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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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飆股與「理財專員」面交遭詐百萬 警逮2車手送辦
李姓男子日前在網路上加入詐騙集團創設的LINE股票投資群組,先後與車手假扮的「理財專員」面交2次,總計遭詐1百萬元,事後察覺有異而報案。警方要求李男配合埋伏,接連逮到阮姓車手以及王姓車手頭,警詢後將2人依詐欺罪嫌送辦;由於王男犯嫌重大,經法院裁定收押禁見。檢警調查,李男透過網路廣告輾轉加入股票投資群組,在今年3月至5月期間,兩度與車手假扮的「理財專員」碰面,共交付1百萬元。(圖/翻攝畫面)檢警調查,李男年初透過網路廣告,輾轉加入詐騙集團成立的股票投資群組,該詐團自稱是「森林投資公司」,每天在群組內報明牌,聲稱有特殊管道投資股票,能夠「穩賺不賠、獲利翻倍」。李男採信對方所說的「股票獲利豐厚」、「支付收成費用」等語,在今年3月至5月期間,兩度與車手假扮的「理財專員」碰面,共交付1百萬元。然而,李男事後漸感不對勁,懷疑遇詐後向台北市刑大報案求助,警方協助釐清來龍去脈,發現李男碰到典型的「假投資詐騙」,之後要求他繼續假裝被騙,並與對方相約第三次面交。警方在面交地點埋伏,見阮姓車手現身,立即上前圍捕、壓制就範,同時間發現附近有轎車快速駛離,循線調查確認是23歲車手頭王姓男子,當天晚上到其萬華區住處拘提到案。據悉,王男被逮後否認是車手頭,辯稱當時恰巧經過蘆洲,警方則調閱通聯紀錄打臉其詞,全案詢後依詐欺罪嫌移送阮男、王男;其中王男因犯嫌重大,新北地方法院裁定將其收押禁見。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呼籲,以高獲利投資名義的群組均是詐騙手法,請民眾勿任意加入,避免受騙,警方將持續打擊詐欺犯罪,提供民眾安全的生活環境,維護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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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林出現娃娃機大盜 警循線逮人移送地檢署偵辦
新北市樹林區破獲一起竊盜案,樹林警分局山佳派出所於今年6月間接獲轄內有多起娃娃機竊盜案件,破壞零錢箱得手3萬多元,警方也成立專案小組循線逮人,鎖定34歲蔡嫌並將其逮捕到案,依竊盜、毀損罪移送新北地檢察署偵辦。警方在蔡嫌住處搜出不法贓物、犯案工具以及毒品,將其逮捕到案。(圖/翻攝畫面)蔡嫌在6月間以以老虎鉗、板手等工具破壞零錢箱及兌幣機鎖頭,得手3萬多元,樹林警分局獲報後立即組成立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比對,鎖定34歲蔡男,進一步追查下,竟發現他還犯下多起機車車牌、鎖頭、後照鏡竊盜案,手腳相當不乾淨。警方多日埋伏,見時機成熟,於6月29日持新北地方法院、新北地檢署核發之搜索票及拘票,進入蔡嫌土城住處,搜出不法贓物、犯案工具以及毒品安非他命,立刻將其帶回警局。警方訊後依竊盜、毀損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察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樹林警分局長林國民也呼籲娃娃機業者,除確保店內監視影像正常運作,也可視需求更換不易破壞之鎖頭或另類防盜措施,以降低遭竊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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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會點煙火瀑布延燒害民眾遭鞭炮炸傷 法院判決事主要賠340萬
