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禮讓
」 車禍 行人 斑馬線 駕駛 高雄彰化路口連環撞!2車碰撞再擊落停放4車 駕駛手腳受傷急送醫
彰化員林市19日晚間10時許發生一起嚴重車禍,31歲黃男駕車左轉時,不慎與29歲吳男直行的轎車擦撞,導致直行車向前滑行,再波及路旁停放的4台車輛,所幸事故僅造成2名駕駛受傷送醫,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黃男駕車沿萬年路二段南往北行駛,行經萬年路二段與林森路口欲左轉時,未料與同向直行吳男的轎車碰撞,使2車前車頭嚴重毀損且零件四散,猛烈的撞擊力道還導致直行車向前滑行,沒想到卻再撞上路旁停放的4輛轎車,所幸當時車上無人,僅造成吳男及黃男手部和腳部擦挫傷,但意識仍清楚。警方表示,晚間10時20分獲報,萬年路二段與林森路口發生6車事故,警方立即前往處理並實施交通管制,消防局也出動消防車、救助器材車、救護車各1輛及6名消防員到場支援,隨後將吳男及黃男交由救護車送往員基醫院治療,此次事故造成2車受損嚴重,另被撞的4輛停放轎車則受有不等程度毀損。警方說明,經酒測2人皆無酒駕情事,警方初判肇因為黃男左轉未禮讓直行車,再加上未注意車前狀況惹禍,所幸未造成其他路人傷亡,詳細事故原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調查釐清。
汽機車未禮讓行人會開罰!駕駛想右轉見一幕傻眼:太兩難了
去年交通新法上路,其中一條為駕駛不禮讓行人最高罰鍰6千元的規定,一度讓許多駕駛抱怨連連,但經過1年多也慢慢習慣。最近有民眾開車往海山捷運站途中,右轉遇到一名婦人過馬路,細看發現對方在「遛烏龜」行動緩慢,害他進退兩難。近日有民眾匿名在爆料公社發文,分享開車出門遇到的尷尬狀況,他往海山捷運站方向行駛,在新北市土城區明德路二段綠燈要右轉時,先禮讓走斑馬線的行人過馬路;其中有一名婦人在斑馬線前進又後退,仔細看才發現她腳邊還有一隻大烏龜,原來婦人帶寵物上街。駕駛眼看綠燈時間倒數,他想到不禮讓行人要罰鍰6000元,禮讓對方的話就會變成紅燈右轉,闖紅燈會遭罰2700元,進退兩難的情形讓他忍不住直呼,「開車族太兩難了!」文中也附上行車紀錄器拍下的畫面,清楚看見婦人「遛烏龜」,但沒有使用牽繩。網友們紛紛在貼文底下表達看法,「真正落實綠燈右轉只有一部車能過,後面的車起碼再等99秒」、「遛寵物沒繫繩」、「哇東興國中得獎帝王條款漫畫神還原」、「誰家的長輩可以帶回去嗎」、「交通部不是讓交通變順暢,是讓民眾荷包縮水」、「其實是道路設計問題,就可以避免闖紅燈疑慮」。
轉彎未禮讓「撞傷2路人」!台南小黃運將下場曝
為了一掃台灣行人地獄的汙名,打造友好、安全的交通環境,立法院修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駛必須禮讓行人,儘管新法已經上路逾1年,因未禮讓行人而導致的車禍事故仍時有耳聞,台南市中西區昨(17日)晚間發生人車擦撞意外,一名駕駛計程車的劉姓男子轉彎時不慎撞上2路人,所幸傷者並無大礙,而肇事計程車司機的下場也曝光。據了解,該起車禍事故發生於17日晚間7時許,當時劉男駕駛計程車行經中西區海安路、保安路口欲左轉時,疑未停下禮讓路人先行,隨即衝撞走在行人穿越道上的2名民眾,幸好2人僅輕微擦挫傷。對此,台南市警二分局表示,針對劉姓計程車司機未禮讓行人肇事致人受傷,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規定舉發,可處駕駛人7200元至3萬6千元以下罰鍰,另吊扣駕駛執照並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犁田」畫面曝!轎車左彎未禮讓直行機車 害騎士噴飛車殼慘碎
