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坤龍
」北市警局選後大風吹 名單出爐!70警官異動
北市警局於今(23)日宣布副分局長至警務員等第4至第8序列人事異動名單,總計調整70人。其中,大安分局副分局長左慧中陞任北市警局防治科專員,而中山分局偵查隊長陳人嘉調任刑事局電偵一隊擔任隊長,懸缺則由原中正二分局偵查隊長袁雲澂接任。警局指出,為應勤、業務需要,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專員等職缺,經局長張榮興邀集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與政風室及人事室主任等共同開會檢討,依適才適所、專才專用、品操能力、工作績效、職務歷練等原則通盤考量,計派補第四至八序列專員、副分局長、副隊長、隊長、組長、主任、股長、督察員、警務正、警備隊隊長、警務員兼所長、警務員等職務計70人,並統一於2月26日(下周一)辦理離到職。本次異動名單如下:1、大安分局副分局長左慧中陞任本局防治科專員(第四序列)2、大同分局副分局長林本泓調任大安分局副分局長3、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莊祐銓調任大同分局副分局長4、信義分局副分局長林岳寬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5、北投分局副分局長王致傑調任信義分局副分局長6、本局保防科社調股股長鄭威信陞任北投分局副分局長7、文山第二分局行政組組長謝佾廷陞任本局行政科專員(第五序列)8、中正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袁雲澂調任中山分局偵查隊隊長9、文山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黃瀰嬗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10、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歐陽俊調任文山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11、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組組長蔡漢政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12、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六隊隊長楊志宏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組組長13、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七隊隊長賴楷淳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六隊隊長14、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陳明宗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七隊隊長15、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陳重仁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16、刑事警察大隊專員(第六序列)周維強調任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17、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林承緯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第六序列)18、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謝和軒調任內湖分局防治組組長19、本局防治科查察股股長許能全調任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20、本局督察室督察員劉熙能調任本局防治科查察股股長21、士林分局督察組組長陳心怡調任文山第一分局民防組組長22、文山第二分局督察組組長吳國鍵調任士林分局督察組組長23、本局督察室督察員林宇鴻調任文山第二分局督察組組長24、北投分局民防組組長吳鈞裕調任文山第二分局民防組組長25、捷運警察隊副隊長陸小萍調任北投分局民防組組長26、中正第一分局保防組組長詹永樟調任捷運警察隊副隊長27、本局保防科警務正曾渙清調任中正第一分局保防組組長28、中正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時自廣調任本局保防科社調股股長29、文山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呂明曄調任中正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30、本局保防科觀保股股長常曉玲調任文山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31、交通警察大隊勤務指揮中心主任莊惠鈞調任本局保防科觀保股股長32、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黃明正調任交通警察大隊勤務指揮中心主任33、少年警察隊副隊長蔡青松調任文山第二分局行政組組長34、本局行政科正俗股股長胡玉磊調任少年警察隊副隊長35、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江金紋調任本局行政科正俗股股長36、通信隊副隊長陳永昇調任本局秘書室檔案股股長37、本局訓練科訓練股股長葉育碩調任通信隊副隊長38、本局秘書室檔案股股長高曉寧調任本局訓練科訓練股股長39、保安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黃柏翔調任內湖分局交通組組長40、內湖分局交通組組長翁麒豪調任保安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41、本局督察室警務正洪長義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42、中山分局督察員蕭景嘉陞任本局督察室警務正43、本局督察室警務正高詮恩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44、本局秘書室警務正羅秀成調任本局督察室警務正45、南港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李建璋陞任本局秘書室警務正46、本局防治科警務正楊坤龍調任本局保防科警務正47、大安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謙時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48、中正第一分局警務員林國強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49、本局勤務指揮中心督察員胡金龍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50、本局後勤科警務正呂東益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督察員51、