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庭
」 離婚 人夫 通緝 夫妻 法院遭爆與林秉文同框「極樂招待所」清涼辣妹圍繞 梁文傑切割:不認識他
國民黨籍立委徐巧芯今(2)日傍晚在臉書爆料,上傳多部影片,內容為88會館洗錢案主嫌之一且已遭通緝的林秉文在郭哲敏開的「極樂招待所」嗨唱,周遭還有清涼辣妹圍繞,影片中還發現有陸委會副主席梁文傑。梁文傑對此回應,已是多年前的事情,自己當時不知道他(林秉文)是誰,那天也是第一次碰到他。徐巧芯在臉書發文並附上多則影片,稱「右邊那個是林秉文吧?!我就問,怎麼當時檢察官都沒覺得他會跑,不需要羈押?」接著表示,「至於左邊的彩蛋我就不說了,免得又有人說我管她老公,我沒這個興趣好嗎!只是怎麼每次又是你?」影片中不只看到林秉文,還有陸委會副主席梁文傑。此外,徐巧芯引用2024年12月27日的新聞提到,百億賭王、「PGTalk」負責人林秉文,涉及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非法地下匯兌案,被依幫助詐欺等罪起訴,全案法院審理中,但林秉文經法官4度傳喚均無故未到庭,新北地院日前核發拘票仍拘提無著,今沒收300萬元保釋金,且發布通緝。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在今日陸委會的例行記者會被問及此事,起先她稱沒看到影片無法回應,記者會結束看過影片立即回應,影片中聚會已經是5、6年前的事情,當時他在台北市當議員還未進陸委會。因為徐巧芯公開的影片中有通緝犯林秉文,梁文傑也急切割,「那時還不知道他是誰,我是第一次碰到他」,解釋當天是朋友邀請一起吃飯,還知道演員高捷會到場,強調「那天的情況就很單純」。據悉,林秉文涉「88會館」郭哲敏地下匯兌案,4度傳喚未到,遭新北地院核發拘票仍拘提無著,認其已逃匿,日前沒收300萬元保釋金並發布通緝。
前金主林秉文落跑遭通緝 澎恰恰親曝和對方「私下互動」
澎恰恰今(27日)錄影華視除夕特別節目,被問是否有和過去曾為他還債2億元,今日被新北地院通緝的林秉文聯絡?澎恰恰低調表示:「我真的不知道他的情況,沒有辦法去說什麼。」「PGTalk」負責人林秉文,因涉及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非法地下匯兌案,被依幫助詐欺等罪起訴,全案法院審理中,但林秉文經法官4度傳喚均無故未到庭,新北地院日前核發拘票仍拘提無著,今沒收300萬元保釋金,且發布通緝。澎恰恰透露已經1年多沒有跟對方聯絡,不清楚詳細狀況,之前有合作時,多半也是工作人員跟他聯繫,所以跟林秉文實際接觸並不多,而目前澎恰恰債務還沒還清,賺回來的錢則都有專人管理。此外,澎恰恰和許效舜先前被傳師徒情變,指澎恰恰一直想靠「鐵獅玉玲瓏」到大陸發展,但許效舜助理卻獅子大開口導致合作卡關,而且許效舜明明只借給澎恰恰1萬,卻在外放話自己是澎恰恰的債權人。今許效舜也笑回:「只為了1萬塊?也太看不起我了吧。」澎恰恰(右)、許效舜(左)被傳師徒情變。(圖/趙文彬攝)
夫妻多年前收養新生女嬰 她成年後「這些行為」讓2老心死:38年的女兒不要了
多年前,阿國(化名)夫妻在女嬰歡歡(化名)出生不久後,將她收為養女,對其視如己出、全心養育。不料歡歡國中畢業後隨即離家,後來自組家庭。不僅未曾奉養阿國夫婦,也不曾與他們聯絡。更讓2老心酸的是,後來歡歡在外積欠多筆債務,債主卻多次找上阿國夫妻,或以電話或上門催討。阿國夫妻都已年邁,不滿與歡歡之間徒有收養形式,卻無實質親情,於是向法院訴請終止這段持續了38年的收養關係。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本案在法院審理時,歡歡經法院合法通知卻未到庭,也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法官認定,依民法第1081條第1項規定,養父母、養子女之一方,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得依他方、主管機關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宣告終止其收養關係:一、對於他方為虐待或重大侮辱。