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國明
」 監察院 監察委員 林國明 陳宗彥 外役監警非法搜索毆傷竊嫌致死 監院糾正警政署、屏縣警察局
監察院18日表示,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員警今年2月因執法過當,將竊嫌毆傷致死,監院通過監委林國明、張菊芳提案,糾正警政署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另外,有鑑於近來發生多件警察及監所管理人員執法過當案件,監際也函請行政院儘速推動「禁止酷刑公約」國內法化。林國明、張菊芳調查發現,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警員今年2月16日盤查蔡姓竊嫌時,非法使用警棍將蔡嫌毆傷,其後又違背無令狀搜索之法定程序,將蔡嫌帶至其住所搜索,搜索結束後帶回派出所等侯製作筆錄時,犯嫌昏迷緊急送醫後急救不治。本案警方違法使用警械、未恪遵搜索之法定要件、未落實密錄器攝錄及保存,及於公眾得出入之辦公處所詢問犯罪嫌疑人,故提案糾正警政署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並要求議處相關失職人員或移付懲戒。監委林國明、張菊芳指出,蔡嫌非現行犯,且無抵抗、脫逃或攻擊員警之情形,依法不得使用強制力。然詹姓警員盤查蔡嫌時,竟以警棍壓制蔡嫌腹部,並敲擊其雙腳脛骨,造成蔡嫌受傷,同行之傅姓及陳姓警員不但未予制止,且三人對蔡嫌反應腳部疼痛需醫治、需人攙扶而無法自行行走等情,均置之不理,迨蔡嫌於等候詢問時昏迷,緊急送醫仍急救不治。屏東縣警局未督導所屬正確使用警械、落實報告及救護等處置,錯失制止及急救之契機,違失情節重大。監委指出,蔡嫌受盤查時遭非法強制力毆傷,其後在員警質問及要求下,被動接受搜索其住所,員警開始搜索後方取出同意書令蔡嫌簽名,違反法定程序。且監察院另案調查發現,近年來警察人員頻繁違反搜索之法定要件,經法院宣判被告無罪高達38件,警政署及屏東縣警局應儘速檢討改善。監委表示,除本案外,近來發生多件警察及監所管理人員執法過當案件,已達「酷刑」之程度,凸顯基層執法人員對於適切履行職權及人權保障的基本認識不足。故督促行政院應儘速推動「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完成立法,並全面檢視各項行政作為,以落實我國人權立國的理念。
涉嫌包庇饒慶齡父親所屬兒少機構 監院彈劾台東社會處長
監察院26日公布監委葉大華、紀惠容、林國明對台東縣政府社會處處長陳淑蘭的調查報告,揭露陳涉嫌包庇台東縣某兒少收容機構,在發生性侵案後未檢視機構人員是否適任,以致後續又發生嚴重猥褻案,甚至在案發後先行通知該機構;監委指出,陳淑蘭不僅包庇該機構,台東縣長饒慶齡的父親為該機構的基金會董事,卻還協助該機構與縣府簽訂契約,經監院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委調查指出,位在台東的A機構2020年發生甲男遭性侵事件,監察院糾正台東縣政府後,陳淑蘭理應加強監督力道,但她卻未依法完整審認機構工作人員是否適任,以致A機構於2023年3月又發生更為嚴重的機構工作人員強制猥褻院生案件。監委指出,陳淑蘭在接獲甲男事件通報案,理應依規定指定專業人員處理或成立危機評估處遇小組,並於確認兒少無重大風險後才聯繫機構,提醒A機構避免再次施暴,但陳第一時刻竟先通知A機構所屬基金會,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保密規定,未善盡「兒少安置教養機構監督管理」之責,致生甲男、乙男事件,讓A機構申辦衛福部團體家庭實驗計畫草草結束。調查報告揭露,饒慶齡父親擔任董事A機構所屬基金會董事,陳淑蘭卻協助其與縣府簽訂機構安置輔導契約書,涉及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補助限制的規定;監委調查認為,陳淑蘭損及兒少權益甚鉅,更有損機關聲譽,違失情節重大,因此一致通過彈劾。
剴剴之死/上銬社工惹議 監委4方向查警械使用得當性
監察委員王幼玲、紀惠容、林國明22日表示,日前爆發寄養保母疑似虐童致死案中,社工於警詢後遭「上銬」移送,引發社工界與輿論譁然,已申請立案調查。台北市1名嬰兒剴剴(化名)2023年底疑遭保母虐死案爆發後,負責訪視的陳姓社工在警方問訊後,竟遭「上銬」移送臺北地方檢察署複訊,移送畫面由媒體爭相播映,引起全國社工界與司改團體反彈與抗議。監察委員表示,本次調查重點有四:首先,在涉案人無抵抗情形下,警方對社工使用手銬,並於解送過程公然暴露戒具給媒體拍,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定?第二,過程有無執法過當?第三,相關人員有無違法失職應負行政責任的地方?最後,內政部警政署及臺北市政府有無善盡主管機關監督管理之責?