新北市土城區一家宮廟在2020年舉行進香回鑾儀式,一名吳姓信眾未疏散周圍人群到安全距離,逕自點燃掛在廟門上的煙火瀑布,致火花延燒到宮廟大門前的一箱環保鞭炮,造成一位李姓民眾遭炸傷,後續向吳男提告求償。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吳男賠償340萬餘元,可上訴;另由李男對吳男提告刑事的部分,一審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吳男4個月徒刑,二審改判刑6個月。吳男4年前參加新北土城某宮廟進香回鑾儀式,點燃煙火瀑布後,火花飛濺到廟門前的環保鞭炮,導致李男遭受嚴重二度及三度燒燙傷,燒燙傷總計佔體表面積約32%,事後提起刑事及民事訴訟。當事人吳男指稱,當天他有拉李男出來,但李男又跑去裡面撿手機、提款卡、存摺、現金,他也有幫忙開路,當時本要將受傷的李男送到附近醫院,但對方堅持不要在該院,進而延誤就醫,也要自負責任。新北地院判定,吳男點燃懸掛於宮門口的煙火瀑布前,疏未檢查附近環境内是否有易燃、易爆物,也疏未驅散周圍人群到安全距離,即逕自點燃煙火瀑布,與被害者受傷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被害者對這起事件並無過失。法官審酌吳男所為,不僅造成被害者皮膚燒燙傷、分泌與排汗功能永久性損害,外觀上也遺留大面積疤痕,對於被害者精神上確受有相當痛苦,判決賠償精神慰撫金、勞動能力減損、醫療費用等合計500萬元,扣除被害者已領得犯罪被害補償金160萬元後,判決吳男賠償340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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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捕拒檢車輛 連開3槍導致乘客亡!員警仍判無罪
新北市警中和分局警員張伯雍2022年追緝拒檢的賓士車,連開3槍導致該車後座乘客中彈死亡,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一審判無罪,檢不服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張男因對方逃逸且危險駕駛才朝輪胎處射擊,有急迫性及必要性,用槍符合警械條例相關規範並無過失,29日仍判決無罪。本案檢方可上訴,但一、二審都判無罪,依《刑事妥速審判法》的嚴格限制上訴規定,未來上訴三審難度高,張員幾乎底定無罪。2022年3月10日晚間,張伯雍駕駛警用巡邏車執行巡邏勤務,行經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錦和路口時,發現林姓男子所駕駛搭載藍姓乘客、洪及鍾姓友人的賓士車,懸掛偽造車牌,就使用警報器向前欲攔檢該車。林男沒有停車受檢,反加速逃離,張駕駛警車在後追趕,但檢方起訴指控,林男雖不服攔檢盤查而駕車逃逸,張男下車持警用配槍貿然朝林所駕駛自小客車連續射擊3發,致不慎誤擊後座乘客鍾男的頭部,造成鍾男當場受有頭部槍傷、顱枕骨骨折、顱內出血等傷害,經緊急送往醫院,急救後仍不治,張男涉犯過失致死罪。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張無罪,檢方不服提上訴。高院認為,林男當時加速逃逸,一路在人車密集路段高速繞行危險駕駛,闖紅燈12次,行經行人穿越道也未減速慢行,對往來行人的生命、身體造成重大危害,張男為制止林繼續危險駕駛,在林未打方向燈闖越紅燈右轉過程中,朝車輛開槍射擊3槍,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的規定。高院指出,張男射擊目標為林的汽車輪胎,他在車輛行進中以邊跑邊開槍方式射擊,固然較不穩定,但仍是他衡酌當時情況的急迫性,林男危險駕駛可能造成危害的嚴重性,是不得不為之舉,縱使擊發子彈不慎射中汽車後擋風玻璃右側,亦不能據此認定已逾越警械使用條例所定的必要程度。高院表示,張男開槍擊中汽車後擋風玻璃右側,雖可能因其材質特性造成折射,有使彈道偏向擊中車內乘客鍾姓男子的風險,但這並非張男所能預見,他在林男高速危險駕駛之急迫情況下,於追捕過程盡量朝下往輪胎處射擊,避開車內駕駛或乘客,已善盡注意義務,沒有過失,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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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莉莎莎質疑總統大選開票程序 板橋簡易庭裁定:不罰
