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二審
」 陳水扁 國務機要費 陳致中 無罪 貪汙被控參與鬥毆打死1人!他纏訟20年 再更二審判無罪
男子劉正富被控在2004年8月20日凌晨,於屏東縣萬巒鄉萬金營區外參與鬥毆,打死包姓男子,判刑9年定讞後入獄服刑,但他以證據有瑕疵聲請再審,2018年獲准再審後判無罪,案經檢方上訴,再審更一審改判有罪,上訴後獲撤銷又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再審更二審10日審結,合議庭認定沒有證據證明案發時他在現場,逆轉判無罪。劉正富與妻子、家人及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志工到場聽判後,聽到審判長宣判「無罪」,法庭內響起一片歡呼聲。這起鬥毆傷害致死案,起因於阮姓、林姓少年為感情問題遭男子林聖賢毆打,周男為相挺阮姓少年約林聖賢談判,並召集阮姓、林姓少年等18人;林聖賢約遭毆打致死的包男等8人助陣。雙方在萬金營區前談判破裂,持棍棒互毆,現場激烈混戰,包男受重傷送醫5天後不治。當天參與亂鬥的少年警訊時說不清楚是誰動手毆打包男,直到8個月後,5名在場少年憑相片指認劉正富涉案。劉正富2013年被依傷害致死罪判刑9年定讞,入獄服刑4年獲假釋。出獄後他努力爭取平反,經冤獄平反協會義務律師團提再審,檢察總長3次聲請後,2018年高雄高分院裁定開始再審。再更二審合議庭判決無罪理由指出,警方提示相片的指認程序,已違反「不得以單一相片提供指認」的規範。關鍵證人林聖賢從不在場者口中獲知劉正富涉案,有先入為主及遭受不當影響;其他證人指認劉乘坐車輛及毆打對象,都無法確定他本人在場。另外,林聖賢指劉搭年姓共犯開的白色轎車到場,但案發時年在軍中,不在現場,該車也停在家中,顯示指認可能有誤。且劉的手機從案發前一天傍晚到當天,沒有任何對外通聯紀錄,檢方未能舉證劉如何到場,合議庭認定罪證不足,昨日判決無罪。檢方可上訴。
惡火燒死7人!他冷笑「比鄭捷厲害」自豪:破台灣紀錄 逃死理由曝
台南玉井真理家族前輩堂遭縱火一案造成7死2傷,嫌犯曾文彥落網後還狂言「一次燒死7人破了台灣的紀錄」、「比鄭捷還厲害」,行徑令人髮指。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判曾文彥無期徒刑定讞,原因曝光。曾文彥家境富裕,父親是醫生、母親擔任教職,不過他卻沒有遺傳到爸媽的好基因,屢屢犯下案件,甚至還曾企圖襲警。而「真理前輩堂」好心讓曾文彥在佛堂待著,想藉由宗教感化他;但在住宿期間,曾文彥時常情緒不穩、與住戶發生爭執,還嗆聲要燒佛堂等等,因此被請出去。之後曾文彥竟恩將仇報,於2019年12月13日帶著10公升汽油,趁著佛堂內多人聚眾時潑油縱火,事後還在附近觀看自己的傑作。曾文彥被捕後冷笑,「寧可我負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負我,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燒死一個也是罪,多燒死幾個沒關係。」一席話,讓大家相當傻眼。此外,曾文彥還表示,鄭捷殺了5個人,自己殺了7個人,比鄭捷還厲害,一次燒死7人破了台灣的紀錄。被問到為何要放火殺人,曾文彥回,那裡的人很和善,殺了那裡的人,他們也不會找他報復。一審,法官判處曾文彥死刑。案經上訴,曾文彥被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近日最新判決結果出爐,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於量刑時已詳加說明犯罪情節雖已達最嚴重情形,原應依殺人罪之本刑最高上限判處死刑,然確符合刑法第62條所定自首要件,且參酌該條之修法理由,依自首規定減輕其刑;酌以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精神,附帶敘明曾文彥罹患「反社會性人格障礙症」,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生命權之規定,及其於西元2018年人權事務委員會通過之第36號一般性意見第49段前段所宣示得迴避死刑之「特殊障礙」、「嚴重社會心理和心智障礙」事由之用語,解釋上應可涵攝於公政公約所稱「特殊障礙」類型,雙重具有不得判處死刑事由。最高法院指出,更二審就本件量刑,敘明被告所犯之殺人罪於適用自首之法定減刑事由後之處斷刑,已無再選科死刑之餘地,第一審判決量處被告死刑,於法自有未合。最高法院認為,檢察官上訴意旨爭執原判決依自首減刑不當;上訴意旨猶主張其符合刑法第19條之「精神障礙」云云,核係對事實審法院已明白論斷指駁之量刑事項再事爭辯,以及量刑裁量權之合法行使,任意為指摘,俱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其等上訴不合法律上程式,均予以駁回。