都是調查重點。對此,未具名社工向CTWANT表示,幾乎所有社工都曾經被個案家庭粉飾太平忽悠,在此之前沒有人想到個案不幸往生「居然要把社工抓起來」。社工直言,上銬畫面經媒體播送,第一時間已讓社工界炸鍋,大家擔心「下一個會不會就是我」。對於監委立案調查,受訪社工也表示支持,希望至少在行政調查上「還社工這個工作一個尊重」。◎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陳宗彥接受酒店業者招待案 監院要求台南市府檢討改進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遭指控在2013年間在台南市府任職時,接受酒店業者招待並協助關切申請案,監察院19日公布調查報告,要求台南市政府檢討改進,陳宗彥疑似接受性招待部分,另移由台南地檢署併案調查。監委王美玉、林國明、蘇麗瓊19日指出,陳宗彥於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據台南地檢署偵辦酒店業者妨害風化案件之監聽譯文、Line畫面截圖等卷證資料,顯示陳宗彥在對話中「陳董」、「同學」、「老闆的朋友」等代稱出現,疑似於2013年到2014年共計8次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監委調查發現,另Line畫面截圖中陳宗彥所詢問的女子「小芸」,亦在酒店會計記載之筆記本出現3次,顯示「小芸」當時確在酒店工作。陳宗彥在監院詢問時坦承截圖Line圖貼是他本人,但否認他是「陳董」。但監委調查監聽譯文及Wechat聊天室的翻拍畫面,「陳董」係任職於市政府且協助「縮短流程時間」者,所指顯係當時擔任台南市政府民政局長之陳宗彥,故監委認為陳的說詞很難採信。監委調查,陳宗彥主張監聽譯文內容是酒店業者間的,跟他沒關係,但監察院為取得與陳宗彥相關之直接證據,函請台南地檢署提供陳宗彥本人案件之監聽譯文時,檢方函復因已重啟偵查,無法提供。因此監察院也將調查所得移請台南地檢署併案調查,以釐清案情。監委調查指出,陳宗彥於民國101年間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102年2月23日起擔任民政局長職務期間,曾協助酒店業者向台南市政府所屬相關機關關切「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申請案,並常態性接受酒店業者提供之性招待等情事,調查後,經內政及族群委員會審查通過調查報告。王美玉、林國明、蘇麗瓊等3位監委指出,陳宗彥於擔任台南市政府民政局長期間,據台南地檢署偵辦酒店業者妨害風化案件之監聽譯文、Line畫面截圖等卷證資料,可知陳宗彥曾協助酒店業者向該府所屬相關機關關切「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申請案,雖然陳宗彥坦承「有請辦公室秘書詢問案件進度並告知業者,但絕對沒施壓」。但監委調查認為,檢視台南市政府所屬相關機關受理該案之處置流程,該府消防局於102年8月22日函復申請人「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結果未符合規定,在9月23日、11月4日函請補正,直至11月21日第四次函復符合規定,也很難說有施壓情事,但陳宗彥向其他機關查詢與其職掌無關之事項,被詢機關竟將內部會辦進度告知,陳宗彥再洩漏予請託業者,已違反文書處理手冊規定,台南市政府應檢討改進。
食安衛生管理法疑出現漏洞引「蘇丹紅」風暴? 監察院喊查
「蘇丹紅」食安危機引發全台持續關注,進口辣椒粉早前被檢驗出含有工業用途之蘇丹色素,致各縣市衛生局都在積極清查蘇丹紅流向。對此,監察委員田秋堇、林國明、蔡崇義9日已申請啓動調查。進口辣椒粉、黑胡椒顆粒,早前被檢車出含工業用染料蘇丹色素「蘇丹紅」。最初是濟生股份有限公司遭檢舉其販售之家用四合一調味料組合內含的細粉紅辣椒檢出「蘇丹紅」,但經相關機關追索后發現,其上游為保欣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自中國進口之紅辣椒原料。由於該事件涉及民生及食安危機,經食藥署與各地方衛生局持續追查下,發現該紅辣椒原料已售予包含濟生股份有限公司在內多家下游廠商,並製成各式調味料、麻辣湯粉、辣味餅乾、豬肉乾、咖哩粉、胡椒粉、湯粉等食品中。不僅如此,大量餐飲業、食品製造業、賣場等深受牽連。監察委員表示,國內連續爆發多起含有含癌性「蘇丹紅」紅辣椒原料之食安問題事件,究主管機關對食品業者之監督管控機制是否失靈?又現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僅規定上市、上櫃食品業者須自行設置實驗室,從事自主檢驗,有無研議或要求其餘未上市櫃業者,亦建立有關食品檢驗機制及檢驗資料登錄追蹤系統?監察委員指出,針對未上市櫃資本額較小 之食品業者廠商製造出之食品,如何實施檢測,以加強品質管控?食品安全資訊網有無應予檢討研修之處?相關機關對本次食安事件之稽查機制及後續因應防範措施為何,將一併深入瞭解釐清。
