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減速
」 車禍 彰化 騎士 駕駛 台中公車追撞1死15傷 2司機沒發現出人命「嘻笑聊天急找廁所」
台北市喜來登飯店前昨(17日)上午發生2輛公車追撞事故,造成1死15傷。謝姓女駕駛在事發前並未減速,而前方的陳姓男駕駛被撞後不慎鬆開剎車釀禍,2駕駛在第一時間都沒發現鬧出人命,車禍當下的反應也曝光了。23歲謝女昨天上午9時許,駕駛大有巴士直行忠孝東路一段慢車道,車速並未超過路段限制,但也沒有閃避前方在鎮江街口等待右轉的大都會客運。檢警調查發現,陳姓駕駛開大都會客運,當時已經煞停,等待一對夫妻過馬路,結果遭到後方謝女駕駛的公車撞上,力道大到把他震得從駕駛座上彈起,剎車也因此鬆開,結果客運往前推行,壓倒林姓婦人傷重不治,婦人丈夫則是驚險躲過一劫。據悉,謝女因認為前方大都會客運馬上就會轉彎,所以並未變換車道,選擇直行前進未減速,撞車後也不知道有民眾受困車底,還在路旁和路人嘻笑聊天,陳男則是被撞得腦震盪頭暈,下車後急著找廁所,2人都沒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死者家屬不滿2名司機的犯後行徑,堅持提告,案經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諭令謝女30萬元交保、陳男10萬元交保,昨晚分別由所屬業者籌錢辦保後離開。
閃燈路口皆未減速!高雄轎車慘遭拖板車撞毀 夫妻受困送醫
高雄市小港區10日上午10時許發生一起搶快車禍,1名52歲吳姓男子駕駛拖板車行經事發路段時,不慎與73歲楊姓男子搭載妻子的轎車碰撞,強大的衝擊力導致楊男夫妻受傷並一度受困車內,隨後自行逃出,警方獲報到場,立即將傷患送醫治療,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吳男駕駛拖板車沿大業南路南向北方向直行,楊男再著妻子駕車從上林街西向東方向直行,2車行經交岔路口時,由於該路段是閃光號誌,拖板車方向為閃黃號誌,轎車則為閃紅號誌,未料2車皆未減速駛過,結果不慎發生撞擊,導致轎車右側車身及車頭嚴重毀損,造成楊男夫妻受傷且暫時卡在車上無法動彈。警方表示,10日上午10時12分獲報,大業南路與上林街口發生2車擦撞事故,初步了解有一對夫妻受困車內,警方到場時,楊男夫妻皆已自行逃出脫困,隨後交由救護車送醫治療,經酒測,雙方駕駛皆無酒駕情事,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調查釐清。
台南機車遵義交指揮「闖紅燈」竟全責 受傷騎士傻眼提訴訟
台南市日前發生一起離譜的交通事故,2名騎士因聽從義交指揮避讓救護車,結果在路口遭遇1部休旅車直行,瞬間發生驚悚的撞擊,造成王姓男子和柯姓夫妻檔重傷,送醫救治,更令人傻眼的是,警方對此事故的初判結果竟將2名騎士判定為「闖紅燈全責」,讓當事人無法接受,該起事故發生在10月4日,至今已過1個月,王姓騎士仍未完全康復,柯姓女子的傷勢也未見好轉,2人對此判定結果感到困惑並尋求議員協助。事發當時,王姓男子和柯姓夫妻檔在台南永康區復興路與高速一街交叉口停等紅燈,由於附近的車流量大,加上此處鄰近高速公路交流道,交通情況相當擁擠,當時,有1輛救護車正在後方急需通行,義交人員為了協助救護車通過,指揮機車騎士靠邊避讓,當義交看到路面還是無法順利通行,便攔停2車道的車流,讓騎士優先通過,由於當時高速一街的燈號已經變為綠燈,後方的休旅車卻未注意到義交的手勢,誤以為是綠燈放行,遂未減速直接駛入,與機車發生正面碰撞。該起事故畫面由路過車友拍攝並上傳至「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影片顯示,2輛機車在義交指揮下行駛,未料突然遭遇休旅車的撞擊,2名騎士與乘客當場倒地受傷,王姓男子肋骨斷7根,肩胛骨也因撞擊必須施行手術並釘上鋼架,醫療費用已經高達15萬元,預計至少半年才能完全康復,而柯姓女子則在事故中頸椎、肩膀及腳部遭重創,腳部傷口深且引發蜂窩性組織炎,需多次住院治療,醫療費用約為7至8萬元。