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決前
」盧正臨刑喊冤! 伏法至今24年…調查報告「3發現」恐遭冤屈
退休警察盧正於1997年12月涉犯擄人勒贖殺人罪,2000年6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三審定讞,同年9月7日執行槍決。盧正家屬及冤獄平反協會認有冤情,向監察院陳情。調查結果顯示,盧正涉犯擄人勒贖殺人罪遭判處死刑確定案,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88年度上重訴字第758號判決所認定之犯罪事實顯有錯誤,盧正恐遭受冤屈,並非真正犯罪行為人。調查委員王美玉、高涌誠說明調查發現如下:一、 被告盧正臨刑喊冤,恐遭受冤屈調閱台灣高等檢察署台南檢察分署執行死刑卷宗發現,盧正於執行槍決前,執行檢察官訊問時,仍堅稱係遭冤枉。二、原確定判決認定詹姓被害人係遭盧正殺害棄屍,與事實不符,監察院已於2024年6月20日函請法務部轉所屬研議提起非常上訴或再審(一)死亡時間的疑義:原確定判決認定盧正係於1997年12月18日18時許殺害詹姓被害人,於同日20時許棄屍,惟經蕭旭峰教授以法醫昆蟲學依本案相同條件進行死後間隔模擬實驗結果,研判死者應係1997年12月19日接近屍體尋獲時方遭殺害並棄屍,原確定判決認定詹姓被害人的死亡及棄屍時間,明顯與科學事實不符,經查盧正於1997年12月19日已遭警方跟蹤監控,有明確不在場證明,原確定判決認定詹姓被害人遭盧正殺害棄屍,顯與事實不符,違反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二)鞋帶是凶器嗎?原確定判決認定本案扣案鞋帶為凶器,惟查本案審理時對於犯罪手法本存有疑義,擬邀請法醫師再行鑑定,因未實際囑託,致仍有疑點未明,經藍錦龍股長進行鞋帶緊拉勒痕型態實驗及依本案詹姓被害人頸部勒痕形態鑑識結果,認極可排除本案扣案鞋帶為凶器之可能性;又盧正供稱係手套襪子徒手撕斷膠帶綑綁被害人,經藍錦龍股長模擬重建實驗結果,膠帶斷口應呈扭曲情狀且沾有織物纖維,惟檢視卷內現場勘查人員自被害人身上取下之膠帶,切口平整且無沾黏織物纖維。顯示盧正之自白欠缺真實性,原確定判決認定之犯罪事實有誤。(三)盧正雖曾於警詢及檢察官偵訊初期自白,惟經趙儀珊副教授以有完整逐字稿之盧正偵訊筆錄內容與盧正致家屬親筆書信等資料進行司法心理鑑定分析,提出「供述鑑定報告」認為盧正自白的真實性低,錯誤自白的可能性高。三、現行刑事訴訟法有關死刑執行之規定,須經司法行政最高機關「令准」,然現行實務僅以法務部「函」復高等法院檢察署之方式為之,且無須蓋用法務部機關印信,除與刑事訴訟法之法律文字不相符合外,並違反立法原意,且與其他執行命令相較,顯然輕率。
表態參選總統 王建煊:若當選會在1個月內將死刑犯槍決
前監察院長王建煊日前表態參選總統,今(8)日指出,前總統陳水扁怎麼符合資格保外就醫,且出來這幾年期間在外面趴趴跑更幫兒子助選。如果自己當選總統的話,將立刻把陳水扁抓回去坐牢。如果自己能當選總統,會在1個月內將死刑犯槍決,且槍決前還會將個人資料刊登報紙,公告相片與其惡行,讓大家看得熱血沸騰並覺得槍斃是正義伸張。王建煊指出,會將陳水扁送回監獄後,或許會在一段時間後用總統職權將其特赦,要照規矩來。而不是像現在不照規矩,等同告訴國民有辦法就可以在外面趴趴走。王建煊表示,現有的死刑犯,已判死卻不執行,還要拿納稅人的錢供他們吃喝。若自己能當選總統,會在1個月內將死刑犯槍決,且槍決前還會將個人資料刊登報紙,公告相片與其惡行,讓大家看得熱血沸騰並覺得槍斃是正義伸張。王建煊表示,先前有死刑犯槍殺女友與女友媽媽,但法官卻說是一時衝動、可教化,讓人聽了都火大。若台灣不判死,犯罪者就會不怕,所以如果自己當選總統,中華民國除了絕對不會參加廢死外,死刑還要加強執行。
