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驚現「垃圾犯罪」!台中男跨縣市非法棄置廢物 鄉公所報警逮人
苗栗縣大湖鄉公所最近接獲情資,驚悉台中市林姓男子涉嫌將外縣市事業廢棄物非法轉運至大湖鄉苗52-3新鯉農路邊坡,任意傾倒造成環境污染,公所得知後立即報警處理,警方展開追查通知林嫌前來說明,並根據廢棄物清理法及飲用水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將其移送苗栗地檢署進行調查和法律追究。大湖鄉公所7日發布訊息指出,證實此案已經得到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的重視,並已展開現場勘查和證據採集的工作,警方更是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以車追人的方式,迅速掌握涉案林男的身份資訊。鄉公所循線報警逮人,警方到場查看。(圖/翻攝畫面)對於林男的不法行為,根據法律規定,林男已被指控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未依法規定處理廢棄物」對環境造成污染,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可能被科以1500萬元以下的高額罰金。同時,林男也被控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汙染水源水質,將面臨10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如繼續違反,將移送地檢署偵辦並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併科新臺幣6萬元以下罰金。大湖鄉長黃惠琴更在聲明中強調,此次稽查旨在警告民眾及不法業者,不要存有任何違法念頭,未來將加強環檢警合作,以實現大湖永續環境目標,並減少環境犯罪行為,呼籲全民共同監督,若有民眾發現任何不法行為,應通報苗栗縣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大湖鄉清潔隊037-994598,或報警請求警方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