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約
」父生前遺願「給女兒1億」兄妹簽協議 大哥未履約挨告!法院竟判她敗訴
新竹地院近日裁判一起家族遺產糾紛案件,大哥與小妹在父親過世後,簽訂了2份協議,首先約定小妹將分割遺產後取得的部分給予大哥,而大哥給付小妹2000萬元;另約定依照父親生前遺願,大哥再給付小妹1億元。沒想到,後來大哥沒有履約,遭小妹提起訴訟,一審卻判小妹敗訴。律師周依潔在臉書粉專分析這起案件,細看法院判決理由可以發現「大哥主張協議書1是遺產分割協議,但未經全體繼承人簽名(總共有5個繼承人),協議書1無效;協議書2則是贈與契約,但大哥因財務問題已經撤銷贈與,所以不用付錢。」周依潔指出,最後法官依照協議書的文字和證人證詞,判定協議1只是大哥和小妹之間的「應繼分買賣協議」,不是遺產分割協議;協議2則是協議1的增補協議,2份協議其實算同一份契約,都是有效的。既然協議有效,為何小妹還會敗訴?律師表示,「因為既然是應繼分『買賣』契約,除了大哥要付錢外,小妹也有要給付給大哥的『對價』,包含:要將證件交給代書及會計師,來辦理繼承過戶的事情(讓大哥取得小妹可分得的遺產),以及小妹要將她的公司股份過戶給大哥」,因為照協議小妹要「先」給付,大哥才要付協議書2的1億元,但小妹還沒給付,所以才會敗訴。周依潔提醒,如果是約定遺產分配方式,也就是要簽署遺產分割協議,必須「全體」法定繼承人簽署,只要少1個人簽名就會無效;如果繼承人中有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法定代理人又同樣是繼承人,例如父親過世,母親和未成年子女一起繼承等情形,必須幫未成年人和受監護人選任特別代理人才能簽名。律師強調,遺產的範圍、分割方式或有需要金錢找補的內容,都要具體、明確,以免未來產生爭議。另外,有時遺產分割協議、應繼分買賣協議或給付特留分的協議,在不同的遺產情況,可能不好區分,建議簽署任何協議前,都先找律師諮詢,或由律師來擬定契約文字,才不會失之毫釐,差之千里。
富國島被丟包旅客吐苦水「20個小時沒東西吃」 同行台人挺當地旅行社曝:就年代有問題
年代旅遊遭爆積欠越南地接旅行社款項,有數百名台灣旅客被丟包富國島,第二批200名台灣旅客14日下午返台,不少旅客抱怨沒東西吃、沒地方住,甚至還有人餓了20個小時也很擔心回不了台灣,返台後打算向品保協會申訴,向年代旅遊求償。不過年代旅遊把問題甩鍋給當地地接社,對此,有別團團員就提到,自己的小孩到富國島發燒,當地旅行業者一路陪同就醫,處理孩子住院流程後才離開,另外遭到年代旅遊指控的越南當地旅行社負責人唐凱也表示,有聽聞峴港多家地接社同樣被年代旅遊拖欠款項,且欠款手法相當一致。 第二批富國島遭丟包旅客返台,不少人打算向品保協會申訴,向年代旅遊求償。(圖/三立新聞網) 第二批200名台灣旅客今日下午返台,一名旅客就表示,年代旅遊很誇張,第一天就被放鳥、吃冷飯冷菜,所有外出行動都要自己搭車,且年代旅遊到現在沒有任何補償,領隊也是一問三不知,「所有的口頭承諾,到後來什麼都沒有,領隊最後一天跟我說,回去找年代旅遊也沒有用,要找品保協會,年代旅遊壓根沒有要處理」。另一名男旅客抱怨,原先班機是中午12點30分,突然被改成凌晨3點30分,而且上機後才知道沒有飛機餐,孩子餓了20個小時才吃到東西,「第一天很亂,當地導遊當天才知道要接我們,後面3天有點像是住飯店,自由行程」。有別團團員就提到,自己小孩一到富國島就發燒,當地旅行業者一路陪同就醫,處理孩子住院流程後才離開。(圖/三立新聞網) 還有旅客表示,年代旅遊未履約的部分很多「感覺被詐欺」,行程後面3天的晚餐只要跟年代旅遊有關的,通通都沒吃到,且他們一家人額外多付3萬多元的住宿、計程車費。另外,還有男旅客表示,一家大小5天行程,第3天被丟包沒地方住,還好有地陪協助處理,但後面3天沒東西吃,連去程、回程的飛機餐都沒有;一名婦人更表示,整趟旅程最痛苦就是等飯店,也很怕回不了台灣,直言「不會再參加這家旅行社」。當地旅行社負責人唐凱也有現身,指目前傳出峴港有多家地接社也都吃過年代旅遊的虧,手法也相當一致。