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檢
」 花蓮布農族王光祿獵槍案無罪確定 最高院檢聯手維護原民狩獵文化
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持土造獵槍狩獵,原本遭判刑3年6月確定,經總統特赦後,免除徒刑執行,但罪刑宣告仍然存在,檢察總長為王光祿提起非常上訴,2021年遭駁回後,再度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2024年3月14日判決撤銷有罪判決,自為改判無罪確定。王光祿案引發動物保育和原住民狩獵文化衝突,最高法院認為槍砲條例限制原住民不能使用較安全的現代制式獵槍,且野生動物保育法也限制原住民打獵習俗,都已違反憲法保障多元文化和原住民傳統的意旨,刑七庭2017年9月決議裁定停止審判、聲請釋憲,創下司法首例,進而促成替原民狩獵文化除罪化。當時最高法院刑七庭指出,狩獵是原住民千年傳統文化特徵之一,主管機關不應未和原住民諮商,硬將現代法律強加原住民身上。《野生動物保育法》還規定獵捕保育類動物最重可處5年徒刑、甚至可加重刑期1/3,這樣的法律規定已減損原住民狩獵的效果,違反憲法增修條文和原住民基本法所保障原住民族財產權益。刑七庭質疑,《槍砲條例》不讓原住民使用現代化的制式獵槍,《野生動物保育法》限制原住民只能在動物逾量、學術研究、教育目的或傳統文化祭儀必要才能進行狩獵,兩種法律都不顧原住民的傳統生活習慣。刑七庭表示,上述兩種法律都未依據憲法和原住民基本法檢討修正,且不符兩公約所規定,應事先和原住民部落諮商、得到同意,並共同分享科技進步的尊重和雙贏理念。64歲王光祿當時表示,年邁母親想吃肉,因此他拿撿到的長槍,在台東山區獵得保育類台灣長鬃山羊、山羌,遭檢方起訴,最高法院在2015年10月29日,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刑3年2月,另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7月、併科罰金7萬元,合併應執行3年6月徒刑定讞。檢察總長為王光祿提起非常上訴,因此他暫時不須入獄,承審的最高法院法官也裁定停審聲請釋憲,但大法官釋憲雖認定王光祿涉犯部分條文須要修正,但他持槍狩獵仍有罪,東檢為求周延,未定期發監執行,總統特赦後,免除徒刑執行,現在最高法院將有罪判決撤銷,改判無罪,因此罪刑都沒有了。
約聘員幫夾帶違禁品後自戕 竟扯出台東戒治所長遭受刑人女友色誘還收禮
台東戒治所林姓約聘人員今年6月幫受刑人夾帶違禁品後,在妻子面前自戕身亡,法務部政風小組驚覺另有隱情、深入調查,意外發現前所長劉振榮與張姓受刑人女友過從甚密,該女子常帶著禮物進出流的辦公室,懷疑2人關係並不單純,已主動交由廉政署報請台東地檢署偵辦,劉也被調離所長勤務,確切案情則仍須釐清。據了解,林員透過送飯菜的方式,協助一名受刑人夾帶違禁品並遭發現,劉振榮指示所方將林帶到台東地檢署自首,並將其解聘,而林涉案情節不重,加上自首應可緩刑,他卻在案發後自戕身亡,政風小組驚覺案情有異而深入調查。而政風小組發現,張姓受刑人女友常出入劉的辦公室,且往往在辦公室內相處甚久,不時還帶著禮物進出,懷疑劉與該女之間關係不純,台東地檢署更發現劉與胡姓科長都接受餽贈,將2人依法偵辦。檢方表示,劉坦承接受禮物,但否認有對價關係,張姓受刑人也沒有得到特別待遇,訊問後諭令10萬元交保,而目前劉已被調回矯正署後勤組副組長,胡姓科長職務暫未變動,確切案情仍須釐清。東檢則強調,關於「傳被受刑人女友色誘,東戒所所長涉貪遭調職」、「法務部矯正署台東戒治所約聘僱人員涉嫌為受刑人夾帶違禁品」、「台東戒治所前所長涉嫌收受受刑人女友餽贈」等案,檢方已在今年5月和6月分案,目前積極偵辦中,將盡速盡速妥適偵結、依法究責。◎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跳水救人反遭捲入海裡 13歲少年「被浪拍打上岸」送醫搶救不治
