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檢惡房客2/慘遭監聽還被凹保管K毒 一、二、三審法院他都告
「都10年了,到現在還解決不了!」從事塑膠製品業的林先生接受本刊採訪時,忍不住抱怨桃園地檢署等司法機關行政怠惰,完全無視他保管K他命原料的痛苦和賠償。林先生表示,他打了8 年官司,好不容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他勝訴,沒想到桃園地檢署還是提起上訴,經過最高行政法院廢棄發回,現在又重新回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簡直沒完沒了。經營塑膠廢料回收再製生意的林先生,2012年5月起向李姓房東承租桃園龜山400坪廠房當倉庫,每月租金11萬元,由於用不了那麼大的地方,就把其中130坪廠房隔間當二房東,透過仲介以每月租金4萬元轉租給一個叫「王正平」的民眾當倉庫,不料才收了幾個月租金,檢警就查封倉庫,說「王正平」放置的是K他命原料,要他代為保管,結果一放就是4年,還不負責賠償鐵皮屋坍塌的修繕費用。桃園檢警查扣的這批2噸重的K他命原料,一開始放在鐵皮屋倉庫裡還沒甚麼味道,1年後開始散發臭味,林先生才發現,有些K他命原料的蓋子沒關上,可能是當初檢警勘驗後,沒蓋起來,加上鐵皮屋部分屋頂天花板是透明的,經過陽光直照,有毒液體揮發成氣體散發惡臭。林先生說,當時他和家人及念幼稚園的孩子住在倉庫裡,一家人整天聞K他命原料的臭味,害他聲音沙啞、聲帶都受影響,他注意到剛換的車子輪胎鋁圈,才一天就生鏽,一家人整天與K他命原料「共舞」,生活在恐懼之中,後來他們實在受不了才搬走,不料連鐵皮屋頂都被腐蝕到塌下來,還好沒鬧出人命,這可能是長期對他們置之不理的桃園檢警難以想像的。桃園檢警懷疑林先生是K他命製毒集團共犯,林先生每次打電話都有雜音,還會聽到第三人的聲音,他就知道自己被監聽了,但他沒作壞事,心裡坦蕩蕩,也不怕監聽,有時忍不住還會在電話中故意虧檢警人員,一直不把K他命原料搬走。他被檢警監聽長達2年,桃園地檢署沒把他列為被告、也沒有起訴他,明明知道他是無辜的,就是不處理那批K他命原料。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桃園地檢署應賠償林先生損失200萬餘元,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桃園地院也應負責。(圖/翻攝GOOGLE MAP)林先生跑遍桃園檢警機關求助,桃園警方說K他命製毒案是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不關警方的事,桃園地檢署則推說沒有地方放,檢警互相踢皮球,他到處陳情,還上監察院網站留言請求協助。氣人的是,桃園地檢署和桃園地院等法院辦K他命製毒案時才會想起他,經常發傳票拜託他去作證,可是他向桃園地院和龍潭分局聲請「扣押物移至他處」,就沒人理他,打行政官司也敗訴。夫妻常為此吵架,後來他和太太離婚,跟這件事也不無關係。林先生說,還好這次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明察秋毫,判決桃園地檢署敗訴,要賠他201萬元。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基於《刑事訴訟法》的「卷證併送」制度,各級法院對毒贓物等扣押物也有管領權、因此除了檢方起訴被告後要將卷證移交法院,依法毒贓物也應併送上級法院。因此林先生在律師建議下,也對桃園地院、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提告,要求一併賠償。林先生說,桃園地檢署的代表在法院開庭時有承認錯誤,但10年來除了耗損他和家人的健康,害他損失700多萬元,但至今還是不願意賠償,他要的不多,只求償其中284萬元損失,桃園地檢署和桃園地方法院及各審級法院,應該趕快釐清責任,讓整件事情盡快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