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定讞
」 校長37死囚聲請死刑釋憲結果出爐 大法官判決「有條件合憲」:需限縮適用範圍
日前,台灣37名尚未執行死刑的死囚,聯合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並主張死刑剝奪生命權及人性尊嚴、違反《憲法》比例原則等。部分死囚還強調自己曾遭到刑求、審判程序有瑕疵。憲法法庭今年4月23日為此展開激辯,結果在今(20)日下午3時宣判,結果是「有條件合憲」,意即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此次聲請釋憲主要為高齡72歲的台灣「最老死囚」王信福提出,其餘36名死囚也陸續聲請,由憲法法庭併案審理。4月23日憲法法庭召開言詞辯論庭,律師團、法務部、民間團體、專家學者、被害人家屬等都有激烈的辯論。王信福透過律師在法庭上公開親筆信,信中以「不存在了嗎?剝奪一個人的生命難道已不再需要聽其辯解了嗎?」為題,表示自己自幼失學,表達能力不足,尚有案內諸疑問無法一一表述,「只是明明不是事實的事,卻得不到理解、申冤而心有不甘,但願大律師們能予法庭上爭得死刑違憲之訴求,求得一線生機再有努力之餘地,換得洗刷汙名的機會」。此外,37名聲請對死刑釋憲的死囚中,被認為是冤案的邱和順,曾被控參與強盜集團,1987年11月將苗栗縣女保險員柯洪玉蘭殺害分屍,同年12月又綁架新竹學童陸正並撕票,邱男2011年遭法院判決死刑定讞。邱和順主張,自己當年遭警察灌辣椒水、毆打及辱罵脅迫等方式刑求取供,身心遭受劇烈痛苦,刑求的警察已被判決有罪定讞,也被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定失職,但法院卻以「鋸箭法」引用以酷刑取得的供詞,判他死刑,違反國際《禁止酷刑公約》、我國《刑事訴訟法》等規定,有重大程序瑕疵。邱還主張,法院審理期間,竟因「物證遺失」沒給他與同案被告對質詰問機會,違反《憲法》保障的人民訴訟權及《兩公約》「被告有受公平審判權利」規定。負責執行死刑的法務部則反對廢死,強調死刑並非必然違反「生命權保障」,死刑是不得已的最後刑罰,並非必然侵犯人性尊嚴或構成酷刑,應視死刑的目的、方法及程序而定;而殺人罪符合《兩公約》所稱可以執行死刑的「最重大犯行」,且「禁止死刑」並非國際法界共識,因此從《憲法》解釋的範疇而言,應維持死刑合憲的見解。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委任律師陳淑貞則表示,經過調查,高達96%以上的被害人家屬反對廢死,國家既然有死刑存在,就應該執行,否則如何保障被害人權利?而且死囚在監長年持續等待執行,也是一種折磨。廢死聯盟則認為,支持死刑的關係人和專家會認為「死刑改進就好」,然而死刑其實已經有了很久的「實踐機會」,造成很多生命的逍逝,「這樣的刑罰應該被廢止,殺人機器不應該被修補,應該被銷毀。」此外,人性尊嚴的絕對保障已經是確立的憲法原則,而生命權與人性尊嚴不可能切開來看,「所以死刑必然違憲」。有學者專家則提出「緩死」的概念,認為包括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提出的「終身監禁」代替死刑等方案,根本是在轉移焦點。提出「緩死」,意即要考量死囚在監的表現,給予緩死機會。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下午三點宣判, 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憲法法庭指出,犯罪情節非最嚴重、第三審無辯護人、未行言詞辯論或科處死刑未一致決,可以援引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亦得依職權提起。等待執行死刑的37名死囚,檢察總長邢泰釗可以依個案狀況,為死囚提非常上訴翻案。另,憲法法庭指出,有關機關依本判決主文第8項意旨完成修法前,不得執行死刑,就欠缺受刑能力之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者,亦不得執行死刑。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民團罷免高虹安一階連署破千份
