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劍
」洪健益公布「親手便箋」 蔡壁如:拿明朝的劍砍清朝的官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疑涉京華城弊案遭羈押禁見,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洪健益日前發出不自殺聲明,指控民眾黨前立委、時任柯市府辦公室主任蔡壁如介入京華城案,19日再度公布蔡壁如要求時任都發局長林洲民及副市長林欽榮,與京華城方代表會面的便箋。對此,蔡壁如20日回應,便箋陳情的是京華城的容積變成560%,是監察院糾正後的容積率,而檢調現在調查的是2020年以後多給出20%的獎勵容積,拿著明朝的劍,砍清朝的官,理性的人都知道就是為了毀滅民眾黨。洪健益日前發出不自殺聲明,指控民眾黨前立委蔡壁如是「京華城案隱藏版人物」,不僅公布京華城案被告朱亞虎給蔡壁如的手寫信,更指控蔡壁如曾和朱亞虎多次約在顧問辦公室碰面,自己手上還有蔡壁如的手諭。對此,蔡壁如回應,「演過頭了,洪健益發不自殺聲明,我要發不在場證明。」洪健益19日再度公開蔡壁如的手寫便箋,並希望蔡壁如兌現「提告」承諾,上法院認證文件是否屬實,是否涉犯圖利罪。對此,蔡壁如20日在臉書發出聲明,強調「有明確證據就請交給檢方」。蔡壁如表示,議員拿出一張2017年,陳情人拜會林副市長,蔡壁如請林局長要出席的便簽,當年陳情的是,京華城的容積是由392%變成560%,這是監察院糾正後的容積率。2019年她就已經離開台北市政府,市府職務與她無關。檢調現在調查的是2020年以後;「為何北市府之後把560%,多給出20%的獎勵容積?」這已不是她的業務範圍,她也從未參與。蔡壁如質疑,一位議員甘冒「加重毀謗罪」,透過媒體放話、含沙射影,潑髒水,不計毀譽的拿著明朝的劍,砍清朝的官。意欲為何?相信理性的人,都知道就是為了毀滅民眾黨。建議議員如果有明確證據請交檢察官,在司法前面大家就「直球對決」,由司法釐清吧。
律師狠批NCC邏輯鬼打牆 官司打兩三年仍沒人知道什麼叫「不當干預」
《中天新聞台》被NCC以「不予換照」的理由從52台消失,《中天電視》向NCC提出《中天綜合台》營運變更計畫書,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預計今(27)日做出一審宣判,但法官認為中天與NCC雙方仍有一些事情待釐清,因此裁定「再開辯論」,會再開一次辯論庭,雙方進行攻防。《中天》委任律師陳少璿表示,這個案件從一開始NCC的心態就有爭議,109年6月,《中天新聞台》、《中天綜合台》同時提出換照申請,當時因為「新聞台」還存在,所以「綜合台」就提出要繼續播綜藝節目、戲劇節目,無製播新聞需求。109年12月,「新聞台」換照「不予通過」,但「綜合台」換照有過,因此「綜合台」就申請「製播新聞」,一天可能播4到5小時的新聞。但「綜合台」提出申請後,NCC卻認為「綜合台」在換照時沒說要播製新聞,等到「綜合台」換照通過才變更營運計畫,顯然是在規避換照審查。律師陳少璿表示這是邏輯論題,當初申請換照時「新聞台」還在,沒有人知道「新聞台」會被關台,「綜合台」自然不會提出申請,而且NCC允許「綜合台」換照時,在處分文裡面寫:如果之後「綜合台」要製播新聞節目,必須要提出營運計畫變更申請。陳少璿表示,《中天》有照著NCC的要求提出申請,結果NCC還說「為什麼換照時不提出申請?」,這個邏輯很像「鬼打牆」。律師陳少璿指出,NCC駁回「綜合台」播製新聞的第2個理由,是不符合對舊營運計畫的負擔。但現在《中天》已經提出新的營運計畫,那就必須要針對新計畫提出新的「負擔」跟「要求」,但NCC直接說新計畫違反舊計畫的「負擔」跟「要求」,這就像「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律師陳少璿表示,「言論自由的事前審查」這個概念,在民主國家都是被嚴重禁止且違憲的,這會造成寒蟬效應與侵害言論自由,但《中天》的個案卻是在新聞做都還沒做之前,NCC就認定《中天》有問題,說是會有「大股東不當干預」,所以將來「綜合台」想做的新聞直接被認為有問題,這就是NCC的邏輯。陳少璿進一步指出,NCC沒有說清楚什麼是「不當干預」,這個官司打了2、3年,還是沒有人知道什麼叫做「不當干預」。律師陳少璿指出,委任律師們曾以「許多友台的綜合台也播製新聞」,要求NCC允准「綜合台」可以播製新聞。但NCC駁回的理由是「新聞台跟綜合台內容須有所區隔」,但現況就是《中天》已經沒有「新聞台」了,到底要怎麼跟「綜合台」有所區隔;NCC也表明「綜合台」不能撥放「未經申請的新聞節目」,律師陳少璿無奈表示,我們現在不就在申請了?律師陳少璿直言,NCC無論如何都不讓中天播新聞,再想理由駁回,讓人有「先射箭再畫靶」的感覺。