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劉枝祥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52、大同分局警務員陳韋勲調任大安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3、大安分局臥龍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韶瑋調任捷運警察隊警務員54、中正第一分局刑事警務員彭豐裕調任大安分局臥龍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5、萬華分局華江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李智瑋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刑事警務員56、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周仲德調任萬華分局華江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7、中正第二分局南海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賴新天調任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8、大安分局刑事警務員張惟智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南海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9、中正第一分局介壽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沈邵群調任大安分局刑事警務員60、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余承翰調任中正第一分局介壽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1、中正第一分局博愛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謝宗益調任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2、文山第一分局木新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徐麟凱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博愛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3、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陳建中調任文山第一分局木新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4、北投分局大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鄒德瑞調任萬華分局刑事警務員65、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廖文麒調任北投分局大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6、北投分局關渡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以雯調任士林分局刑事警務員67、士林分局刑事警務員何彥鋒調任北投分局關渡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8、文山第一分局復興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林卷億調任信義分局警務員69、信義分局警務員蔡佾錩調任文山第一分局復興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0、中山分局警備隊隊長徐奕平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
警局122警官調動 少年隊長邱子珍調離非主管職
北市警局30日公布122名中高階警官人事異動,其中台南市警局長方仰寧之妻,現任少年隊隊長的邱子珍,因公積金使用問題遭檢舉、約談,此次改調市警局犯罪預防科專員的非主管職務,隊長職缺由中山分局偵查隊長郭建成升任,頗受外界關注,122名官警預於4月1日周五離、到職。楊源明去年7月中接任台北市警察局長後,市警局去年8月因應市長柯文哲對警方提6年輪調建議,調整413名人事;緊接著,同年10月中再發布人令,調整第四至九序列警職共90人,北市14個警分局計有7名副分局長異動。此次調整是楊源明繼任後,幅度最大的一波人事異動,少年隊長邱子珍及婦幼隊長張櫻嬌,此次職任都有異動,分別調任市警局專員及保安大隊副大隊長,職缺由原中山隊長郭建成、中正一督察組長李秉蒼接任,外界點評,楊的調整著重資歷、績效等公平原則,另為打擊幫派犯罪,也推動刑事專才的活化,不少偵查隊長都獲得升遷。為應勤、業務需要,北市警局科長及主任等職缺,經本局楊局長邀集3位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與政風室及人事室業務主管等共同開會檢討,案經與會人員充分討論,計派補第四至九序列科長、主任、督察、專員、直屬隊隊長、副分局長、副大隊長、偵查隊隊長、組長、主任、股長、督察員、警務正、中隊長、警備隊隊長、警務員兼所長、警務員、巡官兼所長等職務計122人。1. 本局保安科科長林基田調任本局保防科科長2. 本局督察室督察兼特種警衛股股長于增祥調任本局保安科科長3. 本局後勤科專員(第四序列)黃志成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4. 本局士林分局副分局長林至聰陞任本局後勤科專員(第四序列)5. 本局內湖分局副分局長蔡煉勇調任本局士林分局副分局長6. 本局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許卜仁調任本局內湖分局副分局長7. 本局中正第一分局交通組組長鄭榮安陞任本局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8. 本局督察室督察兼行政股股長王清海調任本局行政科科長9. 本局督察室專員(第四序列)陳勇華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10. 本局法規室專員(第五序列)王芳美陞任本局法規室專員(第四序列)11. 本局少年警察隊隊長邱子珍調任本局犯罪預防科專員(第五序列)12. 本局中山分局偵查隊隊長郭建成陞任本局少年警察隊隊長13. 本局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胡幼麟陞任本局資訊室主任14. 本局保安警察大隊副大隊長李瑞泰調任本局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15. 本局婦幼警察隊隊長張櫻嬌調任本局保安警察大隊副大隊長16. 本局中正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李秉蒼陞任本局婦幼警察隊隊長17. 內政部警政署督察室專員張舜南調任本局南港分局副分局長18. 本局文山第二分局督察組組長陳志傑調任本局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19. 本局督察室督察員吳國鍵調任本局文山第二分局督察組組長20. 