百萬YouTuber「愛莉莎莎」曾在選舉後,在網路平台指控開票過程違反程序,遭警方以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日前裁定不罰;海山警分局表示,尊重法院裁定,不會提出抗告。1月13日總統大選落幕深夜,愛莉莎莎在網路上一連PO出多段在抖音流傳的開票影片,質疑開票程序違反規則,並崩潰發文「因為作票才輸我真的無法」。事後愛莉莎莎因遭網友砲轟刪文道歉。但中選會認為選舉後類似許多傳聞全是假訊息,函請司法機關偵辦;亦有民眾投書台北地檢署信箱,認為愛莉莎莎的「作票說」已涉及不法,要求檢方查辦。據《中央社》報導,案經愛莉莎莎居住地的新北海山警分局,傳她到案詢問後,海山警分局認為其貼文足以影響公共秩序及喪失民眾對選務工作之信任,2月19日以涉嫌違反社維法移送。5月21日,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裁定不罰。海山警分局被中央社記者詢問時回應:尊重法院裁定,不會抗告。法院認為愛莉莎莎被移送的理由,是以Yahoo新聞頁面,及愛莉莎莎引起爭議的貼文截圖為主要論據。且法院認為,被移送人於警詢時固然坦承貼文,但審理後認為,她只是針對開票過程的瑕疵疑義,提出個人意見與質疑,充其量是評論公共事務,並未提出不實影片使觀看者獲知錯誤資訊。法院裁定書表示,愛莉莎莎也未涉及恐怖或攻擊之文字,使觀看者因貼文產生畏懼或恐慌等負面心理,難以認為該文章內容有何影響公共安寧之情形,故諭知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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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毒酗酒狠殺2子 中和單親媽收押禁見
37歲蘇姓單親媽媽獨自撫養9歲女兒及6歲兒子,因無法承受親人罹癌、失業等壓力,14日在中和區汽車旅館飲酒、拉K後,情緒失控,狠心悶殺2名稚子。檢警相驗遺體發現,2童窒息身亡,但生前疑遭餵毒,將擇期解剖,釐清案情,蘇則被依殺人罪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後新北地檢署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收押禁見獲准。新北地院認為,經訊問並參酌檢察官所提出相關事證,蘇女所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兒童及少年福利》及《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並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必要,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12日母親節深夜11時,蘇女帶著一雙兒女搭計程車入住汽車旅館,她致電徐姓女性友人告知具體位置,直到13日晚間,徐女及她的前夫帶著餅乾、餐食前來探訪,約逗留1小時後離去。14日下午1時,徐再度來訪,驚見小姊弟身體發紫,早已氣絕,經旅館工作人員報警,全案曝光。蘇女供稱,因辭職照顧罹癌的祖母,生活、經濟壓力巨大,母親節當天和家人起爭執,於是帶著全部家當及兒女入住中和區汽車旅館。隨手拍下孩子們熟睡的照片,並上傳臉書當成封面。她坦承,14日上午9時,飲酒、拉K後,先用房間枕頭悶住女兒頭部,女兒不斷掙扎,在她手臂上留下抓痕;約1小時後,再用同一個枕頭悶死兒子,她伴屍呆坐將近3小時,原本想自我了斷,因體力不支,加上吸毒精神恍惚,後被徐女制止。檢警昨上午會同法醫於板橋殯儀館相驗屍體,小姊弟乾媽、舅舅及徐女均到場,小姊弟乾媽難掩悲傷,頻頻拭淚,徐女頭戴棒球帽,拉著行李箱,低頭走入相驗室。法醫發現小孩窒息身亡,生前疑遭餵毒,檢警懷疑蘇女預謀犯案,她面臨精神、經濟雙重壓力,加上酒精、毒品催化,親手殺害兒女。警方調查,蘇女入住汽旅後都是叫外送,從未踏出房間,期間僅有徐女及徐的前夫造訪,並在房內搜出K他命捲菸及殘渣,而徐女有毒品前科,不排除徐女提供毒品,已將徐及她的前夫列為證人。檢警擇期解剖2童遺體,釐清體內是否有毒物成分。檢警相驗遺體後,小姊弟乾媽及舅舅強忍悲痛,重回案發現場招魂,2人站在法師後方雙手合十默禱,哭喊著「回家了」,場面哀戚。舅舅多次擲筊均無所獲,直到乾媽擲筊,才獲得允筊,完成招魂儀式。◎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吸毒有害健康,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專線:0800-770-885◎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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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歸科技公司老闆「欠稅9500萬」!躲10年被管收:一生毀了 母親節蛋糕吃不到