颱風「瑪娃」逼近,東部沿海今陸續出現長浪,花蓮3名學童仍到新城加灣海域戲水,其中11歲周姓男童疑遭大浪捲入海裡,13歲李姓少年見狀趕緊跳下水救人,但2人卻不慎溺水,經海巡人員使用「遙控式動力救生圈」成功將周救起,幸無大礙,但李卻隨海流往北漂流,最後被大浪拍打上岸,且無生命跡象,經送醫院搶救仍回天乏術。花蓮縣消防局今中午11點38分許,獲110轉報指加灣廢棄沙東檢查哨前海灘有2名孩童溺水,經轉知岸巡、海巡等單位出動巡防艇前往搜救,在0.2浬處發現一名落海的周姓男童,因距岸過近且水深不足無法接近施救,便運用科技輔勤施放「遙控式救生圈」實施救援,成功將人救起,所幸意識清晰,僅輕微擦傷無生命危險。由於當時海面風浪持續轉大,救難人員擔心另名李姓少年陷入危險,協請空勤總隊出動直升機空勘找尋下落,並用空拍機在附近海域搜尋,最後在溺點北處三棧溪出海口附近,疑見人影在海上載浮載沉,趕抵現場後,人已大浪拍打上岸且無生命跡象,確認為李後,由救護車送往國軍花蓮總醫院急救,經1小時的救治,依然回天乏術。據了解,周、李兩人為附近景美村的孩童,今與鄰居一起相揪到海邊戲水,卻和家長說去附近打球,未料年紀最小的周不慎遭大浪捲入海裡,身為學長的李見狀趕緊跳下水救援,沒想到自己也溺水,在岸邊的第3名孩童嚇得趕緊跑回家向大人求助。
花蓮加灣驚傳「2孩童溺水」!11歲男童幸運獲救 另1人漂流海上待援
強颱「瑪娃」逐漸逼近,東部沿海陸續出現長浪,宜蘭今早傳出有女子觀浪不慎落海,未料花蓮加灣外海今中午也有2名孩童溺水,經消防人員跟海巡人員趕赴救援,已將1人救起,目前正派遣直升機在海上搜尋第2人。強颱「瑪娃」逐漸逼近,東部沿海陸續出現長浪,花蓮加灣海灘外海今中午傳有孩童溺水,一人已救起,第二人待援。(圖/報系資料照)強颱「瑪娃」逐漸逼近,東部沿海陸續出現長浪,花蓮加灣海灘外海今中午傳有孩童溺水,一人已救起,第二人待援。(圖/報系資料照)強颱「瑪娃」逐漸逼近,東部沿海陸續出現長浪,花蓮加灣海灘外海今中午傳有孩童溺水,一人已救起,第二人待援。(圖/報系資料照)強颱「瑪娃」逐漸逼近,東部沿海陸續出現長浪,花蓮加灣海灘外海今中午傳有孩童溺水,一人已救起,第二人待援,圖為花蓮港外海風浪。(圖/報系資料照)新城鄉康樂村加灣廢棄沙東檢查哨前海灘,今天中午11點38分許,傳有孩童遭大浪捲入,警方獲報趕抵現場後,隨即轉知岸巡、海巡及消防分隊到場救援,經出動海巡船艇後,在中午12點20分許,將一名11歲的周姓男童救起,所幸意識清楚,身體狀況良好,無生命危險,另李姓男學生空勤總隊派遣直昇機持續搜救。據了解,周、李兩人為附近景美村的孩童,今與鄰居一起相揪到海邊戲水,未料年紀最小的周,不慎落水,身為學長的李見狀趕進跳下水救援,沒想到自己也不慎溺水,由於3人的家長都不知道孩子去海邊遊玩,在岸邊的第3名孩童趕緊跑回家向大人求助。
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東檢聯手賣黃金 拍片促銷成果讚、首標168萬
台東地檢署今(13)日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攜手合作,舉辦「金」天動地拍賣會,變價拍賣15年前一名台東醫師收取回扣的27條黃金,每條黃金重達1公斤。時隔15年後黃金市價飆漲,價格更是比當時漲了2.5倍。今天上午首標以168萬元拍出,現場響起熱烈掌聲。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為宣傳這次拍賣會,還獲得公共電視同意無償授權,改編2020年電視劇《我的婆婆怎麼那麼可愛》部分劇情,由花蓮分署同仁演出、製作《我的婆婆怎麼那麼可愛之來去台東買黃金》宣傳短片,歡迎民眾今天到台東買黃金。