蘇丹紅致癌辣椒粉連環爆 「主管機關是否失靈?」監察院主動申請介入調查
近期由於蘇丹紅辣椒粉的關係,在國內引發大範圍的食安風暴,不少企業、品牌、產品都遭到波及,甚至部分企業自主宣布暫停使用辣椒粉、胡椒粉等產品。為此,監察院監察委員田秋堇、林國明、蔡崇義申請主動調查整起事件。監察院新聞稿指出,雲林縣政府接獲民眾舉報,當地濟生股份有限公司斗六廠生產之紅辣椒粉、黑胡椒顆粒,含有工業用染料「蘇丹紅」。經相關機關追查發現,其所使用原料來自新北市保欣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自中國進口之紅辣椒原料,當中檢出具致癌性蘇丹色素。而該等紅辣椒原料已出售給包含濟生股份有限公司在內等多家下游廠商,已添加於調味料、麻辣湯粉、辣味餅乾、豬肉乾、咖哩粉、胡椒粉等多種食品中,並於國內各賣場通路販售,引發食品安全疑慮等情形。為此,監察委員田秋堇、林國明、蔡崇義對此甚表關切及重視,已啟動調查。監察委員表示,國內連續爆發多起含有含癌性「蘇丹紅」紅辣椒原料之食安問題事件,是否為主管機關對食品業者之監督管控機制失靈?而根據現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僅規定上市、上櫃食品業者,必需自行設置實驗室,從事自主檢驗,當中是否有研議或要求其餘未上市櫃的食品業者,同樣要建立有關食品檢驗機制及檢驗資料登錄追蹤系統?監委也質疑,針對未上市櫃資本額較小之食品業者廠商製造出之食品,該如何實施檢測,以加強品質管控?食品安全資訊網有無應予檢討研修之處?相關機關對本次食安事件之稽查機制及後續因應防範措施為何?根據上述質疑點,監察院將會一併深入瞭解釐清。
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性騷擾女部屬 監察院通過彈劾
監委林國明、王美玉、紀惠容指出,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於112年3月16日至4月17日間,利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多次對A女為具性意味之言行,經司法院性騷擾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作成性騷擾成立及申復無理由之決議在案,於監察院詢問時仍飾詞狡辯,毫無悛悔之意,嚴重損害法官職務之尊嚴與司法形象,有法官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言行不檢」之情事及違反法官法第18條第1項、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之規定,情節重大,具法官法第49條第1項之應受懲戒事由,且有懲戒之必要,因此提案彈劾,於112年12月5日經彈劾審查會通過,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三位委員表示,李伯道對A女為7次具性意味之言詞及行為,分別於112年3月16日在公務活動住宿飯店房間內拉A女雙手、環抱A女身體及撥打電話告知很喜歡A女;3月25日在辦公室親自泡茶給A女喝,並交代工友勿讓他人進入,於A女要離去時環抱她的身體;3月30日及31日以Line傳送2張公務活動照片給A女,並傳訊息「妳特別開心」;3月31日在辦公室對A女說「要等5天後才能見到妳,真是捨不得」,並環抱A女身體、撫摸背部及說A女好香;4月6日在辦公室以手機寫A女小名「You'reso beautiful」後向A女展示,於A女要離去時以雙手自A女身體側面強行環抱;4月12日在辦公室以手由上至下撫摸A女右手臂;4月17日在辦公室交付A女書箋一封,開頭寫A女小名,結尾署名「老闆」,內容有「茫然」、「不珍惜」、「不再提喝茶」等語。三位委員強調,行為人之行為及言詞是否成立性騷擾,應以「合理被害人」之標準檢視,李伯道所為環抱A女、摸A女手臂、觸摸A女身體之行為、對A女示好、稱讚之言詞及傳送給A女之照片、訊息、交付給A女之書箋,業經司法院性騷擾申評會認定客觀上具有性要求及性意味之意涵,且讓A女主觀上有害怕、難過、噁心、不舒服之感受,堪認李伯道對A女有為性騷擾行為。三位委員另強調,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明定公務員有保持品位之義務,法官法對於法官職位形象之要求,較之一般公務員更為嚴謹且苛求,因此法官法第18條第1項明定「法官不得為有損其職位尊嚴或職務信任之行為」;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更具體規定「法官應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廉潔自持,避免有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另法官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法官言行不檢者,得加以警告」。李伯道不僅為法官,更是職司公務員懲戒事務之機關首長,對法官職位形象之要求,較一般法官自應更加嚴格,核其言行不檢及損其職位尊嚴之違失情節已達重大之程度,業已嚴重戕害司法形象,自有移送懲戒之必要。《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鐵購地未登記致25億房產閒置 監院籲政院儘速依法處理
