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興
」德翔賴皮1/航務局不忍了派船支援 船公司拒買單遭法院打臉
德翔海運公司所屬德翔台北輪,2016年3月10日在台灣北部金山、石門海域擱淺,不但造成2死3傷,船上油料外洩嚴重污染周邊海岸及海域,成為台灣近年最重大的海洋油污染事件,當時交通部航港局為避免災害擴大,緊急徵調4艘船舶協助德翔台北輪移除貨櫃,事後德翔海運公司拒絕支付460萬餘元船舶作業費,港務局火大提告竟敗訴,最高行政法院則認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有問題,廢棄發回重審。德翔海運公司是長榮、陽明、萬海三大貨櫃航商之外的大型貨櫃航商,去年底自有船已達32艘,尚有20艘新船將在今明兩年交船,海運同業估計德翔海運過去兩年獲利超過600億元。總經理陳德勝今年1月在公司尾牙致詞表示,公司現在是零負債,每個月還有超過500萬美元(約台幣1億6千餘萬元)利息收入。不料這麼賺錢的公司,寧願打花大錢找律師打官司,也不願給付460萬餘元的船舶作業費,讓外界十分訝異。德翔海運公司是長榮、陽明、萬海三大貨櫃航商之外的大型貨櫃航商,圖為德翔董事長陳德勝。(圖/報系資料照)回顧本案,德翔臺北輪2016年3月10日從基隆港出發,準備航向台中港,因機械故障,在新北市金山外海失去動力後,漂流擱淺於新北市石門區距尖子鹿溪出海口250公尺處,交通部航港局立即成立海難災害應變中心,並啟動應變機制,隔日中午,搜救人員搭乘空勤總隊海豚直升機調查貨輪有無漏油,卻不幸故障墜海,海巡特勤分隊長蔡宗達當場殉職,正駕駛林振興急救後也宣告不治,釀成2死3傷的悲劇。不過德翔輪引發的災害才正要開始,同年3月24日因受惡劣海氣象條件影響,造成船體斷裂,油艙遭掉落船蓋擊破,導致燃油外洩,鄰近海域受到汙染,貨櫃及救生艇也掉落海中,嚴重危害航行安全。航港局考量汛期將至,命令德翔海運公司提報的合隆107號平台船,最遲應在同年月31日抵達事故現場,並於隔天展開貨櫃移除作業,不料合隆107號平台船同年月30日18時才從高雄港由海揚9號拖船拖帶出發,估算航速無法在同年月31日24時期抵達事故現場,且德翔海運公司還須再提供2艘拖船、2艘平台船協助,因此航港局緊急徵調2艘拖船、2艘平台船參與移除作業,花費460萬餘元。海巡署特勤隊分隊長蔡宗達執行德翔台北輪勘查任務時,不幸殉職,告別式肅穆隆重。(圖/報系資料照)德翔海運公司辯稱,航港局沒通知該公司或工地應變小組召集人,就自行派船前往支援,但該公司移除8個危險品及其餘貨櫃都較命令日期提早,且完全沒使用到航港局自行通知到場的船舶,證明航港局操之過急,介入措施不但無用、也完全無法達成預定目標,航港局無權要求該公司負擔應變費用。不過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本案重點在於案發時的風險管控、以及對公益影響,當時東北季風盛行,無人可擔保同年4月1日後都能順利施工進行移除作業,當時德翔海運僅派拖船和平台船各一艘,與計畫不符。航港局為避免海上不可測風險影響移除進度、導致損害擴大,才派船支援。北高行未仔細審酌風險因素就判航港局敗訴,因此廢棄原判決並要求重新審理。
台商鄭文逸藉大同經營權之爭炒股 判刑13年半
台商鄭文逸等人2年前炒作大同股價獲利近11億元,遭檢方查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天判決鄭13年6個月徒刑,鄭的秘書張湘羚3年8個月徒刑,炒手鄒興華4年6個月徒刑,金主林振興9年10個月徒刑,股市掮客張莒華則獲判無罪,全案還可上訴。判決指出,鄭文逸2016年間鑑於大同公司土地資產很多,股價長期在6元以下盤整,計畫引進中資介入大同董監事改選爭奪經營權,同時炒股獲利,遂向上海龍峰企業集團董事長任國龍調度上百億資金,大舉買入大同股票。緊接著,鄭文逸聯合股市炒手鄒興華等人炒作大同股票,該檔股價從2016年9月前的5.48元,2017年2月飆到20.65元,鄭並對外放話「有陸資已準備300億資金」,將爭取經營權,卻在同年3月13日股票停止過戶日前大舉出脫股票,總計不法獲利高達11億1400萬元。檢方在2年前起訴鄭文逸、張湘羚、鄒興華等人;任國龍則因未到案說明,遭到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