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審
」 無期徒刑 死刑 台中 性侵 最高法院營造小開掐死馬國女大生 家屬怒求償2千萬「法院判決出爐」
台北市士林區2年前發生一起命案,馬來西亞蔡姓女大生遭營造小開陳柏諺掐死,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案件上訴後改口認罪,但遭台高院判無期徒刑,再度上訴後,最高法院認案件符自首要件,但未說明不減刑理由,遂撤銷發回更審。民事部分,死者家屬求償2000萬餘元,判決在近日曝光。法院一審指出,本案構成自首,但不覺得陳男真心悔悟,但依量刑鑑定報告,認為陳柏諺透過心理治療或施以長期之監禁,使其深刻反省,矯正偏差之價值觀念,判處其無期徒刑。案件上訴至二審,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不過,陳柏諺不服再度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他符合自首要件,卻未敍明為何不減刑,因此有判決理由不完備的情事,已撤銷判決,發回更審,高院預計12月中重開準程序庭。蔡女父母跨海提訴訟,蔡父請求喪葬費新台幣338933元、交通費31066元以及撫養費與慰撫金共1000萬元;蔡母則要求交通費10355元、扶養費及慰撫金共1000萬元,總共求償2000萬元。法官認為,交通費及喪葬費部分,原告提供相關單據證明,且被告無異議,予以准許;不過馬來西亞並無子女贍養父母的相關法令,所以撫養費部分認原告主張無理由。針對慰撫金,法官考量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及被告故意殺人等情節,認2人各請求300萬元慰撫金為適當,士林地院民事庭故判,被告陳柏諺應各給付蔡母新台幣301萬3355元、蔡父336萬9999元。
吸金30億僅判20萬元交保 肉商疑棄保潛逃「桃院回應了」
桃園林姓肉商涉嫌利用虛構的營業項目進行投資詐騙,在三年內吸金高達30億元,受害人數超過300人。今年9月,林姓肉商因周轉不靈突然失聯,引發受害者憤怒。後續眾人將林姓肉商告上法院,但桃園地院僅裁定20萬元交保。而如今傳出林姓肉商疑似棄保潛逃,再開羈押庭也無故不到。對此,桃園地院也做出回應。根據《鏡週刊》報導指出,投訴人A先生表示,林姓肉商以每月2.5%至3%的穩定獲利為誘餌,吸引投資者加入。為取得投資者信任,林男不僅開立本票作為抵押,還簽署借貸契約書,聲稱即使投資賠錢,投資人仍可透過法律途徑追討債務。然而,這些舉動實為其日後脫罪所設的圈套。而在7、8月間,林男開始拖欠分紅,以中秋節市場需求量大增需要資金周轉為由延後發放。9月中旬,林男突然人間蒸發,受害者在其工廠聚集了解狀況,發現受害群體包括林男的同學、同鄉、公司員工,甚至南部醫院的護理師,損失金額從數十萬元到上億元不等。後續受害者成立群組發動搜尋,一週內便找到林男下落並將其送警。但林男以與受害者僅有民事債務糾紛為由否認詐欺意圖。雖然桃檢於9月28日依法聲請羈押,但桃園地方法院考量「卷證資料尚不足確認檢察官羈押聲請書所載之犯罪事實」,最終裁定以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後續高等法院於10月11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更審,桃園地院於10月14日傳喚林男未果,林男疑似棄保潛逃,目前桃院正進行沒收保證金程序。而林男消失的消息曝光後,更是讓不少被害人炸鍋。整起事件爆發後,桃園地院也出面回應,表示檢察官聲請羈押,法官基於審判獨立原則,判斷卷證資料尚不足認定檢察官聲請羈押所指犯罪事實。後來本案經高院撤銷發回,也隨即依法傳拘,桃園地院認為整體程序合理,並無縱放人犯之疑。
500萬不明金流!偵查小隊長涉洩密遭押 竹市警局開鍘停職
新竹市警局1名陳姓小隊長涉嫌貪汙,他利用職權洩露個資,甚至疑似包庇毒販,再加上帳戶突出現超過500萬的不明金流,10月間遭到新竹地檢署連續2次聲押,經新竹地院2度裁定交保,檢方再度抗告後,高院8日再2度發回更審,經法官審理後裁定羈押,新竹市警局則在9日將陳姓小隊長予以停職處分。據了解,陳姓小隊長任職於新竹市警局第一分局偵查隊,他涉嫌用職權洩露個資,且疑再一起毒品案包庇毒販,同時他的帳戶在短期內出現超過500萬的不明金流,遭到新竹地檢署傳喚到案,因他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且有串證之虞,在10月間遭到2度聲押。新竹地院表示,法官裁定以20萬元交保,檢方對此提出抗告,隨後又發回新竹地院更裁,改以30萬元交保,檢方2度抗告後,高院撤回原裁定並發回新竹地院審理,陳姓小隊長8日下午遭羈押禁見。新竹市警局說明,針對陳姓小隊長涉貪事件9日予以嚴懲停職處分,本分局也會積極配合檢方調查釐清,後續將視偵審結果從嚴究責,藉此維護警紀,絕不容許員警有違法犯紀情事,同時醒警務人員再好的績效都抵不過1件風紀案件。
陳啟昱落跑 賴士葆批南院替他佈下天時地利人和機會
