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勞工局
」 勞工局 新北市 勞工 性騷擾 雇主烏來溫泉飯店爆職場性騷!「副董特助」得高層包庇 受害員工被逼離職
新北市烏來璞石麗緻酒店爆出特助性騷擾員工事件,員工提出申訴,指控高層事後包庇加害者,還要求被害人離職,讓當事人無法接受,氣得曝光當下監視器影像,並向勞工局申訴。對此,新北市勞工局表示,如果調查屬實可開出2萬至100萬元罰單;璞石麗緻酒店則回應,已於第一時間慰問關心員工,並立即遵照相關程序進行。據《三立新聞網》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新北市烏來區的「璞石麗緻溫泉會館」,該會館鄰近烏來老街和風景區,在當地經營20年,是不少人泡湯首選。這裡卻爆出內部高層涉嫌包庇員工性騷擾醜聞。根據受害人提供監視器畫面,女子獨自坐在辦公桌前,一名男子靠近先是口頭關心,接著越靠越近,假意拿衛生紙要替女子擦眼淚。女子眼看苗頭不對,覺得被性騷擾,嚇到不斷扭頭、抵抗,但是對方竟用手壓住她肩膀,直到其他同事察覺異狀前來查看,男子才離開。另有網友在Dcard上代遭受性騷的好友發聲,指出這起職場性騷事件發生在今年9月23日,加害人是入職僅3個月的副董事長特助。事件發生後,受害女員工在當日便通知酒店最高主管彭姓經理,但彭姓經理一直到9月29日才找被害人了解狀況,並表示會幫被害人提報職場性騷擾。不過爆料者指出,彭姓經理在與被害人了解狀況後,到處宣揚特助「比較熱情非故意」,「希望大家不要大驚小怪」。10月15日,被害女員工向彭姓經理詢問事件處理進度,並再次請求公司協助通報職場性騷擾。被害女員工表示,如果公司不處理事件,就請提供離職單,她會自行提告。而彭姓經理在10月16日回覆被害員工「已通報」,並在10月20日拿離職單給被害員工,要她填寫後上交。爆料者指出,該名副董特助與彭姓經理皆為公司最高主管,且在同一辦公室,因此明明館內還有其他女員工受害,包含餐飲部門實習生、職場第一年新鮮人,皆有被性騷擾的自白書,但大家礙於彭姓經理與加害者的職位,申訴無門。被害女員工在離職後,已經在10月23日向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出申訴。《壹蘋新聞網》也報導,新北市勞工局證實,已收到飯店員工被害人在上月所填寫的申訴書,針對雇主未善盡性騷擾防治義務及未確實調查性騷擾事件,向勞工局提出申訴,受理後已與被害人約定訪談時間。勞工局指出,針對《性工法》第13條(性騷擾防治義務),勞工局調查後將送性別平等工作會審議,如有違反,得處罰鍰2到100萬;針對《性工法》第32條之1(雇主未處理性騷擾事件),也將偕同專業人士進行調查,若調查性騷擾事件成立,將要求行為人的雇主於一定期限內採取必要處置,其中包含對行為人做適當處理、舉辦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等,雇主若未依限處置,亦得處罰鍰2到100萬。對此,璞石麗緻酒店回應,公司對於此事件相當重視,目前都有依照規定通報政府,並立即遵照相關程序進行,被申訴人(該特助)也被調離原本負責的單位,公司將秉持勿枉勿縱的原則,靜待調查中。◎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連2年遭檢舉違反勞基法 新北勞檢處開罰動保處
新北市動保處被自家人查獲及開罰違反《勞動基準法》!新北市勞工局連續2年接獲檢舉,指動保處所屬動物之家有未給付加班費、未讓員工休息情形,經稽查員前往抽查,確認存在違法事實,各依法開罰2萬元。新北市議員戴瑋姍重批動保處丟臉,不只動物管不好,連人的權益也管不好!對此,動保處回應,經勞工局糾正後,皆已補齊加班費。據了解,勞工局2022年10月間接獲匿名檢舉,投訴五股動物之家讓勞工延長工時,但針對加班時數超過20小時卻未給予加班費;隔年2023年8月勞工局再度接獲檢舉,指新店動物之家對已工作4小時中午繼續輪值的勞工,未給予30分鐘休息時間。上述2案勞檢處稽查人員皆於接獲申訴2周內前往抽查,經詳細比對員工出勤紀錄及薪資清冊,並詢問員工相關細節,認定動保處有違《勞動基準法》第24條及第35條規定,2案均依法裁處2萬元罰鍰,後續並納入年度抽查。戴瑋姍長期關注動保議題,曾踢爆新北黑心寵物業者販賣來路不明染病幼犬,質疑動保處有包庇嫌疑;另她也反對放寬寵物繁殖業,恐放寬後會讓更多寵物繁殖場到新北,甚至助長非法繁殖場就地合法,影響居住安寧及環境衛生。戴瑋姍痛批,動保處不只是動物管不好,連人的權益也都沒管好,動物之家被市政府自己人開罰,實在非常丟臉!戴瑋姍說,《勞動基準法》怎麼規定就要怎麼來處理,2次只是被罰了基本價,希望動保處要善盡管理的責任善待員工,該給的加班費和休息時間不能少,在動物可以受到良好的對待之外,員工的福利和權益也不能蔑視。勞檢處表示,只要有檢舉進案都會去認真勞檢,努力維護勞工權益,即便公家違法也會開罰,絕不徇私護短。動保處說,五股動物之家實際員額僅10位,尚缺2名人力,致人力緊繃,經勞工局糾正後,已補齊加班費,目前均以實際上班時數,對超時部分給予加班費。新店動物之家已依業務需要編排輪值,中午輪值人員會事先休息30分至1小時。
新北市勞工局公布慣老闆名單 多家知名企業上榜