監察院指出,臺鐵局於1959年間購買松漆公司一筆現值總值約25億餘元的龐大土地資產,但迄今逾一甲子仍未完成產權移轉登記,嚴重損及國家公產權益,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今(17)日通過監委施錦芳及林國明所提調查報告,要求行政院督促交通部及財政部,要求所屬儘速檢討改進及依法妥處。施錦芳及林國明兩位調查委員發現,臺鐵局於民國48年間向原「松山油漆廠股份有限公司」(松漆公司)價購坐落臺北市信義區市立松山高中旁的土地,該筆土地屬住宅區、商業區,面積約1430坪,今年公告土現值總值約25億餘元,但卻放任該公司遲未會同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及繳納土地增值稅等義務,該公司在民國53年撤銷公司登記後,臺鐵亦毫無積極作為,導致迄今仍未能移轉登記為國有,臺鐵局長期來只能低度利用,甚至於102年起已完全閒置致遲遲無法進行重新建築等有效利用,嚴重損及國家公產權益。調查委員進一步指出,中國國民黨在松漆公司撤銷公司登記近一甲子後,卻中主張該黨為松漆公司唯一實質股東,負責調查的監委要求,國有財產署及臺鐵局應依權責協調釐清法律關係,積極採行必要的訴訟手段,在該筆土地產權順利移轉登記為國有之前,應善盡地上建物管理維護之責,以確保國家公產權益。調查委員呼籲中國國民黨,如果該黨堅持主張當初與松漆公司的借名登記關係,也應體認臺鐵局付款簽約購地之事實,儘速積極與臺鐵局協商解決之道,以杜爭議,並早日將本案土地移轉登記為國有以進行有效利用,期不負國父孫中山先生於救國綱領所提「地能盡其利」之主張。
監委質疑有洩密關聯 要查2檢察官出入88會館
監察委員林國明、葉宜津和高涌誠今(4)日質疑,檢察官王涂芝與黃錦秋出入招待所「88會館」,恐與相關案件的郭嫌於搜索前成功脫逃有關,且有洩密關聯性疑義,因此申請自動調查。林國明、葉宜津和高涌誠據報載,指稱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王涂芝與時任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主任、檢察官黃錦秋,於2020年間不當受邀至涉嫌洗錢及地下匯兌案的郭姓嫌犯招待所內歡唱,涉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亦引起外界對郭嫌於該署偵辦搜索前脫逃,是否有司法機關人員涉有洩密關聯性疑義。監委表示,王涂芝與黃錦秋兩位檢察官至郭嫌招待所內歡唱,是否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有無其他司法機關人員牽涉其中?郭嫌於搜索前成功脫逃,是否因司法機關人員洩密或其他違失行為所致?林國明、葉宜津和高涌誠對此問題深表關切,已申請自動調查。監委表示,王涂芝與黃錦秋不當於2020年間接受涉嫌洗錢及地下匯兌案郭嫌招待歡唱,涉及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後續懲處情形為何?郭嫌於搜索前脫逃之始末經過為何?相關司法機關人員是否有洩密或其他違失行為?監委也質疑,王涂芝與黃錦秋有無違反偵查不公開等疑義?後續檢討改善措施為何?如何避免類此情形再度發生,衍生民眾對司法機關不良觀感?為瞭解司法機關相關人員及偵查過程中,有無行政上糾錯究責必要,暨檢討後提出精進作為與改善措施是否周妥,將深入調查。
基泰大直導致民宅塌陷案 監察院出手要查
基泰建設位於台北市中山區「基泰大直」建案,9月7日晚間因施工不慎,導致工地坍塌及鄰房傾斜,甚至有民宅整棟下陷。監察委員林國明、施錦芳和林盛豐今(14)日指出,事件發生前,附近居民已多次向台北市政府陳情,「基泰大直」建案的工程施作,造成所有建物出現牆面龜裂、縫隙等損鄰情事,詎該府仍認無危害公共安全,由建商繼續施工,事涉公共安全及民眾財產權益等議題,甚表關切及重視,已申請自動調查。林國明、施錦芳和林盛豐表示,台北市老舊住宅密集,且結構耐震等級不符法令規定,建築物機能與安全性逐年下降,影響公共安全及民眾居住安危。老舊建物的逐步重建或更新確有其必要性,惟主管機關如何落實監督管理新建案的施工,審慎監測及處理老舊住宅的居住安全,實有關注瞭解之必要。監委們表示,台北市政府處理民眾陳情「基泰大直」建案施工損鄰事件之始末經過及法令依據為何?該府認定無危害公共安全之原因及依據為何?現行建築施工損鄰事件之法令規範有無不周?另上開建案之工程施作是否符合建築法等法令規定?如何維護受災民眾之財產權益?均有待調查釐清。此外,台北市政府提出第2波假扣押聲請,台北地方法院昨日駁回聲請,北市府不服裁定可以提起抗告。台北市長蔣萬安今日上午受訪時強調,法院有法院的認定,但市府就是和受災住戶站在一起,用行動確保住戶的權益,該做的都要做。蔣萬安也說,昨天會議有很多住戶跟他反應,希望可以再回家拿東西,副市長李四川也當面跟住戶回應,市府會再審慎評估。他指出,在確定安全的情況下,會讓住戶再回去拿東西,整體建物拆除之前也會徵得住戶同意。
