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費
」 預算 立法院 立委 交通部 調漲屆齡退休遇缺不補 徐立信籲放寬工友服務年齡上限
台北市議員徐立信7日表示,政府規劃學校單位編制內工友,10年內全數退出改以業務外包取代,但技術性人才難得,若學校與工友皆有意願留任,不妨放寬退休年齡,繼續為校園服務。據了解,《勞動基準法》54條原規定,未滿65歲之勞動者不得強制退休,但隨著高齡化與少子化雙重海嘯來襲,國人平均壽命增加,為了讓雇主鼓勵高齡就業者留在職場及保障其就業權,立法院近日三讀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鬆綁65歲強制退休的規定,一旦經由勞資協商後,便可適度延後退休。然而尷尬的是,公家單位技工工友縱使準用《勞基法》,主管單位至今沒有相對應措施,不少校園中有意留任工友,只能在65歲一到黯然退休。對此,徐立信指出,現今大環境變遷之下,各產業都缺工卻料,技術性人才相當搶手,而學校工友對學校軟硬體設備非常熟悉,也包辦校園大小事,幫校內行政減輕負擔,如果工友有意願繼續為學校服務,學校也肯定工友辦事能力,當然可以適當延後退休年齡。他呼籲,若校方和工友都有意願,教育局不妨建立回聘制度,讓優秀工友繼續為校園服務。台北市教育局則回應,目前北市學校適用勞基法工友約還有338人,預計2025年度有16人將屆齡65歲退休,而針對空缺人力,教育局會先徵詢統整各機關學校現有職工統籌調度移撥,若盤點後真的人力不足,會用業務委外方式增聘外包人力,而職工退休後,學校可增編每月業務費新台幣4萬元,以利相關庶務外包工作,學校設備維護不會因此打折。官員說,目前正靜候行政院對「工友管理要點」的配套修正,將於確定後配合修正市內工友遴聘要點執行。
秋節獎金變禮券工會抗議高層無奈 暫不影響秋節鐵路輸運
中秋佳節將屆,卻突然傳出台鐵企業工會、產業工會,因為不滿台鐵高層欲以發放禮券,取代原先承諾的「民俗節日獎金」發現金,預告將擇日到交通部前抗議,並會在10月底工會會員大會提請決議,是否啟動罷工投票。由於工會會員集體休假罷工,需要有14日的提前預告規定,因此台鐵工會的抗議,確定不會影響秋節輸運,最快適用日期將是明年的春節連假。台鐵公司化後原本傳出勞資關係趨於和諧,但突然傳出工會要抗議,引發外界矚目。據了解,起因在於台鐵員工認為,春節、清明節、中秋節三大節日是鐵路運輸高峰,多數台鐵員工卻必須年年加班出勤,難與家人團聚,因此從111年起,就向資方爭取,這三大民俗節日出勤勞工,除了按照勞基法的最低標準,依法發給出勤員工加班費外,也爭取當日出勤的員工能額外領到1500元現金的「民俗節日出勤獎金」,作為台鐵員工犧牲與家人團聚的假期之必要補償。據了解,台鐵公司高層對工會要求早已同意,歷屆交通部長也不反對,但是送到政院編列預算,主計總處都很有意見,質疑「發現金」將成為台鐵員工的合法薪資,但台鐵人事成本已經過高,因此反對再加發現金,不過,如果改為發實物、禮券取代現金,會計科目就能列為業務費用,主計總處沒意見。只是,如此一來,輪到交通部與台鐵公司高層頭疼,員工更質疑「既然有錢買禮券、為何不能直接發現金」?針對工會醞釀大動作抗議秋節獎金沒有著落,台鐵公司董事長杜微今天表示,針對民俗節日出勤員工發放獎金,法源還需繼續協商,在沒有法源依據下,才以便通方式先發發放禮券,後續還會與相關單位研議是否修改規定發放現金,公司也會持續與工會溝通。台鐵企業工會則表示,員工雖不滿秋節獎金「沒看到現金」,揚言杯葛抗議,但不會影響到中秋節鐵路輸運,請民眾放心。由於台鐵企業工會10月將改選,工會除抗議資方承諾跳票,對員工的漠視輕忽,而且資方原本承諾民俗節日獎金會追溯至清明節發放,如今也沒下文,但仍會繼續與台鐵高層協商,如果仍無回應,將擇期前往交通部抗議,並在第16屆企業工會代表產生後,提請全體代表決議是否啟動罷工投票,台鐵企業工會也向交通部喊話,請尊重勞資會議共識並請給予善意回應。
退休潮將至有錢也請不到保母 立委籲正視人力斷層增加獎助金
立法委員李坤城、林岱樺、陳秀寳、陳俊宇和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發言人黃喬鈴、全國托育人員協進會理事黃春菊13日舉辦「龍年效應消失?搶救少子化、提升托育品質、正視居家托育褓姆需求、健全訪視社工勞動條件」記者會,要求政府正視居家托育人力斷層危機、增加保母獎助金,並提升訪視輔導員的勞動條件,以增進居家托育服務品質。黃喬鈴表示,在0到2歲的嬰幼兒照顧面臨嚴重保母荒,而居家托育的特色是,收托規模小、混齡照顧、收托時間有彈性,是機構式照顧不可取代的,未來10年大批保母將陸續退休,現在有許多保母也開始減量收托,就算政府有補助,也常看到家長遍尋保母不著;黃指出,保母的低薪是年輕人進不來、專業人才留不住的主因之一,建議保母獎助金應該由每年12000元翻倍為24000元,每月幫保母加薪2000元,再依收托人數加碼,鼓勵優質的保母收托多名幼兒,讓孩子有玩伴一起成長,更讓托育成為值得選擇的好工作。黃春菊表示,獎助金的目的是為了提升居家托育人員的托育品質,不過目前各縣市各有各的加碼獎助金和留任獎金,不同縣市的保母就有不同的福利條件,這樣下去,只會讓財政資源越多的縣市、才能留住保母,透過獎助金讓保母的勞動條件提升,才能共創政府、保母、家長三贏局面。陳俊宇指出,居家托育人員不像其他工作可以累積年資,不僅高工時高壓、也相對無保障,呼籲提高保母的獎助金,讓經過相關檢核、繼續留任在保母這個行業的居家托育人員。他建議,中央應該向各地方政府取經,例如可以增加新增托育教具、還有托育設備汰舊換新的補助,不要讓這些持續擔任保母、久任的居家托育人員,還要自掏腰包來更新家中的托育環境。陳秀寳指出,2022年全台共有2萬7134名保母,50歲以上卻占總人數6成以上,等於有1萬6000多名、超過一半的保母會陸續退休,對於許多人而言,保母的勞動條件不足、薪水雖然可以餬口,但難以養家;除了提升、增加保母的獎助金,也應該要訂立吸引年輕人成為保母的相關從業獎勵與留任計畫,依照現行保母人力的年齡,以及每年的新生兒數量,去預估保母人力需求,依照相關評估訂立吸引人才的計畫,這也是仿效日本所推行的「減少待機兒」計畫。林岱樺說,在剴剴案發生之後,社會大眾對於居家托育人員的訪視越來越關注、希望增加訪視的次數以及品質,社家署在新公布的褓姆訪視指引中,將訪視頻率仍從每年至少四次調升至六次,同時增辨識幼童及保母身心狀態等工作要求,在訪視輔導員回應社會訴求的同時,政府應該成為訪視輔導員、社會工作者的後盾,健全勞動條件,提供更好的工作環境與福利。李坤城認為,居服中心的督導與訪員的薪資待遇也應該從薪資結構來檢討改善,不應該讓久任的訪視輔導員升為督導後,薪水沒有增加反而降低,現行制度極度不利於相關人才的久任,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做為大家育兒的後盾,政府應該成為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的後盾,社會安全網不應該變成「社工安全網」,要求主管機關要定期與各地方政府和居家服務中心盤點相關服務需求,隨著業務的增加,也應該專案補助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業務費及新增人事費用,以完善政府提供的育兒服務、落實育兒友善社會的目標。