(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ChAIPV89h4)台東地檢署2007年偵辦已故醫師陳仁文(原名:陳明哲)貪污案,發現陳涉嫌收取藥商回扣、詐領健保費、販售4級毒品及違反醫師法等,不法所得超過1億1千萬元,共查扣4千3百萬餘元及27條1公斤重黃金條塊。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台東地檢署今日拍賣27條黃金,每條重達1公斤。(圖/花蓮分署提供)經過15年後,黃金市價更從當時1千8百萬餘元飆漲近5千萬元,成長了2.5倍,且經鑑定,金條仍然維持完美成色9999純度,因此花蓮分署受台東地檢署囑託將進行黃金變價拍賣會,原訂5月中旬進行拍賣,但因疫情因素延期至今(13)日,於台東地檢署公開拍賣。
台東葬儀社老闆開外掛組詐欺集團 騙投資撈數千萬!警逮10人
台東警方去年12月間攔獲提款車手,組成專案小組深入追查,經分析金流、影像及跟監蒐證後,鎖定謝姓主嫌為首的詐欺集團,謝男開設禮儀公司並藉此吸收小弟,該詐團以投資虛擬貨幣、股市等名義,慫恿被害人投資騙取信任,一旦得手後便以不出金或解除好友搞消失,被害人始知受騙,警方粗估被害人65人,遭騙金額數千萬。警方表示,去年攔截逮捕車手後,循線擴大追查,發現詐團主嫌謝男,經查,謝男從事禮儀公司,且以此招攬吸收旗下小弟組成詐騙集團,小弟不但得交出自己帳戶還得兼職當提款車手。據了解,該債騙集團手法為招攬投資虛擬貨幣、股市等,向被害人宣稱能「輕鬆賺錢、穩賺不賠」,被害人信以為真拿血汗錢投資,期間,集團成員分工縝密還故佈疑陣設計情境,以假網頁金額顯示獲利取信被害人,等到被害人要求出金,立即解除好友、強制將被害人退出群組或已讀不回等手法,對方才驚覺受騙。初步調查,被害人數多達65人,遭騙總金額高達數千萬元,警方從今年4月至今陸續發動幾波行動,逮捕主嫌謝男等10餘名涉案人,全案依《詐欺》及《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移送東檢偵辦;目前計有4名犯嫌羈押、2人在押中。
東檢法拍15年前查扣27公斤金條 1894萬已漲到5千萬
前衛生署立台東醫院精神科主任陳明哲1998年至2007年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台東地方檢察署當時查扣27條每條1公斤的黃金,原訂5月中旬舉行拍賣因疫情延期至7月13日。經過15年,該批黃金市價從1894萬餘元飆漲至5000萬元,不僅是台東地檢署首次法拍金條,在法拍史上也相當罕見。前衛生署立台東醫院(現為衛福部台東醫院)精神科主任陳明哲(改名陳仁文、已歿)涉嫌自1998年起至2007年間,收取藥商回扣、詐領健保費、販售4級毒品及違反醫師法,不法所得高達1億1千多萬元。台東地檢署、台東調查站及台東縣警局刑警大隊2007年偵辦時,分別在陳明哲和親友家中查扣現金新台幣4355萬9141元,以及27條每條1公斤的黃金(價值1894萬859元),合計6250萬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日前表示,為貫徹「任何人都不得保有犯罪所得」原則,前署立台東醫院陳姓醫師案中遭查扣的犯罪所得財物27條黃金,經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判決宣告沒收,台東地檢日前申請拍賣。台東地檢主任檢察官謝長夏今天表示,該批黃金經委託台東縣金銀珠寶商業同業公會鑑定結果均為成色9999純金,將於7月13日上午在台東地檢署公開拍賣。時間自上午8時30分起至9時30分止開放登記應買,應買人應以現金方式繳納保證金5萬元,始得進場閱覽拍賣標的及參與競標,預計於9時30分起至10時閱覽拍賣標的,並於10時起開始競標。應買人得標後,須以信用卡或匯款方式繳清尾款,不接受現金繳納。
