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志
」醫界逼宮3/牙醫全聯會理事長紛爭如馬王政爭翻版 人團法藏灰色地帶
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簡稱全聯會)新任理事長陳彥廷才剛在八月就職,上任五天就因撤換秘書長、財務長及健保總額主委,遭部分全聯會理事指控違背選前「不換人」承諾,提案罷免。儘管罷免方很有信心罷免該案,但法界人士卻認為,《人團法》罷免規定有「灰色地帶」,一旦告上法院,結果還很難說。本刊調查,部分「挺陳派」牙醫師全聯會理事,曾去函內政部要求解釋,新任理事長上任五天內即被罷免的適法性。內政部函文說明,《人團法》選舉罷免辦法第29條規定「理事長當選後半年不得被罷免」,但若新理事長的常務理事資格遭取消,理事長職務就需解任。但知情官員也說,內政部對人民團體採寬鬆管理原則,想要罷免陳彥廷理事資格,恐非內政部說了算,最終仍須法院決定。輔大醫學院教授、國民黨智庫永續組召集人陳宜民指出,陳時中當部長前,曾任牙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率先推動試辦牙醫部門健保總額制,擔任衛福部長後更將健保總額制視為重要政績,但近年醫界對健保總額分配作法意見變多,例如總額制導致民眾在健保非給付牙醫項目(例如植牙),得掏腰包花大錢看診,總額制是否真的那樣理想?見仁見智,外傳牙醫師全聯會此次爆發理事長遭罷免提案,導火線也是健保總額談判,再次凸顯該政策對醫界影響有多重要。律師李承志則說,牙醫師全聯會「反對派」欲罷免新理事長理事資格,在人民團體糾紛中並不罕見,昔日馬王政爭案中,馬英九陣營欲藉開除王金平的立院院長黨籍,讓王無法再擁有不分區立委資格、自然喪失立院院長一職,就是一例。內政部函示指出,若人民團體理事長的理事資格遭取消,理事長當選資格也會遭取消,但律師李承志表示,類似手法在昔日馬王政爭時也曾出現,最後很可能是兩敗俱傷。(圖/讀者提供、翻攝自動保協會官網)他解釋,假設牙醫師公會聯合會通過罷免,取消公會新理事長的理事資格,但新理事長的「理事長資格」其實未被罷免,理事長仍可打維持理事資格之訴,並主張續任理事長,等官司有判決後,理事長任期也過了,不難看出人團法原本傾向「保障現任理事長不必甫上任即遭對手罷免」之立法原意,但也留下「法律灰色地帶」。儘管此案凸顯人團法罷免規定有「灰色地帶」,但李承志說,該灰色地帶是否應修法完備,長期以來法界見仁見智,主因在於修法牽一髮動全局,舉例而言,公司法中明訂,公司董事若被剝奪法人代表即喪失董事資格,但這只適用於企業,未必適用其它人民團體。實務上人民團體若出現類似爭議,只能交給法院作主,這也是為何一般人民團體內若各派人馬失和,通常會選擇召開臨時理監事會「攤牌」,而不會直接「發動罷免」,畢竟罷免手段,表面上看似簡單粗暴能達成目標,但最後卻常造成兩敗俱傷。「馬王政爭」發生在2013年9月,當年時任總統的馬英九以國民黨主席身份引用特偵組資料,譴責立院院長王金平對檢察體系進行司法關說,王金平堅決否認,民進黨則表態力挺王金平,國民黨後來宣布將開除王的黨籍,欲藉使王喪失不分區立委身份,就不能再當立院院長。但王隨即向法院提起「確認國民黨員資格存在」民事訴訟,9月13日獲法院裁准保留黨籍的假處分,暫保立法院院長資格,也開啟馬王雙方的法律大戰,馬王最後雖握手言和,但國民黨內元氣大傷,之後即政黨輪替,特偵組也遭裁撤。馬王政爭時,馬英九總統曾以國民黨主席身份要求取消王金平黨籍、自然喪失不分區立委及立院院長身份,但王金平則發動法律戰提告捍衛黨籍,雙方最後馬王雖握手言和,但已經重創國民黨士氣。(圖/報系資料照)
女神送肉粽3/社會局查無募款核准記錄 范雲公益鬥士惹議
本刊收到讀者爆料,指民進黨不分區立委范雲及其所屬的雲轉大安好生活社區發展協會,在端節前夕發動「公益肉粽」募捐,卻涉嫌未依公益勸募條例,先向主管機關申請公益募款許可字號,事後也未公佈募款收支。由於目前非立委能合法公開募集經費期間,此舉可能觸犯公益勸募條例。而且,該海報註明募款在端節前夕截止,但掃描該募款海報的QRcode,仍能連結到募款網站,引發民眾好奇是否計畫繼續「募秋節月餅」?二○一九年九月四日,范雲在臉書表示,二○一六年總統大選後「決定要讓新政治種子在北市大安區深耕」,才成立雲轉協會。根據雲轉協會官網二○一九年三月刊登的工作報告,范雲就是協會理事長;迄今為止,范雲臉書上的連絡電話與電子信箱,都與雲轉協會相同,顯見范雲實質掌握雲轉協會的運作。北市議員透露,在北市府登記有案、類似「雲轉大安好生活」的社區發展協會相當多,僅大安區登記的就有50幾個,但社區發展協會不是政治團體,依政治獻金法,不能募政治獻金。因此,若雲轉協會未依據〈公益勸募條例〉向北市府申請「募公益肉粽」活動,該募款活動收入恐難以證實公益使用?尤其以往類似募款也曾遭不肖份子搞成「洗錢」,事前合法申請許可極為重要。翻查北市社會局網站公益勸募核准記錄,本刊記者並未發現記載雲轉協會「募公益肉粽」相關的公益募捐許可字號;「募公益肉粽」宣傳海報也沒有刊登公益募捐許可字號。截稿前,本刊記者掃描宣傳海報上的QRcode,仍能連結到募款網頁,募款截止日期和宣傳海報的標註確實不同。律師李承志指出,《政治獻金法》規定,包括立委在內、凡想參選的擬參選人,只有在競選期間才能公開募款,社區發展協會非政治團體,不准募集政治獻金,但可向特定人士,例如協會理事募款,如果協會對非特定人(一般民眾)募款,就必須符合〈公益勸募條例〉先得到主管單位核准,且專款專用,事後公佈收支取信於捐款人,不能「流用」(移作他用),「一般民眾或許不清楚,但立委職司立法,起碼要『知法』。」。李承志表示,公益募款是否違反「公益勸募條例」,要由主管機關認定,即使社區發展協會已聘請會計師,會計師只負責認定協會收支帳單據帳務是否OK,不能認定有無違反公益勸募條例。他認為,募款海報上有立委姓名、還有「呼籲捐款」「公益肉粽」等文字,其實已符合公益勸募的要件,就應受公益勸募條例規範。針對「募公益肉粽」募款掀起的爭議,范雲辦公室指出,雲轉協會經台北市社會局合法登記,每個月都會由會計師核對財務,並定期向政府申報。「公益肉粽」募款計畫則在年度計劃中,活動前已詢問過會計師,「會計師說處理沒問題,雖然響應捐款的民眾不太多,但都有開立收據給捐款人,經費不足的部分,由協會負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