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福座
」【聲明啟示】張飛打岳飛 究竟是誰打烏賊戰
陳投訴人回應電子報之採訪,提出相關判決文「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處分書89年度議字第823號」,聲稱打臉釋見引對外聲稱的萬巒區農會「屏警刑三字第47129號」之文件,並謂該案是釋見引控告王福份案件,已於2000年不起訴定讞,釋見引不服再提上訴高分檢,還是遭駁回,陳投訴人據此而說:「釋見引避重就輕,打烏賊戰」。首先釋見引法師是在民國98年才向前手(第五手)埔津公司(及其負責人陳宗漢)取得中東寶塔之產權及管理權限,與(聲稱第二手)王福份之間完全沒有交集時刻,是以從頭到尾沒有釋見引向法院(或地檢署)對於王福份提出訴訟或告訴之情事,提出聲稱打臉證據之「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89年度議字第823號處分書」,絕非其所誣稱為釋見引控告王福份經地檢署不起訴處分後,再提上訴高分檢之內容,陳投訴人張冠李戴,胡亂拼湊,究竟是誰在打烏賊戰?如欲查明究係何人口水誣衊,則請陳投訴人將該高雄高分檢89年度議字第823號處分書全文公開昭示天下,即可瞭然。中東寶塔之產權沿革,釋見引法師已調取相關政府公信文件而加闡明,有第一手起造人邱振明遭屏東地院拍賣產權之拍賣公告,以及嗣後由萬巒區農會拍定承受及第一銀行接管、埔津公司再為買受、最後再由潮州鎮妙光寺(釋見引法師)接手,由地政機關所出具之土地、建物異動索引載述甚詳,當中完全沒有(聲稱擁有產權第二手)王福份之名義出現;再者,由萬巒區農會所提供之「屏警刑三字第47129號函文」,於說明欄二、載明「萬巒農會合法承受東方福座金寶塔後,屢遭該寶塔原違法佔有人王福份等人威嚇、騷擾…,屏東地檢署已將王福份等人以竊佔罪移送,並以88年度偵字第2531號、第5174、第6327號等併案起訴」,均足以證明王福份為寶塔之違法佔有人,且已遭屏東地檢署以88年度偵字第2531號、第5174號、第6327號起訴書提起公訴,乃由上開政府公信文件,均適足以證明王福份者並非係寶塔之產權所有人或是合法之管理、經營者;而當中更看不出來陳投訴人所聲稱2000年釋見引法師已對王福份控告,而被地檢不起訴處分後提出上訴高分檢再遭駁回之指述,是誰打烏賊戰? 是誰刻意誤導? 已昭然若揭。陳投訴人回應聲明內,尚聲稱其在109年1月6日帶領近百民眾欲入萬法寺中東寶塔內看塔,遭寺方刁難不讓他進入;隔月又向議員陳情、由議員帶領縣府相關單位前往會勘,亦被寺方拒絕入內,對此而提出相關之質疑。然陳投訴人似乎忘記其並非寶塔之合法使用權利人之角色(98年已提出刑事侵占、詐欺告訴,均遭屏東地檢署予以不起訴處分確定,且10多年以來均不敢向屏東地院提出確認其使用權狀合法與否之訴訟),正有如一位陌生人持幾張根本未經官方認證合法之文件,聚眾至私人家中要求開門讓他進入查看;甚或是鳩集議員及縣府官員,要求要進入私人產業查看裝潢是否有改變、消防設備是否俱全完備,以此鴨霸方式恣意行事,對外還聲稱其權利受損,然其是否為真正合法權利人,迄今仍未被法院認可,是誰在誤導事實?是誰在打烏賊戰? 不待多言贅述,智者自有明斷。
【時事情報】受害法師忍無可忍 決定提告以正視聽
位於屏東縣萬巒鄉萬法寺的中東寶塔,發生民眾沒有合法寶塔使用權狀,卻謊稱擁有一千多個塔位,分別在今年一月六日,以及二月七日聚眾前往中東寶塔叫囂事件。適逢武漢肺炎流行期間,萬法寺住持及中東寶塔管理者見引法師,本著平疫為重,率領僧眾日日誦經持咒,盼疫情早日消彌,不願於此時興訟,未料滋事份子仍頻頻向媒體放話,見引法師決定不再忍耐,將對陳寶全、顏和勇為首的滋事者提告。今年一月六日,農曆年關將近,以陳寶全、顏和勇為首,帶領號稱有百餘位納骨塔的受害者,前往萬法寺門口,自稱拿著「塔位使用權狀」要來察看「自己的財產」,令寺方錯愕不已。因為,陳寶全和顏和勇兩人,早在民國九十七年即狀告,尚未接手中東寶塔的見引法師「侵佔塔位」,最後地檢署偵查終結,判被告釋見引以「不起訴」處分。陳寶全狀告釋見引案,為97年度偵字第7585號,以不起訴處分。顏和勇狀告釋見引案,為97 年度偵字第1531號,同樣是不起訴處分。陳、顏二人,早在十多年前,就被地檢署判定,兩人手持之「塔位權狀」與釋見引無關。另,十多年來兩人時間充足,卻未針對權狀合法與否,提出民事確認訴訟。直到今年一月六日,陳寶全、顏和勇兩人第一次聚眾前往萬法寺時,記者質疑他們手持的「證據」,乃「王福份」所簽具,毫無法律根據時。陳寶全卻回說:「我現在去哪裡找王福份?