(圖/三立新聞網)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有別團團員阿零,這次一家人參加別的旅行社行程,同行的也有這次受害年代旅行社團員,他提到小孩在富國島因為高燒不退,在當地醫院掛急診,接洽的旅行社照顧方面無微不至,據阿零表示,10日出團,小孩到當地就有發燒狀況,到14日回國前,住院一事當地旅行社總經理唐凱都有仔細安排,「(小孩出院)何先生唐先生,(像他們報備)還是說等我一下我馬上就到,我覺得這次他們的作為,真的有讓我有感受到,這次他們負責任的態度」。對於年代旅行社負責人林大鈞將丟包案責任丟給當地旅行社,說法上有出入。包括遭到年代旅遊指控的越南當地旅行社負責人唐凱也表示,有聽聞峴港有多家地接社有遭到拖欠款項,證實欠款手法也相當一致,「因為很多也是有代墊或是怎麼樣,這個(欠款)數字,我現在真的是沒有辦法清算,(有破百萬嗎)當然有,不止,(拖欠款項)跟峴港那邊的手法是一模一樣的,一會又跟我講說我先匯一部分台幣,再匯一部分美金,也沒有嘛」,年代旅遊款項拖欠一拖再拖,與多家地接社說法不謀而合,丟包事件延燒,如今也驚動越南官方介入。
採購合約引「高端八大爭議」 羅一鈞正面回應
疾管署昨天臨時開記者會公布高端新冠疫苗採購合約,沒有化解外節疑慮,反而引發更多爭議,包括簽訂保密條款前一天,高端才剛通過緊急授權使用(EUA),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巧芯直指選後才公開,是高端和政府的「超完美配合」,逼得疾管署今天二度開記者會反擊,副署長羅一鈞出面,列出八大爭議逐一澄清,他強調高端還未通過EUA就完成議價,疫苗預採購是各國皆然。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巧芯指出,高端與政府簽訂契約直接寫「只要7月31日前可以取得許可就能履約」,還真的就這麼巧,在8天內闖過兩關,在7月18日通過EUA審查、7月25日衛福部宣布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專家已同意納入公費疫苗施打計畫,「為的就是大賺國庫40億」,根本是高端跟政府打的一場「超完美配合」。一、為何高端疫苗尚未通過EUA,即與疾管署完成議價與簽約?疾管署說明,還原當時時空背景,新冠疫苗均在臨床試驗階段以「預採購合約」模式簽約,為因應緊急疫情需求,以預先保有所需之疫苗數量,等到廠商於取得專案核准製造許可後,才可儘速提供接種,此作法與國際相同,例如:英國採購BNT疫苗、美國採購Moderna疫苗、日本採購AZ疫苗等,皆係先簽訂採購合約,才取得EUA。故此作法國內外皆然,當年5/28簽約對象共有高端及聯亞兩家進入第二期臨床試驗的廠商,聯亞因後續未取得EUA,於是疾管署依約與該公司解約,因此絕無獨厚高端,也無「先射箭再畫靶」。且依合約第七條,若EUA未通過則符合終止解除契約條件,更無須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都是為了確保國人最大利益之作法,所以各期付款都在此預採購精神下,分別以疫苗生產相關證明文件,備妥所需原料、物料、耗材及相關準備工作文件、驗收合格疫苗數量及完成配送總數量為條件。二、為何高端疫苗通過EUA日期與採購合約要求通過EUA日期這麼接近?疾管署說明,高端公司在6/15就已提出EUA申請,歷經一個多月食藥署內部整體審查(由醫藥品查驗中心[CDE]執行)後,於7/18召開專家會議審查,審核過程均依法定程序辦理。疾管署於一週後召開ACIP會議,依據食藥署EUA核准結果決議同意將高端納為公費疫苗,上述過程當時均即時於指揮中心記者會公布,與合約要求之7/31毫無關聯,請外界勿刻意影射。三、為何EUA通過隔天即簽署保密合約?疾管署說明,5/28本署與高端疫苗公司簽署之契約,內容參照行政院公共工程會的財物採購契約範本,但因該範本契約保密條款不足,未納入商業保密條款,因此議約過程中,雙方口頭約定應恪守保密義務。6/8高端公司以email提出,在採購議約及履約過程中,會提供許多原物料資訊,為避免原物料價格(涉及國外供應商機密資訊)外流,並參酌國際間COVID-19疫苗緊急採購狀況,各國政府與疫苗廠皆未對外揭露商業條款,希望增補保密條款。故雙方皆有保密責任;廠商方為主要資訊提供者,機關作為資訊接受方亦需承擔保密責任。