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修正案
」 立法院 三讀 民進黨 行政院 釋憲拒NCC代主委翁柏宗備詢 民眾黨立委:行政院帶頭違法
立法院新會期20日開議,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率閣員施政報告並備詢,民眾黨立委不滿行政院指定翁柏宗為NCC代理主委列席院會,在議場內舉牌抗議。民眾黨立院黨團聲明表示,立院在上個會期三讀通過《NCC組織法》修正案,也經總統公告,但行政院竟違法提名翁柏宗當代理主委,痛批「執政黨的厚顏無恥、目無法紀,讓人瞠目結舌!」民眾黨立院黨團指出,立院在上個會期三讀通過《NCC組織法》修正案,刪除七名委員可於過渡期延任的「萬年條款」,任期四年僅能連任一次,該法案三讀通過後,也經總統公告了。沒想到行政院竟然如同小偷一樣,偷偷藏起已經三讀的法案,拒絕公告施行,偷到新法還未上路的時間差,厚著臉皮以舊法指派翁柏宗擔任NCC代理主委,扶植萬年NCC主委的意圖,可謂昭然若揭。台灣民眾黨團表示,無法接受行政院帶頭違法亂紀的行為,20日在立法院院會中集體抗議,要求翁柏宗先生離開立法院,因為按照新法,他根本不具備擔任NCC主委的資格,提名他的卓榮泰,也應該負起責任說明行政院提名翁柏宗的理由與依據。民眾黨團要求,在今日院會開始前,應先確認翁柏宗有無備詢資格,他們的行動也獲得不少國民黨立委的支持,而立法院長韓國瑜在與議事人員討論後,則表示「翁柏宗的資格確實討論跟斟酌的空間」,只是權宜問題先不處理。但民眾黨團表示,他們早有準備,另外提案要求濫權違法的行政院立即公布施行《NCC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案,今天提案已經逕付二讀,將交由黨團協商。「行政院偷走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拒絕施行長達兩個月,顯示這個政府不但行政效率低落,還帶頭玩法弄法,取巧鑽小門讓人不齒。」民眾黨表示,絕不允許行政院把NCC當作禁臠,使獨立機關獨立性蕩然無存,該黨八席立委絕對為人民嚴格把關。
兩位NCC委員表卸任建言 盼新聞市場擺脫惡性循環
國家傳播委員會(NCC)委員林麗雲與王維菁,將於今(31)日結束NCC委員任期,他們針對立法院修正通過NCC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以及下一屆新任委員人選至今仍未排入國會審查等問題,聯名提出卸任建言。林麗雲與王維菁表示,呼籲立法院朝野政黨儘快開啟NCC委員人事同意權之審查,以解決依舊法延任委員其缺乏新民意基礎與政治正當性之問題。並提醒,延任委員會目前由兩位電信、一位法律以及一位經濟專長之委員所組成,沒有任何傳播專業委員,因此將使未來NCC監理與審理傳播相關案件時,缺乏專業性、正當性及代表性,而傳播類案件佔通傳會業務量比重最大,由無傳播專業委員組成之委員會審議傳播監理案件,恐將引發更多社會質疑與混亂。再來兩人表示,台灣新聞頻道市場過度競爭故獲益分散,致使新聞台仰賴業配、置入及政府標案,甚至逐步形成台灣政媒共生集團,透過政治與媒體影響力,除了藉由土地開發牟利,也介入政治甚至政府領域,包括人事、個案與政策等,嚴重扭曲台灣政治清明,侵蝕台灣民主與社會正義,已成為台灣當今社會民主重大威脅之一。此外,他們認為,由於政媒集團化,導致台灣電視新聞報導不公及過度政治立場化,新聞頻道逐漸失去公信力與社會影響力。台灣新聞頻道政媒集團化與高度政治化,讓媒體成為政治部門的輿論宣傳工具,不公正的新聞報導及節目,也導致台灣新聞頻道的社會信任度長期世界排名倒數,觀眾不耐且逐步流失,新聞台喪失其實質社會影響力,逐漸難以與網路的多元立場及百花齊放競爭,為台灣民主的另一危機。接著,林麗雲與王維菁,針對台灣電視新聞市場過度飽和及惡性競爭問題,作為台灣廣電媒體主管機關,NCC應有其嚴肅責任,在新聞頻道市場結構上應有相關擘劃,像是改善進退場機制,包括檢討現行申設、評鑑、換照機制之實質效能,研析更公開透明的審查制度,建立公正的評鑑指標與評分,並公開評分質、量化結果,促進社會參與並達到社會共管。此外,也應定期提出電視新聞市場結構多元性分析報告,檢討台灣電視新聞頻道數量與競爭結構之較適規模等。最終,林麗雲與王維菁強調,新聞是民主政治的基石,是表達和參與公共事務的主要媒介,也是重要的言論公共領域,期盼未來台灣電視新聞市場能逐步擺脫過度競爭、市場失靈的惡性循環,同時避免政媒掛鈎與金權共生,以善盡新聞媒體對國家社會的民主守望監督之責。
立院嚴重衝突中結束會期 新科立委:修勞基法奠定高齡經濟基石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16日落幕,民眾黨立委吳春城總結,本會期立院朝野紛擾、嚴重衝突對立的政治氛圍中,但仍通過了《勞動基準法》五十四條修正案等「壯世代勞動三法」三讀,成立議題性次團「壯促會」,「壯世代」議題得到行政院認同與支持,研議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並指派政務委員陳時中專責督導規劃包括勞動部、衛福部等相關部會,一同推動「壯世代」的議題及政策,為台灣的高齡經濟奠定基石。吳春城指出,立院在15日的加開院會中三讀通過了「壯世代勞動三法」,包括《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案、《勞動基準法》五十四條修正案、《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吳表示,對於解決我國勞動力不足的問題、發展「壯世代產業」、「長壽經濟」、促進世代融合等問題,都是最佳解方。另外,與提升壯世代勞動力相關法案還有《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修正草案,主要內容為提高65歲以上納稅義務人之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方式,增加再就業租稅優惠,強化65歲以上人口的再就業意願,目前已進入一讀,將在下個會期繼續推動。吳春城說,當他還在民間企業時,就察覺台灣人口結構已經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高齡人口已將成為社會主流,但是政府各部會卻是毫無作為及改變,讓吳委員憂心不已,也因此,在進入立法院之後,他就多次不厭其煩對每一位官員闡述「壯世代」觀念,以及政府再不有所作為,整個國家、社會所將面臨的巨大問題及困境。吳春城表示,而為了讓「壯世代」能從觀念成為可以實施的具體政策,立法院成立了最大的跨黨派議題性次團「壯促會」,成功邀請63位來自各黨團的立委加入,並分別由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民進黨書記長莊瑞雄以及民眾黨團副總召黃珊珊擔任「壯促會」院內副會長,同時依照各委員的意願及專長,依立法院8個委員會的編制成立了「壯促會」8個組別,讓每一位「壯促會」的委員在其擅長的問政領域推動「壯世代」的各項議題及相關立法、修法工作。