前南投縣長貪汙111罪全數定讞! 李朝卿判刑超過400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利用風災道路修復工程向包商收取回扣946萬元被訴111罪,一審重判30年,二審也判刑22年,更審將部分刑期定讞後,最高法院12日再將他涉案的111罪全數定讞,刑度加總超過400年。原國民黨籍的李朝卿,2005年代表國民黨參選南投縣長,順利當選,2009年成功連任。但他任期還未結束,於2012年11月30日,因涉及多起弊案,遭檢調單位搜索,並由台南地院裁定羈押。李朝卿被控在任內利用颱風修復或重建工程收回扣,不論大小工程都要拿一成回扣,李朝卿收回扣的工程,很多是災修工程,採限制性招標,指定給固定人士承做,像是2009年莫拉克颱風後,李朝卿在修復信義鄉神木村聯外道路的工程中,從工程總經費9460萬元,索取一成回扣946萬元,當時他還親自去拿回扣款,包商把回扣裝在葡萄紙箱內,放進李的座車帶走。除了較大的神木村聯外道路工程外,即使30、50萬元的小型工程,李朝卿也都要一成回扣,全案歷經數年審理後,最高法院先前針對李朝卿17罪貪污946萬元部分判刑應執行16年6月定讞,另將94罪部分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更二審認定,李朝卿收取公用工程回扣共88次,金額達530萬9926元。2018年,李朝卿因8件貪汙案各判12年到14年定讞,共計98年,後來法院裁定執行14年8月,2021年又因9罪各判刑12年、總計刑期108年,由檢方聲請定執行期後,台中高分院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6月確定,此次他另94罪定讞,累計刑度超過400年,全案再上訴,不過最高法院認定更二審認事用法無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實際執行刑期將由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
玉井縱火案釀7死2傷更二審判無期徒刑 曾文彥面無表情聽判決
2019年在台南玉井犯下7死2傷縱火案的曾文彥,23日在台南高分院更二審視訊宣判中,仍依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再次進入司法程序,全案還可上訴。曾文彥家境優渥,父親是退休醫生,母親是老師,然而,儘管成長在這樣的環境中,其從小情緒經常失控,家人無力管教,曾試圖藉由玉井真理佛堂前輩堂的收容來感化他,但在期間曾文彥不僅時常與人發生衝突,甚至威脅要縱火,最終,佛堂無奈地將曾文彥請出。2019年12月底,時年21歲的曾文彥,因要求返回玉井前輩堂生活被拒,懷恨在心,竟於12月14日凌晨1點多,攜帶汽油前往前輩堂縱火,由於現場為木質裝潢且僅有一處出入口,火勢迅速蔓延,釀成7死2傷的慘劇,曾文彥在縱火後還返回現場觀看,並在事後打110自首。檢方斥責曾文彥手法殘酷,視人命如草芥,形同「無差別式弒殺」,並依殺人等罪名起訴,具體求處死刑,台南地院一審判決認定曾文彥自首並非真心悔悟,教化可能性低,且犯罪行為造成的侵害極為嚴重,因此判處死刑。然而,二審認為一審未考量有利曾文彥的量刑因素,撤銷改判無期徒刑,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更一審也認為曾文彥所為雖符合「情節最重大之罪行」要件,但一審未考慮5大有利量刑因子,再次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則以更一審引用的醫院鑑定報告與判決理由不符,且曾文彥符合自首但不予減刑的理由欠備,再次撤銷發回。23日上午9點25分,台南高分院更二審在刑9法庭視訊宣判,曾文彥因羈押在台南看守所,也透過視訊聽取審判長宣讀判決,當其得知再次被判處無期徒刑時,臉上並無表情。案件仍有上訴機會,司法程序將繼續進行。