然而,讓當事人無法接受的是,警方在初步事故判定中竟將2名機車騎士判定為「闖紅燈全責」,並未考量到事故發生的當時情況,包括義交指揮及休旅車未見義交手勢的事實,此判決結果引發當事人不滿,並向當地議員林燕祝尋求協助。林燕祝表示,這樣的判定過於草率,警方應該更為細緻地考慮當時的情形,包括義交人員的指揮及休旅車未留意到交通指揮等情節,強調,若該判定影響到保險理賠,將對受害人權益造成損害,警方則表示,該案件的初步判定並不作為保險理賠的依據,且已將義交人員列為當事人,並會進一步分析監視器及行車記錄影像,若當事人對初判結果有異議,可透過車鑑會鑑定或法院判決來做最終裁定。
高雄轎車左彎擊落重機!騎士頭部變形亡 戴帽卡1夜驗屍才取下
高雄市鳥松區1日晚間7時許發生一起死亡車禍,56歲陳姓男子搭在許姓乘客駕車行經事發路段欲左轉時,不慎撞上20歲余姓男子騎乘的重機,導致余男頭部重創,嚴重變形死亡,安全帽甚至卡住,直到2日檢方會同法醫驗屍釐清死因時才成功取出,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進一步調查中。 據了解,陳男搭載許姓乘客駕車沿中正路內側快車道行駛,在左轉進入中正路400巷過程中,余男恰巧騎乘重機在對向,2車因而發生碰撞,強大的撞擊力導致余男頭部重擊,當場倒臥在地死亡,由於頭部變形安全帽無法取下,至於陳男和許姓乘客則意識清晰,送醫治療後無大礙。 警方表示,1日晚間7時許獲報中正路400巷口發生交通事故,初步了解有1人死亡,員警到場後發現是轎車與重機擦撞事故,經酒測,陳男無酒駕情事,余男則待抽血送驗釐清,警方初判肇因為轎車轉彎未禮讓直行車,及重機行經路口未減速釀禍。 檢方說明,由於余男頭部嚴重變形導致安全帽無法取下,直到2日上午檢察官會同法醫勘驗遺體才順利取下,事後初步相驗死因為頭部遭到重擊致死,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調查釐清。
三重女騎士高速過彎猛撞直行轎車 人車噴飛路邊全身擦挫傷送醫
新北市三重區28日上午11時20分發生汽、機車碰撞意外,30歲宋姓女騎士沿著仁愛街欲左轉三和路口時,疑似視線死角加上未減速,高速撞上對向直行黑色轎車,人車受到強大衝擊當場噴飛路邊,全身擦挫傷送醫後無礙。宋女騎乘機車於上述路段欲左轉時,高速撞上53歲塗男駕駛黑色轎車,造成其左側車門毀損,宋女人車則因衝擊力往反方向彈飛,現場殘骸碎片四散,畫面相當怵目驚心。三重警分局獲報後立即派員到場處理,進行道路管制疏導交通,排除事故車輛,並依規定測繪記錄。宋女四肢擦挫傷,救護人員協助就醫,雙方駕駛經測後酒測值皆為0,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遭控執法過當!女騎士被當撞警「炸街猴」 警持電擊槍攔停威嚇
台中市大肚區24日發生一起攔檢糾紛事件,1名18歲女騎士獨自前往望高寮看夜景,不料在返程中遭攔查,員警甚至拿出拋射式電擊槍並按下開關勒令她熄火,女騎士對於此行為懷疑執法過當,通時澄清自己並非是「炸街猴」,警方針對此事回應並未電擊,是因為女騎士微蛇行且未減速,警方才用電弧聲警示。據了解,女騎士認為警方行為疑執法過當,她當時正好從路邊起步約60公尺而已,車速也不快,但由於警方未設置攔檢站,她沒看見員警揮手示意,直到見狀後立即煞停,未料員警卻誤以為她要撞警察,她表示自己未曾想過衝撞員警,但警方態度不佳,甚至稱「剛18歲就這樣」。警方表示,烏日警分局大肚所24日接獲情資,有民眾騎車聚集,警方隨即在華山路執行攔檢勤務,本就不是為了設置攔檢站臨檢 ,是發當時密錄器也拍下,有4輛機車行經時看見員警揮手示意後,便一一向路邊停靠,女騎士則在最後方,結果她起步後便朝1名員警方向騎去,而非往路邊停下受檢。警方說明,女騎士當下微蛇行且無減速跡象,員警才判斷她疑有衝撞員警嫌疑,便立即按下電弧聲示警,並稱「熄火!電下去哦!」威嚇她,但並未向她電擊,直到另名員警上前控制機車,女騎士才下車配合,後續依規定查證人員身分、車籍無誤後,便讓女騎士離開現場。
