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院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88/349388/sm-a34ded2153537c823fe94b0094a275ca.jpg)
嘴喊「人劍合一」刀砍父母 法官憂雲林男「再度犯案」裁定收押
雲林虎尾於12日清晨傳出弒親血案,一名25歲林姓男子因不明原因,於12日清晨持刀闖入父母的臥室,他嘴裡大喊「人劍合一」後,拿刀刺向母親,母親因胸口中刀當場身亡,父親也在搏鬥中遭到刺傷。後續雲林地檢署依涉犯殺害直系血親罪既遂及未遂(1死1傷)向法院聲請羈押,而雲林地院則認為犯有重罪的林男有逃亡之虞且有反覆實施的疑慮,最終裁定羈押。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檢方調查發現,林男大學畢業後一直待業,當晚突然回家,與父親同睡一個房間。林男的父親表示,兒子11日返家後,自己懷疑兒子可能因日前到陰廟拜拜「卡到陰」,整個人變得不對勁,原計畫於12日帶他去廟裡化解,結果12日凌晨兒子便對母親痛下殺手。在偵查階段,林男表示自己在行兇當下感覺自己被附身,無法控制自己,這一說法與林父的描述吻合。而在移送過程中,林男還對媒體表示「我很愛我媽媽」。後續雲林地院法官因此認為林男有逃亡之虞,再加上也有反覆實施的風險,最後決定將其羈押。報導中也提到,本案屬國民法官案件,將由國民法官審理,由於林男的情況,有可能涉及刑法第19條「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後續將對林男進行精神鑑定,以判定其行為能力是否受精神障礙影響。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92/349092/sm-a00a33a3fcb2ccba290526fd9ca10500.jpg)
台版《破墓》挖祖墳、盜骨灰恐嚇取財 北市刑大逮天道盟成員送辦
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日前接獲一名陳姓女子報案,其自稱位於八里山區的祖先墳墓遭人挖掘,還取走骨灰罈,對方團夥不僅挾骨灰要脅贖金,甚至看上該土地,強逼她移葬祖墳。警方後續循線追查,9日將經營靈骨塔生意的67歲主嫌郭姓男子共5人逮捕到案,其他4位共犯均為天道盟成員,警詢後全依恐嚇、發掘墳墓、組織等罪嫌送辦;士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郭男,其他4人交保候傳。檢警調查,34歲張男為天道盟成員,自109年11月起至113年3月間見八里山區楊姓工人在山區墓園工作,時常率眾恐嚇索取數千至數萬元不等金額;楊男知道對方是地方惡霸,擔心如不交錢恐遭受安全危害,因此每次都盡數交付。今年3月26日,張男聽從郭男指示,恐嚇楊男聯絡陳女,若不從將駕駛挖土機剷平墓園;陳女後續接到電話恐嚇,29日祖墳墓碑遭張男等人砸毀,並挖出骨灰罈移置藏匿,強逼陳女遷移墳墓。女子3月遭破壞祖墳、盜走祖先骨灰罈,檢警本月9日兵分6路前往新北八里、五股,將郭男、張男等5人全數緝捕帶回,詢後依照恐嚇、發掘墳墓及組織犯罪等罪嫌送辦。(圖/翻攝畫面)台北市刑大報請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本月9日兵分6路前往新北市八里區、五股區等地同步攻堅、拘提,將郭男、張男等5人全數緝捕帶回,全案詢後依照刑法恐嚇、發掘墳墓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士檢偵辦;由於郭男罪嫌重大,經士林地院裁定收押禁見,張男等4人則分別以數萬元不等具保候傳。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李西河呼籲,警方絕不容許任何黑道幫派藉勢滋擾民眾、危害社會治安,將秉持內政部警政署掃黑決心,持續打擊黑道幫派,以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28/348528/sm-7ccedb996725846508a645dc81b1e569.jpg)