民眾黨喊刪除預算 監察院:將影響政治獻金申報與廉政業務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3日宣布新會期優先法案,表示將提出修憲案廢除考試院、監察院,同時會刪掉監查院預算。監察院發聲明回應表示,明年度預算已於8月底送至立法院,將會如期向立院說明,只要立院能達到修憲席次及公民複決的門檻,尊重立法院及民意決定,但若刪除相關預算,將影響政府廉政及透明度。監院聲明表示,該院114年度預算案已隨同行政院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於113年8月30日送至立法院審議,待立院開議及院會將總預算案交付各委員會審查後,監院將再針對此一年度預算案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說明。「關於修憲廢除監察院,監察院皆尊重立法院決定及民意共識。」聲明指出,有關修憲廢除監察院之主張,監察院已多次對外說明,一切尊重修憲程序及結果。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法定程序。近來深陷政治獻金爭議的民眾黨提出刪除預算,監院在聲明中特別指出,依《政治獻金法》第4條第1項規定,受理政治獻金申報之機關為監察院。監察院處理政治獻金申報、公告及查核等業務,目前監察院就各政黨及候選人政治獻金申報案件進行查核調查,期許外界給予一定尊重,倘刪除必要業務費用勢將阻礙查核工作之進行,進而影響廉政業務及政府透明。
遭影射與千萬宣傳費公司有關 陳智菡斥「連連看」無稽
民眾黨發言人陳智菡12日表示,自己近期遭網紅「四叉貓」指說與柯文哲2024競選總統時的其中一家宣傳公司「蒔間」有臉書間接追蹤關係,因而被點名出來說清楚,但若要以臉書追蹤扯好友關係,自己也有不少總統府高官臉友,根本扯不完。民眾黨主席柯文哲2024總統選戰政治獻金爭議迭起,又有一家2023年7月更名的「蒔間有限公司」被點名相當詭異,蒔間在改名當年度10月與12月交易3筆柯文哲團隊宣傳活動,分別為新台幣700萬、200萬、100萬,共計1,000萬元宣傳費,細項用途分別為影音製作、投放專案與廣告業務費等。根據網路公開資料,「蒔間」原為2017年4月成立的軍宇國際有限公司,2023年7月改名之時,地址也從台北市文山區和平東路4段65巷9弄10號,變更為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97號7樓國寶龍吉大樓內。查閱蒔間的臉書可發現活動不多,更僅有個位數臉書用戶按讚,不僅沒有貼文,撥打聯絡電話甚至會到一間與對岸業務密切的「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更是撲朔迷離。網紅四叉貓則表示,自己比對發現,蒔間有限公司粉絲團只追蹤三個目標,其中一個是馬來西亞帳號「Eyvin Tan」,該馬來西亞帳號好友名單之中,只有一個台灣朋友「Amanda Chien」。四叉貓進一步說,「Amanda Chien」自稱住在大安區,臉書好友只有九位,不過其中一位Vicky Chen便是陳智菡。他呼籲陳智菡,「這局換妳說話了」。對此,陳智菡12日批評,四叉貓幾乎是惟恐天下不亂的google使用者,一直在網路上到處連連看、亂帶風向。她說,柯文哲競選總部有跟「蒔間」公司購買影音服務,但自己不曾洽談,更沒有經手錢,頂多幫忙上架宣傳影片,「犯法了嗎?」陳智菡直言,自己的臉友也有總統府高官,四叉貓怎麼不把支線連去總統府,實在是無稽。
「半夜烤麵包」無惡意 台電董座透露電價最貴其實是「這時間」
由於4月起調漲電價,平均漲幅約11%,經濟部近來推出許多圖卡懶人包,希望民眾不要太擔心,沒想到引發諸多爭議,特別是被點名的烘焙店家出現過低的電價,還有民眾笑說是否鼓勵半夜烤麵包。經濟部政務次長、台電代理董事長曾文生27日表示,現在的「尖峰用電」時間,其實是從下午4點到晚上10點,避開這時間用電,就能有效節省電費,他也緩頰表示,「台電舉的例子沒有惡意,是不同的電費結構。」立法院財委會27日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央行總裁楊金龍、台電代理董事長曾文生,就電價大漲及央行升息對物價波動影響提出專案報告。朱澤民表示,因應4月1日電價調漲,中央政府各公務機關今年電費支出將增加75億元,其中有45%是來自國防部;電費支出是編列在綜合性科目的業務費,會撙節開支因應,不再另編預算。至於公益團體、農漁業、學校及社福機構本次凍漲,預估影響電費收入24億至30億元左右,由台電吸收。由於經濟部近日以台北麵包店為例宣傳「時間電價」,多台烤箱使用7小時以上讓電費每月增加1萬元,建議烘培店可採用「時間電價」,每月能省1.7萬元,讓外界質疑「讓員工半夜烤麵包」,對此,曾文生特別在會前向記者表示,台電舉的例子沒有惡意,因為是不同的電費結構,且現在的離峰用電,不見得是在半夜,有兩段式與三段式的離峰用電時間可選擇。曾文生表示,當初台電公司提出來的例子,是一般小店家的用電模式,才會有累進費率,若有較多烘焙設備的話,可能是低壓的營業用電,計費方式就會不一樣;時間電價的尖峰用電時間在2023年調整過,從下午4點到晚上10點,所以業者可以考慮在這段時間不做大量烘焙,對節省電費會有一定程度的幫助。曾文生也舉例,國內有一些比較大型的製造業,因為有避開尖峰用電時間,讓他們的年平均用電費用甚至低於3.8元。
黃復興黨部將走入歷史 柱姐這樣提醒朱立倫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選後進行大規模黨務組織改造,傳出國民黨特種黨部黃復興黨部將走入歷史,整合進入地方黨部。前國民黨主席洪秀柱對此表示,政黨是感情和理念為基礎的組織,千萬別把黨員同志的支持與付出,視為理所當然,如果讓對國民黨有深刻感情的黨員同志灰心喪志甚至懷恨而去,對各級黨部以及從政同志,都是難以承受的衝擊。因此他在誠心祝福朱主席慎重處理此事之際,也提醒黨中央要與黃復興黨部多溝通,這是當前國民黨中央的責任。2024年總統大選仍然敗選後,朱立倫展開大規模黨務組織改造,國民黨特種黨部黃復興黨部,將降編為組發會下所屬單位,且拿掉黃復興名稱,改組為退伍軍人服務工作委員會,另為爭取青年支持者,將新增青年數位部,預計6日送請中常會通過。曾在黨主席任內不支持整併黃復興黨部的洪秀柱,今天在臉書上對此事發表看法,他說,黃復興黨部若進入地方黨部,能發揮激勵甚至穩定組織的力量,讓善於經營網路社群的青年夥伴能有更大的發揮空間,對國民黨甚至整體政治環境都是正向發展。洪秀柱也不禁感嘆「政黨經營甘苦」,她回想起2016年擔任黨主席,當年民進黨通過「違憲惡法」黨產條例,造成國民黨現金流嘎然而止,在黨內資金極為困難下,她為了保住這組國民黨內尚有戰力的組織隊伍,每個月仍擠出五百餘萬業務費,維持全國黃復興黨部的運作,而未採取整併措施。洪秀柱說,該決定使得當時許多黨職人員誤解,認為她保持黃復興業務費是為了要收買黃復興以利主席連任,以隔年的主席選舉結果而論,證實她當時的作為,是為了維繫這批黃復興黨員對黨的向心力,其實並無私心。洪秀柱認為,政黨經營以票源考量是「加法」,而企業經營以成本考量是「減法」。國民黨面臨黨產條例違憲惡法壓迫下,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如何開源節流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若黃復興這組部隊進入地方黨部,能發揮激勵甚至穩定組織的力量,讓善於經營網路社群的青年夥伴能有更大的發揮空間,對國民黨甚至整體政治環境都是正向發展。但洪秀柱提醒黨中央「勿忘溝通」,這是當前黨中央的責任,畢竟政黨是感情和理念為基礎的組織,千萬不要把黨員同志的支持與付出,視為理所當然。若讓這些對國民黨有深刻感情的黨員同志灰心喪志甚至懷恨而去,對各級黨部以及從政同志,都將是難以承受的衝擊。
再次陷入負債地獄 小室哲哉遭爆欠下2.9億元
