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營台指期貨對賭 台中男子6年獲利1500萬
台中男子陳泰良涉嫌長期雇用業務員,招攬不特定民眾以台灣股市的加權股價指數期貨對賭,6年來獲利約1500萬元,已違反《期貨交易法》。台北地檢署今指揮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兵分5路搜索,並約談陳男等5名被告及相關證人到案。檢調指出,涉案的陳男曾於2007年經營地下期貨被查獲後,判刑10月、緩刑2年確定,但執行完畢後,又重操舊業。檢調接獲檢舉,獲悉陳男自2013年間起,未經主管機關核准,從事地下期貨交易,雇用多名業務員Call客,四處招攬客戶以投資為名,實際上卻以台灣證券交易所加權股價指數期貨為對賭標的,進行買多或賣空,輸贏當日結算。陳男的地下期貨交易,以1點200元,與客戶對賭升降,每天結算,估計自2013年迄今獲利1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