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轉售海外眼藥水「遭罰3萬元」 最重可處10年以下刑期
網路購物已成為民眾消費新常態,南投日前有1民眾國外旅遊採購藥品返國後,將用不完的眼藥水自行於網路轉售,遭南投縣衛生局依違反藥事法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罰鍰,因不暗法規後悔不已。許多民眾常會從國外網購平台購買或出國後攜帶國外藥品,於網路上轉售這些未經衛生福利部許可之藥品,當心此行為已觸法,依違反藥事法規定,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另若非藥商任意將個人自用藥品於網路販售,依違反藥事法規定,亦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不可不慎。南投縣衛生局今年截至5月底已查獲7件違規網路販售藥品案件,共裁罰新臺幣21萬元罰鍰,主要於網路轉售國外購得之藥品如眼藥水、腸胃藥及皮膚用藥等為主。南投市和康藥局林宏益藥師表示,常有民眾拿著出國旅遊購入的藥品,未有衛生福利部藥品許可證字號的藥品,詢問哪裡可以購買,網路上有看到賣家在賣可以購買安全嗎?提醒民眾若有任何用藥的問題應該諮詢附近的社區藥局的藥師,認清藥品上是否有藥品許可證字號,不要任意購買及使用來路不明的藥品,傷了荷包又傷身。南投衛生局陳南松局長呼籲民眾切勿在網路買賣藥品,把握「生病看醫師,用藥問藥師」有疾病問題應尋求專業醫師診療,有藥品問題應洽藥師諮詢,並向合格藥局或藥商購買合法藥品,辨明國內核准且合法製造的藥品,其包裝上會有「藥品許可證字號」,安全有保障,若發現藥品字體模糊、仿單內容不清或印有簡體字時都應提高警覺。
指侵友人妻「你下面是粉紅色的」 前海巡署士官長遭判4年
宜蘭縣游姓男子去年擔任海巡署士官長期間,7月到昔日軍旅同袍的妻子花花(化名)開設的工作室,以按摩為由脫掉其內衣褲,手指性侵得逞。宜蘭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依現役軍人犯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據悉,游男現年40多歲、已婚,入伍從軍約20年左右,曾在海巡署擔任士官長,今年初已退伍。游男與花花的丈夫是前同事,彼此相熟,事發後花花報警提告,全案移送至宜蘭地檢署偵查起訴。 宜蘭地院判決書指出,在去年7月底,游男送油飯到花花位於宜蘭市的工作室,提議幫忙按摩肩頸,在沙發跨坐花花的上方,脫掉其內衣褲後撫摸胸部,並不顧女方反抗,以手指侵入私密處。花花在警詢中陳述,在按摩過程中,游男的性器官碰觸到尾椎,她覺得很不舒服,請求「不要再按了」,游男接著問「你下面是不是有濕濕的」,並伸手進内褲摸索下體,她有感覺到手指在裡面抖動,游還說「有啊,有濕濕的啊」、「你下面是粉紅色的」。 游男坦承撫摸小美胸部、背部、腰部及臀部,卻堅持否認有強制性交。宜蘭地院合議庭審酌雙方的LINE對話內容、醫院診斷證明、證人及小美陳述等相關事證,認為事證明確,游姓被告犯行堪予認定,應依法論科,而游男犯案時具軍人身分,依現役軍人犯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全案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無照駕駛死傷年成長22% 立委籲參考國外管理辦法