新北一名蔡姓男子滯納91年度營業稅罰鍰等,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尚欠9500餘萬元。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該公司於蔡男擔任負責人期間「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經通知其於今年5月9日到場履行,並於當日向台灣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新北分署指出,蔡男1994年成立科技公司,經營液晶顯示器研發生產業,因滯納91年度營業稅罰鍰、9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95年度營業稅及罰鍰等,自2009年10月起陸續移送執行,共徵起5萬餘元,尚欠9500餘萬元。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蔡男公司之銀行存款帳戶於2022至2007年間,單筆存入100萬元以上之款項累計高達13億餘元,單筆轉出500萬元以上之款項亦累計將近5億元,另於2007年2月間出售名下2處房產,但均未用以履行納稅義務。新北分署多次通知蔡男到場,說明相關資金流向及用途。蔡男表示,接任公司負責人時主要是接手技術部分,關於財務部分完全沒有過問,文件來了就蓋章。行政執行官於今年5月9日再通知蔡男到場履行,因無法提出具體可行之清償方案,當場予以留置,並向台灣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官審理後,裁定准予管收。蔡男感嘆,自公司倒閉欠稅後10幾年期間,都在躲債中度過,雖具有外國知名學府資工碩士學歷,但連找份正常工作,都因欠稅而四處碰壁,想發揮所長,也因年歲漸長,科技日新月異,所擁有之技術已無法與年輕人競爭,現僅能靠打零工維生,收入微薄,人生中最美好時刻,都無法貢獻給社會,一生都毀了,如果再有一次機會,只希望能像正常人一樣生活。他為了慶祝母親節,已預訂蛋糕,因身上無手機,由書記官轉知其家人代為領取,並告知其今年無法共度母親節日。 新北分署呼籲,民眾應誠實申報納稅,於移送執行後應自動清繳 或辦理分期繳納,切勿心存僥倖,以脫產等方式規避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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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國三生割頸案!涉案「乾兄妹」依殺人罪起訴 死者父親發聲盼處重刑
新北市去年12月發生一起國三生割頸案,一名15歲楊姓男學生遭到郭姓男同學持刀攻擊,導致楊男胸部、頸部身中多刀,送醫搶救仍傷重不治,而這起震驚全台的校園血案,郭嫌的行兇動機竟是為了替林姓「乾妹」討公道,檢方昨(9日)也依《殺人罪》嫌,雙雙起訴這對「乾兄妹」。對此,死者國三生父親也發聲了。國三生父親今(10日)發布聲明稿,悲痛指出4個多月以來,沒有一天能睡得安穩,得知2名兇嫌被依殺人罪起訴後,讓他看到司法的初步正義,「望司法能加快腳步,讓逞兇之二惡徒求處重刑,得到應有之刑責」,並提出6大修法訴求。以下為聲明稿全文:我是土城國中生的爸爸。謝謝大家對我們全家的支持與關心,這四個多月以來,沒有一天可以一覺到天亮,總想著我兒子能否到夢中來和我説説話!每天晚上總是莫名奇妙的醒來,然後又在失望中入睡,周而復始完全陷入痛苦的無限輪迴之中。感謝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在調查三個月後新聞報導指出地檢署檢察官以殺人罪起訴郭、林二名加害者,讓我看到了司法的初步正義,在此感謝檢察官公正的起訴,感謝一線法警、法醫提供足夠証據證明此二人泯滅人性、任意剝奪他人性命。