新北市勞工局19日公布違法罔顧雇員權益的公司名單,其中以指南客運、新泰工業經常性使勞工超時工作違反《勞動基準法》,5年內累積裁罰445萬元與275萬元,另外不給員工請生理假的全家超商及超時加班又沒給加班費的知名食品商老協珍也上榜,統計此次公布名單共有310家業者,開罰1941萬5000元。勞動檢查處分析指出,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共有61家;違反《職業安全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112家;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有7間公司拒絕生理假、調職留停員工為大宗;違反《就業服務法》部分,歧視身心障礙或年齡的公司各有1家,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則有4間未依法給付資遣費。勞檢處表示,指南汽車客運使勞工超時工作、換班未給足夠休息時間,分別是第7次及第4次違反同一規定,加上雇用勞工人數達500餘人,因此被重罰85萬元;另外新泰工業也因使勞工超時工作,且單月延長工時高達118小時,甚至連續3月讓勞工超時加班,第7次違反同一規定,加上雇用勞工人數達300餘人,遭重罰65萬元。統計2家公司5年內分別被裁處445萬元及275萬元。老協珍因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又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被裁處13萬元;全家便利商店則是拒絕員工請生理假,被裁處2萬元。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新北市已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雇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上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成。
企業不實徵才占勞工局68%申訴案 新北5年434件申訴
暑假是求職與打工的旺季,不少社會新鮮人因缺乏求職經驗,加上急欲有工作,往往易落入求職陷阱,新北市勞工局自2019年統計迄今,受理不實徵才等共630件相關申訴案件,裁罰金額達247萬元,其中企業不實徵才申訴434件、占比68%居冠,等於每年有近百件。雇主召募或雇用員工,常見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規定,包含不實徵才、違反就業隱私規定以及薪資未達4萬元應公開揭示。新北市2019年統計迄今,共受理630件申訴案件,其中不實徵才受理件數434件,共裁罰11件,勞工局指出,徵才廣告揭示內容與現實情況不符即涉及不實徵才,違規常見樣態如以他公司名義刊登職缺、刊登之工作內容與實際不同、實際薪資與徵才廣告不符等。違反就業隱私規定受理104件、裁罰10件,勞工局說明,如要求求職人提供非屬就業所需的隱私資料就涉及違反就業隱私,常見的為面試時向求職人探詢家庭、婚姻狀況、懷孕計畫或要求提供良民證;而薪資未達4萬元應公開揭示共受理80件、裁罰13件。勞工局指出,迄今單件裁罰金額最高為30萬元,為某A公司於人力銀行刊登「包裝出貨員-短期兼職」職缺,有民眾應徵後發現實際用人單位為B公司,因此向勞工局提起申訴。雖A公司表示,與B公司為同一負責人,基於管理營運方便故用A公司刊登職缺,但因兩家公司分屬獨立法人,未詳實刊登用人單位造成求職者誤信,經勞工局認定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1款不實徵才規定,裁罰30萬元。為保障求職者權益,勞工局並自2022年起執行徵才廣告糾察隊計畫,針對《就業服務法》第5條規定徵才廣告查核,查核重點為有無就業歧視,如限年齡、性別、限役畢等、薪資揭示4萬元以下及就業隱私等,透過網路社群、各大人力銀行網站找出有問題的徵才廣告,並以電話、私訊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即時要求事業單位修正或撤除,如未改善將依法處理,迄今已輔導改善1640件。
統聯客運勞工超時工作!已違反9次遭罰85萬 知名上市公司也被點名
新北市勞工局今公布今年第3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雇主名單,共有334家業者,開罰1952萬元,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有61家。其中統聯汽車客運使勞工超時工作,已是第9次違反同一規定,加上僱用勞工人數達1500餘人,因此遭重罰85萬元。勞工局指出,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有61家,其次為未依法置備或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有49家;至於未依法給予勞工特別休假,則有35家;另外違反職安法部分,仍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137家。