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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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到硬水也不怕!好的洗面乳TOP3,讓肌膚感受真正的潔淨!
夏天到了,每天都覺得肌膚黏膩,被汗水和彩妝的髒汙搞得皮膚暗沉不堪,或者還有很多小粉刺跑出,你需要好好洗臉外,洗面乳的嚴選也很重要,今夏最強最新潔面乳TOP3,小紅書、各大社群平台一致推薦好用是它們!TOP1 GUERLAIN嬌蘭皇家蜂王乳純淨潔顏凝露嬌蘭全新推出皇家蜂王乳純淨潔顏凝露,絕對是年輕修護保養儀式開始的第一步,除了可去除肌膚上的髒污和殘留化妝品,同時保護肌膚屏障,為保養臉部做好準備!因為配方有極高比例自然來源成分 ,讓你洗臉的時候就算接觸的是硬水,也能使肌膚感覺水潤舒適。皇家蜂王乳純淨潔顏凝露奢華獨家管道的四種修護蜂蜜和蜂王乳組合而成的動態黑蜂修護科技。與水接觸後,其創新潤澤柔感金球質地會變成包覆性的滋潤泡沫,為肌膚帶來更豐潤的體驗,搭配嬌蘭首席調香師創造的芳香調香,讓你享有頂級洗臉SPA感體驗。GUERLAIN嬌蘭皇家蜂王乳純淨潔顏凝露175ml/2,470元(圖/品牌提供)TOP2黛珂AQ煥妍洗顏霜黛珂AQ系列推出雙星洗卸系列,著眼於 「Absolute Quality」黛珂最新的皮膚科學研究以及綜合美容理論,並嚴選稀有美容成分、搭配讓人舒緩愉悅的優雅香氛、融合高雅洗鍊的包裝設計,讓你感受日式頂級的洗練感美好,讓身心靈都獲得滿足。AQ系列以最新技術研發全新卸粧凝膠以及洗顏霜,著眼於大家最在乎的皮膚暗沉和毛孔環狀暗沉部分,新技術讓洗卸完整徹底清潔肌膚,充滿清新感的水狀凝膠給予肌膚潔淨新感覺,以及快速起泡的細緻泡沫,舒適包裹肌膚的全新洗面乳。黛珂AQ煥妍卸粧凝膠175g/2,150元 、黛珂AQ煥妍洗顏霜125g/1,850元。(圖/品牌提供)TOP3 SUQQU 絕緻晶艷潤采潔面乳日本SUQQU最頂級系列VIALUME推出拉絲級頂級洗顏:絕緻晶艷潤采潔面乳 ,創新的「精華液洗顏」,有如拋光般清潔淨化,使美容成分富養每一吋肌膚。特殊豐潤拉絲級質地,結合釋放保濕成分的獨家洗顏配方,讓肌膚感受清爽淨化、沁潤有感的理想洗顏。 以拉絲級質地創造綿密細緻泡沫 養出水潤發亮的素淨裸肌。SUQQU絕緻晶艷潤采潔面乳125g /3,850元(圖/品牌提供)TOP4 Vi+a薇佳全能胺基酸洗卸慕斯「淨化x卸妝x養肌」,效率最高,斷開殘妝污臉!洗卸保養三合一卻完整洗淨不殘留,薇佳全新推出全能胺基酸洗卸慕斯澎潤泡泡慕斯,讓趕時間的有福了,實現縮時效率潔顏。採用日本大廠級30%高濃度胺基酸,溫和洗淨保濕不乾澀,加上升級版的彈性澎潤泡泡可減少肌膚摩擦,溫和帶走髒污、輕鬆卸除彩妝。藝人LULU也很喜歡的Vi+a薇佳全能胺基酸洗卸慕斯 150ml/880元(圖/品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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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刺殺女友後逃亡 「羅密歐」逃過25年追訴期獲免訴
25年前,在台南工作的菲律賓移工羅密歐與同鄉女友麗莎相約在某假山公園,兩人發生性行為後,因故爭執,羅密歐竟憤而持刀猛刺麗莎十餘刀,麗莎因失血過多休克死亡 羅密歐卻像是人間蒸發一樣,逃過25年追訴權時效,台南地院日前判決免訴。判決書指出,羅密歐和麗莎是男女朋友,1998年7月11日晚間9時許,兩人相約在某工廠後方相見後,轉往某假山公園發生性行為後,卻因故發生爭執,麗莎抓羅密歐臉部,慘遭羅密歐以疑似瑞士刀猛刺十餘刀,麗莎因失血過多休克死亡。隔天清晨5點半,被早起運動民眾發現後報警。警方調查死者男友羅密歐涉嫌殺人,全案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起訴,台南地院1999年5月25日發布通緝。不過,據悉,羅密歐在案發後即已畏罪潛逃離境,全案追訴權時效到今年4月26日,已逾追訴權時效。台南地院合議庭指出,被告被訴殺人犯行為1998年7月11日,經檢察官同年月28日開始偵查,同年10月1日提起公訴,同年月13日繫屬於台南地院,後因被告逃匿,隔年5月25日發布通緝,如今,本案已逾追訴權時效,判決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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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敏薰買官洗錢案追訴時效過了!陳水扁判免訴 北檢提上訴:法官算錯時間