前民進黨中執委、台鹽前董座陳啟昱涉光電弊案,1日召開羈押庭卻未到庭,南檢4日發布通緝。對此,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今日批台南地院,簡直替陳啟昱佈下天時地利人和機會,讓他可以從容逃亡,如果陳最後人間消失,執法機關怠惰失職不作為應該受到追究,政府要肅貪,卻對自己人雙重標準。賴士葆指出,南院這次對陳啟昱「捉放曹」,結果陳啟昱行蹤成謎、憑空消失,檢警、海巡人員動員上百人進行搜查。南院更被質疑放水,包庇人犯,發回更審「聲聲慢」,從23日南檢提出聲請羈押,並指出陳有逃亡可能,結果南院判無保請回,到28日原裁定撤銷,又拖幾天才通知31日開庭,前後9天的時間,加上颱風,簡直是南院替陳啟昱佈下天時地利人和機會,可以從容的逃亡。賴士葆表示,這件案子不單純,因為陳啟昱當過立委、高雄副市長,後來擔任台鹽董座及成立台鹽綠能公司,涉嫌與光電業者官商勾結,兒子任職涉案下游廠商,父子上下其手,導致台鹽損失11億元。賴士葆續指,2021年陳啟昱就曾突然請辭,其實就有蹊蹺,媒體報導當時蘇貞昌任閣揆,接到檢舉台鹽綠能違約金被修改為工程費的10倍,背離行情,陳啟昱被經濟部調查卻無法交代清楚,匆忙請辭,經濟部發現有問題,只有將資料移送,未提告、求償,一切都很低調進行。陳啟昱請辭或是「被請辭」,都可以控管對政府損害最小的程度,但其實也是一種包庇,因為這樣不會讓更多內幕被掀開。賴士葆說,現在台鹽綠能涉案的蔡姓包商每個月匯款百萬給陳啟昱,累計已達千萬元,蔡姓男子被查出和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涉及的土地超貸案是夥伴關係,可以說光電弊案盤根錯節的糾纏在一起,牽連的人數更多,或許是經不起查,否則全部掀開來只會扯出更多黨政要員。賴士葆強調,如果陳啟昱最後人間消失,執法機關怠惰失職不作為,替嫌疑犯開拓逃亡之路應該受到追究,因為這對司法又是再次重創,政府要肅貪,卻對自己人就是雙重標準。
雙北老房子多卻不見都更 專家點出4大現實因素
台灣各地發展不均,尤其大台北地區高樓林立周遭卻被老房子圍繞,說好聽是有文化韻味,事實上內部結構安全卻有很大隱憂。最近品嘉建設董事長、老屋改建協會理事長胡偉良針對雙北老屋沒都更,點出4大現實因素,有房價波動大、民眾認知錯誤和過度渲染都更好處等,讓城市都更計畫更困難了。品嘉建設董事長兼老屋改建協會理事長胡偉良日前透過個人專欄,分析在大都更時代,為何台北市和新北市老屋眾多,卻鮮少看到開始都更的狀況。胡偉良用日本和台灣做比較,他說日本民眾知道自己造成都更改建困難會覺得不好意思,避免拖累別人,但台灣人大多認為是自己權利,還會等到「地震幫忙推動都更」才願意接受,伴隨耗費的資源恐怕遠超過大家想像。胡嘉良點出造成都更牛步的4大關鍵,影響最甚的就是房價波動大,房價上漲時實施者享增值厚利,易有圖利建商的聲音;而房價下修時,實施者沒有立意,甚至因房價下跌受損失,連帶都更案可能停擺。其次是容積獎勵制度,居民通常希望「一坪換一坪」,但老舊建物早期的現存容積遠超過新法規的建築容積,因此都更改建給予的容積獎勵上限不足成為民眾接受都更誘因。第三點就是民眾錯誤認知,除了想要「一坪換一坪」,還有以為住宅區能比照商業區,房價50萬元希望以房價100萬元換回條件,不免妨礙老屋改建的推動。最後一點就是審議流程冗長,都更審議的流程全跑完就要耗時2年以上,過程中還可能碰到各種問題,通常就會花了5年時間,加上拆遷改建,開到到完工交屋入住,恐怕基本得花上10年時間,才能完成一件都更案。
若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死刑犯能出獄?鄭銘謙跳針羅智強嗆鬼打牆
大法官針對死刑釋憲案做出判決後,外界關切37位仍在服刑中的死刑犯,檢查總長會不會為死刑犯提出非常上訴,導致在上訴期間出現羈押空窗期,死刑犯得以暫時出獄?對此,檢察總長邢泰釗今天不願正面回答檢察總長是否會配合大法官解釋,針對37位死刑犯提非常上訴的問題,他在回答立委羅智強質詢時說,事涉人權、會等檢方簽文後再研究,但羅智強痛批總長答了15秒「完全沒答案、浪費我的質詢時間」,並語出諷刺「你的答詢風格,我真的很欣賞」,邢泰釗只能尷尬的點頭笑笑。羅智強接著問,如果檢察總長替死刑犯提出非常上訴,假設法院按照大法官審判意旨,發回更審撤銷原判,請問這些死刑犯是否會被放出監獄?法務部長鄭銘謙則重申「法務部會窮盡一切力量來阻止死刑犯。。。」,由於鄭銘謙已經多次面對在野黨立委質詢這題,說法都一樣,未明確回答卻實有可能,羅智強眼見鄭銘謙又重複答案,打斷他的質詢,直接說「我就知道你一定會鬼打牆」,接著追問「不然,部長,請你告訴我,檢方申請羈押死刑犯的(法院)滿足要件為何」。鄭銘謙則說「我不是要申請羈押.....」,羅智強不滿鄭銘謙又不直接回答,自顧自的開始計時,喃喃喊道「1秒鐘,2秒鐘,3秒鐘...部長不回答沒關係,我提會議詢問」,羅轉而向會議主席立委吳宗憲提出會議詢問,質問法務部長可以不回答立委質詢嗎?部長不答,可否請主席「開釋」?擔任過多年檢察官的吳宗憲,隨即在主席台上流利的背出刑速法申請羈押要件,讓鄭銘謙顯得很尷尬。羅智強隨即追問法務部長,法律規定羈押要件這麼清楚,萬一檢察總長位死刑犯提非常上訴,檢方雖提出申請羈押要求,但死刑犯若明明不符羈押要件,法院會同意嗎?鄭銘謙則沒有立即回答,羅智強說「沒關係,你又答不出來」,雖然鄭銘謙否認答不出來,但羅智強怒嗆,法務部不可能完全影響法院,如果法院就不認定檢方羈押理由,當然就不會羈押。不知道法務部長是否已經被立委問到不耐煩,鄭銘謙對羅智強說,法官是司法院主管,「不然你可以去問司法院,我又不是承辦法官,檢方會努力的說法我不是已經講過很多次」,羅智強則接話「好啦,我不為難你,不然你再說一次,檢方會保證申請羈押這些死刑犯,好嗎」,鄭銘謙也動怒,「這些問題要去問司法院,我又不是法官」。