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蒼淇
」年前裝修工程藏危害! 便宜行事恐釀中毒、火災、爆炸
【健康醫療網/記者鄭宜芬報導】不少民眾為了迎接居家新氣象,紛紛在年前進行翻修。台北市內湖區一處民宅1月2日夜間發生2名裝修工程勞工死亡的案件!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局長高寶華呼籲,許多民宅或店家找來室內裝修業者進行裝潢作業,業者若便宜行事,現場未做好有機溶劑危害預防措施,置勞工於危險當中,容易發生職業災害,雇主不可不慎。據台北市消防局通報,報案人稱現場疑似有強力膠氣味,2名勞工送醫前已無生命跡象。台北市勞動檢查處3日即派員赴現場,針對作業環境與勞工死亡之因果關係進行了解調查,後續將依司法相驗結果處理。勞動局提醒,室內裝修常使用甲苯加入環氧樹脂(epoxy)進行防水噴布,或加入強力膠進行木板黏合,或用於清潔、塗飾等作業,若沒注意通風、火源,可能因吸入過多有機化學溶劑而中毒,或造成火災、爆炸等危害。▲112年下半年北市出現多例室內有機溶劑作業傷亡事件。(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提供)8招預防措施 違規最重罰30萬並勒令停工勞檢處處長梁蒼淇表示,雇主有使勞工於通風不良之場所使用含揮發性有機溶劑作業前,應使勞工接受至少3小時危害性化學品教育訓練,現場要通風換氣,勞工應配戴正確之防護面罩。作業時,有機溶劑作業主管應於現場指揮、監督,進行揮發性有機溶劑蒸氣濃度監測,並嚴禁使用任何火源,以保障勞工在有機溶劑危害的場域工作時的健康與安全。若雇主未做好防護措施而發生職業災害,將以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相關規定,處以3至30萬元罰鍰。1教育訓練雇主有使勞工於通風不良之場所使用含揮發性有機溶劑(如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等)作業前,應使勞工接受至少3小時危害性化學品教育訓練。2化學品標示及SDS安全資料表作業現場應備有危害性化學品安全資料表,容器應張貼危害標示。3通風換氣室內進行有機溶劑相關作業時,應依作業性質採取密閉措施、局部排氣或整體換氣措施,並使有機溶劑濃度降至容許濃度以下。4防護運具勞工進行有機溶劑作業時,應配戴可過濾有機溶劑蒸氣之防毒面罩或輸氣管面罩,並定期確認其密合度。5作業主管勞工進行有機溶劑作業時,有機溶劑作業主管應於現場進行指揮、監督、管理。6有害氣體濃度監測作業時應實施有害氣體濃度監測,以確保不致發生立即危險情事。7容器密閉未使用或使用完畢之有機溶劑容器,英語已蜜蜂或使用排氣設備將蒸氣排除在外。8禁止火源勞工進行有機溶劑作業時,除應立有機溶劑注意事項告示牌,也嚴禁使用任何火源
大安區工地爆意外⋯工人廁所出來「踩空墜B2亡」 北市追刑責
台北市大安區一處工地2日發生一起勞工墜落死亡職業災害案件,工人上完廁所踩空,從1樓摔到地下2樓,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對此北市勞動檢查處表示,初步研判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暨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規定,現場先令1樓至地下樓層局部停工。據了解,工地將水泥自1樓吊運至地下2樓,當時1樓地面吊料口鐵板掀開,而流動廁所設置於吊料口旁,工人如廁完畢,開門踏出流動廁所時,不察自吊料口墜落至地下2樓,墜落高度約8.5公尺,經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勞動檢查處處長梁蒼淇表示,勞檢處獲報後立即派員實施勞動檢查,結果發現1樓吊料口作業,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而肇災,初步研判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暨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規定,現場先令1樓至地下樓層局部停工,等復工計畫送本處審查合格後,才准其復工。梁蒼淇指出,如違反之缺失與勞工死亡有因果關係,後續將追究勞工之雇主及現場相關人員刑事責任,若不起訴或緩起訴,最高將處30萬元罰鍰。勞動局局長高寶華提醒,每年夏季是職業災害發生的高峰期,其中又以墜落災害所佔比例最高,北市7月起已發生3起勞工因墜落死亡之職業災害;爰此,事業單位應注意工作場所如有高處作業時,應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施,並提供勞工防止墜落之防護設備,以降低作業墜落風險。
端午連假工地仍施工 北市府假日稽查防意外
端午連假期間仍有許多工地正在施工,台北市政府今(24)日表示,去年市有將近半數的重大職業災害事故發生在假日,為防止工安意外,市府從6月起擴大假日稽查,避免假日成為工安假期。北市府指出,台北市去年發生19件營造業死亡重大職業災害,其中有8件發生於假日,占所有事故的42%,而今年5月7日、星期六及5月8日、星期日更接連發生2起工安意外;台北市勞動檢查處為強化假日施工災害預防,已於6月實施「擴大假日稽查」策略,除增加檢查人員組數外,也特別針對高風險作業實施稽查,以貫徹「職業安全無假期」之決心。北市府指出,營造工地常見違規的項目,以「勞工未正確戴用安全帽」違反比例最高,其次為「共同作業時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及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及「開口未設置安全防護設施」,顯見勞工心態鬆懈與工地管理不足。北市勞動局局長高寶華表示,假日施工常因管理人員輪休,導致管理人力不足,也常忽略職安衛管理與承攬管理,未落實危害告知及辦理協議組織。建議事業單位可藉由導入攝影監視設備輔助高風險作業監控,並落實職務代理制度,工地主任、職安人員、監造人員、作業主管在休假時,也有代理人去執行法定職責,提升工作者職安意識,以打造安全營造工作環境,維護勞工安全。北市勞檢處處長梁蒼淇提醒,端午連假期間仍有許多民間工程、公共工程持續施工,主辦機關與監造單位也應持續督導事業單位符合職安法規,以免假日施工成為工安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