美魔女淡水捷運站「狂戰」小18歲男友! 情侶深夜尋刺激「老漢推車」狂浪情侶身分曝
台北捷運淡水站2023年10月4日凌晨驚傳有一對男女上演活春宮,被路過民眾用手機錄影並上傳網路,在網路四處轉發,士林地檢署聞訊立即責成淡水警分局火速查獲這對情侶,情侶到案時聲稱搞浪漫及尋求刺激,經士林地院審結,依共犯公然猥褻罪,各處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1萬。一名從事美容業的蔡姓女子與曾姓男友日前到淡水遊玩,兩人疑似為了追尋刺激,竟在淡水捷運站1樓穿堂脫衣激戰,不料被民眾拍下過程,當時蔡女先幫曾男賣力「吞吐」,男生再將女生轉過來賣力「老漢推車」,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結束一段活春宮,孰不知已被目擊民眾偷錄上傳網路,警方循線追查出蔡女與曾男身分,依公然猥褻罪函送法辦。據檢警調查,去年10月某日凌晨,蔡姓女子和其曾姓男友趁深夜人少之際,在淡水捷運站1樓穿堂上演活春宮,蔡女先為曾男口交,曾男按耐不住慾火,以「老漢推車」方式與蔡女當場激戰,完事後兩人一同騎乘機車離開。警方網路巡邏時發現此事,循線追查出蔡女與曾男身分,並通知兩人到案說明。蔡女與保全男友到案稱,當天剛約完會,捷運站離住家僅15分鐘車程,當下「忍不住想搞浪漫、刺激一下」。檢警認兩人均坦承不諱,根據側錄影片、監視器畫面等,依公然猥褻罪將這對相差18歲的情侶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法院審理時兩人均認罪,法官審酌兩人明知捷運淡水站穿堂為公眾場所,卻在該處公然性交行為,不僅破壞社會秩序及善良風俗,也缺乏自重及尊重他人觀念,實屬不該。考量兩人犯後坦承犯行,深具悔意、無前科,曾男稱大學畢業、從事保全,月收3萬5000元、未婚;蔡女從事美容師、月收1至2萬,離婚、需扶養兩名孩子等,依共犯公然猥褻罪,各處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1萬。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79/348279/sm-e76da6451db4414f0b9f2b26222c6c45.jpg)
NONO被控猥褻6女!士林地院今首開庭 他戴口罩現身了
藝人NONO(陳宣裕)被控性侵多名女子案,士林地檢署5月17日偵結,依強制性交等共7罪起訴NONO,並以偵查中NONO否認犯罪,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士林地院8日首度開庭,NONO穿著白色襯衫、西裝褲以及藍色口罩現身。院方排定2點半開庭。據《中時新聞網》報導,NONO猥褻多女一案,起源於2023年網紅「小紅老師」爆料,指稱NONO性侵、騷擾多名年輕女子。之後許多受害者打破沈默,透過媒體及個人社群等方式,勇敢公開受害經過,女模也上網爆料NONO曾在車上對她強吻,接著小紅老師見NONO不承認也不道歉,決定赴台北地檢署提告。北檢2023年8月間搜索傳喚NONO到案,訊後諭令50萬元交保,禁止騷擾接觸被害人,共計10人提告妨害性自主,其中北檢不起訴3案,其餘移轉管轄至士檢。士檢偵結,指NONO對6名女子性犯罪,被告就上開3次強制性交犯行、2次強制猥褻犯行及2次強制性交未遂等共7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審酌NONO利用藝人知名度或工作機會,藉以結織本件被害人,進而為逞私欲,先後為前述猥褻、強制性交等犯行,品行低劣,且對眾多被害人身心造成莫大危害,而其犯行遭披露後及於偵查中仍矢口否認不法,犯罪後態度迴避,未見絲毫悔意等情狀,請就所犯各次犯行,均從重量刑,以嚴懲惡行。◎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23/347723/sm-8af72d8e2e1477a50b767b954adb6c41.jpg)