羅智強眼見問鄭銘謙都問不出答案,乾脆「換題」,質問就算檢方申請羈押死刑犯,能夠羈押多久?沒想到鄭銘謙卻為之語塞,回答「嗯,這個....那個....]」,引發羅不滿,又舉手向主席提出會議詢問。鄭銘謙此時雖因幕僚送上小抄,搶答「15個月」,吳宗憲則一度開玩笑的問羅「你是在問我嗎」,接著吳宗憲詳細說明,殺人罪最長可羈押15個月,但只有審理中的案件才能羈押被告限制人身自由,已經服刑中的死刑犯是否適用仍有爭議,羅智強則向吳宗憲表示「抱歉,部長都不回答,我只好問你」。羅智強也對鄭銘謙說,他的質詢結論就是,如果檢察總長真的提出非常上訴,檢方申請羈押死刑犯,法院不見得一定會同意,因為未必符合刑事訴訟法要件。他還說,即使法院同意羈押死刑犯,也有15個月的上限,等到法院同意發回重審,撤銷死刑判決,若超過15個月,死刑犯就可能會出獄,「難道法務部屆時又要將責任推給司法院」?司法院副秘書長黃麟倫則同意羅智強的說法,強調法院獨立審判,有可能不接受檢方的羈押申請,鄭銘謙則插話「我對法官有信心」,羅智強反駁「要件寫死了,就算你有信心,法官也得依法審判」。
成員逾41萬!嘉義最大臉書社團「嘉義綠豆大小事」一夜消失 滅團原因曝光
嘉義最大的地方臉書社群「嘉義綠豆大小事」,擁有41萬名粉絲,是許多在地民眾分享美食、趣事、苦惱、生意等在地生活點滴的網路社群。不過許多網友12日一起床,發現社團「不見了」。版主洪豐盛在網上透露,他收到臉書的通知,因為社團內有詐騙求職的廣告,因此在一夜之間遭到「滅團」,現在已經開立了備用社團,希望在地鄉親發文要遵守相關規定,而他也會向臉書申訴此事。洪豐盛在臉書粉絲頁「嘉義綠豆大小事」發文,表示累積有41萬人的「嘉義綠豆大小事」臉書社團,一夜之間遭到被滅團,並通知在地鄉親:「在還沒救回之前,暫時用這個備用社團,來分享嘉義大小事、美食趣味事。」從洪豐盛分享的照片中還可以看到,臉書官方通知社團被移除的原因為「屢次違反《社群守則》」。版主洪豐盛透露,他收到臉書的通知,因為社團內有詐騙求職的廣告,因此在一夜之間遭到「滅團」。(圖/翻攝FB/嘉義綠豆大小事)消息曝光,讓許多網友都感到吃驚,「難怪想說怎麼忽然找不到了」、「里長伯加油」、「太誇張了,幸好及時發現,加油」、「沒事沒事,重用一個也好,順便清理一些垃圾」、「好扯,這邊可以很快反應事情跟得到嘉義資訊欸,是了解時事的好所在」。據了解,「嘉義綠豆大小事」臉書社團採開放制,社團中有10多名管理員審查貼文,還有臉書AI助手幫忙過濾,然而詐騙廣告和訊息仍然防不勝防。管理員們每天要刪除超過百則疑似詐騙的貼文和廣告,最終還是因此被停權。洪豐盛表示,目前已經啟用備用社團,未來會更審慎把關,相信粉絲會逐漸回來。新生的社團也特別公告聲明:「禁止直銷、網路賺錢打工、減肥廣告、色情廣告、調侃人身攻擊,吵架謾罵,挑釁管理員、批評社團、疑似人頭帳號或分享來路不明的網站、疑似詐騙集團,『一律踢除加封鎖』。」
從看護變同居人!遭董座家屬控訴盜取4658萬遺產 法院判決結果出爐
高雄市一名朱姓女子過往長年照護游姓董座,但在董座過世之後,朱女被董座家屬指控在照顧游姓董事長期間,趁其病危之際盜取了價值4658萬元的18張定存單。但高雄高分院最終推翻一、二審判決,對朱女做出無罪判決。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005年,朱女受聘為游姓董事長的看護。隨著時間推移,兩人發展出超越雇傭關係的情感,同居長達十餘年。朱女對外以「游太太」自居,兩人的關係得到了游男的默認。2017年11月,游男因肺癌住院治療。同月16日,朱女持游的印鑑證明前往屏東縣滿州鄉農會,將18張定存單解約,提領總計4658萬元。結果此舉引起游男家人的不滿,認為朱女私吞遺產,因此提出了詐欺和偽造文書的指控。而初審、二審法院通過勘驗錄影檔案,認定游男當時處於極度疲倦和嗜睡狀態,意識難以保持清醒。因此,法院以偽造文書罪判處朱女2年徒刑。後續朱女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案件被最高法院發回重審。在更審過程中,法官詳細調查了相關證據。醫生證詞顯示,游男生前曾表示不想將財產留給子女。此外,律師和多名證人也指出,游男清楚事情並授權朱女進行轉帳取款相關工作。基於這些新證據,法院認定游男當時意識清醒,並自主做出了財產處置的決定。最終,高雄高分院做出了無罪判決。儘管檢方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合理,駁回上訴並確定了無罪的判決結果。
死刑釋憲判決合憲 法務部強調「37死囚均涉最嚴重犯罪」:不宜釋放