日台交流協會涉外室長訪吳春城 交流雙方高齡化及少子化問題
日台交流協會涉外室長滝川裕史15日下午拜會民眾黨立委吳春城,雙方針對少子化、高齡化議題,以及台灣當前的政局做了廣泛意見交流。滝川對於吳春城提出的「壯世代」論述及逐步落實的作為高度肯定,並表示希望台日雙方能針對高齡化的問題做進一步交流。因台、日都同樣面臨嚴重高齡化及少子化的問題,吳春城也藉著滝川裕史來訪的機會,詳盡地說明「壯世代」這個新觀點的發源以及進入立法院之後,一步步推動「壯世代」相關政策及法案的成果。吳春城指出,立法院15日剛剛三讀通過《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二十九條修正案、《勞動基準法》五十四條修正案、《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的「壯世代勞動三法」,得以改善當前「高齡就業不友善」的環境以及企業缺少勞動力等問題。吳春城表示,將會在下個會期推動《壯世代基本法》的立法,透過「壯世代」這種革命性的思維,讓「銀髮海嘯」變成國家發展的動力,讓原本可能的一場災難轉變成社會進步的力量。
勞基法修正三讀通過 勞工年滿65歲退休可由勞雇雙方協商
立法院會15日三讀修正通過《勞基法》第54條條文修正案與《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修正案,明定勞工年滿65歲者,經勞僱雙方協商後,得延後強制勞工退休年齡。國民黨立委王育敏等18人以及國民黨團提案指出,有鑑於台灣缺工危機蔓延,少子化又導致勞動力缺口不斷擴大,為避免強制退休規定影響銀光世代繼續貢獻職場,因此擬具《勞基法》第54條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5月15日初審通過勞基法第54條修正草案,全案經審查會討論後完成初審。三讀條文明定,勞工非有年滿65歲、身心障疑不堪勝任工作者,顧主不得強制其退休。此外,勞工年滿65歲,得由勞雇雙方協商延後之;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不得少於55歲。另外,現行《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主管機關,至少每3年訂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計畫。但細節另訂在施行細則中,立委建議提高法律層級,因此修法後也明訂,條文明定,雇主對於所雇用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得於其符合勞基法有關自請退休或強制退休規定的前2年內,提供退休準備、調適或再就業之相關協助措施。經朝野立委討論後,審查會通過民進黨立委王正旭的修正動議提案,並於今日完成三讀,三讀條文規定,未來年滿65歲勞工經勞僱雙方協商後,得延後強制勞工退休年齡。另外雇主對於所雇用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得於其符合《勞基法》有關自請退休或強制退休規定的前2年內,提供退休準備、調適或再就業之相關協助措施。
核電延役2/藍營將提核電延役法案 賴政府順水測風向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將排審《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為核電延役解套。《美麗島電子報》1日公布的民調顯示,對於「賴總統新政府未來4年提供足夠用電,及電力穩定性,整體來講有無信心」,有50.2%民眾沒有信心,另有64.1%認為有必要「延長國內核電廠使用期限」。在野黨痛批,民進黨政府別再對能源政策畫大餅,有義務說清楚、講明白,法規解套後是否延役核電廠。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說,民進黨政府要尊重民意,民眾現在確實受到停電、跳電之苦,他甚至想要提案,若以後一周有超過1萬戶跳電,每周二、五行政院長卓榮泰率部會首長到立法院時,就把議場的冷氣關掉,落實責任政治,讓官員也「苦民所苦」。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指出,這次的修法主要是解除「核電廠必須在5年前提出延役」的規定,提出的程序也合法、合理,卻遭民進黨指控是「強行排審」。她也批評,民進黨反核電是為了炒股票,疫情期間蔡政府擋疫苗、擋BNT,讓高端股價短短幾個月飆漲了四倍之多,雲豹能源股價飆漲跟高端幾乎如出一轍,自6月19日以每股142元上市以來,如今股價翻倍指日可待,成為不折不扣受惠「非核家園」政策下的飆股。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尊重立法院對《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案的審議,但核安、核廢料處置、社會共識都須充分討論。圖為核二廠燃料池(圖/台電提供)日前爆出的力暘光電弊案,被查到主事者為「新竹小英之友會」副秘書長古盛煇,也坐實外界批評民進黨反核電、擁光電是為了賺錢的指控;而光電業者也不時傳出遭地方人士甚至政治人物索賄的情事,日前一家外資綠能業者被揭露,遭不肖人士假冒前民進黨立委的名義索取近新台幣2千萬元的「服務費」,案經調查局介入調查,但身為被害人的新加坡商卻對媒體記者接連提出民事、刑事告訴,要求撤下報導,凸顯了綠能產業擔心被貼上標籤的窘境。「如果有一天,真的有比較安全而可儲藏核廢的地方,或是民意改變,民進黨也會跟著民意,民主政黨一定是順應民意。」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說,雖說使用綠電才是永續能源的根本解方,但在綠電充足之前,過渡時期要如何解決供電,可以由社會討論,政黨可以對人民提出解決方案,由民意來做裁判,但是前提是必須給人民充足的資訊,而不是透過現在這樣的錯誤訊息來蒙混過關。