二、遺棄他方。三、因故意犯罪,受2年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之裁判確定,而未受緩刑宣告。四、有其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收養關係。法官考量,阿國夫妻與歡歡雖然因收養而有親子關係的形式,但歡歡長期離家未歸,也未關懷、探視養父母,彼此親子關係疏離,雙方徒有收養形式,而無實質父母子女親情之維繫,顯與收養係為成立擬制親子關係之宗旨相違背。法官審酌,既然雙方收養之目的無從達成,並且情節也屬重大,以雙方狀況而言,衡諸常情,一般人實在難以長期忍受,會因而喪失繼續維持收養關係的意願。最終法官認定,雙方養親子間的感情與信賴已生破綻且無回復希望,足認確有難以維持收養關係的重大事由存在。日前依法宣判,阿國夫妻聲請宣告對歡歡終止收養關係,即屬有據,應予准許。
白委質疑「鱸鰻」林秉文跑了法院不處理 新北地院回應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與小弟張旭昇因涉及地下匯兌被起訴,新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另外一名同案被告「鱸鰻」林秉文則獲交保,但民眾黨立法委員黃國昌爆料他5日下午開庭未到,質疑他「跑了」,批院檢裝沒事。新北地方法院對此回應,如林秉文無正當理由不到,將依法為後續處理。據了解,「88會館」風波後,林秉文向員工稱他因此事感到非常心煩,將生意重心轉往東南亞,因此常到東南亞一帶出差。黃國昌在臉書爆料,林秉文與郭哲敏地下匯兌案本月5日開庭時,在押的郭哲敏提審出庭,但林秉文卻沒有出庭,合議庭詢問林秉文的律師他是否出境,律師回答據他所知沒有,「然後,就沒有然後了」。黃國昌稱,接下來直至開庭結束,法官或檢察官都沒有再針對林秉文未出庭有所發言,亦未表示會採取任何強制處分或是依法通緝,批評「如此嚴重的情事,為何院檢迄今還在裝沒事?法務部是還在睡覺嗎?」。新北院稍早回應,林秉文在偵查時由檢方諭知300萬交保,但並未限制出境出海,起訴後因案件各自被告涉案犯罪事實眾多,合議庭分批審理。新北院指,林秉文去年兩次準備程序均到庭,今年其中一次庭期因颱風取消,後來辯護人以衝庭為由聲請改期,最後合議庭11月17日以證人身份傳喚林秉文到庭,其辯護人以身體因素替他請假。新北院表示,本月5日合議庭以被告身分傳喚林秉文,但林秉文未到庭,其辯護人稱林秉文尚未入境,庭後合議庭發現林秉文已出境,定在本月26日再開庭期,以被告身分傳喚林秉文,若屆時他無正當理由不到場,將依法處理後續,並無新聞登載所稱的「法院未為處理」。
新婚妻「返鄉探親」後消失 台中男苦等20年心死離婚
台中一名男子與一名大陸女子結婚,原本約定共同在台灣生活。然而女子來台不久,便以返鄉探親為由返回大陸,至今已分居長達20年,男子也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判決書指出,兩人於民國90年7月12日在大陸四川省地區結婚,同年9月11日申登,然而女子來台與其共同生活不久,便以返鄉探親為由返回大陸,於90年間出境後並沒有再返回。法院審理時,該女子未到庭出席,也未提交書狀陳述意見。法官指出,根據《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若因重大事由導致婚姻難以維持,可以請求離婚。但若該事由由請求人單方負責,則不得訴請離婚。法院調閱入出境資料發現,該女子返鄉探親後,未再入境台灣,顯示雙方已分居超過20年。法官認為,分居期間雙方完全缺乏夫妻間的情感互動,無法共同經營婚姻生活,已背離婚姻關係的本質。考量雙方婚姻在客觀上已無修復希望,法官認定,分居乃因雙方未能同住所致,而女子顯然難辭其咎,男子並非唯一有責任的一方,因此法院裁定,准許男子訴請離婚,結束這段名存實亡的婚姻。
越南妻回家鄉3年「改吃素」不返台 他心死離婚了
