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國中
」 國中生 國中 新北 乾哥 乾妹這款父母!國中女學生不聽話驚遭改名「壞」 繼母嗆:出一口惡氣讓我舒心
桃園市某國中一年級女學生因情緒問題,而多次不服家長管教,其生父和繼母竟到戶政事務所,把女學生的名字改名為「XX壞」,繼母更嗆聲要讓孩子背負罵名直到成年,並表示此舉讓他舒一口惡氣,市議員黃敬平在議會揭發此事,請求市府協助補救,市長張善政則回應,將盡量保護小女孩,避免受到傷害。黃敬平表示,該位女學生有情緒問題,但並非不能輔導,其生父和繼母竟因孩子不服管教,6月間直接到戶政事務所,在外經本人同意情況下,把孩子取名為「XX壞」以示懲戒。戶政事務所、社工、校方和孩子生母,都認為此事不妥、多次勸阻,2人仍然堅持,而姓名條例規定,本人或法定代理人若為改名申請人,則無需滿7歲以上未成年改名當事人簽名,繼母甚至嗆聲「改成壞名才能出一口惡氣、讓其舒心」、「就是要讓她揹著壞名到長大成年」。當事女學生得知此事幾乎崩潰,現已由生母接回照顧,生父和繼母還追到學校,要求孩子交出家門磁扣鑰匙,生父還多次將女兒報警列為失蹤人口,警方屢屢到校查證,並通知生母到派出所撤銷協尋,讓校方、生母和警方疲於奔命。黃敬平呼籲,社會局、法務局與民政局等單位討論,可否依《兒少法》第5條第2項規定,兒童及少年權益受不法侵害時,政府應予適當之協助及保護,介入協助改回原名,最後手段則是向法院申請宣告停止親權。張善政回應,市府會努力保護學生心靈,有補救管道就盡速去做,讓監護權回到適當的人手上。法制局長賴彌鼎則表示,改名造成學生心靈重大不良影響,亂報失蹤涉及生活管教不當,只有改監護人才能讓孩子有最佳利益和教育,短期內如要改名,則要走監護權改定程序,即使生母補能提起,檢察官、主管機關、社福機構也能幫忙,讓社福或政府機關當適當監護人,法律輔助基金會也能義務提供律師,強調家事案件非一般法律案件較為特殊,但會全力協助。
新北市班導自稱有病治不好 上課怒砸書嚇壞學生
新北市某國中家長在私人社群上討論,國三某班導師向學生自稱患有精神疾病而且治不好,因為學生忘記上繳手機就暴怒狂罵還砸書,學生當場嚇壞,向校方反映後學校卻要學生忍耐,讓家長十分無助。對此,新北市教育局回應,學校接獲其他老師反映後已介入瞭解並校安通報,24日召開校事會議審議。自稱是某國中學生的家長在地方私密社群說,家中小孩正在念國三,但班導師卻自稱有精神疾病,有次學生忘記交手機,老師還暴怒狂罵、砸書本,讓小孩十分害怕,還曾經在小孩午休時,因為1個學生沒趴下就在班上破口大罵、吵醒全班同學,家長向學校反映,希望至少將班導師調離導師職務,校方卻只要學生忍耐。新北市教育局表示,該師本學期從外縣市介聘至該校,截至目前教學情形皆正常,對於班級經營要求較高,與該班學生尚在磨合中。學校18日收到其他科任老師反映,該班學生有情緒不佳狀況,疑似與該師互動有關,學校立即瞭解並進行班級適應輔導。21日學校收到LINE社群訊息,得知該師疑有怒罵學生等不適宜行為,立即校安通報,召開校事會議審議。新北市議員呂家愷認為,心靈輔導、情緒管理是大家都關心的議題,無論是針對學生或老師,應該要有完善制度,才不會造成社會防護網漏洞。
新北校園割頸案「乾哥、乾妹」一審各判9年、8年 法院裁定延押2月
新北某國中2023年12月底發生學生割喉案,被害楊姓男學生與林姓女學生起口角衝突,慘遭郭姓「乾哥」持彈簧刀攻擊身亡。新北地檢署5月依殺人罪嫌將郭男、林女兩人起訴,新北地院少年法庭9月30日判決「乾哥」9年、「乾妹」8年徒刑,可上訴。兩人近日羈押期滿,新北地院4日裁定自10月14日起延押2個月。
修法在即!少年案底有條件塗銷 預計本會期送立法院審議
新北某國中生遭郭姓同學割頸殺死,讓司法院的司法改革重點的《少年事件處理法》遭致批評,不僅沒接住曝險少年,還讓受害者的正義無法獲得伸張。司法院今年5月底通過修正草案,有條件塗銷少年前案紀錄,目前已與行政院會銜討論過,預計本會期送立法院審議。涉案郭姓少年自稱具幫派背景,案發前半年才自少年觀護所返回學校,更多次霸凌同學。死者父親認為少年塗銷紀錄立意良善,卻將未爆彈放入校園,嚴重危害校園安全,且還不告知校方,隱匿惡行實在難達教化目的,遂提出廢除少年塗銷紀錄等訴求。由於將「曝險少年」去除犯罪標籤是司改重點,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並對外稱修法後2023年7月正式施行的「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制度」,已逐步發揮保護輔導功能。