望司法能加快腳步讓逞凶之二惡徒求處重刑得到應有之刑責,別把所有過錯及責任推給社會大眾,人民承擔不起沒有司法作為社會安全後盾的日子,學生更沒辦法處於有人隨時藏刀在身的學校生活之中!石一佑顧問表示剝奪他人生命之人理應有處以重刑來悍衛死者的生命權。感謝一路辛苦陪伴的石一佑小姐和默默關心此案件的家人朋友們和無數社會大眾,感謝媒體各界這段時間詳實報導,望修法的路上能夠集結更多的力量,讓政府相關單位能正視人民的聲音所以再次提出沉重呼籲守護千萬孩子:請政府相關單位能盡速促成以下修法:1.塗銷記錄:只要涉及刑事案件,應不得塗銷相關記錄,非行少年最終也會長大,年輕時就要開始學習對自己所做所為承擔責任,隱惡不是給少年機會反而是給少年錯誤的價值觀念,因為有法律可以幫我隱瞞事實,作反向教育,另一方面作惡者如狼披上羊皮混入羊群,在現今社會安全網失衡的教育體制下,誰能擔保不會再有下一個被殘殺的小羊呢?請給我們千萬孩子一個自保生命安全的機會。2.調查官人員審慎評估:調查官應審慎評估自己是否能照顧好受其監督的人數。3.遇重大刑事案件少事法應回歸刑法:涉及刑事案件五年以上刑期的未成年人,不應受少事法保護,應適用刑法,非行少年要知道法律最底線不是無止境縱容,犯了大錯還是要自負法法其責,否則【年少就可殺人】,置社會安全何處,再者更保護少年,防止被不法者誘導造成一生的不幸。4.家長刑責:養不教、父之過,人權團體給與學生高度權力擴張,學校沒有管教權,管教權最終落在家長身上,板橋區政顧問石一佑表示調查過程中家長沒有教導孩子認錯反而在外面顛倒是非黑白講不實言論,試問這樣的家長怎麼可把孩子教好呢?現今教育體制下家長是唯一能管教孩子的人,當孩子還沒有犯大錯前,父母應該隨時伸出愛的雙手拉住自己的孩子別放任不管,所以我們強力主張未滿十八歲若犯刑事案件,家長應負擔相對的刑責,是家庭教育所需擔負教養刑責,不是只負民事賠償責任了事,且如果家長蓄意脫產就全無責罰了,最後把責任推給社會大眾。5.追蹤行為偏差的少年:單位應主動且積極追蹤記錄偏差行為的少年。避免在事件發生後互踢皮球,而是應有科學的方法導正偏差行為,而非僅僅要求抄經文。6.中介學校:行為偏差的學生應先到中介學校,再由中介學校評估其回歸正常學校的可能性。在回歸前,需與該校做好銜接工作,而非僅僅通知學校有這個學生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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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抗告成功 88會館郭哲敏5千萬交保撤銷續羈押禁見
涉嫌地下匯兌217億多元的「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被交保後新北地檢署提起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新北地院更裁。新北地方法院今(7)日開羈押庭,基於郭與張有逃亡、串供之虞,且所犯為五年以上重罪,裁定續押五天至期滿後,11日再以書面裁定是否延押。檢調調查,郭哲敏自2018年起成立多個人頭公司從事地下匯兌,並與親信張旭昇等人經營跨境線上博弈,架設包網平台供賭博業者承租。估計郭地下通匯4年、匯兌金額逾217億元,再以人頭公司洗錢隱匿不法所得,至少獲利16億多元。郭哲敏在2022年11月檢警發動搜索前搭機離境遭通緝,他潛逃海外藏匿9個月,去年7月在曼谷被泰國警方逮捕,警調去年8月10日押解他返台歸案。去年11月27日,新北地檢署依營利賭博,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郭哲敏及張旭昇,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16億多元犯罪所得。今年4月23日,新北地院裁定郭哲敏、張旭昇分別以5000萬元、3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禁止對證人實施恐嚇、騷擾、接觸,另郭哲敏還要接受電子腳環監控。檢方不服,提起抗告,高院審理後認為,郭、張2人涉犯重罪且罪嫌重大,也有逃亡事實,並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且本案尚有多名證人待調查,且張男曾對證人實施私行拘禁及傷害,經判決有罪確定,新北地院的交保裁定未具體說明2人遵守法官諭知的條件,就可達到原先羈押避免串證的原因,因此撤銷交保處分,發回新北地院更裁。