人夫阿良在2016年跟越南妻子小玲(皆化名)結婚,但2021年小玲說要回家鄉探親,卻一去不復返,還不斷跟阿良要錢,阿良2年多給了20多萬元,最後小玲卻稱她「改吃素」拒絕回台,心死的阿良也只好訴請離婚。判決書指出,阿良跟小玲在2016年結婚,不過小玲在2021年12月說要回越南探親就沒回來,還屢向阿良要錢,阿良給了新台幣20幾萬元,後來小玲已吃素,不願意回來了,阿良訴請離婚。法官表示,從戶籍謄本記載可知小玲原為越南人,但已於2006年1月取得我國國籍。而小玲確於出境後沒再回台,本院依職權查詢其入出國日期紀錄在卷可參。小玲既未到庭爭執,也沒提出書狀作。法官說,小玲3年沒回來,也沒盡配偶同居義務,構成惡意遺棄,依法准許離婚。此外,類似故事也不只一起,另名男子阿國與女子小萱結婚,但小萱以爸爸病危為由帶家人離台,阿國問了小萱姊姊,才知道她另結新歡,還寄她跟小王的親密照給他,他飛過去找小萱,對方也不見他,最後他也只好訴請離婚。
砸重金作法事求姻緣無效 男子狀告命理師敗訴
台中日前爆發一起特殊的民事訴訟案件,一名男子因婚姻問題向命理師求助,在支付4萬9千元法事費用後未見效果,憤而對命理師提起訴訟,但最終遭法院駁回。根據媒體報導指出,該名男子曾至命相館詢問「今世有無娶老婆的命」。當時命理師直言他沒有此命格,但隨即建議可透過法事改善命運,聲稱此舉不僅能促進事業發展,更能增進婚姻運勢。在命理師的建議下,男子同意支付4萬9千元進行法事。但法事完成後,男子不僅未感受到事業有所起色,婚姻狀況也未見改善。認為自己付出的金錢毫無效果,男子決定以詐欺為由,向法院提出民事求償,要求命理師返還全數費用。而台中地院在審理此案時,命理師並未到庭辯論,也未提供任何書面聲明或陳述。但法官認為,法事是否能帶來效果,屬於個人信仰範疇,無法以科學方式驗證。同時,原告也未能提出具體證據證明命理師在締約或履約過程中有詐欺故意。基於以上理由,法院認定難以認定命理師有詐欺侵權行為,最終裁定駁回男子的訴訟請求。此案凸顯出在涉及個人信仰的服務糾紛中,法律判定的複雜性。
才離婚2天就娶女友!大伯急喊冤:沒在離婚協議書簽過名 正宮怒告求償60萬元
基隆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她因受丈夫阿明(化名)逼迫簽下離婚協議書,怎料才剛離婚2天,阿明就與女友登記結婚,事後大伯還向她表示自己並未擔任2人的離婚證人,也從沒在離婚協議書簽過名,讓小美氣得對阿明提告求償60萬元。對此,基隆地院判阿明應賠償小美1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小美與阿明於2016年結婚,共育有1名孩子,而阿明在2021年間多次向妻子表達想離婚的念頭,便在隔年3月拿著離婚協議書到小美的工作室。當時,離婚協議書的證人欄位已有2人簽名,其中1人是阿明的哥哥,也就是小美的大伯,而小美也主張,她是在對方逼迫之下簽署離婚協議書,並和阿明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沒想到的是,2人離婚的2天後,阿明就與女友登記結婚。判決書指出,小美在簽署離婚協議書的過程中,均未曾與大伯接觸,大伯亦未曾詢問2人是否有離婚真意,事後大伯也跑去和小美坦白,他不僅沒有同意擔任離婚證人,也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讓小美憤而提告確認她與阿明婚姻關係存在,再告阿明與女友之間的婚姻無效。除此之外,小美還發現,阿明於辦理離婚之前,曾傳LINE訊息向其他人稱「我禮拜五要跟妳嫂嫂辦登記,這樣是要我怎樣…我先想辦法跟我女友,還有她的家人說明狀況」,顯示阿明早已外遇,且與女友正在交往中。然而,阿明經法院合法通知未到庭爭執,亦未提出書狀為何聲明或陳述。案經基隆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阿明知道自己是有配偶之人,卻以「女友」這樣的親密稱謂稱呼配偶以外的第三者,顯然已逾越一般交友分際,嚴重損害妻子的配偶權,然斟酌雙方身分、地位、資力、加害之程度、被害人所受之痛苦等等情形,最終判定阿明應賠償小美1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
陳啟昱落跑 賴士葆批南院替他佈下天時地利人和機會