現在誰經營我就找誰!」不禁讓人懷疑陳寶全曾任台灣省營建公會理事長,竟會做出這等「橫柴入灶」之事?二月七日陳寶全等人,竟找來屏東縣議員潘長成,用屏東縣議會名義發出公文,以「寶塔產權糾紛」為由,帶來多名縣政府主管到中東寶塔進行「消防檢查」。問題是寶塔產權糾紛和消防檢查,兩者有什麼關係?況且議員只有議事權,沒有執法權。而最荒謬的,是縣府官員一聽竟要「消防檢查」,立刻向潘長成表示,消防檢查必須要先有事由,並事先通知,最後滋事者只能訕訕離去,結束這場查水表的鬧劇。二月七日陳寶全(左二)帶著屏東縣議員潘長成(左三),前往中東寶塔辯稱要來「消防檢查」。除了二度聚眾在萬法寺喧囂,要強行入塔說要「入內察看自己的的產權」。陳寶全還不斷地在媒體放話,讓萬法寺住持、中東寶塔現任管理者見引法師非常無奈。見引法師在接受採訪時,拿出萬巒區農會發文,字號「屏警刑三字第四七一二九號」之文件,內容表示「萬巒區農會合法承受東方福座金寶塔後,屢遭寶塔『原違法佔有人王福份』等人,威嚇、滋擾、騷擾……,以竊佔罪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其中「原違法佔有人王福份」,這句話特別啟人疑竇,如王福份是違反佔有人,那陳寶全從王福份那裡取得的塔位權狀,具有法律效力嗎?此外,陳寶全和顏和勇也曾在屏東地檢署控告見引法師,但檢方以「不起訴」處分。現在陳、嚴二人說要入寶塔內,看他們所買的塔位?但他們事實上並無塔位,萬一讓他們入內,隨手破壞別人的塔位,以此威脅塔方,到時要怎麼辦?塔方豈有隨他們起舞,而不善盡保護合法塔位之責?然後,這卻也有讓他們有話可說,說是見引法師避不見面?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中東寶塔管理者釋見引法師。見引法師表示,中東寶塔到她管理時,已是第六手。她是向第五手浦津公司及負責人陳宗漢購得寶塔產權,並將之轉為服務信眾之非營利納骨塔,絕非從王福份那裡取得寶塔。陳寶全若要討公道,應向王福份爭取,怎麼會是找她來要塔位?更何況王福份在財務發生狀況,寶塔被當時的萬巒農會,即現在的第一銀行法拍時,「王就已親手寫下切結書,表示所有向他購買的塔位者,未來債權皆由王親自處理。」見引法師表示,她從沒有避不見面,只是正值武漢肺炎疫情蔓延時,人人防疫為重,寺方不但替全國立消災祈福牌位,每天勤誦金剛經、消災吉祥神咒、解毒咒,替天下蒼生祈福消災免難。每年清明祭祖法會,萬法寺住持見引法師都會率領中東寶塔塔位家屬,舉行超薦法會。但陳寶全等人,不顧疫情險峻,知道自己塔位權狀無效,且已敗訴過,不願透過法律途徑,只是不斷透過媒體放話,讓她及整個佛教界的形象受到抹黑,實在是令人忍無可忍,因此決定提告,以訟止惡。見引法師說,她個人事小,整個佛教界事大;她除了將對陳寶全等人提告,還要召開記者會以正視聽,不再任由陳寶全單方面向媒體放話。她表示,決不向惡勢力低頭,不再任由陳寶全等人破壞她及佛教界的聲譽;因為她要是妥協,未來非法之徒群起仿效,這將是佛教界教難的開始。清明前後塔位家屬都會前往祭祖,並沒有滋事者所說的,阻止塔位所有權人進入祭拜。
【納骨塔疑雲2】一塔四賣 塔位超賣產糾紛
萬巒鄉一座納骨塔遭民眾投訴,塔位產權疑遭侵吞,納骨塔負責人釋見引法師向本刊解釋,她於2009年向埔津公司所購買納骨塔的產權,與投訴人所說的前負責人王福份並未有交易,她承購後,曾有私立福祿壽、福祿壽、東方福座、大願山等四種版本的權狀向她主張權益,她向這些民眾表示:「這些都不是向我購買的,你們向誰購買的就去找誰呢?」遭人指控的法師釋見引,據了解,她還是中國佛教協會副理事長,來頭不小。(圖/翻攝畫面)釋見引表示,當初這四種版本的權狀所登記的編號,幾乎都重複,等於一個塔位四賣,這樣後續接手的人,怎麼可能概括承受?釋見引無奈的說,「當時我接手這座納骨塔,根本沒想到背後牽扯這麼複雜,收到民眾告我侵占或是詐欺的法院傳票,我請的律師費用和跑法院的車馬費,就無法估計,真的很倒楣。」但民眾說,納骨塔位權狀要易主,後面都會有新、舊持有人蓋章,這都可以查詢,質疑是否塔位多賣?民眾指出,法師當時購買納骨塔時,一定會清點交接,這些都有資料明細可查詢,「並非法師的片面之詞,就否認我們當初的塔位權益。」律師表示納骨塔引發的產權糾紛,所有人權益恐怕只能尋求民事法庭主持公道。(圖/翻攝畫面)律師陳昭琦表示,這應該是屬於買賣產權糾紛,所有權人只能尋求民法,主張「給付不能、瑕疵擔保等損害賠償。」建議民眾向當時賣給他們的王姓負責人求償,以求釐清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