立委鍾佳濱說,核電廠有設計的使用壽命,要評估延長的時限是科學問題,並不是更改法律就可以解決。(圖/報系資料照)鍾佳濱說,每當國民黨在野時,都用國會多數要求執政者編列預算建核電廠,但是史上兩次停建核四:一次在前總統李登輝時期、一次則是前總統馬英九任內,都是在國民黨執政。他說,執政當家不只要面對電夠不夠,更要面對台灣沒有地方存放核廢料的問題,所以國民黨在執政時不敢建核電廠,在野時才喊著要核電。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定,核電廠運轉執照之有效期間最長為40年,位在屏東縣恆春鎮的核三廠,其中一號機將在今年7月27日到期、二號機則為2025年5月17日,若要延役,依現行《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定必須在5年前提出,早已來不及。國民黨提出條文修正案版本,取消提前申請的規定,改為「於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放寬換照申請時間;另外,核一、二廠運轉執照已到期,為了讓它們也有機會「重生」,也新增規定,對運轉執照已屆滿的核電廠,可經主管機關審核後,重新申請再運轉執照。《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本周若順利出委員會,最快可望在八月的立法院臨時會三讀通過,視朝野最後審議的版本,如果僅修正「取消提前申請延役」,屆時核三廠二號機的限制就可解套;如果大幅放寬規定,就可讓運轉執照已屆滿也可重新申請運轉。不過,無論法規如何解套,要不要提出核電廠延役的權力在執政黨手上。雖然總統賴清德早在選舉期間就多次表態,不排除運用安全且沒有核廢問題的核電,近日郭智輝、童子賢也放出「挺核言論」試水溫,而近來多項民調也顯示民意支持延役核電的聲量愈來愈大,但最後賴團隊能否整合黨內意見,避開「打臉小英非核家園政策」風險,還有待觀察。
政院覆議失敗尋求釋憲 學者:賴總統須表達立場
行政院對立法院通過的「國會改革法案」中《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提出覆議,21日在立法院遭到否決。學者指出,依《憲法》規定,行政院在覆議失敗,僅有接受的唯一選項,後續另可提憲法訴訟(釋憲),不過,相關修正條文除了影響行政院及所轄機關外,還涉及總統府與監察院的權責,必須由各單位自行提出。南臺科大財法所教授兼所長羅承宗說,覆議是一件事,不信任案與解散國會是搭配在一起的另一件事。依目前的法條規定,如果覆議案不通過,閣揆只能接受國會制定的法律;接下來就剩「釋憲」這條路,然而這次的「國會改革法案」涉及的範圍很廣,除了涉及規範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可由行政院提出釋憲外,例如總統定期到立法院國情報告並接受質詢,那是屬於總統府的事務,必須由府方提出憲法訴訟,總統賴清德屆時必須對此表達立場。除了釋憲,羅承宗指出,現在很多人在討論「總統解散國會」,但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的設計,總統解散國會必須要有「不信任案」為前提。他解釋,不信任案是經過很多事情的堆累,讓立法院覺得沒有辦法信賴這位行政院長,向總統要求更換新的閣揆。不信任案與解散國會兩者是配套的,立法院可以要求總統更換他的「執行長」,同時總統也可以考慮是否依《憲法》規定,在與立法院長協商後解散國會,這樣的設計其實是一種恐怖平衡,當立委提出不信任時,也可能也要面臨總統被動解散國會重選的風險。但羅承宗分析,現在立法院應該沒有人會打算提不信任案,因為賴政府從五月才開始運作,至今剛滿一個月,若現在就指責行政院長做得不好、要把他換掉,正當性似乎不足,執政黨嗆聲要在野黨提不信任案,其實只是政治喊話,藍白兩黨應該不會上當。羅承宗指出,贊成國會調查權的一方指出,立委需要調查權以偵查弊案,但立委聲稱要「抓弊、打詐」,其實是一種誤導,依國家的設計,立法院的職責是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抓弊、打詐」應該是檢察官的職責,而不是立法委員的工作;另一部分查察政府機關弊端的調查權則落在監察院,同樣的,監察院如果覺得調查權受到侵犯,也可以提起憲法訴訟。
覆議案若失敗政院將提釋憲 新戰場在憲法法庭
立法院21日上午將針對覆議案進行投票表決,目前正進行各黨立委發言。外界預估國民黨、民眾黨將挾人數優勢,否決行政院所提覆議案,閣揆卓榮泰也早已表明,若覆議遭否決,將依規定進一步提出釋憲。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一旦行政院認為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行不通時,閣揆就可在收到決議案10天內,依照職權提出覆議,經由總統同意後移請立法院覆議,而立院收到覆議案15天內必須召開院會,並以投票記名表決覆議案是否通過。這次國會改革法案從5月28日三讀後,行政院在5日14時便收到立院的國會改革法案函文,總統賴清德11日核可覆議案,立法院旋即於18日經朝野協商,進一步同意於19日、20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國會改革法案覆議案,也邀請卓榮泰列席說明並備詢,接著21日立法院針對覆議案表決。由於藍、白人數佔過半優勢,預估覆議案將無法達到2分之1立法委員,即57人以上支持,遭否決恐成定局。而一旦否決覆議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並施行原案。相反地,若立法院通過覆議案,先前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等條文修正案便無法生效。然而,若行政院覆議失敗,仍認為法案有違憲之虞時,可於總統公布後,以向憲法法庭大法官聲請釋憲方式拚「起死回生」,一旦大法官宣告違憲,就能讓部分違憲條文失效。特別的是,不只行政院能夠提出釋憲案,立法院也可透過4分之1以上立委連署來聲請釋憲,並交由憲法法庭審理、作出解釋。
健保點值保障無共識!健保總額將破9000億 2026面臨調漲壓力