前民進黨中執委、台鹽前董座陳啟昱涉光電弊案,1日召開羈押庭卻未到庭,南檢4日發布通緝。對此,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今日批台南地院,簡直替陳啟昱佈下天時地利人和機會,讓他可以從容逃亡,如果陳最後人間消失,執法機關怠惰失職不作為應該受到追究,政府要肅貪,卻對自己人雙重標準。賴士葆指出,南院這次對陳啟昱「捉放曹」,結果陳啟昱行蹤成謎、憑空消失,檢警、海巡人員動員上百人進行搜查。南院更被質疑放水,包庇人犯,發回更審「聲聲慢」,從23日南檢提出聲請羈押,並指出陳有逃亡可能,結果南院判無保請回,到28日原裁定撤銷,又拖幾天才通知31日開庭,前後9天的時間,加上颱風,簡直是南院替陳啟昱佈下天時地利人和機會,可以從容的逃亡。賴士葆表示,這件案子不單純,因為陳啟昱當過立委、高雄副市長,後來擔任台鹽董座及成立台鹽綠能公司,涉嫌與光電業者官商勾結,兒子任職涉案下游廠商,父子上下其手,導致台鹽損失11億元。賴士葆續指,2021年陳啟昱就曾突然請辭,其實就有蹊蹺,媒體報導當時蘇貞昌任閣揆,接到檢舉台鹽綠能違約金被修改為工程費的10倍,背離行情,陳啟昱被經濟部調查卻無法交代清楚,匆忙請辭,經濟部發現有問題,只有將資料移送,未提告、求償,一切都很低調進行。陳啟昱請辭或是「被請辭」,都可以控管對政府損害最小的程度,但其實也是一種包庇,因為這樣不會讓更多內幕被掀開。賴士葆說,現在台鹽綠能涉案的蔡姓包商每個月匯款百萬給陳啟昱,累計已達千萬元,蔡姓男子被查出和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涉及的土地超貸案是夥伴關係,可以說光電弊案盤根錯節的糾纏在一起,牽連的人數更多,或許是經不起查,否則全部掀開來只會扯出更多黨政要員。賴士葆強調,如果陳啟昱最後人間消失,執法機關怠惰失職不作為,替嫌疑犯開拓逃亡之路應該受到追究,因為這對司法又是再次重創,政府要肅貪,卻對自己人就是雙重標準。
陳啟昱羈押庭未到神隱中「南檢最快4日通緝」 妻子遭追問行蹤友人爆:早已離婚
南檢偵辦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嫌收賄案,台南地院1日召開羈押庭,他卻未到庭,無故不到落跑神隱,雖在1日晚間,法官即發拘票,同時間台南地檢署也發出拘票、動員搜捕陳啟昱,但至今仍杳無音訊,南檢指若4日搜索無果,最快會在4日對陳發出通緝令。該消息一出,引發各界譁然,質疑台南地院失職「縱放陳啟昱」。而外界也紛紛追問前基隆市觀光及城市行銷處長、陳妻曾姿雯其行蹤,據曾姿雯的友人爆料,兩人早在去年9月就已離婚,如今兩人已無關聯,希望各界能給她空間。台鹽綠能3億弊案已延燒多時,上月檢方要求聲押前董事長陳啟昱等人遭駁回,南檢抗告成功,28日台南高分院採認南檢主張,發回台南地院重新裁定。台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開重裁庭,但因康芮颱風攪局,後延至11月1日上午開庭,豈料陳啟昱到晚間都未出現,彷彿人間蒸發,遭法官拘提。消息一出,引發各界譁然,質疑台南地院失職「縱放陳啟昱」。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台南地檢署私下對此大酸4名法官駁回率高,是以「高度保障人權自居」,只能無奈表達尊重。對此,台南地院發聲明強調,台南高分院10月28日將陳啟昱等人撤銷原裁定發回後,本院即迅速分案,承辦法官立即訂於10月31日重新召開羈押訊問庭,過程中並無任何延宕、不周之處。至於有警調人員透露,台南院檢長期「鬧不和」,因此當檢察官聲請強制處分、核票時,特定法官會直接「無理由駁回」。對此,南院則回應,審檢制度在司法實務上本有各自立場與角色,法官對檢察官聲請的強制處分有所准駁,在全國各院檢間實屬常見,強調院檢互動往來、溝通均正常,並無失和一說。同時間,外界也紛紛追問曾姿雯其行蹤,兩人在2012年交往後低調登記。然而,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其實兩人早在去年9月就已結束約12年的婚姻,此次事件她不願對外多談,連日追問也已讓她不堪其擾,如今兩人已無關聯,希望各界能多給她空間。
