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內鄉長
」全「莓」了!林內草莓園被偷損失估20萬 果農痛心:竊賊沒良心
正值草莓季,雲林林內鄉一處觀光果園卻出現「草莓大盜」,辛苦種植的4個區域一夕之間被偷了一半,原本果農打算在過年期間開放民眾採摘、販售,如今一整年心血全沒了,損失至少20萬。據媒體報導,雲林林內鄉一名吳姓果農今年租了2分地,4區種植草莓,本來一望園區一片紅,都是成熟通紅未採收的草莓,怎料隔天一早僅剩綠葉,著急的她掉頭回家通知先生一同前往查看,確認心血遭竊一大半,難過又氣憤的大罵竊賊沒良心。遭竊草莓農吳小姐表示,今年草莓受到氣候影響難種難顧,導致草莓價格偏高,一籃2.5斤可賣到1000至1200元,這回損失2區,約可採收4、50籃,損失慘重。她難過地表示,雖然每年草莓季都會遭竊,但今年尤其嚴重,相當痛心且傻眼。吳小姐指出,觀察遭竊後的草莓園,發現竊賊熟悉草莓採摘技巧,不但沒有踩到草莓植栽、破壞果實,留下的是尚未轉紅熟成的果實,還自備容器,懷疑應是內行人所為,且不只一人犯案。林內鄉長劉姿言表示,「想說把這一次品質最好的草莓,留在過年要賣給消費者,讓大家來享受採果樂,沒想到一夜之間草莓全部都沒有了。」為防範草莓大盜,吳小姐已將園區周圍加工圍起,防止竊賊看見紅果再次闖入。斗六分局表示,已經協助果農調閱案發地周遭監視器追查可疑車輛,並將加強轄內草莓園巡邏,同時鼓勵農民自行裝設監視器加強防竊。
雲林縣長選戰為焚化爐開打!劉建國陣營批抹黑 縣府反譏讓地方失望
雲林科技工業區一塊閒置環保用地,傳出將蓋焚化爐處理事業廢棄物案,引發地方討論,甚至有謠言傳出民進黨雲林縣長參選人劉建國支持建設焚化爐,讓綠營大跳腳。劉建國今(24)日與黨籍議員、人士共同召開記者會明確表達反對焚化爐立場,而雲林縣政府則反譏,劉建國從未為雲林縣垃圾去化盡一份心力,相信雲林鄉親自有公斷。劉建國表示,很多鄉親相當關注雲科工業區環保用地,但自己近日因為確診,無法在第一時間回應,今日記者會就是要清楚向民眾說明「沒有人會同意要蓋焚化爐」,同時表達「從頭到尾反對雲林增加焚化爐」的立場,這是一路走來、始終如一的原則!劉建國指出,這塊環保用地在1993年(廖泉裕縣長時期)通過環評,29年後的工業區時空背景、經濟環境都不同以往,現在雲科工業區是3個工業區串聯在一起,工業局只做環境差異評估,顯然太便宜行事,他已要求工業局暫停環保用地的相關規劃。劉建國說,工業局及雲科工內的廠家,早就希望針對廢棄物處理,可以有更進步措施,然而雲林縣政府推動的「零廢棄資源化系統ZWS系統」,到底能不能處理雲林縣內的一般垃圾及事業廢棄物,這點縣府必需說清楚。他質疑,為什麼廠商不是尋求雲林縣內的ZWS,而是跟相關委員及工業局反應,希望可以使用國際認證標準的「固體再生燃料SRF技術」,雲林主政者應該深切檢討反省。縣議員江文登則指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審查會議,被邀出席的雲林縣政府,在會議中沒有反對,且要求工業局一併處理雲林縣生活垃圾,這就是當時雲縣府立場,結果一轉頭對外又說反對,前後充滿矛盾?他認為,同樣是生質能源技術,張麗善的ZWS可以,雲科工的SRF就不行,最後卻成為張麗善政治鬥爭、選舉算計的個人利益,把SRF抹黑成焚化爐,令人深感遺憾。林內鄉長張維崢指出,今天在座所有人及劉建國,絕對反對焚化爐到底,然而此事卻被有心人士導向政治操作,片面的剪輯影片,並加上不實的文字註解,意圖達到政治目的,然而真相是,自始自終都沒有人說要蓋焚化爐!他質疑,製作大量惡劣圖卡、影片,更惡質偽造劉建國臉書文字,進行網路傳播,如此趁人之危、抹黑造謠,讓民眾恐慌,實在是毫無道德,究竟是誰在抹黑造謠,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最終將遭縣民唾棄。針對劉建國召開記者會,雲林縣政府聲明,劉建國對雲林科技工業區設置焚化爐的立場前後矛盾,引發爭議才將責任都推給工業局;身為政治人物,又是4屆立法委員,長期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從未為雲林縣垃圾去化盡一份心力,相信雲林鄉親自有公斷。縣府呼籲,劉建國誠實面對斗六鄉親才是負責任的態度,轉移焦點對公共利益並無幫助。雲林縣政府表示,垃圾處理問題存在已久,自縣長張麗善2018年底上任後,積極檢討垃圾處理方式,推動ZWS系統,目前每天可以處理100至150噸垃圾,也在各方支持下,持續優化ZWS相關設備,讓雲林終於具備垃圾自主處理能力。針對雲科工事業廢棄物處理問題,縣府會積極與廠家討論,透過ZWS可協助處理相容性事業廢棄物,減輕雲科工廠商的負擔。雲林縣政府表示,2017年廢棄物清理法修正後,授權中央環保署以區域垃圾調度權利,劉建國長期擔任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委員,卻始終沒讓地方鄉親感受到願意積極協助地方去化垃圾的誠意,著實讓地方感到失望。縣府強調,「反對雲科工設置焚化爐」,支持目前已經運作順暢且持續優化的ZWS系統,未來會在既有基礎,為雲林打造一套長遠有效且最適當的垃圾自主處理機制。
林內鄉長被控租禮賓車當座車惹議 代表會決議怒送監院調查
雲林縣民進黨籍林內鄉長張維崢,成功連任邁入第6年執政,但林內鄉代會指控,近2年鄉內並無重要外賓參訪,但張卻動用第二預備金以每年60萬元租金租賃禮賓車當座車,根本是浪費公帑,鄉代會今開會表決通過,將張租禮賓車一事送交監察院調查;張維崢接受本刊電訪時強調,一切依法行事,尊重鄉代會決議。雲林縣林內鄉代會將鄉長張維崢提案送監察院理由指出,鄉長張維崢不顧預算法規定,以「偷天換日」手法租賃「禮賓車」作為鄉長座車,對於鄉鎮拮据的林內鄉來說,白白浪費公帑。林內鄉長張維崢指租禮賓車一切依法行政,尊重鄉代會決議。(圖/報系資料照)鄉代會黃姓代表並指出,林內鄉去年度並無重要來賓參訪,禮賓車都是鄉長張維崢搭乘使用,鄉公所去年108年度總決算,租用禮賓車費用高達60萬元,張使用2年2個月,花了超過120萬元,一般採購鄉長座車只要約60萬即可,但張卻「巧立名目」、浪費公帑。黃姓代表表示,鄉代會今在會議中,有10人投票,各黨派共有約8人通過贊成將張租用禮賓車一事送交監察院調查。對於被鄉代會移送監察院一事,張維崢接受本刊電訪時強調,租賃禮賓車均依法、依規定辦理,一切可受公評,尊重議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