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久真
」 黃育仁 東元 菱光黃育仁個人未持有菱光、東元股份 3大股東呼籲「請拿自己的錢出來投資,才是正辦」
東元電機、東安投資與光元實業今天(8日)晚間聯合發表一封「敬致菱光股東公開信」,除了質疑黃育仁經營菱光科技的能力,並提到黃育仁個人未持有菱光科技及東元電機的股份,卻耗用菱光公司的巨大資源,圖謀自己在東元電機的經營權爭奪,實非正當之舉,「請黃育仁先生拿自己的錢出來投資,才是正辦」。三大股東再次表明,將繼續揭弊並追究菱光(8249)董事長黃育仁之不法行為,維護全體股東權益。菱光科技明天(9日)將召開股東常會暨全面改選董事,主要股東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東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光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今天聯合發表「致股東公開信」,向董事長黃育仁先生提出五大質疑,並要求載入股東會會議紀錄。三大股東強調,縱使無法再擔任董監事,仍會繼續就黃育仁先生於第八屆董事長任內涉嫌之不法情事予以究責,以彰公義,並維護菱光科技及股東之權益。以東元電機為首的三大股東,致股東公開信質問,菱光科技過去五年主要競爭對手的營收持續成長,但菱光科技卻在四年中,營收減少了近10億元,獲利和EPS均一路下滑,今年第一季菱光科技的淨利率不到競爭對手的一半;而ROE數字更是連年下滑,不到競爭對手的一半。而且菱光的公司治理更是位居後段班;黃育仁先生頻頻要求其他公司改革創新,卻不見菱光科技產品的創新?也看不到菱光的經營績效改善?如此經營公司的成績,黃育仁先生如何向廣大的菱光股東交待?菱光科技的未來何在? 除了質疑黃育仁經營菱光科技的能力,「致股東公開信」中也提到,黃育仁先生個人未持有菱光科技及東元電機的股份,卻耗用菱光公司的巨大資源,圖謀自己在東元電機的經營權爭奪,實非正當之舉;再者,菱光為上市公司,黃育仁先生卻一再利用公司經費,圖謀個人私利,進行爭奪東元電機經營權,甚至涉嫌違法支付東元股東會委託書徵求費,枉顧菱光股東權益。以下為東元、東安、光元三股東聯合敬致菱光科技全體股東的公開信全文。一、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東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光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指派之董事代表人連昭志董事、余信達董事及林久真監察人「即將於2021/7/9卸任菱光公司董監事職務,任內揭發董事長黃育仁涉嫌背信、違反證券交易法、公司法,刻由金融監督委員會、證券交易所、經濟部及偵查機關調查中。卸任菱光公司董監事後,仍會繼續就黃育仁先生於第八屆董事長任內涉嫌之不法情事予以究責,以彰公義,並維護菱光科技及股東之權利。二、就菱光股東權益提昇一事,強烈提出質疑和建議,務必要求董事長、董事會和經營團隊,應予正視改善:1、黃育仁先生個人並未持有菱光公司股份,卻以菱光公司資源,對外號稱代表東元電機創始五大家族,爭奪東元電機公司經營權,此舉明顯以公司資源圖個人利益,實非正當,請黃先生如欲爭取東元公司經營權,應個人自行出資,才是正辦。2、菱光科技營運績效比同業差:菱光科技過去五年主要競爭對手亞泰的營收年年持續成長,但菱光科技卻節節敗退,短短四年少了近10億元營收,菱光公司引以自豪的「市佔率世界第一」,已經拱手讓人!董事長動用大量公司資源爭奪東元電機的經營權,顯然因此怠忽經營菱光公司,以致,技術、業務都落後同業。獲利表現更是落後同業且差距年年擴大,2020年菱光EPS 1.5元,亞泰EPS超過5元! 2021年第一季最慘,菱光的淨利4.3%,遠遠落後亞泰的9.1%!