立法委員林月琴2日針對無照駕駛違規事故頻繁問題舉行記者會,要求交通部應積極檢討改善,除了持續優化偏鄉交通運輸系統、普及教育宣導外,並應參考國外駕駛人管理作法與國內酒駕防制經驗,強化無照駕駛者違規成本,明確化移置保管車輛的扣車規定與連帶處罰,落實高風險駕駛人汰換機制,為國人營造安全安心的交通用路環境。 「回看過去的統計數據可以發現,國內無照駕駛違規事故情形相當嚴重,近五年無照駕駛涉入交通事故案件每年平均四萬起以上,並造成約7萬人死傷,且案件量呈現逐年持續增加的趨勢,成長幅度甚至高達約22%。」林月琴說,若參考運研所的數據,換算成社會成本,更已突破千億,這樣的統計數據不僅明白顯示無照駕駛違規事故的嚴重性,年年惡化的違規與肇事案件數,更形同宣告我國駕駛人管理制度的徹底失靈,違規者一再違規,現行罰則怎麼罰也不怕,肇事的成本卻由其他一般民眾共同承擔。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許雅荏表示,分析6-17歲未成年人無照駕駛成因顯示,目前國內涉及未成年兒少無照駕駛機車的交通事故傷亡中,以15-17歲的高中生涉入之事故案件死傷人數為最多,比例高達92%;觀察未成年無照年齡區間之肇事類型,無論年齡,都以「自撞」受傷居多且死亡比例高,且事故肇因多為「未注意車前狀況」與「未依規定讓車」,其他肇因包含超速失控、酒駕失控等違規行為,可以顯見未成年本身身心能力發展尚未成熟,從而對於機車控制程度較低,也因缺乏騎乘機車方面的經驗與觀念,而導致事故持續發生。林月琴說,交通部近年對於國內駕駛人的管理,隨著新法上路,刪除逕行舉發記點規定後,已難以真正落實高風險違規駕駛者的淘汰機制,即使駕駛人嚴重重複違規後遭吊銷吊扣駕照處罰,以目前無照違規罰則輕微且取締難度高的實務現況下,仍難以有效遏止違規者繼續使用車輛,因此,才會在數據上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林月琴指出,數據分析顯示,台灣無照的問題相當嚴重,無照事故的標準化傷亡率、造成的傷亡人數與社會成本,不亞於酒駕。若與國際比較,更凸顯國內法令規範的不足,以日本、美國與新加坡為例,無照駕駛違規除了行政罰外,也都明定有刑事處罰的規定,最高可處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設計有扣車、取消駕駛資格以及同乘者處罰等連帶罰則。林月琴與許雅荏呼籲,無照駕駛事故風險高,違規後卻僅需繳錢與上課,法規設計明顯輕重失衡,交通部須加緊腳步,除了持續優化偏鄉交通運輸系統、普及教育宣導外,更應積極修法改善,參考國內外防制經驗,通過扣車、同乘者處罰等完整配套的管理手段,才能真正落實國內駕駛人管理制度,並有助於保護弱勢用路人的權益,給予民眾安心且安全的道路交通環境。
澎湖馬糞海膽解禁!採捕首日價格亂 志工:4月就被盜採過半
澎湖馬糞海膽1日解禁,開放採捕首日因為供需還未明朗,加上目前市面販售管道少,只見盤商收購,部分透過網路零星直售,目前價格紊亂,當地業者建議可以貨比三家。7月1日是澎湖馬糞海膽解禁第一天,有民眾觀察發現,凌晨零時後,澎湖北海各潮間帶海域可見燈火竄動,不少民眾都趁潮汐低潮「夜照」撿拾海膽。近年因為量少價昂,未開放前就傳出有人大量圈捕,放在固定海域,待禁令解除便捕捉上岸,甚至在解禁前就偷偷採捕,因此每次開放採捕就成了浩劫,也是俗稱海膽忌日。當地民眾說,2019年發生短短開放6天,就傳出3起因採捕海膽而溺斃意外。今年6月更有白沙分局員警因盜採海膽遭捕;海洋志工也指控,早在4月就有局部盜採現象,當地海域數量減少一半以上,亂象叢生。由於澎湖馬糞海膽數量銳減,官方訂定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開放採捕,去年起雖已有人工養殖,然市面上仍然罕見,海膽數量一樣不多。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表示,這2個月雖開放採捕,但海膽殼徑仍須大於8公分,否則觸法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15萬元以下罰金。農漁局強調,去年宣布人工養殖成功,並修法開放養殖海膽全面上市,期望減少人為採捕壓力,避免馬糞海膽滅絕,目前已有6家業者與種苗場合作人工養殖,今年一樣將提供每顆推廣價只有10元銅板價海膽種苗給合作養殖業者。開採首日市場價也出現落差,盤商收購每粒40至80元不等,市場價則達150至300元不等。據了解,馬糞海膽市場售價在馬公北辰市場每粒賣到150元,觀光地區9公分體型售價約300元上下、10公分400元、12公分約500元。有海膽盤商指出,市面上沒聽說有人工養殖上市販售。
