意在安撫眾多同仁們當下萬分震驚悲慟情緒(喊話過程自身不斷啜泣),故不論家屬、其他同仁作法及謝女士發言內容,實無關假藉民俗迷信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謝女士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九、關於坊問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任期北分署長期間,北分署內人員離職(流動)比例極高,更影射係因謝女士有情緒管理不佳、對部屬同仁造成工作壓力等情事所致。經本律師檢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轄下各分署近年退離人員統計資料,北分署作為員工人數最多之分署,其人員流動率並無明顯異常,且法律上可否逕認人員退離職,均係因謝女士分署長任內管理方式所致,恐需相關權責機關詳為調查釐清,方符公允。故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於「事件三」中認定「(三)另關係人乙(指謝女士)之前開行事作為,導致112及113年之離退職人員相較109至111年高,且其中有6位公務人員係降調機關」等語,似有調查未盡嚴謹詳實、認定不備理由之速斷謬誤。十、關於新聞媒體報導,有北分署員工向議員陳情指控,北分署發放三節禮品名單重複比例高,部分採購禮品成為首長的個人送禮,甚至還要求禮盒客製化,並委託設計師設計,花費高達上百萬;另分署長與個人私交較好人士合作,辦理各項課程及設計分署的視覺意象及辦公室美化工程,甚疑似將尚未發包案件提前請設計師製作云云。核以上各項陳情指控事項,均有相關政府機關遵循採購流程及事證可參。且北分署為協助庇護工場多元培力等輔導團體之良好營運,乃三節均優採輔導團體產品,並兼顧推廣行銷及公務禮儀,發送對象均屬公務來往團體或個人,凡此均有依循政府機關採購流程,自無不法或不當之處。民眾陳情內容或有誤會。十一、針對媒體報導前王姓政務次長(非督導勞發署業務)曾於今年2月20日聯繫謝女士前往其辦公室,提及攸關謝女士個人之某檢舉案件,嗣後謝女士透過人脈關係運作施壓該檢舉案,且謝女士返回北分署後隔日因氣憤立刻調查告密者,甚至發函要求不可將北分署事務對外張揚。核對相關事證,該相關媒體報導提及之發函內容,應係針對「羅東就業中心約用人員考試評分表,尚未簽陳至北分署即遭外流」之陳情案所為,謝女士要求人事室主任發文重申公文機敏性。是前述媒體報導即有張冠李戴之混淆不實,謝女士亦強烈否認有何施壓檢舉之作法。十二、針對媒體報導批評謝女士管理方式部分,不論謝女士行事作法出於嚴格督導公務效率、落實確保民眾公務權益、保護同仁避免違失責任等「非惡意動機」,但確有任何造成下屬同仁感受不適之處,乃至同仁發出不滿批評,謝女士均願虛心接受,據以深切檢討改進,並願藉本律師聲明重申表達歉意。惟臺灣究為一高度法治國家,近日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形成之公審效應,業已造成政府相關部門調查、處理謝女士身為公務員文官行政責任之相關程序,已陸續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審先判等處置亂象,及無視正當法制流程暨當事人程序保障等失當情事,均非一真正法治國家社會下面對法律事件之應有正常處置狀態。
婦人房子只想留給老么「3女兒保單遺產怎分」? 律師解釋了
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分享,有婦人在遺產分配上遭遇困難,雖然她有3個女兒,但只有小女兒在照顧她,大女兒和二女兒都各有家庭,於是考慮到她名下有1間房子、數十萬現金和幾張保單(保險受益人是3個女兒),她想把房子留給小女兒,但不知可不可行?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說明,當然可以!只要寫一份遺囑,把房子指定留給小女兒繼承,並載明原因;另外也可以將保險受益人都改為小女兒,讓她依照保險契約領取保險金,再支付2個姊姊特留分。蘇家宏律師近日在臉書粉專分享1個案例,最近有位媽媽很困擾,她有3個女兒,但大女兒和二女兒都已經嫁人,只有小女兒在照顧她,於是考慮到她名下一間房子和幾十萬現金,以及幾張受益人是3個女兒的保單,她想把房子留給小女兒,不知是否可行?另外「可不可以說保險是三個女兒平分,就算給了特留分?」對此,蘇家宏解釋,房子當然可以只留給小女兒!首先,媽媽需要寫一份遺囑,把房子指定留給小女兒繼承。其他財產平均給三女兒繼承,「遺囑內容載明,因為小女兒一直在照顧媽媽,所以把房子給她繼承,希望兩個姐姐不要主張特留分,如果要主張特留分,則以現金找補。」蘇家宏指出,人壽保險指定受益人所取得的保險金,屬於保險給付,跟遺產分割是屬於兩件事情,「特留分是針對這位媽媽名下所有財產來處理,並不包括媽媽是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的人壽保險。如果保險金是由三個女兒平分,老大跟老二所拿的不是『遺產』,而是『保險給付』,並沒有產生支付特留分的效果。」蘇家宏續稱,接下來就是保險受益人都改為小女兒,小女兒依照保險契約領取保險金。然後,在依照民法特留分以及遺囑的安排,讓小女兒支付2個姐姐特留分,「遺囑也要指定遺囑執行人,執行人未來可以持遺囑正本辦理過戶手續。」
146萬人將受影響!國泰世華12/14起調降「金融卡提款限額」 網嘆:因噎廢食