雙方於7/19增補保密合約書,保密期限為自合約簽署日起滿5年後解除,與EUA通過日期毫無關聯。而疾管署與聯亞公司亦於7/22(EUA尚未完成審查)簽訂保密合約,顯示與疾管署簽署保密合約與EUA通過日期毫無關係,鄰近國家韓國亦有類似情形,該國於2022/1/12簽署Novavax疫苗採購合約(含保密條款),亦於同日取得EUA,故請外界勿惡意影射。四、為何採購契約就訂定疫苗效期展延規定?疾管署說明,疾管署係依據當時廠商執行安定性試驗情形,預估初始核定效期僅有6個月,為避免效期過短致過期浪費,以及提升疫苗使用率,於契約中規定廠商交貨後必須依主管機關(食藥署)規定延長疫苗效期。並於契約規格中第17點訂定相關罰則:「如廠商未依規定於疫苗屆效期前取得食藥署同意展延效期函,致疫苗效期不足,則按各期未展延效期部份,自報驗日期起算,疫苗剩餘可用期限不得低於6個月之不足天數所佔效期比例、數量及每劑單價計罰。」。疫苗可依主管機關規定展延效期,無論各廠牌新冠疫苗(含AZ、BNT、Moderna等)均適用。五、為何高端疫苗採購價格高於預算所編列700元?疾管署說明,2020年11月指揮中心對外說明預計疫苗採購經費115億元以採購1,500萬劑每劑700元估算,不含冷鏈運送及其他作業費用。當時尚在規劃採購初期,各項資訊均不明確,僅能以預估價格編列預算 。2021年2月至5月間雙方進行議價,疾管署在過程中盡力維護採購方權益,將單價從賣方最初報價 950元,協商至單劑量每劑881元、多劑量每劑810元,並於契約條件增列疫苗配送點須達200點,且廠商需負疫苗驗收至出貨前的全部保管責任,以及銷毀等其他作業支出 。六、高端疫苗價格是否高於其他國際COVID-19疫苗?疾管署說明,2021年採購國產 COVID 19疫苗時,國際疫苗獲准EUA者多為mRNA或腺病毒載體疫苗,與國內廠商所採的蛋白質次單元疫苗不同,並沒有同種類疫苗採購價可參考;又每種疫苗開發基礎不同,加以國際原物料成本受疫情影響,成本計價方式不同;且國際疫苗大量生產,國內疫苗廠產能規模小,故難以互相比較。實際上高端疫苗價格低於莫德納和BNT疫苗。七、採購合約第8條保密條款註明「廠商未經機關書面同意,不得將契約內容洩漏」,打臉衛福部「公開須經高端同意」說法?疾管署說明,此為外界誤解,雙方均必須對契約內容予以保密,已明白載於7/19所增加簽訂的保密合約,保密合約第五條明定「任一方違反本協議書之約定或有因可歸責之事由,致使他方的機密資訊被洩露者,除該違約方負擔一切法律上責任之外,應另負損害賠償之責。」之相關罰則,並依第四條若要提前解除保密、公布合約,需雙方同意。疾管署重申,此作法係比照國際商業慣例,各國政府與疫苗廠商簽訂疫苗採購契約時,均有簽訂保密條款,目的為明訂雙方之義務,使買賣雙方權益皆獲保障,亦為信用基礎。八、高端多次延遲交貨,衛福部是否刻意包庇?疾管署說明,採購案皆依契約規定辦理,計罰每日逾期違約金(每逾1日,按該期未履約部分之總價千分之2計罰);另廠商逾期30日以上仍未能履約之計罰,為節省行政程序一併於111/3/24最末次驗收時,依契約規定計罰該部分之違約金。高端公司因逾期交貨計罰之違約金共約1.97億元,疾管署均已於111年3月前按次核扣完成,絕無刻意包庇不罰之情事。
談生意回「讚」又說不賣 法院這樣判…律師:用Line要謹慎
近日加拿大法院一則判決掀討論,原告傳「亞麻採購」照片給被告,被告回了一個「讚」表情符號,而原告卻沒有收到商品氣到提告。被告辯稱,他沒說要賣。最後,法院判被告要賠錢。對此,律師劉珞亦表示,貼圖有法律效力,「民眾在LINE上討論交易時必須謹慎使用貼圖及表情符號。」劉珞亦在IG發文說,「原告主張被告的意思同意出售亞麻,而被告主張自己的意思只是有收到合約,但沒有同意出售。原告以被告未履約為由,請求損害賠償。」劉珞亦表示,「法官表明,使用貼圖成為『加拿大社會中的新現實』,法院將不得不面對更多人在嚴肅的商業交易或個人糾紛中使用心形、笑臉和火焰表情符號的表達方式。」所以法官認為「讚」可以當作簽約依據,在西方文化中,表同意、贊同或鼓勵之意。劉珞亦說,聖克拉拉大學法學院統計發現,關於「讚」的討論,美國有45個判決,而被告律師稱,這見解會讓意義不明的貼圖,衍生更多爭議。劉珞亦提醒,根據台灣民法,只要對方收到成立契約的意願,契約就算成立,所以「讚」在我國也被視為有效,「民眾在LINE上討論交易時必須謹慎使用。」話鋒一轉,劉珞亦談到,「但法官也會考量『對話情境』,如果Line圖明顯與契約事項無關,仍不會發生效力。例如我國已有法院判決認為,資方違法解僱勞工後,將資遣費匯款紀錄傳送給勞工,勞工回傳『饅頭人豎拇指圖』,但從該對話紀錄前後脈絡觀察,勞工多次質疑解僱違法,因此不能理解為同意接受資遣的意思。」