少家廳更表示,該制度就是透過妥速保護少年的正當程序,讓司法警察得以報請少年法院對少年核發同行書等強制處分,進行初步調查。但國中生割頸案讓《少事法》備受質疑,司法院緊急開會研究,今年5月29日院會通過修法,增訂少年法院得依少年行為性質、年齡、身心狀況、學業程度及其他必要事項等需求,而轉換安置輔導、保護管束等不同處遇,且停止感化教育除付保護管束外,也可轉換為安置輔導處分。草案並規定,少年受保護、轉介處分或刑的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3年內,未再因故意觸犯刑罰法律而受保護處分或刑的宣告者,才能視為未曾受該宣告,可塗銷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發揮再犯預防之效。
新北割喉案乾哥、乾妹遭批「判太輕」 法院:兩人已能覺察過錯及反省
新北某國中2023年12月驚傳割喉案,楊姓男同學因與林姓女同學起口角,慘遭林女教唆「乾哥」郭姓同學持彈簧刀狂砍數刀身亡。如今判決出爐,新北地院少年法庭依殺人罪判處郭男9年、林女8年徒刑,可上訴。受害者家屬直呼「未免太輕」,判決理由也曝光。回顧本案,林姓女學生前往友人班級找人,並在走廊聊天交談,林女因大力甩門被楊姓學生制止,兩人爆發口角,林女便找來「乾哥」郭男嗆聲出氣,甚至拿出彈簧刀上前攻擊,導致楊姓學生傷重倒地,送往亞東醫院後裝上葉克膜,經34小時搶救仍宣告不治。判決出爐後引發社會討論,受害者家屬楊爸爸也直呼判得太輕、少事法過度保護犯人。判決摘要提到,被告二人於行為時均已14歲以上未滿18歲,有刑法第18條第2項減輕其刑之適用。法官提到,被告二人因誤認「暴力得以解決紛爭」的偏差觀念,在本不應有任何暴力發生的校園內為本案犯行,嚴重危害校園安全,造成被害人生命消逝,其雙親痛失摯愛,產生永遠無法抹滅之巨大傷痛,檢察官及被害人家屬均請求從重量刑。法官考量被告二人之家庭狀況、智識程度、犯罪之動機、目的、參與之身分(動手、主事者)及程度、下手方式等一切情狀,指出被告二人於少年觀護所期間分別經多次諮商、晤談後,已「漸能覺察而反省自身之過錯及不當言行」,然仍須時間予以學習及調整。另衡以司法院量刑資訊系統內相關實務類似案例之量刑參考,認有必要藉由較長期以機構矯正處遇的方式,加強、調整被告二人的身心狀態健全,並教育及導正其偏差觀念與行為。
新北割頸案判決出爐 葉元之嘆:殺一個人只需關三年
新北市某國中去年底發生震驚全國的割頸案,新北地院30日宣判,行凶的郭姓少年與涉嫌教唆的林姓少女分別判刑9年及8年,讓受害者家屬難以接受。國民黨立委葉元之30日表示,少年犯服刑三分之一就可假釋,殺害一條人命只需關三年,這樣的刑罰根本沒有嚇阻作用,呼籲教育部在國中增設校安人員,以保護學校師生。葉元之指出,目前社會上詐騙橫行,詐騙集團與幫派結合,到校園吸收學生擔任車手,造成有幫派背景的學生人數增加。刑期過輕的判決,反而可能讓他們覺得殺人不需付出嚴重代價,助長他們為向幫派老大示好,更加逞兇鬥狠。這種現象不僅使校園環境面臨更大的威脅,也讓學生與家長們的安全感逐漸喪失。葉元之表示,一般老師面對幫派少年,通常「無法管」也「不敢管」,上會期他多次提案在國中增設受過訓練的「校安人員」,確保校園安全,這是許多國中老師的心聲,但教育部政策牛步,僅回應已在國中增設「學務組副組長」,但學務組副組長也是一般的文職老師,還是無法面對幫派少年,現在很多學校的學務組長都是代理老師,就是許多正式老師不願接這個「困難」的工作。葉元之呼籲,「校園安全至為重要」,教育部應該勇於承擔責任,正視校園安全問題,提出更具體、更積極的對策來保障學生安全,唯有提供足夠的校安人員、加強對校園暴力的預防與處理,才能真正讓家長與學生對校園環境感到安心,讓校園成為學習知識和成長的安全場所。
割頸案國中乾兄妹獲輕判!楊爸斥乾哥鬼扯「刀自己飛進來」 怒喊一定上訴