近年來詐騙事件頻傳,國泰世華銀行在6日公告,自12月14日起,將調整非第3類存戶金融卡提款單日限額,全台估計有逾146萬存戶受到影響。國泰世華銀行於官網公告稱,為保障帳戶交易安全,於12月14日起,非第3類數位存戶使用金融卡提領台幣,每日限額由現行20萬降至15萬元、金融卡外幣提款(以新台幣結購外幣現鈔)每筆限額由等值新台幣20萬降至10萬元,且台、外幣交易每日限額合併計算共15萬元。國泰世華銀行也提醒,若有調高金融卡新台幣提款每日限額之需求,請攜帶雙證件正本與帳戶原留印鑑至各分行臨櫃辦理,惟銀行保有業務准駁權利。金管會指出,數位存款帳戶依用戶驗證方式可分3大類型,第1類為以自然人憑證或臨櫃完成驗證者;第2類為銀行原有存戶臨櫃開立數位帳戶者;第3類則為使用他行臨櫃實體帳戶驗證或是該行信用卡驗證的數位帳戶。針對這次公告,不少網友紛紛於PTT表示,「莫名其妙,限這個到底意義在哪」、「轉帳也是,行員說調整轉帳限額要看經常往來資金」、「不解決源頭,在那邊限縮大部分的正常人」、「因噎廢食真實上映中」、「被騙走提款卡跟密碼的時候可以少虧一點,家人之前才被騙」。另外,為了防堵詐騙,中國信託銀行繼今年初限縮數位帳戶約定轉帳額度後,又在7月中旬主動調降數位帳戶提款限額,從每日12萬元降成每月12萬元;而12月14日起,非約定轉帳若未綁定認證行動裝置,單筆限額將由現行的5萬元砍至2萬元,每日、每月限額也降至5萬元與10萬元,每月轉帳限額也由100萬元砍到50萬元。
「這交通工具」11月底前需完成掛牌 違者最高罰3600元!
舊稱為電動自行車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已正式自2022年11月30日起納管,且2年內,也就是2024年11月29日前需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才可以上路騎乘。新法規實施後,微電車之行駛也需符合未滿14歲不得騎乘、不得擅自改裝、時速上限25公里等相關規定,違者最高將處5400元罰鍰。交通部公路局指出,今年11月30日為微電車最後領牌期限,若逾期未領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條例第77-1條處新台幣1200至3600元罰鍰,並將車輛當場移置保管。為免屆時領牌塞車,請車主盡早申請領牌。微電車與電輔自行車的差別「微型電動二輪車」簡稱微電車,外型就像機車的外型沒有腳可以踩踏的踏板,動力以電力為主,車重含電池60公斤以下,今年11月30日之後需領牌才可上路;電動輔助自行車則是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外型較接近腳踏車,車重為40公斤以下,還有腳踏板,也不需要領牌。騎乘微電車應遵守以下規定:微電車須年滿14歲才能騎乘。配戴安全帽。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不得載人。車速不得超過25公里/小時。不可酒駕、毒駕。強制險到期前記得續保。不得購買未經審驗合格之微電車。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作業規定應備物品: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及印章(個人名義);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及印章(公司行號名義)。新領牌照登記書2張。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辦理時有效期間30日以上)。來歷證明:出廠證明或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證明書。統一發票(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微電車牌照規費:號牌1面300元、行照1枚150元。
花蓮32萬人今爽領「3000元振興券」 領取資格、地點一次看
花蓮居民引頸期盼的「振興券」來了!花蓮縣政府今(12日)正式開放符合資格的民眾領取,每位縣民可領取3000元,總計發放32萬人,使用期限至114年2月28日,期盼透過振興券的使用,刺激地方消費市場,振興花蓮經濟發展。花蓮縣政府官網指出,花蓮縣政府為確保發放作業順利,今(11日)縣府已將振興券送抵各鄉鎮公所,徐榛蔚縣長更親自視察發放所設置情形,確保發放動線與事前準備工作皆已就緒。縣府對此次振興券派送和發放作業採取相當嚴謹的檢核機制,並安排警力加強各發放所的安全管控,務求確保領取流程的順暢與安全,讓民眾能夠順利領取振興券。「花蓮振興券」於10月12日、13日在各村里鄰發放所發放,10月14日至18日在各公所或公所指定地點發放,發放期間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5時發放;使用期限並已由原訂的113年12月31日延長至114年2月28日。花蓮縣政府提醒,振興券逾領取期限不予補發,符合資格的鄉親朋友請記得至指定地點領取,且領取振興券時,記得攜帶最新身分證、印章,並應詳閱領取須知,以確保領取過程順利進行。此外,縣府鼓勵以戶為單位,委託戶內1人領取,以加快領取速度,減少鄉親朋友排隊等待時間。花蓮振興券適用於餐飲、旅遊、購物、娛樂等多元消費場域,且花蓮縣政府為擴大振興券使用效益,將與縣內各大業者與場域攜手推出多項配合加碼優惠方案,及多場次的振興券消費抽大獎活動,鼓勵民眾踴躍參與並享有更多優惠。官網表示,縣長徐榛蔚誠摯歡迎鄉親朋友多加使用振興券消費,並鼓勵業者收取振興券後再繼續使用振興券消費,引動二次流通機會,更多加碼優惠活動詳細資訊,可於活動網站(網址: https://www.3000-hualien.com )查詢。縣長徐榛蔚也在臉書發文公布領取對象,包括基準日113年4月3日設籍於花蓮縣之縣民;基準日已取得居留證、定居證且居留、定居地址在本縣的外籍配偶或大陸、香港、澳門籍配偶,以及基準日以前出生之新生兒且已於60天內設籍花蓮縣者領取時間從113年10月12日起至10月18日,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領取地點若為假日(10月12日至10月13日),將按村(里)鄰別設置之發放所,即每戶領取通知單上之指定發放所。