本局捷運警察隊督察組組長張翊軒調任本局中正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21. 本局督察室督察員張育豪調任本局捷運警察隊督察組組長22. 本局松山分局交通組組長林榮峰調任本局中正第一分局交通組組長23. 本局交通警察大隊行政組組長鄭培淩調任本局松山分局交通組組長24. 本局交通警察大隊勤務指揮中心主任胡谷展調任本局交通警察大隊行政組組長25. 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黃明正調任本局交通警察大隊勤務指揮中心主任26. 本局大安分局防治組組長劉誌雄調任本局士林分局民防組組長27. 本局松山分局防治組組長洪淑玲調任本局大安分局防治組組長28. 本局中正第二分局防治組組長黃嚴禾調任本局松山分局防治組組長29. 本局萬華分局民防組組長吳新竹調任本局中正第二分局防治組組長30. 本局交通警察大隊總務組組長蔡尚營調任本局萬華分局民防組組長31. 本局保安科警務正周珈宇調任本局交通警察大隊總務組組長32. 本局通信隊管理組組長劉得焜調任本局文山第一分局保防組組長33. 本局文山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葉錦洲調任本局通信隊管理組組長34. 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隊長曾逸群調任本局文山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35. 本局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曾文勇調任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隊長36. 本局防治科查察股股長林永松調任本局南港分局民防組組長37. 本局保防科警務正張素鳳調任本局防治科查察股股長38. 本局婦幼警察隊副隊長劉志剛調任本局內湖分局民防組組長39. 本局文山第一分局行政組組長黃贏慧調任本局婦幼警察隊副隊長40. 本局保安科警務正江增健調任本局文山第一分局行政組組長41. 本局保防科警務正謝銘哲調任本局內湖分局秘書室主任42. 本局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林弘基調任本局中山分局偵查隊隊長43. 本局文山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蔡致然調任本局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44. 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組組長袁雲澂調任本局文山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45. 本局秘書室機要股股長蔡漢政調任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組組長46. 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黃柏鈞調任本局秘書室機要股股長47. 本局保安科警務正許文彥調任本局後勤科庶務股股長48. 本局秘書室研考股股長柯巧心調任本局後勤科裝備股股長49. 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蔡仁華調任本局秘書室研考股股長50. 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謝宗志調任本局犯罪預防科預防股股長51. 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司法組組長陳宜宏調任本局法規室法制作業股股長52. 本局後勤科綜合股股長黃亮凱調任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司法組組長53. 本局後勤科警務正連財顧調任本局後勤科綜合股股長54. 本局中山分局民防組組長王立賢調任本局信義分局保防組組長55. 本局信義分局保防組組長林文周調任本局中山分局民防組組長56. 本局督察室警務正劉熙能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57. 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辜欽祥調任本局督察室警務正58. 本局督察室警務正周永健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59. 本局後勤科警務正陳良勇調任本局督察室警務正60. 本局督察室警務正黃琦鈞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61. 本局後勤科警務正黃鉅增調任本局督察室警務正62. 本局行政科警務正王明祝調任本局保防科警務正63. 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陳瑞明調任本局行政科警務正64. 本局法規室警務正馮忠堂調任本局保防科警務正65. 本局防治科警務正黃升揮調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66. 本局行政科警務正張義和調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67. 本局後勤科警務正謝育銘調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68. 本局秘書室警務正胡金龍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69. 本局秘書室警務正陳振翔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70. 本局萬華分局督察組督察員陳慶穰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71. 本局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楊坤龍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72. 本局南港分局玉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駱伯舟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73. 本局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黃敏陞任本局法規室警務正74. 本局大安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周維強陞任本局秘書室警務正75. 本局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羅秀成陞任本局秘書室警務正76. 本局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黃汝華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77. 本局大同分局建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黃俊國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78. 