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伯勳
」 NCC 換照 聽證會 中天烏龍共諜案滯台3年半 7月再開辯論庭…向心夫婦盼還清白
2020年總統大選前,受王立強「假共諜」案牽連的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遭指涉共諜違反國安法部分,雖已獲北檢兩度不起訴,但被訴涉嫌洗錢罪部分,一審判決無罪後,檢方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25日再度開庭,遭境管滯留在台3年半的向心夫婦,希望全案早日審結,還給他們清白。庭末,法官諭知7月12日開言詞辯論庭。本案起因自稱共諜的王立強,2019年11月24日向澳洲媒體爆料說,受向心夫婦指示,在台灣從事情報工作、介入總統大選,幫藍營當選後,調查局官員立刻在桃園機場攔截當時即將出境的向心夫婦,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依涉嫌違反《國安法》將兩人改列被告,並限制出境至今共1279天。由於本案發生當時正值總統大選期間,蔡英文總統藉此批評「中國介入台灣選舉意圖非常明顯」,但北檢偵查2年,找不到向心夫妻是共諜的證據,2021年11月12日處分不起訴,案經台灣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後,北檢二度偵查,今年4月28日二度作成不起訴。檢方共諜案辦不成,改依洗錢罪起訴向心夫婦。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2人無罪,檢提上訴,高院昨日開庭,向心的律師方伯勳說,本案所有的卷證資料都顯示,向心夫婦用來在台北買豪宅的錢與洗錢無關。庭末,法官諭知7月12日進行最後的辯論程序。步出法庭後,方伯勳律師感嘆地說,向心夫婦因一位詐騙犯所編織的故事導致滯留台灣不能返家,對於身為外國人的被告可謂變相的處罰,台灣的政府重視人權保障,但怎會以此看待無辜的向心夫婦?向心在法庭外受訪表示,他無辜遭境管3年半,他的88歲父親因此生重病全身癱瘓,也因看不到他而嚎啕大哭,他活了60歲,第一次得知父親落淚;當初來台灣買房,卻成了「罪犯」,這結果始料未及,他只希望官司能盡早結束可以回家。
硬是要罰!NCC裁罰案屢敗 法院應撤銷處分判准中天換照
中天換照案大事紀攸關《憲法》保障新聞自由的中天新聞台換照訴訟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定於明(10)日宣判。通傳會(NCC)以中天屢次遭裁罰不予換照,但經中天提告已有9案裁罰獲法院撤銷,中天律師質疑NCC認定事實及適用法令違誤,請求法院撤銷NCC處分,判准中天換照。2020年11月,NCC認為中天新聞節目屢屢違反法律規範且有25件遭裁罰,因此處分不予換照。中天提告訴請法院撤銷,並應作成准予換照處分,且NCC須賠償79億5369萬9980元。中天委任律師陳文元、方伯勳及劉昌坪認為,NCC以25件裁罰作為不予換照處分的依據,但這25件裁罰已有部分經法院認定違法而予撤銷,NCC的不予換照處分,顯有未依證據認定事實之違誤。律師批評,NCC迄今拒絕公開有關25件裁罰處分諮詢委員會議記錄、會議資料及決議過程等裁罰基礎資料,致使中天未能享有知悉及辯論的機會,明顯違背正當行政程序原則保障人民陳述意見之權利,況且部分裁罰案經法院認定違法而予撤銷。律師援引多起法院判決為例,指無法認定中天的新聞製播有何違反事實查證原則之處,NCC的裁罰處分違反不當聯結禁止原則、禁止恣意原則,顯示NCC處理中天案過程嚴重違背正當法律程序,硬是要罰中天。中天遭裁罰案現已有9案被法院撤銷,其中更有2案勝訴免罰確定,包括2018年11月12日中天新聞播出高雄市長候選人陳其邁造勢活動,報導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喊「大家嘜離開」,卻被NCC認為邱是說「大家嘸離開」裁罰20萬元,法院已撤銷裁罰確定。另中天2019年報導台南立委補選選情,有關「鳳凰展翅雲」新聞,NCC諮詢會議出席委員共16人,12人認定新聞未涉違法 ,僅4人認定違法,但NCC卻恣意判斷、裁罰40萬元,也遭法院撤銷,中天免罰確定。律師主張,未確定的裁罰不能做為審查中天換照的依據,從近來一連串NCC敗訴判決,證明中天主張於法有據,NCC當初既然在不合法的基礎作出中天不予換照處分,中天撤照自然不具合理性,因此請求北高行撤銷NCC處分,判准中天換照。
烏龍共諜案致向心夫婦滯台逾3年 請求「法官還回家的權利」
4年前王立強在澳洲爆料「共諜案」,導致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因此遭限制出境、滯台至今已1144天;向心夫婦被訴洗錢部分一審無罪,二審12日開庭,向心夫婦感嘆說,因為一個騙子的話讓他們困在台灣,請求法官還他們回家的權利。向心在法庭上說,本案證卷資料與檢察官指控內容不符,這起案件檢察官起訴完全來自於王立強所說的共謀案,但王立強已被澳洲法院認定是詐欺犯,這個「毒樹」已坍方,他們被莫須有的罪指控,希望法官儘快讓他們回家。圖左起,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出庭應訊,請求法官還他們回家的權利。(圖/林偉信攝)龔青哽咽地表示,2019年她與向心及朋友一行人到台灣旅行,沒想到只因一個騙子的謊言,就把3天的台灣旅行變成了逾3年的司法之旅,台灣司法的強制性處分讓他們滯留在外無法回家,對他們生活造成重大影響。