高雄市鳳山區17日晚間11時許發生一起擦撞事故,1名18歲彭姓男子騎機車直行時,不慎與69歲張姓男子欲左轉的轎車碰撞,猛烈的撞擊力導致彭男「犁田」倒地,造成他四肢擦挫傷,機車零件也碎落滿地,警方獲報到場立即送醫治療,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彭男騎機車沿文化西路西向東方向直行時,未料與對向車道欲左轉青年路二段張男的轎車發生擦撞,導致彭男當場連人帶車噴飛倒地,由於衝擊力道強勁,機車也因而支離破碎,零件慘成碎片散落一地,幸虧彭男有配戴安全帽,僅造成四肢擦挫傷,張男則未受傷。警方表示,17日晚間11時許獲報,鳳山區青年路二段與文化路口發生車禍,警方到場後發現是機車與轎車擦撞,造成騎士彭男受傷,警方立即將他交由救護車送醫治療,經酒測雙方皆無酒駕情事,警方初判肇因為張男轉彎未禮讓直行車惹禍,詳細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警方同時呼籲民眾行車時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並留意四周車況,防止類似情形再度上演。
名醫突收交通違規信件!老婆「嘴1句」他秒醒:小心詐騙
近年來詐騙手法不斷推陳出新,花招百出的騙局令人防不剩防,ICU醫師陳志金分享,近日他收到監理站的罰款未繳通知,老婆「1句話」立刻識破詐騙手法,沒想到貼文曝光後,竟釣出一票網友驚呼「我也有收到!」醫師陳志金近日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他突然收到監理站的來信,內容寫道「業務中心發現您未處理違反交通管理事件,請於11/07之前盡快處理」,上面還提供線上繳費的操作步驟,讓他險些上當受騙。陳志金透露,當下他不斷回想,自己是否不小心超速、違規右轉或未禮讓行人,倘若真的觸法一定會讓他顏面盡失,「違反交通規則,真的會重創我的形象耶!」ICU醫師陳志金分享,近日他收到詐騙信件,幸好老婆提醒他才沒上當。(圖/擷取自Facebook/Icu醫生陳志金)滿頭霧水的陳志金,只好求助老婆幫他看看,沒想到對方竟脫口「違你個頭啦!你根本就沒在開車!」一語驚醒夢中人,詐騙陷阱一秒被看穿,他也以親身經歷提醒大家,小心上當受騙,「有在開車、騎車的朋友,小心詐騙!看寄件地址,就知道是假的!」PO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大讚,「還好老婆英明」、「醫生娘明智」、「太太是清醒的」、「真幸運,還好金太座提醒」、「聽金太座的話就對!」另外也有不少人直呼,「我也收過呢!開車紀錄不好一度覺得是真的」、「昨天也收到了,點進去是監理所官網,上面顯示有罰單未繳,想說怪怪的,怎麼都沒收到信件通知,於是退出來,又重新開新的網頁進入監理所,發現那個是詐騙,太可怕了」、「我上禮拜也收到,真的仿很像,加上他的日期都會押當天讓人更緊張,我也差點輸入個資查詢,後來才想說我應該要自己從監理站網站去查」、「我也有收到過,馬上打去機關查詢才知道是詐騙~」、「之前也是收過這種聲稱監理站寄來,告知有交通違規未處理,還好我之前就有開始在用監理站的官方app,馬上查詢就知道了。」
左轉未禮讓!永和轎車擊落機車畫面曝 無照騎士「騰空翻圈」重摔
新北市永和區2日晚間10時許發生一起嚴重事故,1名18歲楊姓男子騎車行經事發路段時,不料被23歲劉姓男子左彎的轎車撞飛,導致楊男人車重摔倒地,造成全身多處擦挫傷,警方獲報到場立即將傷患送醫治療,所幸無大礙,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楊男騎機車沿環河西路往新店方向直行途中,一旁正準備開車左轉的劉男疑未注意路況,不慎擊落楊男機車,造成他連人帶車當場噴飛,接著在空中翻1圈後重摔在地,導致機車車頭幾乎全毀,楊男則全身多處擦挫傷,場面相當狼藉不堪。警方表示,永和分局2日晚間10時許獲報,環河西路往新店方向發生轎車與機車擦撞事故,初步了解有1名騎士受傷,員警抵達後立即將楊男送往耕莘醫院搶救,治療後所幸無大礙,經酒測,雙方駕駛均無酒駕情事,但楊男卻未持有駕照,後續將依法製單告發。警方說明,初判此次事故的肇因為劉男未禮讓直行車惹禍,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調查釐清,同時呼籲民眾變換車道時,應注意周遭車況,避免類似情形再度上演。