至於違反性工法部分,主要為雇主於知悉職場發生性騷擾時,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有2家;勞工申請生理假時,遭受雇主不利處分者,有1家。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則以未依法給付資遣費為主,有7家;至於未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者,有1家。以上違規雇主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https://ilabor.ntpc.gov.tw/cloud/Violate)。新北市勞工局今公布今年第3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雇主名單,共有334家業者,開罰1952萬元。(新北市勞工局提供)勞工局指出,統聯汽車客運使勞工超時工作,已是第9次違反同一規定,加上僱用勞工人數達1500餘人,因此遭重罰85萬元。知名上市公司一詮精密工業及新日興公司亦有使勞工超時工作,其中新日興公司使勞工單月延長工時高達99小時,甚至連續3個月超過法定上限,兩家公司分別是第7次及第6次違反同一規定,各遭重罰78萬及60萬元。另新日興公司除使勞工超時工作外,亦多次未提供勞工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也遭連續裁處3萬及4萬罰鍰。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雇主於知悉職場有性騷擾行為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如有違反規定,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此外,為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已於2020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勞工局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
西勝怪案2/電動機車新品牌2.5億元投資打水漂兒? 兩造互推皮球「這答案」驚人
對於投資人投訴上櫃公司西勝(3625)投資電動機車品睿綠能,不到一年解散,股價大跌投資人慘賠,質疑是炒股騙局,西勝代理發言人李宗嶽向CTWANT記者表示,「品睿綠能因營運資金不足的關係決定清算,西勝投資的2.5億元還能拿回多少,目前還在清算中無法得知。」本刊記者採訪了關鍵人物、品睿綠能前總經理許理彥,得到的答案令人驚訝:原來西勝的電池在簽訂採購合約時根本還無法用在電動機車上!「西勝開發(機車用)電池一兩年有了,(投資的)錢還沒進來我們就在合作,但就是沒辦法裝在我們的車上做測試。」許理彥說。「黃董(指西勝董事長黃宗偉)很有心、很認真,結果就是做不出來啊!」據了解,西勝專長是筆電用鋰電池,但筆電用的是低電壓,機車電池用的是高電壓,兩者的技術差距很大。許理彥說,當時黃宗偉找了德國一家幫BMW做電池的工廠來指導,耗費了不少資源,但到了測試環節就是過不了關。根據本刊掌握的訊息,西勝在2021年1月宣布要投資品睿綠能2.5億元,隔年1月發佈重訊確認完成注資,取得二成持股,同年8月,西勝董事長黃宗偉透過立委牽線,希望國發基金一塊投資,結果11月16日新北市勞工局就收到品睿綠能提出的大量解雇計劃書,資遣員工人數多達76人。許理彥表示,品睿綠能與品辰(即ottobike的設計公司)在大股東操作下,於2022年11月15日進行合併,合併後品睿綠能是存續公司,品辰是消滅公司,當天傍晚即宣布資遣所有品睿綠能員工。可疑的是,該大股東不久後又將被資遣的重要員工,轉移至一家新成立、與品睿綠能同性質的「越創」公司,此舉也讓品睿綠能的許多股東憤怒不已。許理彥爆料,ottobike之所以無法繼續下去,是因為背後大股東越南精密受到大客戶施壓,要求品睿綠能只做代工不要自創品牌。(圖/翻攝自ottobike臉書)對於品睿綠能的解散,許理彥憤恨難平並爆料,「ottobike(品睿綠能的電動摩托車品牌)之所以無法繼續下去,是因為背後大股東越南精密受到大客戶的施壓,要求品睿綠能只做代工不要自創品牌。」許理彥說,當時他到處募資,找了許多有意願的投資者,但品睿綠能的大股東對投資人說:「不需要,我們有錢!」就直接否決掉。當時ottobike已經開始出貨到歐洲市場,如果當初繼續讓資金注入,現在一定可以看到ottobike在街上跑。西勝獨立董事徐竚美表示,獨董在審核時主要是看投資案是否合法合規,不可能參與經營,他個人在擔任獨董後也沒有買賣西勝的股票。「當初西勝提出投資品睿綠能的理由是有利於公司的縱向發展……西勝大約在10年前就開始研發電動機車電池,但當時因沒有市場,造成虧損,但整個know-how都已掌握。」據了解,西勝原欲轉型找一個出海口,才與品睿綠能策略聯盟,並投資他們2.5億元,對於為何品睿綠能不到一年就解散?西勝的說法是:西勝與品睿綠能的關係只是投資人角色,未參與其內部營運,「不是我們(西勝)這邊的問題。」