收賄10萬包庇業者濫倒廢土 前派出所長判9年10月
前新北市警察局金山分局重光派出所長蔡明和收業者10萬元賄款,對違法傾倒廢土視而不見,台灣高等法院13日依收賄罪將蔡男判刑9年10月,褫奪公權4年,犯罪所得沒收。基隆市警察局少年隊周姓小隊長,涉嫌在有女陪侍的KTV等多家店「插乾股」、圍事,基隆地方法院裁定周小隊長、劉姓偵查佐及4名業者均羈押禁見。基市警局則將周、劉記2大過免職。謝姓土方業者將營建工程廢棄物傾倒在農地,為了避免被取締,2014年9月12日,謝與掮客先和蔡明和商議公關費事宜,蔡要求每輛砂石車500元、傾倒200輛共10萬元,然後謝由中間人進所長辦公室,將10萬元親自交給蔡明和,農地遭謝傾倒廢棄物,未遭派出所查處取締。高院更二審認定,蔡男觸犯《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罪,但考量案件繫屬超過8年仍未判決確定,依《速審法》減輕其刑,判刑9年10月,可上訴。此外,基隆檢調2年前接獲檢舉,愛一路某KTV業者在店內違法招募越籍女子從事女陪侍,還提供性服務,而與業者熟識的周小隊長非但沒有查緝,還涉嫌插乾股圍事,甚至以刑警名義阻止黑道收保護費。基檢蒐證後於11日由檢察官陳淑玲指揮搜索並傳喚周小隊長、劉員及相關業者、證人等多達60人,最後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聲押周、劉及4名業者,基隆地院昨裁定均羈押禁見。
改判12年!驚世空姐「潑汽油燒死丈夫」 更二審獲減刑理由曝光
台中市前空姐李姓女子,因與楊姓丈夫及公婆積怨已深,2021年間以汽油潑灑小7歲的丈夫並點火,導致楊男送醫治療45天後仍宣告不治,台中地院與更一審均判李女15年徒刑,經高等法院2次發回更審,更二審6日宣判,認李女殺人及放火基於不確定故意,放火部分合於中止未遂,予以減輕其刑,改判徒刑12年。仍得上訴第三審。檢警調查,46歲李姓前空姐與丈夫因愛鳥相識、相戀,交往5個月後結婚;李女曾於臉書社群控訴,公婆知道她比丈夫大7歲後,婚後遭公婆霸凌與刁難,還被婆婆咬傷手臂、潑辣椒油等等,藉機讓網友公審。2021年3月11日上午,李女到加油站購買汽油回住處,將保特瓶內汽油朝在臥室內熟睡的丈夫身上澆淋,並質問關於公婆提告家暴案件一事,是否有對其說謊,過程中李女數次點燃打火機,丈夫情急告知「妳不要不相信,這個有油氣就會燒了」等語,但李女仍回「I DON'T CARE」,並以丈夫對其說謊為由,強令其下跪道歉。判決書指出,李女持打火機逼近丈夫時,丈夫為求自保,起身趁隙拿取放置在地上保特瓶,導致瓶內剩餘汽油四處噴濺,李女見狀說了聲「沒關係」後,即點燃打火機,導致丈夫全身著火,經送醫救治後,於2021年4月25日不治死亡。一、二審均依殺人罪判李女有期徒刑15年。更二審合議庭審酌,李女與楊姓丈夫及公婆夙怨積累,心生不滿,購買汽油返家對丈夫澆淋汽油行兇致死亡,公婆承受失去親人痛苦,犯行造成損害甚重,兼衡李女案發後尚有詢問丈夫狀況之關懷言語,一再當庭對公婆表示非常抱歉,就其殺人及放火部分係基於不確定故意,另放火部分合於中止未遂減輕其刑規定事由,撤銷台中地院判決,改判有期徒刑12年。
纏訟14年才定案!女大生感冒打針竟全癱 三總澎湖分院醫護判賠1551萬
澎湖汪姓女大生,在2008年因感冒發燒至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求診,並由周姓醫師和鮑姓護理師治療,沒想到在施打抗生素、葡萄糖酸鈣時卻發生疏失,導致她開始抽搐、癲癇,最終因缺氧性腦病變而癱瘓。後來,汪女家屬提告求償,案件纏訟14年後,最高法院日前判定周姓醫師及鮑姓護理師應連帶賠償新台幣1551萬1722元,全案確定。根據判決書指出,汪姓女大生當年僅19歲,在2008年5月20日上午因感冒發燒久久不癒,在隔日前往三總澎湖分院就醫,當時周姓醫師診斷為右側急性腎盂腎炎,要求汪女住院,並為其注射第三代抗生素,翌日再由護理師注射葡萄糖酸鈣。後來,因點滴阻塞,鮑姓護理師將其流速調快後,汪女隨即出現血壓降低、癲癇、休克等症狀,接受急救和轉院治療後仍昏迷不醒,最後因缺氧性腦病變,導致四肢癱瘓,經長期診治仍未有好轉。汪女家屬認為醫師、護理師與醫院均有疏失,因此在2010年提出民事訴訟,求償醫藥、全時看護、勞動力減損、慰撫金等共1551萬餘元。