高雄轎車左彎擊落重機!騎士頭部變形亡 戴帽卡1夜驗屍才取下
高雄市鳥松區1日晚間7時許發生一起死亡車禍,56歲陳姓男子搭在許姓乘客駕車行經事發路段欲左轉時,不慎撞上20歲余姓男子騎乘的重機,導致余男頭部重創,嚴重變形死亡,安全帽甚至卡住,直到2日檢方會同法醫驗屍釐清死因時才成功取出,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進一步調查中。 據了解,陳男搭載許姓乘客駕車沿中正路內側快車道行駛,在左轉進入中正路400巷過程中,余男恰巧騎乘重機在對向,2車因而發生碰撞,強大的撞擊力導致余男頭部重擊,當場倒臥在地死亡,由於頭部變形安全帽無法取下,至於陳男和許姓乘客則意識清晰,送醫治療後無大礙。 警方表示,1日晚間7時許獲報中正路400巷口發生交通事故,初步了解有1人死亡,員警到場後發現是轎車與重機擦撞事故,經酒測,陳男無酒駕情事,余男則待抽血送驗釐清,警方初判肇因為轎車轉彎未禮讓直行車,及重機行經路口未減速釀禍。 檢方說明,由於余男頭部嚴重變形導致安全帽無法取下,直到2日上午檢察官會同法醫勘驗遺體才順利取下,事後初步相驗死因為頭部遭到重擊致死,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調查釐清。
高雄女大生遭2度撞擊卡車底亡「相驗結果曝」 校方回應了
高雄市大寮區鳳林四路30日晚間發生一起嚴重車禍,20歲的許姓女大生騎乘機車時先與小客車碰撞後摔到對向車道,再被來車撞上,人一度卡在車底,消防緊急出動器材搶救,但人脫困後沒有生命跡象,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據了解,女大生就讀高雄某科技大學,校方對此也感到不捨與悲痛,另屏東檢方今日上午進行相驗,發現死者傷勢初步研判為頭部創傷及胸部重創,由於有兩台車輛先後碰撞死者,會再擇期解剖進行複驗。消防人員出動器材將人救出。(圖/報系資料照)屏東地檢署檢察官31日上午11點半到枋寮殯儀館相驗,發現死者傷勢初步研判為頭部創傷及胸部重創,因為有兩車先後碰撞死者,為釐清死因,將擇期安排解剖進行複驗,確認死因後會再移回高雄地檢署偵辦。這起車禍發生在30日21時14分,警、消接獲民眾報案,稱在大寮區鳳林四路、中正路路口有車禍發生,忠義所及交通分隊員警立即到場處理,疏導交通。當時,20歲許姓女子騎乘機車沿著鳳林四路南往北,直行至中正路口時,與一輛左轉、由36歲黃女駕駛的自小客發生碰撞,許姓女子當場被撞至對向車道後,又遭47歲楊女駕駛的自小客車撞擊,一度卡在車底。警消獲報後趕抵現場,並使用千斤頂將車輛抬高,不過許姓女被救出後已無呼吸心跳,送醫搶救仍在31日凌晨宣告不治,另從監視器畫面可見,許女當時騎在鳳林四路的內線車道,據了解,該路段機車並沒有禁行內線,而黃女駕駛的轎車左轉時,疑似未禮讓直行的許女,發生第一次碰撞,許女噴飛到對向又被直行的轎車輾壓,才釀成不幸,兩名汽車駕駛酒測值為零,全案依規定測繪、照相處理,詳細肇事原因有待鑑定。據悉,20歲的許姓女子是屏東人,為高雄某科技大學學生,在高雄大寮區租屋,當時疑似出門買晚餐發生這起憾事,校方得知死訊後,立即聯繫家長、啟動校安通報,並表示不捨與難過,後續會協助家屬處理後事,未來也會對學生強化交通安全宣導。
網紅視網膜未禮讓行人挨罰?他見催繳通知「罰600元」太詭異…結果竟是詐騙
詐騙無處不在!網紅視網膜(本名陳子見),昨(25)日在臉書分享,自己收到2筆交通罰鍰的催繳通知,其中1項是汽車駕駛人未禮讓行人,起初他感到相當丟臉,但在細想後驚覺不對勁,再致電向監理單位求證後,才確認是詐騙的新手法。視網膜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前一晚收到一封自稱來自「監理單位」的信,大意是說有2筆交通違規罰鍰尚未繳納,點進連結登入「監理服務網」後,就看到了自己的違規紀錄,分別是「113年8月27日汽車駕駛人紅燈右轉900元」以及「113年9月13日汽車駕駛人未禮讓行人600元」。