凌虐印尼女移工逼吃狗屎、潑熱水害耳聾斷牙 天母惡夫妻沒被判刑原因曝光
台北市天母區李姓夫妻,2021年12月聘請37歲逃逸印尼籍女移工從事家務,2人卻對女移工百般虐待,逼她吃口屎、潑熱水,導致女移工耳聾、眼睛白內障、門牙斷裂,直到她2022年6月逃出求救,全案這才曝光,士林地檢署以普通傷害罪起訴2人,女移工最終同意以100萬元和解並撤告,士林地院5日判決公訴不受理。據了解,李姓夫妻手段極為殘忍,因不滿女移工表現,在半年內以多種家用工具虐待女移工,還用熱水朝她潑灑,並以熨斗蒸氣燙她,甚至逼其吃狗屎,導致女移工遍體鱗傷、身心受創。女移工被打到傷痕累累,直到2022年6月13日,她趁李姓夫妻熟睡時外出求救,路人協助報警,移民署介入安置,經醫生驗傷後,發現她耳聾、眼睛白內障、門牙斷裂,下腹跟四肢更滿是傷疤,認定她長期遭虐。女移工更控訴李姓夫妻扣留其證件、手機和現金,並剋扣薪水,士林地檢署審理後,以「傷害致重傷害」罪嫌起訴2人,在審判過程中,女移工同意以100萬元和解,並在得到賠償後具狀撤回告訴,士林地院則於5日判決公訴不受理。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23/347523/sm-4570a91c0349e11bb129766a18112e36.jpg)
北市惡狼父!從女兒16歲起性侵她多達百次 起訴後「離奇暴斃」身亡
台北市1名狼父刻意營造疏遠的家庭關係孤立女兒,然後從女兒16歲起開始性侵她多達百次,還要求女兒整形、斷絕友人聯繫、控制女兒金錢,甚至訂購性感衣物要求女兒穿上,還以女兒的「男友」自居。女兒求助無門,瀕臨崩潰報警處理,檢方依家庭暴力罪之妨害性自主罪起訴。該名變態狼父6月突然暴斃身亡,士林地院判決公訴不受理。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被害少女小婷(化名)因長期轉學與母親、胞兄關係疏離,小婷父親抓準這點向她挑撥「這家中只有我能信賴」,再利用獨處時跟妻子謊稱「女兒很愛說謊」,刻意孤立小婷,導致她在家中陷於無人可求助的局面。2019年,16歲的小婷被父親帶往大陸,第一次被性侵得逞,之後狼父並要求小婷不准紀錄,還帶小婷去整形、逼她斷絕以前的人際關係,甚至嫉妒小婷有男友,故意檢查其貼身衣物,計算生理期。小婷心生畏懼,為躲避生父甚至搬出家中,但仍被狼父逮到機會侵犯。事後,該名狼父又控制住小婷的金錢,要求她與自己發生性行為,還刻意訂購會展現身體曲線的性感衣物,並要求小婷穿給自己看。直到2023年,逐漸懂事的小婷決定脫離魔掌,蒐集證據後報案。狼父挨告後對於小婷的指控全盤否認,稱只有1次性行為,其他都是女兒主動來引誘。小婷母親則說與女兒感情不佳,偶然發現丈夫外遇對象,與小婷整形後的外貌神似,也曾目睹過丈夫摸女兒胸部。小婷的手足則作證說,父親經常購買大尺度的衣服使小婷穿上,也看過2人同床,而小婷曾在他面前哭訴「不喜歡穿大尺度衣服」。檢察官為釐清這起離奇家內性侵案,日以繼夜勘驗相關證據,發現狼父曾自述與女兒發生性行為多達100次,有10次特別舒服,小婷則表示對性行為反感,離譜狼父更以女兒「男友」身份自居,且對女兒有男友事實產生忌妒。此外,檢察官從小婷提出的照片中,發現狼父外遇對象確實與小婷整形後神似,小婷更因此罹患身心疾病,綜合各種證據等,依10次妨害性自主罪起訴該名狼父。檢察官更認為該名狼父為達其性交目的,不惜戕害小婷身心,又使小婷與家人感情失和,犯後仍飾詞否認,且搬弄理由,偽稱是小婷主動迎合等等,其犯後態度甚為惡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示警懲。孰料,檢方今年4月偵結起訴,該名狼父6月6日卻突然身亡,法院根據相驗遺體證明書等,判決公訴不受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40/347440/sm-d960f710a38d677eacb5209a06d5879b.jpeg)
SBL假球案 吳季穎證人身分出庭 親揭重做筆錄「看我表演很好笑」原因