土耳其台灣中心募款涉違法 外交部再爆「收補助未履約完成」還已讀不回
台灣-雷伊漢勒世界公民中心透過貝殼放大公司集資募款案,遭衛福部認定違反公益勸募條例要求返還資助者,多名監察委員認為衛福部認定未依行政程序法處理恐有疑義,申請自動調查。對此,外交部今(17日)表示,我駐土代表處曾與該中心簽署為期1年的合作備忘錄,然對方至今未能依約完成工作,我方深感遺憾與不解。外交部指出,「台灣─雷伊漢勒世界公民中心」透過國內募款平台進行勸募,是由該中心與「台灣世界公民中心學會」自行發起,且在國內募款,自當依據我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由我國政府主管機關認定。外交部及我國駐土耳其代表處從未涉入該兩單位在台募款的相關事宜,不僅不瞭解細節,也與本部推動的相關外交工作無直接關聯。外交部說明,土耳其「台灣─雷伊漢勒世界公民中心」產權由當地雷伊漢勒市政府所有,相關營運管理均由該市府全權負責。我國駐土耳其代表處與雷伊漢勒市政府、「台灣─雷伊漢勒世界公民中心」及「台灣世界公民中心學會」曾於110年8月18日簽署為期1年的合作備忘錄,旨在以補助方式,協助「台灣─雷伊漢勒世界公民中心」裝修4間工作坊,以及支持婦女職訓工作與該中心初期營運部分費用。外交部透露,該中心未能依約於111年8月間完成相關工作,外交部考量或有外在環境的難處及限制,同意該中心依約在提出正式書面請求下,至多可再展延1年今年8月間執行完畢。外交部已多次向該中心執行長要求,應依約正式提交展延書面申請,亦指示我國駐土耳其代表處多次聯繫該中心提交進度報告及加速工程履約進度,但截至目前止仍未獲該中心正面回應,外交部至表遺憾與不解。外交部強調,由於本案受補助方履約情形不佳,且該中心單方面的募款行為已引發媒體及部分立法委員的批評與關注,及若干民眾的負面觀感,外交部除將積極催洽該中心儘速辦理補助案的執行及結案事宜外,未來也將審慎考慮與該中心後續的合作關係,避免無端捲入其造成的爭議。
花10萬元拜託大學同學扮女友 到父親病逝女都未出現男憤而告上法院
根據李男表示,花10萬元拜託大學同學假扮女友陪自己回家見父母,大學同學林女收了10萬元,但遲遲推諉,直到李男的父親過世,林女都沒到過李男家中。因此李男向警察報案,對林女提出詐欺告訴,林女向檢察官解釋,10萬元是要李男要他帶母親出國旅遊,並沒有答應李男要假扮女友的約定。李姓男子控訴,民國107年6月和林女相約吃飯時,林女閒聊中表示想帶母親到日本旅遊,但是沒有錢,李男隨即告訴林女可以幫忙她,答應給她10萬元,但也要求林女,因父母擔心他的終身大事,要林女陪他回去見父母,讓父母安心。林女收了10萬元帶母親到日本旅遊後,藉故推託,遲遲沒到李男家中作客,107年10月李男父親不幸病逝,至到目前為止未見林女出現在李男家中過,因此李男相當氣憤,指控林女未依約定履行,涉嫌詐欺罪,向警察單位提出告訴。經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調查,李姓男子確有給林女10萬元新台幣,但無法證明林女曾答應要假扮女友一事,因此檢察官認定這筆錢只是單純「贈與」。檢察官強調若雙方真有約定假扮女友到家中作客,也是屬於民法範圍,不牽涉詐欺罪,因無法證明林女施用詐術得到李男贈與的10萬元,檢察官以罪嫌不足為由,對林女為不起訴處分。
人妻付120萬抓姦!未履約就身亡 法院判徵信社全額退款