新北市某國中郭姓少年,2023年底幫同校「乾妹妹」林姓少女出頭,持彈簧刀攻擊楊姓男同學,造成對方頸部受傷、大量失血日離世,全國震驚。新北地院少年法庭30日審理後,判處郭姓少年9年、林姓少女8年徒刑。對此,楊姓少年父親一度哽咽落淚「真的判太輕了」,直呼難道一條人命比貪污還要不值錢嗎?更批「司法都壞掉了」,揚言會繼續上訴。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楊爸爸30日在一審判決出爐後與新北市議員石一佑視訊通話,提到判決結果,直呼「很好笑的台灣法律耶!」質疑郭生開庭時一直說他只是要刺大腿,「但我兒子身高175公分,他才差不多160而已,刺大腿會刀刀斃命嗎?」。說到激動處,楊爸爸甚至一度哽咽落淚,「真的判太輕了,一條人命比貪污還要不值錢嗎?不知道法官在做什麼,司法都壞掉了,我受不了,哪有人這樣判的,我兒子的公平都不知道要去哪裡找!」他強調,已經跟律師討論了,對於這樣的判決無法接受,一定會上訴,「這種判決誰能接受?我兒子這麼優秀,這樣子誰接受得了?」。對於林姓少女,楊爸爸也痛斥,林女出庭時一直說有去阻止,「但是一開始旁邊有同學阻止她們兩個時,林女還叫旁邊的人『不要多管閒事』,這是對的嗎?最後我兒子已經躺在那邊,她才說有去阻止,阻止個屁!」此外,郭生開庭時還企圖撇責,狡辯稱「人不是我殺的,刀子也不是我的,(刀子)不知道怎麼飛進來的」;楊爸爸痛斥,事實上案發當天郭生吃早餐時,就有亮出這把彈簧刀,中午案發前的一個下課時間,郭生去找同儕時,也有亮刀,「然後他說他不知道自己有帶刀?刀是自己飛進來?那之前兩度亮刀呢?也是直接飛進來嗎?」。石一佑則表示,有和楊爸爸討論過,「可以的話當然是希望(郭少、林女)判死刑,但我們也清楚,有少事法在(死刑)根本不可能,但起碼也不要判這麼少,判個8、9年,關沒幾年就可以假釋,出來以後換個名字就大尾了!」。另外,郭生的父親稍早表示,「覺得兒子已經有後悔了,司法該怎麼判就怎麼判」;而楊爸爸則回應,「(郭生、林女)在法庭上一直不肯承認,你認為他們有悔過嗎?更何況我們的法律是這樣的嗎?殺了人有悔過,就能輕判嗎?這已經本末倒置了吧,當時他們都沒有給我兒子任何機會耶,然後殺了人,只要輕輕地說『我有悔過了』,這樣子就可以了嗎?」。
新北割喉案「乾哥、乾妹」判決出爐 死者父控訴:司法向加害者一方傾斜
新北某國中2023年12月底發生學生割喉案,被害楊姓男學生與林姓女學生起口角衝突,慘遭郭姓「乾哥」持彈簧刀攻擊身亡。新北地院少年法庭30日依殺人罪判決「乾哥」9年、「乾妹」8年徒刑,可上訴。對此,楊爸爸也發聲明控訴「司法完全向加害者一方傾斜」。檢方調查,林姓女學生為了拍攝抖音影片前往友人班級找人,並在走廊聊天交談,林女因大力甩門被楊姓學生制止,兩人爆發口角,林女便找來「乾哥」郭男嗆聲出氣,甚至拿出彈簧刀上前攻擊,導致楊姓學生傷重倒地,送醫後裝上葉克膜,經34小時搶救仍宣告不治。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後,判處乾哥郭男9年、乾妹林女8年有期徒刑,可上訴。判決出爐後受害者家屬楊爸爸也發聲明痛批少事法過於寬容,殺人者僅判處8、9年徒刑「未免太輕」,質問難道司法認為人命不值錢,兩人兇殘至極、不知悔改,因少事法保護而有機會重返社會,自己的孩子卻永遠都沒有機會。楊爸爸提到,少事法「生了太大的病」,不僅不判處死刑,還可縮短刑期,「如此漠視生命,不僅不尊重人民生命權,更是給受害家庭二次傷害」,他痛批法律已死,成了加害者的保護傘,質問兩個兇手犯的錯,為何該由自己乖巧懂事的孩子承擔,「難道我們是弱勢家庭,命就可隨便擺弄嗎?」
快訊/新北國中割喉案 「乾哥、乾妹」一審判決出爐
新北某國中2023年12月底發生學生割喉案,被害楊姓男學生與林姓女學生起口角衝突,慘遭郭姓「乾哥」持彈簧刀攻擊身亡。新北地檢署5月依殺人罪嫌將郭男、林女兩人起訴,新北地院少年法庭30日判決「乾哥」9年、「乾妹」8年徒刑,可上訴。
新北校園割頸案明宣判 被害者父憂女病情尚未決定是否到庭聆聽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去年12月發生楊姓國中生遭隔壁班郭姓同學割頸身亡,明(30)日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楊生的父親透過新北市議員石一佑表示,因為女兒周二將開刀,要觀察女兒的情況再決定是否到庭聆聽判決。石一佑今到醫院關心楊父及其女兒健康狀況。(圖/石一佑提供)石一佑今到醫院關心楊父及其女兒,她轉述楊父說法,因為女兒身體狀況反覆,多種疾病纏身,情況非常糟,醫生已下通牒不能再拖,所以周二一定要開刀,心中千頭萬緒難解,幾乎崩潰,不禁責怪自己是個災星,他還要觀察女兒今晚的狀況,再決定明天會不會到庭聽判,感謝各位朋友對他們全家的關心。去年12月25日中午,土城某國中林姓女學生為拍抖音翻桌影片至隔壁班尋找好友,拍完後聚集在走廊聊天,林女返回班內因大力甩門而遭楊姓國中生制止。事後,林女找上「乾哥」楊生訴苦,郭男為替乾妹出頭,與楊男爆發口角衝突,期間竟持彈簧刀猛刺對方頸動脈、左胸等處一共10刀,送醫搶救一天一夜仍宣告不治。