日本知名音樂製作人小室哲哉在歷經了一系列的醜聞之後,於2019年復出,並且專心的從事音樂創作的工作。但近期卻有媒體報導指出,其實小室哲哉為了還下之前的欠款,又跟一間上市公司借款2.9億元,而且欠款金額持續增加。據了解,小室哲哉為90年代知名的音樂製作人,同時也是一手帶出安室奈美惠、創立「小室家族」、影響日本音樂界甚遠的人物,其身價當時高達有100億日圓。但是從2000年開始,由於東南亞地區的音樂事業失敗,這讓小室哲哉背上了70億元的債務。之後在2008年時,小室哲哉因為涉嫌以出售自己作品為由,詐欺5億日圓,當年就宣布引退,並於隔年2009年宣布復出。之後又於2018年時被爆疑與美女護士有不倫關係,因此再次宣布引退。之後又於2019年再次復出。根據《FLASH》報導指出,小室哲哉從2022年3月起,就成為日本國立研究開発法人理化學研究所的客員主管研究員,主要是參與人工智慧與音樂相關的研究主題。但是在一間上市公司THE WHY HOW DO COMPANY(以下簡稱Waihau)的財報中,看到了小室哲哉曾向該公司商借大筆金錢。報導中指出,Waihau成立於2004年,主要是從事軟體開發的工作,雖然公司在2006年就成功上市上櫃,但之後卻因為業績問題,導致公司大股東、管理階層頻繁更換。目前的Waihau,也因為涉足多個領域的投資失利,由現任社長田邊勝己努力整頓中。而在田邊勝己上任社長之前,Waihau曾於2022年1月與小室哲哉簽訂合作,邀請小室哲哉擔任公司的執行董事,之後更直接收購小室哲哉旗下的2間公司「Pavilions」、「SOUND PORT」,表示會以小室哲哉為核心,讓公司開始開創娛樂相關的業務。在Waihau於8月份釋出的財務報告書來看,上面就記載著「小室哲哉為了償還個人借款,花費了大量時間進行資金調度,這大大限制了他做為藝術家發揮才能進行創作活動的時間。因此,為了讓小室能夠專注於創作活動,Waihau公司決定提供資金支持。」至於這筆金額有多少,報導中並未提出,但根據媒體的統計,截至8月為止,小室哲哉個人與Waihau的借貸進額高達2億4344萬日圓,而Waihau還透過「Pavilions」、「SOUND PORT」兩間公司,分別進行了2次「暫付資金」,金額為3518萬日圓、1372萬日圓。這也讓小室哲哉整體債務金額達到驚人的2億9234萬日圓的情況。報導中也提到,小室哲哉在7月時辭去了Waihau執行董事的職務,而現任社長田邊勝己在面對「小室哲哉會不會還錢」這事情時,表示小室哲哉的還款一直都很正常「小室先生還需要支付給前妻(2021年離婚的KEIKO)的賠償金。」田邊勝己也表示「之前也有企業家為小室先生的音樂活動提供經濟支持。小室先生將向這些人償還借款,以便專注於我們公司的娛樂事業。我們大致上投資了數億日元的預付款。其中的貸款等,是在這些費用中列出的非業務費用」。
南投女消保官爽花公費瞎拚 出國玩不忘拿同事發票報帳慘了
南投縣前消保官許麗貞把每月5400元的「為民服務費」當成私房錢,用來團購、網購、與家人聚餐,連出國旅遊期間,不忘向同事索取發票、核銷費用。南投地檢署認為許麗貞利用職務之便,不實核銷費用,犯行共13次、犯罪所得3萬8585元,依《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將許提起公訴,縣府將她改調為祕書。南投地檢署今年2月搜索調查許麗貞,不料許交保後,涉嫌勾串證人、偽造證據,檢方再度拘提、聲請羈押禁見。不過法官認為,相關證人都已完成筆錄,無串證或湮滅事證事實,裁定50萬元交保。檢方指出,許麗貞擔任消保官期間,每月有5400元為民服務費,主要用途為業務推廣。2020年12月,許麗貞邀縣府員工4人,向全國漁會團購漁產禮盒10盒,許麗貞訂4盒供自己食用或贈送親友,再向團購4人收取每份990元費用,再拿著發票向新聞行政處申請縣政推行業務費。去年6月到10月,許麗貞5度帶著丈夫、女兒到瓦城、陶板屋、TOKYO蔦烏、布娜飛比利時啤酒餐廳等處用餐,並將餐費以業務推廣費報銷;甚至連出國旅遊,還不忘向縣府員工索取發票,核銷業務推廣費。許麗貞還多次向MOMO和蝦皮購物網站,訂購藤枝擴香組、中式碗禮盒,並以不實發票向縣政府報公帳。南投地檢署今(8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全案偵結,許依涉嫌《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
質疑客委會補助大小眼 王鴻薇:台北客家人均分不到10元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及台北市議員李彥秀今(6)日召開記者會,指出蔡英文政府的客家事務委員會對地方補助大小眼;王鴻薇說,以過去5年來說,台北市客委會得到的中央補助,平均每位在台北市的客家人僅分不到新台幣10元,而最高的屏東縣,竟然平均每位可達3305元,蔡政府看顏色補助真的不是傳言!王鴻薇說,每次監督蔡政府缺失,民進黨總愛拿南北歧視來當擋箭牌,而台北市治水預算分不到1毛錢,台北市的客家補助拿得最少、比例最低,蔡政府是不是在歧視台北人?是不是在歧視台北的客家人?王鴻薇指出,根據中央客委會提供的資料,台北市共有45萬4千客家人口,佔全國客家人口的9.72%,以過去5年客委會補助各地方政府經費來看,台北市竟然只拿到439萬元,僅佔總體補助費用的0.12%。另外,屏東縣的客家人口佔全國的4.03%,共18萬8千人口,竟然就得到了總體補助費用的17.14%。李彥秀說,以過去6年台北市舉辦的客家活動「臺北義民嘉年華」來看,活動總經費從106年到111年分別在1460萬元到2810萬元不等,台北市政府每年向中央申請780萬元到1330萬元不等。她指出,最後客委會核定下來的分攤經費,106年、109年給到450萬元,其它年度僅給到300萬元,核定比例從106年還有38.8%,到了111年更是只剩下22.5%,難道台北市舉辦的客家活動就不重要嗎?王鴻薇說,雖然依據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8條,台北市的財力分級為第一級,不予補助計畫型補助,實務上會以業務費分攤的方式處理,但從義民嘉年華的經費分攤來看,就可以看出核定比例也是越來越少。王鴻薇說,蔡政府對地方補助大小眼不是第一次,民進黨執政的縣市,前瞻補助補到爽,漁港要3千萬元的補助可以翻好幾倍拿到81億元,而台北市就什麼靠自己,連治水預算都分不到1毛錢。王鴻薇和李彥秀呼籲,客委會別對不同縣市的客家人大小眼,有些縣市客家人口比例高,拿到相對多的補助可以理解,但台北市的客家人口也不少,除了佔全國的9.72%,客家族群也佔台北市總人口的17.4%,但得到的補助竟然僅佔0.12%,實在是太誇張、不符合比例。
高虹安駁壓榨下屬 被男友打臉「不願上繳加班費」…成檢認定她涉罪鐵證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在立委任內,壓榨下屬浮報及詐領助理費46萬,今(14日)遭北檢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起訴。據悉,高虹安雖稱未強迫助理繳回零用金,且都沒有助理表示不願意,然而,高虹安男友李忠庭供稱,「我不願意上繳1萬餘元加班費」,打臉高虹安並成為檢方認定她涉壓榨鐵證。起訴書指出,高虹安的辦公室裝潢費用、辦公室用品的開銷多寡,超出公費補助,本應由她自費或籌款支應,否則即可無限上綱此類費用為公務支出。另委員辦公室聯誼聚餐、購買自己出版書籍、買禮品送人、請他人吃飯等費用,亦難認定與立委職務有實質關聯。高虹安在認知以助理的浮報酬金、加班費來支應其辦公室運作支出,免除自己支付義務,在決定如此作為當下,「就已具備不法所有的意圖」。檢方也指,若款項來源為高自行支出,如何花用當然由高全權決定,無人能置喙。且曾管理高辦帳目的前辦公室主任黃惠玟供稱,高對虛報或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之後的繳回款項使用,有最終決定權,換言之,「高虹安獲得一筆額外費用供其靈活運用」。檢方綜上認為,高虹安掌握辦公室零用金來源及去向,而非辦公室成員共同決議開支,辦公室支出帳目也未對辦公室所有成員公開,而僅由高審核,加上高雖多次辯稱,「沒有強迫助理繳回零用金,也沒有表示不願意」,卻與其男友李忠庭說詞不符。曾任高辦對外聯絡人的李忠庭,告訴檢方:「我不願意上繳1萬餘元的加班費,也不願意負擔辦公室裝潢……」由於此證詞來自高身邊最親近的人,因此成為檢方認定高涉嫌壓榨下屬回捐助理費鐵證。檢方也指,高曾在鴻海任中階主管,立委薪資也顯高於助理費,她身為立委不願把立院法律明文核發的問政相關業務費,供其辦公室使用,反要更弱勢助理配合繳回虛報或浮報酬金、加班費,可見其主觀要將助理酬金及加班費差額據為已有,用於實質補貼她應支出卻不願支出開銷,認定高的辯稱為卸責之詞、不足採信,「實得利益者,實為高虹安,而無他人」。