陳時中一開場就嗆兩位對手 呼籲不滿柯文哲的市民投給自己
台北市長電視辯論會今(5)日登場,民進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陳時中一開場申論階段就對其他兩位候選人批評指教,除不滿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蔣萬安再次提及防疫缺失,也表示與無黨籍市長候選人黃珊珊在防疫作為上,存有相當多的認知差異,大概花了一半時間後,才開始申論政見,並得出如果台北市民2014年投票給柯文哲,現在失望透頂,11月26日就把票投給他的結論。面對前一位申論者蔣萬安提及防疫相關內容,陳時中申論開場就嗆,「我只有一句話,這些問題不是都問過了嗎?你又來了,一直再問這些問題,裝睡的人叫不醒。」他表示,同樣問題,同樣回答過了,如果要當市長,一個問題問一次還沒有辦法瞭解,問兩次就應該明白,問三次就多餘。話鋒一轉,陳時中表示,自己30多年來是一位熱心公共事務、關心台灣民主的牙醫師,沒有想過會踏上政治這條路;30年過去了,台灣社會還在必須討論蔣家後代問題,令人困惑。他還說,前幾天去看了「流麻溝十五號」,心情相當激動,也無法平復,印象最深刻的畫面是死刑犯被槍決前留下的笑容。陳時中說,他不會苛責蔣萬安,要求必須為蔣家過去的行為負責,但他仍不滿蔣萬安去參加救國團遊行,呼籲蔣應該更有責任帶領台灣社會弭平傷痕。他表示,很誠摯邀情蔣萬安、黃珊珊,3個人找一天跟支持者一起去看「流麻溝十五號」,共同面對這段歷史。陳時中表示,他從政不該是為了打敗誰,也不該是為了討厭誰,而是為這塊深愛的土地多做一些事情;8年前,他全心全意為台北市長柯文哲成立後援會、站台拉票,不過8年過去,柯卻築起另外一道牆,即使是疫情期間,仍依然故我。他指出,全世界沒有一個市長在疫情期間每天炮打中央,就只有柯文哲。陳時中也說,只有中央地方同心協力,問題才能夠解決,並再次提到前陣子防疫旅館的爭議,稱不會再用「剽竊」這兩個字形容黃珊珊。他認為,雖然關於防疫旅館,他和黃珊珊仍存有相當多的認知差異,不過中央與地方是一體,功勞應該給地方的,不應該去爭論這是誰的功勞,只要對防疫有幫助,所有的人都是英雄。陳時中大概用了4分鐘批評指教蔣萬安、黃珊珊後,才開始申論政見。他說,台北市是台灣的首都、資源最豐富,有最優秀的公務人員,有充分條件讓台北能夠快速進步,並強調參選至今,已提出170項政策,包括改善內湖交通、推動都市更新、建設社會住宅、坐月子補助3萬6千元、增加臨時托育、路鋪好一點、打造全台第一座公辦的「寵物活水樂園」。陳時中也表示,台北是國家首都要更國際化,也要有更多和國際一流城市互相交流、學習的機會,所以要成立國際事務局,培養具有國際專業的年輕人才。他自稱是一個「政策控」,上述政策是對市民的承諾,也是一份契約。陳時中認為,他從衛福部長到參選台北市長,始終沒有改變初心,讓政策照顧到更多需要被照顧的人,就是他的從政初心,「在我的字典裡,沒有仇恨」。他也呼籲,如果台北市民2014年投票給柯文哲,現在失望透頂,11月26日就把票投給他,因為大家有一樣的心情。陳時中承諾,若擔任市長,一定讓台北擺脫施政滿意度的末段班的成績,一定讓政策能夠照顧到更多人民,一定會讓台北跟世界一流城市並駕齊驅。他也說,除了選市長之外,這次選舉還有18歲公民權,把權力還給年輕人,明年一定會讓市民大聲說「我台北,我驕傲」。