視網膜收到交通罰鍰催繳通知。(圖/翻攝自臉書/視網膜 Retina)視網膜提到,起初他看到後覺得超級丟臉,「我開車經過行人穿越道一定會瞥一下有沒有人要過馬路,沒想到還是有沒注意到的時候」。然而,當他看到600元時,突然疑惑道「身為一個熟知行人交通事務的我,看到600元就覺得很詭異,有這麼便宜嗎?這條應該是1200元以上6000以下罰鍰才對。這數字不對啊」。視網膜接著操作網頁,按了欄位最後的「檢視」鍵,卻怎麼點都沒反應,「但我就想看看我的車子沒有禮讓行人到底是長怎樣,不過就是開不了」。後來,他想說可能是手機無法開啟,必須使用特定瀏覽器,於是改到電腦搜尋「監理網」並登入後,卻顯示查無違規紀錄。「一模一樣的網站,一模一樣的按鈕,卻是截然不同的結果?」視網膜決定打電話詢問監理單位,對方則告知他「這是詐騙」。隨即,他再隨便輸入身分證字號和生日時,發現一樣可以登入假網站,且顯示相同的2條違規紀錄和罰鍰。視網膜也曬出他收到的詐騙信通知,提醒民眾收信時,要記得檢查寄件人信箱合不合理。對此,網友們也紛紛在底下留言,「大家記得所有罰金或繳款,收到訊息一定再要去網站看看不要懶惰直接點擊!」、「以資安角度來看,不論你收到的信是真是假,建議都不要從信中的連結,而是自己Google官方的網站去做確認」、「寄件單位的mail就有問題了,另外檢舉、逕舉案件一定會收到紙本罰單跟照片,不然相關單位光是申訴電話就接不完了……政府機關的網站都可以用很簡單的關鍵字搜尋到,double check是好習慣」。
無照駕車撞飛母女3人!17歲少年「慘吞2罰單」 借車友人也有事
國內近日接連傳出多起未成年無照駕車肇事案件。新竹1名17歲少年日前向友人借車,行經新埔鎮福德街與田新八街路口時,因轉彎未禮讓行人,撞上正在過馬路的媽媽和2名女兒,造成3人受傷,所幸沒有生命危險。警方介入偵辦後,依無照駕駛、未禮讓行人等違規行為開單告發,另針對車主祭出扣牌1個月處罰。據了解,事發於21日下午4時34分,吳姓二寶媽當時揹著1歲小女兒、手牽著3歲大女兒,在福德街與田新八街路口停等紅燈,待綠燈亮起走在斑馬線上,突遭1輛左轉的轎車撞上,3人當場被撞飛。其中1歲女童從揹巾中飛出,頭部重擊地面;3歲大女兒則被壓在汽車輪下,所幸母女3人送醫後均無生命危險。事後,吳女在臉書「竹北大小事」描述事發經過,指自己當時去幼兒園接女兒,放學回家途中被撞,她一度失去意識,清醒後赫見大女兒被壓在車輪下,小女兒也躺在地上,讓她一度情緒崩潰。當事人提到,肇事駕駛年僅17歲,不僅是無照駕駛,車輛也非對方所有,警方甚至一度聯繫不上少年的父母。據了解,該名少年目前就讀高一,21日下午向朋友借車外出,事故發生當下相當慌張,立即下車查看並協助報警,同時在現場等待警方到場。另一方面,少年父親目前待業中,直到警方找上門才知道兒子闖禍,除了對傷者表達歉意,也表示自己管教不當,會承擔起應有的責任,也會負擔相關賠償。針對這起事故,新埔警分局表示,事發後已立即派員處置,同時調閱周邊3支監視器,完整還原肇事經過,目前本案無照駕駛、未禮讓行人2項違規部分,均已依規定進行開單告發。另外,車主明知肇事駕駛為未成年人,未領有駕照,仍將車輛借給對方行駛,警方也依法舉發,並裁處吊扣車牌1個月處分。
又是無照少年闖禍 母女3人過馬路遭撞飛「小女孩頭部重擊地面」
新竹縣新埔鎮日前發生一起車禍,一名17歲無照少年開友人的車,在轉彎時因未禮讓行人,撞上正在過馬路的母女三人。其中年僅1歲的小女兒甚至因為撞擊力道過大,直接頭部重擊地面,好在送醫檢查後並無大礙。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1日下午4時34分,地點位於福德街與田新八街路口。當時吳姓婦女正揹著1歲小女兒、牽著3歲大女兒等待紅綠燈。在綠燈亮起後,吳婦便帶著小孩通過斑馬線。結果一輛左轉的汽車直接撞上他們,三人也因為巨大的衝擊而撞飛。其中年僅1歲的小女兒從母親的揹巾中飛出,頭部甚至重擊地面,3歲的大女兒則被壓在汽車輪下。所幸送醫後確認三人均無生命危險。後續吳女在在臉書「竹北大小事」發文描述事發經過,他表示當時是去幼兒園接女兒放學回家途中,事故發生後,自己一度失去意識。等他恢復意識時,就發現大女兒被壓在車輪下,小女兒已經從揹巾中飛出,自己也因此一度情緒崩潰。後續吳女也提到,肇事司機是一名17歲少年,不僅未成年,而且還是無照駕駛,所駕駛的車輛並非他所有。事後警方甚至無法聯繫上少年的父母。而新埔警分局表示,事發之後已立即派員處置此事,並調閱周邊三支監視器,完整還原了肇事經過。目前已對肇事少年進行違規舉發,後續將依法處理這起車禍案件。