高虹安「詐領助理費46萬」被起訴 北檢批:公私不分、壓榨下屬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法委員任內涉詐領助理費46萬元,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高虹安行為構成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公費助理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及王郁文為共犯,高虹安等5名被告因一行為觸犯二罪名,從重依貪污罪論罪。北檢認為,本案詐領助理酬金(薪資)的方式,是將助理月薪以少報多,多報的差額須要繳回;助理加班費除高虹安每月同意給予的「獎金」可實際領取外,其他申報加班費差額均應配合繳回供高虹安自行決定運用,因此被告向立法院申報的金額與助理實際可領取的金額不符,顯屬不實。此外,高虹安身為立法委員,具有審核決定如何分配其辦公室各公費助理酬金及同意核給助理加班費的權限,但高虹安自始無意給予助理虛(浮)報差額的金額,而是透過將願意配合繳回的助理,以虛(浮)報、總額報滿的方式向立法院請領助理酬金、加班費至法定上限金額後,扣除高虹安實際要給予助理實領的薪資及「獎金」後,要求助理繳回差額,核屬詐取財物的行為。立法院按月撥付至高虹安薪資帳戶的問政相關業務費用共計7萬餘元,未見她將此拿出用於辦公室相關事務。高虹安將助理加班費報滿至8萬4872元後,再將酬金差額、加班費與獎金差額要求助理繳回,挪作他用,明顯有私用於她個人支出項目,顯見主觀上有不法所有意圖。本案高虹安將虛(浮)報的助理酬金及加班費作為其委員辦公室運作支出及其私人使用,均於法不合。另外,助理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於偵查中均自白犯罪,自承知悉申報的金額與實際領到的酬金、加班費不符,並知悉要將差額繳回的用途;王郁文雖否認犯罪,他也認知是「幫忙領加班費」出來,因此認定助理均知情並配合高虹安詐領款項。以下為北檢今天公布起訴高虹安等5人的起訴書內容:臺北地檢署偵辦被告高○安等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壹、偵查結果一、詐領助理酬金、加班費案(一)被告高○安、陳○宇、黃○玟、陳○愷、王○文等5人均提起公訴被告高○安、陳○宇、黃○玟、陳○愷、王○文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罪嫌。(二)被告李○庭不起訴處分。二、資策會提告高○安涉嫌背信案被告高○安不起訴處分。贰、詐領助理酬金、加班費案一、簡要犯罪事實(一)高○安自民國109年2月1日起,擔任立法院第十屆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台灣民眾黨籍),為依法令服務於國家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陳○宇為高○安委員辦公室主任、黃○玟為辦公室行政主任(負責襄助行政及人事薪資等業務)、陳○愷為辦公室法務主任、王○文為辦公室公關主任,自109年2月1日起,由高○安分別以每月新臺幣(下同)7萬元、6萬2,000元、6萬元、4萬6,000元之酬金聘僱,均為高○安依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規定聘用之公費助理。(二)緣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規定「立法委員每人得置公費助理八人至十四人,由委員聘用;立法院應每年編列每一立法委員一定數額之助理費及其辦公事務預算。公費助理與委員同進退;其依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所規定之相關費用,均由立法院編列預算支應之。」立法院於109年度分別編列「公費助理」工作計畫(編號3304010203)預算供立法委員聘用公費助理,協助立法委員處理各項問政、服務選民,及「問政相關業務」工作計畫(編號3304010206)預算供立法委員為民服務,協調中央及地方事務所需各類事務開銷。「公費助理經費」每位委員公費助理8至14人每月酬金42萬4,360元、加班值班費每位委員公費助理8至14人每月8萬4,872元,上開經費係由立法院編列支應立法委員聘用助理依勞基法所生之實際費用,為公費助理在職務上取得之報酬,非屬立法委員薪資之一部分,亦非對於立法委員個人之實質補貼。另立法院亦編列有「問政相關業務經費」每位委員每月7萬9,072元。(三)高○安明知上開立法院所編列「公費助理經費」,係供支應各立法委員聘用公費助理給付之酬金、獎金、加班值班費之用,不得流用非屬前揭費用之支出,如辦公室、服務處等開銷或私用。又明知立法院編列之「問政相關業務經費」,每月合計7萬9,072元,係供各委員選民服務及考察等事項,亦可供助理協助委員處理各項問政、服務選民所用,每月係直接撥付其受領立法委員薪資之帳戶。詎其每月除受領上開「問政相關業務經費」7萬9,072元外,尚領有委員薪資19萬餘元,財團法人永○教育慈善基金會(下稱永○基金會)另每月支應10萬元予歷○網路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歷○公司)協助其從事立法委員職務,且其擁有銀行存款達千萬餘元,具有相當之財力,竟未思將上開撥入其個人帳戶之「問政相關業務經費」或以其個人財產支應委員辦公室等開銷,反以其委員身分要求下屬公費助理黃○玟等人配合,以虛報或浮報助理每月受領酬金、加班值班費(下稱加班費)至上開預算上限金額(即酬金42萬4,360元、加班費8萬4,872元),將虛報或浮報酬金差額、加班費差額供其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於109年2月27日前,先與黃○玟謀議,視助理實際聘用異動情形,針對特定助理以超出其等受聘約定之酬金進行調配達到預算上限金額,並以特定助理名義浮報加班費至預算上限金額後,再由黃○玟告知陳○宇、王○文,欲以其等及黃○玟名義浮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超出其等受聘約定之助理酬金及每月實際可領取加班費之差額,高○安並無給予之意而要其等配合繳回供高○安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經陳○宇、王○文同意後,高○安、黃○玟、陳○宇及王○文即共同基於職務上詐取財物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犯意聯絡,自109年2月27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為下列行為:1、黃○玟依高○安指示,接續自109年3月起至109年11月止,視高○安聘用助理之異動情形計算高○安委員辦公室助理實際酬金總額,與立法院補助之助理酬金總額之差額後,將陳○宇、黃○玟、王○文實際助理酬金之7萬元、6萬2,000元、4萬6,000元之數額虛灌每人每月數千元至1萬元不等之金額,並不實填寫在「立法院立法委員自聘公費助理遴聘異動表」上,由高○安在「立法委員(親自簽名)」欄簽名後,向立法院浮報助理酬金(金額如起訴書附表一所示)。