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點交
」 吳翃毅 住宅消保會第三方監督把關建築安全 房屋品質保障協會9/21成立
大直公寓塌陷、工安意外頻傳,921地震屆滿24周年的今天,「中華民國房屋品質保障協會」舉辦成立大會,創會理事長林建良表示,未來將搭起社會大眾與相關專家間的媒合平台,解決消費者在購屋、裝修房屋時,因專業知識與資訊落差而引發的消費糾紛,並協助民眾對於自家屋況的體檢及驗屋等議題,減少對人身安全及財產造成損害。921大地震當年震倒全台一連串老舊與劣質房屋,也促使法規對建築物耐震係數的要求全面升級,並引起各界呼籲應加速危老房屋改建等議題。適逢近日發生大直建案工程造成民宅坍塌,早年亦有浮洲合宜宅施工品質爭議,都讓辛苦存錢購屋的民眾,對於居住品質的憂慮有增無減。林建良表示,購屋市場中,消費者與建商間往往存在資訊落差,彼此的對話溝通也沒有處於平等地位。許多老舊房屋,甚至10年內的「新古屋」出現狀況時,已經難以找到當年負責的建商出面處理,嚴重影響購屋民眾的權益。房屋品保協會成立的目的,即是希望從中提供整合、協調、輔導,以及規劃諮詢服務、救濟管道等,以促進房、貸、產與住宅服務產業市場的健全成長。未來協會不僅要替消費者把關,更要協助民眾在遇到相關問題時,能夠快速獲得顧問諮詢等服務,充分保障自己的住屋權益。擔任房屋品保協會監事主席的林泰宇談到,購屋、裝修糾紛逐年攀升,以一個社區大樓的建造過程中就包含至少13項工種,加上往往價格不透明,一般民眾難以全程掌控與了解,且全台10年內的新建案交屋過程中,居然有超過65%社區大樓的公設未點交,而光是2022年全台就有超過3600件購屋、裝修相關訴訟,更凸顯協會成立並提供相關服務的必要性。林泰宇也提到,協會籌備約1年多,目前有近50會員,來自各行各業,房地產會員包括元利建設、九舜營造等,未來希望能像旅行業品保協會,向動工建商收取保證金,由第三方監督確保建築施工品質、核發認證,若發生大直事件時也能動用保證金作為賠償。
公設點交卡關3/雙北7成社區點交困難 社區百項公設缺失住戶卻噤聲
讀者L小姐向本刊投訴,去年購入遠雄建設在新北市新莊副都心的豪宅案頂樓戶後,發現管道間的臭味漫進屋內,向建商反映遲遲未獲改善,該豪宅案成屋迄今已7年,尚未點交公設。由於近年公設點交爭議層出不窮,本刊記者特別向雙北市府調出數據,赫然發現在房市逐年增溫下,「公設未點交」的社區多到離譜。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建商必須按工程造價的一定比例,提列公共基金繳交主管機關公庫,等到公設點交完成,公庫再將公共基金撥給社區管委會。本刊調查,從2017年到2020年,台北市已成立管委會的社區中,未向市府領取公共基金的有52%,新北市則有41%,意即雙北共1613個成立管委會的社區中,有703個社區的公設尚未點交,若再加上因住戶未過半而無法成立管委會的社區,等同雙北近4年來恐約有7成社區的公設尚未點交,公設問題儼然成為新建案住戶的地雷。據了解,L小姐購買的遠雄豪宅社區尚有電梯品牌型號與合約不同等問題待解決;同樣位於新莊的「興富發捷仕堡」社區,公設也尚未點交,該社區一位住戶表示:「公設超過400個缺失未修繕,多處漏水修不好。原本住戶在Line上有個大群組,發現裡面有不少建商員工後,各自成立小群組,加上大家怕房價跌,不敢宣揚,建商也就各個擊破。」