健保會19日討論明年健保總額,成長率將落在3.521至5.5%之間,無論是低推估還是高推估,總額都將突破9000億。若採高推估,2025年安全準備金將剩下1.01個月,2026年將面臨保費調漲壓力,明年底將討論費率;另現行一般保費費率為5.17%,趨近於6%上限,若要打開費率天花板,預計也將在明年一併討論。根據試算,明年健保總額成長率若採低推估3.521%,總額將達到9112億元,如果為高推估,則將上看9286億。一旦總額成長率達5.5%,屆時安全準備金將剩下1.01個月,因高於1個月,依法可不必漲保費,但2026年就會面臨調漲壓力。面對健保點值問題,國民黨立委提出《健保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盼確保每點0.9元,或1點1元。立法院19日召開第2次黨團協商,藍委認為,若不補點值,在健保財政垮掉之前,醫護就可能先垮,倒楣的是人命;白委要求要有具體配套;綠委則擔憂年輕人負擔太重,朝野無共識,召委宣布保留修正案,送院會協商。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指出,協商破局是在意料之中,除非衛福部提出更有說服力的方案,但顯然沒有。朝小野大的局勢之下,衛福部不應以「財務無法支持」回應,而應回答的是,若修法通過,接下來要怎麼做?林雅惠呼籲衛福部,在三讀以前提出具體方案,包含點值保障衝擊的解決之道,以及若無法解決,可以如何因應。現行偏鄉醫療利用率不高,點值較佳,即便如此也無法留住人力,一旦修法保障點值,偏鄉失去了這項誘因,城鄉差距問題恐更嚴峻,衛福部必須找出解方。若保障點值將總額支出上限制改為目標值,衛福部也應說明要採取何種作法。例如,比照德國,超出的服務量打35折,或調整支付制度,推動論人、論值等前瞻性支付方式,具體配套拿得出來,各界才有辦法展開對話。
覆議場外攻防1/無懼國會改革法案覆議成敗 執政黨吃定在野黨
立法院排定行政院所提《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部分修正條文的覆議案,訂於21日舉行投票。國民黨嗆聲覆議一旦不過,行政院長卓榮泰應辭職下台,卓榮泰則認為「沒有辭職選項」;民進黨立委也口徑一致大嗆在野黨,有種就提不信任案倒閣,解散國會重選。綠營之所以這麼有底氣,在於內部評估本屆選舉是大環境對執政黨不利,加上第三勢力瓜分「討厭國民黨」的票,如今社會氛圍下只要持續深化「民眾黨就是國民黨側翼」的印象,民進黨仍有可為,因而吃定在野黨。立法院排定21日審理行政院提出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部份條文修正的覆議案,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就目前國會政黨生態而言,現有113席立委中,國民黨在立院52席立委、民眾黨8席,加上配合國民黨團運作的無黨籍2席,若無人在記名投票的情況下跑票,在野黨過半數57席可望強勢否決行政院所提覆議。不過,《憲法》只規定如果立院否決行政院所提覆議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卻沒講明如果不接受該怎麼辦,因此即使在野黨高喊要卓榮泰自行下台,民進黨也不甘示弱地反嗆要在野黨提倒閣。執政黨觀察到國民黨對「解散國會」的態度色厲內荏,因此進一步提出國會全面改選(倒閣)、罷免部分國民黨委員向在野黨施壓,希望有人在覆議時跑票;但也對最壞的結果做好準備,一旦覆議被否決,將可依法提起憲法訴訟,並要求暫時處分、凍結修正條文。立法院審議國會職權相關法案時,場外有許多民眾前往聲援執政黨,其中包括許多青年族群,讓流失年輕選票的民進黨信心大增。(圖/記者黃耀徵攝)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13日在朝野協商中指出,國民黨與民眾黨雖然計劃舉辦上百場說明會,卻畏懼民意,想「開快車」儘速解決國會改革爭議。綠營內部普遍認為,5月底朝野為了外界稱為「國會改革法案」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在立法院大打出手,雙方陣營都有人進醫院,已成功引起社會關注,民進黨接續的論述已收到成效。民進黨的信心從柯建銘的喊話就可以看出來,他強勢地高喊,如果在野黨有膽量提出不信任案倒閣、解散國會改選,那就「趕快來提、半夜也答應你」,還強調這並非他個人意見,而是府、院、黨共識,「民意已經起來了,到處都『青鳥』。」這種信心其來有自,根據台灣民意基金會9日公布的民調,5月與4月相比,台灣人政黨支持傾向出現變化,民進黨做為執政黨,社會基礎正持續小幅擴張當中。雖然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解讀,此為總統蜜月期的典型效應;不過,有不少綠營人士認為,這份民調執行的期間從5月20到22日,當時立法院正為了「國會改革」大打出手,民調結果顯示民進黨「反對國會黑箱擴權」的訴求已引起社會注目,並獲得人民正面回應,隨著後續「青鳥行動」擴大,民意將更向民進黨傾斜。民進黨立委5月21日在立法院審查「立院職權法案」時,手持太陽花表示抗議,有意複製當年太陽花學運的氣勢。(圖/記者劉耿豪攝)「有別於民進黨與國民黨支持者,民眾黨支持者中有高達三成採中立態度,頗堪玩味。」游盈隆特別點出,民調發現20歲以上的民眾對國會改革法案引發的立委衝突中,有32%表態比較支持執政黨、28%較支持在野黨,另有25%不支持任何一方;進一步分析政黨傾向,發現民進黨支持者有超過70%成支持執政黨,約15%兩邊都不支持;國民黨支持者中,約65%支持國民黨與民眾黨這兩個在野黨,18.7%都不支持;但民眾黨支持者中,卻只有52.4%支持在野黨,有30.3%都不支持。民調顯示,民眾黨的支持者在此事件中最受到動搖,也因此民進黨全員動起來,準備在各地宣講反對「國會改革法案」的理由,以及強調藍、白兩黨如何聯手跳過程序正義的過程,有意把「青鳥行動」的影響擴大到「太陽花」等級,不僅帶給國民黨區域立委壓力,更期待拉回淺綠及年輕選票,挖民眾黨牆腳。柯建銘喊話要在野黨立委「起義來歸」,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也表示,雖然民進黨在立法院是少數,「但我們有無限大的隱形席次」,未來會透過全台宣講,讓民意對藍白立委形成壓力,才會讓他們「棄暗投明」。
行政院提7理由 對國會職權法案提出覆議