平日(10月14日至10月18日):鄉鎮市公所或其公告指定地點領取。而應備文件包括:滿18歲之成年人攜帶最新身分證、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及印章親自領取或依規定委託他人代領;未成年人由父或母或其監護人攜帶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印章及未成年人身分證或含記事之戶口名簿代為領取;受監護宣告之人由其監護人攜帶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印章及受監護宣告人含監護記事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或法院監護宣告文件正本或影本代為領取。徐榛蔚還公布注意事項,包括:振興券領取後若遺失、毀損、被竊或被盜,不予補發。振興券限於花蓮縣內消費使用,不得找零、轉售、兌換或退換現金。可於花蓮縣政府網站查詢相關領取問答,及下載委託書、切結書、委託代領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人(專用)委託書使用。
這縣市發錢了!每人「3千元振興券」週六起發放 領取攻略一次看
花蓮縣政府為提振地方經濟,將於10月12日起發放每人3,000元振興券,鼓勵鄉親消費、刺激經濟發展。此次發放對象涵蓋所有符合資格的花蓮縣民,民眾可於縣內進行消費,並享受系列加碼優惠活動。領取方式及規定請見以下說明,提前掌握攻略輕鬆領取。1、領取時間113年10月12日起至10月18日,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圖/花蓮縣政府提供)2、領取資格 ● 基準日113年4月3日設籍於花蓮縣之縣民。● 基準日已取得居留證、定居證且居留、定居地址在本縣的外籍配偶或大陸、香港、澳門籍配偶。● 基準日以前出生之新生兒且已於60天內設籍花蓮縣者。(圖/花蓮縣政府提供)3、領取地點● 假日(10月12日至10月13日):按村(里)鄰別設置之發放所,即每戶領取通知單上之指定發放所。● 平日(10月14日至10月18日):鄉鎮市公所或其公告指定地點領取。4、應備文件● 滿18歲之成年人攜帶最新身分證、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及印章親自領取或依規定委託他人代領。● 未成年人由父或母或其監護人攜帶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印章及未成年人身分證或含記事之戶口名簿代為領取。● 受監護宣告之人由其監護人攜帶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印章及受監護宣告人含監護記事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或法院監護宣告文件正本或影本代為領取。(圖/花蓮縣政府提供)5、受委託應攜帶文件委託書正本、委託人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或正反面影本;受託人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受託人印章。6、注意事項● 振興券領取後若遺失、毀損、被竊或被盜,不予補發。● 振興券限於花蓮縣內消費使用,不得找零、轉售、兌換或退換現金。(圖/花蓮縣政府提供)另外,縣府(7日)公開振興券樣式及防偽辨識4大設計,呼籲民眾務必提高警覺,運用簡單的辨識技巧,避免落入假券陷阱。 此次花蓮振興券分200元和500元兩種面額,振興券正面皆有花蓮縣徽圖示及英文HUALIEN字樣,背面則皆有花蓮縣地圖;200元面額為藍綠色,正面有蓮花圖案;500元面額為粉藍色,正面則是有朱鸝圖案。除了振興券樣式,還有防偽辨識四步驟,也請民眾熟記:1.看:振興券面上皆隨機分布防偽纖維絲,且迎光透視即能看到連續性浮水印。2.照:紫外光源照射下,振興券正面會產生螢光反應,顯現「奇萊山」識別意象。(圖/花蓮縣政府提供)3.掃:振興券正面皆印有QRcode和唯一序號,只需使用手機掃描該QRcode,即進入至官方驗證頁面,確認是否為官方編碼;另透過振興券官方網站的振興券驗證,掃描QRcode或輸入序號即能確認該振興券是否已經兌付;若為已核銷兌付的振興券則無法繼續流通使用。4.刮:振興券背面設有防偽塗層,使用硬幣輕刮該區域,會顯示「花蓮Hualien」字樣。此外,若於紫外光源下照射,亦呈現螢光反應,進一步加強防偽效果。花蓮振興券將於10月12日起至10月18日,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五時發放,且使用期限已由原訂的113年12月31日延長至114年2月28日,歡迎鄉親朋友多加消費使用,增加振興券二次流通機會,創造更多經濟價值。(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下週重陽節逢天赦日!專家曝「拜2神明」事業一飛衝天 求財法大公開