疑路口未減速!台1線2車側撞「車殼碎片炸滿地」 釀1傷送醫
屏東縣枋寮鄉台1線21日清晨6時許發生一起車禍,66歲鄭姓男子駕車行經事發路段時,與54歲楊姓男子駕駛的轎車不慎側撞,導致雙方車殼碎落滿地,車頭也嚴重變形,造成楊男受傷送醫,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鄭男駕車沿台1線北上行駛,行經建興路口欲左轉時,疑未減速停讓,不料與楊男從台1線南下行駛的轎車在交叉路口側撞,猛烈的撞擊力道導致2車車頭全毀,車殼碎片甚至炸飛一地,場面相當狼藉,事故造成楊男輕微外傷送醫。警方表示,清晨6時48分獲報,枋寮鄉台1線建興路口發生2車事故,初步了解1人受傷,員警抵達後,立即將輕微外傷的楊男送往枋寮醫院治療,經酒測雙方皆無酒駕情事,經調查,從事發過程的畫面顯示,可見鄭男行經路口轉彎時,疑未減速停讓釀禍,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調查釐清。
15歲少年偷開車奪3命!目擊者嚇哭:死者七孔流血、骨盆全碎貼死在牆上
台北市內湖區一名15歲曾姓少年,昨(17)日晚間6時許,偷開祖父的休旅車出門,行經東湖路與安康路交叉口時,失控蛇行撞入臭豆腐攤,造成3死2傷。就有臭豆腐攤的客人全程目擊,「那個人直接貼死在牆壁上,然後七孔流血」,更因此嚇哭,至今情緒仍難以平復。該名客人的陳姓兒子轉述表示,當時父母坐在店家外的桌椅用餐,曾姓少年的車子突然在全程未減速的情況下直衝店面,媽媽親眼看到一個人被撞到,「直接貼死在牆壁上,然後七孔流血,下面骨盆好像全部碎掉,腳都已經沒知覺」。陳姓兒子說,所幸父母僅擦挫傷,但媽媽也被嚇哭,讓他相當氣憤。他也透露,之前父母很常光顧這間店,後來因父親拄拐杖、行動不便,這才比較少去,沒想到難得再去用餐,竟碰上這樣的事故。根據警方公布的監視器畫面,曾姓少年駕著銀灰色小客車,開車速度極快,先是閃避路邊停放的機車後,跨越雙黃線擦撞到對向車道的汽車,再直直向前爆衝到小吃店前的騎樓,撞到整台車都彈了起來。據《三立新聞網》報導,附近民眾指出,「看一台車開差不多,那速度差不多70(公里),猛烈砰一聲,還沒撞到我就看到,我就看到哎呀,就撞下去又反彈回來」;另一位目擊民眾也提到,「速度很快,可能啦他踩煞車踩錯了,踩到油門」 對此,東湖派出所所長李佳熹說到,目前初步排除毒駕和酒駕的可能性,曾姓少年的父親不知情,是警方打電話通知後才知道的。
彰化男撞死騎士「還告他爸」 法院1原因取消緩刑
彰化一名羅姓男子於去年駕駛貨車時,追撞20歲的邱姓機車騎士,導致邱男傷重去世,而邱男的爸爸因痛失愛子,帶著刀上門要求羅男出面,結果反被羅男控告殺人未遂,並要求賠償。一審時,羅男表示自己只願意賠償110萬元,而法院認為羅男已經盡力,判處他5個月徒刑,可用罰金代替,並宣告緩刑2年。檢方對此判決不滿,上訴至二審,二審法官認為羅男性格激烈,不宜緩刑,因此撤銷緩刑部分。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11月4日,當時羅姓男子駕駛小貨車在彰化縣大村鄉與邱姓機車騎士發生碰撞,導致20歲的邱男重傷不治。事發後羅男的冷漠態度讓邱父感到極度憤怒,今年4月9日時邱父帶著西瓜刀找羅男理論,試圖迫使他出面,但羅男逃跑,邱父追不上他,憤而砸破了他的車窗。事後羅男控告邱父殺人未遂及毀損,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然而彰化地檢署認為邱父的行為不構成殺人未遂,只對他提起恐嚇和毀損罪的公訴。