鳳山區驚現嚴重車禍!休假軍人慘遭撞飛重傷 生命垂危幸獲救
高雄市鳳山區近日發生一起嚴重車禍,造成1名陸軍士兵重傷,事件發生在18日下午5時許,當時20歲的林姓士兵剛從陸軍八軍團休假離營,騎著摩托車行駛在凱旋路上,卻遭到59歲的張姓女子駕駛的轎車撞擊,撞擊十分猛烈,林男當場被撞飛,重摔在地,頭部受到嚴重創傷,立即被送往國軍高雄總醫院搶救。據醫療團隊報告,林男一度命危並需要插管,但目前生命跡象已恢復穩定,情況有所好轉。根據初步調查,張女駕駛的轎車當時沿著凱旋路內快車道向東行駛,計劃左轉進入誠愛一街,不料,與正直行的林男發生碰撞,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趕赴現場,經檢查後發現雙方均無酒精反應。初步判斷事故的肇因可能是張女未禮讓直行的摩托車,導致發生車禍,具體的肇責歸屬仍需進一步調查釐清,林姓士兵目前正在醫院接受治療,家屬在得知消息後也迅速抵達醫院,對於受傷的情況感到十分擔憂,警方表示,將持續關注林男的恢復情況,並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警方呼籲駕駛人應保持高度警覺,特別是在交叉路口時,更應注意讓行規則,保障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逆轉!駕駛未禮讓繞彎閃避罰6000 法官「這原因」准予撤銷
新北市五股區4月間發生一起轎車未禮讓行人事件,1名駕駛開車行經該路段時,遭民眾檢舉未暫停禮讓行人,因而挨罰6000元,駕駛不服提出行政訴訟,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法官從證據影像中可發現是行人從穿越道衝出,駕駛無反應時間便繞外側轉彎閃避,此舉並非不禮讓,後續裁定撤銷原處分。判決書指出,駕駛2024年4月間開車行經成泰路二段某巷口時,遭檢舉未禮讓行人,因而收到1張6000元罰單,他不滿遭罰隨即提出行政訴訟,並強調當時雙方皆同時行經該路口,他才來不及暫停禮讓,因而繞外側轉彎及時躲避,並非故意不禮讓。監理所說明,交通部公路局台北市區監理所從檢舉影像中發現,事發當時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正要穿越路口,但駕駛沒減速且未暫停禮讓,雙方距離不足3公尺,確實有違規事實,針對依法開罰的部分並無不妥。法官表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此案後,卻發現檢舉人原先使用手機拍攝時,行人本來還在旁邊的道路上,接著便快步走去迅速通過行人穿越道,反應過程極短大約只有2到3秒,法官從客觀角度來看,駕駛已無法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主觀來說不具有可非難性及可歸責性,因而無需負擔行政處罰責任,法官最終駁回原處分,仍可上訴。
連救護車也檢舉!執勤中「未禮讓行人」遭罰6000元 警方說明了
檢舉達人無所不在,現在連救護車竟然也被盯上!苗栗卓蘭救護協會日前到台中市東勢區執行救護任務,在通行時未禮讓行人先過馬路,被後方駕駛檢舉,開罰6000元,事後卓蘭救護協會已向監理機關說明撤案。對此,警方也說明了。卓蘭救護協會8月27日下午接獲報案,一輛砂石車翻車導致駕駛受傷,行經台中市東勢區豐勢路與第五橫街路口時,因在執勤中未禮讓斑馬線的行人先通行,對此他們深感抱歉,「讓行人在斑馬線上停下禮讓救護車,造成行人的不便及危險,深感抱歉。」卻也遭後方駕駛檢舉,進而收到6000元的罰單。卓蘭救護協會說明,救護車出勤行駛道路是比照一般車輛,超速、闖紅燈等違規都會收到罰單,事後再向監理機關提供佐證資料銷案,此案也比照辦理,目前已經銷案。台中東勢分局表示,經檢視畫面救護車通過路口時,的確有行人停在斑馬線上,已構成未禮讓行人的事實。由於檢舉民眾提供的影像沒有聲音,加上畫面中救護車未開警示燈,無法判斷救護車是否正在執行救護勤務,因此依客觀事實逕行舉發。警方也提醒,如確認該車屬執行救護勤務中,得以撤銷舉發。