新北242家企業違法「開罰破千萬」 嘉里大榮、國光客運上榜…原因曝光
新北市勞工局今(22日)公布今年第2波違反《勞動基準法》等法規的雇主名單,總共有242家業者,以未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其他還有超時工作、職場性騷擾等,開罰超過1180萬元。勞工局公布的雇主名單中,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有56家,其次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有43家;至於未全額給付工資及超時工作,各有28家。另外,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總共74家;而違反性工法部分,在工作場所發生性騷擾,卻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者,有3家;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未依法給付資遣費,有1家。違規雇主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 勞工局指出,嘉里大榮物流因未足額給付加班費,且使勞工超時工作,考量該公司僱用勞工人數達4千多人,且為上市公司,因此加重裁罰計51萬餘元。國光汽車客運因使勞工單月超時工作達137小時,且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加上已是第2次及第5次違反同一規定,因此重罰43萬元。此外,本次名單中有3家事業單位於受理職場性騷擾申訴後,未積極了解事發經過,或因調查方式及過程未設身處地關懷申訴人感受,也未以公平、審慎態度處理,被認定未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而遭裁罰。勞工局長陳瑞嘉強調,若雇主知悉職場有性騷擾的情事,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如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罰100萬元。另為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已於2020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上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
228出勤上班 勞動局: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
今天28日是和平紀念日為法定休假日,新北市勞工局提醒,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事業單位因業務需求,經徵得勞工同意於當日出勤提供勞務,若工作時數於8小時以內,月薪制勞工應加給1日工資,時薪制勞工則應針對出勤時數加倍給薪;至於超過8小時部分,無論為月薪制或時薪制,皆應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加成計給加班費。勞工局表示,雇主如有調移該休假日至其他工作日實施的需要,應與勞工協商,且要明確約定調移後的休假日期日,並於排班表上載明例假日、休息日或休假日等性質,避免日後爭議。今天28日是和平紀念日為法定休假日,新北市勞工局提醒,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圖/新北市勞工局提供)此外,勞工局提醒,按時計薪的部分工時勞工沒有調移法定休假日的問題。若雇主使部分工時勞工於28日出勤,至少應按出勤時數乘以2倍時薪計給工資(如與勞工約定時薪為基本工資183元,即每小時不得低於183元×2=366元)。事業單位如有違反上述規定,依法可處罰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籲請事業單位務必遵守法令規定。
1月13日投票日要上班? 勞工出勤須加給工資
13日就是第16任總統、副總統與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勞動部已指定投票日為法定休假日,新北市勞工局提醒,雇主應讓當日原屬工作日且具投票權的勞工放假1日,同時照給工資。另因投票權僅能於投票當日行使,雇主不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否則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勞工局表示,雇主雖可徵得勞工同意於投票日出勤工作,但仍應遵守不得妨礙勞工投票的基本原則,應就勞工投票路程遠近,給予勞工合理往返的投票時間,並計給當日出勤工資。有關投票日出勤工資的計算方式,以月薪制勞工為例,應就當日原屬工作日或休息日分為下列兩種類型:一為原屬勞工的工作日:以勞雇雙方原約定當天出勤8小時為例,勞工外出投票3小時,返回工作5小時,雇主除應照給當日工資外,需再加給5小時工資。