命理師柯柏成透露,今年如果錯過關聖帝君聖誕與天赦日雙神加持的好日子,因為要再等57年而感到遺憾,這次的重陽天赦日就不能再錯過了,日期是陽曆的10月11日(陰曆九月初九),正好是國慶連假間,要再遇到重陽節和天赦日這種曆法巧合也要再等36年,下次是2060年才有這種機會。柯柏成在臉書表示,因為重陽節在易經數字為九月九,九為陽數之極,兩次九就是重陽,民俗上許多神明的聖誕或聖日都不約而同在這一天,例如道教北斗眾星之母的斗姥元君聖誕、九皇大帝聖誕、中壇元帥三太子千秋、玄天上帝及天上聖母媽祖飛升,可謂眾神雲集的大日子,因此遇上天赦日這種巧合當然機會難逢。命理師指出,若要在天赦日求財,可以像之前一樣煮錢水、安財位,上次天赦日留下的錢幣可以布施出去,便利商店的公益零錢箱或寺廟裡的福田箱都可,讓祝福延綿出去;另一方面,天赦日的本質就是上天赦免人們過去的罪障,如果到寺廟祈福,許的願望特別容易實現,但在祈願前要先懺除過去的業障,按廟方建議上香或禮拜完後,在神明前念誦懺悔文。柯柏成提到,提醒自己過去有意無意所造的惡業,從今往後不要再犯,符合天赦的真正本意,再來祈願才會最有效果,尤其這次天赦日是眾神的大日子,其中三太子及臨水夫人都是兒童的守護神,家裡有孕婦或兒童的,不妨利用這個好日子祈願,可以讓孕婦順產、兒童少災病好養;至於事業缺貴人的,則可以選擇玄天上帝或媽祖的宮廟祈福,幫助事業一飛衝天。
10月新制上路!「行人優先區」按喇叭開罰 新冠、流感疫苗齊開打
時序進到10月,有多項新措施上路,攸關民眾權益,其中包括醫療險保單「實支實付」上路、「行人優先區」上路等,《CTWANT》整理出新資訊,帶大家一次看。【醫療】●醫療險保單「實支實付」上路改革正式上路前,不會溯及既往,改革上路後新的實支實付險保單,會在保單條款中約定損失分攤原則,全面正本理賠,花多少賠多少。●牙科診所處方箋藥品須明確標示為提升民眾就醫用藥之可近性,健保署與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達成共識,自今年10月起於牙科診所試辦,將處方箋的各項藥品,明確標示「可替代」或「不可替代」,並規劃明年起牙科診所處方簽應標示藥品之成分名,以方便民眾就醫用藥,落實分級醫療。●新冠、流感疫苗同步開打「左流右新」疾管署表示,今年度新冠、流感疫苗將同步於10月1日起分階段開打。第1階段自10月1日開始,對象包括65歲以上長者、學齡前幼兒、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等11類對象;第2階段自11月1日開始,新冠疫苗為出生滿6個月以上對象(未列於第一階段者),流感疫苗對象為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擴大孕婦人工流產納愛滋篩檢疾管署表示,為降低愛滋病毒(HIV)母子垂直感染風險及強化女性愛滋篩檢,促進潛在感染者及早診斷及早治療,自今年10月1日起,將孕婦全面提供愛滋篩檢計畫擴大,將人工流產者亦納為公費愛滋篩檢服務對象,增進女性健康。●散瞳劑健保給付擴大至18歲以下延緩近視的阿托品散瞳劑給付對象放寬,從原本的12歲以下兒童擴大到18歲以下青少年,預計新增6000至8000名青少年受惠。【交通】●高風險駕駛換發1至6年短期駕照交通部為強化高風險駕駛人駕照管理,修法發布自今年10月31日起,受駕照吊銷禁考處分6年以上重新考照者、受吊銷禁考處分未達6年重新考照者、受吊扣1年以上或吊扣未達1年者,應參加道安講習及結清違規罰鍰,並律定須在6年觀察期間換發短期駕照,依違規程度,如民眾在禁考期間後,重新考領駕照時,將分別核發或換發1、2、3或6年之短效期駕照。●「行人優先區」禁按喇叭藍底白字「行人優先區」10月1日上路,汽機車車速不得超過20km/h,超速者將收到1200元~2400元罰單,嚴重違規,最高可罰3萬6000元;同時也禁止按喇叭驅趕,罰金300元~600元。
宮廟存放彈藥早有規劃 徐巧芯秀公文證實非假消息
日前有宮廟收到公文,要求簽訂「彈藥預屯點支援協定書」,外界質疑這是總統府「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的防衛規劃,內政部長劉世芳卻否認,並指稱是假消息。國民黨立委徐巧芯今(30)日出示軍方112年的發函,證實政府早有規劃,要劉別再說是假消息。劉世芳今天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徐巧芯先問她,是否曾經說過宮廟是點香火,不會放軍火,還說放軍火是典型認知作戰、假消息?劉世芳回應,在她上任之後,到目前為止,並沒有聽到過有這樣的說法,所以她認為這是認知作戰的假消息。徐巧芯強調,內政部政策具延續性,劉世芳上任後沒有,並不代表之前沒有,也不代表是假消息。但劉世芳仍斬釘截鐵的強調,歷任內政部長從未聽說宮廟要放軍火。徐巧芯隨後出示「陸軍第四地區支援指揮部彈藥庫左營彈藥分庫」在112年11月30日的發函,並指出內文關於彈藥的部分,正本是發給某某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府、某某宮,所以宮廟、社區中心還有活動中心,在國防部的政策中就已經有所謂「彈藥存在宮廟裡面」。徐巧芯說,該公文內文寫到「規劃於作戰區選定彈藥的屯點,縮減戰時彈藥的運補時序,滿足彈藥的補充就在第一點,他發函的希望這個協定書的部分包含宮廟。」由於作戰時,內政部與國防部必須協力,徐巧芯強調,陸軍單位發的公函,內政部必須要知道,如果認為不妥的話,也一定要向國防部溝通。劉世芳看了函文後不再辯駁,便表示「謝謝委員的提點,未來若有這狀況,會跟國防部溝通。」徐巧芯再次強調,這不是假消息,也不是認知作戰,「妳不能因為不是在內政部發生,就說這都是假消息。」
交通新制11月30日正式上路! 微電車未掛牌最高罰3600元