前新竹市長高虹安2020年底擔任立法委員期間,詐領立法院公費助理,26日遭台北地院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也立即宣告將高虹安停職。而民間團體針對高虹安發起罷免連署,第一階段收件目前已達1005份。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的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應停止其職務;第82條第2項規定,縣、市長停職者,由副縣長、副市長代理。未來倘若二審無罪則復職,三審有罪定讞,內政部應解除其職務,倘任期未過半,3個月內完成補選;若所剩任期不足2年,則不補選,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如今深受官司纏身的高虹安不僅將可能面對牢獄之災,擺在眼前的,還有民間的罷免浪潮。「罷免高虹安:風城安心上路」團體先前針對新竹市長高虹安,發起罷免連署收件行動。依據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第1階段罷免提議人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以上,以2022年新竹市長選舉的選舉人數35萬758人為例,罷免新竹市長高虹安的第1階段提議連署需至少達到3千507份方可達到門檻。罷免團體表示,風城的正義之風,已再次吹起。陽光,已再臨這竹塹城的大地。他們腳步不會停下,直到高虹安市長再也不頂著「市長」的頭銜為止,呼籲市民關注罷免連署的行動。
盛竹如有罪定讞 拍《誰摔死了李新》…與郭新政因2關鍵吞敗
前台北市議員李新2017年墜樓身亡,其女友郭新政製作系列影片《誰摔死了李新》,並請來資深主持人盛竹如擔任旁白。但內容引發前立委羅淑蕾不滿,認為指涉她勾結黑道,於是向郭、盛2人自訴加重誹謗、公然侮辱等罪。最高法院今(26日)駁回上訴,維持郭4月徒刑、罰金8000元;盛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定讞。李新在2017年9月28日墜樓驟逝,一度掀起多方揣測,其女友郭新政隔年出資拍攝共8集的《誰摔死了李新》,影片在YouTube及同名臉書上公開,隨後引發民間討論及政治效應,相關人士也因此涉入官司。其中羅淑蕾不滿影片提及,「103年5月23日在大展當鋪門口之人為黑道,且與羅淑蕾熟識,羅淑蕾與黑道掛勾脅迫郭新政」、「羅淑蕾暗中安排打手,對李新惡意言語攻擊」、「羅淑蕾在該珠寶案中與黑道、政治人物及國家各級單位聯手,對李新進行政治迫害、對郭新政司法追殺,造成李新跳樓身亡」、「羅淑蕾以其立委身分,使法院派出大隊人馬對郭新政名下10億元財產為假扣押有超額查封」。憤而對郭新政、盛竹如提出自訴,提告2人加重誹謗、公然侮辱等罪。郭、盛2人雖在一審獲判無罪,但二審高等法院大逆轉,法官審酌影片時效性、言論及公共利益關聯性、消息來源可信度、查證成本與可能性等,認定郭、盛未能完善合理查證義務,改判郭有期徒刑4月、罰金8000元;盛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案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法官維持高院見解,認定盛竹如為知名電視台新聞主播,並收費擔任該系列主持人,卻稱「基於主觀合理的確信」、「主播只播新聞不用查證」、「我已經83歲,記不太清楚我做了什麼查證」,顯然未盡查證責任;郭新政從其臉書出現辱駡羅淑蕾之侮辱性言詞,符合公然侮辱構成要件。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im.B詐騙案吸金90億偵結 主嫌曾耀鋒父子等31人起訴
台灣金隆科技公司成立不動產借貸平台im.B詐騙吸金90億元,主嫌曾耀鋒(別名曾國緯)羈押期限將屆滿,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包括主嫌曾耀鋒、女友張淑芬、父親曾明祥、財務主管潘志亮、新竹營業處處長陳振中、大帳房顏妙真31人,皆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曾嫌等重要嫌犯皆被具體求處重刑。檢警調調查,曾嫌具有四海幫背景,曾因槍砲案件遭判決有罪定讞,曾男因未到案遭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曾男遂找父親曾明祥在2015年,掛名擔任台灣金隆科技公司負責人,他自己擔任實際負責人,2018年架設im.B借貸媒合互利平台網站,女友張淑芬為副總經理協助平台經營,以年息9-13%不等,期滿可兌回本金等話術,招攬投資,至2023年5月2日止,共吸金90億餘元。部分投資人今年4月10日未如期收到利息,紛紛加入自救會並提告,總計提告投資人537人,投入資金17億餘元。北檢今年5月4日首度指揮刑事局搜索、拘提曾嫌8人,曾嫌落網後坦承,9成以上投資標的都是假的。檢警調共發動4波偵查行動,並查扣曾嫌等人名下大批名牌包、酒及不動產。由於曾嫌等人的羈押期限將在9月5日屆滿,全案今天偵結起訴。據了解,曾男以「川晟機構董事長」、企業家之姿遊走、結交政商名人,曾男和經營投資買賣藝術品的雙清文教基金會關係緊密,該基金會現任董事為前公廣集團董事長、素有「民進黨國母」之稱陳郁秀,其夫為盧修一。基金會將歷年大咖參訪合影都收錄在官網,包括范巽綠、林佳龍、吳怡儂、洪慈庸、卓冠廷以及新北、台北多位綠營議員都曾參訪該基金會與曾男一同入鏡合影。