無故不到落跑了? 知情者曝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可能下落
檢調偵辦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台南地院1日召開羈押庭,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卻未到庭,法官已開出拘票,將拘提陳啟昱到案。對此,知情人士臆測,陳啟昱可能已經不在台灣,因為以他在高雄的實力與人脈,若真的有心想要偷渡並不困難,所以猜想陳啟昱不排除已經從高雄「坐桶子」出境。南檢偵辦光電弊案,懷疑高層與廠商共謀詐財,對陳啟昱等5人聲押禁見,但遭台南法院駁回,南檢提抗告成功,發回台南地院更裁,台南地方法院1日召開羈押庭重新裁定時,陳啟昱卻無故不到,正在被強制拘提到案中。陳啟昱無故消失引發各界譁然,知情人士表示,陳啟昱這幾年都在高雄旗山一帶出沒,高雄是他最熟悉的地域,但他猜測陳啟昱可能已經不在高雄,有可能從高雄「坐桶子」出境。「詐騙集團數十人要搭船出境都不是問題了,何況堂堂前副市長,要搭快艇出境也不無可能!」知情人士分析,陳啟昱曾是高雄市副市長,且在高雄有很扎實的地方關係,若真的臨時想要找「桶子」偷渡到境外,對他來說並不困難,且現在偷渡行情約在80萬到100萬元,陳啟昱應該不缺錢,若真的有犯罪事實,應不會放過這次可以逃跑的機會?
捧現金買房住9年 「開發商破產」竟害別墅被拍賣!屋主傻眼了
大陸一名劉姓男子2015年5月11日購買了一套位於九龍坡區白彭路6號的別墅,總價款是人民幣121多萬元,房屋開發商為重慶五星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五星地產)。沒想到,劉男今年突然看到門前張貼著一份拍賣公告,經過再三追問,才得知五星地產早已破產,連帶導致他的房產被拍賣。《大皖新聞》報導,劉男買房當天和地產公司簽訂了《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劉先生說,他在簽約後支付了全部購房款,地產公司也有開具房款收據,「後來我開始裝修入住,至今已有9年」,期間他曾多次催促五星地產履行買賣合同約定,為他辦理房產證並辦理過戶登記手續,但對方每次都找藉口推脫。今年3月26日,劉男突然看到門前張貼著一份拍賣公告,並稱他的房產設有抵押權,然而根據當初和地產公司的合同,內容明確寫著「本商品房屬預售商品房,五星地產應當在2016年6月30日前,將已進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登記的商品房交付劉先生使用,五星地產聲明本商品房沒有設定抵押權」等語。屋主認為,該套別墅是自己的合法住所,因為開發商自身原因,一直沒有給自己辦理房產證並過戶,遂向九龍坡區法院遞交起訴狀,要求確認當初雙方簽訂的那份買賣合同真實有效。法院開庭時,五星地產未到庭,但當初開發商確實合同中聲明「本商品房沒有設定抵押權」,且直到拍賣時地產公司一直未辦理過戶。法院認為,從合同內容看,五星地產將涉案房屋出售給劉男,雙方對出售房屋的位置、價款、支付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主要條款進行了約定,內容亦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同簽訂當天,五星地產出具了購房款收據,雖然該房屋存在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的障礙,但這屬於物權變動方面的問題,並不影響合同效力。此外,面對別墅遭管理人拍賣,劉男隨即向法院提起異議之訴,申請終止拍賣處置,「然而當我正等待法院回覆時,發現房屋已經被拍賣掉了。」今年9月13日,九龍坡區法院裁定,解除五星地產所有、位於白彭路6號的別墅所有查封和抵押登記,同時裁定將該別墅的所有權轉移登記到買家名下。對此,律師認為,儘管管理人聲稱該別墅之前被多家法院查封,且有合法的抵押權,但劉男此前已與開發商簽訂有效合同並支付全部價款,實際占有該別墅長達9年,未辦理過戶登記是因為五星地產不配合,管理人的拍賣行為涉嫌違規,劉男提出的執行異議能夠排除執行,可進一步向九龍坡區法院申請撤銷執行。