案件經澎湖地方法院審理時,三總澎湖分院主張,係因汪女低血鈣,周醫師指示護理師以靜脈點滴方式施打葡萄糖酸鈣,其醫療行為符合醫療常規,且汪女於葡萄糖酸鈣注射後2小時才發生休克等現象,與藥物使用不具因果關係。汪女指出,她當時鈣離子數值略低,但沒有出現抽筋、腦壓升高等症狀,沒有注射葡萄糖酸鈣的需求,且周姓醫生未注意衛生署的警示,應避免第三代抗生素與含鈣溶液或產品併用,再加上鮑女沒有徹底清洗點滴藥袋,才使得第三代抗生素與葡萄糖酸鈣混合產生沉澱,並導致後續她的症狀產生,因此認為2人均有過失。而一審時法院認定,護理師有疏失,判她和三總分院應連帶賠償新台幣1312萬餘元,醫師免賠;高雄高分院二審改認定醫生有過失,而護理師沒責任,金額也改判應賠新台幣1551萬元;案經最高法院重審,更一審、更二審都認為醫護均無過失,判全部免賠。到了更三審,認定醫師指示持續注射抗生素和葡萄糖酸鈣,卻未要求相隔48小時,並依照證人說法,認定鮑女確實沒有徹底清洗乾淨輸注套,導致2種藥劑少量混打,也有過失責任,判定周男、鮑女和醫院均有連帶賠償責任,須賠償汪女1551萬1722元,並駁回醫院與醫護上訴,全案確定。
八里媽媽嘴雙屍命案 最衰雇主「連帶賠631萬」?最高法院這樣判
2013年媽媽嘴雙屍命案震驚全台,凶手謝依涵殺害富商陳進福夫婦,遭判無期徒刑。至於雇用謝依涵的雇主呂炳宏與2名股東更二審判須與謝依涵連帶賠償631萬餘元,因此又被網友封為「最衰雇主」。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廢棄發回。回顧案情,謝依涵為「媽媽嘴咖啡店」店長,2013年2月16日在店內以安眠藥摻入飲料中交付陳進福夫婦飲用,致被害人意識不清後,將其移至該店後方淡水河邊紅樹林附近,以水果刀殺害致死。最高法院指出,謝依涵是受僱於呂炳宏所成立之媽媽嘴咖啡合夥團體,業經兩造於更審前原審合意列為不爭執事項,兩造及法院均應受拘束;更二審認定呂炳宏等人非合夥之共同出資關係,而負連帶給付責任需有法律明文規定,上訴人倘非合夥關係,則其等3人間應負連帶責任之法律依據為何,亦未見原審判決敘明,有判決不備理由之違背法令情事。最高法院表示,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第1項係就企業經營者所規定之「無過失責任」,無論其主觀上有無故意或過失,均應就其商品或服務欠缺安全性所致消費者或第三人之損害,負損害賠償責任,此與民法第188條第1項所定,僱用人就受僱人之選任、職務執行之監督,主觀上是否未盡相當之注意而有過失,顯屬有別。最高法院認為,原審以呂炳宏等人經營之咖啡店提供之飲品,不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第1項所定安全性,論斷3人未就受僱人職務之執行盡監督之責,於法亦有未合,因此廢棄發回更審。
假釋獲准! 陳致中除夕可回家團圓
前總統陳水扁長子、高雄市前議員陳致中因洗錢、偽證罪被判刑1年2月,自去年5月11日入高雄第二監獄服刑至今已入監8個多月。日前陳致中聲請假釋交付保護管束,經法務部矯正署審酌後,昨日核准假釋,高院今裁定付保護管束,陳致中確定可回家圍爐。回顧案情,前第一夫人吳淑珍被控在「龍潭購地案」及「南港展覽館」案中收賄,並由長子陳致中與長媳黃睿靚共同將款項匯往海外,更二審認定構成洗錢罪,陳致中遭1年徒刑,併科罰金150萬元,沒收816萬餘美元犯罪所得,黃睿靚則獲判10月徒刑,緩刑4年,經提起上訴後,最高法院上月駁回,全案定讞。高院指出,由於陳致中2011年因偽證罪遭判刑3月,因此裁定洗錢、偽證兩罪合併執行1年2月,而法務部矯正署昨日核准陳致中假釋,檢察官則依《刑法》與《刑事訴訟法》規定,向高院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高院合議庭審核卷附矯正署核准假釋函等文件後,認為檢察官聲請「於法尚無不合」,因此裁准。高雄第二監獄官員表示,今天下午5時前尚未收到保護管束令,因此今天將不會辦理出獄,最快可望於明日出監,可以確定的是,陳致中今年可以回家圍爐團圓。
南投男餵毒虐待女友3歲女兒「改判16年半」 理由竟是無殺人犯意