桃園某國中學生遭師逼「當眾脫褲」還記警告 教育局出手了
桃園市某國中一名男學生,日前在上理化課時,因下雨將褲子淋濕,在課堂上換掉校服褲子。被女理化老師發現後,竟當著全班同學面前要求他脫掉褲子,還觸碰其大腿,學生事後還被要求寫報告、被記警告。家長認為老師涉嫌霸凌及性騷擾,向校方反映卻未得到回應,於是在網上發文控訴,引發網友熱議。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則指出,已接獲學校通報,並於本月27日與投訴民眾聯繫,目前教育局已責成學校調查處置,如發現校內人員有涉及性平、不當管教缺失,將依法裁處,絕不寬貸。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名國中生的家人在Dcard發文,指這名國中男生9月18日穿了3件褲子,包括內褲、運動束褲與校服褲子去上學。由於該日大雨,學生校服褲子被雨水淋溼,於是在上理化課時偷偷換掉校服褲子。然而,理化老師發現此事後,竟要求男學生在全班同學注視下把褲子脱掉,男學生覺得在全班同學面前只穿著運動束褲很奇怪,於是又將褲子穿回去,老師再度叫男學生把褲子脫下來,但男學生還是把褲子穿上,該名老師當時一邊嘲諷「穿Nike喔」,還觸碰學生大腿。下課後,理化老師向該班導師說明此事,並要學生寫報告。學生則向家人透露,學校好像有記他一支警告。學生家人事後向學校反映後,認為學校處理不夠積極,因而PO文控訴。此外,學生家人指控,因學生父親剛過世,媽媽是新住民,不懂台灣教育機制,事發當晚學生哭著說「沒有爸爸在學校會被欺負」。且校方還告訴學生「老師才不會對你有性幻想」等語,讓學生每次想到這件事情,還是會落淚,目前家人已替學生預約身心科諮商。對此,桃園市教育局於28日表示已接獲校方通報,並於27日與投訴民眾取得聯繫。教育局已責成學校進行調查,如發現校內人員有性平或不當管教問題,將依法處理,絕不寬貸。◎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畢旅5700元惹毛學生!網疑惑「為何愛住星級飯店?」 內行人解答了
屏東某國中生近日在網上抱怨,稱3天2夜畢旅行程踩到雷,包括被迫淋雨、吃即期麵包,直呼根本是「5700元丟水溝」,掀起不少討論。對此,就有網友疑惑發文「畢業旅行為什麼都要訂高級旅館」,認為學生回飯店只是睡一覺而已,應該要把更多錢花在旅途上。貼文一經曝光,便引來業界人士匿名透露「畢旅團價格會低於一般客人很多」、「學校承辦單位路過…因為沒有人想接學生團」。一名網友在Dcard以「畢業旅行為什麼都要訂高級旅館?」為題發文表示,最近看到屏東國中畢業旅行的爭議,有人說費用5700太貴了,也有人認為這個價格住了2天的福容飯店已經很實惠,讓他不禁思考「好像我聽說的畢業旅行,住宿都一定會住的比較好,這樣下來一下子旅費不就增加了嗎?」原PO接著說到,台灣的住宿費在旅遊中佔比較大,但學生回飯店時已經是晚上,睡一覺就過去了,白天又有行程,並不算是實質體驗,「既然都是只有1次的畢業旅行,應該要把更多錢花在旅途的主角上,所以這點我會有偏見,學校辦的畢旅好像都是半調子」。對此,網友們紛紛留言指出,「學校怕出事要負責吧…至少住宿部分不容易出問題」、「5700三天兩夜國旅真的算便宜了,你還要算人事成本,還有車資跟遊樂園的成本欸」、「因為畢旅最好玩就是住飯店的那個晚上,當然不能住太爛啊」。也有人認為,「學校承辦單位路過…因為沒有人想接學生團,連五星級飯店廁所的玻璃門都可以撞破」、「平價旅館沒那麼多房間容納得下那麼多學生」、「人數問題,200~300人的消防安全問題、伙食、內部空間,只有大型飯店吃得下來」。另外,有位自稱曾做過四星級飯店的員工留言稱,畢旅團價格會比一般客人低很多,是以人頭計價,但房間內的免費零食、迎賓禮會收起來不提供;早餐客人一般吃豐富自助餐,學生團則吃便宜的桌菜,「所以說是住四星五星,但其實真正房價不高,而且只要那團人越多,價格可以再押更低」。該名網友補充,「因為學生團很大可能一次來就全包或半包館,在平日沒滿房的狀況下,真的是飯店的一大收入來源,所以就算價格低於一般客人價,飯店還是會很樂意接」。