扯!太魯閣國家公園驚見煙火秀 警火大「以車追人」別想逃
放暑假了,民眾紛紛出遊,南投中橫路段卻出現3輛車,於6月29日深夜開抵太魯閣國家公園界碑旁的昆陽停車場,乘客一下車開始狂放煙火,讓其他遊客看傻眼,臉書粉專「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小編PO出一段民眾拍攝的短短8秒煙火影片,網友們痛斥「頭殼壞掉了!不知道國家公園嚴禁煙火」,太魯閣國家公園強調已報警,警方已鎖定車號追查。合歡山鳶峰地區2019年獲國際暗天協會(IDA)認證通過,成為台灣首座、亞洲第3座國際暗空公園,現今產官學界仍致力於合歡山的光害防制,提升觀星品質;未料民眾持影片向臉書粉專「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控訴,指有人在暗空公園附近、昆陽停車場放煙火,不僅造成光害,還可能引發森林大火。「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小編PO文表示,熱心民眾提供一段影片,拍攝時間是6月29日深夜11時18分,拍攝地點位在台14甲線昆陽停車場,暗夜中竟然有人大放煙火,短短7、8秒的影片令他震驚到不行,「我的老天鵝啊!歐麥尬到不能再尬了」。網友痛罵「燒起來他賠不起,以車追人直接開罰」、「這些人真是無知到極點,應該要重罰」、「如果火災怎麼辦」、「抓起來關進去,如果引發森林大火,幾十億也不夠賠」。太魯閣國家公園指出,園區內明文禁止燃放鞭炮、煙火、冥紙及其他危害公眾安全之物品,這些民眾罔顧國家公園的生態環境、公共安全,明顯違反《國家公園法》,違者可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元以下罰金;全案已通報保警第七總隊第9大隊,警方也鎖定3輛車的車號展開追查。
無業男爽開賓士車!竟是手工製毒「含笑半步癲」賣苗栗鄉親
苗栗縣苑裡鎮一名34歲陳姓男子儘管無業沒收入,但平常卻駕駛賓士車代步,檢方循線追查,發現陳男竟手工製毒「含笑半步癲」販售給附近居民,台中市刑大偵八隊去年底破獲該起毒品案,在陳男家中查扣大量毒品,市值初估逾百萬元。近日苗栗地檢署調查偵結,將陳男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據了解,陳男不僅販毒還製毒,他以俗稱喵喵的第三級毒品原料「4-甲基甲基卡西酮」混合果汁粉調製毒品,再用印有「江南糖白虎-含笑半步癲」及「潮牌Aape」字樣的包裝袋製成毒咖啡包,還高調開著C200賓士車四處送貨,且交易對象大多為苗栗縣苑裡鎮的鄰近居民,由於陳男無業卻能駕駛高檔車,引起檢警懷疑販毒牟利,整起事件才被曝光。台中市刑大偵八隊去年底收網逮人,前往陳男的家中進行搜索,當場起獲毒品咖啡包552包、毒品原料喵喵1包(690公克)、果汁粉7包、毒品咖啡包裝袋22捆、封口機3台、攪拌器1台、k他命4包、電子磅秤7台、手機2支等贓證物,市值初估超過150萬元,毒品貨量可供2500人吸食,涉毒數量相當龐大,全案警訊後移送至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檢方近日調查偵結,將陳男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製造及販賣毒品罪嫌起訴,最高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不過陳男無故未到庭,目前已遭通緝中。《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發霉、長蟲蛋混蛋液繼續賣 桃園蛋商家庭「海削5800萬」判決出爐