二是原屬勞工的休息日:比照休息日出勤標準,依勞工實際工作時數計算加班費,第1至2小時為1又3分之1倍,第3至8小時為1又3分之2倍,第9至12小時為2又3分之2倍。勞工局強調,實務上曾發現雇主要求勞工於投票日自行請假(特休或事假)投票,或勞工當日出勤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導致勞工權益受損。若雇主未於投票日給予勞工休假或計給工資,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提醒雇主切勿因一時疏忽而損及勞工權益,既傷荷包又損企業聲譽。關於13日投票日出勤工資的計算方式,新北市勞工局指出,以月薪制勞工為例,應就當日原屬工作日或休息日分為兩種類型。(圖/新北市勞工局提供/陳慰慈新北傳真)
勞工元旦若上班 雇主應給雙倍薪
2024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將從2萬6400元調高至2萬7470元,時薪由每小時176元調整為每小時183元,新北市勞工局提醒,元旦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的法定休假日,應給予勞工休假,若休假日適逢勞雇雙方約定的休息日或例假日,雇主應再給勞工補假,倘雇主徵得勞工同意休(補)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勞工局指出,如事業單位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即周一至五為工作日,另約定周六為休息日,周日為例假),並使月薪制勞工於連假期間出勤,加班費倍率計算應如下:今年12月30日為休息日,雇主如使勞工於當日出勤,前2小時內,每小時應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至少再加給1又1/3倍,出勤第3至8小時者,每小時則應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至少再加給1又2/3倍。另12月31日為例假日,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等法定事由外,不得讓勞工於當日出勤;明年1月1日為法定休假日,雇主如使勞工於當日出勤,除了照常計給當日工資外,應再加發1日工資。勞工局長陳瑞嘉提醒,1月1日起,時薪制勞工法定基本工資調整為每小時183元,月薪制勞工基本工資調整為每月2萬7470元,雇主在核算勞工工資時,務必要注意不得有低於法定標準計給的情況。勞工局強調,事業單位如有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依法可處行政罰鍰外,並將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籲請事業單位務必遵守法令規定。
保全也陷缺工潮?鄉民月繳5千「沒晚班保全」愣了 這公司遭雙北市開罰
不少社區都會聘請保全維護住戶安全,但近日有鄉民在PTT八卦版抱怨,自家社區原本有保全24小時駐守,管委會卻在近日告知往後僅白天有保全,驚呼:「連保全都缺工了嗎?」引發網友熱烈討論。另台北市、新北市勞工局今年因大中華保全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勞基法,未給加班費、工時超過法令規定,合計開罰16萬。該鄉民本月在八卦版直呼,以前月繳5千管委費就有保全24小時駐守社區,管委會卻在最近宣布只有白天班,他雖以安全問題質疑為何不是留晚班?但對方回「白天要代收信件包裹沒辦法」,令他傻眼「連保全都缺工了嗎,有沒有掛」?對此,鄉民們認為保全工時高、薪資低,還要處理很多「與本職業務無關」的收信、拿包裹和清理環境,直指「沒有缺工,是缺高薪」、「缺錢啦!哪裡缺保全?」、「看起來是管委會缺錢而不是保全缺工」。另依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大中華保全」今年因違反《勞基法》,有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時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遭台北市勞工局罰鍰8萬。又因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出勤紀錄未依規定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遭新北市勞工局罰鍰8萬。
Lulu挺黃子佼復出:一定會支持 大方曝《婚禮歌手3》進度