行政院會院6日針對立法院會日前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等「國會改革法案」認為有7理由窒礙難行,決定提出覆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覆議並非要升高朝野對立,而是希望立院經過憲政運作過程,再次審議法案內容,找出合憲、符合國家利益的共識。立法院在5月28日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相關函文5日送抵行政院,行政院6日提出7點理由,包括,一、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二、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三、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四、漠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五、無期限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六、「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七、「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刑責;認定這些條文窒礙難行,在行政院會通過覆議案,將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在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卓榮泰對覆議案表示,此案經研議結果,有違反憲法民主程序、法律正當程序以及侵害人權之虞,且立法院質詢權、調查權、以及聽政權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也侵害民眾基本權益。立法院對人事同意權的行使,也可能影響憲法與法定機關職權行使;另外,藐視國會罪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比例原則,以及正當法律程序等。他表示,因有上述窒礙難行之處,因此行政院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辦理覆議。卓榮泰表示,行政院作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捍衛憲政秩序,守護民眾基本權利,民主政治也應該要經過溝通討論過程形成共識,他強調,此次政院提出覆議不是要升高朝野對立與衝突,而是希望透過憲政運作過程,請立法院再次審議法案內容,找出符合憲法以及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
國會改革三讀案少「3字」 藐視國會罰款變3倍
立法院28日晚間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不過相關條文有疏漏。綠委郭國文說,「三讀通過的第25條,由於罰鍰前面沒有寫新台幣,只有寫20萬元,所以依照『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元的單位是銀元,是新台幣的3倍,所以最高可以罰60萬。」韓國瑜敲槌通過法案。郭國文在臉書發文批,「兩光院長通過兩光法案,沒有陽光進到國會,只有兩光進到國會!國會擴權最高罰20萬?錯!最高罰60萬!藍白說,要讓陽光進到國會,哪有陽光,他們只有兩光!」郭國文解釋,「三讀通過的第25條,由於罰鍰前面沒有寫新台幣,只有寫20萬元,所以依照『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元的單位是銀元,是新台幣的3倍,所以最高可以罰60萬!」郭國文表示,「更不用說,我就問這次修法內容當中,如果企業、民間團體不提供文件、資料、物件,就要處罰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那行政救濟管道在哪裡?立法院有訴願委員會嗎?」郭國文,「如果人民拒絕繳錢,請問這10萬不願意繳誰要去討?是傅崐萁要去討嗎?還是謝龍介?或是海軍陸戰隊退役的游顥?這部惡法是你們用暴力三讀的,難道執行還要用討債嗎?」
楓之谷私服被抄2/智財三法2022風光三讀 至今仍未公布實施
「87谷」涉嫌非法在私服上經營「新楓之谷」遊戲,去年就遭調查局調查,但雖然立法院在2022年就已三讀通過《著作權法》修法,將數位盜版改為公訴罪,卻因為行政院尚未公布實施日期,新法並未生效,現行法規對盗版仍為告訴乃論,必須由被害人出面提告,辦案人員最後輾轉聯絡上韓國開發商在台灣的代理商,才在2月27日進行搜索,並查扣該公司的伺服器與帳戶。立法院於2022年4月通過了「智財三法」修法,包括《著作權法》、《商標法》及《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讓台灣的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符合「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規定,以利未來加入CPTPP之諮商談判。其中針對《著作權法》部分條文的修正,除了刪除現行法條對盜版光碟公訴罪的加重刑責規定外,還將造成著作權人新台幣100萬元以上損害的數位盜版列為情節重大,改為非告訴乃論(公訴罪)。疫情影響下「宅經濟」起飛,電競商機續熱,遊戲開發商、電競PC大廠續點火力搶攻市場大餅。(圖/台北電腦公會提供)但也因為「智財三法」是為配合我國加入CPTPP的進程而修訂,修正的法條最後都加上了「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而我國加入CPTPP至今仍遙遙無期,所以行政院尚未決定《著作權法》修正條文的實施日期,也就是說,數位盜版無論金額多大,仍屬告訴乃論罪,須由被害人提出告訴,檢方才能著手偵辦。此案的辦案人員動用人脈,找到代理商子公司的舊識,再回報總公司,最後才能收網查獲違法的遊戲私服機房。不過,吹哨者說,「87谷」被查獲後仍繼續營運,而且竟沿用原公司名稱、原本的負責人,只是更換公司地址。他感嘆,雖然曾、陳二人在26、27歲就已經賺了好幾桶金,但畢竟社會經驗與學識都還不足,對法律及正常商業營運不夠瞭解,以為可以在案件判決前盡量多賺一點錢,以「彌補」被檢調查扣的金額,殊不知很可能是做白工。「他們現在等於是在幫別人賺錢,為什麼?因為業界都知道,智慧財產的這種案子,原告的目的都是求償。」吹哨者說,辦案人員告訴他,此案近日將要開庭,屆時將會再提供給檢方新事證,顯示嫌犯犯後態度不佳,仍繼續從事盗版私服業務,未來不僅正版遊戲公司會對於這段期間繼續受到的侵害求償,法官也可能加重量刑。本刊致電曙光公司詢問對此事的說法,但至截稿為止仍未獲回應。