沒車要讓!2童「奔跑穿越馬路」差點被撞 苗栗正義女駕駛:有差這5秒?
為了擺脫台灣「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規定未禮讓行人加重罰鍰,不過還是有駕駛不遵守。一名女網友氣憤表示,2名國小學童要過馬路,但都沒有人讓他們過,且過程中還有車子突然殺出來,讓她看了十分心痛。原PO在《我是頭份人》指出,在苗栗縣頭份市八德二路十字路口的斑馬線,此路段沒有紅綠燈,2個國小的孩子在斑馬線等了許久,沒有人願意停下來讓他們過,真的好不容易等到了,過了一半,一台車殺出來,且速度還不慢,看到的當下心真的漏掉好幾拍。原PO說,「我自己也是有孩子的媽媽,后庄國小文化街這一帶因為園區在上面,所以上下班時間車真的很多,有時後都是自己小心,但路人不長眼,如果您的孩子也是走路上學的,請真的要讓孩子小心再小心,每個孩子都是父母心中的寶,真的不要讓別人的錯傷害到自己的家庭。」她也忍不住痛批,「如果你是影片中那些不讓的車,請好好省思自己的行為,就算今天政府沒有宣導行人優先這件事,看到2個幼童,禮讓一下的時間有差這5秒嗎?」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差一點就要撞上,嚇死人了」、「真的好心疼那兩個小孩」、「那台白色根本沒有減速」、「就住附近,這附近路口還有更糟的,主幹道汽車主動減速要讓巷子內用路人出來,結果主幹道後面的車逆向超車想往前,不知道在急什麼」。
還沒過馬路就錄影 路人檢舉2駕駛違規「1原因舉發失敗」
為了擺脫台灣「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規定未禮讓行人加重罰鍰。一名女子不滿遭到行人檢舉,挨罰6000元,指控行人還沒過馬路就開始錄影,企圖以不正當手段製造違規陷阱。對此,法院勘驗檢舉錄影畫面,發現2名駕駛沒有禮讓,但因為檢舉人缺少一項要件,因此認定舉發不合法,裁定撤銷原處分。根據判決書,女子去年9月下午行經新竹市某路口,被檢舉「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遭罰款6000元、記違規點數3點,且必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女子不滿裁罰提出行政訴訟,檢舉人在距離行人超越道至少3公尺以上,就開始用手機錄影,並在看見車輛出現後,快速走上行人穿越道,無疑是「假正義之名、行魔人之實」之行為。不過,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認為,檢舉畫面可見,檢舉人已經走上人行穿越道,駕駛的車輛靠近斑馬線卻沒有暫停禮讓,與檢舉人之間的距離不足3個枕木紋,違規事實顯然易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檢視檢舉畫面,發現有2名駕駛沒有禮讓,車輛與檢舉人之間的距離大約為2個枕木紋,但因為影片從頭到尾沒有標註日期,影像全程也未見可以判斷影像日期的資訊,無法從該檢舉影片得知,檢舉人是否在7天內提出檢舉。法院認為,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檢舉人的檢舉符合道交條例第7條之1第2項之舉發要件,應認定舉發不合法,因此裁定撤銷原處分,全案可上訴。
公車再現危險行為!阿伯斑馬線險遭撞 台中「公車大執法」成效存疑