賺錢囉!防境外敵對勢力、賭盤介入大選 檢舉獎金最高達2000萬
為了防範境外敵對勢力、網路選舉賭盤介入2024年台灣大選,法務部修訂《鼓勵檢舉妨害選舉案件要點》,明文增列檢舉境外勢力、賭盤介入選舉「破案獎金」,其中選舉賭盤檢舉獎金最高為500萬元,至於境外勢力檢舉獎金更高達2000萬元「天價」,創下行政機關核發檢舉獎金最高「價碼」紀錄。由於「境外勢力」的認定,是依據《國家安全法》「境外敵對勢力」、《反滲透法》「滲透來源」為主,是否因此造成往來兩岸的台商、民間團體在各項選舉期間有誤觸法網之風險,產生寒蟬效應,將受到各界關注。官員說,新修訂的《鼓勵檢舉妨害選舉案件要點》,除了保留過去法務部頒定的《鼓勵檢舉賄選要點》,以涉賄選公職人員職務高低,作為發放獎金標準之外,另增列境外敵對勢力、網路選舉賭盤介入2大事件的檢舉獎金。境外勢力部分是將「國安六法」中的《國安法》發展組織影響選舉、《反滲透法》規範的各種妨害選舉罷免犯行,納入核發獎金範圍。因此未來只要被認定是《國安法》受中共等境外敵對勢力、大陸及港澳地區實質控制的組織、團體在台發展組織,以非法方式意圖影響選舉;以及《反滲透法》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政治獻金、助選、賄選等,民眾檢舉一旦破案,即可領取獎金。法務部將依據境外勢力介入選舉個案情節、涉案金額、影響層面等標準,審核核發100萬元至2000萬元獎金。至於賭盤介入選舉部分,則依情節輕重可獲5萬元至500萬元不等獎金。案件經檢察官起訴,檢舉人可先拿四分之一獎金,案件經判決有罪定讞,獎金全數核發。檢察總長邢泰釗強調,境外勢力、賭盤因隱密性高,不易查獲,為避免影響選舉結果,妨害選舉公平,因此建請法務部增列檢舉獎金,期盼提供高額獎金做誘因,鼓勵知情的內部人士「窩裡反」檢舉,協助偵破妨害選舉案件。至於針對提供境外勢力介入選舉檢舉獎金,是否對台商及民團產生寒蟬效應疑慮,邢泰釗說,增列獎金重點並非為了辦案,而是要嚇阻意圖或預備從事妨害選舉的有心人,讓國人能以自由意志行使投票權,達到選舉公平,才是真正目的。
5億高中生墜樓幾乎排除他殺可能 「這原因」讓代書之子無法繼承天價遺產
身價5億的台中賴姓高中生離奇墜樓,至今1個月案情仍撲朔迷離,引發各界議論。但截至目前為止,隨著驗屍報告的出爐、檢警鋪天蓋地的蒐證,全案幾乎排除他殺的可能。但這也不代表與賴姓高中生結婚的夏姓代書之子可以順利繼承5億天價遺產,因為專案小組調查後發現,夏姓代書之子與賴姓高中生在登記結婚前,幾乎沒有任何熱戀照片或甜言蜜語的對話,無法認定其相愛,如依此認定其為假結婚的話,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起訴夏男。根據《鏡周刊》報導指出,雖然夏姓代書之子(後稱夏男)一直堅稱自己很愛賴姓高中生,也因為賴姓高中生希望有個地方可以給予溫暖,所以才提議乾脆結婚重組家庭。更表示兩人平時鮮少使用手機聯絡,都是自己下班後去賴姓高中生家中。但以上言論在專案小組比對夏男的手機軌跡、機車騎乘紀錄與悠遊卡使用路線後,發現實際情況與夏男所言有很大的出入。而且專案小組在進一步檢視賴姓高中生與夏男的對話紀錄後,發現兩人僅在加入對方帳號後互傳了貼圖,中間幾乎沒有任何互動,手機也沒有任何通聯記錄。報導中還指出,夏男一度以3000元拜託大樓清潔阿姨擔任結婚證人,結果遭到拒絕。該名清潔阿姨後來也接受媒體訪問,覺得賴姓高中生當時很沉默,都不說話,自己覺得怪怪的才拒絕擔任證人,沒想到才隔2小時就發生命案。基於以上原因,專案小組認為賴姓高中生與夏男基本上根本不熟,完全沒有真實結婚的意圖,卻隨機找路人當證人辦理結婚登記,導致公務人員陷於錯誤而登載不實,目前會依偽造文書罪起訴夏男,如一旦有罪定讞,夏男恐背負刑責入獄,同時婚姻也會被視同為無效登記,無法繼承賴姓高中生的遺產。
停職警升官1/因集體收賄遭停職 他卻靠三等特考洗白等任官