國三畢旅「淋雨、吃即期麵包」學生氣炸:5700丟水溝 旅行社回應了
屏東某國中日前舉辦畢業旅行,不過國三生在3天2夜的行程結束後卻是抱怨連連,直呼「5700多元費用丟水溝」。根據學生的控訴,3天畢旅中,一餐是在戶外吃便當,還有一餐的西點餐盒裡面裝著3顆「剩幾天要到期」的即期麵包。而且連著2天下雨,旅行社都沒有提供雨衣、也沒有雨備行程。承辦該校畢旅的旅行社董事長則解釋:台中科博館唯一能夠吃飯的地點只有2樓戶外;廠商送來的西點麵包,期限本來就只有4天,並非故意給學生吃即期品;另外行程碰上下雨也有做緊急應變措施,但對於學生的批評會虛心接受並改進。此外,校方也出面回應,行程規劃有空間將會努力改善,和淋雨與店家未開門部分,也會再加強教育,讓學生們知道遇到事情要如何解決,而不是讓自己淋雨、餓肚子。一名國三學生在IG和Threads貼出畢旅行程,抱怨:「這次的畢業旅行,只能說5700多元丟水溝。」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從 Instagram 分享的貼文 根據這份行程表,學生們第一天會從屏東學校出發前往台中科博館,晚上到新北淡水老街,當晚入住淡水福容大飯店;第2天參觀科教館和故宮,下午逛木柵動物園,晚上入住深坑福容大飯店;最後一天上午在新竹六福村玩,下午1點半集合出發南下回學校。然而根據學生的說法,本以為第一天在科博館吃便當,是指在室內的餐廳吃便當,沒想到卻是所有學生坐在夏末秋初的艷陽下,頂著烈日吃便當。同一天晚上抵達淡水老街,行程說「晚餐自理」,但是因為天氣下大雨,導致街上餐廳都沒開,旅行社又沒提供雨衣,學生只能濕身逛街覓食,吃完飯回飯店時,還因為雨天塞車,學生們站在雨中等了50分鐘。這名學生還表示,第2天在木柵動物園也同樣碰上下雨,同樣沒有雨衣可以穿、旅行社也沒有雨天備案行程,「據說有學生受不了,打電話給旅行社負責人,才提前結束動物園的行程」。這名學生還抱怨,最後一天去六福村,午餐發麵包餐盒,結果拿到的是3顆超商即期麵包。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承辦該校畢旅的旅行社董事長許月桂表示,一人5700元的價格,除了住2晚五星級飯店外,還包括「一班一車」,在沒有「拆班搭車」的情況下,學生們需要平均分攤費用。至於學生指控「吃超商即期麵包」,是因爲跟統一集團總公司訂,19日送去新鮮期4天,「學生以為快過期,其實沒有」。另外,台中科博館唯一能夠吃飯的地點只有2樓戶外,「不論哪家旅行社來安排都一樣」。至於行程前2天碰上下雨,已經有做緊急應變措施,第3天見氣候不佳也有安排送雨衣到現場,但對於學生的批評指教,會虛心接受並改進。校方也出面回應,畢業旅行的行程規劃,有空間將會努力改善,至於天氣難掌控部分,其實當時大部分學生都有帶雨具下車,若是沒有帶到,學校也有提供,包括晚餐自理碰上店家沒營業部分,學校將會加強教育,讓學生們知道遇到事情要如何解決,而不是讓自己淋雨餓肚子。至於3天2天行程要價5700元,校方表示,此為行程規劃、討論後採取「公開招標」,確認承包廠商後再訂定的價格,物價的調升也直接影響旅費,「招標價格不是學校可以決定」。校方強調,以學校立場來看,旅行以「教育」為主,在行程取捨之間希望大家多多配合,有空間也會加以改善。
26歲特教師帶國中男學生回家3天連3次「連結」 交悔過書換輕判免關
桃園市26歲甘姓女子在某國中擔任特教老師,她竟於2023年5月將15歲男學生帶回租屋處,連續3天發生3次性行為,直到受害人回家,母親發現他身上有大量吻痕憤怒報警,甘女坦承犯行,桃園地院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為性交罪,判處應執行徒刑6月,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據了解,甘女在受害人學校擔任特教老師,並因而與被害人結識,她於2023年5月25日被害人下課後,將他帶回租屋處,在未違反學生意願之下發生性關係。翌日晚間,甘女又再度將男學生帶回租屋處再次發生性行為,而當日男學生留宿在甘女租屋處,甘女隔日又再度對男學生口交得逞,直到男學生回家,母親驚見他全身都是吻痕,追問後才讓全案曝光。男學生母親立刻報警,並堅決不肯和解,桃園地院審酌女老師當庭呈交悔過書,認為她確有悔意,加上其沒有前科,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為性交,應執行徒刑6月,緩刑3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半年內支付公庫10萬元,全案可上訴。