前總統陳水扁被控在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中,涉嫌與妻子吳淑珍共同洗錢1000萬元,由於扁因病停審,致案件拖延超過16年,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本案犯罪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判決免訴。但台北地檢署認為法官時間「算錯了」,21日以判決有程序瑕疵、追訴權時效計算有違誤等理由,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上訴。北檢認為,目前扁有3案停審中,若本案獲判免訴成功,恐將影響其他3件停審案,扁可能繼續以「拖字訣」將3案都拖過追訴權時效獲免訴判決。最高檢20日特別邀集台灣高檢署、北檢開會討論,決定由北檢在昨天提起上訴。檢方指控,陳敏薰2004年透過吳淑珍向陳水扁表達欲爭取特定職位,指示祕書將1000萬元支票送至總統官邸交予吳淑珍;珍取得賄款後,扁即運用其職務權限,安排陳敏薰於2004年5月21日以中華開發工業銀行法人代表身分出任台北金融大樓公司董事,並經選任為台北101董事長。扁為避免1000萬元資金來源遭查覺,由珍將支票轉交友人分成6筆定期存款進行洗錢。北院認為,扁涉犯洗錢罪,法定刑為5年以下徒刑之罪,依修正前刑法規定,其追訴權時效為10年,扁因疾病不能到庭停止審判而停止追訴權時效進行,這部分時效為2年6月,檢方行使追訴權4年7日,法院行使追訴權期間3月18日,共計16年9月25日,本案追訴權時效應自扁犯罪行為終止日即2006年1月25日起計算,已超過追訴時效,於5月20日判免訴。扁2015年1月獲保外就醫迄今,除本案因追訴權時效完成獲判免訴,另國務機要費貪汙案因《會計法》修法除罪,2022年扁也被判免訴,他另有北院的隱匿國家機密案及高院的教唆偽證案、二次金改案共3案停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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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陳水扁涉洗錢案停審 追訴時效已完成獲免訴
前總統陳水扁被控在台北101前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中與妻子吳淑珍共同洗錢1000萬元,扁因案停審,但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洗錢罪追訴時效10年再加上停審及檢方追訴期等,從2006年至今,犯罪追訴時效已完成,今年5月20日當天判決免訴。檢可上訴。檢方起訴指控,扁在2004年1月間因收受龍潭購地案賄賂後,已與吳淑珍共同為隱匿、掩飾重大不法所得而為洗錢犯行,故已預見吳淑珍為避免本次收受之1000萬元資金來源遭發覺,仍容任吳淑珍買官案的洗錢之犯行,而吳淑珍也將所收受之1000萬元支票轉請知情之友人。1000萬元再於2006年1月25日併同帳戶內其他非本案犯罪所得資金,轉為6筆共計1740萬元之定期存款,而就收受陳敏薰賄賂之重大犯罪所得財物接續實行洗錢行為,檢方指控扁涉犯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11條第1項之掩飾因自己重大犯罪所得財物之洗錢罪嫌。台北地院認為,扁涉犯洗錢罪,法定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依修正前刑法第8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其追訴權時效為10年,他因疾病不能到庭停止審判而停止追訴權時效進行,持續所達上開追訴權時效期間之4分之1,即2年6月,此外,檢方查期間行使追訴權,共計4年7日,2015年5月13日裁定停止審判,為審判期間行使追訴權,共計3月18日。本案追訴權時效應自被告犯罪行為終了日即2006年1月25日起計算本案追訴權時效期間10年、因審判不能進行而停止期間2年6月,合計12年6月;再加計檢察官行使追訴權期間4年7日、北院行使追訴權期間3月18日,共計16年9月25日,犯罪之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北院指出,陳水扁雖因疾病未能到庭,然其被訴之罪追訴權時效既已完成,他被訴之犯罪,依法應為免訴之判決,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免訴之諭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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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出新怪獸2/徒法不足自行 斬斷金流重刑度比修法打詐更務實