憲法法庭今對死刑釋憲案作出判決,法務部表示,法務部堅定表達死刑制度合憲,對於判決結果表示尊重,目前37名死囚均合法羈押於監所,並無釋放人犯問題,由於37死囚所涉罪行均係故意剝奪生命法益之最嚴重犯罪,不宜逕予釋放,將請最高檢察署依法嚴謹審核非常上訴,並籲請法院妥適處置人犯羈押問題,避免造成社會恐慌。法務部表示,目前37位人犯在判決確定前均依法院裁定合法羈押,羈押期間符合刑事訴訟法及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於判決確定後,依監獄行刑法規定收容。雖憲法法庭認為檢察總長得依職權或各聲請人請求,對37人提起非常上訴,但在最高法院未撤銷原死刑確定判決前,37人仍應依監獄行刑法規定收容,並無釋放人犯問題。法務部指出,最高檢察署將依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審慎研議是否提起非常上訴,若提起非常上訴經最高法院判決撤銷發回,因程序回復到未確定前狀態,37人將無法再依監獄行刑法規定收容。但37人皆歷經法院多次審理,認事證明確,縱因憲法法庭判決意旨而須重啟審理程序,亦須確保後續審理及執行,為避免釋放發生人犯逃匿,法務部將促請最高檢具體建議最高法院於撤銷死刑確定判決時,若未同時自為判決,而將案件撤銷發回更審時,應啟動羈押程序。法務部說,法務部尊重憲法法庭判決,但37死囚所涉罪行均係故意剝奪生命法益之最嚴重犯罪,若逕予釋放,對於社會治安、司法公信性將造成嚴重衝擊。憲法法庭既然判決認定對於最高法院依非常上訴程序撤銷原確定判決時,37死囚羈押次數及期間不受速審法限制,羈押期間及次數應重新計算,法務部將要求承辦檢察官對於法院審理是否羈押人犯時,應具體論告各該人犯繼續羈押之必要性,建請法院裁定羈押,以確保後續審判及執行程序之進行,以實現社會正義及保障社會安全。此外,對於憲法法庭對於部分不符合判決意旨之法規,法務部將儘速依法檢討及配合相關機關修正。對於符合非常上訴救濟程序之個案,亦將請最高檢依法嚴謹審核,並籲請法院妥適處置人犯羈押問題,避免造成社會恐慌。
狠男勒死女友再將雙胞胎兒「丟入洗衣機悶死」 無期徒刑定讞
彰化縣一名陳姓男子,2019年間懷疑同居女友陪酒與異性曖昧,將女友掐死後,還將兩名未滿一歲的雙胞胎兒子丟入洗衣機中悶死。陳男一審及二審都遭判死刑,更一審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檢方及陳男上訴,依台灣司法心理學會鑑定結果,認為其仍有矯正及再社會化的可能,無期徒刑定讞。台中市一處住商混合大樓,2019年11月3日飄出異味,警方獲報破門後發現一名女子陳屍床上,兩名10月大的雙胞胎兒子則躺在其懷中,已身亡數天。警方鎖定雙胞胎的父親陳男涉案,同月8日中午在彰化縣的網咖將他帶回。據了解,陳男原本在加油站打工,2019年8月失業後在家照顧雙胞胎兒子,他懷疑在八大行業工作的陳女與異性客人曖昧,兩人爭執後陳男情緒失控掐勒陳女脖子致死。12小時後,他又將兩名兒子放進洗衣機,再放入厚重毛毯,無視稚子哭鬧聲,坐在沙發上不為所動,確認其已死亡後才將遺體抱出。台中地檢將陳男依殺人罪提起公訴。台中地院審理認為,陳男殺害陳女及兩子後,為了掩飾,刻意將冷氣溫度調低,並噴灑香水,隨後與友人出門四處玩樂,被害者家屬無法宥恕,陳男也無尋求和解之意,行為殘忍惡性重大,屬兩公約之「情節最重大之罪」,殺害陳女部分判刑13年,殺害雙胞胎稚子部分則判死刑,合併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台中高分院二審同樣維持死刑判決,上訴後,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台中高分院更一審認為,陳男年幼時歷經父親酗酒家暴,母親又患身心疾病,養成他低自尊、悲觀人格,案發時又面臨失業、女友和男客曖昧等壓力。另外,法官認為陳男願意以繼承母親的不動產賠償給被害者家屬,顯示他悔悟且積極彌補損害,有減輕犯行責任之依據,改判無期徒刑。判決出爐後,檢方及陳男均提出上訴, 19日最高法院駁回,陳男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台中母子三屍案殺害女友、雙胞胎兒 兇手二度判死更一審無期今逃死定讞
2019年發生在台中的母子三屍案,當年男子陳宏嘉懷疑擔任傳播公關的陳姓女友與男客曖昧不清,一時衝動痛下殺手掐死對方,擔心雙胞胎兒子沒人照顧,竟將剛滿1歲的雙胞胎男嬰放入洗衣機中,再用棉被重壓悶死。一二審依成年人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死刑,但更一審則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9日駁回檢辯雙方上訴,陳男逃死定讞。當年陳男與陳女育有一對雙胞胎兒子,但陳男不僅不務正業,還在外欠下20多萬債務,家中經濟壓力全落在陳女身上,逼得陳女不得不去從事八大行業當傳播小姐陪酒,到了2019年11月陳男偷看女友手機發現她與客人曖昧,竟狠心勒斃女友,而後覺得雙胞胎兒子沒人照顧很可憐,竟將剛滿1歲的雙胞胎男嬰放入洗衣機中,再用棉被重壓悶死,逃亡期間拿著女友的血汗錢在外吃喝玩樂,在案發3天後於網咖落網。此案會被揭發是因大樓出現不明臭味,警方獲報後循味道破門,發現女子的屍體及一對雙胞胎男嬰屍體被蓋在地上兩條棉被下,當時已腐臭、浮腫、流出屍水。台中地院認為陳男行為殘忍之至,惡性重大至極,對社會安全危害性極為重大且無從寬恕,殺害陳女部分判刑13年,殺害雙胞胎則判處死刑,合併執行死刑並褫奪空權終身,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也維持一審判決,卻遭最高法院駁回。最高法院認為陳男判死理由不明確,發回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審,更一審審理後,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最高法院19日駁回上訴,陳男逃死定讞。陳男上訴稱自己犯案是因「罹患適應障礙症」,最高法院認同此觀點,認為本案並非「情節最重大犯罪」,因此維持更一審法院的見解,駁回檢辯雙方上訴。
