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輝
」 李國輝 縱火 死刑 廢死 無期徒刑侯友宜選辦批民進黨推廢死 呼籲政府懸崖勒馬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競選工作室發言人呂家愷今(28)日指出,人權會主委陳菊日前公開表態,除了指出籲政府暫停執行死刑,更提及將「逐步推動廢除死刑並促進社會對話工作小組」,他批評民進黨執政兩屆已經忘本,不僅顧不好台灣,還選擇站在民意對立面。針對陳菊言論,呂家愷認為,民進黨執政太久,早就背離基層民意太遠,「以民為天,顧好台灣」才是每一位執政者都應該具備的思維,這也是侯友宜在競選總統的核心思想。他說,「反對廢死」,也正是在這個核心價值下的立場之一,讓犯罪者在嚴謹、確實的審理後,得到相對應的懲罰,相信這樣的模式是現階段台灣人民最能夠接受的。呂家愷也進一步分析,民眾希望重大犯罪者,能夠付出相對應的代價,背後有代表民眾心理面強烈存在「對治安的渴望(治亂世得有重典)」、「對公平正義的渴望(殺人就償命)」,以及最重要的是台灣人民早就對「可教化」相關論點感到深深絕望。呂家愷也列舉,湯景華在新北市三重縱火釀6死;馬籍長榮女大生不幸遭性侵殺害;台北華山分屍命案;以及李國輝在中和縱火釀9死悲劇,這些犯下重大惡行且幾乎罪證確鑿的情況下,上述嫌犯最終皆免於死刑。呂家愷直言,這不僅是在家屬傷口上二次撒鹽,對於大部分台灣人來說,更是沉重的一刻,當政府無法有效保障人民安全,又要如何承諾會帶給人民好治安、好生活?他呼籲,民進黨政府應懸崖勒馬,切莫站在人民的對立面。
高院駁回長榮女大生命案兇手死刑 藍問賴神是否鐵了心真要廢死?
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遭男子擄走性侵殺害,法院一、二審都依殺人罪判處兇嫌死刑,但日前最高法院卻撤銷死刑發回更審。國民黨發言人林家興今日對此事表達遺憾,並說民眾見到被害者家屬的眼淚都感到心疼、憤怒。司法不僅要滿足人民的「法感情」(Rechtsgefuhl),更應符合公平正義,若窮凶極惡的罪犯無法以法定極刑讓其永久與社會隔絕,如何還給被害者家屬公道?台灣司法的公平正義又在哪?林家興說,蔡總統常將「司法改革」掛在嘴邊,但成績卻一塌糊塗,每每讓被害者家屬痛心絕望。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日前就曾對「李國輝中和縱火9死命案」批判,強調「公平正義是社會期待,不信真理喚不回,永遠守著一個信念『反對廢死』」。不過,民進黨黨綱中卻仍維持「研議廢止死刑的可行性」,國民黨因此要請問民進黨主席賴清德,「廢死是你的主張嗎?」,真要繼續延續蔡英文總統任內已經徹底失敗、人民唾棄的錯誤司改路線嗎?國民黨副發言人呂謦煒則說,蔡總統過去曾表示「廢死是普世的目標」,引起外界嚴重質疑,而賴清德雖然對死刑議題表態是「法律存在就要照法律走」,但民進黨黨綱中,至今仍然白紙黑字明文寫著「研議廢止死刑的可行性」。賴清德身為民進黨主席,並沒有對此有任何的質疑,也沒有要求做任何修改,是否代表賴清德其實心裡依舊期待著能夠廢止死刑?呂謦煒指出,固然「法律存在就要照法律走」,但是現在民進黨立委佔多數,司法院大法官又要在蔡英文總統的強硬提名與綠營立委席次多數的護航下淪為「綠友友」,將有一段時間會是民進黨行政、立法、司法三權總攬、一黨獨大的局面,如果民進黨執意修法要廢除死刑,在野黨又能奈何?對於台灣人民的法感情來說將是一記重創,社會正義更將伊於胡底!他還說,反觀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對此有強烈而清楚的表態,直言反對廢死,並表示「死刑符合公平正義與社會的期待」,國民黨也相信這符合大多數人民的認同與期望。因為一邊是為了少數人的理想而要犧牲司法價值,一邊是站在多數人的立場守護正義公道,相信民眾眼睛是雪亮的!也希望賴清德除了「法律存在就要照法律走」這種不痛不癢的回應外,更應對人民公開說清楚講明白,作為民進黨主席,為什麼不修正黨綱中「研議廢止死刑的可行性」的規定?請問賴主席對死刑的立場與態度究竟是什麼?