身兼民進黨主席的賴清德總統,上週在民進黨中常會頒下軍令狀,重申對詐騙零容忍,要求綠委應努力讓「政院版」新打詐四法草案在立院本會期過關。惟新法在立院委員會初審時,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多個人權團體,及立院預算中心提醒立委應「更細緻」審查草案,避免照單全收,讓政府能扛著打詐大旗、行監控人民之實「打詐打出新怪獸」。包括民間司改會、台灣人權協會等團體在「新打詐四法」審查前,呼籲立委應更細緻的檢視草案中可能涉及侵害人權的條文,絕不能因「打詐」是全民共識,就直接放行有侵權疑慮的條款。(圖/周志龍攝)熟悉網路詐騙案件的法界人士分析,行政部門長期怠職,導致詐騙行徑猖獗,而檢警偵辦犯罪的工具也的確跟不上詐團使用的新科技,然而政府接二連三修法,卻未針對「斬斷金流」與「重懲」對症下藥,就是因為相關部會無法整合防治,因此即使檢警最終利用科技偵防,逮獲主謀與車手,受害者損失也難全數追回。該人士解釋,打詐五法修法後,主管「金流、虛擬幣監管」的金管會、主管「網路」的數發部、主管「國內外通訊」的NCC,手中早有不少「打詐工具」,但部會間存在本位主義、互踢皮球,難以遏阻詐騙,更別奢言追回詐款,回復受害者權益。政院去年5月才剛頒佈「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 1.5 版」,包括《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洗錢防制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修正草案等,打詐五法雖也經立院火速三讀,但詐騙手法日新月異,詐騙案也變本加厲。然而包括臉書等全球知名社群媒體,網頁上的詐騙訊息卻從未間斷,連挺綠色彩鮮明的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都忍不住在5月13日發文,痛斥「詐騙橫行是政府不作為所造成」。尷尬的是,政院才在前一天剛通過「新打詐四法」草案,「不斷修法」是否能徹底遏止詐騙,或轉移政府部門「徒法不足自行」窘境,引發議論。立委洪孟楷諷刺地說,現在民眾Google搜尋打詐方法或反詐電話等關鍵字,網頁卻最前面跳出的竟常是詐騙集團投放廣告。他認為,政府若連阻止詐騙集團投放廣告都難阻止,就是助紂為虐、姑息,政府應立即嚴格要求搜尋引擎業者不得刊登疑似詐騙廣告,並火速偵辦逮人,且立刻阻斷金流,讓詐騙集團得花更多時間、人力成本,最後仍收不到贓款,就不會有人做「殺頭生意」,這些都不必等新打詐四法三讀就能立即做。立委羅智強也說,詐騙網頁橫行,詐團機房(網路主機)多半設在海外,法務部想方設法利用科技偵防、監控民眾上網行為,但其實數發部早有能力查封來自海外的詐騙網頁,日前出手查封兒少性影像網站「創意私房」,就是採取「停止解析網域」手法,查封來自海外網頁。立委羅智強(圖中)強調,朝野立委並不反對修法打詐、科技偵查合法化,但前提是不能侵害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例如,警方監控網路,事前為掌握時效,可不用申請,但事後一定要強制通知被監控,方便申訴救濟。(圖/報系資料照)羅智強說明,數發部過去雖曾查封疑似不法網頁,但前提是網站業者必須先加入自律公約,但願自律的網站業者太少、想賺錢的業者更多,數發部遭外界痛斥太消極後,才同意採用「緊急處理」方式應對。而被數發部「停止解析網域」的不法網頁,也因此從民國110年的一年僅65件,一路上升到112年已達34539件,僅今年1到5月就已高達13930件,印證數發部不必靠打詐新法,就能對付詐騙網頁。另外,詐騙受害者及人權團體長期呼籲金管會要硬起來,即時「阻斷」詐騙集團金流,但新打詐四法僅規範,銀行業可配合警方通報後「即時圈存」非法款項,但是否就能確實發揮阻斷詐騙集團金流,追回受害者被詐款,仍考驗金管會對銀行的拘束力,以及銀行業者拒絕成為詐團幫兇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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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地獄3/落跑護校生吐心聲:實習好寒心 錢少壓力大「被性騷只能噤聲」
護理師離職潮有多嚴重?依衛福部數據,2021年疫情時護理師離職率為10.13%,2022年已升至11.73%,而護理師空缺率也升至6.53%,皆創下10年新高。尤其今年2~4月,已有800多名護理師離職,代表衛福部的利多政策仍留不住護理師。「我最受不了『花花班』,大夜班接著上早班,也太慘了吧!為什麼會如此不合理?」30歲的王小姐正是8年前落跑的護校畢業生,她去醫院實習看到職場環境後,就決定說掰掰。王小姐透露實習時有一次巡房,竟發現患者倒在廁所裡,已經沒有氣息。「我真是嚇壞了,而且忍不住一直想:如果我再早一點來巡房,是不是就能救回患者的命?這個念頭一直揮之不去,讓我感到很自責。」對二十出頭的新手護理師來說,醫院工作的高壓力讓人喘不過氣,尤其是白色巨塔裡的權力不對等實況。「在部分醫院,護理師被規定要盤髮、不能染髮、不能做指甲、只能穿白襪;我也聽說很多護理師跟病人或家屬有紛爭、甚至遭到性騷擾,醫院高層都要求護理師忍耐,將事情壓下來。」除了精神層面,由於需要長時間憋尿、輪班,泌尿道感染、睡眠障礙都是護理師常見的疾病,還有常常沒時間吃飯,所以護理師往往會準備一杯超大杯手搖飲防身,不只能止渴、有時還能止飢,卻嚴重傷害健康。「還有薪水太低,這樣高強度的工作竟然只值一點點錢!」王小姐說,護理師的底薪大約只有2萬多,要靠著各種獎金、輪班,層層加總起來才能增加收入,「真的是辛苦錢!但還是太少了,所以很多人寧願選擇別的工作。」王小姐目前擔任企劃工作,而她的同學們也大多轉行,有些可以轉任藥廠業務,年薪破百萬又不必輪班;少數擔任護理師的都轉調到門診單位,或是乾脆護病比低的加護病房,相較之下比較輕鬆。衛福部曾設定目標,2030年台灣的護理人力目標要達到24至26萬,但目前全國僅18萬名護理師,若不能徹底改善護理工作環境,未來護理師人數恐再創新低。