南投縣男子陳威嘉2020年涉嫌對彭姓女友的3歲女兒施暴餵毒,時間長達5個月,導致女童死亡,事後將屍體埋藏在山區。法院審理後,一審依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無期徒刑,二審則依過失致死改判17年6月。經過上訴後,更二審今(7日)宣判,改判16年6月。檢警調查,陳男和彭女是男女朋友,因此有機會單獨照顧其3歲女兒,沒想到他在2020年2月至6月間,以女童說謊、尿褲子等理由毆打,導致女童頭部骨折、顱內出血、臉部擦挫傷、手臂和腿部瘀青等,甚至餵食FM2、安非他命,慘害女童窒息身亡。陳男擔心犯行曝光,和彭女及蔡姓友人以棉被、塑膠袋裹屍,將女童埋在名間鄉一處民宅的樹下,直到同年9月3日才被警方查獲。檢方一審認定陳男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依對兒童故意犯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二審認定陳男涉犯過失致死、遺棄屍體、對未成年施用毒品罪,改判15年5月。檢方上訴最高院,審理後僅將遺棄屍體罪嫌判陳男1年10個月駁回上訴定讞,其他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更一審依成年人對於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因而致人於死罪,判刑17年6月。更二審時,陳男否認殺人,但坦承凌虐及餵食毒品,法官認為其有殺人不確定故意,改判16年6月,仍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快訊/紅火案纏訟17年!更三審今宣判 辜仲諒無罪
紅火案纏訟17年!棒球協會理事長、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一審被判9年、二審9年8月。案經上訴,更一審輕判3年6月,更二審獲判無罪。而今(30日)更三審宣判,高院維持無罪判決。辜仲諒等人被控在2006年,利用擔任中信金法人金融執行長的前妹婿陳俊哲控制的紙上公司、即「紅火公司」承接結構債,炒作連結兆豐金股價的結構債,套利10億元。陳俊哲侵占3億元後逃亡美國,中信銀行及股市投資人權益因此受損。辜仲諒一審被判刑9年、二審9年8月,高院更一審依速審法減刑規定,改判辜仲諒3年6月,更二審獲判無罪,而今(30日)更三審宣判,高院維持無罪判決。
南投9年前「殺父弒母詐保案」 更三審大逆轉…王忠義改判無罪確定
南投2014年發生「殺父弒母詐保疑案」,男子王忠義和妻子陳麗雅被控殺害父母,經過6年多的審判,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去年5月更二審宣判,認定王忠義未盡到「保證人」義務,改依過失致死罪判1年2月徒刑,但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今(29日)更三審宣判,王忠義涉嫌弒母的部分,轉判無罪確定,至於過失致死罪部分,則由檢方另案偵辦。檢方調查,王忠義夫妻因積欠卡債,涉嫌殺父弒母詐領保險金。在2014年5月30日傍晚,把生病住院的父親載走,王父失蹤隔年便成枯骨;又於同年的10月5日傍晚,載王母到河邊玩,將母親淹死。案件經過8次審理,一審認為無法證明王父是因外力導致死亡,因此殺父部分判2人無罪;弒母部分,認定吳忠義強壓王母入水而死亡,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但沒有證據顯示陳麗雅之情,而判決無罪。2017年二審大逆轉,法醫認定王母遺體出血傷痕是掙扎導致,但沒有證據證明是被王忠義強壓入水,改判他無罪。不過,最高法院三審在2019年發回更審。此案經最高法院3度發回更審,不認為王忠義有犯案動機,加上法醫及證人認定後,認為是王母跌倒撞到石頭導致,並無遭王忠義強壓入水的證據,因此殺人部分改判無罪確定。過失致死罪部分,則由檢方另行偵辦。
纏訟16年…林金貴被控槍殺小黃司機無罪確定 冤獄補償金曝