今(113)年11月29日是使用中微電車緩衝期的最後期限,為避免屆時大批車主集中辦理,造成申請擁擠,監理站呼籲車主盡早完成申請。微型電動二輪車(舊稱電動自行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必須依法懸掛車牌及投保強制險方可合法上路。未依法領用牌照上路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規定,面臨新台幣1,200至3,600元的罰鍰,並將車輛移置保管。若車主使用未經型式審驗合格的車輛,除面臨罰鍰外,車輛也將被沒入。同時,若車輛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牌照或未懸掛牌照停車者,最高可處以新臺幣3,600元罰款,並將車輛當場移置保管。台東監理站特別提醒車主,應儘快辦理車牌領取手續,避免因逾期而遭罰。台東監理站站長洪美芳表示,為期2年的領牌寬限期即將於今年11月29日結束。截至今年8月15日止,台東縣已有1,210輛微型電動二輪車完成掛牌登記。寬限期結束後,監理站將聯合警方,在微電車常出現的熱點及時段,展開密集性攔查,對於違規未領牌車輛將予以舉發,呼籲車主切勿拖延,盡速完成領牌程序。台東監理站提醒,辦理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領牌,車主需準備國民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若無出廠證明可向原購買微電車經銷商通知製造廠出具證明,若原購買經銷商或製造廠歇業可就近洽詢台東市南華車業行、立健企業社、世協企業社等3間店家尋求協助)、統一發票(若遺失,可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以及有效期30天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完成這些步驟後,車輛需通過實車查核,確認車架號碼、來歷憑證與車輛型式、速度等安全標準相符,才能核發車牌。
重陽節逢天赦日眾神雲集!錯過再等36年 拜「2神明」事業一飛衝天
命理師柯柏成透露,今年如果錯過關聖帝君聖誕與天赦日雙神加持的好日子,因為要再等57年而感到遺憾,這次的重陽天赦日就不能再錯過了,日期是陽曆的10月11日(陰曆九月初九),正好是國慶連假間,要再遇到重陽節和天赦日這種曆法巧合也要再等36年,下次是2060年才有這種機會。柯柏成在臉書表示,因為重陽節在易經數字為九月九,九為陽數之極,兩次九就是重陽,民俗上許多神明的聖誕或聖日都不約而同在這一天,例如道教北斗眾星之母的斗姥元君聖誕、九皇大帝聖誕、中壇元帥三太子千秋、玄天上帝及天上聖母媽祖飛升,可謂眾神雲集的大日子,因此遇上天赦日這種巧合當然機會難逢。命理師指出,若要在天赦日求財,可以像之前一樣煮錢水、安財位,上次天赦日留下的錢幣可以布施出去,便利商店的公益零錢箱或寺廟裡的福田箱都可,讓祝福延綿出去;另一方面,天赦日的本質就是上天赦免人們過去的罪障,如果到寺廟祈福,許的願望特別容易實現,但在祈願前要先懺除過去的業障,按廟方建議上香或禮拜完後,在神明前念誦懺悔文。柯柏成提到,提醒自己過去有意無意所造的惡業,從今往後不要再犯,符合天赦的真正本意,再來祈願才會最有效果,尤其這次天赦日是眾神的大日子,其中三太子及臨水夫人都是兒童的守護神,家裡有孕婦或兒童的,不妨利用這個好日子祈願,可以讓孕婦順產、兒童少災病好養;至於事業缺貴人的,則可以選擇玄天上帝或媽祖的宮廟祈福,幫助事業一飛衝天。
花蓮發放「每人3000元」振興券 領取方式一次看
為活絡花蓮整體消費市場的經濟活動,花蓮縣政府規劃發放經濟振興券,將於10月12日9時起發放每人總值3000元「經濟振興券」,視同現金,來鼓勵鄉親消費、刺激花蓮經濟發展,恢復花蓮縣往昔經濟活力。花蓮縣長徐榛蔚表示,0403地震後以及不斷的餘震與颱風,對於花蓮縣整體產業遭受極大的衝擊,對外道路只要有豪大雨就會中斷,影響遊客來花蓮旅遊意願,因此縣府提出振興券方案,透過振興券方式能夠促進更多消費,振興券為有價證券,不僅消費者實際運用可增加買氣,商家收取振興券後亦可再靈活運用,使其再次、多次的流入市場,增加滾動性與循環性。花蓮縣政府說明,為了讓繁複的振興券發放作業順利安全又有效率,10月12日、13日將於各鄉鎮市之村里發放所發放;10月14日至18日民眾可於鄉鎮市公所或公告指定地點領取。領取資格為基準日113年4月3日設籍於花蓮縣之縣民;基準日已取得居留證、定居證且居留、定居地址在本縣的外(大陸、香港、澳門)籍配偶;基準日以前出生未及列冊設籍之新生兒且已於60天內設籍花蓮縣者,符合資格之一者可領取。花蓮縣政府指出,民眾應備文件,滿18歲之成年人攜帶最新身分證、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及印章親自領取或依規定委託他人代領;未成年人應由父或母或其監護人攜帶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印章及未成年人之身分證或含記事之戶口名簿代為領取;受監護宣告之人應由其監護人攜帶身分證正本、印章及受監護宣告人含監護記事之戶口名簿或法院監護宣告文件代為領取;符合領取資格但於領取期間截止前死亡者,得由法定繼承人檢附死亡人之死亡證明文件(如:死亡證明書、除戶之戶籍謄本、法院宣告死亡之判決)、足資證明其為繼承人之戶籍文件(如:含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新式戶口名簿)或其他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及切結書領取。花蓮縣政府表示,在財政並不寬裕的情況下,為促進經濟發展及提升消費動能,編列10億元將發放使用花蓮縣內的振興券之外,並已推動多項振興方案,包括市集加倍券、推動永續遊花蓮獎勵措施三大利多、爭取改善陸海空交通運輸、自由行旅客每人每月申請1次每房新台幣1000元補助等,用意就是要在最短時間內守住花蓮經濟,維持花蓮的經濟活絡。花蓮縣長徐榛蔚也感謝各界以實際行動支持花蓮依然美好,更希望能持續吸引全台民眾前來花蓮觀光,協助花蓮產業復甦。
韓星金世正即將登台,為《Energy By Longchamp 瓏驤能量補給站》世界巡迴台北站揭幕!