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庭考量邱父已經認罪,並同情他因愛子逝世所承受的巨大痛苦,認為他的行為情有可原,因此對邱父從輕量刑,判處拘役80日,緩刑2年,並要求支付公庫1萬元。民事賠償部分則待彰化地院民事庭審理。至於羅男的過失致死案件,法院認定他未禮讓直行車,應承擔50%的責任。羅男表示願意賠償110萬元,但邱男父母要求1000萬元,雙方無法達成和解。一審法院考量羅男已盡力彌補,判處他5個月徒刑,可用罰金代替,並宣告緩刑2年。檢方對此判決不滿,上訴至二審,指出宣告緩刑不當。二審法官認為,原審法院依相關規定量刑,是以被告的責任為基礎,考量羅男在開車右轉時未禮讓直行車,導致交通事故發生,造成邱男受傷致死,並讓邱男的家屬身心受創,損害極為重大。然而法院也考慮到羅男在事後承認錯誤,沒有推卸責任,並願意賠償邱男家屬已經領取的200萬元強制保險金之外,還願意再給付110萬元,但未能與邱男家屬達成和解。法官認為,羅男無前科,且邱男在此事故中也有超速行駛和未減速慢行的過失,因此判斷雙方的過失比例相當。根據這些情況,法院量刑並未超出法定範圍,也符合公平正義的精神,因此檢察官主張原判決量刑過重的說法,並無道理,應予駁回。至於撤銷原判決的緩刑部分,法院有權對符合緩刑條件的被告決定是否暫不執行刑罰,但這須根據被告的性格、犯罪情況、是否有再犯的風險,以及能否因為刑罰的宣告而改過自新等多方面進行考量。二審法院認為,儘管羅男在犯後坦承錯誤,並願意支付賠償金,但由於具體的賠償金額還須經過民事訴訟認定,原審法院在未經審理和辯論的情況下,便將這些作為緩刑的條件,顯得不恰當。此外,因為這起交通事故,邱男的父親心生不滿,甚至對羅男進行恐嚇與毀損,雙方因此產生衝突,羅男選擇用法律手段反擊,顯示其性格較為激烈,無法體諒邱男爸爸的情緒,因此法院認為不適合暫不執行刑罰,檢察官主張原審判決緩刑不當,理由充分,因此緩刑部分應予撤銷。
美國卡車司機追撞害小男嬰死亡 警:他當時正在上色情網站約炮
美國愛荷華州一名卡車司機在明尼蘇達州的一條高速公路上引發連環相撞車禍,導致8人受傷,其中1名傷者還是懷孕31週的孕婦,這場車禍導致她未出生的嬰兒死亡。然而警方調查指出,這名肇事卡車司機當時會分心未減速的原因,是因為他正在用手機上色情聊天網站和網友約炮。目前這起事故的訴訟仍在進行中。據《每日郵報》報導,這起車禍發生在2023年8月23日,肇事的司機喬爾‧亞當‧薩斯曼(Joel Adam Sassman)) 正開著他的聯結卡車在明尼蘇達州的一條高速公路上行駛。然而他在未減速的情況下,撞上了前方一台雪佛蘭Suburban休旅車,進而引發了連環追撞。 在這場車禍中,一共有5輛車被捲入,8人因此受傷。不幸的是,Suburban上的其中一名重傷者是31歲的孕婦凱特琳‧赫伯特(Kaitlyn Herbert),而她在這場車禍中失去了她腹中31週大的胎兒。這名即將出生的小男嬰,是她與丈夫的第4個孩子。薩斯曼在這場車禍中毫髮未傷,但他在2024年9月底被指控犯有導致1名未出生嬰兒死亡的刑事車輛操作罪,以及另外8項涉嫌嚴重過失的刑事車輛操作罪。媒體指出,當時警方在車禍現場檢查他的手機,找到了一張半裸女性的照片,而薩斯曼告訴警方,自己當時只是在看色情圖片。不過警方隨即找到了更多的證據,包括他在車禍發生的幾分鐘前,才用手機訪問了色情交友網站「Adult Friend Finder」,並且對上面認識的色情聊天對象,用Instagram和Snapchat等社交軟體向對方發送了訊息。起訴書中表示,被告(薩斯曼)沒有將全部注意力集中在駕駛行為上,「有證據表明,在碰撞發生前不久,他才訪問了色情網站並用手機發送了訊息。如果他對交通路況保持警惕,那麼他就可以安全地減速,並且不會發生這次車禍。 」這場連環車禍中的一名涉事司機指出,他看到薩斯曼駕駛的卡車朝他們高速駛來、毫無減速。而另外2名被捲入車禍的民眾也作證,他們從未看到卡車的煞車燈亮起。 痛失愛子的赫伯特夫婦有3個孩子,事故發生時均不滿4歲,並且在車禍中都受了傷。他們告訴媒體,小男嬰馬多克斯‧保羅‧赫伯特(Maddox Paul Herbert)出生在治療重傷母親的手術室,一出生就被緊急送往一旁的另間手術室進行搶救。家人們雖然為小馬多克斯發起募資,希望醫院能救回他,但他最終仍因傷勢過重而宣告不治。肇事司機薩斯曼下次出庭時間定於2024年12月18日。