本局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黃建彰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79. 本局北投分局長安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高崇人陞任本局行政科警務正80. 本局松山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陳重仁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81. 本局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歐能仁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82. 本局大同分局重慶北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洪志恒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83. 本局松山分局警備隊隊長戴嘉烈調任本局中山分局警備隊隊長84. 本局保安警察大隊副中隊長吳文城調任本局保安警察大隊中隊長85. 本局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李真旺調任本局保安警察大隊副中隊長86. 本局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吳庭有調任本局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87. 本局南港分局警備隊隊長陳明男調任本局大安分局警務員88. 本局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高詮恩調任本局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9. 本局中正第二分局思源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楊開琮調任本局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0. 本局中正第一分局忠孝西路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廖嵥俊陞任本局中正第二分局思源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1. 本局士林分局後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周仲德調任本局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2. 本局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方定工調任本局士林分局後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3. 本局中山分局刑事警務員林承緯調任本局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4. 本局大安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楊進華調任本局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5. 本局萬華分局西園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謙時調任本局大安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6. 本局信義分局六張犁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崇倫調任本局萬華分局西園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7. 本局信義分局刑事警務員林孝儒調任本局信義分局六張犁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8. 本局北投分局永明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張君業調任本局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9. 本局北投分局關渡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黃文呈調任本局北投分局永明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00. 本局文山第一分局萬芳派出所巡官兼所長陳以雯陞任本局北投分局關渡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01. 本局內湖分局文德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健仲調任本局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02. 本局內湖分局康寧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林柏齡調任本局內湖分局文德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03. 本局保安警察大隊警務員黃彥喬調任本局內湖分局康寧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04. 本局中正第一分局博愛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黃冠希調任本局大同分局建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05. 本局文山第一分局復興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謝宗益調任本局中正第一分局博愛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06. 本局萬華分局東園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林卷億調任本局文山第一分局復興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07. 本局萬華分局刑事警務員陳右霖調任本局萬華分局東園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08. 本局士林分局文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柏剛調任本局大同分局重慶北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09. 本局士林分局天母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吳柏緯調任本局士林分局文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10. 本局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郭文釋調任本局士林分局天母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11. 