25歲女師「放課特別授業」教人與人連結 國中弟全身吻痕…媽氣炸報警
北部1名25歲國中女老師在校任職期間,結識該校1名15歲男學生,不料她明知對方是未成年少男,竟將其帶到租屋處3度發生性關係。少男母親事後發現兒子身上有大量吻痕,氣得到學校討公道,並報警提告。法院審理後,依3個妨害性自主罪合併判處女師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緩刑3年,另須向公庫支付10萬元。判決書指出,被告曾任職於北部某國中,期間認識該校15歲男學生,其明知對方係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少男,竟基於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為性交之犯意,分別於去年5月25日、5月26日及5月27日,在未違反少男意願的情況下,3度發生性關係。男學生母親發覺兒子身上有大量吻痕,因而至學校查訪並報警,由員警循線查悉上情。法院審酌,被告犯後在僅有被害少年之指述證據下,除於警詢飾詞卸責外,於偵訊及準備程序均坦承犯行,並呈上悔過書,深切自責,可見其確有悔意,同時亦表明願與男學生母親和解,然告訴人未到庭,而未能達成調解,因此依3個妨害性自主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緩刑3年,另須向公庫支付10萬元。針對本案,教育局說明,該師所屬國中前於2023年5月29日進行校安通報,並召開性平會調查,認定當事人性侵害成立,並終止聘約,且議決該師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教育局業已於同年10月30日核准解聘,後續並登載教育部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管制,各階段學校、幼兒園、補習班、課照中心等學校及教育機構,都不得進用該員。
羈押期滿!新北國中生割喉案 今裁定涉案乾哥、乾妹「延押2個月」
新北市楊姓國中生2023年12月底與林姓女同學發生口角,慘遭遭林女「乾哥」郭姓少年持彈簧刀割喉,搶救後傷重不治,震驚全台。今年5月12日,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郭、林2名少年,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裁定2人羈押禁見,今(5)日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去年12月25日中午,就讀新北市某國中的楊姓國三生挺身阻止鄰班林姓女同學進入教室,2人爆發口角,林女找來「乾哥」郭姓少年助陣討公道。郭為替乾妹出氣,竟持預藏的彈簧刀朝楊生頸部、胸口狂刺10刀。由於事發突然,在場師生來不及阻止,楊生失血倒地,陷入昏迷,送醫搶救34小時,期間一度仍恢復生命跡象,最後仍回天乏術。由於發生地點在校園裡,凶嫌與死者均未成年,全台譁然。郭姓少年與林姓少女涉犯5年以上重罪,案發後,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先後裁定收容於少觀所,3月21日以2人涉犯殺人重罪,且犯案時皆已滿14歲,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裁定移由新北檢偵辦,4月12日因無人抗告確定後,正式移送檢方偵辦。被害家屬則痛批,2人毫無悔意只想脫罪,希望2人都要得到應有的懲罰。
惡劣!仗手握參賽權 北市柔道狼師多次性侵國中女學生「高中還不放過她」