韓星接力來台,九月份韓星來台超熱鬧,包括rain、金世正都即將登台,尤其是超可愛的金世正本來就很愛台灣,之前來台狂po美食大讚寶島外,下週五(9/13)更會現身松菸,為LONGCHAMP《Energy By Longchamp 瓏驤能量補給站》的世界巡迴台北站揭幕!金世正憑藉在韓劇《社內相親》和《驅魔麵館》中的女主角的精彩演出,成為韓國炙手可熱的實力派演員,在亞洲也凝聚許多忠實粉絲,,台灣粉絲們也超期待她再度登台!(圖/品牌提供)從 9 月 14 日(六)起至 9 月 17 日(二),LONGCHAMP《Energy By Longchamp 瓏驤能量補給站》將在台北松山文創園區二號倉庫熱力登場。今年 Longchamp將秋冬主題「 Team Spirit」化為一座限時體驗館,開啟橫跨歐洲和亞洲七大城市的巡迴活動。這也是品牌繼倫敦和巴黎之後,第三站選擇來到—台北,這裡將成為你親身體驗 Longchamp 全新能量旅程的最佳舞台。參與者藉由一系列靜態與動態的互動裝置,感受品牌的核心精神,發掘自身的內在能量。立即上網報名,一起跟金世正體驗這個能量旅程!《Energy By Longchamp瓏驤能量補給站》限時 4 天的體驗館即日起開放線上預約報名,邀請大家踴躍參與! 線上預約:https://www.accupass.com/go/EnergyByLongchamp(圖/品牌提供)《Energy By Longchamp 瓏驤能量補給站》體驗館現場設有多個互動區域,專注於體能、文化和能量的體驗,包括音樂冥想、拳擊訓練、心靈溝通、時尚造型、光環攝影棚、彩繪指甲、新鮮蔬果汁吧等,讓參與者聚焦於身心健康,全方位體驗身心靈的多元魅力,在這個充滿創意與活力的時尚空間中,探索屬於自己的能量源泉。此外,活動還有規劃瑜伽體驗課程,分為「呼吸伸展」和「協調律動」兩大主題,由經驗豐富的瑜伽老師帶領大眾感受自由伸展的舒暢唷!
高鐵大學生5折加碼28班 8/6日開放購票
因應9月份各大專院校開學返校需求,台灣高鐵於9/3(二)至9/9(一)期間,每日加碼提供南下、北上各2班次,停靠各站之「大學生開學返校5折優惠列車」。期間供提供28班次,旅客可自8/6(二)凌晨零時起,依高鐵訂位開放時程購票。台灣高鐵特別因應9月份各大專院校開學返校需求,於9/3(二)至9/9(一)期間,除原大學生優惠專案可適用之5折、75折或88折的車次外,每日再加碼提供南下、北上各2班次,停靠各站之「大學生開學返校5折優惠列車」。期間總計提供28班次,旅客可自8/6(二)凌晨零時起,依高鐵訂位開放時程購票。台灣高鐵公司表示,適用「大學生優惠」之各車次車票,除了可透過高鐵網路訂票系統預訂外,也可利用「T-EX行動購票」App、高鐵合作之便利商店以及車站售票窗口,一次完成訂位、付款、取票。台灣高鐵公司提醒使用本優惠的大學生,乘車時務必攜帶本人有效之學生證正本(如學生證無當學期註冊章或註冊章無法辨識,需合併出示「在學證明正本」以備查驗。前述在學證明如採電子版方式,請務必於出發前先行下載備查),以免影響優惠權益。
凱米攪局航班大亂 旅遊不便險恐爆理賠爭議!產險公會回應了
凱米颱風攪局,400航班大亂,5萬件旅遊不便險恐爆理賠爭議;產險公會表示,刷卡買機票給予旅遊不便險的理賠條件可能不盡相同,提醒民眾前往海外旅遊刷卡付費前,可先向銀行確認其信用卡所提供的「信用卡旅行不便保險」,其班機延誤(取消)保障,是否包含從本國出發班機延誤(取消)以及承保公司。產險公會解釋,不論自由行或參加旅行社安排的行程,大多數旅客會以信用卡支付交通工具、海外住宿費用或旅行團費,目前刷卡銀行提供持卡人信用卡旅行不便保險的保障,因各銀行的承保項目有所差異,衍伸出不同的理賠條件。以凱米颱風侵台造成國內機場停飛取消為例,有部分銀行「信用卡旅行不便保險」有包含自本國出發到海外班機延誤(取消)的保障;但也有部分銀行「信用卡旅行不便保險」是不包含自本國出發在報到前已確定的延誤取消者,或班機延誤產生的費用,若發生在居住地者,是不負賠償責任。若旅客使用的銀行信用卡有提供本國出發班機延誤取消的保障,當班機取消事實發生時,可備妥航空公司出具的班機延誤證明,相關費用單據正本,向承保銀行信用卡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若旅客所使用的銀行信用卡,沒有提供本國出發班機延誤取消保障,民眾可以投保產險公司投保「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目前產險公司所銷售「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多搭配「旅行平安保險」及「海外突發疾病險」,提供國人海外旅遊行程完整保障。「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對班機延誤承保約定為,被保險人於保險契約的保險期間內,以乘客身分搭乘定期航班較預定出發時間延誤4小時以上者,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約定之保險金額給付班機延誤保險金。只要在保險期間內,實際出發的航班較原預定航班延誤達4小時,「本國出發」也在承保範圍內;當班機有取消事實,可備妥航空公司出具班機延誤證明及相關費用單據正本向,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申請「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理賠。為協助本次凱米颱風造成諸多國人出國旅遊不便的損失理賠,產險公會請各家產險公司對保戶申請「信用卡旅行不便險」或「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理賠時,儘速進行理賠作業,讓保戶可以在最短時間獲得保險補償,以發揮保險保障功能。