桃園市一對蕭姓夫婦與兒子共同經營蛋品公司,不料3人向養雞戶低價購買已破裂之雞蛋、發霉蛋、長蟲蛋等,包裝成蛋白液、蛋黃液、全蛋液等液蛋商品對外販售,5年來不法獲利近5800萬元,於2018年遭查獲。桃園地院審理後,依詐欺罪分別判處3人有期徒刑2年至2年4月,並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檢警查出,蕭姓父子及元山蛋品公司員工為降低蛋液之原料成本,自105年起將賣場回收之逾期雞蛋、養雞場取得之次蛋、破蛋,以及已經變質、發霉、長蟲之雞蛋,敲打混入一般蛋液後,售與不知情之蛋糕店等通路廠商,製成相關食品供不知情消費者食用。桃園地檢署民生犯罪專組主任檢察官林秀敏、王遠志獲報後,於2018年8月11日指揮檢察事務官、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彰化縣調查站調查官,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桃園市政府、彰化縣政府衛生局人員,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同步搜索元山蛋品公司工廠及冷藏倉庫、被告蕭姓父子住處等 10處。檢警當場查扣相關帳冊、交易明細、記事本、行動電話等物,另由衛生單位就現場問題蛋品、蛋液進行封存,並傳喚被告及證人共17人。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被告涉犯刑法之三人以上共犯詐欺取財、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販賣變質或腐敗、逾有效日期食品等罪嫌重大,分別諭知具保新臺幣50萬元、10萬元。桃園地院審酌,蕭男夫妻及兒子基於共同詐欺取財之犯意聯絡,販賣發霉蛋、長蟲蛋製成之液蛋長達5年餘,且銷售之公司行號多達46家,其等所生危害非輕,犯罪情節亦屬重大,然3人犯後均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而對該46家公司行號施用詐術,使該等公司行號陷於錯誤而付款,已構成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分別判處2年至2年4月徒刑;可上訴。
動漫公仔大盜落網!男子竊7家娃娃機店 共盜12萬財物被判10月
南投市1名林姓男子因缺錢花用,竟將目光投向滿街林立夾娃娃機店內珍貴的動漫公仔,進行一連串的竊盜行為,共涉及7家店,偷竊的公仔總價高達12萬7300元,林男被判處多項竊盜罪,應執行10個月有期徒刑。據悉,林男並非初犯,過去已有竊盜和強盜前科,2022年11月6日起,林男在3天內連續作案,專門針對南投市區有動漫公仔的夾娃娃機店下手,11月6日凌晨,其與陳姓友人分別找尋目標,共偷走19個公仔,其中包括價值高達5000元的青雉腳踏車公仔,最便宜的也有500元,總市價達5萬1000元,事後2人將偷來的公仔全部搬回陳男的租屋處,由陳男負責銷贓,最後賣得1萬元,2人平分,各得5000元。然而,這只是開始,2022年11月7日,林男單獨行動,先偷1輛腳踏車作為代步工具,再利用這輛腳踏車搜尋下手目標,當天連偷3家夾娃娃機店,得手17個包括航海王等動漫公仔,總價約5萬8300元,11月8日,林男再次犯案,偷走一家店內4個價值合計1萬8000元的公仔,其中1個喬巴GK公仔就值6000元。林男被捕後,對於與陳姓友人一起偷竊並銷贓的部分,坦承不諱,但對於其他單獨犯案的部分,林男則不願交代,並聲稱不知去向,其所偷的腳踏車已歸還給原車主,南投地方法院法官針對林男共計8次的偷竊行為,判處每次2至4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10個月。警方呼籲所有店家,特別是那些擁有高價值商品的夾娃娃機店,應加強安保措施,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警方將持續加強對這類竊盜行為的打擊力度,保護市民財產安全,確保社會秩序和諧穩定。