死亡路口!高雄機車衝撞腳踏車害7旬翁斷魂 疑未減速慢行惹禍
高雄市前鎮區2日下午3時許發生一起死亡車禍,52歲白姓女子騎機車行經路口時,疑未減速慢行,不慎衝撞右前方79歲江姓男子騎乘的腳踏車,導致江男重傷,送醫搶救後,於3日凌晨宣告不治,詳細肇責及肇因仍待警方調查釐清。據了解,白女騎機車行經光華二路與桂林街112巷口,在內側車道行駛時,因該路口無號誌,她疑未減速慢行,未料竟撞上右前方沿桂林街112巷口穿越光華二路江男騎乘的腳踏車,強大的撞擊力導致江男當場倒地不起,白女則未受傷。警方說明,前鎮分局2日下午3時許獲報,光華二路與桂林街發生機車衝撞腳踏車事故,初步了解有1人受傷,員警到場後立即將江男緊急送往阮綜合醫院搶救,但他因傷重隔日凌晨不幸宣告不治,經酒測2人皆無酒駕情事,後續白女因涉及《過失致死罪》惹上官司,詳細肇責及肇因仍待交通大隊分析研判釐清。警方說明,駕駛人行經無號誌路口時應減速慢行,且支線道車應暫停禮讓幹線道車先行,同時應隨時注意路口車況,共同維護良好的交通環境,保障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6歲孩「鬼探頭」跑馬路上遭撞飛!家長被判主責批:車速快又逆向
8月20日杭州發生一起事故,6歲孩子小馬和朋友在馬路旁玩耍,玩到太盡興往馬路上衝了出去,剛好一輛轎車經過,由於旁邊有車輛違停,加上小孩跑出來速度太快,駕駛來不及反應,直接將6歲小孩撞飛,導致他身上有多處擦挫傷,家長卻被警察判為這次事故的主要責任方,讓家長難以接受。從監視器畫面可見,8月20日下午一名6歲小孩和朋友在馬路旁玩耍,當時馬路兩旁停滿了車輛,除了在停車格內的車,有一側是違停車輛。在玩鬧過程中,小馬突然轉身向馬路上衝出去,剛好這時一輛轎車經過,在未減速的情況下,朝小馬的身上撞上去,導致他整個人飛起來,所幸身體無大礙,只有擦挫傷。2名小孩在馬路旁玩耍,監視器畫面不見監護人蹤影。(圖/杭州交通918微博)警方說明,路邊違停車輛導致涉事車輛借道通行,孩子突然跑出,駕駛沒有足夠的反應時間,判定小馬的家長作為監護人,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而撞人的車輛以及違停車輛承擔次責。家長不滿指控「但那個地方是消防通道,而且這輛車是逆行,車速還不低!」新聞一出後,不少網友支持警方判斷,認為家長有責任管好小孩的行為,「和逆不逆行沒關係,正常行駛突然跑出來也會被撞的」、「誰引起的事故,誰就是主責。沒有孩子的鬼探頭。汽車速度再快也不可能發生事故」、「監護人負有監護義務」、「確實家長主責,要是我身為家長首先也是怪自己,但是司機也應該慢一點」、「交警判得對!就怕鬼探頭。」但也有不少網友持相反意見,認為違停的車輛、違規的駕駛責任更大,「我怎覺得是違停主責」、「開的太快了,肇事車主責」、「我也覺得逆行車應該要主責」、「生命權大於路權。逆行就無路權,況且還撞人了,主責!」
圖書館女職員駕車離校疑癲癇發作!她高速衝撞7車釀1死4傷 成大回應了