新北院稍早開庭審理,郭稱他是「被迫」留在海外,海外房產都沒了,柬埔寨護照也已被調查局收走,他跟檢方提到串供證人也不熟,「關我什麼事」,要檢察官不要捕風捉影「用猜的」,希望審判長裁定交保,「我每一庭都會到,連遲到都不會」,會配合合議庭。合議庭評議後,認為郭哲敏與張旭昇有逃亡、串供、湮滅證據之虞,且所犯為本刑五年以上重罪,裁定續行收押禁見至期滿;由於上次郭與張羈押期限原將在上月28日屆滿,但兩人23日獲裁定交保,此次兩人將續押剩餘5天至本月11日期滿後,合議庭再以書面裁定是否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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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撤銷交保裁定 高院:有逃亡事實勾串之虞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地下匯兌217億餘元,還涉及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去年8月檢警調從泰國將他解送回台,聲押禁見獲准,檢方起訴後,新北地院裁定郭以5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佩戴電子腳鐐8個月,以監控行蹤避免脫逃,檢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撤銷交保裁定,由新北地方法院更為裁定。同案被告張旭昇新北地院以30萬元具保、限制出境及出海、限制住居,並禁止對證人實施危害、恐嚇、騷擾、接觸、跟蹤之行為,檢方也提抗告,高院一併撤銷。高院認為,郭哲敏、張旭昇先後供述內容、各該證人證述及卷內客觀事證,2人涉犯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後段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等罪嫌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逃亡事實,並有事實足認有串證共犯、證人之虞。高院指出,本案尚有多名證人待調查,其中張旭昇更曾對證人實施私行拘禁及傷害,經判決有罪確定,原裁定未具體說明何以被告2人遵守其主文所諭知之條件,即可達原先羈押所欲達成避免串證之目的,且原裁定對被告張旭昇諭知之交保金額,是否符合比例,亦非無疑高院認為,檢察官抗告為有理由,原裁定應予撤銷,並發回原審法院更為適當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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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報案稱買手錶遭搶劫430萬 警5小時逮17歲犯嫌竟是詐騙集團黑吃黑
新北市三重區17日晚間發生搶劫案件,27歲李姓男子自稱在網路上購買手錶,於集美街停車場面交時遭搶走430萬元,警方獲報後深入調查,於18日凌晨1時許逮捕17歲葉姓犯嫌,葉姓少年則供稱,他將贓款放在桃園高鐵站外的草叢中,但警方目前尚未尋獲,確切案情則仍須釐清。據了解,李男為詐騙集團收水手,17日晚間將收得的430萬元贓款要交給上游時,突然在集美街2樓停車場遭到搶劫,李男立刻報警,為避免犯行曝光,還自稱是在網路上購買手錶,面交時遭到搶劫。三重警分局獲報後組成專案小組,而警方意識到案情並不單純,經反覆詢問後突破被害人心防,李男這才坦承自己是詐騙集團成員,被搶的錢則是從下游處收取的贓款,在轉交給上游時遭到搶劫。警方則持續調閱監視器鎖定葉姓少年,並於18日凌晨在台中市烏日區將其逮捕,並在其身上起獲3萬8200元和手機3支,葉姓少年供稱他是透過網路打工,以每日3000元的代價向李男收款,並將贓款放在桃園高鐵站外的草叢內,警方目前則尚未發現該筆贓款。警方對葉姓少年說法持保留態度,訊後將他依搶奪罪將葉嫌移送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並持續追查幕後指使和持續追蹤贓款流向,另被害人李男涉嫌詐欺部分,依詐欺罪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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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頸案國中乾兄妹不饒了 新北地檢署聲押禁見