都是他人的錯!縱火狂魔除夕夜弒6親 槍決前嗆聲輪迴殺家人
桃園2016年的除夕夜相當不平靜!嫌犯翁仁賢在自家住處將預先購得的汽油,往家裡潑灑,並且引燃火勢,導致父母、看護、姪媳和2名親姪共6人身亡。翁仁賢雖然在去年4月1日執行槍決,享年54歲,但他在槍決前,仍高喊「輪迴追殺家人」!患有社交障礙的翁仁賢,自認從小被父母和兄長欺壓,遂萌生殺害全家人的想法,2016年2月7日除夕夜,他趁家族成員在家圍爐時,先在龍潭老家三合院廣場,將汽油倒在停放的兩輛自用小客車上,十幾分鐘之後,在飯廳隔壁的廁所門口,將汽油朝飯廳內潑灑,並取出打火機點燃報紙,朝飯廳內投擲引發猛烈火勢,翁仁賢事後沿著左側護龍一樓走道離去,途中還與侄子發生扭打,最後騎乘摩托車揚長離去。翁仁賢除夕夜在龍潭住處縱火燒死6親屬,案發前還在2樓房間,噴上「坑人很爽,等我回來」8字。(圖/報系資料照)這場火勢造成當時在飯廳內5名親屬和1名看護,全身嚴重燒傷當場死亡,其中一位親屬送醫後隔天晚間宣布不治,整起事件造成6人死亡,另外4人受到不同程度的燒燙傷。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從小個性孤立,不太與人來往的翁仁賢,自曝高中志願填了龍潭農工畜牧獸醫科,卻被家人擅自更改志願,最後從汽車修護科畢業,他認為這是他人生一敗塗地最大因素,因為他無法朝著自己的興趣發展。儘管家人幫他租了一塊農地讓他可以種菜、養狗,但翁仁賢屢遭挫折與不滿,像他提到,有獸醫師不幫他的狗接生導致難產死亡、母親吵醒自己悉心照顧一周的母狗等,都讓他痛苦萬分;加上翁仁賢自認比不上幾位哥哥有成就,覺得是遭到家人不平等對待,國中開始被當異類,甚至被同學說過不該活在這個世上後,每天作噩夢,成長階段沒有感受到長輩關愛,種種不滿情緒未被正視和處理,最終釀成害死6條性命的縱火案。翁仁賢認為自小受到不平等對待,竟在除夕夜縱火奪6命。(圖/報系資料照)翁仁賢犯行後卻毫無悔意,他表示這麼做是想讓外界知道,為什麼他40幾年來對家族辛苦付出,卻被大家認為是最差,還要大家想想,自己不酗酒、吸毒,必然是受到相當大的折磨,所以要讓大家體會到自己所受的痛苦,他認為只剩報復,將他的失敗都歸咎於他人。誇張的是,翁仁賢在高院更一審時,還當場嗆法官「麻煩讀點書」,押解過程還對媒體鏡頭比中指、做出「放屁」等挑釁動作,甚至在執行槍決前還表示,他死後還會繼續追殺,甚至好幾個輪迴。
死囚槍下逃生假釋又被判2月 張志文殘刑25年聲明異議搞錯審級
司法院大法官日前針對受刑人假釋後再犯輕罪一律撤銷假釋,認為不符憲法比例原則而宣告部分違憲,造成國內各監所數百名受刑人紛紛向法院聲明異議,其中包括曾是盜匪案死囚張志文,他在槍決前三天獲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並更審改判無期徒刑,後在假釋出獄6年後再因吸毒被判刑2月而遭撤銷假釋。張在釋憲後向地方法院聲明異議被駁回,但法官提示他應向高院聲請才對。