連續五年的業績慘敗,黃育仁先生應該致力於菱光公司的經營管理改革,重返世界第一的榮光,並將營業獲利超越同業,才能符合菱光公司股東們的殷殷期待!3、提升菱光公司的經營,強力建議應該立即由不合理的支出下手:(1)營業費用>9%,亞泰4.5%;(2)研發費用每年1億元,亞泰6000萬元;黃育仁先生一向對外宣傳重視創新改革,試問,菱光創新投入資源比同業高,成果為何遠不如人!?4、公司治理面:菱光科技之治理評鑑向來得分很差,今年更是跌到最後段,呼籲公司可以從最簡單的方式進行加強公司治理,譬如遵守董事會議事辦法規定7日前通知董事合法召開董事會,勿常常藉口緊急事由而臨時召開,影響董事們參與會議執行職務,又,請勿動輒以利益迴避為由,限制董事參與議事的權利,尊重董事,尊重股東,此乃最基本的公司治理要求!5、近日有關調查菱光公司以一億元的費用,委託元大證券徵求東元電機委託書,黃育仁先生應跟所有股東報告支付1億元,而且去年即預付元大證券約3、4千萬之必要性,與市場行情相較之合理性。支出一億元,接近菱光公司股本8%的資金,鉅額費用支出,對於增進菱光股東權益究竟有何實質效益?主管機關對於任何投資均要求公司應能評估其必要性、合理性和 效益。姑且不論,前已述及,以菱光公司資金,遂行黃育仁先生個人爭取東元電機經營權的不正當性,就支出1億元徵求東元電機委託書,嚴正要求評估對菱光公司股東權益影響的重大性,並防免擴大對菱光公司及股東權益之損害!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東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光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鈺叡收購菱光被嫌出價低! 黃育仁昨深夜5千字捍衛公司經營權
菱光(8249)董事會昨天(5日)深夜發布重訊,對於鈺叡公開收購案的立場,提出3點質疑,並認為公開收購價格,較會計師意見應介於新台幣29.86~41.95元略低,建議股東是否應賣仍應審慎評估風險,自行決定是否應賣。鈺叡公司於6月21日下午宣布要公開收購東元集團子公司、會長黃茂雄長子黃育仁擔任董事長的菱光科技,菱光依規定須於今天(7月6日)前,在收到公開收購書起的15日內,就董事會設置審議委員會,公告審議鈺叡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進行查證與審議結果等。菱光昨天召開董事會,出席董事為東友科技代表人黃育仁董事長、楊其昶副董事長、王修銘獨立董事及列席的光元實業代表人林久真監察人及張敏玉監察人。菱光指出,由於鈺叡公司股東包括菱光的股東東安投資與監察人光元實業,而東元電機又為東安投資的99.6℅股份股東,因此對於此公開收購案的討論及表決時應予利益迴避,包括東元電機法人股東代表連昭志董事、東安投資法人股東代表余信達董事,另連昭志、余信達與光倫電子法人股東代表王健珉共3名董事皆未出席昨天董事會,致出席董事未過半數,無法成會。菱光表示,公開收購事宜對股東權益影響甚距,為維護股東利益,經出席董事討論,以三位出席董事審查並以出席董事名義,同意獨立董事暨專家意見,並於昨天深夜11點45分許發布重訊,公告董事會給予股東的建議及理由。依重訊內容,菱光邀請會計師巫毓琪出具意見,對於鈺叡提出每股29元的公開收購價,分析具控制權下之菱光公司普通股合理每股價格區間,應介於新台幣29.86~41.95元。目前公開收購價格29元較前開區間最低價格略低。三位出席董事黃育仁、董事楊其昶與獨董王修銘,同意獨立董事王修銘暨專家意見,對於菱光股東是否應賣,仍應審慎評估風險,自行決定是否應賣,主要是提出3點意見,包括「鈺叡公司及股東自有資金來源未能確認合理性與真實性」,「鈺叡公司由保險業為主要股東之達勝伍公司佔有股份50%,本次投資是否受到保險業資金之限制尚待主管機關釋疑」以及「公開收購價格較專家意見區間範圍略低」。
菱光為何被收購?黃茂雄出手釜底抽薪 幕後原因可回溯到3月......