她說,這個案件發生後父親因此中風癱瘓,她無法回家探視,家裡的事變成一團亂,過幾天是中國新年是團聚的日子,但他們無法回家,自己的孩子只能自己過年,但這只是冰山一角,還有很多困境一言難盡,請求法官還回家的權利,不要讓司法侵害普通民眾。方伯勳律師則說,向心夫婦因一位詐騙犯所編織的故事導致滯留台灣不能返家,對於身為外國人的被告可謂變相的處罰,以同理心來看,如果台灣人在國外受到此種對待,台灣政府會怎麼來看待?方伯勳律師表示,本案洗錢案的相關交易事實及金流資料亦為向心主動提出,而涉及國安共諜案件起源的王立強,日前已遭澳洲法院認定構成重大詐欺犯罪,目前為止除王立強編造被告屬於共諜的故事外,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王立強所述為真。方說,王立強指述向心屬於共諜的陳述,是經不起任何考驗所編織的故事,顯然不可能透過司法互助從再澳洲政府取得任何確實的證據;向心從事商業,洗錢罪的指控影響名譽鉅大,他知悉若不能洗刷冤屈,未來在商場上將寸步難行,不可能帶著有罪嫌疑之身離開台灣。蒞庭檢察官則說,向心夫婦犯罪嫌疑重大,有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庭末法官諭知,全案候核辦。王立強在澳洲爆料,自承是共諜,並指向心是中共在港台地區的情報工作負責人,向心夫婦當時剛好在台灣,調查局將正要出境的向心夫婦攔截,北檢將2人列為《國安法》發展組織罪被告,並限制出境 。檢方調查了1年2個月,2021年初檢方認定向心等2人在共諜案裡罪證 不足,不予起訴,但另以2人涉嫌隱匿大陸國太公司吸金贓款港幣2億 300萬元,來台購買北市豪宅,改依洗錢罪起訴。台北地院一審判2人無罪,檢方提上訴,案由高院審理中。至於向心夫婦的「烏龍共諜案」,北檢將全案送台灣高檢署再議, 高檢署認為北檢未釐清台灣及澳洲司法互助事宜,有續行偵查必要, 2022年1月28日將向心夫婦等人發回北檢續查,案件尚未偵結。
誰謀殺了言論自由系列5/中天換照聽證會超狂回放 NCC傲慢「駁回」醜態藏不住
中天新聞台被撤照迄今近2年,當時NCC舉辦的公聽會中,有許多令人匪夷所思的過程,YouTube頻道「中天電視」特別抓出11段場面,讓全台民眾能清楚看到當時NCC官員的奇特行為。聽證會開始不久,NCC委員陳述完案情,輪到當事人中天,中天代理人方伯勳律師為能完整表達,希望使用電子設備PPT檔案來進行陳述。NCC委員蕭祈宏聽完隨即回覆「對不起我們之前的聽證會,我們的規則裡面是不允許有其他的方式,因為這是聽證會的性質,抱歉沒辦法。」諷刺的是,現場主席台背後的超大投影螢幕,就是PPT形式的報告檔案。此時中天代理人方伯勳律師則說,「主席不好意思,因為我看你們的案情摘要報告本身也是用PPT來跟我們陳述嘛,那就一個代理人或利害關係人的角度來看,我們也希望能夠有相對應的一個處理方式,不知道這邊主席能否允許?」NCC委員蕭祈宏馬上說「我們請那個謝副處長」,此時會議暫停,主席台上五人不停互相靠近討論,接著表示「過往沒有安排這樣的程序」,阻止中天代表用與NCC相同的方式來陳述,直接證明了,同樣的事情,即使身為利害關係人,現實狀況就是「NCC可以,中天不行」。 在聽證會中,進入鑑定人發言的程序,七位鑑定人已有三位發表意見,中天代理人方柏勳律師提出「聲明異議」,他指出「我看主席都有在看他們(鑑定人)的資料,可是我們幾位參與人,手邊都沒有報告,在沒有報告的情況下,等下要進行案情詢答,我想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夠在這種程序之下,能夠完整的聽完,又有辦法問問題。」方柏勳建議,可以現在暫停,先針對前三位的問題來做發問,或是有資料能了解,才有辦法做說明或是質疑。主席蕭祈宏則回應,「好我們請業務單位準備鑑定人的資料,給當事人還有利害關係人。」但完全不理會方伯勳的暫停要求,強制會議進行,直到第六位鑑定人發言時,鑑定人的報告資料才送到當事人與利害關係人手上。更甚者,主席蕭祈宏聽到方柏勳律師「聲明異議」時,馬上說「聲明異議列入紀錄」,但聲明異議的內容都還沒有講,蕭祈宏就說「我們繼續請鑑定人來發表」,方柏勳馬上表示,「我聲明異要說明理由,聽證紀錄才有辦法紀載啊!」從影片中可看到,蕭祈宏已經不滿,直言「請你不要擾亂,我們照我們的程序進行,請消音!」直到方伯勳說「依照行政程序法的規定,聲明異議的時候,要記載聲明異議的理由」,蕭祈宏才不得不同意。蕭祈宏同意聲明異議列入紀錄,第一時間不停試圖忽略對方,完全不讓利害關係人表達聲明異議的內容,沒有內容就無法紀錄,明顯違反行政程序法,NCC委員蠻橫至此,可見一般。
誰謀殺了言論自由系列2/不公不義的聽證會 是台灣民主最黑暗的一天
回顧中天新聞台被宣告撤照的一天,充滿不公不義,許多人更視為是台灣民主最黑暗的一天。2020年10月26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針對中天新聞台換照案破天荒舉行聽證會,但只要中天提出異議,就是否決,踐踏程序正義,聽證會淪為公審大會!八項議題,只給半小時說明!由資深記者金汝鑫主持的誰謀殺了言論自由系列二專題報導中,詳述當日的「黑內幕」。當時中天暨利害關係人代理人方伯勳發言,「主席,可否容許我針對一些程序上的部分,先做一些說明?」NCC聽證會主持人蕭祈宏表示,「等一下,我們今天是聽證會,報告到答詢方面再來」。聽證會剛開始,中天當事人這一邊,方伯勳律師提出程序問題,就先被打斷。方伯勳質疑,有關政治評論該不該成為裁罰對象,本身就是一個應該要討論的議題。為什麼中天新聞的(裁罰)總次數會比較多?事實上跟台灣民眾的政治立場結構、主管機關的執法方式,是有一定的關連。尤其是這21件裁罰,都不是主管機關主動裁罰,是因為民眾檢舉。