2、高○安每月僅同意核給之陳○宇、黃○玟、王○文數千元不等之加班費,並將每人可實領數額以「獎金」名義告知黃○玟,由黃○玟先行計算立法院編列給助理之每月加班費餘額後,未核實而填載「立法委員公費助理延長工時、國定假日、特休假應休未休工資及其他相關經費請領名冊」之不實加班費數額(如起訴書附表二所示「申報」欄位),而陳○宇、王○文、黃○玟均明知上開請領名冊所載申報之不實加班費數額,除了高○安同意核給之「獎金」數額外,並非其等可實際領取,仍於上開請領名冊上簽名,再由高○安於立法委員(親自簽名)欄簽名表示高○安已核定支付,向立法院虛報或浮報上開助理之加班費(金額如起訴書附表二所示)。3、黃○玟於109年7月某日,計算(6)月份之加班費餘額後仍有剩餘,由高○安指示黃○玟向陳○愷告知,欲以陳○愷名義浮報加班費,超出高○安同意核給之加班費「獎金」差額,須繳回供高○安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經陳○愷同意後,陳○愷與承前犯意之高○安、黃○玟共同基於職務上詐取財物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犯意聯絡,由黃○玟填載陳○愷之109年6月、10月、11月份「申報」欄位之1萬3,333元、1萬7,417元、9,416元等不實加班費數額,陳○愷明知不實仍授權黃○玟於「立法委員公費助理延長工時、國定假日、特休假應休未休工資及其他相關經費請領名冊」上蓋章,再由高○安於立法委員(親自簽名)欄簽名表示高○安已核定支付,向立法院虛報或浮報陳○愷之加班費(金額如起訴書附表二所示)。4、高○安、黃○玟、陳○宇及王○文推由黃○玟以上開不實酬金及不實加班費,按月向立法院虛報或浮報,致使不具實質審查權之立法院辦理會計、出納業務職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管製作之「付款憑單」、「委員助理薪資發放明細表」、「公費助理勞工退休金暨勞保、健保按月提(扣)繳明細」,致立法院陷於錯誤,將前揭虛報或浮報款項如數撥至陳○宇等人銀行帳戶後,依黃○玟扣除因虛報或浮報金額致助理勞保及健保繳費之增加之金額,計算其等應繳回差額65萬1,842元,由陳○宇等人配合領出交與黃○玟或由陳○宇、王○文自行保管(下稱零用金),以供高○安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惟實際繳回金額為62萬5,238元(理由如起訴書附表五備註欄所載,包括酬金共8萬4,126元、加班費共54萬1,112元),扣除實際用於支付公費或私聘助理薪資、獎金共16萬5,208元(如起訴書附表六),總計詐得46萬30元(即62萬5,238元-16萬5,208元=46萬30元),而將之私用於不得以「公費助理經費」支應,原應由高○安個人支付之零用金支出(舉例如餐飲、禮品、花藍、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個人使用(雙眼皮貼、衛生棉、洗頭、卸妝棉補充包、頭痛藥、台大醫藥費、高○安個人餐費等)之支出,足以生損害於立法院對於補助立法委員遴用助理所編列助理費預算管理之正確性。二、量刑意見(一)建請法院審酌被告高○安擁有傲人之學經歷,曾擔任鴻○公司中階主管,每月領有立法委員月薪19萬餘元及問政費用7萬餘元、銀行存款達1,200萬餘元,永○基金會並支應每月10萬元予歷○久公司協助被告高○安從事立委職務,財力豐厚,竟分毫不用上開問政相關業務經費,反壓榨憚於其權勢之下屬助理配合共同虛報、浮報酬金、加班費,向立法院詐取該院編列之「人事費」,流用於委員辦公室及個人私用等支出,足認被告高○安公私不分,貪圖小利,為支應其他開銷操控助理薪資而詐得公費助理費用,且犯後態度不佳,卸責予助理,請妥予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以示警惕。(二)被告黃○玟、陳○宇、陳○愷於偵查中自白犯行,態度良好,無獲得犯罪所得,均請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前段、刑法第31條第1項但書規定減輕其刑。另被告黃○玟係依照被告高○安指示做事,供出一切犯罪情況並提供事證,被告陳○宇及陳○愷身為勞工,配合雇主之行為及決定,請再依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並請宣告1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給予緩刑宣告,以勵自新。三、沒收本案被告詐領之犯罪所得46萬30元,請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宣告沒收,如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請依同條第3項規定追徵其價額。四、被告李○庭不起訴處分理由摘要被告李○庭雖於109年2月至110年3月間,每月領有2萬餘元至5萬餘元不等之助理酬金,但因其確有實際從事助理工作,且工作內容核屬助理範疇,即難以其另有其他兼職,而認有詐領公費助理費用之犯行,應認其罪嫌不足。叁、資策會提告高○安涉嫌背信案一、簡要告訴意旨被告高○安自97年7月14日起至107年5月14日止,任職告訴人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下稱資策會)擔任副工程師、專案經理、組長等職,從事技術研究、輔導廠商等工作,竟為下列行為:(一)於101年至102年利用至美國辛辛那提大學洽談技術合作研發出差之機會,在上開大學攻讀博士學位,卻未依照規定說明出差行程變更一事,使告訴人資策會仍支付薪資72萬8,920元及差旅費72萬7,904元予被告。(二)被告與顏○泰等人曾組成團隊,於103年間參加告訴人舉辦之創業競賽獲得優勝,並獲頒獎金200萬元,嗣顏○泰成立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科○公司)並與告訴人簽立「科專研發成果授權契約」,約定科○公司支付授權金500萬元,取得告訴人之技術,授權期間為103年9月24日至106年9月23日,且科○公司另與告訴人簽署合作備忘錄,約定雙方擬於103年至108年間,簽訂授權金總計1,500萬元之「科專研發成果授權契約」。詎被告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於上開授權契約簽立後3年內投資科○公司40萬元,且科○公司事後未能支付前揭備忘錄預定之授權金1500萬元,致告訴人受有損害。(三)被告未依資策會同仁會外兼職辦法申請在科○公司兼職擔任業務處處長,卻於104年10月14日至18日,以科○公司業務處處長身分出席在新加坡舉辦之「2015年度M2M新創公司獎」頒獎典禮時,向告訴人請領差旅費4萬4,003元。