臺大醫院、成大醫院企業工會近日也召開記者會,希望衛福部能正視加護病房護理人員難以休假的現況。(圖/報系資料照)為了留人,衛福部今年實施夜班津貼,希望為護理缺口止血。「這根本是加假薪!」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顧問陳玉鳳表示,許多醫院「加薪資、扣獎金」,錢根本沒有到護理師的荷包,已經陸續收到不少投訴案。陳玉鳳說,有護理師抱怨,至今只收到1月的夜班津貼,也有護理師提供薪資條,證明雖然增加津貼,但獎金卻減少了,一加一減之後根本沒差。另外,許多醫院違法跨科支援,能力較好的護理師必須承擔更多工作量,導致護理師「相互壓榨」,人力持續流失。陳玉鳳認為,要真正改善護理環境,首先要盡快公佈合理三班護病比入法時程,避免護理師過勞;其次是建議由「醫院」給護理師全面加薪,而且要加的是底薪,不能僅是政府編列預算有時效性的夜班薪貼,或是其他能被砍掉的獎金。另外,護理班表長期違反勞基法,希望勞動部ヽ衛福部ヽ立法院等落實查緝監督,同時列入評鑑分數,讓護理師能好好休假,而非在醫院被凹,休假在醫院上課、寫紀錄、交班,還不能報加班、不能報加班費。新光醫院副院長洪子仁則呼籲,政府先前承諾的白班開刀房、急診和ICU的津貼政策,應該盡快提出,以增加護理師留任的意願,「今年6~8月是關鍵期」,若白班津貼儘速實施,就能增加護理人員回任,同時吸引今年畢業的護理系學生投入醫院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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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箱碩班1/南臺科大碩班資格爆黑箱 他早上收錄取通知晚上被取消
南臺科技大學驚傳碩士班錄取順位黑箱?本刊接獲消息指出,曾姓學生原為該校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系(化材系)大學部學生,畢業前接受老師勸說,決定留校直升碩班,榜單公布後確定為備取順位第7,孰料某天上午他接獲註冊組通知備取已順利遞補上,詢問他是否有意願就讀,曾男興高采烈答應,但晚上卻又接獲緊急通知表示「學校因行政疏失,搞錯其錄取資格」,讓他完全無法接受。曾同學怒指,去年8月14日上午接獲學校註冊組電話通知,「碩士備取上了」,他火速前往學校繳交專業證照準備畢業,但進入系辦時卻發現一片亂哄哄,並意外得知自己備取錄取的原因,是有5名正取學生因為在8月11日截止日期前未完成註冊,被取消正取資格,讓系上人員急著找出解決辦法。他起先不以為意,本想著要準備展開新的碩班人生,孰料早上才興高采烈的得知自己備取成功,但晚上卻接獲註冊組組長緊急來電表示,「因校方行政疏失,以為正取學生未完成繳費程序,因此他喪失錄取資格」,讓他當場傻眼。曾同學表示,碩班的註冊截止日期是去年8月11日,他14日收到學校備取遞補的通知,顯然有正取生未在期限內繳費而喪失資格。(圖/當事人提供)隔日他也火速前往學校質問註冊組相關事項,不過組長卻遲遲無法給他明確說法,只推託說明天會給答覆,系主任也出面強調,「你和正取生都是我們的學生,手心手背都是肉」,並希望他能繼續進行人生規劃,先行保留學籍,在系上修研究所的課,等明年再復學,到時候學校一定會想辦法讓他回來,更希望他「不要把問題弄得更大」。不過曾同學完全無法接受校方的做法,憤怒表示,自己當初推掉教授所推薦的正職助理工作,希望全身心投入碩班,繼續跟老師做實驗,但現今卻通通無法完成,要他怎麼接受;而後續校方高層介入處理後,竟要求曾男不要申訴,更特別希望他不要在Dcard社群平台上談論此事,「對系上、對學校或是對你自己通通都沒有好處」,隨後還暗示,若曾男不提申訴,就可繼續留下來做實驗,明年再考,「有默契讓你考上」。事後曾同學仍向校方提起申訴,但校方的申訴結果卻指出,當初詢問其是否有意願就讀時,「為同仁為求時效,先行詢問可能備取上學生就讀之意願,至於是否能順利成為正取,仍應視已錄取同學是否放棄就讀」,同時強調一切均依規定受理,而化材系碩班已暫無缺額,懇請諒察。曾同學難過表示,自己原有的人生規劃全被打亂,事發後還被學校要求不要聲張,一切等明年再說。(圖/記者黃耀徵攝)曾男儘管不滿意申訴結果,但也不意外校方所做出的結果,向上至教育部提起訴願,卻被教育部駁回。儘管教育部承認確實有學生未在註冊期間內繳費註冊,但曾男本身為備取資格,因此無法向學校提出回復其碩士錄取資格,讓他相當不滿,認為顯然教育部向校方調查時,校方「忘了」說學校曾打電話通知他備取上碩班一事,也讓曾男決定拿出積蓄,對學校提起行政訴訟,為自己討回公道。對此,南臺科大回應表示,相關案件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學校不便對外說明,待後續結果出爐,會再統一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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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生有感而發「網紅多到像小強」 他揭真相:有實力者走到最後