流程冗長立院要修法 涉兒少性剝削24小時內封網
藝人黃子佼被查獲購買、持有兒少性影像,兒少性剝削問題備受關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日審查《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外界認為政府封網流程冗長,是本次修法重點之一。衛福部建議增列第8條之1,如遇到無從知悉網路業者聯絡資訊、網頁資料犯罪嫌疑重大有即時處置必要、網路業者限制接取後更換網域名稱等3種情形,主管機關得為限制接取,獲立委支持通過。此次《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正案,重點包括加重刑罰、必要時可強制封網、建立主動巡查機制等。立院衛環委員會昨天完成初審,朝野立委提出多達36個版本,其中第8條針對網路業者透過主管機關得知有犯罪嫌疑情事,應限制瀏覽或移除犯罪有關資料,衛福部希望增加時限為「24小時內」,也獲立委支持。另為避免非法網站遭封網另起爐灶,第47條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得運用科技設備方式,主動查詢網站有無涉及兒少性剝削,且網站業者不得規避,違者可處6萬到60萬元罰鍰,獲立委支持通過。至於朝野立委紛提案加重罰金或刑期,因去年修法已調整過刑度,法務部和司法院皆建議維持現行條文,因此相關條文全數保留。法務部參事汪南均說,民眾現人手一機,考量到青少年可能無犯意而誤觸法律,若一律重刑移送地檢署,沒有緩起訴機會,希望委員考量罪責相當性和衡平性。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長謝靜慧舉例,中部某高職男生洗澡時玩鬧拍攝同學的私密部位並透過手機傳出,現行條文刑度很重,儘管立法是希望防治犯罪,但重刑如同「化療」,應發展「標靶」做法,前面的行政先到位,後面的刑罰應該罪刑相當。《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正案,歷經2天審查送出衛環委員會,但僅通過4項條文,仍有17項條文未獲共識,予以保留,將擇期召開朝野黨團協商。
行政院通過修正草案! 10種「罰鍰1200以下輕違規」不記點、不開放檢舉
行政院會今(7日)通過交通部擬具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有10種罰鍰1200以下的輕微違規樣態不記點,也不開放科技執法、民眾檢舉等逕行舉發。民眾未來自費參加講習,最多可抵扣違規點數4點。對此,交通部也強調,修法後不會降低執法強度,駕駛人若違反規定仍要罰款,並依情節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吊扣或吊銷駕駛執照等處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自112年6月30日施行後,雖然112年全年死亡人數較111年下降,但因同時放寬民眾檢舉項目及增加記點項目,導致民眾被無端波及的案件數暴增,嚴重影響職業駕駛人工作權。對此,行政院7日通過交通部擬具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有10種罰鍰1200以下的輕微違規樣態不記點,也不開放科技執法、民眾檢舉等逕行舉發。交通部表示,經廣納社會各界意見後檢討修法,7日行政院院會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63條、第63條之2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如下:一、修正第7條之1,最高罰鍰新臺幣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限縮不予民眾檢舉,項目包括: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第31條第6項)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第31條之1第2項)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第31條之1第3項)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第50條第2、3款)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第55條第1項第1款)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第55條第1項第2款)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第55條第1項第4款)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停車(第56條第1項第1款)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第56條第1項第3款)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第56條第1項第10款)二、修正第63條:當場舉發案件始予記點,逕行舉發(包含科技執法及民眾檢舉案件)不予記點。自費參加講習扣抵違規點數2點,由1年1次為限提高至1年2次(4點)。修正第63條之2:配合修正條文第63條,刪除有關逕行舉發案件記違規點數規定。不過交通部也強調,本次修法雖限縮部分輕微違規項目不予民眾檢舉,但不會因此而降低執法強度,亦不會有處罰漏洞。各類駕駛人如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規定之違規行為,均須處罰鍰,並依情節依條例規定併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吊扣或吊銷駕駛執照等之處罰。
烏龍踅桌2/公益出租人鑽漏洞扣租屋押金 專家斥誤解可循司法討公道