國立成功大學林姓圖書館女職員昨(12)日下班駕車返家,疑因癲癇發作,造成1死4傷重大車禍,這名54歲成大林姓女職員,當時疑因癲癇發作駕車失控,高速連撞7車,警方除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也將請檢方查明車禍致死原因,追究相關刑責。對此,成功大學副校長李俊璋今(13)日出面受訪,證實女職員確實有癲癇病史,但詳細調查仍有待警方調查。成大圖書館林姓女職員12日傍晚駕車返家,疑因癲癇發作釀1死4傷車禍,成功校區校門口的立牌也遭撞毀。(圖/報系資料照)這名林姓圖書館女職員自述因癲癇發作釀悲劇,今(13)日成大副校長李俊璋表示,林女在校內工作18年表現良好,有癲癇病史,也有服藥,可能因癲癇發作,研判從停車場坡道上來,就已經發作,右腳呈現僵直狀態,無法減速,導致憾事發生,學校將派人前往慰問死傷家屬。李俊璋表示,林女曾經在圖書館內有癲癇發作紀錄,也在醫院有就診紀錄,校方知道其病史,因而協助她規律作息,工作壓力不要太重;發生這樣的事情,校方相當遺憾,目前林女右大腿骨折開刀,目前正在醫院進行治療。林姓女職員昨天下午5點多駕車從校內衝出校門,從圖書館離開時,先衝撞校內的腳踏車,接著林女駕駛的銀色轎車與一輛轎車對撞後,再撞上多輛機慢車。警消獲報趕到現場救人,除了肇事駕駛林女、汽車駕駛黃男(55歲)受傷外,現場還有2名騎士(官女30歲、王男69歲)遭波及送醫,另外1名42歲電動機車蔡姓女騎士則當場死亡,未送醫。據李俊璋指出,從現場跡象來看,圖書館前有被她撞倒情形,研判林女從圖書館坡道上來右轉時可能已經發作,導致駕車方向偏移,而癲癇發作,整個會呈現僵直狀態,所以右腳踩油門,確實可能絲毫未減速就往前衝。事發後,另有網友在《Dcard》爆料,曾在上學期末被同輛車撞過,李俊璋說,針對這部分也請駐警隊調閱當時校安通報紀錄,但沒有相關紀錄,當天確實有另一件車禍,但與該名職員無關。
拖吊車遇閃光黃燈未減速撞殘女騎士 駕駛態度不佳遭判10月
新竹魏姓拖吊車司機前年行經竹科園區二路,遇閃光黃燈未減速,撞擊剛下班的蔡姓女騎士,致蔡女頭部重創,需全天候專人照顧,魏男事後未賠償,且否認有肇事責任,新竹地方法院認為他態度不佳,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刑10個月。新竹地院調查,2022年10月21日凌晨,魏男駕駛拖吊車沿竹科園區二路由西北往東南方向行駛,1 點14分許時經過園區二路與力行三路口,本應注意閃光黃燈表示「警告」,而依當時天候晴朗、夜間有照明,柏油路面乾燥、無缺陷且無障礙物,視距良好等客觀情狀,並無不能注意的情事。然而,魏男卻疏未注意,貿然進入路口,當時蔡女騎機車經過,遇交岔口閃光紅燈號誌,未讓幹道車優先通行,2車因而發生碰撞,致蔡女受有頭部外傷併硬腦膜下出血、左側顱骨缺損合併水腦症及創傷性腦損傷,經治療後仍認知功能欠缺、四肢無力、日常生活需24小時專人照護,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的重傷害。魏男辯稱,他當時有減速,且因視線被路燈及路樹擋住造成死角,所以無法注意,自身沒有過失。法官審酌魏男事發時行經閃光黃燈號誌路口,未減速接近小心通過,與被害人蔡女機車發生碰撞,致被害人重傷,魏男否認犯行,未與家屬達成和解,亦無賠償任何損害,且無任何善後處理措施等,顯見犯後態度不佳,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刑10個月。
台中南屯奪命車禍!19歲外送員「衝撞拖板車」噴飛亡 祖父母心碎見最後一面
台中市南屯區今(23日)驚傳一起死亡事故,一名19歲李姓外送員清晨騎著機車行經永春東路路口時,突與一輛大型拖板車高速衝撞,導致李男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緊急送醫仍傷重不治。據了解,該起車禍發生於今天清晨5時許,李男騎乘機車途經永春東路與永春東一路口時,不慎與54歲趙姓男子所駕駛的汽運拖板車相撞,撞擊力道之大,導致李男連人帶車噴飛,頭部遭到重創當場失去呼吸心跳,救護人員獲報趕抵現場,立即將他送往醫院搶救,不幸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死者的阿公阿嬤得知噩耗後,立即趕往醫院見愛孫最後一面,心碎透露李男今年才剛高中畢業,事發前孫子已連續多日早起出門,但不知道他要去往何處。對此,警方表示,經初步調查並未發現酒駕情事,事發當時路口號誌均為閃黃燈,2人通過路口時疑似未減速才釀禍,詳細事發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而肇事駕駛趙男也被依涉犯《過失致死罪》移送地檢偵辦。