中信國寶案辜仲諒無罪確定! 朱國榮棄保逃亡判16年
棄5億元交保金逃亡遭通緝的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與女助理林桂馨,2013年起利用中信金控併購台灣人壽保險的重大消息進行內線交易及炒股,最高法院12日依內線交易等罪將朱及林各判刑16年及10年,沒收犯罪所得1億8036萬餘元確定,同案時任中信銀行董事長辜仲諒、中信金控財務長張明田,被訴侵占中信金控資產,涉犯背信及洗錢罪,因罪證不足,判決無罪定讞,中信國寶弊案官司落幕。辜仲諒被訴侵占中信金控資產,涉犯背信及洗錢罪,因罪證不足,12日判決無罪定讞。(圖/報系資料照)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請求法院判決辜仲諒、張明田給付1億1755萬元,因2人獲判無罪確定,最高法院判決附帶民事賠償請求駁回,辜及張免賠確定。中信金昨日表示,尊重司法判決結果,對於所有同仁全數獲得法院證明清白,同感欣慰。檢方起訴,朱國榮及林桂馨利用掌握中信金併購台灣人壽保險的重大消息,大量購買台壽保股票獲利逾1億元,又炒作龍邦國際股價。辜仲諒與他的前妹婿陳俊哲(遭通緝)等人,在2004年至2007年間,以中信金控旗下中信資產管理公司投資不良債權名義,將中信金控資產透過中信商銀香港分行及台灣總行,層層轉匯至境外公司及陳俊哲等人帳戶,侵占3億美元。辜仲諒被訴為了確保中信金併購台壽保,安排中信人壽放款給朱國榮,等待金管會核准併購,由中信人壽以超乎行情價,買下國寶集團所有的房產擔保品,讓國寶獲利,但中信損失1億餘元。且辜將紅火案中出售結構債的部分款項2957萬美元匯出,涉嫌洗錢罪。辜、張等中信人員,歷審都判決無罪,檢方提上訴後,昨日遭最高法院駁回,朱國榮及林桂馨則被最高法院依內線交易等罪各判刑16年及10年,中信國寶弊案官司落幕。另朱國榮涉嫌在2018年炒作松崗資產管理公司股票,將股價由28.5元一路炒至53元,獲利1.2億元;同一時間前股市老師鄭光育透過網路散布訊息炒高松崗股價至94.4元,檢方依違反證交法起訴朱及朱的助理林桂馨等人,台北地方法院12日認定不法所得為4700萬元,依高買證券罪判處林桂馨有期徒刑4年、鄭的友人沈振東,判刑1年10月,緩刑3年,向公庫支付50萬元。朱國榮及鄭光育則棄保潛逃,2人都被通緝。朱國榮還涉及炒作龍邦股價,高院依高買證券罪判囚8年,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2868萬餘元,去年最高法院認定犯罪事實有待調查釐清,撤銷發回高院更審中。
陳敏薰買官案!陳水扁與吳淑珍洗錢1千萬元「一審判免訴」 高院今撤銷發回更審
前總統陳水扁被控在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涉嫌洗錢,被台北地檢署於2015年1月起訴,不過北院合議庭今年5月認為,依修正前洗錢防制法規定,此案已完成10年追訴權時效,依程序判決免訴;台北地檢署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高院認為,應保障當事人聽審權的訴訟程序,今天撤銷判決,發回北院更審。前總統陳水扁。(圖/報系資料照)根據高院28日判決指出,法院於被告因疾病不能到庭為由而裁定停止審判後,其原因消滅、或因其他事由欲為終局判決前,若無事實上的困難,應使訴訟參與者有表達意見的機會,並透過到庭陳述意見或其他適當方式,踐履保障當事人聽審權之正當法律程序,北院認本件追訴權時效完成即逕為免訴判決,其踐行之訴訟程序難認妥適,故撤銷發回北院原審。回顧這起案件始末,檢方指控陳水扁在2004年1月間,與妻子吳淑珍收受陳敏薰1000萬元,協助陳敏薰取得台北101董事長,兩人已各被依貪污罪判刑8年定讞;而高院二審審理此案時,認定吳淑珍將賄款透過胞兄吳景茂存入人頭帳戶,檢方認為陳水扁也涉洗錢,分案偵辦,2015年1月19日依洗錢罪嫌起訴陳水扁。台北地院認為,扁涉犯洗錢罪,法定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依修正前刑法第8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其追訴權時效為10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根據醫院的診斷鑑定報告,認為陳水扁有多重身體症狀,因病無法到庭,停止審判而停止追訴權時效進行,持續所達上開追訴權時效期間之4分之1,即2年6月,另外,檢方查期間行使追訴權共計4年7日,2015年5月13日裁定停止審判,為審判期間行使追訴權,共計3月18日。合議庭計算,本案犯罪行為終了日為即2006年1月25日,計入追訴權時效期間10年、停審期間2年6月,共為12年6月,加上檢方行使追訴權的4年7日、北院於停審前行使追訴權的3月18日,全案共已追訴16年9個月25日,追訴權時效早已完成,因此判決免訴,不過北檢以判決有程序瑕疵、追訴權時效計算有違誤等理由,6月21日上訴。
1.1公分害消防夢碎...憲法法庭判身高限制「違憲」 內政部回應了