本局士林分局蘭雅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蔡育憲調任本局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12. 本局婦幼警察隊警務員蕭凱仁調任本局士林分局蘭雅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13. 本局中山分局刑事警務員莊凡緯調任本局北投分局石牌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14. 本局萬華分局警務員殷鴻龍調任本局北投分局長安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15. 本局萬華分局刑事警務員蔡維哲調任本局南港分局玉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16. 本局文山第二分局景美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黃國倫調任本局文山第一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117. 本局萬華分局東園街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曾鈺舜陞任本局文山第二分局景美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18. 本局中正第二分局南海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林子敬調任本局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119. 本局中正第二分局泉州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賴新天調任本局中正第二分局南海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20. 本局松山分局刑事警務員陳易佑調任本局中正第二分局泉州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21. 本局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蔡佾錩調任本局文山第一分局萬芳派出所巡官兼所長122. 本局中正第二分局巡官張宏達調任本局萬華分局大理街派出所巡官兼所長
【消失的黃金2】館前分行黃金遭竊非首次 9年前120萬金條也蒸發
台北市H小姐3月16日向警方報案指,她存放在國泰世華銀行館前分行保管箱的69件金飾被竊,當她得知被害人需自負舉證責任,要證明她確實放在保管箱裡的金飾不見,才能讓銀行「認罪」,讓她大嘆「這是對受害人記憶力及人格上的一種羞辱!」為此,她積極追查有共同經歷的被害人,果然讓她找到9年前也在同一分行遺失120萬元金條的被害人,而她正是學術界極具名望與地位的同步口譯創始人楊承淑博士,她也是輔仁大學跨文化研究所的所長,甫於今年2月缷任退休。本刊調查,楊承淑於1981年即向國泰世華銀行館前分行承租保管箱,將媽媽留給她金條及她所購買的一些金飾都一起存放,從2005年開始再也沒有去看過她的保管箱,直到2011年7月,她因為女兒要去澳洲留學,當地生活費很高,因此她才想到可以變賣保管箱中的黃金以減輕她的負擔。歹徒在銀行保管箱中漏網的巴掌大黃金飾物,H小姐未來將留給兒子及媳婦保存,再也不相信銀行。(圖/讀者提供)不料,當她打開保管箱,裡頭的4塊金條早已不見,每塊重約5台兩,總計20台兩的黃金,折合目前市值約120萬元台幣以上,此外,還有一些金飾也同樣消失,但她沒有仔細清點,她當時提告銀行業務侵占,但她無法證明確實有存放這些黃金以及足以證明銀行有業務疏失的相關事證,因此她毫無意外的敗訴,連進入審判程序的機會都沒有,直接在台北地檢署就予銀行不起訴處分。楊承淑告訴本刊,她後來咬牙苦撐著供應女兒去澳洲留學的學費與生活費,足足苦了3年,還得忍受身旁若有若無的嘲笑聲「她就是有錢嘛,損失一點有什麼關係」之類的話語,讓她十分痛恨銀行不負責任。楊承淑強調,「銀行賣的就是信用」,客戶租用保管箱,銀行本來就該負有保管安全的責任。轄區警方忠孝西路派出所所長楊坤龍表示,如果民眾想要自保,最好放財物時找銀行人員在見證,並留下照相或錄影等相關證據,但是民眾通常是因為私密的原因才會租用銀行保管箱,而且每次進出都需要銀行配合也有些難度,警方能做的也只能加強銀行及其周邊治安防護以及幫民眾處理後續的法律程序。國泰世華銀行館前分行譚姓主管表示,本案的H小姐是向警方報案,由警方發文索取相關錄影帶,但因金管會2006年有正式行文金融機構,警方調閱監視系統的層級必須是縣市警察局的局長,或者是總隊長,所以無法提供派出所錄影帶,目前該分行正等待總行的指示。
【消失的黃金3】貴重物品放銀行保管箱風險高 遭竊遺失難舉證
台北市H姐向國泰世華銀行館分行租用保管箱,存放69件、總價值60多萬元的金飾,但H女3月16日打開保管箱時發現黃金不翼而飛,已向轄區警方報案,警方目前正調取監視錄影帶查證中,但H女說,她第一時間向銀行反映時,行員卻告訴她會不會記錯了,她認為銀行根本就是一心想要推缷責任,另名被害人楊承淑博士和她都希望有相同經歷的人一起出來討公道,就算要不回損失,至少也要讓銀行知所改善。H小姐說,她連日不眠不休地上網查資料,製作遺失清單與核對物件,而她上網竟然發現館前分行過去就有遭竊紀錄,2011年楊承淑教授向警方報案保管箱裡的4塊金條不見,當時受理報案的警察告訴她「過去1年來已有3、4件了」,H小姐表示,失竊頻傳,明顯管理失當,讓內部不肖人員有可趁之機,一再發生卻不思整頓。「封存完好但東西卻部分憑空消失,刻意留下一些,應非外賊所為,全部掏空必會引起軒然大波,也可藉此理直氣壯直指客戶記錯,但原告不見至少69件,豈是記錯所能解釋?」H小姐不滿地說。H小姐說,在她的印象中,過去簽名或蓋章便可進入銀行保管箱,但發現東西失竊那天,3月16日她問銀行為何要看身份證件?保管箱部門行員則說因為民眾常常表示東西不見,相關負責人上法庭也不堪其擾,所以後來都要查看有照片的身分證。H小姐表示,由此可見該分行發現東西遭竊的受害者真的不少,但可能也有不少長期都沒有去檢查保管箱,但已經有狀況的可能也大有人在。也因此,沒有浮上台面、報案或打官司而自認倒楣的的歷年受害者也許不在少數,「國泰世華銀行,尤其館前分行,管理明顯有嚴重疏失、難卸其責」。楊承淑教授和H小姐都認為,銀行賣的就是信任,民眾也都是基於信任才會將財物放在銀行,希望銀行能確實負起保管財物的責任,建立內部監管制度,不要光向客戶收錢,東西掉了卻要客戶自己舉證,完全不用負責。楊承淑博士(左)存放在國泰世華館前分行保管箱裡、總價值超過120萬的金條,9年前也不翼而飛,當時她和銀行經理(右)各說各話,最後只能自認倒楣。(圖/讀者提供)國泰世華銀行館前分行作業科譚姓主管表示,金管會2006年有正式行文金融機構,警方調閱監視系統的層級必須是縣市警察局的局長,或者是總隊長,所以無法提供忠孝西路派出所錄影帶,但是現在又發現2006年金管會還有給內政部警政署另外一份內容不同的公文,裡頭有關調閱錄影帶的流程,和給金融機構的公文指示不同,因此造成警察調閱錄影帶的層級問題仍有待釐清。譚主管強調,目前分行正等待總行的進一步指示,但客戶的權益是一定會維護,帶子隨時都已準備好提供警方辦案之用。根據了解,轄區警方是以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的名義發函國泰世華館前分行調閱相關錄影帶,3月18日直接送公文到銀行,而銀行則遲至3月25日才回公文,並說明需要警察總局的公文才能提供;負責刑事偵查的分局公文無效,無異證明金管會的命令已高於刑事犯罪偵查,甚至因為遲延而造成危害到刑事偵查,其後果應該誰來承擔?金管會似乎有重新檢討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