(四)科○公司於105年間,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行動製造管理和優化平台」之發明專利,惟該發明係使用告訴人授權之技術,其衍生之專利權應歸屬於告訴人;然被告竟將自己登記為專利發明人、科○公司為申請人,並經智慧財產局核准科○公司為該發明專利權人,致告訴人受有損害。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第342條背信罪嫌。二、不起訴處分理由摘要(一)被告至美國出差期間,確有從事資策會主管所交辦之工作、提交出差報告說明工作成果,自難認被告有何施用詐術領取差旅費或薪資之情。資策會內部之主管,於當時均知悉被告同時在辛辛那提大學出差工作及就學一事,且其101年至103年間之考績評定結果分別為優、優及特優等情,難認被告於出差期間同時進修博士學位,有何造成告訴人損害之情。(二)被告未因投資科○公司取得不當利益,且科○公司嗣後未能按備忘錄簽立總計1,500萬元授權金之授權契約,係因技術變遷快速、科○公司資金不足等因素所致,與被告無關。(三)被告確係經告訴人主管指派至資策會間接持股之科○公司從事輔導工作,被告在科○公司所從事之工作即屬其為告訴人工作之一部分,且被告未領取科○公司薪資報酬,難認有兼職之情形。又被告赴新加坡參加頒獎典禮,獎盃上亦刻有資策會之英文,堪認其參加典禮亦係為告訴人領取獎項,從事提升告訴人聲譽之工作,其向告訴人支領差旅費,即難認有背信行為。(四)本案發明專利並非被告職務上完成之發明,且該發明專利之專利權人登記為科○公司,亦查無確有侵害告訴人權利之處,告訴人所指,應為其與科○公司間授權契約爭議之民事糾紛,尚難據此主張被告不法而具有背信犯行。
花旗Q2淨利潤29億美元年減36% 14日股價驟跌4%收45.75美元
花旗集團於週五(14日)美股盤前,公佈了2023年第二季財務業績。受支出增加、信貸成本高企、市場業務收入和投行業務收入下降影響,花旗Q2淨利潤較去年同期相比,暴跌36%至29.15億美元。數據顯示,第二季營收總計爲194.4億美元,年減1%,較市場預期高出1.2億美元。非GAAP(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每股收益爲1.37美元,與預期一致。而每股收益爲1.33美元,年減39%,但高於市場預期的1.30美元。按業務劃分,機構客戶業務營收104.4億美元,年減9%;受貸款強勁增長的推動,個人銀行和財富管理營收64億美元,年增6%;傳統特許經營業務營收19.23億美元,年減1%。公司及其他業務營收6.77億美元,上年同期爲2.55億美元。花旗表示,不確定的宏觀環境和低波動性影響了客戶活動和市場表現。在機構客戶業務中,由於固定收益和股票業務更加低迷,花旗的市場收入下降13%,至46億美元。其中,固定收益交易(FICC)營收年減13%,至35.29億美元。其次,投行業務費用收入下降24%,至6.12億美元。花旗Q2信貸損失準備金爲18.24億美元,年增43%,季減8%。其中信貸淨虧損年增77%達15.04億美元,淨補貼信貸則年減57%至1.6億美元。截至季末,花旗集團的期末貸款餘額爲6610億美元,較上年同期增長1%;存款餘額爲1.32萬億美元,同比持平。花旗集團季末每股帳面價值爲97.87美元,每股有形帳面價值爲85.34美元,分別年增5%和6%。值得注意的是,花旗第二季給股東帶來的回報率大幅下降。Q2淨資產收益率(ROE)爲5.6%,前一季爲9.5%,前一年同期爲9.7%。有形普通股股本回報率(ROTCE)爲6.4%,前一季爲10.9%,前一年同期爲11.2%。花旗集團美東時間14日盤中股價急跌至46.215美元、跌幅3.07%,收盤價45.75元、跌幅4.05%。
恐龍打詐2/空有預算人力卻嚴重不足 踢皮球心態難追詐術翻新
政院在5月初大張旗鼓通過「1.5版打詐綱領」,但不僅相關部會官員在立院答詢時,對打詐預算分配、人力編制多語焉不詳,隨後爆發的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im.B詐騙案,因牽連綠營立委、大咖受矚,外界更赫然發現,多年前兩岸頻傳的P2P平台詐騙手法,國內居然到現在為止,仍無監管的主管單位,甚至在im.B案情向上延燒後,踢皮球心態仍不改,閣揆陳建仁也只好再度喊出「成立打詐辦公室」,被藍委大酸「話術治國」。國內詐騙案層出不窮,詐騙「車手」、「人頭帳戶」案件之多,早已累垮基層檢警,雖抓到不少「車手」,但首腦卻屢傳逍遙法外,繼續在海外策劃對台行騙,受害人難獲得實質補償。im.B詐騙案的爆發,更凸顯政府單位事不關己、急撇清責任的惡狀,對照政院才剛大張旗鼓宣傳打詐績效、宣傳「進化版」打詐綱領,也讓im.B詐騙案無異成為「綠官現形記」的最佳註腳。金管會多次重申,金管會不管P2P,但近來鬆口會儘速協助P2P業者成立公會「自律」,讓欲選總統的前台南縣長蘇煥智看不下去,痛批im.B詐騙吸金案利用金融科技之名「違法吸金」,應已違反《銀行法》規定,主管機關金管會卻毫無作為,還同意詐團參加金融科技展,誤導民眾以為是合法金融行為,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早應下台,但政院不只毫無處分,也未要求行政單位扛起法律或政治責任,「好官我自為之」令人難苟同,也難怪外界懷疑詐騙頻傳背後另有內情。im.B詐騙案情發展,倍受外界矚目,但P2P詐騙案究竟由哪個政府部門主管,迄今仍無答案,引發批評,閣揆陳建仁雖說會成立打詐辦公室,統合各部會,但立委認為即使如此,真但新型態詐騙案也需有主管單位出面成立單一窗口,要求政院儘速指派。(圖/趙世勳攝)立委吳怡玎也感嘆,「成立新辦公室另編預算」,彷彿已成民進黨執政後,因應民怨萬靈丹。民進黨執政後,在民國105年刑事局下成立「打詐犯罪中心」,民國110年高檢署成立查緝資通犯罪督導中心,兩年後擴編成「查緝詐欺集資通犯罪督導中心」,政院在民國111年推出「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0」,日前又盛大推出「1.5版綱領」都是例子,但她不禁要問,P2P詐騙早在八年前就在兩岸間流竄,怎麼到現在還找不出主管單位?「請主計總處詳細說明打詐1.5綱領的預算分配,但官員多答不上來,其它立院委員會立委也有類似要求,但除檢察署明言增聘約百名檢察官助理外,其它單位一開始都說無『增人』規劃。」立委李貴敏發現,當檢察署在立院表態要增聘打詐人力後,突然都跟進說該部會也要增打詐人力,也難怪外界質疑打詐綱領、預算根本急就章、欠缺事前詳細規劃。她還說,「打詐1.0綱領」編14億預算、「打詐1.5綱領」再編13億,政院主計長朱澤民在立院自豪的說明,「打詐1.0綱領」是從各單位原本業務費預算下「硬擠」而出,如今「打詐1.5綱領」預算也差不多,但撇開各單位是否浮編業務費暫且不談,打詐預算未解決最根本的基層偵辦人力不足,卻傳出還要再動用5000萬做打詐宣傳、遭官員證實,引發又搞「大內宣」的疑慮,若檢警沒人沒錢根本問題無解,卻堅持將納稅人血汗虛擲到宣傳的「務虛」層面,民眾恐怕真的只能自求多福。im.B詐騙案因為牽扯綠營立委、大咖政治人物,成為新聞焦點,國民黨召開記者會,要求嚴懲與詐團有密切關係的立委及政治人物,釐清民眾憂心詐團背後有政治靠山的疑慮。(圖/周志龍攝)一位對偵辦詐騙案相當有經驗的警界高層私下分析,辦案是檢警專業,但檢警業務吃重、範圍包山包海,最欠缺的是偵辦人力,現在政院又要加大打詐力道,但未增加基層人手、也未編列打詐破案獎金,彷彿又要檢警「相忍為國」,反觀政府高層卻很在意「宣傳」,又編列數千萬預算做打詐文宣,這要基層檢警怎麼想?他並以打詐1.5綱領內容為例,政院宣傳的「識詐」「堵詐」「阻詐」「懲詐」等重點內容,許多早在1.0綱領就似曾相識,但如今im.B詐騙吸金案連主管單位都難產,請問又該如何防範未然?