菱光科技(8249)昨日召開視訊董事會決議,將在7月9日召開股東會並全面改選第9屆7席董事。同日,投資金童之稱的郭冠群與黃茂雄等聯手成立的鈺叡宣布公開收購菱光,據悉一旦取得過半股權,今年底劍指菱光經營權為目標。據了解,菱光昨天舉行的視訊董事會中,出席的董事以3:1表決通過公司提案的股東會日期7月9日,一席董事以疫情尚艱困還須評估為由持反對票(光倫電子法人代表)。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的長子黃育仁,從2007年起擔任三家子公司菱光科技、東友科技與聯昌電子的董事長至今(今年3月黃育仁已辭去聯昌董事長),然黃育仁以東友科技法人代表出任菱光,菱光原預定今年6月25日召開股東會暨全面改選董事,受到疫情三級警戒升溫延後,21日舉行視訊董事會決議7月9日舉辦股東會並發重訊公告。本刊調查,菱光現任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在菱光大買東元電機股權並提名包含黃育仁、黃立聰等7席董事、獨董候選人競逐東元董事會,5月8日起至6月4日,陸續改派兩席董事、一席監察人,並有一席獨董辭職,改派的法人股東,主要為東元電機的子公司為東安投資、光倫電子,與黃茂雄掌控的光元實業(黃育仁也是光元的董事)。其中,光元實業改派前東元電機稽核主管林久真為菱光監察人,在收到菱光小東股反映菱光投資東元電機與委託元大證券公開徵求東元委託書的高額費用案後,即展開內部查證等並委託萬國法律事務所對黃育仁、元大證等人員提出刑民事訴訟與賠償,被視為東元與父親黃茂雄對長子逆襲的反制行動。根據研判,菱光可能受限於現任許多董監事為東元集團關企代表之故,屢次遭放大鏡檢視公司治理經營等,亟欲擺脫,而盡快完成董事會改選。如今在6月21日,由黃茂雄熟識的投資金童、中嘉數位董事長郭冠群領軍的鈺叡公司宣布,將從6月22日起至8月10日止展開50天的公開收購菱光股權,最低為5℅,目標為50.1%。據了解,其中原因與東元集團錯估情勢未及時在3月2日前對於菱光科技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恐因此失去對菱光的主導權,而可能出此釜底抽薪之策。依公司法規定,持有公司股權50℅以上的大股東,在連續持有股權超過3個月後,即可自行召開股東臨時會並可全面改選董事,若鈺叡成功於8月22日前完成收購菱光且取得公平會結合許可,最快也是年底前才能召開股臨會。像是泰豐輪胎大股東南港輪胎則已對外宣稱聯署到超過一半股權以上,預定10月底召開股臨會並改選董事,皆被解讀為取得公司經營權之路。另依公司法規定,持有股權3℅以上股東,需持股連續1年以上,便可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董事會召集股東臨時會。但此法恐不一定能獲得菱光黃育仁公司派的同意,若是想仿照大同案取得經濟部核准召開,仍有其難度。
黃育仁菱光回應了!公開收購案牽涉董監利害關係 11字請大家拭目以待
對於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及東元投資的鈺叡,6月21日宣布從今天起至8月10日,以每股29元對菱光科技展開50天的公開收購案,最低5℅為成就條件,目標為超過50.1℅股權,菱光昨晚深夜也發布重加以回應說,其中有一席董事與一席監察人涉及利害關係,將召開審議委員會,了解公開收購案及資金來源的適法性。菱光昨晚近11點發布重訊,認為公開收購案中涉及利害關係自然人董事、法人董事為菱光法人董事東安投資代表人余信達、法人監察人光元實業代表人林久真,具有公開收購人鈺叡股份有限公司10%以上合資大股東為本公司ㄧ席法人董事及一席法人監察人的關係。菱光表示,將於接獲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後15日內召開審議委員會,審查公開收購人 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之查證情形,並委請獨立專家表示意見。將於接獲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後15日內召開董事會依審議委員會審查結果,對股東提供建議。針對鈺叡提出的收購計畫,菱光科技董事長黃育仁表示,一定會捍衛公司的經營權,請大家拭目以待。
東元延長賽/黃育仁再吃一官司 遭菱光監察人索求千萬高額賠償