台中市近日再度傳出公車未禮讓行人的事件,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就在東海女大生在斑馬線上遭公車撞死的悲劇尚未平息之際,另1輛豐原客運公車在北屯區的某巷口,卻因為未停下禮讓行人,險些造成阿伯受傷,情況令人堪憂。事件發生在北屯區中興巷和橫坑巷的交界處,根據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分享的驚險影片顯示,當時1輛豐原客運公車正在準備左轉,卻未能如規定停下禮讓正在準備穿越斑馬線的阿伯,影片中,阿伯在斑馬線上走過時突然遭遇公車逼近,驚慌失措之下向後退去,整個畫面令人捏一把冷汗。對於此事件,警方表示目前尚未接獲任何報案或檢舉,經過對影片的調查,警方已確認該公車未能依規定禮讓行人,這一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根據規定,違規的罰款範圍可從1200元至6000元不等,同時,如果行人不依據標誌、標線或號誌的指示穿越馬路,也可能受到500元的罰款。隨著台中市長盧秀燕於9月25日宣布展開「公車大執法」,希望能藉此改善市內公車違規的情況,卻又出現如此事件,顯示出現行執法與實際執行情況的落差,許多市民對於這樣的事件表達了擔憂,質疑執法是否足夠嚴格,呼籲相關單位能加強對公車駕駛的教育與管理,保障行人的安全。市府相關單位需立即針對公車駕駛進行專業培訓,提升其安全意識,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希望每一位行人都能在過馬路時,獲得應有的安全保障。
台中公車鐵腕大執法 12天抓29件闖紅燈
台中市公車未禮讓行人造成大學生慘死,市府施鐵腕進行公車大執法,民進黨議員王立任7日表示,短短12天,查獲67件公車違規,其中29件涉闖紅燈;市議員吳佩芸則說,公車評鑑1年1次不夠。市長盧秀燕斥「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要繼續取締下去。台中市議會昨進行市長施政報告,王立任指出,公車大執法自9月25日展開,截至10月6日止,短短12天查獲67件公車違規事件,居然有29件涉及闖紅燈,占總數1/3以上,質疑大執法採取強力措施,但違規行為屢禁不止,公車業者真的怕嗎?盧秀燕指出,台中市公車1天約有8000個班次,大部分駕駛都守法,極少數對教育、取締沒在怕,如今透過議會質詢產生約束力,盧秀燕強調,「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召回教育還不改,就要繼續取締下去。吳佩芸上網查詢台中市公車評鑑執行要點,她認為公車評鑑1年僅1次不夠,且交通事故、勞動條件評分配比應提高,要全面引進「倒扣分制度」。交通局長葉昭甫指出,今年開始已更改為1年評鑑2次,會進行要點修正。民進黨議員陳俞融指出,根據調查結果,台中市民最關切的市政議題以交通建設占46.8%最高,但市長施政報告中,提到有關行人相關事項僅占報告各項關鍵字6%左右,痛斥市府放任行人交通環境持續惡化,要求將行人放在最優先。國民黨議員劉士州認為,守護行人安全不是光靠砸錢,公車輔助系統都有了,為何還沒警覺性?無黨籍議員陳廷秀說,無期限公車大執法確實很辛苦,但「亂世用重典」,要從執法、教育、工程、宣導等各種層面同步進行,才能導正公車駕駛文化。
彰化男撞死騎士「還告他爸」 法院1原因取消緩刑
彰化一名羅姓男子於去年駕駛貨車時,追撞20歲的邱姓機車騎士,導致邱男傷重去世,而邱男的爸爸因痛失愛子,帶著刀上門要求羅男出面,結果反被羅男控告殺人未遂,並要求賠償。一審時,羅男表示自己只願意賠償110萬元,而法院認為羅男已經盡力,判處他5個月徒刑,可用罰金代替,並宣告緩刑2年。檢方對此判決不滿,上訴至二審,二審法官認為羅男性格激烈,不宜緩刑,因此撤銷緩刑部分。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11月4日,當時羅姓男子駕駛小貨車在彰化縣大村鄉與邱姓機車騎士發生碰撞,導致20歲的邱男重傷不治。事發後羅男的冷漠態度讓邱父感到極度憤怒,今年4月9日時邱父帶著西瓜刀找羅男理論,試圖迫使他出面,但羅男逃跑,邱父追不上他,憤而砸破了他的車窗。