「5億高中生」遺體冰1年 生母這原因至今不願安葬
台中市一名身價高達5億的賴姓高中生先前離奇墜樓,且在墜樓前突然與幫他們處理事務的夏姓代書的兒子登記結婚。僅兩小時後,賴生便被發現從夏姓地政士之子的住處墜樓身亡,因此賴姓高中生的母親質疑兒子遭謀財害命,且因此案不願意將兒子下葬,台中地方法院於28日作出一審判決,而賴生的母親也表示對結果感到欣慰。賴姓男高三生先前與26歲夏姓男地政士助理登記結婚後2小時,竟離奇墜樓身亡,賴姓高中生的母親質疑兒子遭謀財害命,而夏男涉嫌犯偽造文書罪,但始終拒絕認罪,還嗆法官「很好笑」、「正義後到」等。台中地方法院也於28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夏男為牟取賴生繼承的大量遺產,與賴生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夏男1年6個月有期徒刑。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在判決出爐後,賴生的母親對結果感到欣慰,但仍質疑兒子的死因,希望檢方能進一步查明夏男是否謀財害命,據悉,目前賴母控告夏男的案件中,有兩案在審理中,一案在偵查中。審理中的案件分別是刑事侵占案和民事的婚姻無效之訴,且由於該案尚未偵結,賴生的遺體已冰存於冰櫃逾一年,賴母不願安葬。回顧這起案件,是一名台中年僅18歲賴姓高中生,生前曾獲長輩贈與市值約5億元房產,但在5月4日,卻和協助處理相關過戶事宜的夏男,兩人辦理婚姻登記,結果兩人在登記結婚的2小時後,賴生就被發現從夏男的住處,莫名墜樓身亡。因時機、地點都很敏感,因此賴姓高中生的母親質疑兒子遭謀財害命,控告夏姓父子。
「5億高中生」案天價遺產歸誰? 律師說除生母外還有4人備選
喧騰一時的台中賴姓「5億高中生」墜亡案,台中地院28日作出一審宣判,死者賴生配偶夏朝源為牟取賴生繼承的大量遺產,與賴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1年6月有期徒刑。原本賴生去世後,夏男可依法繼承法定配偶的遺產,但如今一審判刑出爐,雖尚未定讞,但賴母委任律師許哲維表示,未來遺產的繼承情況可能由此生變。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許哲維表示,目前賴母已對夏男提告民事婚姻無效之訴,賴生與夏男的婚姻是否有效,須視婚姻無效判決結果。今日刑事判決出爐,將有助於後續民事訴訟舉證,而律師團隊目前的預測結果,民事結果會與刑事相符。針對賴生遺產部分,許哲維表示若民事判決兩造婚姻無效的話,夏男便不再是賴生配偶,賴生財產將由生母繼承,不過賴母情況特殊,會有以下幾種情況發生:其一,賴母是陸籍人士嫁來台灣,不過因多年前的案件,導致賴母目前是無國籍身份,情況已17年,若賴母能順利取得本國國籍,賴生的遺產就可全數由賴母繼承。其二,若賴母無法取得本國籍,許哲維指出,台灣目前沒有禁止無國籍人士在台灣繼承財產,也沒有任何前例、判決可參考,本案算是「史上第一案」,不過依照目前情況而言,若賴母為無國籍,也將獲得兒子的全部遺產。第三,若賴母最後被認定是大陸籍,將會受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僅能繼承200萬元的限制。而賴母此時的身份為第二順位繼承人(原第一繼承人為夏男),限額以外的其他遺產約5億元,就會被分配給第三繼承人,也就是賴生法定上的兄弟姊妹、或是親戚如大伯、姑姑等。