前SBL球員吳季穎去年因涉嫌打假球、簽賭,被依違反「運動彩券發行條例」遭到起訴。而作為全案關鍵人物的他,今(4日)以證人身分現身士林地院,解釋在與女友黃品瑄對話中,出現「看我表演會不會覺得很好笑」原因。士林地院今天早上開庭,傳喚吳季穎以證人身分出庭,周暐宸、吳祐任、黃鉉閔、邱忠博、柯旻豪等共8名球員則以被告身分現身,吳季穎女友黃品瑄也出庭作證。檢方在庭上展示吳季穎與黃品瑄對話,吳季穎在2月24日對黃品瑄說:「妳看我在表演會不會覺得很好笑,那種廢物防守,怎麼可能會失誤?」吳季穎則向檢方解釋,這段話是指當時他下注完就沒在正常比賽裡。而黃品瑄在對話中回應:「(陳)品銓沒有幫你吧,但他也在耍白痴。」吳季穎表示「後面5分鐘有啊,我有跟他說」。暗指陳品銓在比賽前有收到吳季穎的控分要求。吳季穎表示,盤口通常在比賽前2小時到5分鐘開,下注也通常在這時間內,但不會非常仔細告訴每個球員盤口的情況,只會給個範圍,「通常有賺錢才會分給球員,但有時只有差一點點,球員們有幫忙也都會分」。另外,吳季穎對於結束在警局第一次筆錄後,時隔不到3小時又做第二次筆錄,表示當時回家後,思考自己身為半公眾人物,加上媒體報導內容不實,才決定要求做第二次筆錄。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43/347143/sm-b99ee18accf3ec8b1b68bcdb25630610.jpg)
炎亞綸遭控「拍攝未成年」私密片! 獲判緩刑確定
藝人炎亞綸遭網紅耀樂指控性侵,並拍攝私密畫面並傳給2網友。由於耀樂當時尚未成年,檢方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起訴炎亞綸。士林地院日前一審宣判,判炎亞綸7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昨(2日)是上訴期限最後一天,檢方未提起上訴,因此炎亞綸緩刑確定。回顧去年6月,耀樂在記者會上透露,炎亞綸第一次違反他意願的性行為是在2018年的橫店,當時炎亞綸有拍攝工作,都會早起做拍照準備,那天炎亞綸一樣早起,卻轉過身、掀開棉被,「把他的生殖器放入到我的身體裡,我整個人很惶恐、受驚,我驚醒,我堅定說不要這樣行為,但礙於體型、身材、力量,就有後續行為發生。」檢方認為,炎亞綸曾將私密片傳給2名網友,並未構成散布於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得以瀏覽或觀賞的要件,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嫌起訴炎亞綸。至於炎亞綸被控強制性交罪的部分,因罪嫌不足不起訴。案經審理,士林地院今(30日)一審宣判,判炎亞綸7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至於同案另名被告陳姓男子,則被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昨(2日)是全案上訴期限最後一天,檢方未提起上訴,因此炎亞綸緩刑確定。《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侵害請撥打113、110。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39/346939/sm-ea44830a2a7a6515b5a396be1269bce4.jpg)
雞排妹遭辱「爛掉、戴綠帽」 男網友挨告判賠金額出爐
王姓男子2022年在臉書上被辱罵「雞排妹」鄭采勻「爛掉」、「搗霉」、「戴綠帽」等不雅字眼,被雞排妹提告妨害名譽罪。王男坦承犯行,士林地院也認定他構成公然侮辱罪且未達成和解,遭判處罰金5000元可上訴。王男2022年11月9日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中一篇標題為「雞排妹才剛宣『下車』!16天後閃電當日本醫生娘」新聞下,點名雞排妹嗆:「這種都已經爛掉了還有人要喔,小心娶到他會搗霉(倒楣)一輩子喔,不然就是有可能讓你戴綠帽。」雞排妹認為人格遭受詆毀,憤而向王男提告,士林地院認為「爛掉」、「搗霉」足以貶抑其人格尊嚴並影響其社會評價。認定王男濫用言論自由,且坦承犯行後卻遲遲未與鄭女達成和解,因此判處罰金5000元,可服勞役日抵1000元,以此類推。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67/346167/sm-971553379fbdd64447e8db3366eddae1.jpg)