高雄男子林金貴16年前被控槍殺計程車司機,他始終表示不是他做的,法院還是判他無期徒刑,2015年再審改判無罪,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又變無期徒刑,更二審變無罪,最高法院在今年1月11日駁回上訴,確定林金貴無罪。而林金貴被關了2519天,近日冤獄補償金額也曝光。台灣冤獄平反協會表示,林金貴遭判有罪後還是四處陳情,2014年協會立案幫助他,據監視器畫面顯示,嫌犯是長髮,而林金貴姐姐在家中找出案發2個月前的大頭貼照,是林去照相館拍攝的,照片中他是短髮,2個月頭髮不可能長到肩膀,所以判定非同一人。最高法院認為,本案檢察官始終未能提出客觀跡證以證明被告確有出現於案發現場,至檢察官所提出不利被告之相關供述證據,經原審調查審理結果,發現其蒐證程序有諸多嚴重程序瑕疵或內容不實情事,仍無從作為對被告不利認定之依據。本案既欠缺積極證據,又有堅強之不在場證明,自不得為不利被告之認定,以免造成冤獄。據《中時新聞網》報導,依《刑事補償法》規定,因為林金貴被關超過3000天,法院會依照狀況,每天補償3000到5000元,而林金貴最少可拿900多萬冤獄刑事補償金,最高1500多萬元。判決書指出,法官表示,林男獲判無罪時已超過45歲,在監獄待了2519日,難回歸正常社會生活,而他在2019年在療養院被診斷出有持續性憂鬱症和中度身心障礙,林男的精神疾病患與羈押、刑罰執行所產生的精神與心理壓力,非無關聯。法官認為,應以按每日5000元補償請求人為適當,是合計請求人請求羈押及刑罰執行2519日之補償,共應支付請求人1259萬5000元(算式:5000元×2519日=1259萬5000元)。
連身條款合憲 侯辦籲政府別再找理由不執行死刑
台灣史上關最久的死刑犯黃春棋等35名死囚,主張案件第3次上訴最高法院後由同一法官審理的「連身條款」違憲,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併入涉貪的前立委高志鵬等人的聲請案,共52案合併審理後,認定沒有違反法定法官原則及訴訟權保障,14日判決合憲。侯辦發言人王敏旭呼籲,既然憲法法庭認為最高分院分按規定不影響公正審判,法務部就應該依法落實執行死刑,落實司法正義。(圖/報系資料照)針對憲法法庭公布憲判第14號判決,侯友宜競辦發言人王敏旭表示,憲法法庭已宣示「更二審連身條款」與「重大刑案連身條款」合憲,意即確定釋憲人聲請釋憲的三十多件判決死刑案件,程序皆合法,沒有違憲疑慮,請民進黨政府不要再為不執行死刑找理由,應依法執行,落實司法正義。侯友宜競選辦公室回應,民進黨政府去年曾宣稱,由於38名死刑犯都聲請釋憲,基於程序,無法執行死刑,但馬上就被司法院打臉,《執行死刑規則》為法務部在109年所自行訂定,執行死刑與否一開始根本與司法院釋憲無關,民進黨是敢做不敢擔。侯友宜競選辦公室指出,依照法務部所訂定的《執行死刑規則》,但凡聲請非常上訴、再審及大法官釋憲程序等,救濟程序終結前不得執行死刑,此成為了民進黨不敢修法廢死,卻處心積慮達到「實質廢死」目標的手段。侯辦說,但就算憲法法庭公布結果,卻不代表死刑就能夠依法執行,因為法務部在釋憲後還表示,38位死刑犯均另有以其他事由聲請憲法訴訟,仍在進行中,依法無從執行死刑。侯友宜競選辦公室強調,如此一來,聲請釋憲就成為這些死刑犯永無止盡的保命符,但卻是司法正義的休止符。侯辦指出,司法是維護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台灣也尚未正式廢除死刑,許多犯下罪證確鑿、天理難容的重大案件,甚至包括「船長卡拉OK教唆殺警案」、「桃園殺警案」、「汐止襲警案」等泯滅人性的罪犯,卻遲遲無法執行死刑,這無疑是對台灣司法制度的嚴重破壞,更是對受害者及其家屬的二次傷害。侯友宜競選辦公室表示,侯友宜反對廢死,死刑也符合公平正義與社會期待,侯友宜未來擔任總統,一定會依法恢復執行。
陳盈潔教唆大姐偽簽本票! 遭判入獄3年2個月
曾以風飛沙、海海人生等歌曲走紅的台語歌壇大姐大陳盈潔,教唆大姐以妹妹名義簽發本票,向邱姓友人借款,最高法院駁回陳的上訴,依教唆犯偽造有價證券罪將她判處3年2月徒刑,未扣案犯罪所得43萬200元沒收,陳盈潔須入獄服刑。現年69歲的陳盈潔以要在廈門從事演藝事業為由,在2011年向邱男商借200萬元,後來再加借280萬元,邱希望能有人作保,陳女就和姊姊陳乃嘉討論後,以妹妹陳郁心名義在本票上簽字,邱事後追債時發現陳盈潔教唆偽造本票,憤而提告。陳女姊姊陳乃嘉2015年間遭法院判刑1年7月,緩刑3年確定,檢方認定陳盈潔與陳乃嘉是共犯,因此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嫌起訴她,台北地方法院將陳女判刑3年2月,但台灣高等法院改判無罪遭撤銷後,高院更一審改判1年8月,緩刑4年,最高法院又撤銷發回更審。高院更二審依證人之證述及卷內客觀事實,認定陳盈潔確有構成教唆犯偽造有價證券罪,她辯稱她對陳乃嘉為情緒性言語,並無教唆偽造有價證券之意,不足採信。更二審認為,陳盈潔因本案獲有110萬元的犯罪所得,扣除已返還之66萬9800元,餘額43萬200元應予沒收,且考量陳的責任、犯罪動機及犯後態度等,判刑3年2月,陳女提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中和9死縱火犯確定免死 侯家軍批賴清德靜悄悄