據了解,賴生的遺產第三繼承人目前有4人,若賴母被認定為大陸籍人士,扣除賴母的部分,第三繼承人們每人可分配到1億多元的遺產。賴母當初來台是嫁給賴家次子(賴生祖父的二兒子),不過在法院判定賴生的生父其實是賴生的祖父後,由於次子已逝,若要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身份證,須外配有「婚生子女」。但依DNA鑑定結果,賴生「並非賴母與賴家次子所生」,因此算是「非婚生子女」,賴母的台灣戶籍也因此被取消。多年來,賴母持續嘗試取得中華民國戶籍,但並不順利。
5億高中生案 律師揭「夏男遭重判」2關鍵…曝賴小弟遺體還在冰櫃
喧騰一時的台中5億高中生命案,台中地院今(28日)作出一審宣判,死者賴生配偶夏男被依偽造文書判處1年6月個徒刑。對此,賴生母親的委任律師許哲維提出關鍵2點,指出夏男遭從重懲罰的原因。台中地院上午11時依《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對夏男判刑1年6個月;許哲維律師表示,該法第214條最重刑度為3年,但實務上鮮少判滿3年且通常是易科罰金,或1年以下有期徒刑,台中地院判夏男1年半「算是比較重的懲罰,我們支持這樣的作法」,並提出2大關鍵。5億高中生案被告夏男遭判刑1年半。(圖/民眾提供)首先,夏男在整起事件中,明顯沒有跟賴生有交往事實,並在賴生明顯不是同性戀情況下同性假結婚,且夏男拒絕承認這客觀上明顯事實,也沒如實說明;第二,依法庭攻防角度來看,夏男當時用話術方式,請不知道他們交往過程的2位民眾幫忙結婚登記,不符合法律上「親見親聞」要件,是客觀上非常明確的假結婚登記。兩者造成法官判較重刑度。不過,許哲維律師也說,要等判決書出爐才能確定法院梳理過程是否如前述所說,更透露賴生遺體仍在冰櫃內,將寫訴狀請求台中地檢署2次驗屍,直到相關疑問都釐清後再辦理後事。許哲維律師強調,後續最重要的是8月的民事庭,將就賴生與夏男離婚部分開庭,他對此審慎樂觀看待,也非常謝謝本次檢察官協助釐清事實、法官查明真相,「給予被告適當的刑罰,來警惕不法」。
快訊/5億高中生案 同婚配偶夏男遭判1年6月
台中市5億身價的18歲賴姓男高三生,日前與26歲夏姓男地政士助理登記結婚後2小時,竟離奇墜樓身亡。夏男涉犯偽造文書罪,始終拒絕認罪,還嗆法官「很好笑」、「正義後到」等。而今(28日)一審判決出爐,夏男被判1年6個月有期徒刑。回顧案情,案件發生於5月4日上午,夏男以「教你處理房地產」的理由,約賴男出門,隨後2人便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接著相約住家喝酒,11時左右,賴男墜樓身亡。由於在這之前,賴男母親曾要求夏男父親將權狀交還給兒子,但對方不願意,怎料到接著又發生墜樓事件。因此賴男母親高度懷疑,夏男父親與其助理夏男知道兒子擁有大筆的房地產,加上近期有要求希望夏父返還權狀等事,夏姓父子才動了殺機。夏男上月在法庭上被問到有無結婚真意,居然反問何謂結婚真意,不想自己去定義要有多深的感情,結婚是他們的自由意識。之後被問到為何去找賴小弟,夏男竟回法官「你講這個就很好笑了」。全案經審理後,一審結果今(28日)出爐,法官判夏男1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日本首例!陸女將電動行李箱騎上人行道 依「無照駕駛」遭移送