YouTuber孫生是團體「反骨男孩」的人氣成員,憑藉其幽默說話風格累積不少粉絲關注,近期更是投資人生中第一個副業,砸下百萬友人合資開玩具店,不過他近日在社群網站疑似有感而發地表示,「現在網紅多到像夏天水溝蓋小強一樣多」。孫生拍片多年。(圖/翻攝自IG) 對於現今竄出一眾網紅的現象,孫生在Threads表示,「所以我常說『有實力的人才能走到最後』,因為大家都有眼睛的」,他表示,一個人是為了想紅、想要流量而表演,或是本身就愛表演而表演,其實能明顯區分出來,「這兩種表演出來的能量差很多」!針對網友表示,實力就是一切,「但有些倚老賣老的也是大可不必,一代新人換舊人,時間到了該下去的還是要下去」,孫生也認同並回覆,「不管學長學弟、學姐學妹都要一直努力」。事實上,剛出道時有「台灣小賈斯汀」稱號的孫生,曾被爆出有女友卻還到處約,對象超過百人之多,甚至還稱他發生關係時不僅沒有做保護措施,還曾要求女方墮胎。孫生過往曾被舊愛Wendy(林宛璇)開罵「說要挽回說只愛我,但是繼續到處約砲」,對此,孫生昔已公開道歉,但強調女方並沒有懷孕,3日時,孫生曬出手臂打疫苗畫面,並表示,「九價疫苗完成!總共要打三劑 一劑6500 保護時效:十年99%防性病 超重要! 我常說要玩的健康玩的安心 家長放心、孩子開心!乾淨棒」。孫生吐露真實心聲。(圖/翻攝自Th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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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出高樓危機1/不只「晴空匯」7成建案沒防火填塞 中央、地方為失敗區劃踢皮球
新竹市東區「晴空匯」豪宅大樓,上月26日深夜火警,造成2名消防員殉職,上百名住戶受困,引來社會議論,CTWANT記者追蹤調查,此案燒出高樓危機,「為何緊急消防系統與一般電源線路全放在同一管道間,一起被燒?」「為何沒有防火區劃?電纜管線孔洞沒有做好防火填塞,助長煙囪效應?」為了防火填塞要列入消防例行安檢,中央及地方互踢皮球。不具名地產業者更向CTWANT記者坦言,「防火填塞是真的不好做,市面上約7成建案,都沒有落實,照樣拿到使用執照。」住宅消保會顧問吳翃毅也指出,汐止東方科學園區大火後,有修法填塞材料應具備一小時防火時效及遮煙性,但究竟有沒有,迄今根本沒有確切依據。這次釀災的「晴空匯」屋齡9年,共有4大棟、594戶,火警位置是樓高28層的D棟地下室1樓,火勢雖不大,卻發生斷電及濃煙上竄,導致煙囪效應,2位消防員殞落,中高樓層住戶透過吊車驚險逃生。據新竹市消防局火調初步鑑定,研判地下室1樓電纜線因故短路而引發火勢。調查指出,火災初期,大樓安全梯間排煙閘門曾啟動排煙功能,但隨纜線燒毀,排煙設備的線路受損,導致停止運轉,失去排煙功能。雖然大樓後續啟動發電機進行緊急供電,但因排煙設備電源系統已被燒毀,無法輸送電力。CTWANT記者找到負責該社區消防設備檢查維護的機電廠商,業者私下表示,火災前沒有設備異常問題,「每年都有檢測消防探測器功能測試和定期檢修,火災發生時排煙系統都有啟動,只是最後線被燒斷,也沒辦法!」小火引發成大災難,電箱裡佈滿密密麻麻的線路易過熱短路,以及建築物未落實防火區劃和防火填塞(右圖)等都被檢討。(圖/新竹市消防局提供)據消防署的說明,該社區2023年9月13日向消防局的年度定期申報中,滅火器、室內消防栓、自動撒水設備、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排煙設備不符合規定,今年4月11日原安檢小組排定複查,惟管委會未通知檢修專業機構到場,協調至6月初進行複查,沒想到意外就發生。該報告也證實,現場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及緊急廣播設備皆有動作。對於詳細起火原因,仍待消防局發布。不過該機電公司同仁現場觀察到,包括消防、弱電、資訊…都共用同一管道間,佈滿密密麻麻的線路,「電線配置在一起,過熱就容易短路走火,一個失火就易造成全部癱瘓。」建築師劉獻文就說,「考量《建築技術規則》中的免計容積有限,幾乎所有建築都是將線路設計集中在同一管道間,且無違反現行法規,除非是超高層建築才有可能將一般電源和消防系統規劃不同管道間的作法。」因此檢討聲浪中也有提出希望中央修法強制將不同電路系統設置不同區域。「晴空匯」雖然火不大,但濃煙向上竄升的煙囪效應,卻讓2位消防員殞落,防火區劃包括電纜管線孔洞沒有落實填塞,這次也成為地方和中央推責之處。「管道間樓板填充(防火填塞),(大家)根本不會做啊!」一位不具名業者就透露,約7成建案都無落實防火填塞,管線穿洞後的孔隙很小,要去填充施工難度很大,在加上位置不是很好觀察到的地方,「法規雖有規定,但在使照勘驗上卻很難查證,業者僥倖心態,不做也能拿到使照,缺工、趕工情況下,不會關注這種微小之處。」緊急消防電源和一般電源同一管道間,導致短路起火一起燒毀。圖為「晴空匯」樓梯間黑暗又佈滿焦油。(圖/翻攝自新竹市政府官網)新竹市長高虹安4日就指出,防火區劃及防火填塞,至今仍無相關法規要求,籲中央盡速修法(事實上《建築技術規則》第247條有規範)。國土署則回應,有關防火區劃的設計法規已相當完善,但是有些存在於施工完成面的隱蔽處,存有防火區劃施工監督不夠確實的弊病,地方政府在核發使用執照時就應特別查核。接著新竹市府再出招,指「晴空匯」使照為前市府時期核發,同時也提到現行法規未規範管道間等處的防火區劃應例行檢查,而消防單位消防安檢範圍亦不包含管道間。