為迎接中秋佳節的到來,Lulu黃路梓茵昨(26日)出席由新北市勞工局特別舉辦「中秋團圓 庇護有你」展售活動。受訪時被問到黃子佼會不會計劃復出演藝圈?LuLu表示:「不管他做什麼樣的決定,都是一定會支持,也是不管在事件的哪一方,我都希望每個人心裡是平安的。」而LuLu日前在社群平台上發文分享爸爸開計程車遇到奧客、遭跑單的事件,讓辛苦開長途車的爸爸最後不僅沒賺到錢,還得開空車回家。對此,LuLu也大方回應:「沒事沒事,其實已經平安落幕了,我覺得很好,平常我們本來就有互相幫忙的習慣,爸爸也不是第一次遇到,回去會呼籲我爸要做好保護自己的動作。其實我爸也有很多同業,看到新聞後,會跟他說自己被跑單。其實這種事情很常發生,就希望大家可以一起好,不要有這種僥倖的心態,辛苦開這樣一趟長途車,又空車回來,每個駕駛背後都是一個辛苦的家庭。」至於LuLu去年與黃子佼一起拿下金鐘獎的《婚禮歌手》是否會有第三季?Lulu說一切都交由電視台決定,自己也不太清楚,她也坦言很久沒有見到黃子佼,「有一陣子沒有見到佼哥了,我們都透過訊息聯絡,但也是比較常跟耿如聯絡,任何事情發生,都是祝福的心情,希望他們都可以平安。」Lulu表示很久沒有見到黃子佼,比較常跟孟耿如聯絡。(圖/焦正德攝)
冷氣掉落釀悲劇 立委籲修法納管高工作業
新北市昨天發生高樓安裝冷氣機意外掉落,造成一位女大生死亡的意外,立委賴香伶今(21)日表示,雖然新北市勞工局表示,將依職安法對業者進行開罰,但防範於未然才是關鍵,她呼籲,建築相關法規應增定「高工作業」的條文,各地方政府的勞工局除加強相關勞檢外,也應召集相關業者,落實職安訓練課程。賴香伶指出,這次據肇事者及其同事所述,其對本次安裝作業並不熟悉,凸顯勞工對其工作內容掌握的重要性。相信發生這樣的意外,大家的心情都很沉重,但沒有任何一個悲劇是應該發生的,寶貴生命的消逝,都提醒著我們應該要做得更好,而不是讓悲劇再次發生。雖然新北市勞工局表示,將依職安法對業者進行開罰,只是在悲劇之前,防範於未然才是關鍵。賴香伶認為,目前可以做的有二項重點:首先,應該是在建築相關法規增定「高工作業」的條文。由於內政部營建署認定冷氣機屬「家電設備」非雜項工作物,因此不在建築法規範適用範圍,但不只是冷氣機,任何可能從高處墜落的裝修工作,都對路人有致命的風險,若這次的意外有法規強制工作處下方一定範圍內應設警戒線,或必須有其他人員於地面監看、警戒,或許就能避免憾事發生。「事實上,內政部營建署在今年5月29日就曾發函給各縣市政府,提供空調家電安裝與維修空間規劃設計指導原則的草案。」賴香伶說,只是該指引並無強制力。既然主管機關已對此議題有所掌握,就應該進一步提出修法草案。賴香伶說,勞安法規的落實,不僅能保障勞工,也能使其他第三人的安全得到保護。她在台北市勞動局長任內推動「台北職安卡」,就曾與冷凍空調工會共同推動職安訓練課程,安裝作業要謹守規範,她希望各地方政府的勞工局,應該動起來召集電器商品通路商與施工承攬業者、電氣裝修業者及職業工會,要求確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事項從事作業,並加強相關勞檢,「期盼你我多做一點,讓悲劇不再發生。」
冷氣17樓墜落砸死女大生 勞工局:一般民眾不是職安法保護對象
新北市板橋區新埔捷運站今日驚傳奪命意外,李姓工人在17樓裝設冷氣時,誤以為冷氣已裝好而放手,冷氣機從高空墜落,砸死在等公車的21歲黃姓女子,新北市勞檢處現已勒令停工並介入調查,最終將罰施工單位30萬元。今日下午1時許,新埔捷運站外突然傳出一陣巨響,33公斤的冷氣機從17樓高空墜落,黃女反應不及而遭砸中,導致頭部重創、雙腳骨折,當場失去生命跡象而黃女胞姊在旁目睹驚險畫面,立刻對妹妹實施心肺復甦術,現場還有3名護理師,立刻上前協助急救,但黃女傷勢過重,緊急送醫後仍宣告不治,李男則被依過失致死罪嫌逮捕。新北市勞工局現已介入調查,指出,勞檢處派員前往現場,將檢查確認冷氣為何會掉落,並勒令施工單位停工避免擴大災害。勞工局表示,本案受害人為一般民眾,不是職業安全衛生法保護對象,但業者作業過失仍依符合安全規範,否則將會依職安法開罰,最重將處以30萬罰鍰。
老闆記得要給!端午四天連假上班 「加班費倍率」這樣算
今年6月22日端午節為法定休假日,新北市勞工局表示,雇主應依規定給假並給薪,如適逢勞工休息日或例假者,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端午節出勤,月薪制勞工應加給1日工資,時薪制勞工則應針對出勤時數加倍給薪。新北市勞工局表示,如事業單位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即周一至五為工作日,另約定周六為休息日,周日為例假),在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實施8周彈性工時的前提下,可將6月17日(周六)的休息日調移至6月23日(周五)實施,以形成6月22日至25日的4天連假。若事業單位使勞工於連假期間出勤,加班費倍率計算如下:一、 6月22日為法定休假日出勤,雇主除了照常計給當日工資外,應再加發1日工資。二、 6月23日及24日為休息日出勤,當日出勤前2小時內,每小時應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至少再加給1⅓倍,出勤第3至8小時者,每小時則應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至少再加給1⅔倍。三、 6月25日為例假日,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且雇主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外,不得使勞工於當日出勤。勞工局強調,事業單位如有違反上述規定,依勞動基準法可處罰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籲請事業單位務必遵守法令規定,以免觸法受罰。