媒體問怎麼看縱火案嫌逃死 侯友宜、蔣萬安這樣說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新北市長侯友宜今天到淡大演講,他被現場等候的媒體問到,如何看待「中和縱火案犯嫌逃死」時說,社會總要有公平、正義底線,司法不應與人民距離越走越遠,必須保有該做及能做的事。有精神障礙的男子李姓男子,2017年與室友吵架,在新北市分租公寓縱火,釀成9死悲劇,4度被判死刑,但高等法院更三審以李非直接殺人故意,不符合兩公約所稱「情節最重大之犯行」,改判無期徒刑,日前獲最高法院判決定讞。侯友宜對此表示,社會總是要有一個基本的底線,這個底線必須要使公平、正義能夠符合人民期待,但往往有時候司法的判定、過程或是結果,與一般民眾的通俗概念、想法差距很遠。侯友宜表示,司法與人民距離若越走越開,可能就走不回來,如何捍衛公平、正義,保有司法該做以及能做的事,相當重要。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也被媒體問到相同的問題時,先強調不對判決個案發表評論,隨即指出,司法改革這麼多年走下來,最主要目的就是希望能增進民眾對司法了解與信任,但其實還有很長一段路需要努力,他認為,民眾所感受到的司法正義,其實離人民是愈來愈遠。針對縱火犯奪9命卻能免死,侯友宜與蔣萬安今天都發表看法,擔憂司改正義與人民愈來愈遠。(圖/報系資料照)侯友宜昨晚就已先在臉書發文,感嘆釀成9死5傷的中和縱火犯逃過死刑,他說,5年前中和暗夜縱火奪走9條人命的主嫌,在4度判死後,卻被法官認定犯行「屬於殺人的不確定故意」,不算是兩公約規定的情節最嚴重之罪,因而逃過死刑。他感嘆,司法正義要怎麼對無辜的9條亡魂交代,又怎麼讓社會相信,不公不義終會有報?
李國輝縱火燒死9人逃死刑 柯文哲:若廢死應改終身監禁
李國輝6年前潑汽油放火欲燒死陳姓友人,但沒成功,卻使9人無辜喪命,在法院四次判死刑後,最後改判無期徒刑確定,引起社會熱議。對此,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今(26)日表示,在漢高祖劉邦進關中與民約法三章以來,「殺人者死」是2000年以來的文化,一下子要改變也不容易。如果要廢除死刑,那就應該要終身監禁。柯文哲表示,其實廢死這個問題已經討論太多次,台灣目前所有公共政策會完全偏一邊,大多數還是希望維持死刑制度,印象中支持度也從沒有低過80%,以「你認為要維持死刑還是廢除死刑」提問,支持維持死刑的在台灣社會民調中支持度大部分都在80%以上。雖然歐美國家,包含北歐、西歐等一直透過像國際特赦組織等人權組織向台灣政府施壓。且他有一年去歐盟訪問時也有遇到他們在問這題。柯文哲表示,從漢高祖劉邦進關中與民約法三章以來,「殺人者死」的文化要一下子改變也不容易。而他的態度是,若真的要廢除死刑,那就一定要有配套措施,像是終身監禁。柯文哲指出,雖然維持死刑在台灣有很高的支持度,這也是來自文化的繼承,但確實這在國際上有其他國家不太喜歡。因此折衷的辦法就是要有配套措施,像是落實終身監禁。台灣現在無期徒刑又刑期滿25年後就可能放出來,還是有一些問題。若是法務部對這有特別意見,乾脆要一套做出來。
中和9死縱火犯確定免死 侯家軍批賴清德靜悄悄
2017年縱火命案,緬甸華僑李國輝放火燒死9條人命,當時震驚整個台灣社會。一審、二審、更一審、更二審4度判死,沒想到更三審改判無期徒刑,如今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讓李男確定逃過死刑;對此,新北市議員呂家愷今(25)日質疑,民進黨政府這樣的「價值」多數台灣人無法認同,更批評副總統賴清德對此事不聞不問。呂家愷表示,賴清德昨日言論慷慨激昂,不僅提到「有權力的人要能夠以身作則、守住底線,價值才不會崩壞;更要立下最高標準回應社會期待」,但沒想到在民進黨執政下的最高法院卻做出這樣的判決。他說,賴清德身為執政者、身為黨主席,至今仍沒有任何相關發言,對比其昨日對黨內宣示,顯得格外諷刺。