婚後同居10天!新婚妻跑回緬甸「要經濟支援」 罹癌男心死離婚
新北一名男子與緬甸籍妻子結婚後,妻子隨他來到台灣居住,卻僅僅住了10天,隨後便以「不適應」為由返回緬甸。後來妻子多次致電給男子要求經濟援助,但拒絕返台。最終男子忍無可忍,以婚姻關係破裂為由,向法院訴請離婚。判決書指出,男子稱妻子婚後僅在台灣同住了十天便返回緬甸,並多次向自己要求經濟援助。男子罹患癌症後,曾希望妻子返台照顧,但遭到對方拒絕,兩人甚至在今年3月後完全中斷聯繫。隨後當男子詢問岳母時,對方建議男子「再娶」,最終男子忍無可忍,以婚姻關係破裂為由,向法院訴請離婚。法院審理過程中,男子提供了與妻子的對話紀錄以及罹癌的醫療證明,並指出妻子行蹤不明,而妻子也未到庭回應或提出書狀聲明。法院認定男子的主張可信,且雙方已分居多年,無法維持婚姻。法院援引《民法》第1052條第2項的規定,認為雙方皆須對婚姻破裂負責,且婚姻已達無法維持的重大事由,因此判准原告的離婚請求。法院指出,當夫妻雙方都對婚姻無法維持負有責任時,雙方均可依該法律條文提出離婚請求,而不需要比較雙方責任的輕重。
公司欠薪1個月!保全「4天沒吃飯」餓昏 拿遺失金融卡買飯慘淪詐欺犯
台北一名保全在社區擔任代班保全,因公司欠薪一個月,肚子實在太餓,所以持撿來的金融卡到商店購買商品。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詐欺取財罪,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保全2024年2月25日在社區拾獲一張金融卡,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將該卡侵占入己,並持卡到超商購買菸1包、便當1個、飲料1罐等,共251元的商品。保全無奈地說,「因為保全公司欠我1個月薪水,我當時已經4天沒吃飯,我是想要買午餐。」法官指出,就本案詐欺取財犯行,保全於密接時間、相近地點,接連盜以本案金融卡支付商品款項2次,應是基於同一犯意所為,各舉動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應視為數個舉動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應論以接續犯。法官審理後認為,審酌被告於案發時身為代班保全,收受民眾宣稱拾獲而交付之本案金融卡,竟占為己有並盜用刷卡消費,可見其法治觀念薄弱,對他人財產法益並不尊重,所為應予非難,衡酌被告犯後坦承犯罪且有賠償意願,惟因當事人未到庭而未能洽談和解。法官表示,兼衡被告盜刷而詐得之財物價值非鉅,暨其犯罪手段、動機、大學肄業之智識程度、自述之前從事拆除工作、需扶養1名未成年子女、勉持之家庭經濟狀況及其素行等一切情狀,判他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菸1包、便當1個、飲料1罐等全沒收。
新竹婦遭詐1600萬 車手落網稱「才入詐團10天」仍遭判全賠
新竹縣一名蕭姓女子,加入假投資詐騙社群,聽信詐團指示面交7次,共得手1,600萬元,蕭女發現受騙後報警,配合警方約出車手謝男。謝男稱僅加入詐團10天,未參與前7次面交,雖然刑事庭認定其為未遂犯,但民事庭則認為他身為詐團成員,就需負起損害賠償責任,判謝男需賠償蕭女1600萬元。蕭女加入假投資LINE社群,於2023年11至12月間,依詐團指示前往竹北星巴克面交現金給車手,共計1600萬元。蕭女報案並與員警合作,約出詐團車手謝男面交605萬元假鈔及1張千元真鈔,警方當場將其逮捕。謝男聲稱,他加入詐團才10天,前7次與蕭女面交的車手均不是他。新竹地院刑事庭依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判處謝男8個月有期徒刑,蕭女也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謝男1600萬元。民事庭法官審酌,蕭女主張的內容有刑事判決作為證明,謝男卻始終未到庭說明,也無提出有利於己的聲明或證據供法院審理,依據調查結果,堪信蕭女遭詐鉅款為真實,故判處已受刑事宣告有罪的謝男需對詐團侵權行為負責,如數賠償蕭女1600萬元。
