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奇福
」涉富商翁茂鍾司法案 監院彈劾3前法官
監察院今(4)日表示,最高行政法院前院長林奇福、最高法院前法官兼庭長顏南全及台灣台南地方法院前法官蘇義洲3人曾擔任翁茂鍾相關案件承審法官,事前或事後卻與翁茂鍾不當接觸、飲宴及收受饋贈,違反法官倫理,情節重大,監察院通過彈劾。富商翁茂鍾與司法官不當接觸案,司法院將林奇福、顏南全及蘇義洲3人移送監察院審查,經監委王美玉、高涌誠與王幼玲調查相關事證後,認為3人違反法官倫理情節重大,提案彈劾,昨(3)日監察院彈劾審查會全票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提案監委表示,被彈劾人雖主張他們與翁茂鍾之往來及受贈物品尚符合正常社交禮俗,但法官不得參加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亦不得收受利害關係者之任何餽贈。林奇福等3人曾參與審理翁茂鍾經營事業相關民、刑事訴訟,卻於事前或事後參加與其審判職務有利害關係人之飲宴應酬、球敘及收受禮品,易令人產生法官與商人結交往來之印象,損及一般社會大眾對於審判獨立之尊重與信賴,違反《憲法》第80條及行為時的《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法官守則」第1點、「法官社交及理財自律事項」第1點、第6點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4點、第5點、第7點等規定。監委表示,林奇福等3人之違失情節重大,如不循司法懲戒程序予以導正,實不足維護司法在社會大眾的公正形象。3人違失行為雖逾10年,但監察院彈劾權之行使,對象為包括法官在內的「違法或失職」公務員,並無「得予懲戒處分」之要件,雖然依修正前的《公務員懲戒法》已逾懲戒權行使期間,該項時效期間僅能限制懲戒處分之行使,不能阻礙懲戒程序之發動,更不妨礙監察院彈劾權之行使。
任內與翁茂鍾不當接獨 監院全數通過彈劾前法官曾平杉
監察院今(10)日公布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前法官曾平杉的彈劾案,報告指出,曾平杉任職法院期間,與官司當事人、富商翁茂鍾有不當接觸,除提供涉訟案件法律意見外,還收受餽贈、持有翁旗下公司股票,有損法官形象,核有重大違失,經監察委員張菊芳、趙永清、林郁容、王麗珍提案彈劾,經監察院彈劾審查會審查全數通過彈劾。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翁茂鍾涉及不當往來,監察院在2020年已彈劾石木欽,並要求司法院調查,司法院人審會在2021年認定前法官林奇福、顏南全、蘇義洲、曾平杉、陳義仲及林金村,與翁茂鍾有不當往來,移送監察院審查。監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曾平杉自1997年至2013年任職法院期間,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飲宴、聚會,並接受翁給予的各類幫助、禮物,認為曾平杉身為法官,卻未能審慎交友,核有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監察院彈劾審查會3日上午審查全數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委調查,曾平杉於1987年與時任佳和集團總經理的翁茂鍾在喜宴上相識,曾平杉的女兒在82到83年曾經持有怡華公司股票,以每股10元計算,總額約10萬元到18萬元不等;曾平杉自己也曾持有佳園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以每股10元計算,總額也達約200萬元至210萬元,顯見曾平杉與翁茂鍾交情匪淺。調查指出,佳和集團旗下怡華公司在1997年涉百利案,經媒體大肆報導,且依翁茂鍾記事本所載「曾平杉家討論百利案」,曾平杉顯然知悉翁茂鍾或其相關聯公司涉訟中,並且討論提供法律意見;監委認為,曾平杉既已知悉翁茂鍾或其相關聯公司涉訟中,除毫不迴避討論提供涉訟案件法律意見,還持續與翁茂鍾飲宴往來、接受餽贈,違失行為情節重大,有懲戒之必要。
追回一等司法獎章與獎金 司法院移送6法官交付監察院審查
司法院人審會28日晚間作成決議,將涉及與富商翁茂鍾不當往來的前法官林奇福、顏南全、蘇義洲、曾平杉、陳義仲及林金村等6人移送監察院審查,同時撤銷林奇福、林金村2人的一等司法獎章、追回獎勵金。司法院作成決議如下:一、 最高行政法院前院長林奇福、最高法院前法官兼庭長顏南全、台南地方法院前法官蘇義洲等3人,均為曾經審理翁茂鍾或其經營公司訴訟案件的法官,與翁茂鍾有不當往來,違失行為情節重大。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前法官曾平杉、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前法官陳義仲、高等法院前法官兼庭長林金村等3人,雖非翁茂鍾及其經營公司所涉訴訟案件的承審法官,但與翁茂鍾不當往來次數眾多,違失行為情節重大。上開6人均有應受懲戒之必要,依法官法第51條規定逕行移送監察院審查。二、最高行政法院前院長林奇福、臺灣高等法院前法官兼庭長林金村等2人之一等司法獎章應予撤銷,並追繳獎勵金。三、依現有卷證,最高法院前法官兼庭長吳雄銘就承審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4411號諸慶恩偽造定存單案件,係依法為不受理之程序判決;又無證據證明其有參與翁茂鍾招待之餐敘,並無與當事人不當接觸;況其是否有收受襯衫尚有疑慮,故難認構成應付懲戒之事由,不予移送監察院審查,亦不予撤銷一等司法獎章。四、高等法院前法官兼庭長尤豐彥、最高法院優遇法官兼庭長謝家鶴、司法院優遇大法官蔡清遊等3人撤銷一等司法獎章案,俟其他涉及違失行為法官之全面調查後併同審議,均先予撤回。
富商翁茂鍾勾串司法官案 神秘筆記本如「百官行述」紀錄司法官黑暗腐敗
監察院彈劾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後,將全案發回司法院及法務部等機構,要求徹查與富商翁茂鍾勾串的司法官,法界執行大清倉,司法院查出20名法官,其中林奇福及顏南全等7名法官有懲戒必要,提案人審會再決議後移送監察院審查;另將攻占行政院案有罪撤銷的最高法院庭長陳世淙等13人逾懲戒行使期間,沒有司法懲戒必要。這起事件導因2019年8月間,臺北地檢署偵辦石木欽涉關說案,檢察官調查後雖然沒有發現司法官涉及刑事犯罪,但疑有行政不法,於是由最高檢察署將案件移送司法院調查,石遭約談後火速請辭,關鍵證據正是翁茂鍾的筆記本。據了解,翁茂鍾的筆記本宛如文學名著《官場現形記》,記錄了官場的黑暗腐敗,包括翁招待司法官等公務人員吃飯;一起打高爾夫球聯絡感情;贈送襯衫及茶葉等禮品,及如何揪團買股票,讓官員在股市賺大錢。懲戒法院審理中的石木欽彈劾案,從1997年7月22日至2017年間,與當時有官司在法院審理中的翁茂鍾飲宴、球敘,石木欽提供翁法律意見,他還以妻兒名義,買進翁茂鍾所經營控制怡安、聯亞公司股票獲取利益。翁茂鍾百利案件的民事訴訟在最高法院審理時,當時仍是保密分案,承審法官及合議庭不對外公開,但石木欽涉告知翁男案件分案結果,翁還到最高法院拜訪石與吳雄銘庭長。去年監察院彈劾石木欽後,認為涉案的逾百名官員也有進一步調查必要,因此要求司法院、法務部及調查局、警政署等,須在本月18日前提交調查報告給監察院,相關機關也依翁的筆記本內容及彈劾書內容,約談涉案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