女子陳韻宣考上消防員後,因身高1.1公分之差未及160公分身高門檻,遭消防署廢止受訓資格。她提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後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判決,《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第1款「女性不及160公分為體格檢查不合格」的規定違憲,1年內失效。對此,內政部表示目前已綜合整理相關單位意見,將於近期提供考試院研修,並於明(114)年開始將改採新制,以保障女性報考警校、服公職的權利。陳韻宣受母親生病影響,立志投入救人工作。她在2018年間考上消防員,前往南投竹山受訓期間,卻在複驗時發現身高僅158.9公分,未達《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規定「160公分」門檻,因此遭消防署函送保訓會廢止受訓資格。陳女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一審獲判勝訴,但二審最高行政法院逆轉判她敗訴確定,陳女為此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024年5月31日做出判決,認定根據原規定所設的標準,男性身高標準165公分遠低於國人應考年齡區段(18至37歲)平均身高172公分,只排除約10%男性。然而女性身高標準160公分,卻高出女性應考年齡區段平均身高159.5公分0.5公分,為此將排除約55%女性報考,認定該規定使女性應考試服公職權受不利的差別待遇,與《憲法》保障平等權的意旨不符,判決宣示之日起,至遲於屆滿1年時失其效力。全案發回更審後,最高行政法院昨天(15日)宣判陳韻宣勝訴。對此,內政部16日做出回應指出,針對113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已在8月6日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2次會議,部長劉世芳關切性別平等待遇及人民服公職權利,在會議中要求警政署、消防署、警大及警專儘速依113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意旨,修正警察特考考試規則及相關招生簡章的身高限制規定。內政部還表示,目前已綜合整理相關單位意見,將於近期提供考試院研修,並於明(114)年開始將改採新制,透過擔任警消的工作職能為導向,進行各項體格綜合評量與檢討,以保障女性報考警校、服公職的權利。也期望未來有更多優秀人才加入警政、消防工作,共同為社會大眾服務,守護人民生命與財產的安全。
大孝大樓案國民黨勝訴 黨產會:會再提出上訴
2019年黨產會認定已被國民黨賣掉的北市「大孝大樓」,屬於不當取得的財產,因大孝大樓已拆除且移轉他人,黨產會追徵7.8億多元,國民黨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國民黨敗訴,國民黨上訴,經最高行政法院發回更審,北高行政法院更一審15日判決撤銷黨產會處分,可上訴。對此,黨產會官員受訪表示,會再提出上訴。黨產會為釐清國民黨位於台北市愛國東路100號、102號的大孝大樓是否屬不當取得財產,2018年6月舉行聽證會後,2019年5月作成行政處分,認定該房地是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但忠孝大樓已拆遷改建,經計算等價值後,黨產會追徵7億8275萬元。國民黨等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一審國民黨行政訴訟遭北高行政法院駁回,國民黨不服再上訴,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廢棄原判決,發回北高行政法院另為調查審理。北高行政法院認為,大孝大樓在1985年間雖由民眾服務總社出面標購房地,但國民黨才是真正買受人,而當時國宅處招標公告所載底價為4億3170萬0000元,國民黨以民眾服務總社名義得標價額則為4億3400萬0000元,已經高於底價。並非以不相當之交易對價。北高行政法院指出,國民黨經由國宅處標售程序購得大孝大樓,其總資產並無增加,僅相當於房地價額之現金轉換成為不動產,與黨產條例第4條立法理由所例示之「贈與」或「轉帳撥用」均純屬資產增加已不相同,況且國民黨購買房地之價額已高於國宅處訂定之標售底價,自難認為不相當之對價,並非立法者制定黨產條例時所預想之「不當取得財產」情形。北高行政法院指出,黨產會處分認定大孝大樓為不當取得之財產,即有未合,其另依黨產條例第6條第3項規定,自國民黨之其他財產追徵價額7億8275萬8715元,亦無可採,國民黨請求撤銷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黨產會官員指出,法官應考量當年是黨國體制中後期,國民黨仍舊是以黨領政,透過民眾服務社屆名買下大孝大樓,完全是以特權購入,因不符承購資格,但卻能購入,事後更轉賣獲利。黨產會官員表示,最高行政法院發回更審是法律適用的問題,不是對事實認定有歧異,也未無否定黨產會提出的事證,但北高行政法院這庭的法官卻認為證據不足,黨產會將在收到判決書後,與律師商量研議,再提出上訴。