台東縣議員林威志涉詐領助理費…判刑2年 放棄上訴將解職
台東縣議員林威志涉詐領助理費58萬餘元,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褫奪公權2年,林威志今天表示放棄上訴,檢方也傾向不上訴。台東縣選委會表示,若雙方均未上訴林威志將解職。林威志自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間,分別以5名男子作為人頭帳戶,按月向台東縣議會申請每月3至5萬元不等的公費助理補助費,致使不知情的議會承辦人按月匯款至人頭帳戶,再由林親自提領,或指示不知情女性友人每月提領現金並交付給林,詐得款額總計新台幣58萬5941元。檢調2020年發動偵查收押,同年12月30日將林威志依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向台東地方法院提起公訴。台東地檢署審酌林威志於偵查中自白犯行,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新台幣58萬5941元,犯後態度良好,建議台東地方法院,若林威志也能配合法院審理,給予量處適當之刑,以啟自新。台東地方法院日前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林威志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40萬元,褫奪公權2年,犯罪所得沒收。台東縣議會目前進行定期大會,林威志7日到議會向議會同事一一辭行,當下他表示決定不上訴;林威志今天上午回覆媒體詢問再次表示不會上訴。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謝長夏表示,林威志配合檢調偵辦,檢察官特別建議法院給予量處適當之刑,法院的判決東檢也能接受,因此傾向不會上訴。台東地方法院表示,林威志案的上訴期限是6月21日,到今天為止均未接獲台東地檢署和林威志的上訴,如果至21日下班都未接獲上訴,林威志案就會判決定讞,法院會通知相關單位。台東縣選委會表示,根據選罷法74條,基層民意代表當選人如被褫奪公權,其缺額由落選人依得票數之高低順序遞補,但遞補人員之得票數不得低於選舉委員會原公告該選舉區得票數最低之當選人得票數1/2。根據中央選委會選舉資料庫資料,台東2018年縣議員選舉,台東第一選區選出10名縣議員,第10名的當選票數2361票,最高票落選是劉秋美2138票,符合遞補條件。台東縣議會目前尚未接獲內政部和中央選委會相關通知,一旦林威志解職確定,由劉秋美遞補,縣議會將會儘速辦理。
論文門查水表2/利用司法整肅異己 律師痛批蔡政府威權思維
媒體人彭文正追查蔡英文總統「論文門」涉訟的辯護律師張靜,受控觸犯《個資法》和妨害秘密等罪遭台東地檢署逮捕和聲押,且在數天內就起訴,掀起法界不小的爭議,高檢署也指派檢察官到東檢行政調查,釐清調查程序是否涉及疏失。彭文正的另名律師李震華認為,無從法律的實體或程序面相來看,本案與中國大陸富商向心夫婦、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的「共諜案」一樣,都有很濃的政治動機。台東檢警日前偵辦律師張靜涉嫌違反個資法和妨害秘密罪名,大動作指揮警方搜索其律師事務所和住家,不僅搜索票、傳票及拘票三張一起開,傳票上也沒有寫明張靜是被告,甚至傳票的時間也被改過,就連法官也認為這樣的程序有問題,因此當張靜聲請提審時,以傳票上「沒有寫被告的名字」程序違法為由,獲准當庭釋放,也算是給檢方一個下台階。張靜被檢方指控「偷拍」,起因於一位女顧客控告他的黃姓女友傷害。