綠白跨黨派合作 鍾佳濱、黃珊珊宣布保單新指引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與民眾黨立委黃珊珊28日針對保單強制執行舉行「保單解約償債案大爆發!司法院金管會攜手拆彈」記者會,介紹即將於7月1日上路的司法院與金管會最新原則與注意事項,該新措施將有效減輕台北地院與士林分院執行人員的工作負擔,同時保障民眾權益。鍾佳濱表示,自己6月17日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身分考察台北地院時,目睹第一線人員過勞抗議與堆積如山的案件,感到非常不捨,在新指引上路後,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壽險契約金錢債權,將由債務人住、居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轄,而不再以壽險公司所在地為限。他說,這將有效緩解台北地院與士林地院的工作壓力,也減少非北部地區民眾因訴訟,而南北奔波的困擾。鍾佳濱說明,司法院除了規定小額終老保險商品及其他終止後無解約金壽險契約不得強制執行以外,這些保險契約保險事故發生後請領之保險給付,也不得強制執行。另外,債權金額未超過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3個月生活所必需數額,而債務人除該壽險契約金錢債權外,已無財產可供強制執行,或雖有財產經強制執行後所得之數額仍不足清償債務者,不得對之強制。黃珊珊指出,訂定這樣的指引在初步執行面能即時解決民眾的燃眉之急,並非要民眾買保險避債,而是涉及健康保險時應留有空間,也避免雙方疲於奔命但效力不彰。鍾佳濱則回應,司法法制委員會催生指引訂定後,接下來就要交給財政委員會繼續努力,包括保險法訂定等,雖然國會先前有許多紛擾,但民生法案應為優先,跨越黨派聯手支持;隨後雙方握手象徵交棒與密切合作。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dist/imageholder.jpg)
台北男連2天跑派出所 騷擾員警嗆「X你媽」挨告…結果無罪逆轉
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去年10月因不明原因,連續2天前往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騷擾員警,經副所長勸戒離開,竟當場飆罵「X你媽的」等語,副所長立刻以現行犯將其逮捕。士林地檢署日前審結,結果判陳男無罪,原因也隨之曝光。根據判決書,陳男去年10月12日、13日連續2天,前往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不滿遭副所長勸離,當場飆罵「X你媽的」。他坦承有罵人,但絕無侮辱員警的意思,接著解釋當天本來要去報案,卻遭員警驅離。陳男後來打算在派出所外等督察,直到一群員警出來,擾亂他的情緒,因為當時沒有吃藥,他才會失控飆罵「X你媽的」,但強調只有講1次,另一次是員警說的。副所長指出,陳男2天內跑派出所3次,當時請對方離開值勤台,並非用強制力將他驅離,因為陳男表明要找宋姓巡佐,但宋姓巡佐表示不認識陳男,因此他認定陳男有意來滋擾派出所,而陳男待的時間相當長,還謊報子虛烏有的案件,遭到驅離後竟脫口「X你媽的」。士林地院勘驗員警密錄器檔案光碟,認定陳男只有罵1次「X你媽的」,另一句「X你媽的」尚無法分辨是他所為,且雙方對話過程中,陳男多次稱「我情緖上來了」、「我情緒反應」等語,也提出醫院診斷證明書及住院中病歷摘要,足以認定當天是因未服用藥物導致情緒激動。法官認為,雖然陳男多次前往派出所報案,以致於員警疲於應付,但員警勸離後,陳男立刻離開,並未有霸佔值班台的行為,因此干擾員警勤務之情節屬輕微,不足以影響值勤公務,最後判無罪。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79/345179/sm-8ca5cb74af2ccf00c7ead7d29a517e9f.jpg)