東元電機(1504)董事改選,雖因疫情三級警戒全面暫停上市櫃公司召開股東會而延後,但電子投票、公開徵求委託書皆已完成,只差最後階段的配票及統計結果見真章。同時,提名黃育仁的菱光科技,內鬨持續擴大,監察人再遞狀對黃育仁提起民事訴訟,據悉將會索賠上千至億元鉅款。東元會長黃茂雄的長子黃育仁,2007年執掌東元集團資訊電子事業群執行長,並陸續接下東元投資的子公司菱光、東友和聯昌(現已辭去董事長職務)科技等的董座,菱光也買進東元股票並提名黃育仁、黃立聰等7人,角逐今年(2021年)東元電機董事、獨立董事席次。就在黃育仁派與東元公司派(董事會足額提名11名候選人)雙方各為經營理念、實績各有向股東們說帖,展開攻防戰之際,菱光科技出現內鬨。菱光科技監察人林久真(右)委請的萬國法律事務所律師陳誌泓,親赴台北地檢署控告菱光董事長黃育仁,處理元大證券上億元大搶東元委託書之案中涉法部分。(圖/李蕙璇攝)菱光科技傳出收到小股東檢舉黃育仁,而由新任監察人林久真展開查帳,並就「菱光花上億元委託元大證券辦理公開徵求東元委託書」之案涉法部分,林久真於5月18日聯袂受委託的萬國法律事務所律師陳誌泓,大動作親赴台北地院檢察署遞狀,以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之特別背信罪等刑事責任部分對黃育仁提出告訴之外,也一併控告元大證券董事長與副總。隔天,也就是5月19日,菱光科技副董楊其昶與菱光委任的律師顧慕堯,也親赴北檢按鈴控告菱光科技監察人林久真涉證券交易法、營業秘密等的刑事與民事賠償責任。 菱光科技副董事長楊其昶(右),及菱光委任律師顧慕堯,赴台北地檢署按鈴提告公司監察人林久真。(圖/菱光科技提供)菱光科技董事長黃育仁則在5月21日舉行的線上記者會中,抨擊林久真為東元電機前稽核主管的背景,且是他擔任董事的光元實業派任到菱光擔任監察人,「我自己都沒有在光元董事會得知林久真要到菱光當監察人,而且接下來會控告我?」黃育仁說。黃育仁並也透過聲明強調,「菱光科技委託元大證券徵求委託書,是為維護並增益股東權益」,菱光科技投資東元電機3.62%股權,是東元第四大股東,提名7人參與東元今年股東常會董事選舉,期能引進新血進入董事會改善經營績效,增益菱光對東元投資,當然需仰仗業界翹楚的元大證券協助徵求委託書,以爭取所提名的董事候選人可以當選,維護並增益菱光的股東權益。 林久真委託的萬國法律事務所律師陳誌泓,則再於5月28日赴北院遞出民事訴狀,以「黃育仁在未經董事會決議下」,逕以「不合理之高價委託元大證券處理徵求委託書」,恐已導致菱光遭受鉅額損害,依公司法第214條,再向自家公司董事長黃育仁請求損害賠償,以填補菱光及所有股東的損害。
黃育仁派大動作告菱光監察人 因她查公司帳、涉洩密
菱光科技支付上億給元大證券處理東元電機委託書一案,風暴持續擴大,董事長黃育仁與元大證董座、副總昨日才被公司監察人林久真遞狀告上法院,今天菱光的副董楊其昶與菱光委任的律師顧慕堯,也親赴北檢按鈴控告監察人涉證券交易法、營業秘密等的刑事與民事賠償責任。至於菱光科技提及林久真為東元電機稽核主管的身分,本刊記者曾詢問她本人及她的委任律師,皆表明她現在不是東元電機稽核主管,詢問東元也回答說不是,是其過去的資歷背景。菱光科技董事長黃育仁。(圖/報系資料照)以下為菱光董事長黃育仁具名的新聞稿全文:一、林久真立場令人質疑,動機顯不單純菱光科技監察人林久真是光元實業於110年5月7日方指派於菱光科技之法人監察人代表人,而光元實業是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所掌控之公司,然光元實業竟指派東元電機稽核主管林久真擔任菱光科技監察人,顯見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把東元電機內部同仁當作自己的家臣,為其私人控制之公司服務,林久真之立場嚴重令人質疑,動機顯不單純。二、菱光科技委託元大證券徵求委託書,是為維護並增益股東權益菱光科技投資東元電機3.62%股權,是東元電機第四大股東,東元電機經營績效之良窳,對菱光科技影響甚鉅,菱光科技並提名7位優秀人才,參與東元電機110年股東常會董事選舉,期能引進新血進入東元電機董事會,進而改善東元電機經營績效,增益菱光科技對東元電機之投資,故菱光科技當然需仰仗信譽及能力卓著且為業界翹楚之元大證券協助徵求委託書,以爭取所提名的董事候選人可以當選,俾維護並增益菱光科技之股東權益。