《住宅法》2023年12月修正後上路,其中「公益出租人」鼓勵房東出租給合規定青年或弱勢者,享優稅原為修法亮點。本刊接獲房客A先生投訴指出,自己因故與房東發生糾紛,約滿搬離不續約,3個月租押金新台幣9萬元卻遭房東扣留不還,自己原欲檢舉房東未申報租屋所得,卻被房東嗆聲自己找得到公益承租戶,並享免帝王條款豁免權,「你就去告吧」。 劉先生說,他從2023年元月起以每月新台幣3萬元租金,租下新北市新莊區鄰近捷運橘線的3房電梯大樓,帶太太與2個孩子入住。然而住在隔壁的房東只要聽到陌生人的聲音,不時探頭探腦,只要看到朋友來訪便歇斯底里大吼,搞得朋友不敢來拜訪;此外,自己在外商工作,有時夜間要與外國客戶開會,儘管視訊時已儘量放低音量,卻老是遭房東抱怨影響睡眠。 他表示,一家人撐了將近一年實在受不了房東無理取鬧,聲明約滿不續租後,房東卻無預警地不時以備用鑰匙帶賞屋房客入內,把孩子都嚇哭好幾次。A先生氣憤與房東攤牌,卻面臨房東開始百般刁難,從「開門太大聲」、「孩子見人不打招呼」等理由嫌棄,直到約滿更索性扣留3個9萬元押金,直呼自己已找到公益承租人接手,將享免租稅帝王條款,要告就去告,令他相當無奈。對此,本刊記者數度連繫房東手機,截稿前遲未獲房東回應。由於出外工作、就學等原因,人人都有機會成為租客,卻遲未見政府有效把關租屋市場,租屋黑洞問題至今仍不斷受到非議。(示意圖非新聞當事房屋與屋主)(圖/周志龍 攝) 「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長曹筱筠強調,為消弭租屋黑市爭議與鼓勵房屋持有人釋出名下房屋參與公益出租,立法院2023年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並於同年12月上路,第16條第5項條文中明定「租金補貼資訊不得做為追溯綜合所得稅、地價稅及房屋稅等稅捐依據」,就是所謂「公益出租人的帝王條款」,意欲增加房東參與誘因,讓房東願意租房給受補貼租客,同時不必擔心遭查稅。 她直言說,很難理解竟然有人曲解《住宅法》修法意旨,「拿雞毛當令箭」對付相對弱勢的房客。然而《土地法》明文規定,住宅用不動產押金上限為2個月租金,此案收3個月租押金已明顯違法;再者,《住宅法》沒有大赦條款,稅捐單位只是「不主動」稽查歷史租賃紀錄,如遭檢舉成案事證明確且未逾7年「當然還是要補繳稅金」,因此本案房東曲解《住宅法》,想以「公益租戶」名義逃漏稅又搏美名「太天真了」。 鼎川法律事務所律師梁繼澤提醒,類似糾紛只能提民事訴訟處理,不過如果有過多的租客案件,指向同批房東惡性不還押金,則可考慮聯合提出刑事詐欺告訴,當然民刑事訴訟皆曠日廢時,仍建議先溝通為主。桃園市政府地政局住宅服務科長王基政說明,其實只要符合「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計畫的租客,回推房東就能被認定為「公益出租人」,其稅負優惠有三:首先,公益出租人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享有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新臺幣15,000元的免稅額度;第二,公益出租房屋的房屋稅同自住住家用優稅,目前為1.2%;最後,該公益出租房屋地價稅得適用自用住宅千分之二優稅。 中央狂砸新台幣300億元投入租屋補貼市場,除了至各縣市政府住宅發展相關處室辦理外,也可就近至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圖為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受理租屋補貼情形。(圖/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提供) 王基政也提醒,一旦被政府認列成為公益出租人、享有出租準用自用住宅優稅後,未來即使租客失去受補貼資格,房東該繳的一般出租所得稅就別想逃了。而若房東未來想轉賣,若想適用「一生一次」土地增值自用住宅超低優稅,那麼必須符合出售前5年內未供營業使用或出租等要件「想省稅就得放5年再賣」。 王基政舉自己朋友B先生為例,過去B先生在中壢區曾有一權狀30坪2房華廈,原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的工業區員工,依規定申報,B先生也成了「公益出租人」。然而,B先生在租約到期當日,便與買主簽約過戶,稅金也從自用住宅適用的新台幣1萬餘元暴增到超過7萬「確實是公益出租房東要想清楚的事情」。
預算十年來刪減幅度最低 邱臣遠籲新舊政府善用預算
立法院第十屆第八會期19日迎來最後一次會議,當中成功三讀通過包括「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與《所得稅法》修正案等重要法案。民眾黨立委邱臣遠表示,對於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的三讀通過感到欣慰,在2兆8,818億元預算中減列299億元,是十年來最低的刪減幅度,他藉此呼籲未來新舊政府要善用預算,為民謀福祉。邱臣遠指出,減列的內容中,最重要的包括大陸地區旅費的30%,這反映民進黨主導兩岸交流中斷的現況;此外,減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25%,凸顯執政黨不當利用公務預算進行大內宣,做媒體操控與朝野不公平競爭的問題。邱臣遠表示,民眾黨在監督總預算的提案方向,主要針對暗網揭露政府不當偵蒐、打詐不力、整治道安與資安作為不足、居住正義跳票,以及提升國防與國安等面向,共提出 268 個提案,其中 11 案未能取得政府具體保證或說明,因此未予妥協,保留送交表決,以凸顯民眾黨的價值主張。邱臣遠也提到,19日三讀通過的《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囤房稅 2.0),針對非自住住宅調整為全國歸戶,稅率調升為2%至4.8%,預計將在明年7月1日生效。他強調,實施全國歸戶囤房稅僅是居住正義的開端,而非終點,民眾黨在「居住正義」方面提出了「三多力」政見,包括大力蓋社宅、大力改稅制、大力補租客;與「房價三實」政策,包括「實價課稅」、「實坪制」及「房屋供實際居住者免稅」,囤房者則要課重稅。邱臣遠說,《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修正案,旨在配合「0-6 歲國家養」政策,打造適合青年願婚、敢生、樂養的環境。他續指,雖然有些相關法案仍需進一步盤點修正,以打造更友善的生養環境,而他也將繼續努力爭取選民的支持,明年再度回到立法院服務大眾。