住宅消保會顧問吳翃毅說,不少民眾怕房價跌、與人結怨而選擇忍氣吞聲,卻助長了不肖建商工程品質低劣、最後甩鍋的歪風。(圖/王永泰攝)受理住宅糾紛案超過8000件的社團法人台灣住宅品質消費者保護協會(住宅消保會)顧問吳翃毅說,「民眾以為拿到建築使用執照的房子,應已受過政府查驗,品質無虞,但實際上施工瑕疵如漏水、磁磚沒貼好等,皆屬消費糾紛,不在使用執照審查範圍內,消費者需自行把關。」據《建築法》第70條,建築工程完竣後,主管機關會查驗主要構造和設備、室內隔間等是否符合設計圖樣,通過才會發給使用執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7條則針對機電、消防及各類管線等,規範公設點交部分。換句話說,主管機關管不到「施工品質」,面對施工的瑕疵,住戶仍得想辦法讓建商負責。吳翃毅指出:「確實曾有不少建商,將施工瑕疵藉由點交,技術性轉嫁給管委會及住戶,消費者要協商或訴訟,都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在資訊與專業不對等下,難以爭取應有權利,最後往往自己吞下去。」(續)
公設點交卡關4/主委都不住社區!建商滲透管委會「破鏡」點交也過關
本刊調查發現,從2017年迄今,雙北逾4成、共703個已成立管委會的社區,公設尚未點交,若加上還沒成立管委會的社區,則高達約7成社區的公設未點交,十分驚人。本刊記者向一名熟識的上市櫃建商探究點交卡關原因,該業者一開口就說:「這是個可怕的話題!」他透露,不少公設遲未點交,可能是施工品質太差,建商有的不積極處理修繕,有的故意拖著,只要有修就沒事。不過另一名業者認為點交問題還是其次,「最擔心的就是建商滲透管委會指定廠商。」會有什麼後遺症?該業者三緘其口,住宅消保會顧問吳翃毅則給了答案,「內定的第三方查驗機電公司,找公設缺失的同時,還接手社區後續保養維護工作。建商和機電公司都希望趕快點交,前者能將缺失順利移轉,後者能賺取未來幾年的維護保養費,未來修繕費用就由管委會買單,就算做不好被撤換,該賺的已賺到,爛攤子留給下一家維護廠商。」「海洋都心」住戶指控,管委會被建商掌控,連路面不平(中圖)也點交過關,建商撥款供地下室二次施工(右圖)還被檢舉,住戶只好成立自救會。(圖/讀者提供)照理說,公設查驗和維護公司是由社區管委會自行選擇,何來內定之說?吳翃毅解釋:「關鍵在於許多新建案的所有權人中,建商及關係戶多過一般消費者,因此第一屆管委會多由建商負責成立,並在運作初期就把相關事項定案,所以點交不代表沒問題。」已點交的新北市淡水「海洋都心」社區,一名住戶告訴本刊記者:「當初建商以『點交就撥6000萬元美化地下室』為由,促使第一屆管委會在2個月內就點交,連鏡子是破的也過關,現在地下室因二次施工被檢舉,只好放著不動。前兩屆管委會都是建商人馬掌控,主委都沒住在社區裡,現在已是第三屆。」「(建商)除控制公設,每年物業、機電與清潔服務都有利益。我們是1600戶的大社區,每月管理費收入有300萬元,但才第3年,存款只剩1000多萬元。目前建商未售戶還有1、200戶,住戶怎麼選(管理委員)都選不贏。」這名住戶哀嘆。對此,該社區現任主委回應,「若加上公積金,管委會仍有三千多萬元資金。我們也積極向建商爭取應有權利。」(續)根據房仲網站數據分析,「海洋都心」為新北物件網路點閱排行第三名,話題性頗高。圖為該案開賣時的人潮。(圖/報系資料庫)