三、林久真對菱光科技進行查帳後,不日媒體即出現菱光科技委託元大證券徵求委託書之報導,更提出不實刑事告訴,林久真恐涉證券交易法等刑事不法犯罪光元實業於110年5月7日改派林久真擔任菱光科技監察人,林久真即對菱光科技進行查帳,豈料,110年5月14日媒體即大肆報導菱光科技委託元大證券徵求委託書之事,令人嚴重質疑菱光科技監察人林久真對外洩漏菱光科技因應其查帳提出之公司保密資訊,林久真更提出不實刑事告訴,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及刑法第317條洩露工商秘密罪、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6款及第171條第1項第1款之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罪等。四、菱光科技為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之權益,將對林久真提出刑事告訴,並將追究林久真對菱光科技之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東元選戰「甩兒子身分,明算帳」 黃育仁、元大證董座都被菱光提告了
東元電機(1504)經營權董事會選戰火力全開!提名東元會長長子黃育仁的菱光科技,也加入戰場,對於黃育仁主導花費上億元由元大證券大搶東元委託書風暴擴大,菱光監察人今天委請律師控告黃育仁涉證券交易法等刑事與民事賠償責任,還質疑元大證券涉及「共犯」,一併告發元大證董事長陳修偉、副總經理馬薏雯。菱光科技監察人林久真委請萬國法律事務所律師陳誌泓,今天下午在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董事長黃育仁,疑似未經董事會決議同意,花費億元委託元大證券爭奪東元電機股東會委託書事宜,認為該金額遠高於一般市場行情,質疑黃育仁恐有違背職務,導致菱光遭受鉅額損害之虞,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之特別背信罪等刑事犯罪,且有民事賠償責任,而提起告訴之外。 菱光科技監察人林久真(左)與委請的萬國法律事務所律師陳誌泓,今天親赴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菱光董事長黃育仁、元大證券的董事長陳修偉及副總經理馬薏雯。(圖/李蕙璇攝) 先前菱光科技公司曾就此回應說,該案可查董事會會議紀錄;但今天監察人林久真委託的律師陳誌泓表示,經由他們的了解這個案子沒有經過董事會決議通過,因此還要請檢察官進一步調查偵辦。此外,菱光科技公司今天稍晚也發新聞稿說,監察人林久真是光元實業於110年5月7日方指派於菱光科技之法人監察人代表人,而光元實業是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所掌控之公司,然光元實業竟指派東元電機稽核主管林久真擔任菱光科技監察人,顯見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把東元電機內部同仁當作自己的家臣,為其私人控制之公司服務,光元實業及林久真之立場嚴重令人質疑。律師陳誌泓表示,菱光監察人也質疑元大證券董事長陳修偉、副總經理馬薏雯亦恐構成共犯,一併提出告發及告訴,希望檢察官能儘速查明,糾舉不法。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有小股東向金管會檢舉,黃育仁擔任董事長的東友和菱光科技,去年就和元大證簽約,負責處理股東會徵求事務,若有選舉議案時支付4000萬元,今年4月新增協議,以每張515元價格收取東元委託書,並另外支付元大證2000萬元的特別處理費,總計菱光、東友支付最少1億元給元大證打今年東元經營權之爭。以下為控告菱光科技董事長黃育仁聲明全文:本人為萬國法律事務所陳誌泓律師,本所日前接受菱光科技監察人林久真的委任,今日透過按鈴申告的方式,對菱光科技的董事長黃育仁以及元大證券的董事長陳修偉及副總經理馬薏雯提出告訴及告發。本所當事人收到小股東的檢舉函,該名股東表示依據媒體揭露,菱光科技的董事長黃育仁疑似未經董事會決議同意,即花費逾新台幣一億元,委託元大證券處理徵求東元電機股東會委託書事宜,該金額顯與一般徵求委託書之市場行情不合,故菱光科技的董事長黃育仁恐有違背職務,並導致菱光科技遭受鉅額損害之虞,其所為恐構成證券交易法之特別背信罪等刑事犯罪,且有民事賠償責任。因此該名小股東乃依據公司法第214條規定:「繼續六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請求監察人為公司對董事提起訴訟。」,請求菱光科技監察人林久真對董事長黃育仁提出告訴。經菱光科技監察人林久真瞭解後,認為本件確實有相當高度的違法疑慮,董事長有構成刑事犯罪的可能,元大證券的董事長陳修偉及副總經理馬薏雯亦恐構成共犯,故菱光公司監察人林久真即一併提出告發及告訴,希望檢察官能儘速查明,糾舉不法。