新北性騷申訴逐年攀升成案率逾5成 網路、馬路隨機犯案佔最高
台灣社會近期頻頻爆出性騷案件,新北市社會局統計,近4年性騷擾申訴案都達上百件且逐年攀升,成案率達5成以上,去年又以網路、馬路隨機性騷擾比例最高。社會局表示,隨著社會討論,這1、2個月性騷諮詢電話都有增加趨勢,每日至少10至15通電話,未來將跨局處加強查核,加強教育訓練和大眾宣導。民眾遇到性騷擾事件,依據不同狀況可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提出申訴,當事人提出申請後,將由所屬單位或警方調查,完成調查後,結果須由縣市政府核備,若當事人不滿結果可提出再申訴,由性騷委員會組成調查小組,若成案可依《性騷擾防治法》裁罰1萬至10萬元罰鍰。社會局統計,2020年性騷申訴案有265件、成案204件;2021年有310件、成案234件;2022年有408件、成案274件;今年1至5月也153件,成案114件,申訴案件逐年成長,平均每年增加近2成,而再申訴案件也逐年成長,從2020年的66件成長至2022年的86件。統計去年性騷擾申訴案,有9成被害人是女性,以趁機觸摸的行為比例最高,不當言語性騷擾居次,有6成都是陌生人隨機犯案,案發地點以網路、馬路隨機犯案最高,其次是社區住宅和大眾運輸。針對職場性騷擾,新北市勞工局也統計轄內性平案件,近4年來,每年申訴案件不到30件,與性騷擾申訴案相差甚遠,且成案數也不到一半。勞工局解釋,性平案主要檢討對象是針對雇主獲報後,是否採取立即有效糾正及補救措施,案件通常由警方移送至市府,當事人主要追究的並非雇主,因此案量較少。至於如何防範性騷擾案件,社會局說,市府除了在各級機關、學校、社福機構舉行實務和法務研習,將針對公車營運、公寓大廈管理公司、醫療院所、觀光旅宿業者、短期補習班、長照機構等6大業者教育訓練,也推出網路性騷擾防治媒體素材,透過臉書宣導,還有上架LINE貼圖宣傳。《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侵害請撥打113、110。
吊具突斷裂鐵板砸落! 機械廠員工遭擊中不幸身亡
新北市又發生一起工安死亡意外,樹林一間機械工廠的員工62歲鄭姓男子今(12)日上午9時28分許在進行吊掛作業時,吊具因不明原因斷裂,導致鐵板砸向鄭男,送醫急救後仍不治身亡;新北市勞工局指出,目前已要求該廠停工,另外由於已涉嫌構成《職安法》所定的刑事責任,將函請司法機關偵辦,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勞工局表示,事發當時鄭男在吊掛重達2.5公噸得鐵板時,因吊具發生斷裂,致遭鐵板壓擊,當場無生命跡象,經緊急通報新北市消防局送往板橋亞東醫院急救,但仍傷重不治死亡;為避免災害擴大,勞檢處已要求現場停止作業,未來在復工計畫未經勞檢處核備前,不得再使勞工於現場從事相關作業。勞工局表示,至於「吊具為何發生斷裂?吊掛時為何未保持現場淨空?」,未來將列為調查重點,事後如確認雇主涉有過失,致鄭員發生職業災害死亡,因已涉嫌構成《職安法》所定的刑事責任,將函請司法機關偵辦,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勞工局強調,另外勞檢處將協助鄭男家屬辦理職災慰助,並要求雇主給付職災補償費用,否則將依《勞基法》處2至100萬元罰鍰,同時通報勞保局提供必要的協助。
少子化幫兇1/聘請外籍看傭內外有別 在台高薪外國人盡享優惠
台灣面臨少子化和高齡化的嚴峻挑戰,亟需照顧人力,立委發現,日、韓、星、港也都面臨新生兒與老年照顧的人力需求,但他們大量援用外籍幫傭看護補足缺口,台灣卻是把關門檻格外嚴苛,一般人很難符合條件;反觀在台高薪的外國人,只要公司或個人年收金額達標,即可輕易申請到外籍幫傭,「獨厚外國人、歧視本國人」的作法,令國人情何以堪。立委吳怡玎痛批,勞動部「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13條規定,在台外國企業高階主管,年薪達台幣300萬以上,不用其它條件即可聘請外籍幫傭。但國人若想請外籍幫傭,需家中有3名以上年齡6歲以下子女,或4名以上年齡12歲以下子女、其中還有2名是年齡6歲以下才能申請。若家中的小孩老人是6歲以下或75歲以上,就需拼「計點」累積至16點才能申請,因此,家中的被照顧者若是7歲到75歲間,請外傭「想都別想」。「我去年底剛生小孩還未滿1歲,因到新公司不久,育嬰假只敢請半年,同住母親已80幾歲,雖能協助看小孩,但她記性差,希望請外勞照護老人及新生兒,但依規定,新生兒只能計7.5點,83歲老人計6點,相加後不到16點,申請案被拒絕。」江小姐告訴本刊,如此一來,她只能請本國的看護幫傭,但本地人的月薪從6萬元起跳,足足比外勞至少高出3萬多元,她月薪近5萬元,哪有能力請得起,現在她每天壓力超大,有點後悔(生小孩),更認真評估是否辭職回家顧親人。國人聘請外勞看護的條件限制堪稱亞洲最嚴,照顧長期臥床老人是許多病患家屬的沉重負擔,甚至傳出不肖仲介,鎖定有看護急需的家屬推銷非法外勞,不僅剝削移工,也讓雇主冒著面臨法律風險。