律師怒嗆立委陳椒華不懂證交法 亂發言護航金管會戕害人權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週針對《證交法》第4條及第165條之2修正草案舉行公聽會,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指責另一位立委余天推動修法,是為了維護金融重犯而「量身訂做」的個案修法,引來法界人士的不滿,律師林柏男認為陳椒華毫無法律背景,「卻在本修正案中指鹿為馬,選擇忽略包括前金管會主委陳冲在內等多名專家教授的專業見解,法律有疏漏、行政公告不確實,立委的職責應該要讓法律更明確才對。」由於金管會一再堅持財政部76年發布的900號公告,已核定TDR是證交法之有價證券,無修正必要,但根據當年在證管會二組負責此公告的輔大法學院院長郭土木,去年於高院證詞,民國76年還是動員戡亂時期,為避免外國有價證券走私到我國後無所管制,因此900號公告將外國有價證券進到我國境內後,列入管制範圍;其管制對象,是原汁原味的外國有價證券。根據郭土木的解釋,TDR是我國的存託機構,在我國境內依據我國法令發行,已經不是原來的外國有價證券,而是獨立的商品,因此TDR並不是900號公告所要涵蓋的範圍。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游進發更以時間序說明,TDR直到87年才出現,所以76年的900號公告不可能含括預見11年後才出現的金融商品,76年的900號公告並沒有要核定TDR為證券交易法上有價證券的意思,林柏男忍不住嘲諷「難不成是用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至於陳椒華認為此次修法為個案「量身訂做」,林柏男更是提出多件判決,表示有四位被告因TDR規範不清而被判刑入獄,絕非單純個案,林柏男表示「金管會態度強硬,還主張不必修法、不違憲、不違反人權等三不說法,為了掩飾自己疏漏,未公告TDR為《證交法》上有價證券的缺失,不惜動用各種國家資源,陳椒華身為立委,不但不為人民把關修法,竟還反指余天是為經濟重犯護航,過去已經有四位當事人因投資TDR遭刑期加身,豈是妳如今一句「為個案量身打造」就能輕輕帶過?」林柏男認為司法是維謢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法律本該隨社會經濟等脈動,並配合國際趨勢進行滾動式修正,使法律條文符合最新的社會經濟實況,同時避免各種因法律規範的不夠明確所造成的人權侵害,當法律缺乏明確性時,政府就有空間上下其手,並透過寬鬆解釋,恣意侵害人民權利。
陳吉仲瞎扯歐盟1996年禁萊劑敗訴 醫師:不愧政壇新三寶之首
針對日前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大談反萊豬公投通過將重傷台灣經貿發展說法,民間反瘦肉精毒豬聯盟今(25)日舉行記者會反擊。高雄醫學大學生物醫學博士王文心批評,陳吉仲將時序在前的「賀爾蒙牛肉」爭端案例與後來的「萊豬」錯換,想用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實在令人啼笑皆非,不愧是政壇「新三寶」之首。陳吉仲20日在臉書發文指若反萊豬公投通過,將重傷台灣經貿發展,其他國家已有案例。美國宣布取消泰國部分品項關稅優惠作為制裁;而歐盟長期以來禁止使用荷爾蒙,包括萊克多巴胺飼養的牛肉進口,1996年美、加2國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提起訴訟,WTO以歐盟禁令缺乏科學證據,判歐盟敗訴。