前台南經發局長陳凱凌涉多罪嫌 監委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院今(5)日發布新聞稿表示,監察委員蔡崇義、林國明、王麗珍針對台南市政府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涉及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公務員詐欺得利、財產來源不明、偽造文書、洗錢等罪嫌,遭檢方起訴在案,事涉高階公務員違法失職一事,已申請自動調查。監察院在新聞稿指出,臺南市政府前經濟發展局局長陳凱凌涉及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公務員詐欺得利、財產來源不明、偽造文書、洗錢等罪嫌,經檢方提起公訴在案,事涉高階公務員違法失職,已申請自動調查。監察委員蔡崇義、林國明、王麗珍表示,陳凱凌任職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局長職務期間,是否利用其職務上對該局所轄業務具有裁量、決策權限之機會,並藉其身為機關首長之身分,以不法方式使第三人提供不正利益?除現已起訴案件外,是否尚有其他違法失職事項?主管機關對所屬高階公務員是否有督導不周之處?對於防弊監督機制有何策進作為?實有詳加調查瞭解之必要。
行政院長:明年砸千億救勞保 不排除再加碼
疫後特別預算將撥補健保200億元、勞保300億元彌補虧損,民進黨立委郭國文7日質詢行政院長陳建仁,即便連年編預算撥補,但勞保仍虧損超過千億。對此,陳建仁表示,明年將編列1000億元預算撥補給勞保,讓勞工安心工作,如果歲計有賸餘也不排除往上加碼。勞保基金去年創下史上最大虧損,郭國文指出,從2020年開始,政府撥補從200億元,2021年220億元,2022年300億元,2023年預計撥補450億元,再加上疫後特別預算的300億元,至今已經撥補1470億元,但勞保缺口還是持續擴大,勞工都很擔心勞保入不敷出,明年怎麼辦?陳建仁說,明年會努力編列1000億的預算撥補給勞保,稍晚他也在臉書提及,自2020年以來,蔡英文總統已經連續撥補4年,一共挹注1470億,歲計有賸餘更不排除往上加碼。「只要政府在,勞保基金就不會倒,政府會負起責任,讓勞工長長久久領到老,世世代代都領得到。」針對低薪問題嚴重,郭國文也建議陳建仁親自致電工商團體幫員工加薪,陳建仁認為建議很好,企業確實要善盡社會責任、改善員工的工作環境,特別是勞工低薪的部分,「有些工商團體會來見我,我一定會跟他們講。」此外,國內近來爆發缺藥風波,監委林國明、蕭自佑指出,缺藥問題危及民眾健康,究竟衛福部有無落實執行缺藥通報機制及積極處理解決,2位監委對此表達高度關切,已申請自動調查。查案監委指出,此事涉民眾健康權益維護,有深入調查必要。
陳宗彥涉貪案遭監委申請調查 陳建仁:尊重司法調查和監委職權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因遭民眾黨不分區立委陳琬惠爆料接受業者性招待,監委昨(23)日申請自動調查,對此,陳建仁今天上午對媒體表示,當事人已對外說明過,也尊重司法調查程序和監委職權。監察委員王美玉、林國明、蘇麗瓊瑜昨天表示,陳宗彥涉嫌接受業者不當性招待與因台南市政府所屬機關相關案件而接受連恆、王孝瑋行賄等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不過後續偵辦作為引發外界爭議也涉及司法公信及政府形象,已申請自動調查。 由於上次備詢遭國民黨杯葛,陳建仁表示,行政院長到立法院來做施政報告及備詢是憲法規定的責任,也希望兩者能順利進行。更重要的是感謝立法院通過疫後特別條例,行政院昨天也通過疫後特別預算,希望預算能獲得立法院朝野黨團支持。才能讓溫暖能即時,照顧能普遍。