張靜的黃姓女友經營美髮沙龍,店內提供美髮及按摩服務,雖然只做女客人,但為了避免被人指稱「做黑的」、也為了避免性騷指控與消費糾紛,所以開幕沒多久就與保全公司簽約裝設了監視器,從店內到店外裝了好幾支,根本不是檢方所謂的「針孔攝影機」,更非「偷拍」。後來因為有女顧客控告黃女在刮沙時造成傷害,張靜擔任黃女的辯護律師,請保全公司下載事發時段4小時的監視器畫面,燒成光碟交給檢方以還原事發經過,沒想到竟被用來指控他「偷拍」。張靜完成筆錄偵訊後,警方接著又出示拘票逮捕他,結果法官裁定釋放張靜。(圖/報系資料照)李震華說,檢察官是根據先前張靜所提供的監視器畫面分案調查,檢方明明知道張靜沒有辦法自行下載監視器畫面,如果把監視內容存檔的行為是犯罪,檢察官也知道保全公司有參與拷貝影片,那保全公司豈不成為共犯?李震華說,對於檢方聲稱違法的這些監視器畫面,犯嫌若有散播的行為或是有營利目的才構成公訴罪,才會有搜索、扣押的必要,檢方一開始就大動作搜索,還查扣張靜的電腦,實在有違常理,甚至讓人懷疑把整台電腦扣走,是不是想在裡面找看有無「案外案」,抓到張靜其他小辮子以另案偵辦。「他們在抹黃,沒有證據證明張靜有看影片的內容,就不應該進一步搜索。」檢方「扣帽子」並非頭一遭,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在2019年11月底總統大選前被捲入「王立強共諜案」,出境前被檢調在機場攔下,被控涉及《國安法》並限制出境,到2021年才因證據不足不起訴,另外以《洗錢防制條例》起訴,在今年2月24日一審獲判無罪。李震華指出,向心夫婦涉及「共諜罪」,而《國安法》的相關案件本來就是政治動機,這個案件內情太複雜,他並未深入瞭解。李震華說,檢方為了政治目的而辦案,甚至會扭曲證據以收押、起訴,張靜懂得法律程序而脫身,像王炳忠不懂法律就吃了虧。他批評,蔡政府利用司法整肅異已,根本是一種威權統治的手法,就像對付前總統陳水扁那樣,讓他保外就醫,但隨時可以取消,有如把人吊在半空中,下面就是一池深潭,讓你不敢亂動,跟當年老蔣軟禁張學良一樣,都是黨國時代的威權思維。捲入「王立強」共諜疑雲的向心、龔青夫妻因涉嫌洗錢遭起訴,2月間一審獲判無罪,目前檢方已上訴。(圖/報系資料照)
律師張靜涉偷拍遭檢警搜索聲押 律師團體、基層檢察官隔空交戰
知名律師張靜涉嫌偷拍妨害秘密等罪嫌,遭台東地檢署及警方拘提及聲押,台東地院認為張靜未被東檢列為被告而諭令釋回,東檢昨提抗告,引發律師界和檢方隔空論戰。以律師界人士為主的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和台東律師公會紛紛提出抗議,檢方則由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發布聲明,要求民間團體不能藉由法務部長施壓而干涉個案。由於張靜協助媒體人彭文正質疑總統蔡英文的英國博士學位資格,並擔任彭文正的律師,因此本案有無涉及查水表等泛政治問題,引發各界關注,東檢則否認與蔡英文博士論文有關,不過如果只是單純涉及偷拍和妨害秘密罪責,檢方是否需要大張旗鼓聲押當事人,法界間耳語不斷。台東地檢署偵辦他案時,發現張靜資訊檔案中有來路不明的影像,涉及妨害祕密,遂指揮台東縣警局21日上午持搜索票,搜索張靜律師事務所及其女友所實際經營的美髮美體沙龍,張靜也被帶回警局偵訊,晚間送地檢署複訊後,經檢方漏夜偵訊後,22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不過法院裁定釋放。台東律師公會發布聲明指出,律師工作以捍衛人權為目標,本案涉及妨害秘密罪和違反《個資法》等罪責,都是5年以下、得易科罰金之罪,甚至是告訴乃論之罪,東檢恣意拘提張靜,甚至搜索其律師事務所,使當事人對律師的辯護依賴權蕩然無存。此次幸經張靜堅持拘提不合法要求提審,台東地院最後才以程序違法當庭釋放。