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輔導
」北市國中爆性侵 受害人竟被校方逼轉學
校園性平案逐年攀升,台北市議員耿葳15日揭露,有國中家長向他陳情,女兒在學校遭男同學性侵,校方輔導人員卻偏頗加害者,還逼迫女學生轉學,且教育局疑似對該案毫無掌握。教育局長湯志民回應,性平事件是由校方調查,若調查過程有失當將成立調查小組了解,有缺失就會檢討與懲處。耿葳表示,一名家長日前向她控訴,就讀國中的女兒長期受到另一名男同學的霸凌,向老師反映卻被告知「妳要熟悉這環境」,讓女學生完全不信任師長與校方,也間接導致後續遭男同學性侵後不敢聲張,最後還是另名同學發現女同學情緒不穩,告知自己的家長後才通報校方。耿葳也公布處理校方輔導老師錄音檔,質疑老師不在現場,卻定調事件「不是誰強迫誰,是因為好奇緣故」;甚至在今年開學前2周,家長還接到校方來電詢問「要不要轉學」,校方更是直接當面問女學生「妳什麼時候要轉學」,一連串冷暴力讓女學生承受不了壓力而自請轉學。耿葳說,校方4月下旬就接獲通報,直到5月底才首次訪談受害女學生,且明明於8月初就完成調查報告,女學生家長到9月中才取得報告結果,甚至過沒幾天就收到男學生家長反告女學生性侵,教育局卻完全不知情,可見完全沒掌握此案也不關心女學生。湯志民解釋,學校發生的性平事件是由校方成立調查小組,若校方調查過程有失當,教育局會成立調查小組了解,有缺失就會檢討與懲處。副局長陳素慧說,校安系統與社務系統也有收到學校性平案件的通知,調查結果確實是男學生性侵屬實,後續男學生家長反告女學生則並非校方或教育局可控制。
台中男子帶女兒上學遭西瓜刀砍 警方緊急追捕凶嫌校方安撫驚嚇女童
台中市沙鹿區29日清晨發生一起駭人攻擊事件,1名48歲的林姓男子早上6時多準備帶5年級的女兒上學,沒想到剛出門開啟車庫門時,就遭遇不明男子持西瓜刀連砍數刀,導致林男手腳多處重傷,林男當場倒地後,女兒目睹全程,受到嚴重驚嚇,隨後林男被緊急送往醫院救治,目前意識清醒,正在接受後續治療,所幸無生命危險。警方根據初步調查指出,該事件發生於上午6時52分,林男剛走出家門準備開車送女兒上學時,遭遇歹徒突襲,行凶男子持刀連砍林男3刀後迅速搭乘計程車逃離現場,林男的家屬表示並不認識該名襲擊者,警方目前已鎖定特定嫌疑人,並展開全力追捕,以儘速查明此攻擊事件的動機及背景。當林男倒地後,現場一片混亂,林男的妻子第一時間協助將,送往醫院,女兒則在伯父陪同下前往學校,目睹整個過程的女童因驚嚇過度而情緒不穩,接到消息的校方迅速安排輔導老師對女童進行情緒安撫,並強調會密切觀察女童的心理狀況,以防止事件對其長期心理健康產生不良影響。光田醫院急診室表示,林男送達時意識清晰,主要傷口集中於右側手腳,並有多處撕裂傷,醫護人員立即將其送往手術室進行緊急處理,目前林男仍在醫院持續治療中。該校校長表示,為保障學生安全,已向警方申請在校園周邊加強巡邏,特別是在上下學時段防範可疑人士出現,並提醒家長們提高警覺,警方則強調將持續追查,盡快將行凶者繩之以法,還給民眾安全的生活環境。
成績好才能選學生會長?北市37校違反規定 教育局這樣說
成績好才有資格參選學生會長?台北市議員何孟樺發現台北市71所高中職中,竟有37校違反教育部規範,規定學生要達一定分數、沒被記過,才有資格選會長,痛批台北市教育局督導不周;對此北市教育局強調,今日已通函北市公私立高中職,需秉民主教育立場,輔導校內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循民主及平等原則訂立相關組織章程。台北市教育局表示,秉持鼓勵學生參與校園自治組織,藉此培養學生民主素養與平等精神,7日各校業務宣導會議上,向台北市各級學校宣導,請各校秉民主教育立場,輔導校內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循民主及平等原則檢視相關學生自治組織章程,不宜將學業成績評量、德行評量、出缺席紀錄等列為學生會會長(主席或其他類似名稱之負責人)及其他幹部參選的資格限制。