2017年縱火命案,緬甸華僑李國輝放火燒死9條人命,當時震驚整個台灣社會。一審、二審、更一審、更二審4度判死,沒想到更三審改判無期徒刑,如今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讓李男確定逃過死刑;對此,新北市議員呂家愷今(25)日質疑,民進黨政府這樣的「價值」多數台灣人無法認同,更批評副總統賴清德對此事不聞不問。呂家愷表示,賴清德昨日言論慷慨激昂,不僅提到「有權力的人要能夠以身作則、守住底線,價值才不會崩壞;更要立下最高標準回應社會期待」,但沒想到在民進黨執政下的最高法院卻做出這樣的判決。他說,賴清德身為執政者、身為黨主席,至今仍沒有任何相關發言,對比其昨日對黨內宣示,顯得格外諷刺。呂家愷說,當命案發生且涉嫌縱火的李男遭逮捕後,新北市長侯友宜早在2017年就已明確表態,認為這個社會總要有基本底限,有些事情「就是不能做」,做了就要付出代價。他指出,當時侯友宜也對司法體系喊話,強調「九條人命,這一次,我等著看台灣的司法如何還給他們公道」。呂家愷表示,李男犯後不僅不配合調查、審判,囂張態度讓家屬完全無法接受,也相當氣憤,如今在連續4次判死刑後,竟在最後一次判決逃死且上訴被駁回。他表示,受害者們不僅平白失去「活著的權利」,事後更沒有得到相對應的公道,難道這就是民進黨口中的價值嗎?呂家愷認為,民進黨執政長達8年,對於只會口號治國的政府,民眾早已感到無力,民進黨想要爭取人民信任,應該「實事求是、好好做事」來回應社會,不要只會靠華麗詞藻博取眼球。
李國輝燒死9人不用償命! 最高法院判決無期徒刑定讞
台灣反對廢除死刑的民意居高不下,歷次民調都有近8成的支持度,不過民進黨政府對死刑態度消極,不但遲未執行38件死刑定讞案,影響所及連殘殺多人死亡的重大命案,法院也不願判處死刑。現在最高法院又審結犯下燒死9人的緬甸華僑李國輝殺人案,雖然歷審4度將李男判死,但高等法院更三審改判他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李國輝在新北市中和區租屋處縱火,導致9人命喪火窟。(圖/消防局提供)54歲李國輝來台逾20餘年,2016年3月李與女友分手,認為是同鄉友人從中作梗而起爭執,曾兩度縱火,分別被判刑4月和1年,卻又在2017年11月再犯,這次的代價是9條人命!當時他自認遭友人在臉書以「藍牙播放聲音」嘲諷他,竟於同年月22日凌晨在新北市中和區租屋處引燃汽油縱火,導致好心收留他的胡男,以及8名素不相識的房客逃生無路而葬身火窟。法院審理期間,台大醫院鑑定確認李國輝縱火時有辨識能力,李國輝也坦承「知道縱火不對」、「怎麼判我都接受」,但辯稱是為了阻止怪聲音才縱火。本案一審、二審、更一審及更二審都認定李男罪無可逭、判處死刑,不料上訴後,2021年12月23日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理由是下級審法院沒有詳查李男精神狀況、就審能力、殺人動機等細節,已牴觸兩公約,要求下級審重查。高院更三審審理後,認為根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規定意旨,在充分保障人人生存權基本規定下,對於「情節最嚴重之罪」才可判處死刑,因此限縮須有「直接故意」。李國輝本想放火燒死陳姓鄰居但未遂,殃及其他9名被害人死亡,屬於「間接故意」導致死亡結果,不符《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規定的「情節最嚴重之罪」,因此改判無期徒刑,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洗錢案扁兒陳致中判刑1年11日入獄 雄警部屬警力安全維護