方伯勳認為,如果今天主管機關是非常持平公正的執法機關,當有人檢舉這個類型(中天報導韓國瑜天降祥雲遭罰),應該要看看其他有沒有這樣的情形(報導賴清德祥雲火龍沒事),這也是一種選擇性執法。但當時請求延長說明時間,也只多給5分鐘,還包括變更評分標準的遊戲規則。方伯勳當時質疑,如果八項議題只有25分鐘,每個議題都只有不到4分鐘的時間可以說明。NCC聽證會主持人蕭祈宏當時回應,經過兩位共同主持人決定延長,總共加起來到30分鐘。結果,時間到,按鈴不是提醒,是直接喊停。但NCC的業務單位報告,每一位卻能從表定的5分鐘,一路講了10幾分鐘。中天暨利害關係人代理人陳文元當時請求多一點時間?NCC聽證會主持人蕭祈宏立刻回,剛剛已經延長5分鐘!律師劉韋廷受訪時也認為,一個公平的聽證會,本來就應該酌定一個相當的時間,讓雙方可以充分陳述。知名製作人周遊後來為挺中天上街頭抗議時受訪也質疑,我們真的是言論自由的國家嗎?回過頭進一步來看當天聽證會對中天有多麼不公。中天屢次異議均遭到駁回。方伯勳當時向主席表示,NCC的案情摘要本身也是用PPT(PowerPoint)陳述,希望能夠有相對應的處理方式。NCC聽證會主持人蕭祈宏卻說,規則裡面是不允許有其他方式。顯示NCC自己可以用PPT,也就是投影片簡報,中天提出卻不行。此外,進行到鑑定人評斷中天的缺失程序時,事前保密的鑑定人才曝光。名單包括廖福特,中研院法研所研究員、前台灣民主基金會執行長;郭文忠,台北大學經濟系教授,105/8/1到109/7/31日擔任NCC委員;沈柏洋,台權會副會長,不當黨產委員會兼任委員;林月琴,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召集人;陳順孝,輔大新傳系副教授;陳慧蓉,文化大學新聞系副教授,也是反服貿連署發起人;柯瓊鳳,東吳大學會計系副教授。沈伯洋當時說,新聞自由的確值得保障,應該沒有什麼疑問,但是新聞自由一定有界限。陳順孝說,應該是引進國外延遲直播,不管是7秒或是30秒,避免不實消息傳出,如果無法控管,必要時暫停這些直播節目。陳慧蓉說,自律委員會成效不是非常彰顯。中天此輯的報導點出,沈伯洋不僅是政治性濃厚的黨產會委員,更是黑熊學院發起人,獲得曹興誠資助,要在3年內訓練300萬名黑熊勇士。銘傳大學新聞系主任孔令信認為,「如果我是NCC主委,又是綠色背景,當然一定會選聽我話的人,劇本早就寫好了,這些人只是按照劇本走」,實際上都是在操作議程。節目主持人金汝鑫直言,NCC邀請7位鑑定人,反中天色彩鮮明,中天要求4位傳播學者擔任鑑定人,卻遭拒絕。由特定立場學者主控聽證會,早有心證。還被發現疑似主辦單位遞紙條給鑑定人,並且告訴他,可以不用當場回應中天提問,事後補書面。中天連會議資料都沒有,想要詢問鑑定人也不行,只剩鑑定人單方面陳述意見。當時方伯勳提出質疑,已經講了三位鑑定人,主席都有看鑑定人的資料,可是我們參與人手邊都沒有鑑定人的報告!NCC聽證會主持人蕭祈宏回應,請業務單位準備鑑定人資料,方伯勳要求暫停,但蕭祈宏說鑑定人同時進行。方伯勳又質疑,最後鑑定人已經快講完了,都還沒有拿到資料,司儀就請第五位鑑定人報告,NCC聽證會主持人蕭祈宏說請業務單位盡速提供。而當中天代表拿到鑑定人資料時,只剩兩位鑑定人還沒發言。律師劉韋廷受訪時認為,鑑定內容是什麼?電視台通通不知道,這樣的鑑定結果怎可能公允?金汝鑫也強調,鑑定人輪番陳述完意見後,有4位鑑定人提前離席,引發聽證會程序上爭議。方伯勳質疑,如果他今天沒有辦法接受詢問,這樣程序會符合正當法律程序基本原則嗎?NCC聽證會主持人蕭祈宏回應,「我們聽證會程序就是這個這樣子」。方伯勳質疑「正當法律程序就應該讓我們表達意見」,蕭祈宏「我們決議就駁回」。律師劉韋廷受訪時認為,聽證會程序全部是事後書面補,那不用開聽證會,就郵件寄過來,郵件寄回去就好,為何通通都要用書面回覆?很簡單,因為怕講錯話。方伯勳當時即強調,聽證程序顯然不公正。挺中天的「強強滾」曾在街頭聲援時表示,民進黨早期爭取言論自由,現在執政卻換人民走上街頭呼籲民進黨要民主,民進黨有夠丟臉!金汝鑫批,NCC針對中天新聞台換照案舉行聽證會,原本顯示公開透明,卻活生生變成新聞屠宰大會。中天提出12次異議,全數置之不理或駁回,形同公審中天。NCC聽證會主持人林麗雲當時說,看到中天新聞有韓國瑜是男版林志玲的新聞,還有韓國瑜穿襪子睡覺、拿酒杯的姿勢。中天電視總經理總監梁天俠認為,新聞元素很多,公共政策當然是一個很重要的角度,但是也必須說新聞兼有觀眾的趣味點。NCC聽證會主持人王維菁說,總監覺得只要受民眾歡迎的新聞,做再多也沒關係?梁天俠回應,「老師您的推論也太快」,「不是只要觀眾喜歡我們就處理」。NCC點名中天新聞對特定人物報導過多,事實上,NCC對於特定人物播報比例過高,並未制訂任何法律規範及標準。以韓國瑜新聞為例,2019年下半年,根據NCC觀測統計,9月10月以三立報導比例最多,11月是TVBS以56.37%居冠。12月則是東森對韓國瑜報導高達62.88%最多。這些新聞台對特定人物報導都超越中天,卻把中天當箭靶。聽證會上梁天俠也曾提問,88%覺得很高,61%、62%高不高?其他電視台在某一個月份比中天新聞更高,到61%、62%,為何電視台在有關報導篇幅跟集中度上,最後會採取電視台自主選擇,某種程度這叫新聞自由,這也是新聞自由的一部分。金汝鑫轟,聽證會主持人原本應公正客觀,但兩位主持人當年是反旺中大將。2012年,林麗雲在擔任媒改召集人時曾主張,「旺中打壓異己,這樣的集團,NCC居然放行,我們可以容忍嗎?」8年過去,林麗雲卻成為NCC委員。金汝鑫並指出,另一位主持人王維菁也曾參與連署反旺中運動,反中天形象鮮明。王維菁在聽證會上詢問蔡衍明董事長,對中天新聞台經營理念是什麼?