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毅
」假綠能、AI公司詐財10億 「神鬼律師」李克毅遭聲押禁見
有著「神鬼假律師」稱號的李克毅,不僅沒有律師執照,還曾詐騙遠雄的趙藤雄父子購地,還涉嫌與地下盤商合作,將體質不良的寶利通和艾創2家科技公司包裝成優質的綠能和AI公司,非法獲利近10億元。北檢於15日展開行動,兵分19路進行搜索,約談李克毅及張姓共犯等17人,並依照證券詐偽、詐欺等罪向法院聲押禁見。台北地院於16日裁定李克毅、張男收押禁見。據了解,檢方在偵辦歐司瑪股票的地下盤商及負責處理股務的人員均與李克毅有關。進一步查詢後,檢方還發現李男與地下盤商合作,將體質不佳的寶利通和艾創科技包裝成優質綠能、AI、雲端和機器人等熱門產業的科技公司,並推銷這兩家的公司股票,聲稱將上市上櫃且前景可期。李克毅為了取得投資者的信任,找來外籍律師作為人頭,成立恆凱外國法事務律師事務所,為客戶提供履約保證。李克毅還誆稱投資者的資金會存放在信託專戶,並不會出現問題,許多投資者深信不疑紛紛進行投資,幾乎都被李克毅等共犯瓜分。北檢查出,李男以此手法在1年間詐得10多億元股款,北檢檢察官朱家蓉15日指揮台北市調處機動站、彰化縣調查站,前往李男住家、寶利通、艾創科技、恆凱外國法事務律師事務所等19處執行搜索,並約談李男等17名被告,全案朝違反「證券交易法」證券詐偽等罪嫌方向偵辦。15日深夜檢察官進行複訊後,認為李男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犯罪嫌疑重大,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除了李克毅與張姓共犯遭聲押外,案件中另外10名被告,根據涉案情節,分別以1萬元至50萬元不等的金額交保,其中5人被請回。
自稱檢察官、非法開律師事務所 男20萬交保
曾因涉嫌對外自稱北檢檢察官,結果被抓包的男子李克毅,日前再遭檢舉疑似佯稱擁有律師資格,開設律師事務所執行業務,涉嫌違反《律師法》。台北地檢署7日指揮調查局兵分4路搜索,約談李男以及和疑似與李男共同經營事務所的吳姓律師2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諭知李、吳各以20萬、10萬元交保。李男的經歷如同《神鬼交鋒》「律師版」,他曾是知名私立貴族小學家長會幹部,過去自稱擁有美國律師資格,曾幫名模林若亞抗稅聲請釋憲,他因涉及遠雄人壽掏空案擔任「白手套」協助抽佣,甚至另案當掮客居間假仲介,均遭北檢起訴。李男1998年擔任某證券投資公司監察人時,竟在個人履歷上吹牛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2011年因案出庭時,吹噓自己大學畢業考取檢察官,是司法官訓練所31期結業。李被北檢調查時,才坦認沒有檢察官資格,只是吹噓,由於《刑法》冒用公務員官銜罪,追訴時效僅5年,北檢因追訴期已過,2020年6月將李不起訴。但檢調獲報,李男又涉嫌在2021年間,開設事務所,與吳姓律師合作經營執行律師業務,涉嫌違反《律師法》,北檢為了釐清李男是借用吳姓律師執照開設事務所,或有實質合夥情形,7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展開搜索約談李、男2人釐清案情。依據《律師法》第129條規定,「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設立事務所而僱用律師或與律師合夥經營事務所執行業務」,依法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金。
買地先付3.1億佣金 遠雄創辦人父子遭檢舉背信獲不起訴
遠雄人壽2008年向昌軒建設購地作為企業總部,但時任昌軒建設總經理向可立、副理羅文德佯稱有「黑道介入」,找來掮客李克毅假仲介,收受遠雄佣金及顧問費3.1億元,結果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遠雄人壽總經理趙信清父子2人遭檢舉背信,北檢日前不起訴趙氏父子,並依職權送台灣高檢署再議,高檢署審查後,今駁回再議,趙藤雄父子2人獲不起訴確定。檢調調查,遠雄人壽2008年欲向昌軒建設及聯貸銀行團代表寶華商業銀行(現改為新加坡星展銀行)所代表的債權人,購買昌軒建設公司、奕行、奕銘投資公司參與合建的北市信義區土地,作為遠雄人壽企業總部。時任昌軒建設總經理向可立、副理羅文德2人明知購地案獲利金額應歸屬昌軒建設及合建案其他參與公司,卻佯稱黑道覬覦建案,找掮客李克毅安排李自己的人頭公司「WIN FAIR」等公司,居間為遠雄人壽仲介處理該購地案。向可立等人營造該購地整合困難、成交不易、仲介人著力甚深等假象,藉此收取高額佣金,致遠雄人壽2008年5月委任WIN FAIR等公司與昌軒簽約,遠雄付出4億餘元佣金及 顧問費。2008年7月遠雄人壽以129億元分別與昌軒、奕行及奕銘公司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向、羅、李等人獲取3.1億元不法利益。事後昌軒向檢調檢舉。北檢已在7月1日起訴向男3人。檢調偵辦期間,另接獲匿名檢舉指遠雄創辦人趙藤雄、兒子遠雄人壽總經理趙信清勾結李克毅涉及背信、違反《證交法》,但檢方清查相關金流後,認定2人罪嫌不足,另處分不起訴。依法,北檢須將趙藤雄父子不起訴處分部分,依職權送高檢署再議,高檢署審查後,認為再議無理由,予以駁回,因此趙藤雄父子獲不起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