一名女子因懷疑老公有外遇,花了120萬元找徵信社去跟監「抓姦在床」,不料,付款後11天她就死亡,她的繼承人主張,徵信社收錢後沒有做任何事須全額退款,並提告請求返還,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徵信社須返還120萬元。可上訴。這名女子的繼承人提告主張,女子在2020年與老公協議辦理離婚期間,聽聞老公疑有婚外情,於是由她兒子陪同向徵信社尋求建議,並在當天簽訂委任契約書,之後陸續付了約定費用及報酬120萬元。不料,她付款後11天隨即日因病離世,她的契約請求徵信社返還預付款項120萬元但遭拒絕,於是提告請求返還。台北地院認為,契約之委任人在2020年4月27日逝世,契約在她過世時即隨同消滅,且她簽訂後11天逝世,由此短暫時間以觀,可認徵信社收受款項後,未及於處理契約之委任事務,無法律上原因而受有利益,判決須返還120萬元給她的繼承人。
承諾捐4870萬給母校 他「4年一毛都不給」挨告結局曝
中國大陸近日發生罕見的「母校告傑出校友」訴訟。中國礦業大學的90後校友吳幽在2019年承諾捐給母校人民幣1100萬(約新台幣4875萬),卻因遲遲未履行協議,遭母校基金會一狀告上法院。綜合陸媒報導,創投公司「鏡湖資本」合夥創辦人吳幽,2019年在母校110週年校慶演講時高調宣布將捐給學校「校史最高的捐贈額」,還表示「110萬太少,1.1億超出能力範圍,1100萬剛好」,並在捐贈儀式上簽署捐贈協議書,之後也獲得校方頒發的特別校務參事、創新創業導師聘書。然而,吳幽在儀式後因遲遲未履行諾言遭校方基金會提告,首場官司於2022年7月開庭後,吳幽在今年2月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與限制消費令,必須支付母校1104萬8900元。據天眼查顯示,吳幽應於2022年10月20日前及12月31日前,分別給校方200萬及900萬,而如果吳幽有任何一期未履約付款,原告變有權申請法院執行。吳幽從傑出校友變成「老賴」的事件曝光後,有大陸網友嘲笑,「都簽字了還敢出一張嘴」。再對照吳幽2020年受訪時的「10年之後我想做一個管理200億美元規模的基金」回應,更顯得諷刺。
高端估170萬劑因過期報廢 林德福:10幾億納稅錢放水流
高端疫苗日前公告可有效對抗BA.5,是否為政府未來採購鋪路?衛福部長薛瑞元昨強調,次世代疫苗採購中,不會有高端。今年11月後,高端疫苗預估最多有170萬劑因過期報廢。國民黨立委林德福昨表示,政府採購約500萬劑高端疫苗,等於34%全數銷毀,以單劑800多元採購價格計算,有10幾億元人民的納稅錢放水流。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針對「新冠疫苗及冷鏈的購買、廠牌、價格、劑量、施打及相關預算執行情形與效益」,要求衛福部等單位提出專題報告。根據審計部報告,至今年9月底止,國內採購疫苗6841萬餘劑,受贈疫苗2426萬餘劑,合計有9267萬餘劑,已到貨6595萬餘劑,已用5787萬餘劑。薛瑞元證實,9月底,有400萬劑疫苗因過期銷毀,占總疫苗數的6%,在400萬劑中,高端占120萬劑、換算占比為30%,還有50幾萬劑效期到11月,如果全數銷毀,最高量是170萬劑。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高端疫苗效期由最早的6個月展延了3次,等於期限延長至12個月,卻還有高達三分之一被銷毀,實在很離譜,高端報廢率34%,對比整體疫苗報廢率6%,將近6倍,報廢率多由高端疫苗所貢獻。洪孟楷並抨擊,高端疫苗3000多名受試者,如今尚未進入第3劑追加劑的實驗,衛福部以緊急使用授權(EUA),讓高端為第3劑追加劑疫苗清單之一,政府根本是草菅人命,把民眾當成白老鼠。林德福說,高端疫苗沒有通過國際三期臨床認證,日本政府不承認,若民眾去日本還需要先自費做PCR,衛福部與審計部對高端疫苗報廢數量、總金額有何看法?薛瑞元表示,疫苗採購本來就在前,寧可讓大家打完後有剩餘。高端疫苗打氣不佳,交貨也多所延宕。根據審計部提交的報告指出,疾管署已計罰每日逾期違約金,但尚未就逾期30天以上、未能履約部分扣罰違約金。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今年3月已就未履約部分,一併計罰2%違約金。至於相關金額,他表示沒辦法講,以免暴露出疫苗單價。近日BA.5變異株確診個案數爬升,疫情指揮中心鼓勵民眾施打次世代疫苗,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疑,高端疫苗日前公告可有效對抗BA.5,是否為政府未來採購鋪路?薛瑞元表示「等實驗做出來再說」,強調次世代疫苗採購中,沒有高端疫苗。