蔡衍明當時回答,就是「真道理性,真愛台灣」,王維菁「你有希望電視台幫你…」蔡衍明「你不要幫我設圈套,我就沒叫他們這樣做」,「今天可能就是來接受大家對我的思想審查好了,政治審查好了,我主要來就是要捍衛中天新聞人的尊嚴和生存」,「從2012受到這麼多委屈屈辱,我做10年了,如果有做什麼對不起台灣的事情,你講清楚,我跟大家道歉!」「我到底做了什麼新聞影響到國家安全?做大陸的新聞哪一條是假的?」NCC聽證會主持人蕭祈宏說,聽證會是依法進行,事涉新聞專業,非意識形態。但蕭祈宏事聽證會6天前,臨時增加的主持人,強調沒有意識形態,卻赤裸裸地在國人面前踐踏程序正義,顯露權力傲慢。前台大新聞研究所所長彭文正認為,換幾次主持人不是重點,那只是總統府的白手套。重點在於NCC委員當初的遴選,本身就是總統的御用學者,NCC的獨立機關性質早就不存在了。前NCC委員杜震華認為,所謂專家學者討論所謂國家安全、資金來源,只是一個藉口,後面有政治動機,希望導引到當權者希望看到的結果,做非常極端的處理。金汝鑫說,這是一場世紀最荒謬聽證會,完全漠視程序正義與公平對待原則,這就是假民主。2020年11月18日,NCC否決中天新聞台換照,這是台灣民主最黑暗的一天。NCC主委陳耀祥當時宣布,7位委員一致決定,駁回申請,不予換照。7位委員包括主委陳耀祥、副主委翁伯宗、委員蕭祈宏、鄧惟中、孫雅麗、林麗雲、王維菁等,全部投反對票。NCC達成關中天的政治任務,歷史會記下這些人所做所為。世新大學口傳系主任胡全威認為,新聞自由受到傷害時,會有寒蟬效應,如果社會只有一種聲音,就會有「從眾效應」。前NCC委員何吉森教授認為,NCC7個委員對於涉及言論自由、新聞頻道可能會被下架,絕對會被質疑嚴重侵犯言論自由。7個委員竟然連一個不同意見都沒有,都沒有懷疑?這是一場「我說了算」的鴨霸聽證會。前NCC委員、清大副教授翁曉玲透露,原本接獲NCC通知,打算舉辦第二場聽證會,但不公開,遭到翁曉玲拒絕。翁曉玲說,當時就很清楚,跟NCC表達立場,「今天要我去當鑑定人非常樂意,可是要比照之前公開聽證會的規模,我也願意把我的專業鑑定意見民眾說明」,他們當時的說法是說「只邀請我們,已經沒有時間再準備聽證會」,「只邀請我們4個鑑定人到會場,去跟他們做報告」,「我怎知道他們會不會扭曲我的意思?」「他最後也只是做簡單記錄說我來過」,「我做過委員,我太清楚了」!關掉中天新聞台,侵害新聞言論自由,查人民水表,利用恐懼統治製造寒蟬效應,蔡總統看不見民怨,更遭到亞洲週刊P成慈禧太后,諷刺是民選獨裁。東華大學教授施正鋒認為,從小學到要捍衛言論自由,要捍衛跟你立場不同的言論自由,這才是真正的言論自由。蔡總統挾著支持者對異議者封殺,這已經回到威權了。她現在的態度已經把猙獰的面目、反民主的面目完全呈現出來,而且是肆無忌憚,就是民選皇帝,控制方式就是希特勒的方式。中天在此輯報導強調,會繼續堅持言論自由,和新威權體制奮戰到底。
中天新聞遭關台1年 今提告捍衛新聞自由
去年11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駁回中天新聞台換照申請,致中天被迫關台,中天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7日首次開庭,中天律師表示,NCC聽證程序違法、為了言論自由及民主政治,請求撤銷不予換照的處分。中天律師劉昌坪指NCC有5項程序違法,首先是以突襲性方式20天前通知聽證會,但真正給予中天準備的時間只有10天,且聽證會沒有「預備聽證」程序,事後也拒絕再開聽證,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劉昌坪律師說,NCC單方面找了7個鑑定人,如何選任鑑定人?NCC拒絕中天閱卷,無法得知鑑定人的相關資料及意見,導致當事人武器不平等;且聽證程序主持人不讓中天對鑑定人發問,有5項嚴重的程序違法。劉昌坪律師表示,NCC審查中天撤照的過程中,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的保障,而這些違法瑕疵無從補正,NCC不予換照的原處分應撤銷;此外,中天電視不是無線衛星頻道沒有資源稀少問題,不能用嚴格審查來侵害人民知的權利。律師解釋,中天換照涉及新聞自由,政府機關不能決定人民看什麼樣的新聞資訊,應由收視戶決定是否喜歡中天新聞,例如2006年NCC對於東森S台就採取原則換發的方式,進行形式審查。中天律師方伯勳也向法官蘇嫊娟表示,7位NCC委員對於換照審查的評分表,及先前NCC對中天25件裁罰案件的諮詢會議意見,竟被NCC認定為不能公開、不讓律師閱卷,且NCC對中天換照申請,是先射箭再畫靶,具有針對性。NCC律師表示,換照審查是依法審查,沒有形式或嚴格審查的區分,且聽證程序符合法律規定並無不法;庭末,法官認為評分表不給中天律師閱卷部分,及換照與新聲請執照審查標準是否不同,請NCC提供相關說明,並訂明年4月18日再開準備庭。
小英政府強暴新聞自由 中天假處分遭駁回 引爆民怨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裁定駁回中天新聞台(第五十二台)聲請假處分案,中天新聞台將於十二月十一日執照到期日下架,第五十二台恐面臨「空頻」窘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鴨霸對付中天的行徑,犧牲全民收視權益!對此,許多民代與名嘴出面砲轟小英政府太獨裁,簡直是強暴新聞自由;律師方伯勳更指出,法院認為頻位屬於私法上的法律關係,顯有錯誤,未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駁回中天換照處分」遭撤銷的可能性極高!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月前駁回中天新聞台(中天)的換照申請,為了捍衛新聞自由及員工的工作權,中天遞狀聲請假處分,請求暫時准予換照,十二月七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駁回。