因為,不只是建商起造就不注意防火填塞,交屋後民眾聘僱的各項工程,有洗洞、打洞拉管線等,也更沒有防火區劃、落實防火填塞的概念。住宅消保會顧問吳翃毅回顧2001年汐止東方科學園區3樓殘火飄入管道間,引發16樓二次火災的前車之鑑後,《建築技術規則》修正要求管道間維修口應具備1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及遮煙性,「可是比較傷腦筋的是,目前施工完成的填塞材料,有沒有應具備1小時的防火時效及遮煙性,也沒有確切依據。」「這和樓板隔音法規很像,規範是訂了,但似乎有放就好,填了什麼、效果如何,無從得知。」吳翃毅認為,除了防火填塞的材質需要有防火遮煙的研究報告外,還應該要做「後市場調查」,也就是施作後的檢測,填塞是否有漏洞、是否有效阻擋煙霧。為避免更多憾事發生,中央和地方都必須重新思考如何填補防火安全漏洞,因儘速修法將防火填塞納入核發使照和定期安檢項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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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兒看阿嬤遭拒 她驚前夫「多了1個孩子」怒告小三結局曝
高雄市一名女子婚後與蘇姓丈夫感情不睦,兩人吵鬧多年並有多場通姦官司,未料女子離婚後想帶兒子看阿嬤竟遭阻攔,事後調閱戶籍謄本驚覺前夫認領與方姓小三所生孩子,提告方女侵害配偶權。法官審理後判方女應賠償20萬元。判決書指出,女子與蘇姓前夫育有1名兒子,離婚後想帶孩子探望祖母,卻屢遭前夫阻撓,因此察覺有異,經向戶政事務所查調祖母戶籍謄本,發現前夫認領與方女所生的另名小孩。女子主張方女讓她在婚姻關係的身分契約所賴以維繫之基礎,遭受到重大破壞,提告方女侵害配偶權,求償50萬元。方女對此辯稱,原告早在2016年就知悉其與蘇男交往,卻直到2023年才提告求償,主張罹於時效。另蘇男與原告離婚時,已依照離婚協議書約定之條件,將財產悉數給付正宮,協議更有原告不得再對她提起民事訴訟之約定。方女指出,原告和蘇男離婚前早已分居多年,感情已生無法挽救之破綻,婚姻搖搖欲墜、瀕臨瓦解,她沒侵害配偶權使正宮受有精神上痛苦,主張免賠。法官審理時發現,原告與蘇男結婚後有多件通姦訴訟,原告2016年曾向方女詢問是否與蘇男為男女交往關係,並提出兩人照片,遭方女強烈否認,方女還稱「只是普通朋友」,因此不能認為原告的請求已罹於消滅時效,綜合相關事證後,判方女應賠償原告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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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審「科技偵察」有爭議 韓國瑜將首對「法例」召集協商
立法院今天開審行政院版「打詐四法」草案,但其中的「科技偵察及保障法」(簡稱科偵法)出師,僅「法例」部份就出現爭議,未來將由立院院長韓國瑜首度召集朝野協商,決定「科技偵察」要採用何種「法例」。立委指出,司法院與法務部溝通有落差,導致現行刑案偵辦調查的「搜索」「扣押」都由刑事訴訟法規範,唯獨「科技偵察」由法務部另立專章,以後可能會出現法官「不認」檢察官偵辦合法、有效的嚴重問題。問題是,政院已將「科偵法」草案送立院審查,執政黨召委只能罕見的採「雙法例」、科偵法、刑訴法修正案都將開審,最後再由韓國瑜召集朝野協商,決定科技偵察最終「採用何種法例」、要用哪種版本。立院司法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指出,民進黨、國民黨、民眾黨立委多認為「科技偵察」有必要,但希望能比照「搜索」「扣押」權,列在刑事訴訟法中,以免日後出現司法院(法官)與法務部(檢察官)意見不同、偵辦案件被法院打回票的情況。他說,法務部為把握時效,先行呈報政院、單獨將「科技偵察」改列專法送立院審查,各黨派立委則有共識,本週先針對政院版「科技偵察保障法」草案開審,至於各黨立委提出的「刑事訴訟法科技偵察專章修正案」,將會在下週由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擔任召委的司法委員會中開審。鍾佳濱說,他個人傾向以「刑訴法」規範科技偵察,也已提出相關修正草案,但為顧及政院立場,本週先審政院版科偵法,他也建議司法委員會先不要對「立法例」做抉擇,未來「雙法例」草案併案審查後,最後由立院院長韓國瑜召集朝野協商,決定「採取哪種法例」,是「科技偵察法」或「刑訴法科技偵察專章」規範。民眾黨黨團召委黃國昌則表示,能瞭解檢警偵辦詐騙案苦無新武器的痛苦,但更重要的是,如果檢警以科技偵察辦詐騙案,未充分顧及人權保障,「最後會不會又被法官打回票」,讓檢警偵辦努力化成泡影,該問題現在就必需先想得很清楚,以免立法通過後,產生許多後遺症。針對科技偵察的人權保障問題,曾擔任過檢察官的司委會召委吳宗憲認為有必要多聽聽第一線檢警的說法。他說,偵辦實務與坐在辦公室內想法律條文「差別很大」,立院究竟要給檢警多大的偵察力量與工具強度,不能僅是用「通訊保障監察法」的人權保障概念去套用,如果還用「通保法」角度去看科技偵察實務,例如GPS信號追蹤,恐沒有任何犯罪能查得下去,這也是德國相關法例,並沒有區別「嫌疑犯及第三人」的不同的原因。