前南投縣長貪汙111罪全數定讞! 李朝卿判刑超過400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利用風災道路修復工程向包商收取回扣946萬元被訴111罪,一審重判30年,二審也判刑22年,更審將部分刑期定讞後,最高法院12日再將他涉案的111罪全數定讞,刑度加總超過400年。原國民黨籍的李朝卿,2005年代表國民黨參選南投縣長,順利當選,2009年成功連任。但他任期還未結束,於2012年11月30日,因涉及多起弊案,遭檢調單位搜索,並由台南地院裁定羈押。李朝卿被控在任內利用颱風修復或重建工程收回扣,不論大小工程都要拿一成回扣,李朝卿收回扣的工程,很多是災修工程,採限制性招標,指定給固定人士承做,像是2009年莫拉克颱風後,李朝卿在修復信義鄉神木村聯外道路的工程中,從工程總經費9460萬元,索取一成回扣946萬元,當時他還親自去拿回扣款,包商把回扣裝在葡萄紙箱內,放進李的座車帶走。除了較大的神木村聯外道路工程外,即使30、50萬元的小型工程,李朝卿也都要一成回扣,全案歷經數年審理後,最高法院先前針對李朝卿17罪貪污946萬元部分判刑應執行16年6月定讞,另將94罪部分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更二審認定,李朝卿收取公用工程回扣共88次,金額達530萬9926元。2018年,李朝卿因8件貪汙案各判12年到14年定讞,共計98年,後來法院裁定執行14年8月,2021年又因9罪各判刑12年、總計刑期108年,由檢方聲請定執行期後,台中高分院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6月確定,此次他另94罪定讞,累計刑度超過400年,全案再上訴,不過最高法院認定更二審認事用法無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實際執行刑期將由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
指標性判決!八仙塵爆致15死484傷 八仙樂園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2015年新北市八仙樂園「彩色派對」粉塵爆炸案釀15死、484傷,主辦派對的「玩色創意」負責人呂忠吉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5年定讞,已於2023年7月刑滿出獄。民事部分,最高法院民事第8庭26日就3件求償做出判決,確認八仙公司並非單純提供場所,因此須負起連帶賠償責任,未來被害人的求償訴訟,都將依這個法律見解裁判。據《中央社》報導,瑞博國際、玩色創意於2015年6月27日在八仙樂園「快樂大堡礁」舉辦「彩色派對」活動,發生粉塵爆炸,造成15人死亡、484人輕重傷。其中,楊姓被害人、王姓被害人、林姓被害人分別提起求償訴訟。3案於一、二審均認定瑞博、玩色及負責人呂忠吉須負損害賠償責任;呂忠吉、瑞博、玩色未上訴而確定。過去審理八仙塵爆求償案時,民事一、二審大多認定呂忠吉及其兩間公司玩色創意、瑞博國際整合行銷均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但八仙僅出租場地,時任董座陳柏廷等人分別因無義務確保活動安全、避免塵爆發生等理由,不必賠償。最高法院新聞資料指出,消費者保護法的立法目的,在於消費者處於弱勢或欠缺專業知識、技術等,確保消費者或第三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提供服務的性質。新聞資料指出,派對活動區域位在八仙樂園最內側,活動部分時間與八仙樂園營業時間重疊,且八仙公司也印製午後優惠票與活動票券組合商品,客觀上得認定是由身為遊樂業經營者八仙公司所提供,並與其經營事項具密切關係的活動。意即,八仙公司雖與瑞博國際簽訂租賃契約,然八仙把部分場地租給瑞博國際舉辦彩色派對,仍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承審合議庭認為,塵爆事故的危險源縱非八仙公司所直接製造、開啟,但八仙公司較能監督、控制或預防,當承擔消費者的不幸損害,因此八仙公司應依消保法規定負起損害賠償責任,所以楊男部分廢棄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合議庭另指出,消保法第7條第3項但書規定,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王女、林女的部分,二審均未詳細調查,有法律適用不明確的違誤,因此王女、林女的部分均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至於楊男上訴主張時任八仙公司董事長陳柏廷、負責噴灑彩粉的沈姓工讀生、盧姓志工應連帶負起損害賠償責任,合議庭維持二審見解,認定陳無執行職務違背法令,致被害人受損害,沈男、盧男則未能預見會發生塵爆,此部分駁回上訴確定。此外,由於被害人向八仙公司陳慧穎請求損害賠償的時效,最高法院民事庭有法律見解歧異,因此提案民事大法庭審理,今天也做出裁定。民事大法庭認為,被害人對陳慧穎的請求權應比照民法2年的時效,而非比照公司法15年的時效;據此楊男、林女超過時效,陳慧穎免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確定。