正中午戴帽+口罩!通緝男違規穿越馬路被攔 他急報雙胞胎弟身分遭戳穿
北市萬華分局龍山派出所員警日前於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大熱天卻還帶著帽子、口罩,將自己遮的嚴嚴實實,且還有違規穿越馬路等情形,當場將男子攔下,孰料當場發現男子其因竊盜案件而遭到通緝。過程中,男子還試圖想利用自己與雙胞胎弟弟長相相似,謊報弟弟身分,但仍遭員警識破,當場被依通緝犯身分解送地檢署。據了解,60歲的邱姓男子平時依靠打零工維生,其日前前往萬華一帶進行清潔工作,未料卻在行經龍山寺前因違規穿越馬路,加上邱男大熱天仍帶著鴨舌帽並戴著口罩,將自己的面容遮蔽,讓巡經該處的員警見狀有異,上前攔查。邱男被攔查時,表現相當配合,但警方卻發現邱男還有一個長相與自己幾乎一模一樣的雙胞胎,讓警方起疑,將邱男帶回所內進一步確認身分時,果然發現邱男態度慌張、言詞閃爍,當場發現邱男謊報弟弟身分,並發現邱男因竊盜案件遭到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全案後續也依法將邱男解送台北地檢署歸案。萬華分局呼籲,民眾遇案涉及訴訟,接獲地檢署、法院通知開庭,應準時出庭,避免未到庭為地檢署、法院發布通緝。亦不可提供個人證件予他人,以防不慎成為受害人。
25歲女師「放課特別授業」教人與人連結 國中弟全身吻痕…媽氣炸報警
北部1名25歲國中女老師在校任職期間,結識該校1名15歲男學生,不料她明知對方是未成年少男,竟將其帶到租屋處3度發生性關係。少男母親事後發現兒子身上有大量吻痕,氣得到學校討公道,並報警提告。法院審理後,依3個妨害性自主罪合併判處女師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緩刑3年,另須向公庫支付10萬元。判決書指出,被告曾任職於北部某國中,期間認識該校15歲男學生,其明知對方係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少男,竟基於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為性交之犯意,分別於去年5月25日、5月26日及5月27日,在未違反少男意願的情況下,3度發生性關係。男學生母親發覺兒子身上有大量吻痕,因而至學校查訪並報警,由員警循線查悉上情。法院審酌,被告犯後在僅有被害少年之指述證據下,除於警詢飾詞卸責外,於偵訊及準備程序均坦承犯行,並呈上悔過書,深切自責,可見其確有悔意,同時亦表明願與男學生母親和解,然告訴人未到庭,而未能達成調解,因此依3個妨害性自主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緩刑3年,另須向公庫支付10萬元。針對本案,教育局說明,該師所屬國中前於2023年5月29日進行校安通報,並召開性平會調查,認定當事人性侵害成立,並終止聘約,且議決該師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教育局業已於同年10月30日核准解聘,後續並登載教育部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管制,各階段學校、幼兒園、補習班、課照中心等學校及教育機構,都不得進用該員。
父從小不聞不問偷領消費券 女兒提「免扶養義務」結局曝