凱米引爆旅遊不便險理賠5萬件惹爭議 產險公會:刷卡買機票附增項目大不同
強颱凱米襲台影響到400航班出發時間延遲或取消,甚至傳出旅遊不便險理賠件數恐將多達5萬件爆大量,產險公會29日表示,對於有民眾擔憂恐未獲理賠,關鍵在於刷卡買機票使用銀行附贈的「信用卡旅行不便保險」理賠範圍的差異,請民眾可先多加了解理賠條款,遇有疑義可洽詢產險公司。產險公會指出,國人到海外旅遊活動驟增,不論是自由行或者參加旅行社安排的行程,大多數以刷卡支付交通工具及海外住宿費用或旅行團費,目前刷卡銀行提供持卡人信用卡旅行不便保險的保障,各銀行的承保項目有所差異。以本次凱米颱風侵台造成國內機場停飛取消為例,有部分銀行的「信用卡旅行不便保險」有包含自本國出發到海外班機延誤(取消)的保障,但部分銀行「信用卡旅行不便保險」不包含自本國出發而在報到前已確定之延誤取消者,或班機延誤產生的費用發生在居住地者不負賠償責任。因此,提醒民眾前往海外旅遊在刷卡付費前,可先向銀行確認其信用卡所提供的「信用卡旅行不便保險」班機延誤(取消)保障是否有包含從本國出發班機延誤(取消)範圍以及承保公司。若民眾所使用的銀行信用卡有提供自本國出發班機延誤取消的保障者,因此,本次凱米颱風造成班機取消事實者,可備妥航空公司出具之班機延誤證明及相關費用單據正本向承保該銀行信用卡的保險公司申請「信用卡旅行不便保險」理賠。民眾所使用的銀行信用卡沒有提供自本國出發班機延誤取消的保障時,民眾可以投保產險公司所銷售的「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按目前產險公司所銷售「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多搭配「旅行平安保險」及「海外突發疾病險」,提供國人海外旅遊行程完整保障。「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對班機延誤承保約定,被保險人於保險契約的保險期間內,以乘客身分搭乘之定期航班較預定出發時間延誤四小時以上者,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約定之保險金額給付班機延誤保險金。只要在保險期間內,實際出發的航班較原預定航班延誤達4小時,「本國出發」也在承保範圍內。本次凱米颱風造成班機取消事實者,可備妥航空公司出具之班機延誤證明及相關費用單據正本向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申請「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理賠。產險公會指出,為協助本次凱米颱風造成諸多國人出國旅遊不便的損失理賠,已請各產險公司對於保戶申請「信用卡旅行不便險」或「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理賠時,儘速進行理賠作業,讓保戶可以在最短時間獲得保險補償,以發揮保險保障功能。
李詠嫻遊阿布達比爆意外 險被絞進車輪
李詠嫻和老公艾力克斯日前隨她家族共11人,展開長達23天、橫跨西班牙、法國、義大利、阿布達比等8個國家,數萬公里的壯闊旅遊。此次大計畫已經籌備2年,但直到去年4月爸媽受不了進度延宕,直接把日期訂出來,不料卻因此在阿布達比上演生死一瞬間。郵輪停靠至摩納哥,李詠嫻為了分散風險,只帶著護照影本下船,興沖沖買到盼望已久的包包,正當準備退稅,發現刷卡人必須持護照正本才能辦理,一行人只有兒子Ryder帶著護照,而Ryder的信用副卡額度又不夠,所有人面面相覷之際,艾力克斯連忙打起越洋電話,聯繫信用卡公司調高兒子信用額度,才順利解決難題。入境隨俗的李詠嫻(左二)因裙子上演生死一瞬間。(圖/艾迪昇傳播提供)行程到了尾聲,艾力克斯臨時起意,要在轉機國家阿布達比多停留2天,李詠嫻原本歸心似箭猶豫著是否停留,但一看到各式富有設計、神祕感的建築,忍不住大讚值得,而也在當地上演生死一瞬間的驚險時刻。由於不少宗教景點有服裝規定,李詠嫻特地買了一件白色連身洋裝,當一家人乘坐沙漠車移動,李詠嫻一個沒留神,長裙被大風吹起,捲進車輪中,整個右半邊洋裝瞬間炸裂,眼看右手就要跟著絞進車輪,李詠嫻用力扯破衣服,才躲過一劫,她驚魂未定還得強顏歡笑:「長裙變成背心,要重買衣服了。」安撫擔心的家人。
電子煙規範不明 最高檢察署呼籲相關機關儘速修法