蔡衍明 全民應做司法的後盾對此,中天所屬的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第一時間在臉書以標題「全民應做司法的後盾」發文,除了感到非常痛心與失望,同時質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突破了司法這道防線與關卡,「今天民進黨政府已實質掌控行政與立法二權,如今,司法若不能實現公平正義、保護人民的權利,將是中華民國的悲哀!」「難道中華民國從今天起走入獨裁政府?」他也擔心中天每一位同仁的尊嚴與未來。11月30日,中天辯護律師方伯勳(左)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陳述,希望法院裁定核准中天聲請假處分。(圖/黃耀徵攝)中天的辯護律師方伯勳指出,NCC事先不提供鑑定資料及不准許閱卷,在聽證程序上也不理會中天申請調查的證據,另在「事件尚未達可以決定的程度」及「未予當事人充分陳述」下,顯然違反《行政程序法》第六十五條,「駁回換照處分是以聽證程序為基礎,如今聽證程序有瑕疵,所以未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駁回中天換照處分』遭撤銷的可能性極高。」此外,方伯勳認為,中天實現新聞自由的利益受到重大急迫的危險,未來恐將無法回復原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卻未置一詞。至於中天遞狀聲請假處分的部分,法院應提供當事人暫時性的權利保護,若以「准許假處分會讓六年定期換照成為具文」的理由成立,則假處分制度豈不成為具文。方伯勳強調,中天的頻位(第五十二台),最後仍得由系統業者向NCC申請許可,NCC的許可行為屬行政處分,且涉及公法上的法律關係,中天對於NCC的許可,則屬於法律上的利害關係人,因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頻位屬於私法上的法律關係,明顯有錯誤。羅智強 寒蟬的時代已經到來針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駁回中天聲請假處分一事,北市議員羅智強表示,他並不為中天悲傷,因為中天是為監督執政、民主制衡,從容上刑場赴義,他哀悼的是台灣民主與新聞自由之死,「寒蟬的時代已經到來,獨裁的時刻現在開始。」中天新聞台將於十二月十一日關台,成為全台第一個被NCC下架的新聞台;許多網友批評小英政府太獨裁。(圖/張文玠攝)名嘴謝寒冰則砲轟,法院駁回中天的理由之一竟是「新聞媒體屬於全體國民之公共資源即社會公器,其使用及發展應受國家政策與主管機關依法監督」,「這非常可怕,簡直是變相宣告未來新聞媒體只能做當權者的狗,如果有不服的,中天就是你們的下場!」此外,不少網友揶揄民進黨政府,「司法體系都可以伸手,太荒謬了」、「法院民進黨開的」、「是金光黨吧」等等。國民黨指出,第五十二台顯然是綠營內部各方覬覦許久的標的,可預見未來民眾拿遙控器轉來轉去,有線電視新聞頻道幾乎一片綠油油,小英政府成功塑造出台灣一言堂的景象,實在是民主政治的恥辱,「面對廣大收視群眾的權益受損,NCC竟然無所作為,(國民黨)高度遺憾!希望全民記住這個日子,共同捍衛新聞與言論自由。」國民黨認為,從中天關台事件看出小英政府成功塑造台灣一言堂的景象,是民主政治的恥辱。(圖/馬景平攝)
快訊/中天換照案聲請假處分 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1月9日決議對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並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抨擊中天屢次違規。中天新聞不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聲請假處分,請求暫時准予換照、禁止許可變更使用52頻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7日)下午裁定駁回聲請。11月30日開庭時,中天新聞台代理人方伯勳砲轟NCC侵害「新聞自由」及中天的經營權,並導致中天新聞眾多的員工工作權嚴重受損,另外,NCC指控旺中集團董事長蔡衍明發表自身意見是「介入新聞經營」,更是嚴重侵害蔡的言論自由。NCC律師則回擊「新聞自由是講憲法上第四權,以監督政府,如果像蔡衍明這種財團只要買得起媒體,愛怎麼講就怎麼講,這種不是新聞自由!」並指出中天新聞現已在YouTube上線,可以繼續經營,員工工作權並未受損,並強調「中天只是6年證照到期了,NCC委員都是依法處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審理完兩造提供的資料後,今天做出駁回聲請假處分的判決。也就是說,中天新聞台執照於12月11日到期後,12月12日零點起,將從52頻道上消失。中天新聞聲明中天新聞對北高行駁回中天新聞換照假處分聲請,表達憤怒與失望,將依法提起抗告。中天新聞認為,法院對新聞自由在此次換照案已遭受重大且急迫的危險,未置一詞,且無視NCC不予換照處分適法性不足,聽證會有重大瑕疵,以及NCC遭政治介入的疑慮,此裁定內容顯不合理。這一天,是中天新聞475名員工最沉痛的一天。中天員工仍會堅守崗位到最後,為廣大觀眾守護新聞自由到底,期盼司法還我們一個公道。司法加油!