余天、李亞萍和女婿溝通 盼接回外孫:沒照顧不知怎面對余苑綺
余天女婿陳鑒近日因為當詐團車手被抓,遭收押禁見,2名小孩被帶到余家,而余天、李亞萍24日上午現身士林地院。對此,余天、李亞萍也做出回應。余天兒子余祥銓近日說,爸媽已找律師,只希望小孩平安健康。據悉,目前陳鑒兒女被接回余家,而余天嗆前陳鑒,「該關多久就關多久!」據悉,余苑綺過世後,余天夫婦曾被情勒4000萬。據《ETtoday星光雲》報導,李亞萍說,因為陳鑒還在羈押,看不到本人,會用視訊來溝通,希望小孩能由他們照顧,至少讓外孫每周回來1、2天。李亞萍強調,「如果我沒有盡到照顧的心力,以後到天上也不知道要怎麼面對綺綺。」余天說,目前陳鑒在考慮,沒什麼結果,希望可以再調解一次。李亞萍說,夫妻願意出錢出力,只希望前女婿別在為非作歹,而小孩有問爸爸去哪,她都說去上班。至於余苑綺3000萬遺產被陳花光,李亞萍表示,算了,誰叫女兒愛陳鑒。據悉,陳鑒疑似有新對象,李亞萍回,「不清楚,這個我們不想去了解,他年紀輕,要交朋友就去交,不要忌諱我們,但是要交好一點的。」據悉,余苑綺在2022年過世,而丈夫陳鑒爆擔任詐團水房,今年5月30日要跟車手拿錢遭逮,而陳鑒平時出手闊綽,每月開銷20萬元,在友人介紹下當車手頭,每月收入近百萬元。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8/345108/sm-128636887b0f6202119cfc82cd0c78ee.jpg)
孫鵬、狄鶯為孫安佐「燒掉多少家財」? 名嘴揭露驚人費用
藝人孫鵬與狄鶯的獨生子孫安佐,從2018年在美國犯下恐怖威脅罪,到2024年到泰國呼麻闖民宅被逮,回台後又因攜帶火槍遭警方移送偵辦。歷年來闖出各種禍事,讓狄鶯與孫鵬多次燒錢相救。名嘴許聖梅整理孫安佐一路以來燒掉孫家多少錢,引起議論。許聖梅23日在節目《新聞哇哇挖》指出,孫安佐自幼就被呵護備至,國小到國中都念私立貴族學校,一年學費約60萬;畢業後到美國念高中,住宿及學費也花了1、200萬;沒想到僅讀了3個月,就鬧出恐攻風波被迫中止,在美國監獄拘留238天後,遭驅逐出境。由於在美國聘請律師費用相當貴,許聖梅指出,當時光律師費保守估計就花了3000萬台幣。但也有人說最終不止,因為他們曾說「要賣一棟房子」,可是這3000萬只是律師費,還沒算進孫鵬和狄鶯在兒子出事後第一時間趕赴美國,所有的食宿和四處奔波打點同樣所費不貲。此外,孫鵬和狄鶯攜兒子返台後仍要面對被起訴,除了律師費,還被「騙扁小子」黃琪盯上,假冒商界聞人宋學仁助理,向孫鵬夫婦謊稱可代為介紹律師,詐騙得手30多萬。而孫安佐回國後還打了4年官司,直到2022年士林地院判定諭知公訴不受理。而日前孫安佐被搜索移送偵辦時,孫鵬再度聘請3位知名律師,還必須支付30萬交保。對此,醫師黃宥嘉粗估至少又是近百萬。節目上傳網路後,不少網友留言:「孫鵬,放手吧,不然晚年淒慘的是自己」、「不是冤家不聚合,是報恩是討債的,明眼一看就知曉」、「不是每個人都能當父母,這是一個很大的責任。」也有網友觀察:「其實孫安佐目前看來很享受新聞媒體包圍,仔細觀察每次被媒體包圍他很享受!」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dist/imageholder.jpg)
情緒失控男子派出所內罵警員「X你媽的」被捕 最終無罪釋放