他解釋,檢察官不是神,有時案件偵辦到最後,甚至會發現「被害人才是被告」案情大翻轉,但檢警第一時間根本難分辨「被告」「第三人」,以他的辦案經驗,如果將可不可以科技偵察的責任全推給法官裁決,法官恐難以處理多如牛毛的科技偵察申請案,最後司法院也可能先崩潰,必須另設法兼顧「辦案時效」與「人權保障」。吳宗憲還說,他支持鍾佳濱、黃國昌等立委的意見,科技偵察應該訂在刑事訴訟法中,但人權保障也絕不可缺,建議科技偵察個資取得後,應該比照德國,成立外部監督,嚴格保障數據保管、運用及銷毀等至關重要的環節。鍾佳濱則裁示,因為罕見出現「雙法例併審」,他將提前將各黨立委「刑事訴訟法科技專章修正案」的內容提供給司委會立委「參考」,讓討論聚焦,以免本週與下週司委會審查內容出現扞格「互相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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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南榮科大校長賣假學歷 9人受害獲賠697萬
已熄燈的南榮科大前校長黃甫九天(原名黃聰亮、黃天一),與擔任特助的妻子吳洛瑜等人,聲稱利用「線上教學」可取得哥斯大黎加英培爾大學的學、碩、博士學位,10名被害者向黃等人提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台南高分院30日宣判,除許男逾2年時效遭駁回外,其餘9人共獲賠逾697萬元。黃甫九天等人涉販賣假學歷,獲利3546萬元,一審被依收賄、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判處黃有期徒刑13年、吳3年,兩人不服提上訴,二審仍維持原判處刑度。而在民事求償部分,台南高分院判決指出,黃甫九天自2012年11月間起至2016年8月間擔任南榮科大校長,吳洛瑜為校長特助、劉醇星為研發處長、王麗婷為教學中心主任。被害人指控,黃甫九天交代劉、王製作不實招生宣傳單,佯稱可在校利用「線上教學」取得哥國英培爾大學的學士以上學歷,加收1000元美金還能提早畢業。此外還對僅國高中學歷者,稱可比照「吳寶春模式」直接攻讀博士或持英培爾相等學分插班就讀南榮科大,被害人信以為真,遭詐取63萬元至102萬元不等。台南高分院審理發現,哥國教育委員會僅批准認可英培爾大學「企業管理學士」、「會計學學士」、「工商管理碩士」等3個學位,但檢視被害人取得學位,絕大多數都非經認可。此外哥國教委會也未許可大學在境外招收「不入境」學生授予學位,顯有故意以不實事實對外招生,且學生成績均由黃甫九天毫無根據評定。法官認黃甫九天等人確有以不實事項向蔡女等人招生,致其陷於錯誤甚明,除許男已逾2年時效,求償83萬多元遭駁回外,蔡女等9人共獲賠697萬9685元,每人63萬至95萬餘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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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修法!將放寬離婚條件 再婚後不能拿贍養費
憲法法庭去年針對《民法》規定夫妻「有責」一方不准請求裁判離婚,判決違憲,要求2年內修法。法務部日前完成《民法》親屬篇、《民法親屬篇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放寬離婚條件,未來只要夫妻在5年內分居3年即可請求離婚;並增修「贍養費」規定,贍養費請求權時效2年,另養不活自己的人可減免、贍養權利人再婚後不能拿贍養費,修法後將可溯及既往。法務部日前預告修正草案,收集各方意見,其中《民法》親屬篇共修正12條、新增7條、刪除1條,異動20條條文,幅度不小。修法重點,除依釋憲放寬離婚條件,也增修贍養費規定,明定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時,得請求對方提出財產清冊及相關文件。裁判離婚部分,保留《民法》第1052條有責主義的部分規定,刪除近年離婚訴訟已少有適用的要件,包括「惡公婆凌虐、不治惡疾、精神病、生死不明3年」等。另參酌外國立法例,放寬裁判離婚要件,若夫妻5年內累計分居期間已達3年者,夫妻之一方得訴請離婚。草案修正贍養費請求權成立要件,及增訂贍養義務人的扶養能力,為減輕或免除給付義務事由,也就是養不活自己的人,可不必給贍養費,或減少支付。另明定贍養費請求權時效2年,贍養費請求權及未到期的定期金給付,因贍養權利人再婚或死亡而消滅。也就是說,收受贍養費一方,如再婚或死亡,支付一方就不必再付贍養費。不過,草案也明定夫妻雙方離婚,非因生活陷於困難、就業能力減損或就業機會減少,而自行約定贍養費者,並不適用再婚喪失贍養權利規定。舉例而言,藝人大S與前夫汪小菲離婚,由於協議並無限制對方再婚條件,雙方自行約定支付贍養費,並無生活困難情形,縱使大S隔年閃電再婚,汪仍須依約支付贍養費。此外,草案明定法院7項審酌贍養費標準,包括夫妻年齡與健康狀況、財務狀況或有無職業退休年金分配請求權、需繼續照顧未成年子女程度、贍養權利人接受職業訓練及重返職場機會及費用、有無其他應負扶養義務人,以及人數、婚姻存續期間長短、生活水準及家庭分工情形,或其他影響家庭生活的特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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瀕絕種貓頭鷹受困獲救! 草鴞「小蘋果」超萌模樣曝光