公設點交卡關5/新電梯2年維修70次 「怕房價跌」住戶建商齊擺爛
本刊調查發現,從2017年迄今,雙北逾4成已成立管委會的社區,公設尚未點交,若加上還沒成立管委會的社區,則高達約7成社區的公設未點交,數量十分驚人;但倉促點交的案例也不少,往往建商的工程瑕疵最後卻由管委會出錢修繕。社團法人台灣住宅品質消費者保護協會(住宅消保會)顧問吳翃毅提醒,建商若要將施工瑕疵技術性轉嫁給住戶,手法很多,購屋客要當心踩雷。有建商或查驗公司以恐嚇或獎勵等方式說服管委會點交,甚至有網紅拍攝公設點交教育影片,以「巨額罰款」為題,讓民眾誤以為公設遲不點交,社區將面臨罰款。吳翃毅呼籲:「不要輕信建商後續會認真保固,沒修繕就點交公設,本應由建商負擔的費用就變成管委會買單,若發生意外,也成了管委會的責任。」有網紅以「巨額罰款」為題拍攝公設點交影片;市府單位表示,因瑕疵糾紛未點交,並不會開罰;不管有無點交,管委會皆有公安申報權責,未申報者最高罰5千元。(圖/翻攝自YouTube頻道「賞屋說說」)一位機電公司業者則表示:「建築會折舊、耗損,只要檢驗當下具備功能就能移轉(點交),起造時都有提撥公共基金,可先點交再修繕。查驗公司只是當建商和消費者的溝通橋梁,若看建商修得差不多,就會順水推舟讓事情圓滿。」他強調,合意方式有很多,一種是在點交協議書備註後續修繕費用由建商買單,另一種則是直接賠償一筆費用給社區。吳翃毅處理住宅糾紛高達8000件,他指出曾經手過一處位於台北市北投的新大樓案,因電梯連續兩年維修逾70次都修不好,找上住宅消保會調解。「消費者怕房價跌、怕事,來諮詢卻不積極參與協商,建商看準這個弱點拿翹,到現在都沒處理。」建築工程很難百分之百完美,民眾掏出畢生積蓄買房,是否願意對大缺失進行修補、在小瑕疵上妥協,端看個人認定和接受程度。吳翃毅也不希望民眾抱著雞蛋裡挑骨頭的心態,但若不幸碰到施工瑕疵與糾紛,他仍建議積極爭取權益,「大家怕房價跌,不敢多說,但網路發達,買家也會打聽,唯有住戶團結,爭取修繕到好,恢復應有品質,房價才能維持相當的水準。」(完)位於新北淡水的建案「宏盛水悅」,住戶在臉書社團討論水錘聲問題,質疑「說要改善沒有一次成真。」(圖/翻攝自臉書宏盛水悅建案討論社團)
徐乃麟涉詐欺公布他人個資自清 遭提告為反《個資法》不起訴
知名藝人徐乃麟因被爆料假賣屋真詐財,而舉行記者會自清,他拿出內湖豪宅買賣文件作為證明,卻造成豪宅的蔡姓買主不滿,認為徐公布他的身分證字號等個人資料已涉嫌違反《個資法》,案經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徐因被控詐欺,卻為演藝事業和名譽而公布他的文件釐清事實,符合《個資法》特定利用目的範圍,沒有侵害他人利益犯意,今以罪嫌不足,將徐予以不起訴處分。去年蔡姓建商爆料與人合夥購買徐乃麟名下豪宅當資產,到大陸申請開公司,但房子未點交,還被拿去設定抵押,指控徐詐欺。為此,徐乃麟舉行記者會,並拿出房屋買賣契約等文件,澄清他當初以低價賣房,因催促對方處理房款問題不成,才將房子登記回自己名下,相關抵押設定都經對方同意。蔡姓建商等人指控徐乃麟詐欺等案,業經士林地檢署2017年以不起訴結案,北檢認為徐因身為藝人,面對爆料指控而選擇公布相關文件來捍衛名譽,雖未遮掩蔡姓建商個資,但並非出於損害他人利益的意圖,也未逾越釐清爭議的特定目的,不構成違反《個資法》,今將徐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