北部員警去年8月爆出集體開單收賄案,新北、桃園與新竹縣三地員警涉嫌勾結代辦業者鑽法律漏洞圖利,包括板橋警分局信義所警員廖家毅等多人遭羈押停職,共22人於5月中被起訴,廖員雖在收賄案爆發前考上三等特考,但涉案的他卻還能在警大受訓並等待分配任官,荒謬景象讓基層憤怒不已,希望相關單位能阻止涉案人員透過考試「洗白」的歪風。檢調發現,該起收賄案規模龐大,時間更長達3年,多位員警從2018年開始勾結代辦業者,開立「牌照吊扣期間行駛」交通違規舉發單,讓原本吊扣牌照的處分變成吊銷,車主繳交罰鍰後便能「借屍還魂」、重新領牌上路,員警則從中收取每台數千到數萬元不等的費用,圖利金額更高達4億7000萬元。全案直到2021年,樹林警分局發現麾下員警開單情形異常,且收到相關案情檢舉便主動自清調查,檢調展開數度搜索後發現新北、桃園與新竹縣三地共22名員警牽扯其中,包括廖員在內的多名員警在去年8月被羈押,並在第一時間依法停職,今年5月則有22名員警遭到起訴。 員警利用開立「牌照吊扣期間行駛」交通違規舉發單,讓原本吊扣牌照的處分變成吊銷,協助車主繳交罰鍰後便能重新領牌上路。(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全案本該隨著司法調查而落幕,被起訴收賄的員警將離開警界、以正紀律,卻有知情人士發現廖員去年6月參加警察人員三等考試並順利通過,他遭羈押停職時正是金榜題名之際,而廖員在羈押期滿後竟若無其事到警大受訓上課,如今即將受訓結束、等待任官,透過考試「洗白」的漏洞讓基層看傻了眼。據了解,想進入警界服務得通過一般警察人員三等和四等考試,四等得高中職以上學歷,入職後從一線三星基層員警開始做起,薪水加上各種津貼,每月可領5、6萬元,三等考試則要求大學畢業,考試科目和專業度都比四等困難,但錄取分發後便能直接擔任二線一星的巡官,月薪更從7萬起跳,還有機會報考警正班和分局長班,從此就能扶搖直上、平步青雲。廖員遭起訴還能受訓的消息讓警界忿忿不平,有人向警政署檢舉,卻只得到「研議是否將相關涉案情節重大人員於訓練計畫中增訂不予調訓之規定」,如今廖員即將分發,相關單位卻仍未有相關處分或動作,連廖員何去何從、是否繼續任職警界都沒有交代。板橋警分局信義派出所員警廖家毅(右)因收賄案而被羈押停職,如今卻在警大受訓,讓基層忿忿不平。(圖/翻攝畫面)「開假單遭羈押的警員都能到警大受訓、等著當警官,其他守法的員警情何以堪?」知情人士表示,警大校訓為「誠」,要求每位警職人員對大眾以誠相待、蔚為國用,如今卻放任遭起訴和停職人員受訓進修,彷彿沒事人一樣等待升官,倘若廖員真的透過考試洗白,將會是對全體警員的最大侮辱,希望相關單位能阻止此事發生。警政署表示,廖員是在案發前就通過公務人員三等特考,目前依相關規定在警大接受訓練階段,由於案件仍在審判中,尚未判決有罪,並不符合取消受訓資格,警大會在受訓期間加強考核,但這並不代表廖姓員警未來一定會派任警官,若屆時判決有罪定讞,將會依《公務人員任用法》進行後續處置。
停職警升官2/他收賄遭起訴 IG滿是豪車名表 三等考上榜心得:初心很重要
北部去年爆發大規模員警收賄案,新北、桃園和新竹3地員警勾結代辦業者,用開單讓被吊扣牌照的車輛「借屍還魂」,圖利金額高達4億7000萬元,板橋警分局信義派出所員警廖家毅也牽涉其中,遭羈押停職,但他考上警察三等特考,羈押期滿後照樣進入警大受訓,目前正在等待分發任官,還在上榜心得中呼籲考生「初心很重要」,讓基層員警直呼荒謬。據了解,租賃汽車常因客人危險駕駛或超速,導致車牌遭吊扣6個月,業者不甘此期間車輛無法出租營利,又發現若車牌被吊銷後,只要繳交罰鍰就能重新領牌,因此不法代辦業者將吊扣車牌的車輛開到固定路段,再讓配合的員警開罰單,吊扣車因而加重處分變吊銷,車輛就能「借屍還魂」、繼續上路。檢調發現新北、桃園和新竹縣三地員警牽涉其中,廖員在內的多名員警在去年8月被羈押,並在第一時間依法停職,今年5月則有22名員警遭到起訴,而廖員於去年考上三等特考,羈押期滿後照樣進入警大受訓,等待受訓期滿後分派任官,此消息讓基層甚感不滿,直呼「讓守法同仁情何以堪。」知情人士表示,廖員私下生活奢華闊綽,總在個人頁面上炫耀動輒數十萬的AP名錶,或是「假抱怨、真炫耀」,邊說著台北市停車位難找,卻附上BMW的方向盤當背景圖,還曾稱已故男星保羅沃克鍾愛的福特野馬跑車是「下班用的警車」,高調炫富早已招來側目。廖員從警時間不長,生活卻奢華闊綽,常在臉書曬出福特野馬跑車而招來側目。(圖/翻攝畫面)「原以為是富二代來體驗生活,後來才知道他原來有額外收入。」該知情人士說,廖員年資尚淺,畢業至今才3、4年,即使警職薪水較平均收入豐厚也難以支撐其買車買錶的富足生活,直到案件曝光大家才恍然大悟。諷刺的是,在廖員被羈押後,他就讀的補習班還貼出其「上榜心得」,廖員除了傳授念書技巧外,更希望考生「不能忘本,初心很重要」,要清楚自己為何當警察,像他就是希望「在還活著的時候就是要幫助人、抓壞人、珍惜身邊對我好的人」,種種言論都讓基層員警搖頭。如今廖員正在警大受訓,受訓期滿後更可能分派任官,基層員警則反彈連連,認為廖員真的透過考試洗白,將會是對奉公守法的警員最大侮辱,希望相關單位能阻止此事發生。警政署表示,廖員是在案發前就通過公務人員三等特考,目前依相關規定在警大接受訓練階段,由於案件仍在審判中,尚未判決有罪,並不符合取消受訓資格,警大會在受訓期間加強考核,但這並不代表廖姓員警未來一定會派任警官,若屆時判決有罪定讞,將會依《公務人員任用法》進行後續處置。廖員的IG上滿是動輒數十萬元的AP名錶和百萬跑車,讓人誤以為他是富二代,收賄案爆出後大眾才知道他原來有其他收入。(圖/翻攝畫面)