新北市某國中少年幫同校「乾妹妹」出頭,持彈簧刀攻擊男同學,造成對方頸部受傷、大量失血日離世,全國震驚。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2024年3月21日裁定收容少年和「乾妹妹」移送新北地檢署。新北地檢署同年4月12日訊問後,認為2位少年均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均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均向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聲請羈押禁見。國教行動聯盟2024年3月19日發表聲明,指責司法院從頭到尾未針對割頸案專責少年保護官提出檢討,少年割喉案犯案學生離開少年觀護所後,一定會有少年保護官負責本案少年之保護管束,新北割頸案犯案學生難道沒有專責少保官?若有少保官,本案少保官執行之檢討為何?司法院為何至今都未說明清楚?警方調查,少年的「乾妹妹」因到隔壁班找朋友被男同學嗆,找來少年替她出氣,未料少年竟持彈簧刀向男同學胸、喉攻擊,造成男同學失血過多,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後一度恢復,仍因傷重不幸離世。被害少年的父親楊爸爸受訪時,痛批司法問題太多,他表示自案發以來,夫妻強力呼籲末成年不得「塗銷前科」、不得「減輕其刑」,否則「根本是不良分子最誘人的宣傳」。楊媽媽則淚訴,兒子在受傷時第一時間失血嚴重,折磨了24小時才放棄救治,感謝上百位熱血無名英雄總共輸了60,000c.c.的血,但有時自己也會想,這麼多熱血來救自己的孩子,最後孩子卻仍難逃一死,「不能讓這麼多人的熱血白流」,我們能做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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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源監獄縱放殺人犯 吳哲銘提審遭駁回、新北檢警抓他回籠
1998年犯下新北市永和區「歡樂聯盟KTV」槍擊殺人案,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吳哲銘,疑似服刑的泰源監獄李姓輔導員造假分數,讓吳獲得假釋,法務部發現後撤銷,並通知執行其服刑的新北地檢署找人。2024年4月2日永和警方持拘票將其帶回地檢署,但吳聲請提審,新北地方法院裁定駁回,新北地檢將吳發監執行。矯正署全面清查李姓輔導員承辦假釋案件後,發現還有3名受刑人分數錯誤,其中2人已撤銷假釋回監執行,並修正分數及縮刑日數,第3名雖因作業分數登載錯誤,但綜合其他評量項目,仍符合假釋要件,出監時執行率已逾9成,目前已完成保護管束服刑期滿。泰源監獄2024年3月20日召開考績委員會,分別核予李員記過2次及時任主管申誡2次,且已調整李員勤務,不許再辦理假釋業務,矯正署也將全案移送台東地檢署偵辦。據了解,吳哲銘被判無期徒刑確定後,2021年服刑期滿15年,依法若表現良好可聲請假釋,泰源監獄李姓輔導員自2020年11月至2023年1月間,未按累進處遇核分規範,核予吳哲銘錯誤分數,吳在監作業分數只有0.7分,李卻幫他灌到滿分4分,加上教化、操行分數後,總分11.8分,通過提報假釋的9分門檻,2021年假釋出監。矯正署已撤銷吳員假釋許可,由地檢署通知到案執行。新北檢2024年4月1日收到矯正署通知吳哲銘需續執行無期徒刑,遂指揮警方前往吳哲銘住所送達撤銷假釋處分及執行傳票,但吳不在。檢方遂核發拘票,2024年4月2日下午2時許在蘆洲查獲吳哲銘,並解送至新北地檢署。吳哲銘不滿檢警拘提過程,認為被違法逮捕,向新北地院聲請提審遭駁回,新北地檢繼續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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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男「連砸7進口車」行竊 落網稱:不能控制自己!