普發6千將至 特別預算刪1億2千萬24日拚三讀通過
攸關普發現金的特別預算今下午進行黨團協商,各黨團針對各條預算提出不同看法,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3800億裡面有些沒必要、為編列而編列,比如說文化部各項藝文振興方案15億、藝文消費抵用現金8億、擴大藝文消費產業23億,這些東西可以回到公務預算編,編這些一點用都沒有。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指出,前瞻砍了千分之6.1、51億,結果現在只有砍6千多萬,現在連千分之1、1億4千萬都沒有,只有刪6500萬,這樣協商很沒意思,很多通刪科目、業務費大可大手一劃刪掉。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經過各黨團協商後,本來刪除6千5百萬,現在刪除1億2千萬,至於多的5千5百萬,科目自行調整。其中,文化部宣傳費占3000萬,編列方式是用預算1%,但其他部會沒有這麼做,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說,有些表演團體不可能做廣告,幫他們宣傳表演,協助他們這個可以適用,不是宣傳文化部,而是幫表演團體宣傳。邱顯智批評,要補助哪些團體都不知道,用預算1%去算,要補助多少團體、用多少力氣去宣傳都不知道,預算編列的方式宛如兒戲。立法院長游錫堃最後裁示,協商通過內容及保留部分由財政委員會整理,餘照聯席會議審查結果通過,送各黨團確認後,於3月24日上午9時前送議事處;本案於院會處理時,非保留部分,宣讀後均予以通過,保留部分均暫保留。游錫堃指出,保留部分進行處理前,由時代力量黨團推派2人、民眾黨黨團推派2人、國民黨黨團推派3人、民進黨黨團推派3人,依上開黨團順序輪流交叉發言,發言順序授權議事處處理,每人發言時間為3分鐘,發言完畢後,各案均不再發言,即按保留案號依序表決。
女力出頭天/陪工程師尪創業50歲妻苦學 20年後成電腦零件女董
新北市中和區一棟廠辦大樓裡,藏著首個幫intel 386裝上冷卻處理,以陶瓷軸承擊敗鋼珠軸承,打入輝達、特斯拉等大廠的「三匠科技」。女董座趙瑞民在婦女節前夕首度受訪。趙瑞民前半生陪兒子赴美讀書,返台後年近半百,卻要栽入完全不了解的電腦零件業,「我知道,放棄就等於將和老公走向平行線,我願接受挑戰!」這位讀文組的老闆娘,面對員工及丈夫的專業質疑時從未逃避,「一定有辦法的!」夫唱婦隨20年後,三匠兩岸員工200多名員工、年營業額逾5億元。三匠科技專門從事散熱管理和冷卻技術,在台灣科技零件大廠中,屬於「精品」等級,成軍30年來專注在散熱及冷卻處理領域,自行研發超高硬度、精密度、耐熱度更佳的精密陶瓷,取代傳統銅鐵合金製的風扇軸心軸承,不僅為hp、DELL、Intel、ASUS供貨,也是特斯拉充電樁零件及通用、福特等汽車大廠的上游零件商。「陶瓷射出成形,燒完還要經過檢測加工,工序較長,門檻技術性高,這是我先生花20年研發出來的精密陶瓷,能提供更有效、持久的散熱解決方案。」趙瑞民首度接受媒體專訪,帶著記者參觀位於中和的三匠科技總部和射出工廠,她拿著一片片玉米粒大小、不同形狀的陶瓷片,依製程及模具複雜度,每片價格落在3~8元。三匠研發的陶瓷配方具超高硬度、耐熱度更佳,可客製化射出成各種形狀,應用在不同產業用途上。圖右為三匠生產的筆電風扇。(圖/劉耿豪攝)趙瑞民自曝20年多前,她根本是個門外漢。她自世界新專(現為世新大學)廣播電視科畢業後,曾入出版社工作,也製作過廣播節目;她的丈夫李明烈則在台灣通用器材、台灣德州儀器公司從事半導體製程工作,33歲就當上電源大廠ASTEC台灣分公司總經理,後擔任台達電高階主管。李明烈看準資訊產品蓬勃發展,對於散熱的穩定性日益提升,卻因為台灣科技產業界著重半導體製造生產,國外進口軸承成本高、壽命也不見得長,1990年,李明烈先成立三匠科技,2000年研發出陶瓷軸心軸承,但過程並非一帆風順,眾人對陶瓷的印象是脆弱不堪一擊,業務費盡唇舌、不斷碰壁,才好不容易說服華碩工程師「試試看」,沒想到陶瓷軸承的運轉性能十分穩定,讓工程師驚訝不已,不只PC,到車用及筆電市場都跟著使用陶瓷軸承的散熱風扇。就在此時,陪孩子到美國求學的趙瑞民,隨著兒子大學畢業、卸下陪讀母親任務,2000年返台,轉換妻子角色,進入三匠,在外人眼裡,不過就是當個「老闆娘」,但對趙瑞民而言,完全是一場人生跨界挑戰。「我先在管理部幫忙,但對電腦零件、公司技術甚至製造生產,多不了解,常被員工一句『趙姊,你什麼都不知道,來公司做什麼?』,我先生也常說『妳不懂!』」這讓她很不服氣,也不斷自省,「我什麼都不懂,怎麼配領薪水、當老闆娘?」「這對50歲婦人來說很痛苦,中間有衝突、掙扎、磨合、挫折,比比皆是。」趙瑞民說,剛開始的2、3年最不適應,開會被叮得滿頭包,回到家還要扮回妻子角色做家事,上班情緒沒舒緩,下班繼續面對面,心裡難平衡。三匠科技由目前擔任技術長的李明烈(右)創立,趙瑞民20年前為支持先生創業,也跟著半路出家投身電腦零件的製造工作。(圖/劉耿豪攝)當時年過半百的她陷入兩難,眼見丈夫李明烈埋首研發,要管理台灣公司,又要到大陸設廠,疲於兩岸奔波。趙瑞民解釋,兩人個性上有很大差異,李明烈講話直又急,平時忙於工作,經常就不在同條線上,若是再輕言放棄,或許失望的結果,就是夫妻生活可能走向兩條平行線,因此她下定決心接受挑戰,硬著頭皮也要學上手。「丈夫白手起家,創業不易,做太太的理應分擔,沒有理由辭職不幹。」「所有事都要抬頭挺胸,永不放棄!」趙瑞民打消辭職的念頭,轉而拿起紙筆,將眼前生硬的散熱技術及生產BOM中各種料號、流程、表單,不懂就問人,筆記本抄下來,晚上回到家謄抄一遍,假日再複習一遍,「別無他法,只能勤能補拙。」時間不等人,「研發過程需要跨部門溝通協調,才能有效推展進度,我親和力強,成為員工溝通橋樑,員工在平衡、溫和的工作環境中,效率會提高。」趙瑞民找出自己的優勢:女性柔軟善於溝通的特質,反與做研發、個性直來直往的李明烈互補。回首這段心路歷程,趙瑞民分享面對問題3個心法:勇敢面對,解決困難,不能逃避,「一定有方法解決,解決完就放下,再繼續往前走!」趙瑞民的兒子李昊也於2006年進入公司,從基層做起,磨練15年,如今擔任總經理負責營運,李明烈則是技術長,專心投入研發,3人各司其職。三匠去年台灣公司營業額近3.5億元,散熱管理占8成,精密陶瓷工業零件銷售則占總營收2成,同時也跨足消費民生用品推出「九垚陶瓷刀」,今年營收上看4億元。「目標2026年達到6億元公開上櫃」,趙瑞民展現女力風采!