館長罵吳宗憲屁都不如 最高法院判賠80萬元確定
網紅「館長」陳之漢在他的直播頻道中,用不雅字眼飆罵藝人吳宗憲,吳提民事求償,一、二審皆判決陳須賠償吳精神慰撫金80萬元,及在臉書粉絲專頁連登3天道歉聲明,陳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今天(22日)維持二審判賠80萬元見解,駁回上訴。至於連登3天道歉聲明部分,因今年初憲法法庭判決「強制道歉處分」違憲,此部分廢棄發回,由二審曉諭或闡明後,依被上訴人請求,改諭知其他回復名譽的適當處分。吳宗憲2019年8月5日稱網紅沒素質,館長不服氣,3天後 開直播反擊,除飆罵髒話並嗆吳「你連屁都不如嘛」等語。吳提告刑事究責,並要求民事賠償。刑事部分,北院依公然侮辱罪判館長拘役58天,可易科罰金,緩刑 2年;判決確定後向公庫支付10萬元。因陳及檢方都未上訴,去年10 月有罪定讞。民事部分,吳宗憲原求償100萬,但他認為館長刑事判決有罪後,仍在直播中持續嘲諷他,沒有悔意,也沒有移除相關罵人影片,加碼提告求償200萬,並須公開道歉。北院民庭檢視直播錄影畫面後,認定館長在逾百萬人訂閱的頻道中 ,反覆用「三字經」等穢語辱罵吳,且影片觀看次數9萬多次,讓吳宗憲感覺難堪痛苦,同時至今未道歉,沒有反省及悔意,判館長須賠精神慰撫金80萬元,並在其頻道及臉書公開道歉。館長上訴後,高院和最高法院皆維持北院判賠結果。
寶德資訊吸金200億案 4.4億贓款被害人即日起可聲請發還
發生於10年前、喧騰一時的寶德資訊吸金200億元案,最高法院去年判決汪姓9名共犯有罪定讞,並宣告沒收查扣的4.4億餘元贓款。台北地檢署發出公告,請被害人即日起至9月28日止,提供資料向北檢聲請發還犯罪所得。據檢調調查,吸金案主嫌曾昭榮成立寶德資訊、雙盈行銷實業等多家公司,自2011年7月起夥同姚柏丞等共犯,以圈購誠品書店、台灣大車隊等未上市股票為餌,鼓吹民眾掏錢投資,還向投資人保證獲利模式,3年間總計吸金200多億元,被害人估計逾3000人。曾嫌被逮後獲100萬元交保,但他隨即棄保逃亡,目前遭通緝中,檢調曾查扣姚柏丞等多名共犯帳戶內的贓款共計4.4億餘元,其中姚男1人就被查扣3筆、金額高達4億3500多萬元。不過姚男因在高院審理期間死亡,被判決公訴不受理。高院更一審依《銀行法》判處汪姓7名集團核心成員7年4月至11年不等徒刑,另2人則判刑3年8月、3年10月,並宣告沒收查扣姚男、汪男10人的4.4億餘元贓款,1年內發還給被害人、請求權人。去年9月29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北檢執行科依《檢察機關辦理沒收物及追徵財產之發還或給付執行辦法》,公告聲請發還沒收本案的4.4億犯罪所得,包括權利人、取得執行名義之人、經確定判決認定之被害人自即日起至9月28日止檢附資料向北檢提出聲請。
館長罵吳宗憲屁都不如 高院判賠80萬元臉書道歉3天
前年網紅「館長」陳之漢在他的直播頻道中,用不雅字眼飆罵藝人吳宗憲,陳被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58天,可易科罰金確定;吳提民事求償, 台北地院判決陳須賠償吳精神慰撫金80萬,及在臉書粉絲專頁連登3天道歉聲明,陳不服提上訴,高等法院今天維持北院見解,駁回上訴。吳宗憲2019年8月5日稱網紅沒素質,館長不服氣,3天後 開直播反擊,除飆罵髒話並嗆吳「你連屁都不如嘛」等語。吳提告刑事究責,並要求民事賠償。刑事部分,北院依公然侮辱罪判館長拘役58天,可易科罰金,緩刑 2年;判決確定後向公庫支付10萬元。因陳及檢方都未上訴,去年10 月有罪定讞。民事部分,吳宗憲原求償100萬,但他認為館長刑事判決有罪後,仍在直播中持續嘲諷他,沒有悔意,也沒有移除相關罵人影片,加碼提告求償200萬,並須公開道歉。北院民庭檢視直播錄影畫面後,認定館長在逾百萬人訂閱的頻道中 ,反覆用「三字經」等穢語辱罵吳,且影片觀看次數9萬多次,讓吳宗憲感覺難堪痛苦,同時至今未道歉,沒有反省及悔意,判館長須賠精神慰撫金80萬,並在其頻道及臉書公開道歉。館長上訴後,高院維持北院判決結果。