陳宗彥涉嫌喝花酒、性招待 監察院出手申請調查了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涉嫌在台南市府任職時,常態性接受性招待,如今監察委員也出手申請調查,是否有接受不正利益,以及公務人員有無違失或不當情事,認為均有深入調查瞭解的必要。陳宗彥遭媒體與立委陳琬惠爆料,指出他在11年前擔任台南市府新聞處長與國際關係處處長時,經常性透過一名綽號「豆哥」的酒店業者王孝瑋性招待,甚至常態性嫖妓,找了酒店小姐名稱為「小芸、愛佳、愛玲」等人。如今監察院的監察委員王美玉、林國明、蘇麗瓊也決定出手,申請調查陳宗彥是否有接受行賄、喝花酒、性招待等不法狀況,台南地檢署偵辦員警風紀案件期間,陳宗彥等人涉有犯罪嫌疑,並簽分他字案偵辦,後續偵辦作為引發爭議,涉及司法公信及政府形象,已申請自動調查。另外,也需調查台南地檢署知悉陳宗彥涉有犯罪嫌疑,實際處理情形為何?是否怠惰偵辦?相關公務人員有無違失或不當情事?相關狀況有深入調查瞭解之必要。
繼彈劾游迺文、蔡豐清 監察院糾正勞動部
監察院今(5)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前組長游廼文任該局國內投資組長達5年,與寶佳集團炒股合謀不法利益,監委蔡崇義、葉宜津、王美玉、林國明、賴振昌在去年12月8日已對游廼文及前勞金局長蔡豐清提案彈劾,經調查後認定,勞動部未對有風險的人員調整職務,也未依規定嚴格控管交易室使用,再提案糾正勞動部,促請檢討改進。監委指出,游廼文任職勞金局國內投資組組長,長達5年有餘,但其自2015年起就遭匿名檢舉多次,當時經勞動部政風處指揮勞金局政風室行政調查後,均以查無具體事證結案,但勞金局既知游多次遭檢舉,並於2016年將之列入廉政風險人員名單之中,卻仍未將其調整或調離職務,而且其主導該特定業務領域多年,得以培植並濫用其對投信業者之影響力,進而發生與寶佳集團合謀炒股,引發勞動基金信心危機,斲傷政府形象,勞金局實難辭監督怠失之責。監委調查,勞金局為確保勞動基金交易安全,訂有「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交易室管理注意事項」,就交易室門禁及行動通訊聯繫等進行管制規範,但竟未依規落實執行,遲至游案爆發,該局才強化內控機制,修訂注意事項,以作更嚴格之控管,勞金局相關作法,顯有怠失。此外,監委蔡崇義、葉宜津、王美玉、林國明、賴振昌也要求勞金局應積極檢討,在2020年4月間即已發現游廼文於上班時間購買興櫃股票,卻未深入究查此重大情資,未能採取因應措施,直至本案發生後,才在同年9月將游員調離主管職務,相關內部稽核、內部控制未能有效落實,有鑑於該局經管鉅額勞動基金,攸關廣大勞工權益,實應強化稽查作為,並對各項精進改善措施積極有效落實執行。監委指出,勞動部所轄之勞動基金規模最大,加上國保基金及農退基金,已逾5兆餘元,自2010年即發生過受委託的機構經理人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之違法案件,而在游廼文炒股案中,也發生機關委託經營勞動基金之投信經理人涉案,進而造成勞動基金損失計2,769萬餘元。雖金管會對於勞動基金委託經營之投信業者已規劃強化監督及內控機制作為,但為有效防弊,各項機制有賴確實落實執行,金管會也應強化受託投信機構監管機制,並強化公務員利益衝突相關防範及監管機制。
台南殺警案/外役監10年落跑39犯人 矯正署怕丟臉沒公布再釀重大刑案
22日發生震驚社會的台南殺警案,2名年輕的員警曹瑞傑(27歲)、凃明誠(36歲)不幸遭割喉殉職,而犯人林信吾竟是明德外役監的逃犯,網友更發現在通緝犯查詢平台中沒有相關資料,也沒有發布逃獄新聞。事實上,CTWANT去年(2021年)就曾專題報導過法務部矯正署外役監10年來有39名人犯脫逃,多數犯人利用外役監人犯可「請假返家探視親人」的優勢,告假後即逾期未歸,成為外役監人犯脫逃主因。台南殺警案兇手林信吾一周前自明德外役監出逃,22日殺害2名員警。(圖/警方提供)矯正署目前全台有5個外役監、3個外役分監,共有約1600名受刑人,受刑人服刑期間可拈花惹草、栽種農作物、打掃落葉,輕鬆服刑還可返家探視親人,只要在監所要求的固定時間出現在監獄官面前,點名報到即可,不僅被罪犯視為心目中的爽牢,也成為有心脫逃者實現逃亡計畫的跳板;監察委員點名10年來,有多達39人逃「獄」,逃犯倒垃圾「悠哉」走出外役監,也有返家探視親人卻消失無蹤,至今在外逍遙超過2年,外役監管理寬鬆,結果法務部「甩鍋」,由刑事局幫忙「擦屁股」。矯正署指出,受刑人平常在外役監服刑,還可定期申請返家探視親人,若申請休假返家3天,除第1天須向當地警察機關報到之外,第2天和第3天可自由行動,只要按時依規定返回所屬外役監報到即可。外役監受刑人「可返家探視親人」的權利卻衍生脫逃的治安隱憂,本刊調查,監委林國明點名至今仍有3名逃犯逃亡在外的受刑人,其中2名詐欺犯殷世翰和林子安就是利用「請假返家探視親人」的機會,一去不回,彷彿人間蒸發。2020年8月14日,台南明德外役監受刑人連三榮利用在工廠倒垃圾、無人看守之際逃離外役監,躲在台南深山,過了76天的野人生活,後來在走頭無路之下,10月29日向警方投案。連三榮從外役監脫逃事件發生後,監察院監察委員林國明和蘇麗瓊申請調查此事,2020年12月對外公開調查結果,揭露近2年來,發生的12起受刑人脫逃事件,多數為「無戒護管理下返家探視未歸」案件,法務部後來才以「長官之姿」要求警政署刑事局將3逃犯列為重要緊急專案查緝對象。台南明德外役監受刑人連三榮2020年8月利用在外役監從事倒垃圾工作時,「從容」逃出76天後才向警方投案。(圖/翻攝畫面)矯正署副署長蔡永生2021年接受CTWANT訪問時指出,未來矯正署會持續加強受刑人平時戒護、案例宣導,受刑人返家探視期間也會和警察機關保持密切聯繫,日後也會嚴格考核受刑人申請外役監以及遴選和淘汰機制,以防制受刑人逃逸可能性。監委蘇麗瓊則指出,矯正署應檢討自主監外作業受刑人篩選條件,尤其針對單獨外出作業部分,或加強自主監外作業防逃規劃,除使自主監外作業制度能發揮接軌職場、適應社會功能外,更應避免受刑人因一時衝動、思慮不周脫逃,增添額外罪責。