呂家愷說,當命案發生且涉嫌縱火的李男遭逮捕後,新北市長侯友宜早在2017年就已明確表態,認為這個社會總要有基本底限,有些事情「就是不能做」,做了就要付出代價。他指出,當時侯友宜也對司法體系喊話,強調「九條人命,這一次,我等著看台灣的司法如何還給他們公道」。呂家愷表示,李男犯後不僅不配合調查、審判,囂張態度讓家屬完全無法接受,也相當氣憤,如今在連續4次判死刑後,竟在最後一次判決逃死且上訴被駁回。他表示,受害者們不僅平白失去「活著的權利」,事後更沒有得到相對應的公道,難道這就是民進黨口中的價值嗎?呂家愷認為,民進黨執政長達8年,對於只會口號治國的政府,民眾早已感到無力,民進黨想要爭取人民信任,應該「實事求是、好好做事」來回應社會,不要只會靠華麗詞藻博取眼球。
李國輝燒死9人不用償命! 最高法院判決無期徒刑定讞
台灣反對廢除死刑的民意居高不下,歷次民調都有近8成的支持度,不過民進黨政府對死刑態度消極,不但遲未執行38件死刑定讞案,影響所及連殘殺多人死亡的重大命案,法院也不願判處死刑。現在最高法院又審結犯下燒死9人的緬甸華僑李國輝殺人案,雖然歷審4度將李男判死,但高等法院更三審改判他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李國輝在新北市中和區租屋處縱火,導致9人命喪火窟。(圖/消防局提供)54歲李國輝來台逾20餘年,2016年3月李與女友分手,認為是同鄉友人從中作梗而起爭執,曾兩度縱火,分別被判刑4月和1年,卻又在2017年11月再犯,這次的代價是9條人命!當時他自認遭友人在臉書以「藍牙播放聲音」嘲諷他,竟於同年月22日凌晨在新北市中和區租屋處引燃汽油縱火,導致好心收留他的胡男,以及8名素不相識的房客逃生無路而葬身火窟。法院審理期間,台大醫院鑑定確認李國輝縱火時有辨識能力,李國輝也坦承「知道縱火不對」、「怎麼判我都接受」,但辯稱是為了阻止怪聲音才縱火。本案一審、二審、更一審及更二審都認定李男罪無可逭、判處死刑,不料上訴後,2021年12月23日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理由是下級審法院沒有詳查李男精神狀況、就審能力、殺人動機等細節,已牴觸兩公約,要求下級審重查。高院更三審審理後,認為根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規定意旨,在充分保障人人生存權基本規定下,對於「情節最嚴重之罪」才可判處死刑,因此限縮須有「直接故意」。李國輝本想放火燒死陳姓鄰居但未遂,殃及其他9名被害人死亡,屬於「間接故意」導致死亡結果,不符《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規定的「情節最嚴重之罪」,因此改判無期徒刑,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公寓潑汽油縱火「燒死9人」 李國輝4度被判死!更三審逆轉「改判無期徒刑」
緬甸華僑李國輝2017年11月在新北市中和區出租公寓縱火,釀成9死慘劇。歷審4度判他死刑,然而全案經撤銷發回後,高院今(15日)更三審,將他改判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李國輝自稱,臉書群組中被友人以「藍牙播放聲音」方式罷凌、嘲笑,又認為陳姓室友發出噪音騷擾,居然於2017年11月在中和租屋處縱火。由於該租屋處為違法隔間,木造隔板根本擋不住火勢延燒,導致9人命喪火窟。這9人中包括好心收留李國輝的胡姓男子,以及從苗栗北上租屋的員警王志偉。而李國輝縱火後非但沒有離開,還在現場觀看,當場被警方逮捕。不僅如此,審理期間,李國輝揚言自己不怕死,法官要怎麼判都可以。不過之後卻改口,稱自己聽不懂中文。歷審都認定李國輝惡性重大至極、難以教化,如果判處無期徒刑或較輕的刑度,非但不足以還死者公道並撫慰生者錐心之痛,更與他的惡性比例不相符合,不得不判死,讓他與社會永久隔離。全案經撤銷發回後,高院今(15日)更三審,將他改判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包租婆瘋狂出租隔套41間 慘遭縱火9死判1年10月定讞
