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能公司
」星能勞資爭議 台電:接獲有關邱君檢舉 星能公司已主動處理
針對星能電力公司與其行政管理邱姓經理之勞資爭議訴訟,台電表示,邱君107年曾於台電任職約半年,隨後離職至星能電力公司任職。針對邱君任職星能電力公司後遭到檢舉信件投訴,台電有收到相關訊息,但由於邱君已非台電員工,因此台電將檢舉轉給星能電力公司處理。星能電力公司亦就公司內部體質檢討,採取主動處理的作法。星能公司也回應表示,為因應公司購售電合約即將屆期,公司提出組織精簡方案,優先保留運轉值班、環化、技術維修及財務等部門,且考量行政管理部門與其他能源公司提供之人力服務合約存在高度重疊,因此透過董事會決議予以裁撤。由於邱君並非從基層員工晉升,且無電力技術相關執照,無法擔任電廠運作、維護事務等專業職缺,不得已終止與其之勞動契約,並提出優惠資遣方案,惟未獲邱君接受。星能公司已表達,雖然一審判決出爐,但基於邱君與一般受雇於星能公司之基層員工實有本質上之差異,且星能公司因組織調整,目前實無合適之職務可供其擔任,故星能公司決定提起上訴。台電廣告
首座全本土開發海上風場!台電離岸風電二期今開工 2025完工年發10億度電
台電第2座離岸風電場今(3)日正式開工動土。繼去年首座海上電場離岸風電一期加入發電行列,及全國第一座離岸風電併網基地彰一開閉所去年底正式啟用後,台電接續建置裝置容量接近一期3倍大的離岸二期,為台電綠能開發再邁進的重要里程碑。台電表示,離岸風電發展見證台灣綠能發展從陸地走向海洋,離岸二期聯手全本土黃金團隊,將隨今日陸上電氣室動土正式邁入施工階段,預計2024年開啟海上工程,2025年發電商轉,屆時可年供10億度綠電,等同近24萬家戶年用電量,同時年減碳排約50萬噸。台電今舉辦離岸二期開工動土典禮,現場由台電副總經理徐造華與承攬商富崴能源母公司正崴集團董事長郭台強、富崴能源董事長胡惠森等各界貴賓,共同見證台電離岸二期工程正式開工,圖右至左為台電再生能源處處長蔡英聖、台電副總徐造華、正崴集團董事長郭台強、富崴能源董事長胡惠森。(圖/台電提供)。台電今日在位於彰化鹿港的彰一開閉所西南側舉辦「離岸風電二期計畫陸上電氣室開工動土典禮」,現場由台電副總經理徐造華與承攬商富崴能源母公司正崴集團董事長郭台強、富崴能源董事長胡惠森及彰化區漁會理事長林明壽等各界貴賓,共同見證台電離岸二期工程正式開工。台電今日於彰化舉辦「離岸風電二期計畫陸上電氣室開工動土典禮」,象徵全國首座全本土團隊開發的海上風場正式邁入施工階段。(圖/台電提供)。台電副總徐造華表示,離岸二期計畫自2020年6月啟動,台電聯手全本土開發團隊努力克服新冠疫情、極端氣候等各種挑戰,順利完成前期海域鑽探調查、風場設計等工作,9月正式取得施工許可,期待今日開工後一切順利,努力達成穩定供電、能源轉型和本土風電產業升級等多重使命與期待。正崴集團董事長郭台強致詞表示,榮幸能與台電攜手合作,今日動土宣告首座全本土團隊開發的離岸風場,正式進入實質施工階段,期待完工後提供豐沛綠電。台電說明,台電1965年於澎湖設立全國第一座風力發電機,開啟我國風力發電史,至今自建168部陸域風機,累計發出達百億度電,因應臺灣海峽先天風場條件,台電推動「海風借電」計畫,2016年建海氣象觀測塔蒐集設置離岸風機所需參考數據,接續於彰化芳苑外海開啟離岸一期計畫,21部風機於2021年8月加入發電行列,而離岸二期自2020年6月正式啟動,台電投入628.88億元,由富崴能源承攬統包工程與5年運轉維護,將設置31部9.5MW風機、裝置容量達294.5MW,今日動土的陸上電氣室由國內星能公司負責,為海上風場與併網基地彰一開閉所之間的重要中繼點,預計2024年完工。台電指出,目前正同步進行水下基樁製造,同樣由本土團隊世紀鋼鐵及世紀風電公司協助,明年起將陸續投入海上變電站、海陸纜製造、風機製造和預組裝,預計2024年開啟海上工程,2025年9月併聯發電商轉。(圖/台電提供)。(圖/台電提供)。(台電廣告)
向包商索討賄款 彰化大城鄉長與代表會主席遭起訴
彰化縣大城鄉長蔡鴻喜、鄉代會主席王宏銘,涉嫌各自透過白手套向2家綠能包商索賄,連芳苑鄉角頭也來分杯羹,5人不法所得共計2760萬元;彰化地檢署5日偵結,將蔡、王連同2名行賄廠商等7人,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起訴,法院6日晚裁定王150萬元、蔡1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由台電子公司台汽電轉投資的星能公司,負責陸域風電及輸變電統包工程,承攬台電在大城、芳苑離岸風場陸域輸變電系統;朕豐營造廠則在大城鄉沿海下陷農地施作太陽能輸電管路工程,均須向公所申請許可,以利挖路施工。60歲大城鄉長蔡鴻喜,透過調解委員會主席黃女,向朕豐索賄350萬元,5日遭彰檢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圖/摘自臉書)王宏銘前年8月至今年3月間,透過擁槍自重的張姓黑道份子當白手套,向2家公司索賄,並暗示不給「回饋金」就煽動居民抗爭、阻撓施工,因而向朕豐黃姓負責人勒索410萬元、向星能索取750萬元。芳苑洪姓角頭得知後不滿,疑似放話「芳苑人有比人卡細漢?」,讓星能又主動奉上750萬元;不料王男聞訊,覺得勒索金額太少,又找張男率眾至工地和工務所滋事,今年3月星能被迫再交付500萬元,由王、張分得250萬元、洪男250萬元。蔡鴻喜則透過調解會主席黃女當白手套,前年初起陸續索賄350萬元,才讓朕豐獲許可並順利完工。檢警搜索時,查獲張男持有制式手槍與10顆子彈,再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洪男亦涉恐嚇取財罪。檢方偵結起訴後移審法院,法院6日晚裁定王、蔡各以150萬元、1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洪男限制住居,張男續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