台北市教育局指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訂有「高級中等學校輔導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運作注意事項」,其中第5條敘明,由學生循民主程序,訂定符合民主精神之組織章程及規範會長(主席或其他類似名稱之負責人)及其他幹部之選舉罷免方式。台北市教育局強調,預計將在本月22日上午召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自治組織宣導會議,再次向各校說明,並請校方輔導校內學生自治組織,請學生自治組織衡酌是否提案至學生自治組織大會討論。
司機狼性騷1/高中女屢遭司機大叔身體言語騷擾 憤吞安眠藥抗議
北市某高中女學生A女(化名,16歲)今年2月間想不開吞下安眠藥,所幸緊急送醫後無大礙,父親追問後才驚覺女兒遭到校車司機大叔性騷擾長達半年,不但被勾肩搭背,甚至被邀約「洗溫泉」。校方接獲A女父親反應後,1月間同意將司機調走,未料A女2月開學驚見司機還在服務,相當恐慌,認為求助無果才吞藥,父親氣炸提告惡狼司機,為愛女討公道。A女父親回想今年2月間某日,要叫愛女起床上課,發現女兒吞下安眠藥倒在床上不省人事,嚇得他和妻子慌張將女兒送醫,幸好保住小命。吞藥事件過後,A女一度將自己反鎖關在房間內,拒絕跟外界接觸,也不願到學校,過了近4個月,她才漸漸恢復正常回到班上上課,同時也在媽媽陪伴下,每周到醫院進行心理治療。平復心情後,A女才娓娓道來自己如何遭司機大叔性騷擾。原來從去年開始,因為搭乘校車下上學的學生中,A女是少數的女生,疑似因此遭校車司機盯上,大叔不僅常藉機噓寒問暖,還會趁她上下車時故意勾肩搭背,周休假日更提出踰矩的曖昧邀約「周末無聊的話,我帶妳去泡溫泉」等語,讓A女感覺很不舒服,因為面對與父親年齡相仿的校車司機,單純青澀的她每每不知如何應對,非常困擾。家長怒控,校車司機趁著接送女兒上下學,踰矩邀她泡溫泉、更藉故勾肩搭背,嚇的稚嫩女兒不知所措,成為她日後仰藥的導火線。(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123RF)更離譜的是,今年初A女某次放學搭校車返家途中,司機發現坐在最後一排的她睡著了,明明還沒開到最後一站北投,校車司機竟拿錢給還沒到家的學生,讓他下車自己回家,製造自己跟A女單獨相處機會。A女返家後將此事告訴父親,父親向學校申訴,校方原同意將司機調走,但不過新學期開始,A女驚覺司機大叔仍繼續開校車,她害怕恐慌,擔心對方會報復她檢舉,每天心理壓力很大, 直到她想不開吞藥,整起事件才爆發出來。「我女兒長得漂亮又貼心,花樣年華竟然因為被校車司機這樣的老男人欺負,影響一生!」A女父親又氣又惱,想到那個害了女兒的校車司機更恨得牙癢癢,誓要為愛女討回公道,依《性騷擾》報警提告。最讓A父不解的,他認為學校態度擺爛,因為他向校方反映女兒遭性騷擾後,校方仍讓司機繼續開校車才導致女兒吞藥,「我認為女兒受害絕非偶然,懷疑不是單一個案,難道放任遭投訴的他繼續騷擾其他人?我向林瑞圖議員陳情後,加上提告,學校才沒再讓司機開車。」他也痛批校方輔導機制薄弱,至今輔導老師只與女兒談話1次,「根本不顧被性騷擾留下陰影的小孩!」學校則說,今年初獲悉校車司機性騷擾一事後即進行校安通報,上呈給教育局,依性平法召開相關會議,受理成立調查小組,而最後,學校和校車公司協議解約。校車司機性騷擾案爆發後,家長對司機提告,質疑學校以及教育局對校車司機遴選沒有「防狼機制」,學生安全堪慮。(圖/報系資料照)◎給自己一個機會:張老師專線1980、安心專線1925、免付費生命線1995。