近日,一起在派出所內辱罵警員的案件引發廣泛關注,男子黑黑(化名)因在派出所內,對警員使用髒話「X你媽的」而被當場逮捕,士林地方法院法官經審理後,認為其行為尚屬輕微,最終裁定無罪,案件目前仍可上訴。案件發生在2023年10月,黑黑連續2日無故前往派出所滋擾執勤警員,根據檢方起訴書,當時派出所副所長勸戒黑黑離開,不料黑黑當場對著穿著警服的警員辱罵2次「X你媽的」,隨即被警員以現行犯逮捕,檢方指控黑黑觸犯《刑法》第140條前段之侮辱公務員及同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然而,黑黑在庭上辯稱,當天他其實是想報案,但被警員驅離,情緒激動下才脫口而出髒話,而且只說1次,士林地院法官當庭檢視了警員的密錄器檔案,發現黑黑確實在影片中1分43秒時說出1句「X你媽的」,但在1分53秒的第2句髒話,無法確定是否為黑黑所說,且證人也坦承,無法確認第2句髒話是黑黑說的,不過,證人提到,在黑黑被壓制時,再次罵髒話。法官進一步檢視黑黑被壓制時的密錄器檔案,並未發現其有罵人的情況,法官表示,黑黑過去多次報案,經查核均屬無端報警,因此當天被警員請離派出所,但站在黑黑的角度看,他可能因為報案未獲得回應,自認受到警員刁難,因而與警員發生口角,在被警員要求離開時,雙方再度起衝突,黑黑情緒激動下脫口說出髒話。法官認為,黑黑的行為冒犯及影響程度尚屬輕微,與反覆、持續的恣意謾罵行為不同,未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範圍,因此,難以認定黑黑故意貶損警員的社會名譽或人格,況且在被警員勸離時,也配合自動離開,並未做出其他妨害公務的行為,難以認定他主觀上有妨害公務的犯意。最終,士林地院法官裁定黑黑無罪,但全案仍可上訴。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33/344333/sm-428e5fbeb3b68cded851c41ff7b55b61.jpg)
爽收「奪命詐團」賓士、現金當門神 貪所長一審重判12年半
時任北市大同警分局寧夏派出所所長葉育忻,因收受奪3命「台版柬埔寨」首腦「藍道」杜承哲的賄款現金、賓士車、泰達幣,將警政署打詐的期程以及詐團車手交保情形洩露給詐團,被控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偽造文書以及洗錢等罪。士林地院19日宣判,葉育忻犯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2年6月,褫奪公權5年,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偽造文書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葉育忻未到庭聆判。另外,提供泰達幣、現金行賄的杜承哲依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8月,褫奪公權3年;葉育忻的女性密友劉曼青,因提供帳戶收受賄款,2023年5月「藍道」被捕後,葉還將豪車變賣,交給劉女68萬酬金,依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判決理由法院稍晚提供。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全案爆發於2022年11月,詐團在淡水、中壢據點囚禁61名提供帳戶的民眾,其中3人被虐死後棄屍。當時,綽號「藍道」的幕後首腦杜承哲始終逍遙法外,檢警經過5個月才查出身分,將其逮捕歸案。之後,檢警在杜男手機內發現時任寧夏所所長葉育忻暗中洩漏警方打詐的期程,還幫忙查詢車手的交保動態,收取現金賄款200萬、價值220萬賓士豪車以及109萬餘元的泰達幣賄款。葉育忻在「藍道」被捕後1個月被搜索遭羈押,遭檢方以貪汙治罪條例中違背職務收受賄絡、洗錢等罪起訴。葉育忻開庭時坦承有幫忙查詢個資、洩密,但對於收賄部分,堅持辯稱是「藍道」贊助派出所的「辦案費」,讓員警誘捕毒販,其中有部分款項,葉更在派出所同仁受傷時,發放8萬8000元慰問金,其餘款項都歸還給「藍道」,並未佔為己有,法院並未採信。另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葉育忻曾在法庭上向法官解釋,與杜承哲認識1至2年,期間見他涉案改過自新,加上自己個性比較不拘小節,才會一時犯錯。羈押期間見杜涉多起詐欺甚至牽扯人命,覺得深感懊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