針對黃姓男子吸食俗稱「殭屍煙彈」管制毒品「依托咪酯」電子煙衝撞員警,導致執勤黃姓警員當場死亡,引起軒然大波,最高檢察署日前邀請法務部、衛生福利部、二審檢察署及各地方檢察署,共同研商菸害防制法適用問題,並建議立法與主管機關儘速修正藥事法,明定電子煙含尼古丁成分之製造、輸入、販賣、轉讓等行為,是否科以刑事責任。最高檢表示,電子煙不含其他藥品或毒品,且未宣稱療效之含尼古丁成分電子煙案件,是否違反藥事法?如違反藥事法,可處最高 10 年有期徒刑。司法實務上,因法律規定不清楚,造成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相當分歧。為此,日前最高檢察署邀請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及檢察司、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法律問題提案機關高檢署、臺中地檢署多次開會研商,會中就相關法律問題達成共識,避免與民眾認知有所歧異,得以讓執法機關有所依循。最高檢說道,修正藥事法為正本清源之道,明定電子煙含尼古丁成分之製造、輸入、販賣、轉讓等行為,是否具有刑事責任,以杜絕爭議,讓民眾有遵循之標準。
海外網購遇詐騙 5步驟輕鬆拿退稅款
海外網購遭詐騙申請退稅5步驟近年來網購詐騙猖獗,為了保障消費者的權益,降低損失,財政部發布解釋,跨境如果遇到詐騙,或買到瑕疵品,可以申請退稅、復運免稅。但是要怎樣才能夠完成申請退稅呢?免驚!遇到海外網購詐騙跟著5步驟,就可以順利拿到退稅款。首先,民眾在領取包裹之後,開箱要準備好拍攝設備,拍照或者錄影存證,若真的遭到詐騙,開箱影片記得壓成影片光碟片,拍攝重點是「外箱黏貼的快遞貨物分提單號標籤」及「箱內容物」。第二步驟就要記得去報案,取得警方受理的證明單。隨後就可以上關務署官網找到書表下載專區下載列印「個人跨境網購詐騙更正進口報單退稅申請書暨切結書」,填妥資料包含報單號碼、放行日期、報單更正,將原物品和收到貨的差異資料填入,以及要檢附的資料、直撥退稅的帳戶,並提供存摺的影本或無存摺帳戶的銀行證明函;以及身分證影本。資料給齊 最快28天就可拿到其後檢附相關文件,除了前述開箱相關資料如影片、警方受理的證明單正本、填妥的切結書外。還要附跨境網購的證明文件,像是網購訂單與付款證明、進口課稅的證明文件,例如EZ WAY APP已繳交稅費截圖。資料準備齊全後在海關放行的6個月內掛號寄件到各關區,例如是空運快遞的話,就是寄到台北關後,就可以等待退稅。關務署表示,如果文件齊備、沒有錯誤的話,海關就會進行審核更正報單、進行推稅,確定之後的3到5個工作天內,整體而言最快28天之內,就可以拿到退稅款。免稅換貨 5程序輕鬆申請另外,如果收到是瑕疵品退換貨要申請,換貨「免稅」申請,一樣簡化,步驟為保留開箱照片影片,然後向國外廠商求償並取得同意換貨證明,如賣家訊息軟體的對話紀錄。然後同樣上關務署的網站,在書表下載專區裡下載「個人跨境網購進口貨物賠償或調換免稅申請書」填寫收到貨品的實際情形。之後檢附文件,包含開箱照片與影片、網購訂單和付款證明、課稅資料、廠商願意賠償或退換貨的證明文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收到瑕疵是在海關放行翌日的「1個月內」向進口海關郵寄相關文件和證明。文件齊備之下,海關審核大約10日就可會核准免稅,只要海關核准的翌日6個月內,報運進口就可以免稅,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可在期限屆滿前再申請延長,最長6個月。海關放行日期、報單號碼、繳稅費的證明文件、以及進口海關都可以在EZ WAY APP上查詢得到。此外,進口海關則可以注意報關號碼或稅單號碼前2碼英文字母,例如BY就是高雄關、C開頭則是台北關,CX就是竹圍分關業務三課,民眾可查詢依此寄送。
實支實付險新制「限買1張」? 保險局2日這樣回答
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含實支實付傷害險)全面採「正本理賠」新制於7月1日上路,現在到底從之前最多能買三張改為限買一張?金管會保險局2日給答案,強調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回歸損害填補原則後,消費者投保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時,須簽署特別提醒事項聲明書,確認瞭解同一次醫療行為就數個同性質保險商品所獲得理賠金額合計,不得超過實際負擔之醫療費用。受益人提出理賠申請時,除需檢附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外,其中相關費用若已獲得其他保險商品理賠者,保險公司僅就其他同性質保險商品理賠不足之差額進行賠付。保險局提醒,消費者應認知只能以醫療費用收據正本申請理賠,且各保險公司應就消費者投保需求、適合度及公司之風險承擔能力,決定是否接受消費者投保多張實支實付醫療保險,不得過度承保。再者,目前市面上尚無共同分攤型之實支實付醫療保險商品,僅有正本理賠商品,因此,保戶未來申請理賠時須檢附收據正本,如有投保多張保險商品,則第1張保單會在保單實支限額內給付,第2張保單僅就第1張保單理賠不足之差額進行賠付。保戶可自行選擇第1家申請理賠之保險公司,如有理賠不足之差額,並由第1家公司開立已理賠商品類型及金額相關證明,供保戶向其他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還有一點要注意,即是受益人依保險契約條款約定向投保之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不得拒絕受理,如保險業者間有要求消費者應先向其他業者理賠等推託理賠情事,可檢具資料向本局申訴,本局將依保險法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