快篩經濟學1/昔排斥快篩埋禍端 捨近求遠心態禍萬民
新冠肺炎疫情大爆發,國內民眾為爭搶快篩試劑大排長龍,不僅民怨排山倒海,就連民進黨執政縣市也迭有怨言。一名快篩業者分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過度輕敵,承平時期強力反對普篩,還頻頻宣稱「超前部署」,臨危時反而亂了陣腳,從預算編列與執行差距可見端倪,歸結目前防疫亂象就在指揮官陳時中心態出了問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過去堅決反對使用快篩試劑,然而在國內疫情急驟升溫之下,指揮中心不得不閃電宣布全面徵用市面快篩試劑,並且推出「限購快篩實名制」,卻遭國民黨及快篩業者踢爆,指揮中心挑選供貨業者的審查及檢驗過程有貓膩,要求指揮中心比照美國、歐盟和日本的作法,公布檢測快篩產品的審查過程,以昭公信。快篩業者指出,包括泰博、寶齡富錦、安特羅、台塑生醫、凌越生醫、長興等多家本土廠商,其實早就拿到食藥署快篩EUA,但因政府因反對快篩,只好把產品銷往國外,當國內疫情突然爆發,業者產能趕不上來,只能眼睜睜地看著指揮中心大買韓國羅氏與美國亞培產品。讓前立委郭正亮都忍不住質疑,指揮中心為何只買羅氏、亞培快篩?難道是美國政府規定只能用羅氏或是亞培嗎?衛福部緊急向多家廠商採購快篩試劑,其中「高登環球生醫公司」被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質疑後,聲明不參與投標,但國民黨新北市議員葉元之緊咬高登董事長劉緯澤另涉詐欺。(圖/方萬民攝)業者進一步說,指揮中心當初不畏國人普遍質疑,大力扶植國內疫苗廠高端,反而是產品賣到全世界的本土快篩產業,並未見政府有類似的支持;反觀韓國快篩產業鏈在政府過去兩年的大力扶植下快速崛起,連台灣首款唾液快篩都是韓國貨,但這款由福又達率先進口的韓國Gmate唾液快篩,卻被立委林奕華踢爆並未按照食藥署規定,檢附韓國政府查廠證明,業者說,其實陳時中向來不贊成普遍快篩,立委高金素梅日前更直指,中央防疫特別預算花在買面罩的經費比快篩還多出20倍,顯示指揮中心如果不是誤判情勢,就是防疫心態有所偏執,落得現在民眾搶快篩,本土快篩業者卻無力介入供應鏈緩和需求,民眾與業者雙輸。業者批評,指揮中心在防疫上摻入太多政治考量,對大陸快篩抱持成見,即使有歐盟EUA都禁止進口,偏偏國際現貨市場最多的就是大陸篩劑,而直到疫情失控,經濟部才低調開放民眾自行採購大陸快篩,連以前堅持檢具國際EUA都免了,反差實在太大。可見快篩品質不是關鍵,准否依據就是政府說了算。台灣快篩市場本身就很小,議價空間有限,再遇到政府遞出急單,當然就像現在一樣很難討到便宜。據了解,由於國內業者申請進口快篩,指揮中心多要求檢附國內醫檢中心檢驗結果證明,送檢一次動輒花數百萬元,一來墊高出貨成本,一旦數據達不到標準,申請案就被封殺,快篩供貨契約違約金又重,除非「管道暢通無虞」,否則一般公司多半考慮風險止步。反倒是資本額小的貿易商躍躍欲試,例如公司資本額200萬,若未履約頂多賠200萬,公司換名再重起爐灶就好,但冒險一搏就可能拿下10多億元生意,政府還保證完銷,當然願意放手一搏。食藥署核准「福又達」公司進口韓國的Gmate唾液快篩,引發立委林奕華質疑陳時中「快篩是自由市場」的說法,因為到目前為止,民眾要買唾液試劑,只有一種產品可選擇。(圖/翻攝自林奕華臉書)立委鄭正鈐說,陳時中嗆藍委「快篩是自由市場、嫌貴別賣」根本是錯的,不明白陳的「經濟學」是在哪裡學的?鄭正鈐說,廠商能否拿到快篩EUA全要看食藥署臉色,資本額不高的小型貿易商,反而只要有人脈、有管道先取得,就能用類似操作期貨手法,先賣快篩收現金、再慢慢付貨款給原廠賺大錢,民眾健康形同淪為賭注。立委林奕華也說,陳時中自由市場論令人傻眼,國外快篩在台有總代理,指揮中心卻堅持跳過總代理洽購,遭批後還反嗆「台灣廠商不能賺,不是鬼更大?」如今,陳又指唾液快篩是「自由市場」,但明明市面上就只有一種產品,其他廠商想引進都被打槍,政府管制如此嚴格,與經濟學自由市場主張要政府減少干預根本背道而馳,指揮中心有必要公布所有申請唾液快篩品牌的檢測過程,讓民眾及業者評評理。