連姓包租婆購入中和南勢角捷運站附近的41間套房舊公寓,不料2017年遭房客緬甸華僑李國輝潑汽油放火致9人死亡,最高法院認定連女未做好出租公寓的安全防護措施,導致重大傷亡,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10月定讞。至於縱火的李男歷審皆判死,目前由高等法院更三審審理中50多歲李男自認屢遭蘇姓男子等人在臉書群組「緬甸華僑團體」嘲諷挑釁,又認為同鄉陳姓男室友等人,常故意發出噪音騷擾他,2017年11月初購買汽油在租屋處縱火,造成9人葬身火窟,其中7人是向連女租房的房客,另2人分別與租客同住者。檢方認為經營金紙店的連女購買本案舊公寓後出租,疏於注意住居安全設備,也沒應注意密集隔間及頂樓違章建築,萬一遇火災將導致房客逃生困難,仍將套房出租,涉犯過失致死罪。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判刑2年,二審高等法院考量她賠償部分死者家屬,改判1年10月,連女提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拒判死刑1/最高法院年終趕進度 3惡魔釀17冤魂統統免死
台灣反對廢除死刑的民意居高不下,歷次民調都有近8成的支持度,不過司法機關實際執行結果,卻與民意有高度落差,以司法院所屬最高法院為例,超過1年半的時間未做出任何死刑定讞判決,光去年12月間,竟有李國輝、湯景華、陳福祥等3人共犯下殺害17條人命案件,皆遭最高法院以撤銷發回或駁回非常上訴等方式,拒絕判處死刑,創下司法史紀錄。不少法官和檢察官私下表示,這象徵最高法院已邁向實質廢除死刑。湯景華案的被害人家屬律師謝智潔表示,窮凶極惡之徒判死對被害人家屬是一種解脫,如果不判死,只要被告有出來的一天,就無法解除被害人家屬心中的恐懼。以湯景華案倖存的翁姓家屬為例,當他得知湯男判處無期徒刑後,僅問了一句「無期徒刑是否會放出來?」一聽到謝智潔回答「是」,他就不再說話,並拒絕針對此案發表任何意見,冷靜得讓人心疼,他的冷靜和沉默也代表絕大多數被害家屬的心聲。最高法院去年12月間拒絕判死的3件殺人案中,被害人數最多的是犯下燒死9人的緬甸華僑李國輝。53歲李國輝來台逾20餘年,2016年3月李與女友分手,認為是同鄉友人從中作梗而起爭執,曾兩度縱火,分別被判刑4月和1年,卻又在2017年11月再犯,這次的代價是9條人命!當時他自認遭友人在臉書以「藍牙播放聲音」嘲諷他,竟於同年月22日凌晨在新北市中和區租屋處引燃汽油縱火,導致好心收留他的胡男,以及8名素不相識的房客逃生無路而葬身火窟。李國輝在新北市中和區租屋處縱火,導致9人命喪火窟。(圖/消防局提供)法院審理期間,台大醫院鑑定確認李國輝縱火時有辨識能力,李國輝也坦承「知道縱火不對」、「怎麼判我都接受」,但辯稱是為了阻止怪聲音才縱火。法院3度認定李男罪無可逭、判處死刑,不料上訴後,去年12月23日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理由是下級審法院沒有詳查李男精神狀況,已牴觸兩公約,要求下級審重查。被害人數次多的是縱火燒死6人的湯景華。現年54歲的湯景華,2014年4月7日晚間到新北市三重區的餐廳吃飯,與江姓老闆和翁姓男子發生衝突,事後湯景華控告江姓老闆和翁男傷害,但2人獲法院判決無罪,引發湯男不滿,利用偵審期間閱卷記下翁男地址,2016年3月23日凌晨2點多到翁男家縱火,燒死翁男的6名親人,翁男當時正在軍中服役,幸運逃離鬼門關,可是無辜的家人已遭湯男滅族式殺害。法院歷審將湯景華4度判死,最高法院卻引用兩公約、改判無期徒刑定讞,引發社會譁然,最高檢察署認為本案法律爭議頗多,聲請非常上訴力求翻案,不料去年12月16日遭最高法院駁回,最高法院就是不判死!