營養午餐案「纏訟11年」還有3人官司未了 遭境管8月
2011年新北市積穗國小營養午餐桶長蛆,其後檢調查出有38名中小學校長、數名主任和評選委員涉收廠商賄賂,20名校長已被判有罪定讞,另有柯份、趙榮景及吳玉美仍由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審理中,法官裁定從22日起對3人限制出境、出海8月。可抗告。營養午餐桶長蛆案爆發後,檢調發現不少中小學營養午餐標案被固定業者長期壟斷,廠商行賄校長、主任及評選委員等相關決策人員,38名校長涉案,有的校長收賄長達9年多,若加上廠商,共有78名被告。業者為取得營養午餐標案,從每1名學生的餐費中抽取2至4元回扣,或每學期贈校長洋酒,甚至以茶葉、水果禮盒夾帶現金行賄。檢方偵結後,共有38名中小學校長涉貪遭起訴,一審認定31名校長收賄、1名洩密,共有32名校長被分判10年6月至3月不等刑期,4名校長被判無罪、2名校長案發後死亡,判決公訴不受理,一審宣判後,3名校長未上訴已告確定。二審斥責涉貪校長們收取賄賂敗壞教育風氣,有損國民對教育、師道的尊崇,對曾茂山等28名校長及2名主任各判刑3月到7年10月,上訴後,2017年最高法院判14名校長有罪定讞,其餘撤銷發回更審,更審判決10名校長有罪,上訴後,去年最高法院對柯份等人部分遭撤銷,其餘上訴駁回。
新北中小學校長集體涉貪 3校長遭懲戒法院判撤職確定
「教育界最大醜聞」的新北市中小學營養午餐弊案,時任校長的義學國小蕭道志、江翠國中黃耀輝及新埔國小張萬隆今年9月遭判刑定讞,行政責任部分,懲戒法院一審將蕭道志等3人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3人提上訴遭駁回確定。這起杏壇醜聞爆發於2011年間,當時因中和區積穗國小發生營養午餐的餐桶長蛆事件,新北地檢署主動偵辦,查出有10家團膳廠商於年度投標前涉行賄校長,得標後另依師生用餐人數支付回扣,換取供餐不被刁難或出現缺失時能大事化小。檢方查出38名中小學校長 、數名主任和評選委員涉收廠商賄賂,其中14名校長已被判有罪定讞,今年9月15日最高法院再將6名校長判刑確定,另4人撤銷發回更審。其中義學國小校長蕭道志判4年2月、江翠國中校長黃耀輝判2年 4月、新埔國小校長張萬隆判2年2月,二重國小校長劉創任判1年10月、樹林高中校長張世明判4年2月、新興國小校長張崇仁判3年7月定讞。新北市政府將蕭道志、黃耀輝、張萬隆移送懲戒,懲戒法院第一審認為,蕭道志等人的行為重創公務員清廉形象,為維護公務紀律,懲戒撤職並各停止任用2年,3人不服提上訴遭駁回。
經營烏克蘭代理孕母 業者夫婦判決有罪定讞
呂姓夫婦想找烏克蘭代理孕母,與業者林姓夫婦簽約、並付簽約金,後來鬧上法院、控告業者;一審判林姓夫婦無罪,二審改判有罪,認定業者已收取費用,有營利意圖,依圖利居間介紹生殖細胞罪,將林姓夫婦各判2月及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呂姓夫婦主張,他們透過林男與吳女的臉書粉絲團「烏克蘭代理孕母日記」與對方聯繫。對方強調吳女精通英、俄文,相關經驗豐富,且保證可到烏克蘭合法申請代理孕母,廣告也記載,「可以第一順位得到,不用排隊」,2019年3月1日簽約後,對方收了36萬8400元卻不聞不問,還要求與他們解約。士林地方法院認定,無法證明林姓夫婦營利判無罪,高等法院則認為他們收了錢,已構成從事居間介紹生殖細胞而營利,各改判2月及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最高法院駁回定讞。民事部分,歷審都認為代理孕母契約違背尊重生命、人性尊嚴的社會通念,及倫理道德標準,雙方約定報酬的協議,因為違反公序良俗屬無效,林姓夫婦須返還全額的簽約金,扣除已歸還的5萬元後,還須償還剩餘的31萬8400元確定。
纏訟10年!營養午餐案判決出爐 6校長判刑定讞
2011年新北市積穗國小營養午餐桶長蛆,其後檢調查出有38名中小學校長、數名主任和評選委員涉收廠商賄賂,14名校長已被判有罪定讞,最高法院15日針對劉創任等6名校長各判1年10月至4年2月不等徒刑定讞,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另外,業者李慕柔等4人台灣高等院更一審分別判6月至1年2月不等徒刑可緩刑,時任網溪國小校長潘教寧、林口國小校長蕭茂生及中和國小校長傅育寧、集美國小校長吳永裕等9人獲判無罪部分,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至於柯份、趙榮景及吳玉美、葉振翼有罪部分,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營養午餐桶長蛆案爆發後,檢調發現不少中小學營養午餐標案被固定業者長期壟斷,廠商行賄校長、主任及評選委員等相關決策人員,38名校長涉案,有的校長收賄長達9年多,若加上廠商,共有78名被告。