今年2月中旬有鳥友在濁水溪出海口發現1隻被鳥網受困的未成年草鴞,為爭取救援時效,由麥寮鄉民代表吳明宜親自送往野生動物急救站進行救治,經檢傷後發現草鴞腿部脫臼,經過野生動物急救站3個月細心照養下已經完全恢復。雲林縣政府表示,22日第四河川分署長李友平、麥寮鄉民代表吳明宜、野生動物急救站、雲林縣野鳥學會、臺灣野鳥保育協會、台塑企業Formosa樂活圈及彰化縣湖埔社區大學共同於麥寮鄉三盛村參與草鴞野放。第四河川分署長李友平表示,野放現場原本佈滿沙塵,經整治後現已綠意盎然,甚至在此發現受傷的草鴞,如今草鴞救傷恢復且成功野放,著實感到非常感動,也顯示出濁水溪出海口保育有成。雲林縣政府農業處長魏勝德表示,縣府時常接獲民眾通報,發現農民為防止鳥類危害農作物在田間架設鳥網,經會同警察單位到場處理,發現鳥網上面掛著不少鳥屍,甚至誤傷不會危害農作物鳥種,例如紅尾伯勞和大卷尾等肉食性鳥類,甚至保育類鳥類也可能遭圍網纏住受傷,因為無法脫困而死亡,此次受困草鴞是保育類一級瀕臨絕種貓頭鷹,多虧鳥友即時發現,送往野生動物急救站救治,才得以救回一命。雲林縣政府農業處提醒,民眾私架鳥網或設置陷阱,無論是刻意捕捉或為防止鳥類侵害農作物,皆已涉及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定,若獵捕到一般類野生動物,將面臨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若是獵捕到保育類野生動物,更須面臨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若民眾發現有私設鳥網情形,可逕向農業處森林及保育科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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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網購卡關1/海外網購須實名通關 EZ WAY不EASY
近來台灣消費者跨境網路購物興盛,光是今年1到4月就有1933萬件快遞貨物進入台灣,比去年同期增加了近236萬件。政府為了方便民眾申報關稅,推行「易利委EZ WAY」實名認證APP,將紙本的報關委任書數位化,然而民眾抱怨易利委建置多年,至今繳稅仍感不便,而多數必須由報關業者代繳,造成19元的關稅,卻要付給業者30元的手續費,都相當不合理。跨境網購的貨物進口台灣時,都須向海關申報,身為進口人的消費者,委託報關業者向海關申報進口貨物時,必須提供委任業者的相關文件,關務署認為紙本的報關委任文件在傳遞過程中有個資外洩的疑慮,也會影響快遞貨物通關的時效,更可能之前留下的資料遭人冒用進口;因此政府2018年推出「EZ WAY易利委」APP,手機門號綁定個人身分證號或居留證號認證,代替紙本委任書。政府委託關貿網路公司製作「易利委」App,提供民眾以實名制認證代替紙本委託報關,但消費者使用後評比該軟體效益不佳。(CTWANT合成圖)2020年起,台灣海關全面實施實名認證制度,國外商品進口前須事先簽署委任文件,或以易利委APP認證才能通關,對一般消費者來說,不容易事先簽署紙本委任,等於強制消費者必須下載使用易利委,目前已有超過500萬人使用;但這款App卻惡評不斷,目前雖然在GooglePlay上進步到3.5顆星、蘋果的App Store中3.3顆星,但細看內容其中有不少5顆星的評價,內容卻是在抱怨「收不到簡訊通知」、「操作複雜」、「無法開啟權限」、「不能登入」等問題。除此之外,也有民眾抱怨,易利委聲稱除了可以完成實名制委任清關外,還可於App內直接繳納稅費,並透過App取得稅單收據,但實際上卻經常收不到商品已到達海關、需要繳稅的通知,繳費的管道也侷限於少數銀行帳戶,並不開發信用卡及其他電子支付功能,最後還是必須由委託報關的業者代繳。一位消費者指出,他曾為了一筆新台幣19元的稅費,多付給業者30元的代繳手續費,感覺很不合理。自2020年起,所有進口台灣的個人快遞件採取實名認證,收件人須於手機下載「EZ WAY 易利委」實名認證,否則無法順利通關。(圖/記者黃鵬杰攝)關務署人員解釋,因為與報關業者及金融機構的對接還在進行中,所以消費者能自行繳納進口稅費的管道有限,目前實務上都是由消費者委任的報關業者先支付,再向民眾收取代墊款並收取固定的手續費;消費者透過網路自海外購物,商品價格低於新台幣2000元,半年有6次免稅的額度,但如果超過6次,對低於2000元的貨品也會課稅,因此會出現十多元的小額稅費。關務署人員說,理論上貨品到達時,海關會透過易利委通知消費者,但可能消費者一時沒有看到訊息,或是App未成功通知,在消費者還沒繳納稅費前,貨品都會卡在海關;若是由報關業者留存的基金中代扣稅費,將使通關流程更順暢。他私下無奈表示,關務署委託「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製作的易利委的確存在一些問題,署方將持續與關貿網路公司溝通,強化App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