近期,可以載人移動的電動行李箱在各處風行,有不少觀光客會拉著電動行李箱出國,自在移動。不過在近日在日本大阪,一位30多歲的中國留學生因為把電動行李箱騎上人行道,因此被執勤的員警攔查,並在6月26日遭大阪府警察福島警察署函送檢調機關。日本警方稱,這是日本首次對這類事件進行逮捕行為,因為這種行李箱在法律上應該與輕型機車享有相同的待遇。日本警方表示,2024年3月,大阪街頭有一名中國女子因在人行道上「無牌照騎乘」電動行李箱遭巡邏員警攔查。大阪府警察福島警察署26日將這名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法的女子,依法函送檢調機關,這被視為是日本對於「電動行李箱」的首次打擊行動。據《NHK》報道,這名年約30歲左右的中國女子,今年3月在日本大阪市的行人路上因「無牌照」騎乘電動行李箱,遭巡邏員警攔查。報導指出,該名女子所乘坐的電動行李箱最高時速達一小時13公里,可以在無踏板等操作情況下,僅依靠電動馬達運行。根據日本《道路交通法》,這類設備被歸類為排氣量50CC以下的輕型機動自行車,必須申請牌照才能上路,並且駕駛人須持有駕照才能上路。根據日本《道路交通法》第117條之2的規定,無照駕駛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處以50萬日圓(約合新台幣13萬)以下的罰款。若發生交通事故,最低可處以6個月以上的有期徒刑。日本的《交通違反通告制度》還規定,肇事者若為無照駕駛,一律以刑事案件處理。另外,由於電動行李箱未設有煞車及方向燈、頭燈等裝置,依照日本《道路運輸車輛法》規定,不得在當地的公共路段上行駛。日本電動行李箱銷售負責人解釋,目前在日本國內使用並不普遍,大多是外國人攜帶外國製的電動行李箱近來國內使用。涉及此事件的中國女子目前正在日本留學,她否認日本警方的指控並供稱:「不知道電動行李箱被歸類為車輛,也不知道是需要持有車牌才能夠行駛的交通工具」。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中國,這類電動行李箱也不被允許騎上一般道路,2023年底才有一名上海女子因為騎電動行李箱上班被上海交警攔下開罰。除了可以在機場內騎行之外,部分地鐵站僅允許將行李箱帶入車站,但禁止在站內騎行。根據《央廣網》報導,中國交通警察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滑輪鞋斗滑行工具,而電動行李箱亦屬於此類滑行工具。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觸犯上述法條者將處以警告或者人民幣5元(約新台幣23元)以上、50元(約新台幣230元)以下罰款。此外,據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說法,此項商品應該屬於「個人行動器具」,換言之,能否騎上道路交由各縣市自行決定,而全台目前尚未有縣市開放上路,因此民眾若是騎上道路、騎樓,就可能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條之1規定,處行為人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而且不只電動行李箱,街頭常見的電動滑板車、電動獨輪車、電動平衡車也通通適用相關規範。
泡湯愛愛片曝網販售 「皇池溫泉」偷拍狼抓到了!
位於台北市北投區的「皇池溫泉御膳館」2024年3月至4月間爆出多起情侶遭偷拍並且影像外流事件,至少10多人受害。士林地檢署指揮北市警方、刑事局偵辦,警方繼4月帶回3名涉嫌在網路上進行散布猥褻影像的嫌犯後,近日刑事局又循線帶回1名涉嫌到皇池溫泉裝設偷拍器材的嫌犯,不過相關案情仍待釐清。北投知名溫泉會館「皇池溫泉御膳館」以青磺、白磺溫泉及美味的砂鍋粥聞名,不過從2024年3月起,陸續傳出多對情侶在湯屋泡湯遭偷拍且影片外流,至少10多人受害,10多支影片在網路上流傳,引起泡湯客人心惶惶,生意也大受影響。迫使店家整修會館後方竹片、加裝鐵絲網,而後又宣布取消24小時營業,並公開3間會館的營業時間調整。士林地檢署婦幼專組偵辦後,發現「皇池偷拍案」影片來源是性犯罪網站「創意私房」,其網站亦涉有侵害他人之隱私及性私密影像等情事,為深入查明,檢察官遂另行主動簽分偵辦,並指揮刑事警察局第九大隊協助積極調查。刑事局偵辦此案後,首先在4月查獲至少3人涉嫌在網路上進行散布猥褻影像,但仍未抓到偷拍者。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刑事局逐一比對金流資料,終於鎖定1名嫌犯到皇池溫泉裝設偷拍器材,又透過創意私房販售影片。,刑事局證實該嫌犯於2周前到案,相關案情仍待釐清。《CTWANT》提醒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騙烏干達學生來台打黑工!中州科大副校長判5年6月 這官員判更重