司法院大法官日前作出796號解釋,認定受假釋人受緩刑或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宣告,一律撤銷假釋,違反憲法比例原則,宣告即日起失效。因此各監所數百名有相同遭遇的受刑人,紛紛向法院聲明異議,請求撤銷檢察官的執行指揮書。曾因盜匪案判死定讞的死囚張志文,於2001年4月2日法務部簽准死刑令,依法3天內要執行,但當時檢察總長盧仁發發現張所犯的是唯一死刑之罪,依規定應強制辯護,但案卷中卻無辯護書狀,違背法令,決定「槍下留人」。盧仁發並2度為張提非常上訴,讓張因此獲得發回更審,最後並改判無期徒刑確定,在服刑17年後獲准假釋出獄。張志文是司法史上首件判決死刑定讞,經非常上訴獲得更審救濟成功的案例,也是目前為止的唯一例。張志文於2012年5月假釋出監,但他去年因照料住院女友、車禍止痛而染毒被判刑2月,今年6月遭檢察官撤銷假釋,須執行殘刑25年。他在釋憲後,已向地方法院聲明異議,但遭駁回,不過,法官提醒他應向高院聲請才對。
不願配合被拖去刑場 翁仁賢嗆:下去還要追殺家人
燒死6家人的死刑犯翁仁賢於昨日伏法,其罪刑重大,連家屬都不願領取遺體,目前中壢殯儀館冰存中,而本刊調查,高檢署原定於昨日8時許執行槍決,但翁仁賢不願配合,有意拖延伏法時間,最終被法警和管理員拖上刑場,抽完4根煙和吃用最後一餐飯後,才執行槍決。2016年2月7日除夕夜,翁仁嫌趁著10名親人齊聚家中團員時,以事先裝好汽油的寶特瓶、牛奶罐噴灑三合院,導致父母、姪子、姪媳和外籍看護等6人當場喪命,翁仁嫌則在逃亡5天後被逮捕。但在法院審理期間,翁仁賢態度依舊囂張,曾對媒體比出中指,在庭上還要法官「多讀點書」,辱罵「丟人現眼」、「恐龍法官」等字眼,最高院則認定,翁仁賢預謀殺害親人,導致家屬難以走出的悲痛,翁家人至今仍不願原諒他,判處死刑定讞,並於昨日晚上伏法。本刊調查,翁仁賢在執行槍決前,還要家屬「好好保重身體」,因為自己即使下去了還要「繼續追殺」,會持續好幾個輪迴,他伏法前還稱自己要享受「死亡的快感」,一度拒絕施打麻醉,被勸說還才同意施打。但到了最後時刻,翁仁嫌又不斷拖延時間,起初說自己不想吃飯,連抽了4根菸後又開口要吃,在吃完荷包蛋、控肉和炸雞腿後,還有意拖延伏法時間,最終被法警和管理員拖上刑場,撂下「追殺家人」的狠話後才失去意識,法警從他身後開了2槍,由法醫確認死亡,由於其家屬不願領取遺體,目前送往中壢殯儀館冰存中。
翁仁賢槍決前曾拒打麻醉 兄長不把他當家人拒領遺體
在2016年2月7日除夕時,桃園市一名男子翁仁賢趁全家10人圍爐時,在寶特瓶及牛奶罐裝好汽油,潑灑住家縱火,讓包含自己父母在內的6人葬身火窟,而他在今(1)日晚間遭到槍決伏法,進行槍決前,他還拒絕施打麻醉,說想要好好享受死亡的過程。法務部證實,在今日晚間8點38分時,翁仁賢以經被連開2槍結束性命,法醫也在晚間9點時確認死亡,所方也已經聯繫家人領回遺體,在執行槍決前翁仁賢還一度拒絕施打麻醉,翁仁賢笑鄭捷怕痛不想跟他一樣,還表示想要「好好享受死亡的過程」,最後經過執行檢察官溝通後,才同意讓法醫幫他打麻醉針。更新: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翁仁賢的大哥翁仁焜,得知翁仁賢伏法後表示,「不想領回遺體」,根據翁仁賢三哥翁仁君也表示,早就沒把翁仁賢當家人,當時翁家人在法庭上,也曾經不斷要求法官判處他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