本刊記者對此事件,另採訪大成台灣律師事務所的高級合夥人律師王政凱,他分析,依報導中提到的一筆2000萬的「特別處理費」,應屬於勞務費性質,對照東元公開徵求委託書從4月23日起至5月25日召開股東會前來計算的話,約一個月2000萬的費用來平均每日則達60萬元,「感覺元大證是出動了一支大軍來為菱光、東友處理徵求委託書的工作,才會每天要花上60萬元的勞務費」,且對照其他案件價格,涉及「顯不相當市場行情之虞」。以下為菱光當天下午5點53分,給予的回應:菱光科技監察人林久真是光元實業於110年5月7日方指派於菱光科技之法人監察人代表人,而光元實業是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所掌控之公司,然光元實業竟指派東元電機稽核主管林久真擔任菱光科技監察人,顯見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把東元電機內部同仁當作自己的家臣,為其私人控制之公司服務,光元實業及林久真之立場嚴重令人質疑。再者,光元實業於110年5月7日改派林久真擔任菱光科技監察人,林久真即對菱光科技進行查帳,豈料,110年5月14日媒體即大肆報導菱光科技委託元大證券徵求東元電機110年股東常會委託書乙事,令人嚴重質疑菱光科技監察人林久真及其委任之查帳律師對外洩漏菱光科技因應其查帳提出之公司保密資訊,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及刑法第317條洩露工商秘密罪,而林久真背後是否另有人指使?菱光科技將提出刑事告訴,依法懇請司法檢調機關迅予嚴查。菱光科技會洽請元大證券協助徵求東元電機110年股東常會委託書,是因為元大證券為國內最大證券商,旗下分公司及營業員眾多,且信譽及能力卓著,而菱光科技投資東元電機3.62%股權,是東元電機第四大股東,東元電機經營績效之良窳,對菱光科技影響甚鉅,菱光科技並提名7位優秀人才,參與東元電機110年股東常會董事選舉,期能引進新血進入東元電機董事會,進而改善東元電機經營績效,增益菱光科技對東元電機之投資,故菱光科技當然需仰仗元大證券協助徵求委託書,以爭取所提名的董事候選人可以當選,俾維護並增益菱光科技之股東權益。況且,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及東元電機董事長邱純枝亦曾努力爭取元大證券協助徵求委託書,但未獲同意,顯見元大證券徵求委託書之能力及影響力為業界所公認,如今竟由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所掌控之光元實業指派東元電機稽核主管林久真出面惡意中傷、不實指控菱光科技及元大證券,此種行徑相當令人不齒。
菱光內鬨,狀告黃育仁!元大證上億元搶東元委託書延燒 經營權選戰火力全開
東元電機(1504)父子之爭風暴愈烈,提名兒子黃育仁的菱光科技也決定出手劍指自家人,今天下午由其監察人將委請律師赴北檢按鈴申告,控告菱光科技董事長黃育仁,即東元會長黃茂雄長子。據了解,菱光科技監察人林久真已委請萬國法律事務所,今天下午2點半在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應是與小股東檢舉事件的持續延燒,主要是涉及爭奪東元的公司經營權與董事會選舉,董事長黃育仁與元大證券簽約,花費了上億元在處理公開徵求委託書及一份委託書定價喊到高價515元,遠高於市場行情等。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有小股東向金管會檢舉,黃育仁擔任董事長的東友和菱光科技,去年就和元大證簽約,負責處理股東會徵求事務,若有選舉議案時支付4000萬元,今年4月新增協議,以每張515元價格收取東元委託書,並另外支付元大證2000萬元的特別處理費,總計菱光、東友支付最少1億元給元大證打今年東元經營權之爭。本刊也就此採訪了熟稔法規的大成台灣律師事務所的高級合夥人律師王政凱,提出分析,依報導中提到的一筆2000萬的「特別處理費」,應屬於勞務費性質,對照東元公開徵求委託書從4月23日起至5月25日召開股東會前來計算的話,約一個月2000萬的費用來平均每日則達60萬元,「感覺元大證是出動了一支大軍來為菱光、東友處理徵求委託書的工作,才會每天要花上60萬元的勞務費」,且對照其他案件價格,涉及「顯不相當市場行情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