業者為取得營養午餐標案,從每1名學生的餐費中抽取2至4元回扣,或每學期贈校長洋酒,甚至以茶葉、水果禮盒夾帶現金行賄。檢方偵結後,共有38名中小學校長涉貪遭起訴,一審認定31名校長收賄、1名洩密,共有32名校長被分判10年6月至3月不等刑期,4名校長被判無罪、2名校長案發後死亡,判決公訴不受理,一審宣判後,3名校長未上訴已告確定。二審斥責涉貪校長們收取賄賂敗壞教育風氣,有損國民對教育、師 道的尊崇,對曾茂山等28名校長及2名主任各判刑3月到7年10月,上訴後,2017年最高法院判14名校長有罪定讞,其餘撤銷發回更審,更審判決10名校長有罪,上訴後,其中4人有罪遭撤銷。
獨派青年燒國旗侮辱國家 二、三審逆轉改判有罪定讞
獨派人士前年在立法院旁濟南路上,舉行「228追思晚會」,擔任主持人的獨派青年李嘉宇,在活動尾聲指使參加者燒掉國旗,有民眾當場拿出國旗焚燒,一審台北地院判決李男無罪,二審高等法院改認定他焚燒國旗、侮辱中華民國,已經違法,判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李嘉宇不滿228事件已逾70年,政府仍未實踐轉型正義,2018年2月27日,在「台灣國」等台獨團體舉行的「228追思晚會」活動中,擔任主持人的李男,宣布晚會結束時,要求在場群眾燒掉國旗,遭警方移送法辦。北院認為,李男唆使他人損壞國旗,但這是在表達特定政治訴求的象徵性言論,與故意損壞、除去、或汙辱國旗為目的的行為不同,屬表意自由的範疇,受憲法高密度保障,判決無罪。高院則認為,李男不顧警察警告、強力阻擋警察救旗,且他要求民眾燒掉國旗行為,已超越和平表達訴求的界限,不具必要性與合理性,並非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範疇,改判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上訴後,最高法院支持高院見解,判處李男有罪確定。
夜店殺警案主嫌落網!許淳凱潛逃大馬遭逮 傍晚押回桃園機場
台北市信義區2014年發生轟動一時的夜店殺警案,警方事後逮捕74名被告,其中68人為成年人,最高法院去年3月依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罪,判處57人有罪定讞,分處2個月至13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主嫌之一許淳凱遭處13年徒刑後潛逃,日前在馬來西亞吉隆坡遭逮,預計今(28日)傍晚5點半押送回台。刑事局表示,經查許嫌偷渡離台先前往中國大陸,後再潛逃至馬來西亞,在吉隆坡一間網路博弈公司打工;警方接獲線報,由國際刑警透過駐外聯絡官通報大馬警方協助,本月1日成功將其逮捕。據悉,許淳凱今日中午搭乘長榮航空班機,由刑事局幹員押解回台,預計將於下午5時30分抵達桃園國際機場。本案要回溯到2014年9月13日凌晨,當時燈具公司小開曾威豪與女友劉芯彤在夜店喧嘩,遭到安管人員制止後懷恨在心,遂向酒店幹部蕭叡鴻抱怨;蕭男聞訊後,隨即透過「中山聯盟」群組,夥同「四大司令」萬少丞、周譽騰、許淳凱、郭士均等人,聚集約70人到夜店,在門口滋事欲討回公道。休假中的信義分局偵查佐薛貞國接到通知,趕緊前往現場協助調解,不料場面突然失控,他慘遭多名惡煞持紅龍柱及棍棒痛毆3分鐘,最後不幸身亡。案件引發社會譁然,警方事後一共逮回74名被告,其中6人因未成年交由少年法庭審理,其餘68人則有57人遭判有罪定讞,分處2月至13年有期徒刑,1人死亡不受理。不過,判刑最重的殺警案主嫌蕭叡鴻等人交保後卻潛逃,遭檢方發布通緝多時,直到去年才在北市內湖區落網。蕭叡鴻落網後,殺警案仍有5名在逃名單,分別是「四大司令」其中一人許淳凱,以及李聿鈞、洪家偉、張程翔、李岳澤共4人;如今許男在馬來西亞遭逮捕,後續將由專案小組押解至北檢歸案,發監服刑。
李義祥遭判刑卻未停權 工程會甩鍋地方花蓮縣府怒回應