史上首次換照聽證會 中天8議案強力反駁
史上首次新聞台換照聽證會本月26日登場,中天電視暨利害關係人代理人方伯勳律師,也針對NCC設定的八大議案逐一說明,強力反駁NCC。NCC業務報告指出,中天受裁罰案件過高,方律師澄清,前3年完全沒有被裁罰記錄,在21件總金額1073萬元的裁罰中,只有5件確定裁罰金額133萬元,另16件還在爭訟當中,而21件裁罰跟政治有關的就有14件。作為代理人,方律師主張未確定的裁罰案件並不能做為換照與否的考量,因為裁罰是否合法,最終是由法院判斷,一旦未來法院認定主管機關裁罰違法,恐怕導致無法回復之損害而衍生國家賠償的問題,尤其本案屬於社會重大公益事件,不可不察,否則將無從避免發生主管機關違法濫權之弊端。方伯勳律師更指出,評論性節目、尤其是政論性節目,不應成為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3項」裁罰之對象。原因就是主動的製播新聞和政論主持人聽取來賓陳述再加以評論,事實的場景和狀態都不一樣,參與來賓所欲表述的內容,不可能事先完全掌握,從法條內容修訂亦可見立法者有意將製播新聞和評論區隔處理。林子儀大法官在其著作「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當中指出,原則上應採取不涉及新聞報導及評論內容的結構性管制,也就是採取「不涉及言論或表意內容的管制措施」。以此來看21件當中7件屬於評論性節目的裁罰,恐開啟主管機關介入評論性節目內容是否違法、不當之審查,對於新聞自由的範圍顯然影響非常重大,不可不慎。方律師強調,主管機關所認定中天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的類型,不應成為換照無法通過的原因。因為中天新聞遭主管機關認定違反的態樣為「有查證但不夠完備」,主觀上,顯然並無「故意」; 21件中裁罰中有12件是違反事實查證原則,全部都是「過失」類型,在這些裁罰書裡面,完全沒有提到中天是「故意為之」。方律師強調,人都會犯錯,謹慎可以再謹慎,努力查證可以再努力,但是不是因為過失就不准許換照,違反事實查證頂多只有罰鍰,並沒有到撤照的程度。以「柚子事件」為例,至今媒體的報導還在講「200萬噸改200萬斤」, 事實上被裁罰的根本不是因為這個內容,或柚農有沒有領到補助,這二部分中天新聞都有即時更正及滾動式的後續更正,但各媒體根本沒做到事實查證,NCC裁罰理由是「沒有事前強化內容風險控管」 及對於「去年文旦棄置200萬斤是否合理」未做持續滾動查證。律師表示,新聞實務上,直播節目根本無法事先掌握欲發言民眾的發言內容,因此無從達成風險控管,節目話題討論立意良善,是希望喚起政府重視農民及農作物的損失問題,NCC卻追求如此嚴格查證的義務有什麼目的呢?這個節目的內容係基於喚起政府重視農民及農作物的損失問題,立意良善。 另外,NCC自己球員兼裁判,中天被裁罰的其中兩件就跟NCC有關。中天報導NCC裁罰不公,NCC本身是被報導的對象,卻還針對這個報導連罰兩次,加起來100多萬,這對NCC來講算是涉己事務,身為媒體主管機關,也是被監督的行政機關,中天電視暨利害關係人代理人方伯勳律師痛批「NCC職權竟然比總統還大」,律師認為NCC應該行使「衛廣法」,要求更正而不是直接祭出裁罰手段,不然就去法院請求損害賠償才對,NCC完全沒有裁罰的權限,只因看到網路上要硬起來就裁罰,這樣的法治概念有待商榷。至於NCC指中天報導特定人物過高,方律師認為所謂「比例過高」完全沒有任何法律規範及標準,如果只是根據民眾申訴檢舉,並非一個絕對客觀合理的標準。憲法保護人民的言論自由,根據NCC監測報告來看,所謂特定政治人物報導比例過高之時期,各台報導秒數、則數最多的政治人物確實都是同一人,顯示這是當時新聞熱度的焦點,甚至在108年底總統大選前,其他媒體報導同一特定政治人物比例高於中天,卻從未見主管機關有因此發函裁處或要求改正,難道主管機關沒有選擇性執法、違反公平原則的疑慮嗎?再舉例「鳳凰雲」報導,也有其他媒體報導卻沒有被裁罰,律師質疑這也是選擇性執法,這樣的裁罰顯然有雙重標準。方律師指出,這21件裁罰都不是主管機關主動,而是民眾檢舉來的,不能因為有檢舉就處理、沒檢舉就沒處理。裁罰次數的背後絕對不是代表中天新聞品質較差!整場換照聽證會,中天遭受不公平的程序對待,高達12次「聲明異議」,遭會議主持人或主席不予理會或駁回,就連聽證會前,律師根據正當法律程序索取資料都被NCC駁回,聽證會上只准NCC使用ppt簡報,卻不准當事人比照辦理,NCC不但拒絕即時提供鑑定資料,還一度拒絕鑑定人口頭回答或僅提供書面答覆,方律師強烈要求「一問一答」,NCC只願意統問統答,不但不說明鑑定過程,也沒有預留足夠的時間詢問鑑定人,完全無視當事人的要求,說好的公平在哪裡呢?