高中生想上學單親母卻不准 強留在身邊16年!原因曝光讓人傻眼
彰化一名單親媽媽竟然因為擔心16歲兒子被生父帶走,十多年來將孩子帶在身邊,還不讓兒子上學,導致其學習過程經常中斷,今年8月鹿港鎮公所以違反《強迫入學條例》移送彰化分署,才讓整起案件曝光。《蘋果新聞》報導,彰化一名16歲高中生從小到大學習歷程經常中斷,三不五時就會請假不去上課,經過調查後發現,這名高中生其實很想上學,但因為其生母與生父未婚,生母擔心他被生父帶走,因此一直想辦法將其留在家中,即使到了應該上學的年齡,仍然不願他離開家裡,時常藉故幫他請假不讓他到校上課。由於該生的學習時常中斷,彰化縣政府社會處發現後介入,將該生強制寄養,鹿港鎮公所則依違反《強迫入學條例》對母親開罰300元,並將案件移送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執行。不過彰化分署審查時,認為此案有其特殊性,應該再深入了解其家庭背景,以協助該名高中生擁有較正常的就學生活。彰化分署隨後到高中生先前就讀的國中訪查,發現他個人有就學意願,且經過校方輔導,目前已經考上彰化某高中,並結束寄養,回去和母親同住;不過,該名學生上高中後才3天,母親又以他有蕁麻疹為由,要他請假回家。彰化分署最後決定,由分署愛心社幫高中生母親繳納本案罰款,並準備了一份中秋禮盒,請高中生就讀之學校將其轉交給高中生母親,並和她溝通,期盼藉此改變該母對小孩就學的心態。
壓力太大?台中國中女考試昏倒 意識模糊送醫
台中市西屯區一間國中,今(21)日傳出1名15歲女學生在考試時昏倒,她在保健室稍作休息後,已被送往台中榮民總醫院治療。據《聯合新聞網》報導,這名女學生過去也曾有過類似情形,疑似是因為考試的壓力太大而導致昏倒,今天也同樣是考試到一半昏倒。台中市消防局勤指中心說明,上午9時接獲報案,到場後發現女學生被校方安排到保健室休息,隨後就將她送醫檢查及治療。校方輔導室則表示,這名女學生的身心特質比較特殊,對自己的學業成績要求很高,在班上則是排名中上;至於學生因壓力大而昏倒,通常壓力的來源相當多元,不過她是從三年級才開始出現這種情況,上學期也曾發生過一次。校方表示,未來會持續關心這名女學生的身心狀況,協助她進行調整與適應。
「爸爸不要再摸了」控父親猥褻 法官逆轉判父親無罪
【編輯/洪健皓】一名11歲女童小琪指控父親以每週1、2次的頻率摸胸騷擾,雖然她曾喊「爸爸不要再摸了」但還是無法阻止,更長達4個月。經報警處理,父親被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不過父親堅稱根本沒碰過女兒。士林地方院合議庭經查,小美過去曾因為跟母親吵架而報警,且證詞、學校紀錄、醫院心理衡鑑看來,並無其它客觀積極證據,最後判父親無罪,可上訴。起訴書中,小琪稱父親是在2017年至同年6月期間騷擾她,更指某晚10時多,父親趁著全家都在睡覺的時候壓在睡在地板的她,就把手從領口伸進去襲胸。雖然她喊「爸爸不要再摸了」但還是每週以1、2次的頻率被父親猥褻。小琪也稱事發當時母親、哥哥都在場,隱忍了4個月才告知學校老師,最後校方通報才曝光,父親也因此被檢方以強制猥褻罪起訴。但在院方審理期間,父親全盤否認,表示沒有碰過女兒。不過合議庭審理時認為,母親和哥哥皆稱小琪曾因為和媽媽吵架而數次報警,藉此可見小琪對維護自身權益相當自主,不會因為對象是親人而有異,所以若真有被襲胸情事,怎麼會隱忍數月不說。再加上根據校方輔導紀錄,及醫院心理衡鑑報告,分別指出小琪有說法反覆和說謊、鬧彆扭的行為,最後雙方當事人的證詞有矛盾,且無客觀積極證據能證明小琪受害,因此合議庭裁定父親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