新北市1名31歲林姓男子,因缺錢花用,竟將停車場內7輛進口車車窗砸破,竊取車中的財物。7位車主的財物損失加上車窗維修費高達20多萬元,板橋警方日前至林男住處附近埋伏,循線逮人。林男平常在各地工地擔任水泥工,因工作不穩定缺錢花用,將歪腦筋動到偷車上。他認為,開進口車的車主經濟狀況都不差,於本月3日前往板橋區南雅西路一處夜市附近停車場,使用自己準備的車窗擊破器,連續砸毀7輛進口車車窗,竊取車內現金等財物,得手數千元。車主回到停車場準備取車時,發現愛車遭破壞,車內財物也被偷走,馬上報警請求協助,7位車主的財物損失加上車窗維修費,竟高達20餘萬元。板橋警方獲報後擴大調閱監視器,認為慣竊的林男涉有重嫌。警方持新北地方法院及新北地檢署核發之拘票、搜索票,前往林男位於土城區金城路三段的住處附近埋伏,卻因林男行蹤不定,員警埋伏多日後,終於在前(26)日發現林男蹤影,立即將其逮捕。林男辯稱,自己因缺錢花用又「無法控制自己」,才會在精神恍惚時犯下竊案,當初得手的贓款也已經全數花光。訊後林男遭警方依竊盜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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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頸案國中乾兄妹慘了! 法院裁定兩人移送檢方
新北市某國中少年幫同校「乾妹妹」出頭,持彈簧刀攻擊男同學,造成對方頸部受傷、大量失血日離世,全國震驚。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2024年3月21日宣示裁定,收容少年和「乾妹妹」皆遭裁定宣示,移送新北地檢署。新北地院指出,本案經共計10次開庭調查、審理後,因認兩名少年均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合於《少事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之情形,且兩名少年行為時已滿14歲,均裁定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辦。本案可抗告。新北地院表示,該院深知任何作為均不足以撫平被害人家屬哀痛,已參酌修復式司法精神及適度保障被害人家屬資訊獲知權,調查、審理期間經法官指定少年調查官於程序進行中協助被害人家屬,除告知少年事件處理流程及少事法相關規定外,亦有安排開庭事宜、代為轉達意見及針對家屬對案件及庭訊過程中之疑問適度說明,希能減輕被害人家屬於程序進行中所生之不安焦慮等負面情緒。警方調查,少年的「乾妹妹」因到隔壁班找朋友被男同學嗆,找來少年替她出氣,未料少年竟持彈簧刀向男同學胸、喉攻擊,造成男同學失血過多,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後一度恢復,仍因傷重不幸離世。被害少年的父親楊爸爸受訪時,痛批司法問題太多,他表示自案發以來,夫妻強力呼籲末成年不得「塗銷前科」、不得「減輕其刑」,否則「根本是不良分子最誘人的宣傳」。楊媽媽則淚訴,兒子在受傷時第一時間失血嚴重,折磨了24小時才放棄救治,感謝上百位熱血無名英雄總共輸了60,000c.c.的血,但有時自己也會想,這麼多熱血來救自己的孩子,最後孩子卻仍難逃一死,「不能讓這麼多人的熱血白流」,我們能做些什麼。國教行動聯盟2024年3月19日發表聲明,指責司法院從頭到尾未針對割頸案專責少年保護官提出檢討,少年割喉案犯案學生離開少年觀護所後,一定會有少年保護官負責本案少年之保護管束,新北割頸案犯案學生難道沒有專責少保官?若有少保官,本案少保官執行之檢討為何?司法院為何至今都未說明清楚?◎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