被下封口令?中天電視台聽證會 NCC工作人員突遞字條…鑑定人看完秒噤聲
NCC召開聽證會,找來7名學者專家做為鑑定人,訝異的是,不僅3名鑑定人未全程參與,提前離開;當中天代理人向鑑定人之一的輔大新聞傳播系副教授陳順孝提問時,主持人NCC委員蕭祈宏頻插話阻止回答;甚至一名NCC工作人員,突然遞出1張黃色字條放在陳順孝桌上,陳看完後不再發言,詢答就此結束,疑被當眾下了封口令。中天新聞台代理人方伯勳律師依行政程序法提請對鑑定人進行詢問,以釐清證據鑑定過程的真實性,但起初被蕭祈宏以各式理由阻斷,經中天多次提醒注意依法行政,才有機會向陳順孝及台北大學經濟系教授郭文忠提問。中天新聞換照聽證會鑑定人3鑑定人提前離開由於陳主要鑑定項目為新聞台獨立機制,方伯勳就詢問說,「你有相關論文發表嗎?」陳順孝說,「學術論文我沒有,但我有上課的講義」,同時也擔任過報紙頭版編輯(經查為《自由時報》),也擔任公視董事,自認很熟悉新聞自主。未料,當方伯勳追問「對於媒體的負責人或高階管理階層,對媒體的傾向與立場有決定權,這點你贊同嗎?」陳順孝才準備回答,蕭祈宏就立刻打斷說「這不在我們的鑑定範圍,陳教授。」對此,方伯勳特別解釋媒體負責人與媒體立場的關聯性,但只見蕭祈宏對著陳順孝說「你有權決定要不要回答」。蕭祈宏頻搶話阻答方伯勳一度改問「你知道許宗力大法官寫過文章說,依照德國學界通說有傾向決定權,你知道嗎?」蕭祈宏依舊未待陳順孝回應,逕自搶話說「對不起,請你針對鑑定問題」。陳順孝強調是私事但似乎未意識到嚴重性,還是說了一句「我今天鑑定的是第二與第三題(指新聞台獨立機制等議題)」,只見蕭祈宏拿起麥克風大聲地說「好,那個陳教授!」第三度打斷問答。這時,在現場倒茶水的女性工作人員走到陳順孝面前,朝他桌上放了1張黃色字條,示意要對方看;現場一片靜默,只見陳拿起字條看了一下,就不再做任何回應。外界質疑紙條寫了什麼?陳順孝事後強調紙條內容與會議無關,「是我私人的事情」。他並澄清,「廣義來說」有發表過論文,雖然不是直接的新聞自主的論文。當中天代理人被迫改詢問另一名鑑定人郭文忠,儘管只是詢問「你花多少時間做鑑定報告?」蕭祈宏依舊未待對方回答,再度搶話說「這個不在鑑定範圍」,還說「你(中天代理人)的意見我們都會記錄」。「問答程序」,也就此結束。
影/議事小妹突遞紙條 中天換照聽證會淪鬧劇
行政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召開「中天新聞台(中天)換照審查聽證會」,原本表定時間僅4個小時,結果卻展開逾8個小時的馬拉松式審查,過程荒腔走板,除了未提供相關資料讓中天代表先行審閱準備答辯,中天代表提出希望釐清相關問題時,4名鑑定人竟早早莫名離席,甚至有名鑑定人回答中天問題時,一接到一名女議事人員傳遞的紙條,態度立刻丕變。整場聽證會可說完全忽視中天的基本權益,公正性受到強烈質疑!透過直播畫面檢視「中天換照審查聽證會」(聽證會)全程後,立委魯明哲坦言,小英政府對新聞自由的態度,不應該是「順我者生,逆我者亡」,如果媒體的報導危及國家安全,就應立即追究刑事責任,而不是藉此恐嚇媒體,形塑白色恐怖的氛圍,「法律程序的正義,當然會影響該案的公平性,鑑定人本就應公正無私,聽證會未結束就離席,確實易引人非議。」中天換照審查聽證會過程中,雙方交鋒不斷,本該4小時結束的會議延遲超過6小時。(圖/黃耀徵攝)主持人不停打斷中天說明十月二十六日上午,聽證會在NCC大樓召開,由NCC委員蕭祈宏、林麗雲和王維菁擔任主持人,參與鑑定的七名專家學者(鑑定人)分別為「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召集人林月琴、「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沈伯洋、「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廖福特、「輔仁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陳順孝、「東吳大學」會計系副教授柯瓊鳳、「中國文化大學」新聞學系副教授陳慧蓉、「台北大學」經濟學系教授郭文忠。中天除了派任代表,神旺投資公司董事長蔡衍明也獲邀親自出席。原本聽證會表定時間為上午九時三十分至下午一時三十分,最後卻長達逾8個小時,且詭異插曲不斷。聽證會一開始,中天律師方伯勳主張比照NCC使用投影簡報,完整地向鑑定人說明疑慮,不過旋即遭到三位主持人駁回,三位主持人甚至多次打斷中天代表的說明。群眾疾呼「關掉中天,媒體噤聲」,呼籲NCC不能關了中天。(圖/林士傑攝)然而,荒腔走板不只這一宗。第三位鑑定人報告完畢後,方伯勳向主持人反應還沒拿到相關資料,急著恢復會議進行的蕭祈宏,卻只責成業務單位儘速提供資料;第五名鑑定人柯瓊鳳提出缺失報告前,方伯勳二度提出異議,蕭祈宏又只說「請業務單位儘速提供!」