陳菊帶隊赴法院 觀摩國民法官模擬庭
「國民法官」新制將在明年施行,監察院每年有4成的陳情案屬於司法案件,為深入瞭解並強化與司法機關互動,監察院長陳菊昨(12)日與監察委員前往台北地方法院,觀摩國民法官模擬法庭運作。陳菊指出,本(第6)屆監察委員上任以來,監察院受理的陳情案件中,有39.1%屬司法案件、通過的調查報告有21.6%為司法及獄政類,監察委員為職權行使,需要深入瞭解國民法官新制。陳菊強調,她與司法院許宗力院長都認為人權保障與司法公正是重要的價值。監察院絕對尊重憲政體制與司法獨立審判,尤其監察院和司法院皆為保障人權的重要機關,透過本次觀摩,更能強化兩院院際交流,促進彼此的互相理解。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委員王美玉指出,對於與人民訴訟權利息息相關的國民法官新制,監察委員相當關心兩大重點:人民訴訟權的保障,以及公平法院的落實。國民法官制度是司法一大改革,使人民能接近司法、司法更親近人民,讓法律專業與多元思考融合,以做出最恰當、貼近人民並呼應社會期待的公平判決。王美玉說,檢辯雙方要以淺顯易懂的方式,告知國民法官各項爭點,才能做出合理的判斷。她說,監察院尊重司法獨立審判權,期待與司法院共同為司法改革攜手努力,讓我國司法更為公平、公開及公正。觀摩期間,監委王榮璋針對身障者參與國民法庭審理程序、監委葉大華就外籍被告或聽障、語障當事人在審理之通譯權利等議題,與台北地院院長黃國忠交換意見。本次行程除了陳菊、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召集人林國明,還有王幼玲、王美玉、王榮璋、王麗珍、田秋堇、林郁容、林盛豐、施錦芳、張菊芳、范巽綠、郭文東、葉宜津、葉大華、蕭自佑、鴻義章等17位監察委員分批參與觀摩程序。
長榮女大生遭性侵殺害 歸仁分局長等3人移送懲戒法院
台南長榮大學馬來西亞女大生命案,引發外界高度關注,甚至傳出之前就有女大生在同一條路險遭歹徒擄走,向歸仁分局報案後卻未開立三聯單,疑似被吃案,時任大潭派出所所長張忠肯、歸仁分局分局長楊慶裕、警員高武源等3人核有違失,情節重大。監察院通過監察委員張菊芳、陳景峻、林國明所提彈劾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委員指出,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大學生A女遭梁男性侵殺害前,於109年9月30日晚間,另一名同校學生B女遭梁男摀住口鼻,欲強行拖走。B女與租屋處房東女兒至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大潭派出所報案,員警本應朝刑案公訴罪的辦案方向,審慎處理。監察委員表示,然而,被彈劾人高武源,時任大潭派出所警員,竟未依規定受理報案,而未開立報案三聯單、未製作筆錄,亦未記載於員警工作紀錄簿,核屬匿報之重大違失。至於109年10月29日,A女命案偵破後,B女再次至大潭派出所製作報案及指認筆錄,仍不得免除高武源匿報之違失責任。監察委員說,被彈劾人張忠肯,時任大潭派出所所長,於109年9月30日晚間,參與並瞭解B女報案經過,卻對本案受理警員高武源之匿報嚴重違失,未能即時監督導正,顯未盡監督之責,有重大違失。而且,A女命案偵破後,張忠肯未傳遞B女曾報案之正確訊息,致使新聞稿登載不實,均核有重大違失。監察委員指出,被彈劾人楊慶裕,時任歸仁分局分局長,B女案件發生後,歸仁分局有多次派員至大潭派出所督導,甚至於109年10月9日、15日,楊慶裕親自到大潭派出所督導,仍未能發現本案高武源、張忠肯之辦案違失,自應負未盡監督之責,並且向外界傳遞不實訊息,未盡查證義務,顯有重大違失。監察委員重申,針對3人之違失行為,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5條、第7條規定,事證明確,情節重大,導致外界質疑員警吃案,嚴重損及警察機關信譽及形象,核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規定之事由,經審查委員通過彈劾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