苗栗縣一名何姓女子出身後父母就分居,她從小被祖父母養大,父親毫不關心,2009年還把政府給的消費券偷領走,讓要繳學費的她傻眼,她擔心父親以後要她扶養,她向法院提起「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訴訟,法院准了。判決書指出,何女出生後均由祖父母扶養,母親不在身邊,爸爸很少出現,她兩歲時,父母就離婚,爸爸在跟媽媽討論離婚中,在開車途中發生爭吵,導致重大車禍,之後母親離去,爸爸未盡扶養責任,未支付家庭生活費,更沒負擔學費。何女說,祖父母去世後她寄人籬下,爸爸也沒過問,還想把祖父遺留的摩托車騙走,政府發放消費券,未成年的她消費券還被爸爸偷領走,她原本要繳學費,儘管爸爸說會還,但之後卻失去聯繫,2020年警方打來稱,爸爸因為竊盜罪遭起訴,所以她無正當理由未扶養爸爸,希望免除扶養義務。何女姑丈說,他沒跟何女同住,她小時候由阿公阿嬤扶養,父親沒跟她同住,她國小就打工賺錢養自己。姑姑也表示,弟弟都不拿錢回家,何女去打工還會給家人2到300元。據悉,何父未到庭,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法官認為,何父長期離家,未與女兒同住,親屬間也難以聯繫他,他沒付扶養費給何女或是她的祖父母,須由其他親屬資助,所以認何父無正當理由對女兒未盡扶養義務,准許何女免除對何父的扶養義務。
無業男爽開賓士車!竟是手工製毒「含笑半步癲」賣苗栗鄉親
苗栗縣苑裡鎮一名34歲陳姓男子儘管無業沒收入,但平常卻駕駛賓士車代步,檢方循線追查,發現陳男竟手工製毒「含笑半步癲」販售給附近居民,台中市刑大偵八隊去年底破獲該起毒品案,在陳男家中查扣大量毒品,市值初估逾百萬元。近日苗栗地檢署調查偵結,將陳男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據了解,陳男不僅販毒還製毒,他以俗稱喵喵的第三級毒品原料「4-甲基甲基卡西酮」混合果汁粉調製毒品,再用印有「江南糖白虎-含笑半步癲」及「潮牌Aape」字樣的包裝袋製成毒咖啡包,還高調開著C200賓士車四處送貨,且交易對象大多為苗栗縣苑裡鎮的鄰近居民,由於陳男無業卻能駕駛高檔車,引起檢警懷疑販毒牟利,整起事件才被曝光。台中市刑大偵八隊去年底收網逮人,前往陳男的家中進行搜索,當場起獲毒品咖啡包552包、毒品原料喵喵1包(690公克)、果汁粉7包、毒品咖啡包裝袋22捆、封口機3台、攪拌器1台、k他命4包、電子磅秤7台、手機2支等贓證物,市值初估超過150萬元,毒品貨量可供2500人吸食,涉毒數量相當龐大,全案警訊後移送至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檢方近日調查偵結,將陳男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製造及販賣毒品罪嫌起訴,最高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不過陳男無故未到庭,目前已遭通緝中。《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妻狂購物、餐餐吃外送月花13萬...尪薪水6萬扛不住 還被罵「不持久」崩潰訴離
台中市男業務經理訴請離婚,他指控老婆每月狂花9至13萬元不等,他月薪6萬元,雙親補貼2萬元,家庭經濟還入不敷出、夫妻衝突不斷,老婆常辱罵他「小雞雞」、「不持久」,哭鬧要脅自殺,他長期飽受精神家暴,夫妻感情決裂分居,婚姻已回復無望。法官判准,女方需每月支付撫養女兒費9000元及代墊費16萬餘元,可上訴。人夫指控,夫妻在2020年12月底奉子結婚,在大里區租屋,婚後幾乎天天吵架、衝突不斷。老婆經常對他精神家暴,辱罵他「小雞雞」、「不持久」、「胖子」、「爛人」等,且常摔東西、哭鬧下跪逼他順從,甚至持刀要脅自殺、不斷奪命連環CALL等,導致他精神極其痛苦。人夫說,他月薪6萬元,負擔家庭開銷、房租及子女撫養費,父母每月還補貼2萬元,但老婆愛購物消費,三餐吃外送,每月平均花費9萬至13萬元不等,家庭經濟入不敷出。人夫2022年5月間帶女兒搬離租屋處,夫妻分居至今,他提出錄影光碟、照片及雙方LINE對話、匯款紀錄等證物訴請離婚,並追加請求老婆支付女兒扶養費每月9459元、分居期間代墊扶養費共17萬262元。經法院通知,女方無正當理由未到庭也未提出書狀。法官審酌雙方沒感情交流、無修補婚姻行為,卻仍因細故爭吵,兩造婚姻已無回復之望;認定女方應有難以維持婚姻可歸責之處,判准離婚,並需支付每月扶養費9000元與代墊費用16萬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