前署長賴帳3/公司設在東非小國 葉明功「瞎話」讓律師傻眼
美國樂立杯去年向前食藥署署長,現任精準生技負責人葉明功採購8000萬元台幣的醫療用手套,但葉明功拿了4000萬元訂金卻沒有按訂單交貨,遭樂立杯跨海提告請求還錢。可是,葉明功在法院開庭時卻一口咬定,樂立杯是跟國際精準公司交易,並非跟精準生技公司,讓樂立杯律師當場傻眼。據查,國際精準公司是位在東非塞席爾的境外公司,公司的負責人也是葉明功。台北地方法院去年11月24日首度開庭審理這起案件,葉明功開庭時,針對未如期交貸及返還定金沒有多做說明,卻強調樂立杯當時買賣協議書登載的是「國際精準公司」,而非「精準生技公司,辯稱樂立杯是與「國際精準公司」交易,此事與他無關,讓樂立杯在台委託的律師當庭傻眼。美國樂立杯委任的律師根據葉明功的郵局存證信函及匯款相關資料查出,「國際精準公司」是一家設在東非塞席爾的境外公司,而這家公司的代表人也是葉明功,葉明功無視他與樂立杯人員文書往返及通話紀錄,睜眼說瞎話的態度也讓樂立杯相當憤怒。據查,塞席領土不大,約台北市面積大小,是非洲的渡假勝地,吸引歐美人士前往旅遊,最著名的就是英國女王的王孫威廉結婚後,就是帶王妃凱特到該處度蜜月。 其實,葉明功的商業糾紛不只這樁,去年有一家貿易公司為了要買5萬枚「3M-N951860型」口罩,也是找上葉明功的精準生技,要他出貨到菲律賓馬尼拉機場,貨款共17萬5000美元(約台幣500多萬元),葉明功同樣未履約交貨,貿易商一狀告到法院要他還錢,葉明功也辯解與他無關,法官最後也認為貿易公司告錯人,判葉明功勝訴。凱悅出示文件指出,去年6月的出貨單為葉明功親簽(右,紅框處),他們還有拿到品質堪憂的手套查驗影片(左),沒想到葉明功卻在法院辯稱「與他無關」。(圖/讀者提供、黃威彬攝)對於樂立杯的指控,前食藥署長葉明功大聲喊冤:「我也是受害者,我沒有詐欺」。延遲交貨是對方不斷變更需求,最後不想買而要求退款,這是屬於商業交易糾紛,正由法院釐清。葉明功強調,「根據泰國規定,因為俞宗明的公司在泰國沒有註冊,因此產品才無法出口,所以申請註冊拖了2、3個月;我們也要求泰國工廠做SGS檢測報告確定品質符合標準。」葉明功表示,他是台灣精準生技及國際精準公司的代表人,而樂立杯是跟國際精準交易,不是跟台灣精準生技做交易,因此樂立杯不該對台灣精準生技提告。2023年11月1日更新據當事人葉明功委任律師來函表示,國際精準公司與樂立杯美國公司間履約爭議,業經法院判決認定其無詐欺行為,最高法院亦駁回樂立杯公司之民事請求。特此補充。
KY風暴2/合約本身就是詐欺 凱羿:何來10億違約金問題?
11月間凱羿先後舉辦2場重大訊息說明會,為「輕質循環油採購合約出現內控疏失」進行說明,為了止血,一手創立凱羿的前董事長蔡謀燦,12月1日請辭以示負責,他的弟弟蔡謀賦臨危受命接棒董座,對於證交所的懲處,蔡家兄弟默然接受,也強調油品交易是詐欺,沒有實際交易。蔡謀賦日前在新北市永和區凱羿總部接受本刊專訪時表示:「我們對主管機關的要求、媒體報導、股東及投資人的聲音,深切自我反省,尊重主管機關的裁量,疏失的部分會依法改進。」不過,他強調,「凱羿狀況並不像外界傳言,所以起心動念站出來說清楚(輕質循環油採購合約)。」「今年8月至9月間,凱羿在掮客劉孟和、顏瑜燕夫婦仲介下,進行輕質循環油採購與銷售,包括兩件分別向上游供應商俄羅斯油商OJSC及CASPIAN OIL & GAS FZE的採購合約(凱羿與OJSC的合約因銀行徵信未過而取消)、兩件向下游客戶大陸公司的銷售合約,後3份合約明訂若未履約,違約金為合約金額的2%。」蔡謀賦解釋。凱羿向CASPIANOIL & GAS FZE下單,預付48.8萬歐元(約新台幣1,660萬元);不過,凱羿在交易過程中發現該油品公司不存在等疑慮,因而取消這樁買賣。為增加營運動能,凱羿今年透過掮客劉孟和(左)與妻子顏瑜燕向俄羅斯OJSC公司購買輕質循環油,最後因銀行徵信未過,取消交易。(圖/翻攝自OJSC官網、翻攝自劉孟和LinkedIn)蔡謀賦表示,凱羿於11月11日公布的第3季財報第42頁到43頁,對該4項合約均有詳述,而負責簽證的「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廖婉怡、張耿禧對此以「強調事項」,而非出具保留意見,「表明認可此次事件已依會計原則充分揭露」。