《所得稅法》三讀修正通過 提高房租、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立法院19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修正案,該修正案將房租支出由列舉扣除調整為特別扣除,同時將扣除上限從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此外,修正案擴大幼兒學前特別扣除的適用年齡,由5歲以下調整為6歲以下,並調整了扣除額度,第1名子女的扣除額度從12萬元提高至15萬元,第2名及以上子女的扣除額度各為22.5萬元,新法預計將於明年1月起生效。修正案的立法說明指出,為照顧弱勢無屋族群,將房租支出由列舉扣除改為特別扣除,租屋族擇用標準扣除,仍得適用租金支出特別扣除,以便租屋族能夠更有效地享受扣除優惠。同時,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的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將房租支出扣除上限從12萬元調高至18萬元,以更符合實際生活成本。此外,為減輕所有扶養子女家庭的經濟負擔,修正案擴大幼兒學前特別扣除的適用年齡範圍,由5歲以下修正至6歲以下,每名幼兒由扣除6次增為7次,並提高扣除額度,依每一申報戶扶養6歲以下子女人數,第1名子女扣除額度由12萬元提高為15萬元,第2名及以上子女各為22.5萬元,以更全面地照顧家庭的需求。修正案亦刪除原有的「排富條款」。民眾黨立委邱臣遠表示,此次修法是為因應少子女化浪潮。很遺憾的是,《少子女化對策基本法》目前仍未得到行政院的重視。他也指出,現在每年政府投入少子女化對策的總經費已經從193億元成長到1200億元以上,整整提升六倍,但新生兒的人口數卻越來越少,今年出生數可能會跌破13萬人次,代表預算沒有花在刀口上,政策也未能有效的讓人民有感。因此,他呼籲政府請繼續積極盤點,推動相關修法,打造友善的生養環境。
立法院修正「槍砲管制條例」 遏止嚴懲非法改造、公然開槍
立法院今(18日)通過《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將非法持模擬槍罪加重為刑責,並嚴懲幫派及組織犯罪者公然開槍可判刑7年以上、併科1500萬以下罰金,另針對故意開槍後自首可不減刑,以遏止當今社會亂象,維護社會治安。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感謝立法院全體委員及朝野黨團的支持,順利完成修法作業,這次修法主要為防處不法改造槍枝流竄等現象,將非法持模擬槍罪加重為刑責,並嚴懲幫派及組織犯罪者公然開槍可判刑7年以上。他說,另針對故意開槍後自首可不減刑,以遏止當今社會亂象,維護社會治安。林右昌指出,近來陸續查獲新型態改造槍砲,造成多起社會矚目的傷亡案件,經統計今年查緝的非法槍彈9成為非制式槍枝。這次修法全面納管槍砲彈藥及其主要組成零件,增訂子彈主要組成零件刑罰,並將模擬槍提升為刑罰規範,其主要組成零件列行政罰。條文增訂,若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公告查禁的模擬槍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700萬元以下罰金;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公告查禁的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者,處100萬元以上1000萬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得併令其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另外,增訂對槍砲零件製造業者行政檢查,以強化槍枝零件源頭管制,降低不法外流。同時增訂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材質規範及殺傷力認定基準,以利非法槍枝查緝。此外,為遏止公共場所開槍、傷人,造成大眾的恐慌,這次也增訂公共場所開槍處罰,並對受組織指示開槍者加重處罰;持制式槍砲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持非制式槍砲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對於犯罪行為人故意開槍後攜械自首,從原本的「必減刑」修正為「得減刑」,以防處僥倖尋求減刑的情事。林右昌指出,後續內政部警政署將邀集各相關機關、專家及學者研商,儘速修訂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種類及材質、子彈主要組成零件、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等公告及其他相關規範,以落實槍砲彈藥零件溯源管理。
立院三讀修正槍砲條例 公然開槍可判7年以上!故意開槍後自首可不減刑
立法院今(18日)通過「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這次修法主要為防處不法改造槍枝流竄等現象,將非法持模擬槍罪加重為刑責,並嚴懲幫派及組織犯罪者公然開槍可判刑7年以上,另針對故意開槍後自首可不減刑,以遏止當今社會亂象,維護社會治安。內政部長林右昌指出,近來陸續查獲新型態改造槍砲,造成多起社會矚目的傷亡案件,經統計今年查緝的非法槍彈9成為非制式槍枝,這次修法全面納管槍砲彈藥及其主要組成零件,增訂子彈主要組成零件刑罰,並將模擬槍提升為刑罰規範,其主要組成零件列行政罰;另增訂對槍砲零件製造業者行政檢查,以強化槍枝零件源頭管制,降低不法外流,同時增訂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材質規範及殺傷力認定基準,以利非法槍枝查緝。此外,為遏止公共場所開槍、傷人,造成大眾的恐慌,這次也增訂公共場所開槍處罰,並對受組織指示開槍者加重處罰;且對於犯罪行為人故意開槍後攜械自首,從原本的「必減刑」修正為「得減刑」,以防處僥倖尋求減刑的情事。林右昌指出,後續內政部警政署將邀集各相關機關、專家及學者研商,儘速修訂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種類及材質、子彈主要組成零件、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等公告及其他相關規範,以落實槍砲彈藥零件溯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