第3案是41歲的陳福祥開槍射死2人,陳福祥對外宣稱有10公斤的毒品K他命想賣,2015年1月13日上午11時許,在北市峨眉停車場和藥頭指派交易的蔡宗育、蔡鎧陽碰面,陳福祥先叫蔡鎧陽去買飲料,將他支開,趁空檔近距離連開6槍射殺蔡宗育,再開3槍爆頭殺害正好買東西回來的蔡鎧陽,然後找藥頭謊稱完成交易,取走440萬元貨款,逃亡14天被捕。法院歷審痛批陳福祥以行刑式槍決連殺2人,3度判死,但最高法院一再撤銷發回更審,氣得蔡鎧陽的母親開庭時痛罵:「不要以為今天的法律是廢死」、並怒指陳福祥「你怎麼不去死啊!」不過最高法院去年12月1日以本案還有很多疑點為由,再度撤銷死刑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不少法界人士認為,縱火燒死15人的李國輝和湯景華都免死了,陳福祥槍下2條冤魂,最高法院可能還看不在眼裡吧!陳福祥在台北市峨嵋停車場行刑式槍殺2人,遭被害人母親痛批「你怎麼不去死!」(圖/中央社提供)
拒判死刑2/法務部不執行死刑 律師痛批行政權獨大無異獨裁
最高法院從前年4月1日起,就以兩公約規定罪大惡極才能處死為藉口,拒判死刑,引發被害人家屬不滿,社會上也醞釀不滿情緒,與審判系統本是同根生的法務部不遑多讓,從前年4月2日起就未執行死刑。長期擔任重大刑案被害人家屬律師的謝智潔,痛批法務部無視法律未廢死,竟技術性延宕執行死刑,「與獨裁國家有何差別!」擔任湯景華殺人案被害人家屬律師的謝智潔指出,法律並未賦予法務部長拒簽死刑執行令的權力,就像總統也不能拒絕公布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一樣,因此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法務部就該執行,行政權沒有選擇的餘地。司法界和法學界也對最高法院、法務部「兄弟倆」處理死刑態度議論紛紛,認為院檢已朝實質廢除死刑邁進,怒指去年沒有任何一個死刑定讞判決,也沒執行任何死刑,堪稱「廢死元年」。廢死聯盟等團體經常到司法機關抗議執行死刑,已對政府的死刑政策造成一定影響。(圖/報系資料照)不少朝野立委面對全盤掌控行政、立法、司法優勢的民進黨政府行徑,顯得相當無奈,只好建議法務部採取「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或「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等修法方向。不過法務部總是以逐步廢除死刑是從國民黨執政時代就開始的政策等理由推託,拒絕正面答覆。國民黨立委吳怡玎曾在質詢時指出,若法官現在不太願意判死刑,法務部也不執行死刑,應在《刑法》增加「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刑責,讓法官有另一種選擇。民進黨立委鄭運鵬也指台灣絕大多數民意反對廢死,他建議可採折衷方案,《刑法》增加「終身監禁」條文,不過法務部長蔡清祥則回應,這樣會使監所教化產生很大的問題,因此要多方考慮。諷刺的是,蔡清祥雖說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會影響監所囚情和教化,卻無視全台監所還有38個死刑定讞犯排隊等候執行,不少死刑定讞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讓監所人員每天戰戰兢兢、擔心他們想不開。以61歲死刑犯鄭武松為例,至今關押監所已19年,多次投書法務部和媒體,一心求死卻不可得,他痛批司法人員比殺人犯還殘忍。鄭武松是在2002年11月間殺害前妻和陳姓男子獲判死刑定讞。法務部長蔡清祥認為逐步廢除死刑是一貫政策,但對監所38名待決死刑犯仍無解決之道。(圖/本刊資料照)鄭武松曾表示,自己「早已什麼都沒有了,緊彈彈,卡歸氣(台語,快打幾槍,一了百了)。」還形容自己「每天像被人拿刀凌遲,生不如死」、「對我呼求不理睬的司法人員,比殺人犯還殘忍」等語。近年來死刑定讞犯裡少數求死成功的是李宏基,李男長年家暴遭判刑11個月定讞,不滿妻子陳芯驊打贏離婚官司,出獄後,在2014年4月間持刀刺死前妻陳女,又讓女兒服食安眠藥致死,獲判死刑定讞,李宏基一心求死,不願接受廢死聯盟協助,法務部終於在2018年8月31日執行死刑。