王文心指出,美國是1996年向WTO控訴歐盟禁「賀爾蒙牛肉」措施,而「萊克多巴胺」於1999年才上市,美國從未有向WTO提出歐盟禁萊豬之「爭端解決」申請。王文心批評,陳吉仲身兼農政主管和經貿專家超乎常人,將歐盟與美國「賀爾蒙牛肉」的貿易爭端案例偷置入「萊克多巴胺」,企圖影射「萊豬」等同於「賀爾蒙牛肉」混淆視聽,是「反美豬2.0版」的造謠。精神科醫師蘇偉碩則指出,根據WTO協定,台美雙方如果因為萊豬問題尋求符合國際貿易規範的爭端解決機制,最差的結果僅是在國內豬肉消費總量一成金額的範圍內,由WTO授權美國中止對台灣的關稅減讓,這算什麼對台美貿易關係的「致命衝擊」?民間反瘦肉精毒豬聯盟發言人李建誠也表示,2020年泰國因為不開放萊豬進口,美國取消對泰國普遍化優惠關稅(GSP)的免稅待遇,估計約8.17億美元的貨品受影響。然而同年泰對美貨品輸出金額為376億美元,上述制裁影響僅佔2.1%。
他貼出200萬中獎號發票 網友笑罵「拿明朝的發票換清朝的錢?」
每個雙數月份的25日,財政部都會公布統一發票的中獎號碼,5、6月的中獎號碼也在25日公布,不少民眾都開始翻箱倒櫃的找出這兩個月的發票出來兌獎。而就有網友在臉書社團貼出一張200萬元中獎號的發票,只是其他網友仔細一看後,吐槽這位網友「想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在5、6月的中獎號碼公布之後,就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中發文,他貼出一張手拿發票比對螢幕號碼的照片,只見螢幕中特獎號碼是「37385202」,而網友手上拿的發票號碼也是「37385202」,該名網友還在文章中表示「各位對發票了嗎? 我好像中了200萬!」正當其他網友準備恭喜這名幸運的網友時,卻有心細的網友注意到,該名網友貼出來的發票竟然是109年的發票,而如今已經是110年,該張發票自然無法兌獎,更遑論所謂的200萬元。發現是去年的發票後,就有不少網友留言表示「能把去年的發票留到現在,也是一件很厲害的事情!」、「拿明朝的發票換清朝的錢」、「重點是去年的發票你怎麼還留著XD」、「你這梗埋了一年,只好給你讚了XD」、「發票可以留一年還這麼巧?這個可以向政府要求給安慰獎」、「你拿明朝的劍要斬清朝的官…」、「感熱紙發票留一年還會這麼清楚嗎?」、「差點叫你乾爹了」。有網友張貼梗圖,笑罵這位貼發票的網友拿去年發票唬弄大家。(圖/翻攝自爆廢公社)
拿港版國安法罷免台灣議員 謝佩芬指出並非筆誤
民進黨今(4)日批評,罷捷團體以「違反國安法第21條」作為罷捷理由,事實上,台灣的《國安法》總共只有10條,根本沒有第21條,反倒是「港版國安法」有第21條,連江啟臣都公開支持這種荒謬的罷免,根本就是「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民進黨發言人謝佩芬說,罷捷團體先前以「違反國安法第21條」作為罷捷理由,現在罷捷團體跟國民黨撇清說是筆誤,說是台灣《國安法》2-1條才對;但她指出,中選會只能受理及刊載罷免提議人所提出的案子,也就是依據罷捷團體自己提供的原文刊載,到目前為止,罷捷案的提議領銜人,他也沒有向中選會更改罷免理由書的內容。謝佩芬進一步指出,從「港版國安法」第21條的文字,跟罷捷理由書中指控黃捷「違法介入『港暴』進行物資募集,違反國安法第21條」,兩者做對比,可以發現有高度的相似性,可見並非筆誤,竟然拿中國大陸的法律來罷免台灣的議員,連江啟臣都公開支持這種荒謬的罷免,真的是「荒謬、荒謬、荒謬」。「也難怪網路上有人說,像這種的罷免理由,可以拿周星馳電影的一句台詞來說:根本就是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謝佩芬說,如果用支持香港、違反「港版國安法」作為理由來罷免台灣的民意代表,「我們想請問江啟臣主席,你自己不是也認同香港嗎?你認同挺香港而被罷免嗎?難道你也符合被罷免的條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