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也批評東檢違反保障律師獨立的國家責任,應追究東檢與承辦檢察官的責任,且法務部長應公開向社會道歉。由基層檢察官組成的劍青檢改則發聲明回應民間司改會,強調法務部長並無干預個案偵辦之權,籲請民團勿違法要求部長施壓。劍青檢改指出,民間司改會公然要求法務部長追究懲處正在偵辦個案的東檢檢察官,蔑視法律體制,試圖干擾辦案。依《法院組織法》及《法務部組織法》規定,法務部長並無個案監督及指揮之權,這是法界基本常識。司改會明知竟還公然要求法務部長違法,令人驚愕與憤怒,希望司改會停止此等助長政治不當干預個案的惡劣風氣。
總統特赦布農獵人王光祿 台東地檢署下午火速送達證明
蔡英文總統上任後首次行使特赦權,上午宣布持土造獵槍狩獵的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原本遭判刑3年6月確定,經特赦後,免除徒刑執行,法務部派人在下午2時30分許,將特赦證明送達台東地檢署,東檢隨即由專人在下午4時許,將特赦證明送達王光祿簽收。王光祿表示,年邁母親想吃肉,因此他拿撿到的長槍,在台東山區獵得保育類台灣長鬃山羊、山羌,遭檢方起訴,最高法院在2015年10月29日,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刑3年2月,另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7月、併科罰金7萬元,合併應執行3年6月徒刑定讞。檢察總長為王光祿提起非常上訴,因此他暫時不須入獄,承審的最高法院法官也裁定停審聲請釋憲,但大法官釋憲雖認定王光祿涉犯部分條文須要修正,但他持槍狩獵仍有罪,東檢為求周延,尚未定期發監執行。
太魯閣出軌50死 北檢、東檢成立24小時指認中心
台鐵太魯閣號昨(2)日在花蓮清水隧道疑遭工程車砸中出軌,50人不幸罹難。台灣高等檢察署今天表示,花蓮地檢署已完成初步相驗,確認身分者44名,人數持續增加中;另外協調臺北地檢署、臺東地檢署分別成立24小時指認中心,協助罹難者家屬進行後續指認相關事宜。台灣高等檢察署表示,花蓮地檢署檢察官事故現場蒐證目前大致已經完成,今天上午將由台鐵先將事故車廂拉離,再由鑑識人員仔細前往各車廂將罹難者遺物取出以供辨認。另外,本件事故已尋獲之遺體,已採驗DNA的家屬中確認罹難者姓名的總計44人;另尚未經家屬指認者仍有6名。為便利家屬指認,除花蓮地檢署於花蓮殯儀館24小時派員協助外,臺北地檢署、臺東地檢署已分別成立指認中心,家屬可就近至2處請求協助,進行相關指認事宜。
前立委林正二貪汙遭重判74年! 入監前夕不見蹤影
前立委林正二因因貪汙案合計被判刑73年8個月,最少要被關足7年以上,近日內將入監,8日是通知他到案最後截止日,不過,台東地檢署直到9日凌晨仍無法聯絡到人,林正二目前仍失聯中。林正二被指控於立委期間指示助理替多個鄉鎮市公所爭取補助款,從中收取回扣。日前最高法院3日駁回林正二針對其中8罪的上訴定讞,須入監服刑。林正二案由台中地檢署負責執行,因其戶籍在台東,台中地檢署委託台東地檢通知林正二到案,8日是最後1天,東檢仍然無法和林正二取得聯繫。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榮德9日上午表示,截至9日凌晨零時都沒找到林正二,地檢署多次前往林正二關山住處查訪,家人也都表明不知道林正二去處,無法取得聯繫。黃榮德指出,今天會將結果告知台中地檢署,由台中地檢署決定後續。現年68歲的林正二8罪定讞合計被判刑73年8個月,最重的1罪是14年,因此林正二合併執行最少14年以上,刑期過半申請假釋,至少要被關足7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