李國輝公寓潑汽油縱火「燒死9人」 辯護律師:有精神障礙不應判死
緬甸華僑李國輝4年前在新北市分租公寓潑汽油放火致9人死亡,歷審認定他罪大惡極、無可寬典4度判死,上訴後,最高法院7日開庭審理;律師主張李非直接故意殺人不應判死,但檢方反駁原判決並無違誤應維持死刑,庭末法官整理法律辯論的爭點後,諭知候核辦。李國輝委由律師李國輝等人提上訴,律師稱房東違法改建釀高,且李有精神障礙不應判死,但蒞庭的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林永義說,李男吸食安非他命有精神問題,但歷審經鑑定後都認為,他放火時是「直接故意」且沒有精神障礙問題。檢察官表示,原判決對於李難以教化,及偵查中未指派通譯的證據力問題等,都已論述證據取捨及量刑的理由,最高法院是法律審,不需要對這些事實認定再去討論;法官將檢辯雙方的上訴理由及答辯內容,經檢辯討論後,整理出5項法律爭點。李國輝的生死辯爭點將辯論,兩公約的立法意旨及對精神障礙人可不可以判死?是限定哪類型的精障人士?原審判處死刑的認事用法有無不妥,量處死刑有無不當等;法官表示,李是否提訊或考量防疫採視訊訊問部分,將考量李的意願後,再由合議庭評議。50多歲的李男在2017年11月初,自認屢遭蘇姓男子等人在臉書群組「緬甸華僑團體」嘲諷挑釁,又認為同鄉陳姓男室友等人,常故意發出噪音騷擾他,竟購買汽油在租屋處縱火,造成9人葬身火窟。歷審都認定李惡性重大至極、難以教化,如果判處無期徒刑或較輕的刑度,非但不足以還死者公道並撫慰生者錐心之痛,更與他的惡性比例不相符合,不得不判死,讓他與社會永久隔離,但遭最高法院撤銷,更二審仍判死刑。
聽到怪聲音燒死9人 李國輝4度判死
緬甸華僑李國輝4年前在新北市中和區出租公寓縱火,釀成9死慘劇,歷審3度判他死刑,全案經最高法院二度發回,高等法院更二審上午審結,仍認為李國輝縱火行為奪走9條人命,手段兇狠,符合聯合國兩公約所訂「情節最重大之犯罪」,依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李男4度被判死刑,還可上訴。高院發言人黃玉婷法官指黃國輝惡行重大,共犯下9個殺人罪、5個殺人未遂罪,無教化可能,不判死刑、無法維持社會秩序及正義。(圖/項程鎮攝影)高等法院發言人黃玉婷法官指出,黃國輝直接故意殺人,犯下9個殺人罪、5個殺人未遂罪,事後還變裝,不像有精神疾病,因此認定無教化可能,不判死刑、無法還死者和被害家人公道,為維持社會秩序,因此判處死刑。李國輝曾有2次縱火行為,自稱在臉書群組中被友人以「藍牙播放聲音」方式罷凌、嘲笑,李男經胡姓好友收留同住在本案隔間雅房內,卻不知感恩,認為又聽到怪聲音,竟在租屋處縱火,連收留他的胡男及其他房客共9人死亡,其中包括一名從苗栗北上租屋的員警王志偉。高院開庭時,李男嗆家屬,但辯論庭時他改口說,對死傷的人感到非常抱歉,「知道縱火不對」、「怎麼判我都接受!」、「對於量刑沒有意見」,對於檢警質疑他案發後換衣服,他辯稱是為了躲警察,被害者家屬都認為李國輝罪行重大,應判死刑,高院更二審維持更一審刑度,將他判處死刑,全案可上訴。
中和違章公寓改套房 失火害9命女房東遭判刑2年