台北市某國中柔道隊38歲王姓教練,仗著自己手握學生參賽權,2017年竟以教練權威逼迫當時年僅15歲、還在就讀國中的女學生恩恩(化名)多次發生性行為,連女學生上高中都不放過,恩恩為此放棄柔道,並在隱忍1年多後決定報警,士林地檢署認定王男罔顧師生倫常,依強制性交等罪將他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檢方調查,恩恩是王男的學生,而王男知道學生參加國內賽事,需仰賴教練帶隊和推薦,更利用學生容易服從教練的心理,以每周2到3次的頻率將還在讀國中的恩恩帶到汽車旅館,或在車上以手指和性器侵犯。而恩恩上高中後,王男仍是其柔道教練,仍以每周2次的頻率實施侵犯,每當恩恩試圖反抗,王男就會暴怒迫使其順從,導致恩恩心生畏懼,最終不得不放棄柔道,並選擇報警處理。王男在偵查時否認犯行,但恩恩指證歷歷,而檢方傳喚多名證人,恩恩表姊供述恩恩的確有向她闡述此事,而她曾與表妹和王男一同去衝浪,王竟不顧恩恩意願購買比基尼泳衣要求恩恩穿上,還一同走進單人盥洗室,讓她驚覺有異。恩恩親友也證實她大學後放棄柔道,就是為了避免再跟恩恩再有接觸,其導師也稱向恩恩詢問此事時,恩恩哭到歇斯底里,校方因而重啟性平調查,性別平等委員後調查後也認定王的行為與一般師生互動有違,並曾帶恩恩去汽車旅館不當碰觸。檢方調查後,認定王涉犯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猥褻等罪,近日依法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狼師不准報是誤會」媒體傻眼 蔣萬安指標準不明確衛福部回應
北市信義區私立幼兒園發生狼師性侵案件,傳出有家長早就向媒體爆料「有狼師」,但媒體卻擔心報導會被NCC引用兒童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簡稱兒少權法)第69條「不得揭露足以辨識兒少身份」重罰,集體噤聲。衛福部昨日第一時間卻指媒體「誤會了」,監察院更揚言會調查北市府疏失(包括未公開狼師姓名),引發輿論群起反彈。針對監察院要查北市府疏失,還說針對幼稚園的名稱,甚至是加害者狼師的全名都應該揭露,媒體今天追問蔣萬安是否會因此主動公布?蔣則表示,兒少權法第69條有規定,北市府會配合監察院的調查,但也很希望監察院、NCC、 衛福部等能夠共同討論出更明確的標準,讓地方政府在第一線執行能夠有更明確的規範來遵循。至於是否會覺得媒體不能報狼師姓名,就是變相保護兇手,而非保護被害者?蔣萬安仍態度很謹慎的回應,指法律有規定,在執行面上,如果能夠共同討論更明確的依循標準,會是更好的作法。他還說,北市府已在盤點,適用法律上,哪些是可以讓中央來共同討論修法,其中一項就是針對兒少權法第六十九條,對於媒體是否可以公佈或報導相關資訊。蔣萬安的說法及媒體反彈,官員可能聽到了。衛福部下午舉行臨時記者會,次長呂建德解釋,衛福部「並未」要求保護加害人隱私,將在一個月內邀請包括媒體代表在內共商兒少權法修法,在修法未完成前,也會先公布媒體報導的「例外」原則。他重申,兒少權法要求媒體基於社會公益,保護已受害或遭遇負面事件兒少隱私,不得揭露足以識別兒少身份之資訊,但「並未要求保護加害人隱私」。其次,衛福部「理解」媒體身為第四權,應保障大眾知的權益,卻因報導相關案件恐遭裁罰不敢報導,因此會邀集媒體討論,如何兼顧被害人保護及兒少福祉權益。此外,兒少權法已經進入修法諮詢階段,衛福部會考量科技發展、社會變遷,傾聽民意進行修法討論。至於媒體追問,已有媒體因報導兒少案情內容遭開罰,兒少案件的報導界線究竟該如何劃?衛福部保護司副司長郭彩榕說明,《兒少權法》第69條有例外規定,為了進兒少福利或維護公共利益,且經行政機關邀集相關機關、兒少福利團體與報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共同審議後,認為有公開之必要,不在此限。郭彩榕強調,現行規定並未明確規定「行政機關」為何,該例外規定「意思是例外不罰」,如果報導出來之後,地方主管機關「可以去審議」,如符合公共利益就不罰。基於公共利益需求,媒體「應該可以」做適度揭露,但不希望過度揭露,擔心受害者遭受二度傷害,希望媒體報導時秉持對被害人的同理心,但也有媒體擔心官員鼓勵媒體「適度報導」,但報導卻要經過主管機關「審議」才不會被罰,這樣媒體就乾脆別報「才更安全」,也就是現在的狀況。衛福部昨日對外宣示,兒少權法修法「計畫」刪去媒體報導兒少校名、班級的限制,多數媒體沒特別反應,反倒是兒少團體再度群起反對,也引發外界好奇,官員與兒少團體的說法不一致,官員今日說法又回歸保守,甚至還要「媒體自律」,也難怪媒體早對於官員說法變來變去,反應很冷靜。其實,早在北市幼兒園狼師案前,新北市某國中就曾爆發一名國中生持刀傷人案,因加害者是兒少,依法媒體不得公布姓名,當時坊間就已有疑慮,新北市家長更憂心忡忡,呼籲趕快公布是哪所學校的學生,當時連民進黨立委都質疑兒少權法第69條規定太嚴格,直指有礙揭弊。不過,衛福部官員當時態度堅定的反嗆,不能因社群媒體公開兒少身分為理由,就要求媒體也跟進,否則就是「前面的人紅燈右轉、後方車輛也跟進違規」錯誤思考。官員說法言猶在耳,卻僅因北市府幼兒園爆發狼師性侵,又改口媒體不報導兒少案件是「媒體誤會了」,也難怪媒體早已見怪不怪,期盼各部會先統一口徑,提出具體修法草案後,再談論媒體該不該報導,就是怕誤信少數官員口頭保證,又踩到法律紅線。