車頭全毀!轎車暴衝楊梅休息站連撞4車 害3人受傷急送醫
桃園市楊梅休息站13日下午1時許發生嚴重車禍,1輛轎車未減速衝進停車格裡,造成共3人受傷及5車受損,其中有1輛轎車車頭幾乎撞爛,現場轎車零件四散,場面相當狼藉,警消獲報到場,立即將傷患送醫治療,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消防局表示,下午1時許獲報,楊梅休息站發生5車交通事故,立即出動7名消防員、1輛消防車及1輛救護車前往救援,到場後發現25歲林姓男子流鼻血、26歲羅姓女子右手有2公分撕裂傷及57歲陳姓男子背部疼痛,所幸意識皆清醒,迅速將3人送醫治療,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桃園市五楊高架下楊梅休息站6月中才發生BMW開輔助駕駛撞7車,未料今日又有1輛轎車突暴衝,未減速直衝停車格裡,期間還波及4輛轎車,造成轎車皆受損,導致車頭幾乎全毀,車尾保險桿被撞爛等,場面怵目驚心,車禍共造成3人受傷,目前已送醫治療。
台中豐原女子走行人穿越道遭撞飛 顱內出血送醫幸無生命危險
台中市豐原區28日中午,一起令人震驚的交通事故在中山路與豐西街口上演,66歲的黃姓男子駕駛小客車,準備左轉進入豐西街,卻未減速,直接撞上正在行人穿越道上的70歲王姓女子,事故造成王女被撞倒在車前引擎蓋上,隨後墜落至地面,幸好及時送醫,經醫院檢查發現顱內有出血情形,但幸好沒有生命危險。根據警方初步調查,事發當時黃男並未飲酒,但由於未依交通規則在行人穿越道暫停讓行,警方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開出罰單,罰款範圍從7200元至36000元,同時吊銷其駕照1年。事故當天,豐原警分局接獲報案後迅速派員前往處理,同時協助疏導交通並展開調查,警方表示,將會根據進一步的事故調查結果,採取適當的處置措施,目前,王女仍在醫院接受治療,警方也將持續關注其恢復情況。警方呼籲所有駕駛人士,尤其是在行人穿越道附近,務必遵守交通規則,給予行人優先通行權。
公車急煞、轉彎未減速 8月起加重扣點
不少通勤族向北市議員詹為元陳情,指搭公車時常遇到司機急煞、急停,還有人摔倒,詹要求北市公運處須以評鑑指標約束公車業者,提高項目扣分點數。公運處回應,評鑑指標將於8月起提升扣分點數,若乘客受傷另以肇事案件處理,評鑑成績不佳會減少補貼款。根據公運處統計,去年公車業者共發生180件乘客投訴急煞案,詹為元認為,評鑑指標理應可以最直接約束公車業者,實際上卻無法有效解決駕駛急煞情形,評鑑指標中的「急煞車猛起步」項目扣分點數應提高,以減少甚至促使車內事故消失。詹為元表示,預防重於事後補救,尤其在現況綠色運輸觀念興起,公車成為許多市民外出的重要代步選擇,市府更有責任要營造安全、友善的乘車環境。公運處業務稽查科長郭献文回應,「急煞車猛起步」及「行經轉彎未減速致乘客坐立不穩或險些撞及路人」等2項評鑑指標,將自8月起,從原先扣18點提升至扣36點,且指標占評鑑100分中的10分,若成績不佳,將影響業者的補貼款,至於民眾因公車煞車導致受傷,評鑑則會以肇事案件處理,加重扣分點數。首都客運集團總經理李建文說,市區路況多變,除加強司機員對於避免「急煞車猛起步」的教育訓練外,也請乘客在車輛行進間不要移動位置,必須移動時也不能滑手機,務必握緊扶桿,尤其年長者下車也要待公車停妥後再行走下車。
追捕拒檢車輛 連開3槍導致乘客亡!員警仍判無罪