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2段公寓2017年遭房客縱火,導致4、5層樓房客逃生不及,9名房客葬生火場;由於該公寓為頂樓加蓋的違章建築,擅自打通內部套房,導致房客逃生不易,連姓女房東事後被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新北地院今日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連女有期徒刑2年,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連女2015年間以親人名義購入興南路2段2棟公寓,並將2棟公寓擅自打通各隔14間套房,內部共出租41間套房,緬甸華僑李國輝2017年11月間持打火機在3樓至4樓的樓梯間放火,導致火勢迅速往上面樓層竄燒,住在4樓、5樓的7位印尼籍和台籍租客不幸葬身火窟。法院依據新北市建築師公會鑑定案件初勘紀錄、倖存者證詞等證據,認為連女購買公寓時,內部設計雖已有密集隔間、頂樓違章建築存在,但她未做任何安全改善,就將套房出租給他人使用,客觀上已違反建築法、民法第429條第1項「提供合於安全之住居設備、環境之注意義務」。雖然7人死亡與李國輝縱火行為有直接因果關係,但住居設備、環境是否安全對逃生仍有高度影響,連女未提供安全住居設備,與租客死亡有相當因果關係。甄姓倖存租客指出,除了7位葬生火場租客外,另有安姓、歐姓房客來不及逃生死亡,而2人始終未曾脫離火災現場,雖與連女過失行為無關,但仍具相當因果關係。法官認為,連女除了有投資房屋計畫合建外,也有經營金紙店,為具有社會經驗的成年人,可隨時改善房屋不安全的狀況或暫停出租,因此也可預見火災發生後的結果。審視連女生活狀況、未與告訴人和解或賠償等情勢後,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連女有期徒刑2年。
緬甸華僑李國輝縱火還在旁邊欣賞 燒死9人更一審仍被判極刑
緬甸華僑李國輝,因與同鄉蘇姓男子陳姓室友的口角糾紛,2017年11月竟在新北中和分租公寓縱火,導致9人葬身火窟,李男犯案後還留在現場「欣賞」,被巡邏員警發現逮捕,歷經多次審判,皆認定他罪嫌重大,李男起初表示自己不怕死刑,後又改口「聽不懂中文」狡辯,高院更一審今仍判處死刑‧本刊調查,李國輝懷疑蘇姓同鄉在臉書社團上挑釁,又認為陳姓室友不斷發出噪音騷擾,竟於2017年11月在中和租屋處縱火,由於該處為違法隔間,一層樓被隔成28間房,木造隔板無法阻擋烈焰,火勢一發不可收拾,導致9人喪身火窟。李嫌犯案後還留在現場「欣賞」,遭員警當場逮捕,而在審理期間,李嫌揚言自己「不怕死」,要法官「怎麼判都可以」,一、二審判決都判處死刑,他卻在審判過程中改口,表示自己「聽不懂中文」,指控證詞不符合正當程序,要求法院重新調查。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受理後,認定李國輝已達與社會永久隔離的程度,因而於今日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潑汽油縱火燒死9人! 緬甸華僑辯「聽不懂中文」今3度判死
緬甸華裔男子李國輝多次縱火,2017年11月又在中和公寓潑灑汽油,燒死9人;不料李國輝在法院審理期間,仍不知悔改,辯稱自己不懂中文,想逃過法律制裁。案經上訴,高院更一審今(31日)宣判,李國輝罪刑達與社會永久隔離程度,因此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回顧案情,李國輝有多次縱火前科,沒想到2017年11月僅因懷疑房間裡的怪聲音是同鄉故意騷擾、嘲笑,又覺得蘇男等人在同鄉群組裡挑釁他,因此同年11月22日買了汽油,放火燒死大家。事實上,他早於案發之前就有幻聽症,還為此搬了好幾次家。一審法院審理時,李國輝表示,「怎麼判我都接受,我感到非常懊悔,但我不怕死,就算判我死刑、我也可以接受。」法官審理後認為,李國輝惡性重大至極,已無從寬恕,達應與社會永久隔離之程度,符合兩公約所稱「情節最重大之罪」,因此判處李國輝死刑。上訴二審,高院也判李國輝死刑;沒想到案經撤銷發回至更一審,李國輝突然改口,指自己聽不懂中文,加上沒有翻譯的幫助,因此先前的自白證詞並不符合法律程序。高院更一審今(31日)宣判,法官仍認為李國輝惡性重大,有與社會永久隔離必要,因此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