離譜法務部1/外役監10年落跑39犯人 矯正署怕丟臉沒公布被抓包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的外役監近2年陸續發生12名受刑人逃脫事件,至今仍有3名受刑人仍逍遙法外,離譜的是,法務部矯正署擔心顏面無光,遲遲未對外公布逃犯逃獄訊息,直到去年底被監察委員點名後,法務部才以「長官之姿」指示刑事局補破網,將3名逃犯列為「重要緊急查緝專案」的追緝對象,然後一副「翹腳髯嘴鬚」(翹著雙腿、輕鬆悠閒)姿態「乾」等警方抓人。在台南明德外役監的模範受刑人連三榮(60歲),2013年年初,因擁槍自重和台南警方對峙駁火落網,警方起出3把制式槍枝,2016年底被判刑6年6個月有期徒刑,隔年1月入監服刑,入獄不久,連男申請調往台南明德外役監。去年8月8日父親節,連男依外役監規定請假返家陪伴妻小,結果疑因懷疑前妻另結新歡,雙方起口角,前妻不滿怒嗆「去廟裡跪3天我才原諒你」,連男忍不住動手毆打前妻;8月10日連男返監,8月14日卻利用在工廠倒垃圾、無人看守之際逃離外役監,之後躲在台南深山,過了76天的野人生活,警方斷絕親友對他的資助,在走頭無路下,十月二十九日向警方投案。外役監至今仍有3名受刑人脫逃在外,遭監委公開點名,但法務部卻僅坐等警方抓人,彷彿事不關己。(圖/翻攝自刑事局官網)連男從外役監脫逃一事鬧得沸沸揚揚,監察院監察委員林國明、蘇麗瓊因此申請主動調查,去年12月9日公布調查結果,竟意外揪出法務部暗槓3名犯人至今仍逃亡在外的重大訊息,法務部後來才以「長官之姿」要求警政署刑事局將3逃犯列為重要緊急專案查緝對象。本刊調查,3名逃犯分別為犯下《重傷害》罪的藍啟銘,藍男2018年2月因陳姓友人積欠謝姓男子(18歲)4萬元債務未還,雙方談判時,陳男找藍男等6人助陣,藍男持瓦斯槍勒住謝男頸部,讓其他人得以持棍棒砍殺謝男,導致被害人手腳筋被砍斷,造成永久無法工作的重傷害。藍男事後被判刑4年7個月徒刑定讞,2020年5月入監服刑3個月後即從八德外役監,利用倒垃圾無人看守之際,逃逸近7個月,至今未歸。第2名逃犯殷世翰(33歲)2014年底,佯裝為超跑代理商,找來前公司廖姓同事當合夥人,聲稱可從美國進口各式超跑,讓車主享有原廠保固,5折低價購車優惠,藉此取信廖男並吸引買家,廖男收下45名買家約1547萬訂金後,轉匯1257萬元至殷男戶頭,殷男狠撈一筆後即避不見面,被害人報警提告。外役監有別於一般監獄外觀森嚴,且裡面的受刑人不須戴手銬腳鐐,逢假日還可請假外出、平日也僅需點名時出現,堪稱「爽勞」。(圖/報系資料照)2019年1月,法官依《詐欺》罪判處殷男5年8個月徒刑,殷男服刑後,申請至花蓮自強外役監;未料,2020年1月,殷男卻利用請假返家探視親人機會,未返回外役監,至今逃逸1年2個月,失去蹤影。第3名逃犯則為林子安,林男為詐欺通緝犯,逃往台南後,假冒堂弟身分投靠石姓友人,陸續借款400多萬,簽下本票,聲稱找到工作還錢,被害人後來無法追償提告,法院2017年6月判處林男5年1個月徒刑定讞;林男後來申請自強外役監,2019年1月趁請假返家探視親人之際,未返回外役監報到,至今逃逸2年。對於3名受刑人至今仍逃亡在外一事,矯正署副署長蔡永生強調,已對相關人員予以懲處,相關資料也函送檢警單位知悉,發布通緝,未來會持續加強受刑人平時戒護、案例宣導,受刑人返家探視期間也會和警察機關保持密切聯繫,日後會嚴格考核受刑人申請外役監以及淘汰機制,以防制受刑人逃逸可能性。
離譜法務部3/同樣理由屢試不爽 「返家探視親人」成外役監脫逃主因
法務部矯正署外役監10年來,有39名人犯脫逃,多數犯人利用外役監人犯可「請假返家探視親人」的優勢,告假後即逾期未歸,成為外役監人犯脫逃主因,缺失未改,讓想落跑的受刑人屢試不爽,難怪被監察委員公開點名應檢討改進。矯正署目前全台有5個外役監、3個外役分監,共有約1600名受刑人,服外役監的受刑人不論在工廠工作、外役監周圍環境打掃或在農地收割農作物,都是自由活動,只要在監所要求的固定時間出現在監獄官面前,點名報到即可。矯正署指出,受刑人平常在外役監服刑,還可定期申請返家探視親人,若申請休假返家3天,除第1天須向當地警察機關報到之外,第2天和第3天可自由行動,只要按時依規定返回所屬外役監報到即可。外役監對於受刑人「外出」這件事並未太多設防,台南明德外役監甚至還會舉辦路跑活動。(圖/翻攝自明德外役監臉書)外役監受刑人「可返家探視親人」的權利卻衍生脫逃的治安隱憂,本刊調查,監委林國明點名至今仍有3名逃犯逃亡在外的受刑人,其中2名詐欺犯殷世翰和林子安就是利用「請假返家探視親人」的機會,一去不回,至今未回籠,彷彿人間蒸發。矯正署副署長蔡永生指出,未來矯正署會持續加強受刑人平時戒護、案例宣導,受刑人返家探視期間也會和警察機關保持密切聯繫,日後也會嚴格考核受刑人申請外役監以及遴選和淘汰機制,以防制受刑人逃逸可能性。監委蘇麗瓊則指出,矯正署應檢討自主監外作業受刑人篩選條件,尤其針對單獨外出作業部分,或加強自主監外作業防逃規劃,除使自主監外作業制度能發揮接軌職場、適應社會功能外,更應避免受刑人因一時衝動、思慮不周脫逃,增添額外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