白色恐怖賠不完1/威權時期賠償初估277億元 未劃底線金額恐再增
國民黨威權時期發生二二八事件和不少白色恐怖案例,不少左傾、台獨人士以及無辜民眾被抓進監牢,慘遭殺害者不在少數,許多因冤獄和假錯案受累的民眾及家屬,長期蒙受國家暴力和社會歧視,身心嚴重受創,政府從1995年起陸續通過《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後更名為賠償條例)、《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等法案,支出超過75億餘元,希望能平復傷痕和創痛,但這還不是賠償的終點。由於二二八事件和白色恐怖時期相關資料不夠完備,有些資料因年代久遠湮滅、甚至被刻意毀損,導致許多被害民眾及家屬因資料不足,無法主張回復名譽和申請賠償。立法院2022年5月三讀通過《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簡稱回復條例)》,由內政部編列100億元賠償金和4200萬元業務費的公務預算設立權利回復基金會,擴大處理賠償及權利回復相關事項。上述由行政院和內政部新設立的權利回復基金會,全名為「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今年2月18日由行政院長陳建仁、司法院長許宗力等人舉行揭牌典禮,力拼在本月底、也就是228和平紀念日前核定第一件申請案,希望讓步入遲暮之年的政治受難者及家屬在有生之年回復名譽並得到應有的賠償。副總統陳建仁(左4)、司法院長許宗力(左3)等人共同為「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揭牌。(圖/黃鵬杰攝)根據《回復條例》規定,白色恐怖期間受死刑的執行、遭擊斃、緝捕致死、凌虐致死或失蹤,賠償金為1200萬元。如果家屬先前已申領白色恐怖賠償金600萬元者,可再申請600萬元的差額賠償。至於受逮捕、拘禁、拘提、羈押或拘束人身自由的裁判或處分,賠償金以核定的賠償基數乘以對應的每基數賠償金額(12萬元至17萬元)計算。據了解,行政院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已於2022年5月解散)曾估計,未來至少有1萬4000件可請領相關賠償,初估總賠償金額約277億元,內政部今年先編列100億元賠償金,後續將由政府預算支應。對於合理賠償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案件被害人及家屬,社會大眾多表支持,也對因冤案和假錯案入獄坐苦牢的被害者及家屬寄予無限同情,希望法律的通過和基金會的設置,能稍微填補他們和家人失去的寶貴生命、自由及身心創傷,不過對於應該賠償多少才算合理,各界存有不同看法,有人認為賠得不夠,也有人認為國家財政困難,應有合理限度,到底賠償門檻和認定標準應該畫在哪條線,未來是否仍持續追加賠償金額,仍有待由政府設立明確標準。公賣局在台北市查緝私菸引發民眾積怨,隨即全台發生暴動,軍隊開槍鎮壓釀成228事件。(圖/翻攝維基百科)
全民共享預算宣導費7400萬 林思銘:1450又來了
行政院長陳建仁今(24)日前往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並表示希望朝野立委支持全民共享特別預算,立法委員林思銘痛批,民進黨政府趁機又搞大內宣,這筆疫後稅收超徵全民共享特別預算中,政策宣導費高達7400萬元,光文化部就佔了一半。林思銘指出,根據預算書說明,文化部編列22億5020萬元,僅占3800億元特別預算千分之6,用以辦理藝文振興方案15億元,發放藝文消費抵用券7億5020萬元,然其中政策宣導費高達3050萬元,佔全部宣導費41.2%。林思銘說,文化部辦理的業務非常單純,不懂這麼多的政策宣導費是要花在哪裡,而且跟業務費不成比例,只能說選舉已近,是不是又準備豢養網軍稿大內宣,為民進黨政府擦脂抹粉。林思銘另外也指出農委會預算的不尋常處,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漁業署和農糧署三個獨立單位分別參與辦理「農村送暖」,其中卻只有水土保持局編列200萬元政策宣導費,其他兩個單位並未編列,不知是認為沒必要宣傳,還是準備隱藏在業務預算中,此舉恐將違反預算法相關規定,請農委會務必說清楚、講明白。「民進黨政府運用國家資源養媒體、養網軍,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林思銘指出,現在連超徵的稅收都敢這樣濫用,各單位可能還有其他大筆隱藏預算,國民黨一定會在立法院嚴格把關並監督相關預算的執行狀況。
幫公司拉4千萬業績領嘸分紅「還倒欠44萬」 他氣炸怒告結果出爐
大陸浙江餘姚市一名潘姓男子(化名)到某服裝公司做業務員,沒想到辛苦工作一年,幫公司拉到了人民幣870 餘萬元(約新台幣3千8百48萬元)業務金額,沒想到不僅沒有提成,反而還倒欠公司人民幣10萬多元(約新台幣44萬元),讓他無法接受,決定告上法院。餘姚市人民法院近日發布一起案例,潘男原本在某布料市場工作,經介紹到餘姚某服裝公司做業務員,雙方約定沒有底薪,公司提供門禁卡和宿舍,雙方簽訂合約,同時訂立了一份《業務結算協議》,明確寫道業務費按業務銷售2-3% 提成,並約定應收賬未在結算日後15天內收回部分,第一個月按日利率千分之一加收利息,第二個月起按千分之三加收。潘男進入公司後,一直盡心盡力跑業務,短短一年內為公司拉來了人民幣870 餘萬元(約新台幣3千8百48萬元)的業務金額,根據約定,他可以領取業務提成人民幣25萬元(約新台幣110萬元);沒想到公司卻提出潘男負責的業務中存在部分貨款延期收回的問題,根據約定,應收款超出結算日後公司要向潘男加收利息31萬餘元,加上其工作期間以領條、借條形式支取的費用4萬餘元,到了最後,公司認為他還倒欠10萬餘元(約新台幣44萬元)。這個結果讓潘男相當不滿,覺得自己的辛苦全泡湯,還要背上一筆債務,因此告上法院,要求公司支付業務費,但被告服裝公司提出,公司與潘男不存在勞動合同關係,只是普通的業務關係,《業務結算約定》是獲得潘男認可並簽字的,扣費完全是按照《約定》進行的,沒有不當之處。法院審理認為,潘男一直以來接受被告單位的管理指揮和監督,被告單位提供門禁卡、宿舍等行為,均符合公司與員工的關係特徵。公司以結算協議替代勞動合同,規避勞動合同相關法律的規定,法院不予認可。法院認定,潘某與公司之間勞動關係成立。此外,《業務結算約定》屬於格式合同,存在格式條款侵害原告合法權益。《約定》中關於應收款逾期加收利息的規定屬於格式條款,公司將貨款催討責任強加給勞動者,該條款應屬無效,因此法院判令公司向潘男支付業務提成20餘萬元(約新台幣88萬元),該案上訴後,雙方在一審判決基礎上自行達成和解並履行完畢。
數發部預算211億 在野批:太離譜
將在8月27日掛牌成立的數位發展部,因預算員額高達5成將採約聘僱,被質疑恐將進駐網軍。行政院昨通過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其中數發部高達211億元的預算數首度曝光,在野黨立委聽聞後直呼「數字大到可怕」,尤其即將接部長的唐鳳到現在連業務、政策方向都說不清,就要直接拿200多億元,太過離譜。行政院會昨通過主計總處提報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主計長朱澤民說,數位發展部明年總預算編列56.7億,另外還有前瞻特別預算約160億元,主因有其他部會業務移轉至數發部,明年總預算達211億元。「2百多億?這數字真的太大、太可怕!」熟稔政府財政預算的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表示,目前數發部員額訂600人,就當每個人的月薪都能拿到10萬,一整年的人事費會是7.2億元,換言之,扣除人事支出後,將有200多億元將被用來做為計畫、業務費,問題是這些錢要怎麼花,到現在外界都不曉得。賴士葆指出,數發部主要分支除了總部之外,還包括數位產業署、資安署,雖然行政院至今仍未對外說明業務內容,但從預算來看,預料唐鳳會在「資安」這區塊編列大筆預算,且會出現很多的「委外研究案」,屆時預算案送到立院後,在野黨一定會嚴格審查。民眾黨立委蔡壁如也認為,數發部目前要承接的業務到現在還說不清楚,就要有200多億元花,且其中光是辦公室就要7000萬元,難道政府都沒有閒置空間可以利用?蔡壁如質疑,一個說不清楚業務和政策方向的機關竟然就能編列年度預算,等於是「先要錢再想要幹嘛」,簡直太離譜。對於網軍大舉進駐政府機關的質疑,蔡壁如強調,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與資通安全署在成立後第一年預算員額近600人,其中約有300人是以約聘方式進用,一個公家機關,有半數是約聘人員,講好聽是活化用人管道,但實際上恐怕是增加私相授受的空間,為自己人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