太魯閣408班次事故造成嚴重傷亡,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針對此案進行專題報告,立委邱臣遠質疑肇事的義祥營造遭法院判決有罪,卻沒有啟動停權,工程會主委吳澤成回應是「花蓮縣政府的問題」,花蓮縣府則怒而回應,請工程會別為了模糊焦點,將責任甩鍋地方政府。據了解,李義祥的公司在履行花蓮縣政府採購案期間,有履約請款文件登載不實行為,因而遭移送法辦,今年2月判決有罪確定,邱臣遠質疑為何沒有啟動停權,吳澤臣則回應,如確定有判決卻沒有通報,是花蓮縣政府的問題。花蓮縣政府則怒發表3點回應,表示該工程得標承包廠商是「東新營造有限公司」,並非李義祥的「義祥工業社」或是「義程營造」,相關得標廠商有無轉包,或是非法行為,應由承辦機關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查核,或主管機關公共工程委會,非花蓮縣政府。花蓮縣府也提到,發現李義祥非法行為後,立刻主動移送檢調並提起告訴,法院才會在今年2月判決有罪,一切依據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倘在訴訟中尚未有罪定讞之廠商亦須通報,或是不同家公司卻同一負責人有問題要通報,工程會應修法統一規定讓全國遵守。聲明中也點名吳澤成,認為他「張冠李戴,魚目混珠」,將重大工安意外之責任甩鍋花蓮縣政府,實際上是在模糊焦點,企圖規避工程會應負起的責任。
信義區夜店殺警案57人判決定讞蹲苦窯 剩3嫌在逃警全力追緝
2014年,信義區夜店發生震驚社會的殺警案,法院自2019年陸續判決57人,分處13年至2個月不等刑期,但仍有15人未到案執行遭到通緝,經過警方不斷追緝,目前僅剩且3人未到案,而主嫌蕭叡鴻逃亡大陸多時,日前返台也隨即遭警方逮捕歸案。2014年9月14日凌晨,富少曾威豪與女友劉芯彤在信義區夜店「SPARK」與安管人員發生衝突,劉隨後打電話找來蕭叡鴻要討回公道,蕭找了50多人到場助陣,因現場失控,台北市信義警分局刑警薛貞國獲報到場,不料卻遭蕭叡鴻在內共50多人以紅龍柱重擊頭部、身體等多處,圍毆致死,當時現場一干人等一哄而散。震驚社會的2014年北市信義區夜店殺警案,1名刑警薛貞國遭50多人痛毆慘死。(圖/報系資料照)殺警案引起社會譁然,警方也高度重視,案發後陸續將涉案人等逮捕到案,2019年3月27日,最高法院判決57名涉案人等有罪定讞,但事後有多名人等未到案執行,隨即遭發布通緝。警方指出,當時北市共計有15人未到案執行,遭發布通緝,北市警方也開始針對一干人等實施抓捕行動,直到2021年1月底共計查獲12人,另外尚有3人遭通緝尚未到案。目前尚未到案的人共計3人,分別是遭判有期徒刑13年的許淳凱、10年6個月的李聿鈞以及1年4個月的李岳澤,警方不排除3人已經潛逃出境,亦或者留在台灣境內,也將全力追查3人下落逮捕歸案。
性侵女造型師「不要就是要」!秦偉更一審判4年 上訴遭駁回刑期再增加
藝人秦偉10年前用臉書誘騙女編劇及女粉絲外出後性侵,部分罪刑今年4月遭最高法院判處有罪定讞,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雖然秦偉已入監服刑,但他另涉及性侵女造型師案件,經發回高等法院更審後,更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4年;案經上訴,日前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代表秦偉的刑期將再增加。一名女造型師2016年間出面指控,指秦偉於2010年7月間邀她到北市信義區住處做造型,然後請自己到房間挑衣服,卻趁機將其壓制在床,她當時拉住褲子抵抗大喊「不要」,誰知秦偉卻說「不要就是要」加以性侵。消息曝光後,另名女編劇和女粉絲也控訴,秦偉曾藉故將她們帶回住處,隨後性侵2人得逞。檢方清查後認定,秦偉共涉嫌性侵8名女子,最後以7次強制性交、3次強制性交未遂等,共10項罪名將其起訴。案件進入司法審理階段,一審法官認定秦偉性侵女造型師、女編劇,以及女粉絲部分犯行明確,依強制性交罪分別判刑4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8年;案件上訴二審,遭高等法院駁回,維持一審判決。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將性侵女編劇、女粉絲的2個4年徒刑駁回,判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另性侵女造型師部分,則撤銷並發回高等法院更審。更一審判決今年7月出爐,法官仍認定秦偉性侵女造型師,判刑4年;全案再上訴最高院,日前遭駁回定讞。據悉,這次定讞的刑期雖為4年,但按照司法實務,將由檢方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期,並由法院另行考量裁定,因此秦偉實際增加的刑期並非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