(圖/新北市勞工局提供)政府對國人雇用外勞嚴格設限,原為保障本國勞工,但在台灣的低薪環境下,根本不切實際;反倒是高薪的外籍人士,能力足可請本地幫傭,卻可在不設限下輕鬆使用較便宜的外勞,並不公平。事實上,雇主聘用外勞本就要繳交就業安定費,以促進國人就業,目前本國雇主請外籍幫傭每月就安費5000元、看護2000元、外國雇主請外籍幫傭為1萬元,但近年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支出持續擴增,青年失業率反而居高不下,顯然在運用上有問題。民進黨立委楊曜日前就痛責勞動部補助高雄市政府活動經費不公,讓勞動部長許銘春尷尬不堪,事後高雄政府也主動撤回爭取補助,國民黨黨團隨即要求就安基金委員會日後會議紀錄,都要有逐字稿、錄音檔以利監督。主計總處統計,2022年全體受僱員工經常性薪資平均4萬4417元,剔除物價因素後,實質經常性薪資更年減0.15%,對多數雙薪家庭而言,月花6萬以上請本國看護已成天方夜譚。若家中真有老小需照顧,常夫妻中一人請辭回家照護,若夫妻二人家中同時都有老幼需看護,壓力更是空前,社會新鮮人看在眼裡,誰還敢結婚生子女?亞洲不少國家都面臨少子化挑戰,伴隨而來就是高齡化社會照護危機,有學者建議應研議「開放外勞移民」的可能,避免少子化下各種社會後遺症接踵爆發。圖為外勞在桃園機場準備入境(圖/報系資料照)
女員工請生理假遭刁難 雇主要求「驗試紙」慘了…被開罰10萬
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女性員工若因生理期導致工作有困難,每個月可以請1天生理假。不料新北市勞工局接獲民眾投訴,請生理假被不斷刁難,像是要求診斷證明、驗試紙等,雇主的下場也曝光了。據了解,生理假在《性別工作平等法》91年3月8日就施行,請假無須提出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不過仍有許多企業知法犯法,宣稱「我們公司沒有生理假」,或是不敢拒絕員工申請,變相以其他方式刁難,這些都已違反法令。事實上,雇主刁難員工請生理假的案例頻傳,有飯店女櫃台請生理假,被經理里要求提出診斷證明;也有電話行銷的勞工請假,主管為了業績只准半天假;還有人被要求當日親自到公司填寫假單,否則以曠職論;更扯的是,有員工生理假隔天上班,被女性主管帶去醫院看婦科,甚至有公司要求須驗試紙才能請假,因受影響勞工眾多,均開罰10萬元。雇主違法最重可罰30萬。(示意圖/翻攝自pexels)勞工局舉例,生理假比照病假薪資減半發給,超過3天併入病假計算,有些雇主以為生理假算病假,因此要求勞工提出證明,但《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13條在103年修正時,就明確指出「經期不適症狀難以用客觀判斷或儀器檢查,縱使就醫,醫師也是根據病人描述生理症狀而診斷,而每個人對疼痛的忍耐程度不同,也難以區分忍耐程度,因此在認定上十分困難。為使生理假的設置符合維護女性受僱者身體健康意旨,雇主不得要求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另外,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規定,女性受雇者每月請生理假1日,雇主不能拒絕,也不能有其他不利的處分,雇主要求請生理假須附證明或其他形式的刁難,都是違法行為,若查證屬實,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不只哥哥惹風波 宋達民曾捲「外勞案」竟飆罵:只有耶穌能定我罪
小甜甜(張可昀)因離開宋逸民創辦的「藝起發光」教會,被指「私生活不檢點」,風波延燒多日,不少藝人紛紛跳出來揭露暗黑內幕。事實上,宋逸民的雙胞胎弟弟宋達民,同樣是基督徒,但2人分屬不同教會,不過宋達民過去也惹出風波,8年前曾因外勞案到勞工局說明,竟放話:「只有耶穌能定我罪」,令人匪夷所思。宋達民和宋逸民是雙胞胎。(圖/翻攝自宋達民微博)據悉,宋達民創立「藝之星」教會, 2014年1月時,新北市勞工局查訪宋達民登記於汐止的外勞工作地撲空,透過仲介公司聯絡,宋達民、洪百榕夫婦和印尼籍看護工,事後到勞工局說明。新北市勞工局認為,宋達民為母親申請的印尼籍看護工,依法不得從事許可以外的工作,最後決定開出3萬元罰單,宋達民除了頻頻喊冤,對觸法相關的敏感問題則選擇性迴避,還當場暴怒大吼:「沒有人可以定我罪,除了耶穌!」、「講話大聲不是生氣也不是大小聲」,還脫口「司法不公」,後來情緒稍微平復後,才又表示:「勞工局說什麼,就是什麼」。宋達民當場怒吼「耶穌才能定我罪」。(圖/翻攝自宋達民微博)事隔幾天,宋達民透過微博公開道歉,提到在新北市勞工局會議中的態度並不妥當,「身為基督徒的我們,仍然時常軟弱且會犯下錯誤,在一些誤解的壓力下,一時宣洩了自己的情緒,並不是很好的示範」,為此他打電話給勞工局科長致歉。關於違規使用外傭的事件,宋達民完全接受勞工局的所有判決,並保證不會再犯,同時也對造成大家的困擾再次說聲對不起,強調雖然他們是基督徒,但也會有很多的缺點及軟弱,「我們不是完美的,但神愛我們大家,祝福大家平安喜樂」。宋達民發文道歉。(圖/翻攝自宋達民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