新北市警中和分局警員張伯雍2022年追緝拒檢的賓士車,連開3槍導致該車後座乘客中彈死亡,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一審判無罪,檢不服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張男因對方逃逸且危險駕駛才朝輪胎處射擊,有急迫性及必要性,用槍符合警械條例相關規範並無過失,29日仍判決無罪。本案檢方可上訴,但一、二審都判無罪,依《刑事妥速審判法》的嚴格限制上訴規定,未來上訴三審難度高,張員幾乎底定無罪。2022年3月10日晚間,張伯雍駕駛警用巡邏車執行巡邏勤務,行經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錦和路口時,發現林姓男子所駕駛搭載藍姓乘客、洪及鍾姓友人的賓士車,懸掛偽造車牌,就使用警報器向前欲攔檢該車。林男沒有停車受檢,反加速逃離,張駕駛警車在後追趕,但檢方起訴指控,林男雖不服攔檢盤查而駕車逃逸,張男下車持警用配槍貿然朝林所駕駛自小客車連續射擊3發,致不慎誤擊後座乘客鍾男的頭部,造成鍾男當場受有頭部槍傷、顱枕骨骨折、顱內出血等傷害,經緊急送往醫院,急救後仍不治,張男涉犯過失致死罪。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張無罪,檢方不服提上訴。高院認為,林男當時加速逃逸,一路在人車密集路段高速繞行危險駕駛,闖紅燈12次,行經行人穿越道也未減速慢行,對往來行人的生命、身體造成重大危害,張男為制止林繼續危險駕駛,在林未打方向燈闖越紅燈右轉過程中,朝車輛開槍射擊3槍,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的規定。高院指出,張男射擊目標為林的汽車輪胎,他在車輛行進中以邊跑邊開槍方式射擊,固然較不穩定,但仍是他衡酌當時情況的急迫性,林男危險駕駛可能造成危害的嚴重性,是不得不為之舉,縱使擊發子彈不慎射中汽車後擋風玻璃右側,亦不能據此認定已逾越警械使用條例所定的必要程度。高院表示,張男開槍擊中汽車後擋風玻璃右側,雖可能因其材質特性造成折射,有使彈道偏向擊中車內乘客鍾姓男子的風險,但這並非張男所能預見,他在林男高速危險駕駛之急迫情況下,於追捕過程盡量朝下往輪胎處射擊,避開車內駕駛或乘客,已善盡注意義務,沒有過失,判決無罪。
箱型車「沒煞車猛撞」等紅燈休旅車! 又擊落2機車 3人噴飛畫面曝
雲林莿桐鄉25日上午11時許發生追撞車禍,1名28歲黃姓男子駕駛廂型車,因不明原因未剎車,直接衝撞前方停等紅燈的30歲王姓男子駕駛的休旅車,導致箱型車車尾測彈,再撞上2輛機車,事故造成黃男受困車內,其中1 台機車的46歲男騎士和77歲女乘客受傷,警方獲報到場,將傷患送醫治療,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黃男駕駛廂型車,沿莿桐鄉莿桐西平路行駛,至7-11便利超商路口前,不知為何在沒有剎車的情況下,高速追撞前方停等紅燈王男駕駛的休旅車,劇烈撞擊力,導致箱型車車尾側彈,波及機車道上的2台機車,造成其中1輛機車的男騎士和女乘客受傷,黃男受困在車內多處擦挫傷和左腳骨折。警方表示,斗六警分局上午11時10分,接獲通報,在雲林莿桐鄉台1丁線一處路口發生車禍,1輛廂型車未煞車,追撞停等紅燈的休旅車,箱型車反彈再波及2輛機車,造成廂型車駕駛受困車中,且左腳踝開放性骨折和多處擦挫傷,其中1輛機車的男騎士和女乘客均受輕傷,其餘人則僅受輕傷,未送醫,警消火速到場,耗時約20分鐘順利將廂型車駕駛救出,隨後將3名傷患送醫治療。警方說明,經酒測,駕駛皆無酒駕情事,警方對於箱型車為何紅燈未減速,是人為或是機械故障造成追撞的原因仍需調查,同時呼籲駕駛行車時,切勿疲勞駕駛,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確保行車安全,詳細事故原因及肇責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