中州科技大學招攬非洲烏干達學生就讀,卻讓學生淪為超時工作的奴工,相關主管遭檢警和移民署認定觸犯《人口販運防治法》、《就業服務法》、《刑法》詐欺等罪。彰化地院審理後,依共同犯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將時任柴姓副校長判刑5年6月、推廣中心藍姓主任5年、林姓行政主管2年10月、陳姓人力仲介2年、苗栗縣政府勞青處涂姓副處長7年。判決書指出,柴男、藍女以中州大學招收外籍學生名義前往烏干達招生,並由在烏干達開設飯店之林男加以協助,辦理招生說明會,向參加者佯稱中州大學可以提供獎學金,實習薪資所得足以支付學費及生活費用、償還來台旅費,甚至可以存錢等語,隱瞞烏干達學生一旦來台後,仍須負擔必要的生活費用、中州大學無法保證每位留學生可以順利獲得工作機會、留學生將可能從事勞力密集的工作、一旦工作不順利,必須仰賴家中經濟援助、如果繳不出學費,將依法退學等重要資訊,進而編織來台留學的美夢,讓留學生誤信為真。柴男等人要求留學生在留學簽證面試時,隱瞞來台將打工,且陳述不實的財力資訊,總計16位留學生順利取得入境我國的簽證。留學生抵台後,柴男、藍女除介紹工作予留學生外,亦透過陳男仲介工作。因烏干達留學生來台目的是為求學,並非工作,且尚積欠龐大來台旅費,又必須在台灣生活,只能被迫超時或在夜間工作,毫無任何自行選擇機會之脆弱處境,柴男等人無視此一脆弱處境,讓烏干達留學生長期從事勞動與實質取得之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進而達到勞動剝削。另一方面,涂男對於苗栗縣境內雇主是否違法聘僱烏干達留學生從事工作之行政裁罰,為圖利陳男及聘僱烏干達學生之公司,竟透過承辦之勞青處勞工服務科臨時工程助理員廖男主管對其施壓,並直接更換另一位承辦人員,使廖男配合,對陳男及其它公司雇主做出並無違法而不予裁罰之結論,使其等獲得免罰之利益。法院依廖男之自白及證人證詞、扣案之招生說明文件、被告間通訊之信息截圖、學生課程表、薪資證明、學費催繳通知、苗栗縣內部公文簽核、函文、學生工作時間表等證據,認定柴男、藍女、林男共同涉犯修正前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2條第1項之詐術勞動剝削罪;陳男涉犯同法第32條第2項之勞動剝削罪;涂男、廖男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彰化地院審酌,柴男、藍女、林男及陳男等人濫用自身社經地位而為本案犯行,自應併科罰金刑方能充分反應行為不法內涵;而涂男濫用公權力,換取廠商免罰利益之官商勾結,亦有科處罰金刑,以適度反應行為不法內涵之必要。因此分別量處被告等人有期徒刑7年至2年不等、併科罰金新臺幣240萬元至30萬元不等之刑度,涂男並褫奪公權5年;另追徵藍女及陳男之犯罪所得。廖男部份,法院考量他於偵查中自白,復無犯罪所得,且依其供述因而查獲同案被告涂男,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之規定,再考量其多次遭施壓,向科長反應多次均無法獲得任何協助,迫於壓力而為本案犯行,並無刑罰必要性,檢察官亦請求為免刑之諭知,爰宣告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