仍堅持讓鑑定人繼續發言,完全忽視中天的權益。更甚者,在十分冗長的程序中,主持人頻頻駁回中天請求,甚至連中天代表要上廁所都被制止。鑑定人立場偏頗無視程序令人最詫異的是,過程中,鑑定人林月琴以中天節目有傾中色彩等「國家安全」為由,據以審查換照,方伯勳後來要求與鑑定人針對《衛星廣播電視法》有關「國家安全」等條文做釐清時,林月琴等五名鑑定人早已陸續莫名離席,完全忽視中天的基本答辯權益。顯見鑑定人根本無從根據中天的說明,作出客觀公正的評斷。在聽證會場外,群眾集結聲援中天,一度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圖/林士傑攝)方伯勳進一步提出根據《行政程序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中天可對鑑定人以言詞發問,且聽證程序應以公開為之,這將有助聽證會法律程序的完備,同時避免NCC做出錯誤決議。然而,「殘存」的鑑定人面對聽證會程序不完備的質疑,卻不發一語,可見鑑定人立場偏頗,有違學術良心。此外,鑑定人陳順孝回答方伯勳的提問時,主持人二度明示「這不是今天的鑑定範圍」「鑑定人有權決定要不要回答」等,隨即突有一名女性議事人員傳遞紙條給陳順孝,陳順孝看了紙條後立刻停止發言,態度丕變。綠營批輕忽法律醜態百出對於親自參與聽證會,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嚴正地表示,「其實有很多朋友勸我今天不要出席,但我為了捍衛員工的權利,即使知道今天很可能會被『思想審查』,但還是決定親自出席。」他強調,當時接辦媒體的初心,就是希望台灣人能過得更好。NCC主委陳耀祥曾表示,考量中天換照是重大矚目案件,因此依《行政程序法》,首度針對新聞台換照召開聽證會,目的是要納入更廣泛意見。然而,陳耀祥只是話說得漂亮,這場聽證會的程序明顯不公平。一名綠營人士表示,原以為舉辦聽證會,可以讓「拔照」更有正當性,如今卻因NCC部分委員和鑑定人輕忽法律,搞得NCC醜態百出,難怪有綠營黨政高層看完搖頭直說「太掉以輕心了」。
中天聽證會未結束 NCC的鑑定人先離席烙跑
中天新聞台換照聽證會今日(26日)登場,結果聽證會尚未結束時,部分鑑定人竟先行離席,最後只剩兩個人;中天律師方伯勳認為,聽證會沒有符合正當法律程序,要求NCC將此過程列入會議紀錄。方伯勳指出,鑑定結果最後都會知道,相對而言,鑑定經過反而更為重要,且有鑑定人提到「國家安全」等問題,但其指涉與《衛廣法》規定的內容大不同;《衛廣法》不會規範中天和集團董事長蔡衍明的思想,條文非常清楚,應該要討論的是指中天營運計畫是否會影響國家安全,這是一個審查界限。方伯勳表示,今天有鑑定人提出國家安全的問題,本來想請教對方,但對方先行離席,無法回應質疑,且該鑑定人的報告又是今天才提出,這樣的程序是否符合正當法律程序,是非常令人質疑。方伯勳說,依照《行政程序法》第61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對機關指定的人員「發問」,這代表能以言詞對鑑定人發問,且聽證程序應以公開為之;今天中天接受NCC主持人發問,盼有助行政機關作成決定的準確性,且藉由理性思辯釐清爭議,為何鑑定人可以不用接受發問就離席呢?最後他表示,鑑定人先行離開,顯然程序不公正,要求NCC列入會議紀錄。NCC回應,如果有問題要詢問鑑定人,可以先以書面處理,然後再看鑑定人是否要回覆;今天不會做最後的裁決,會把今天的會議紀錄,回到委員會作決議。
中天換照風波 中天律師指16件違規還在爭訟中不該成為標準
今(26)日早上9時30分NCC舉行中天電視台換照案聽證會,中天律師方柏勳表示,中天電視台的違規事件有21件,其中屬於政治類的有14件、非政治類7件,「尤其是後三件是上個禮拜才拿到,總共1073萬元,都還來不及好好閱讀,就立刻開聽證會。」方柏勳質疑,這21件中,只有5件確定,但有16件還在爭訟中,「萬一如果還沒確定的事件作為准駁,最後訴訟結果改變,不僅不公正,也會產生巨大的國家賠償問題。」方柏勳表示,中天電視台上一次換照是在103年12月12日,依《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電視執照每6年須換一次,屆期電視台就要向NCC申請審查。「從上次換照的前三年,中天電視都是合格、沒有任何裁罰紀錄,直到現在,只有5件確定的違規,總共罰款133萬,難道可以因為中天的過失犯錯,就不讓中天換照嗎?」方伯勳舉例,「如果我被告過、被起訴過,所以警察可以說:『你有錯我就可以抓你嗎?』都說要查證,查證就是調查跟證明,不只電視台製播新聞要查證,NCC要裁罰更要查證,中天沒有故意為之,全部都是過失,如果只是因為過失的件違規就不允許換照,公平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