事後羅男控告邱父殺人未遂及毀損,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然而彰化地檢署認為邱父的行為不構成殺人未遂,只對他提起恐嚇和毀損罪的公訴。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庭考量邱父已經認罪,並同情他因愛子逝世所承受的巨大痛苦,認為他的行為情有可原,因此對邱父從輕量刑,判處拘役80日,緩刑2年,並要求支付公庫1萬元。民事賠償部分則待彰化地院民事庭審理。至於羅男的過失致死案件,法院認定他未禮讓直行車,應承擔50%的責任。羅男表示願意賠償110萬元,但邱男父母要求1000萬元,雙方無法達成和解。一審法院考量羅男已盡力彌補,判處他5個月徒刑,可用罰金代替,並宣告緩刑2年。檢方對此判決不滿,上訴至二審,指出宣告緩刑不當。二審法官認為,原審法院依相關規定量刑,是以被告的責任為基礎,考量羅男在開車右轉時未禮讓直行車,導致交通事故發生,造成邱男受傷致死,並讓邱男的家屬身心受創,損害極為重大。然而法院也考慮到羅男在事後承認錯誤,沒有推卸責任,並願意賠償邱男家屬已經領取的200萬元強制保險金之外,還願意再給付110萬元,但未能與邱男家屬達成和解。法官認為,羅男無前科,且邱男在此事故中也有超速行駛和未減速慢行的過失,因此判斷雙方的過失比例相當。根據這些情況,法院量刑並未超出法定範圍,也符合公平正義的精神,因此檢察官主張原判決量刑過重的說法,並無道理,應予駁回。至於撤銷原判決的緩刑部分,法院有權對符合緩刑條件的被告決定是否暫不執行刑罰,但這須根據被告的性格、犯罪情況、是否有再犯的風險,以及能否因為刑罰的宣告而改過自新等多方面進行考量。二審法院認為,儘管羅男在犯後坦承錯誤,並願意支付賠償金,但由於具體的賠償金額還須經過民事訴訟認定,原審法院在未經審理和辯論的情況下,便將這些作為緩刑的條件,顯得不恰當。此外,因為這起交通事故,邱男的父親心生不滿,甚至對羅男進行恐嚇與毀損,雙方因此產生衝突,羅男選擇用法律手段反擊,顯示其性格較為激烈,無法體諒邱男爸爸的情緒,因此法院認為不適合暫不執行刑罰,檢察官主張原審判決緩刑不當,理由充分,因此緩刑部分應予撤銷。
行人未按號誌鈕!駕駛開過挨罰6000 因這「2原因」駁回告訴
新北市新店區7月間發生一起轎車未禮讓行人事件,1名女駕駛行經巷口時,由於行人未按下行人按壓鈕,她便駛過該處,恰巧被路旁員警撞見,但警方未在第一時間開單,未料她返家後卻收到1張6000元罰單,讓她氣得提出行政訴訟,事後經法官審理因她確實未禮讓行人,最終遭裁定駁回。判決書指出,女駕駛7月間開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某巷口,但未禮讓行人竟先行通過,結果被開罰6000元紅單、記違規點數3點及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她心生不滿因而提出行政訴訟,並指控該巷口設有穿越道路請先按鈕、再加上路面有黃色網狀線,她經過此處時已減速慢行,但行人未按下按鈕,她才推斷行人無過馬路意圖便開車駛過,此外若違規員警當場就可開罰。裁決處說明,員警對於目睹女駕駛未禮讓行人且僅距1個枕木寬一事,他考量到當時該處車流量大才未當場攔停開罰,隨後員警返回派出所時,在根據密錄器畫面進行比對,確認違規事實才舉發開單。法官表示,根據證物照片顯示,確實有「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的行為,至於未當場開罰的部分,則因員警判斷客觀上有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的情形,才在事後於派出所舉發製單,此舉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程序上並無不妥,最終法官駁回女駕駛告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