鄭文燦涉貪收押禁見律師提抗告 高院分案最快今做裁定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收賄500萬元,近日高等法院3度發回更審,桃園地方法院11日召開第3次羈押庭,以有串證之虞等理由裁定鄭文燦收押禁見,律師團連夜提起抗告。高院12日上午分案調查,預計一天內做出裁定。由於本案被視為重大案件,最終羈押與否涉及人身自由,且適逢週五,高院預計12日做出裁定,若裁准抗告,則撤銷發回地院;若駁回抗告,鄭文燦將確定收押禁見,至少押2個月,檢方得聲請延押2個月。 鄭文燦委任律師陳永來12日一早就現身看守所,辦理律見鄭,面對媒體詢問「抗告有信心嗎?」,陳僅說「謝謝」,未多做回應。
遭控火車站強盜奪2命…男喊冤「我在7百公里外」 坐牢22年提國賠
大陸雲南省男子李金被控於1994年10月14日在元謀火車站殺害2名旅客,雖然他否認涉案,仍於1997年遭判處死刑,後改判無期徒刑,最終於2017年出獄並提出申訴,直到2023年才獲得平反。李金近日提出國賠,要求賠償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申訴合理支出,共計人民幣3772萬餘元(約新台幣1.6億元)。《紅星新聞》報導,1994年10月14日淩晨,元謀火車站招待所發生一起搶劫殺人案,旅客白鶴林、姚素華被發現在房間內遭搶劫殺害。次年9月27日,李金被帶走收容審查;1996年4月,家住元謀的普發成、普發能兄弟也被帶走審查,3人被指共謀搶劫殺害白、姚2人。1997年2月,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李金和普發成死刑、普發能死緩。3人上訴後,經四川高院發回重審,成鐵中院更審改判李金無期徒刑、普氏兄弟無罪。李金再次上訴,同時檢察機關提起抗訴。四川省高院審理後認定,李金夥同他人搶劫殺人,維持無期判決。經多次減刑後,李金於2017年7月7日走出監獄,其被羈押時間實際達21年9個月又10天。李金出獄後再次提出申訴,並稱案發時他人在雲南盈江縣打工。2019年11月,媒體以《喊冤者李金:命案發生時,我在700公里之外》為題報道此事,引發輿論廣泛關注。2020年6月,四川高院啟動再審程序,認定李金的供述與客觀證據存在一定矛盾,真實性存疑,且現場無客觀證據指向李金作案,認定其夥同他人犯罪的證據沒有形成完整的證據體系,未達到證據確實、充分的法定證明標準。2023年12月,四川高院再審認為原判認定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改判李金無罪。本月5日上午,李金的代理律師、雲南金東方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具堆,向四川高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要求賠償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申訴合理支出,共計3772萬餘元,並要求四川高院公開賠禮道歉、恢復名譽等。「28歲失去人身自由,直到50歲才刑滿釋放。如果沒有含冤入獄,這近22年我應該結婚生子,過著平常的日子,而不是在冰冷的鐵窗和森嚴的高牆下度過。我失去太多了東西了,按規定我可以申請國家賠償。」李金透露,在去年年底改判無罪後,他並未出去打工,目前靠低保度日。
將親生子丟洗衣機悶死 軟飯男殘殺妻小3人逃死家屬崩潰問「天理何在」
台中市33歲男子陳宏嘉2019年間,因懷疑陳姓同居人與男客有曖昧關係,竟掐死陳女後又殘殺自己的年僅10個月大的雙胞胎兒子,將孩子丟進洗衣機後悶死,他則拿著陳女的錢吃喝玩樂,並在網咖遭逮捕,而台中地院與高等法院都依殺人將他判處死刑,卻被最高法院發回,高等法院台中分院11日更一審判決,撤消死刑改判無期徒刑,家屬則對此判決難以接受,全案可再上訴。據了解,陳男與陳女育有一對雙胞胎兒子,但陳男不務正業又積欠20多萬債務,陳女不得不下海去八大行業當傳播小姐陪酒,一家四口都靠著陳女賣笑維生,陳男則拿著同居人的錢吃喝玩樂。2019年11月,陳男懷疑陳女與男客有曖昧關係,他竟將陳女狠心殺害,又「一不作二不休」,將孩子丟進洗衣機,並塞進棉被讓2孩子悶死,逃亡期間更是拿著同居人的血汗錢吃喝玩樂,最終在案發後3天於網咖落網。而台中地院認為陳男行為殘忍之至,惡性重大至極,視人命如草芥,對社會安全危害性極為重大且無從寬恕,殺害陳女部分判刑13年,殺害雙胞胎則判處死刑,合併執行死刑並褫奪空權終身,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也維持一審判決,卻遭最高法院駁回。最高法院認認為陳男判死理由不明確,發回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審,更一審則於11日改判他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家屬則對此判決難以接受,陳女家屬表示,案發5年至今,想到3至親遇害都吃不下也睡不著,直呼陳男沒有天良,如今卻未判決死刑,更質問「不知天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