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哲緯
」手機殼纏訟犀牛盾5年 惡魔盾3連敗「遭認定抄襲」須賠100萬
知名手機殼品牌「犀牛盾」與「惡魔盾」廣為人知,但雙方因為iPhone 11手機模仿爭議對簿公堂,犀牛盾指控惡魔盾抄襲,要求對方賠償100萬元。一、二審判決犀牛盾勝訴,惡魔盾不服提上訴,但最高院仍駁回,全案確定。據了解,犀牛盾與惡魔盾均為防摔手機殼,犀牛盾2018年8月針對當時即將上市的蘋果iPhone XR、iPhone11、iPhone11 Pro與iPhone11 Pro Max手機,推出專屬的「Mod NX」系列保護殼,號稱首創業界「邊框背板模組化設計」。不過,惡魔盾在隔年1月也針對同系列iPhone手機推出「惡魔盾防摔殼」,2020年9月推出新一代保護殼,稱為「惡魔盾二代」,與先前的「惡魔盾一代」區分。法院3度判惡魔盾敗訴。(圖/翻攝自DEVILCASE 惡魔防摔殼臉書)經營犀牛盾的愛進化科技公司認為,惡魔盾抄襲,連「手機試衣間」網路行銷手法也被複製模仿,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導致犀牛盾的市占率下滑、商譽受損,決定提告惡魔盾的迪摩凱斯公司不得製造、行銷抄襲「Mod NX」適用於iPhone XR與iPhone11系列手機的「惡魔盾一代」、「惡魔盾二代」保護殼。另外,愛進化科技公司更要求迪摩凱斯負責人李哲緯與公司連帶賠償100萬元,且必須在公司官網及臉書刊登本案民事判決全文並設定公開閱覽持續6個月以上。對此,惡魔盾矢口否認抄襲,但一、二審均被認定抄襲,判迪摩凱斯敗訴,事後李哲緯表示會繼續上訴至三審。最高院判決今(25日)出爐,法官認為,迪摩凱斯空泛指摘原審判決不當、違法,卻沒有表明該判決所違背的法令,以及其具體內容,認為上訴不合法,最終駁回上訴。
惡魔盾二審仍輸犀牛盾 創辦人「感謝對手」將再上訴:每年捐100萬給法扶
犀牛盾、惡魔盾皆是知名手機保護殼品牌,不過雙方因設計爭議,官司纏訟中。惡魔盾連兩敗,對此,惡魔盾的創辦人李哲緯回應,會繼續上訴至三審。同時他也宣布,感念到未來也許會有人、公司、團體等,請不起律師,沒有能力能對抗大公司、大財團,發願每年捐贈100萬至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DEVILCASE創辦人李哲緯在粉專《DEVILCASE 惡魔防摔殼》表示,從2012年以來受大家照顧,真的是非常感謝。他透露,2012年3月突然接到父親通知,家中原本賴以維生的CNC加工廠已接近破產,每個月都要損失20萬以上,只能再撐幾個月,於是機械系畢業的哥哥發現了一個機會,也就是「ELEMENT CASE」鋁合金邊框品牌,哥哥說「這個手機殼一個要賣3、4千,這樣我們可以賣給經銷商1千多元,家裡的工廠就能活過來了」。他提到,因為當時正在玩一款遊戲「暗黑破壞神III」,所以將兩者結合起來,創立了DEVILCASE這個品牌,中文名稱「惡魔鋁合金」;創業初期,他利用奇摩拍賣、露天拍賣來銷售鋁合金手機殼,某天與一名大學生面交時,因為耐心教導對方如何使用,後來對方在MOBILE01宣傳,蓋了30幾層樓,瞬間爆單,終於開始賺錢。李哲緯強調,想要告訴大家的是,像他這樣沒有特殊專長,也不是讀書的料的人,這些年能被消費者支持,能被員工支持,能夠被家人支持,非常感恩,「還有看得起我的同業競爭對手,教了我很多事,不論是註冊商標、專利權、著作權、公平交易法,都讓我學了一課,我是發自內心的感謝競爭對手,因為站在他們的角度,他們也只是在守護他們的公司而已。」他指出,在被告訴的過程,感念到未來也許會有人、公司、團體等,請不起律師,沒有能力能對抗大公司、大財團,甚至政府,「我們發願每年捐贈100萬新台幣至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直到DEVILCASE不能負擔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