前總統陳水扁之子、民進黨前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因洗錢案上月26日判刑1年定讞,已解職不具備公職身分,也已繳回4月預發的薪水、助理費,11日將向雄檢報到,並送往燕巢高雄二監服刑,高雄市警局已做好警力規畫,將增加20名員警支援新興分局,保安科表示戒護戒備會妥善規劃,目前並未收到有支持者或團體、個人提出集會遊行申請。高雄市警局表示,陳致中在11日下午3時30分前須向高雄地檢署報到,隨後就送到燕巢高雄第二監獄服刑,警方將嚴密注意,以維護當事人安全及高雄地檢周邊交通,截至今天中午,並未收到任何相關的集會遊行申請,轄區新興分局已有規劃,並向市警局申請20名警力支援,做好雄檢周邊治安維護。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等人國務機要費等案纏訟17年,由於會計法去年修法除罪化,高等法院更二審2022年7月判決陳水扁等人免訴,但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案包括扁妻吳淑珍、兒子陳致中、陳妻黃睿靚等一家3人則依洗錢罪判刑,吳淑珍判處2年徒刑、發回更審,陳致中判刑1年定讞,黃睿靚判刑10月、緩刑4年,陳致中11日下午3點30分發監執行。
遭判刑1年定讞將入監服刑 陳致中:人生有晴天也有暴風
前總統陳水扁涉入的國務機要費等案已纏訟多年,最高法院今(26)日駁回陳水扁之子、高雄市議員陳致中的上訴,判刑1年定讞,因此陳致中近期將入監執行,檢方已啟動防逃機制。陳水扁的媳婦黃睿靚也依洗錢罪被判10月徒刑,併科罰金100萬元,緩刑4年,另應向公庫支付100萬元。最高法院今天也駁回了黃睿靚的上訴,黃睿靚確定獲緩刑。已裁撤的台灣高檢署查黑中心、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先後起訴陳水扁所涉國務費案、南港展覽館案、龍潭購地案及洗錢案等四大案,經一、二、三審審理以及發回後,已有部分案件判決確定。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於更二審判決中指出,前總統陳水扁妻子吳淑珍於收受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等賄款後,指示扁家友人蔡銘哲將款項匯入海外帳戶藏匿,其中部分款項利用人頭帳戶轉匯洗錢回台灣,其他款項則是指示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洗錢匯入海外帳戶。陳致中近期將會入監執行,檢方已啟動防逃機制。陳致中則在臉書發文表示,人生有晴天也有暴風,打斷手骨顛倒勇,無論這條路再怎麼辛苦、再多的磨難,都會勇敢走下去。謝謝大家的關心,也請大家放心,會永遠跟基層鄉親朋友站在一起。
阿扁兒子陳致中要入獄! 南港展覽館、龍潭購地洗錢案判1年確定
前總統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被控涉及南港展覽館及龍潭購地案洗錢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處有期徒刑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陳致中須入獄服刑,院方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陳是現任高雄市議員。至於陳致中的妻子黃睿靚則判刑10月,併科罰金100萬元,緩刑4年,並給付公庫100萬元,最高法院同時判決陳致中夫妻遭扣案的洗錢財物816萬餘美金沒收。至於陳水扁妻子吳淑珍被控洗錢罪,高等法院更二審判刑2年的部分,最高法院認為,更二審認定吳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一造辯論判刑,但依高雄長庚醫院在去年對她的診斷證明,及新冠疫情之變化等,她是否有因疾病不能到庭,更二審判決理由不備及調查職責未盡,此部分撤銷發回。龍潭購地案等洗錢部分,高院更二審吳淑珍雖然請假未出庭,但委由律師辯 稱,她誤認所收取的款項為政治獻金、無洗錢犯意,但合議庭認為, 她涉犯這兩起案件貪汙罪部分,都判刑確定,不涉洗錢的辯詞不可採信。陳致中及黃睿靚部分,更二審考量陳及黃協助吳淑珍切斷重大犯罪所得財物的資金性質及來源,透過繁複手段設立海外帳戶,涉入不淺,各依洗錢罪判刑,但考量黃女涉犯情節較輕給予緩刑宣告。此部分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