蔡謀賦已於12月9日到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劉孟和夫婦詐欺。然而,在證交所要求下,11月17日凱羿召開重大訊息發布記者會。本刊調查,當時證交所竟拿出一紙事先寫好的腳本,要凱羿發言人呂芳誠針對「第3季財務報告揭露醫療手套採購預付款項損失及輕質循環油採購銷售合約之或有負債,致公司已蒙受鉅額損失新台幣6,790萬元及可能承擔鉅額違約金約新台幣10億元」主題進行說明,並一字不漏地逐字「念稿」。凱羿前董座蔡謀燦推出的商品中,最成功的是COPPERCHEF鍋具,累計帶進逾50億元營收。(圖/翻攝自網路)耐人尋味的是,「10億元」這個數字是證交所「寫」出來的,凱羿第3季財報中並沒有這個數字。「這筆『推算』出的違約金,就是由合約中總價15.06億歐元(約新台幣514億元)的2%違約金換算而來。」呂芳誠解釋。對此,蔡謀賦指出:「凱羿在油品交易期間,雖然確實支付48.8萬歐元(約新台幣1,660萬元)的預付款,但這筆款項已由前董事長蔡謀燦返還,對公司而言,完全沒有虧損。此外,由於合約也是詐欺,因此沒有須支付違約金10億元的問題。」蔡謀賦臨危受命接任凱羿董事長,全面扛起重振及改革經營與制度等重任。(圖/馬景平攝)全額交割股 小辭典全額交割股的法規用詞為「變更交易方法股票」。當上市櫃公司因財務危機發生退票、股價跌到淨值以下,或未依規定期限公告財報時,就會被證交所打入全額交割股,期間該個股被禁止信用交易,投資人不能融資(向券商借錢買股)、融券(向券商借股票),也不適用「T+2」(成交2天內撥付款券)的交易規則,必須備齊款券才能交易。KY股係啥咪KY為世界第四大離岸金融中心、英屬開曼群島(TheCayman Islands)的簡稱,名稱後綴「KY」的個股,指在境外註冊、在台掛牌上市的公司股票,其所配發的股利屬於投資人境外所得。原則上若全戶個人境外所得不到100萬元,可不計入基本所得額,但部分KY股被認定為美國公司,其非美籍投資人的股利所得,仍會被課30%的稅。
【唬爛關鍵字2】行銷公司剛崛起就擺爛 收錢逾3月未履約
隨著網路媒體盛行,數位行銷公司也如雨後春筍般地接連冒出,「拉瑪數位行銷」就是其中之一。拉瑪透過替業者經營關鍵字廣告、社群廣告、品牌形象及影音廣告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力,成立雖不過短短幾年,但經營的有聲有色,如今卻被店家爆料,對關鍵詞設定的說法反覆、做事粗心,客戶反映後也只會卸責,根本「沒誠信」。「拉瑪數位行銷」於2018年7月2日成立,透過關鍵字廣告、口碑、EDM平面、社群和抖音等精準、有趣、吸睛行銷方式,提供企業、商家們的潛在顧客能更容易、快速收到他們資訊。由於「拉瑪數位行銷」對於網路市場有獨到見解與專業度,在行銷專業領域的服務與績效也不斷屢創佳績,吸引不少合作廠商,其中包括「隨意鳥地方」、「香雞城」、「黑金傳說」、「美甲玩物」、「Jana cafe」、「Good Hair」、「柳橙王子」、「佳禾日式碳燒」、「秋葵犬食堂」等知名店家。本刊調查,「拉瑪數位行銷」除了被動的等顧客上門外,平時也會積極尋求合作商家,透過在Google找已登錄店家,之後主動致電尋求合作。當初就是「拉瑪數位行銷」主動找上「水料理溫體牛咖哩飯」,但他們對於到手的生意,似乎相當敷衍,沒有好好用心經營。「水料理溫體牛咖哩飯」李老闆痛批,「在談妥合作事宜後,對方就開始擺爛。」李老闆抱怨,雙方簽約過了3個多月不僅一點進度都沒有,他要求退費解約,對方也是一再卸責推託,之後更直接消失來個不理不睬,加上網路上也曾有人表示,「業務的態度不佳,實在不敢苟同」,看來這樣的問題並非第一次。「拉瑪數位行銷」雖然成立幾年就小有成績,但畢竟還未完全站穩腳步,若不好好改善和處理後續,恐怕很快就會從競爭激烈的市場中消失。記者致電「拉瑪數位行銷」詢問,但至截稿為止仍無任何回應。由於業務延宕3個多月卻絲毫沒進展,「拉瑪數位行銷」沒有派人處理,只是一味卸責,李老闆憤而解約,最後對方竟直接消失。(圖/莊沛儀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