林口15歲少女離家八天 陪玩8男涉略誘、妨害性自主偵辦
新北市林口區15歲李姓少女1日跟家人說要外出買咖啡失去行蹤,家人焦急報案並在網路上PO尋人啟事。警方循線找人,終於在8日七時許,在龜山男網友家中找到少女,經警方詢問後僅問到後4天行程,離家8天至少與8名不同男子接觸,其中還分住2男家中,警方朝略誘、妨害性自主偵辦。李姓少女6月初從林口某國中畢業後,與家人前往澎湖遊玩,旅程結束後父母叮囑她要開始收心,怎料李姓少女卻還想要玩,1日清晨和家人說要外出買早餐,從文化三路住家外出後就此失聯。家人尋不到女兒也心急報案,警方立刻成立40人專案小組找人,發現少女離家之後搭計程車前往新北市蘆洲區,之後去過新竹湖口、南寮及桃園等地,都是靠男性友人接送。李姓少女離家期間手機經常關機,警方除了定位系統也同時追查IG帳號活動足跡,8名警察循線追查,於8日在20歲高男家中找到少女。詢問離家原因,少女表示是因為還想玩水卻被父親拒絕,才臨時決定找朋友帶她去新竹南寮海邊玩水,為脫離父母掌控才將手機定位關閉,離家期間沒有受到脅迫、略誘。警方深入追查少女8天行蹤及接觸人事,少女目前只透露7/5-7/8行蹤。包含:5日當晚入住楊姓男子(20歲)位於新竹家中,6日到新竹市北區,6、7日兩天晚上則投宿在高姓男子(20歲)桃園市龜山區金湖街家中,未鬆口前4天去了哪些地方。警方推測少女離家期間至少接觸8名男性,已通知7名男女(其中一名未成年男子)到林口警分局說明,據6名男性到案所述,都是李女用IG與他們聯繫,實際情況如何,仍待警方深入調查,目前警方朝略誘罪偵辦中。
北捷國一「逃票妹」被爆家世富貴愛惹事 校長嘆氣:頭痛人物
台北捷運1日發生違規事件,新北某國中1年級的女學生在捷運西門站乘車時,未依規定付費購票入站,反而翻越圍欄進站,還將畫面放上抖音炫耀。台北捷運公司依法處1500元罰鍰和票價50倍違約金。網友爆料,該名女學生家世富貴,平日出入有保時捷911代步,喜歡用偏差行為引人注目。女學生就讀的國中校長也表示這名學生是校內「頭痛人物」,坦言學校在教育上還有很大進步空間。事情發生在7月1日暑假第一天,該名女學生染著一頭紅髮,身穿黑色背心與短褲,進入捷運西門站,並趁著四下無人時,違規翻越圍牆跳入捷運站內,隨後搭車離開,還叫朋友拍下影片貼上網炫耀,引起網路關注。該名女學生在影片敘述中還表示「暑假太無聊 只能自己找樂趣」,眼見大眾撻伐其違規行為,更在個人頁面發布限時動態,稱「看看是誰在當正義」,態度十分輕浮。北捷介入調查後,確認此案件發生於1日晚間10時許,調閱監視器後確認違規事實明確,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可處1500元罰鍰,另依同法第49條規定,「旅客無票、持用失效車票或冒用不符身分的車票乘車者,除補繳票價外,並支付票價50倍的違約金」。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爆料,這名國中女學生之前便涉入多起事件,包含持刀傷人、霸凌等,2024年1月中旬發生在台中北屯某KTV的少女霸凌事件,也有該名女學生涉入的身影。網路上還爆出該名少女家中十分有錢,出入有保時捷911代步,生活圈中也認識許多網紅,平日就喜歡做出吸引人目光的事情博取關注,也曾故意在超商做出脫序行為。2024年1月中旬發生在台中北屯某KTV的少女霸凌事件,也有該名女學生涉入的身影。(圖/翻攝黑色豪門企業)據《中時新聞網》報導,當事國中的校長受訪時指出,該學生平日為了吸引他人關注,做出許多偏差行為,師長多次勸說也無效,相當不受控,是校內頭痛人物,也是輔導會議的主要重點,坦言學校在教育上還有很大進步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