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獎條例
」 文化部 吳思瑤 財政部 文獎條例 所得稅法國王的藝術2/軍事重地公共藝術誰來看 文化部終於醒了
台灣的公共藝術政策推廣多年,新建的公家建物和重大工程都能看到不少公共藝術作品,原意在於推廣美學環境,然而不少公共藝術設施卻因未編列維護費與機電費,甚至連水電費都無力負擔,公共藝術設施空轉,白白浪費納稅人的錢。新北市議員林秉宥質疑,2023年國防部總共有12件公共藝術設置採購案,金額約新台幣9,000萬元,國防部和各軍事機敏重地內公共藝術每件都近千萬元,但恐怕能夠欣賞的除了軍人和軍眷外,外界難窺其美學價值;一般人不慎誤入軍事機敏機關可能被依《國安法》送辦,而「公共藝術」定義須在「公共空間」辦理,國防部算公共空間嗎?國防部大直園區設置不少公共藝術造景,卻因身處軍事機敏區,民眾根本看不到。(圖/林秉宥提供)林秉宥分析,政府往往為了一些正向價值,就囫圇吞棗地編列一些預算投入公共資源,實際上就不管後續的資源運用檢討,只是「把資源拋出,讓市場競爭」,並認為理論上大家都可以獲得公平競爭,實則因為法令繁鎖與公共工程標案程序複雜,仲介或代辦就成為連結政府資源與實際工作者的平台,同時分配走大部分的資源。林秉宥以新北市為例,光是「淡北道路」就必須編列約6,600萬左右經費來做裝置藝術,林口八里間的「105市道蜿蜒改善工程」也得編列4,800萬經費,兩個交通改善工程中公共藝術,莫名其妙就花了1.1億,都可以再蓋一個地下公有停車場了。其餘像是學校校舍老舊改善工程,也大多需花百萬至千萬不等的經費設置公共藝術,把它運用在免費營養午餐,可讓更多孩童受益。大型公共藝術充斥於你我生活中俯拾可見,監察院認為政府編列相關經費浮濫只顧著核銷方便。圖為台北捷運古亭站裝置藝術「邂逅」,與監察院糾正案無關。(圖/黃鵬杰 攝)林秉宥還提出新莊國民運動中心1100多萬元的公共藝術為例,由於各機關無力編列後續養護經費,如他身後的大型鐵質作品就停止運作,水池孳生蚊蠅,現已抽光池水,美麗的光雕與水車運轉也因太耗電費整組停用,像是廢鐵,「你看得出這是能打光、會動的水車嗎」,如能拿來蓋停車場,民眾有地方停車,也可以少繳些罰鍰。監察委員范巽綠表示,2022年文化部因「文化發展基金」經費欠缺,有意透過修法《文獎條例》擴大財源,因此增訂重大公共工程須以1%造價編列公共藝術經費,希望工程直接繳1%新台幣當文化部或各縣市政府文化局「小金庫」。其實《文獎條例》除了規定編列相關工程的公共藝術經費,也授權興辦機關可就「基地或工程性質等」討論辦理公共藝術合宜性,只要能向審議委員充分說明,通過後即可將經費繳至基金或專戶統籌,折抵辦理文化藝術事務,並沒有非辦理不可。對此,文化部表示,國防部設置公共藝術案例大多設置於宿舍生活區、會客區、營區大門等公共空間,且各案件都經過公共藝術審議會決議通過;不過文化部也回應外界的質疑,直接修正明列國防機敏相關工程「免辦理公共藝術」,草案自3月15日起公告60日,也希望各界意見在此踴躍表達。
綠委強力主導文獎條例闖關 恐成新洗錢管道?兩年後檢討
遭學者批評「替富人減稅」的文獎條例修正案,在綠委強力主導下,昨日完成朝野協商,今日可望完成三讀。此次修法最大爭議在於,藝術品拍賣交易所得改採分離課稅,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賴士葆等人強烈質疑,該作法將讓「藝術品買賣」成為有心人新洗錢管道,明顯有「替富人減稅」之嫌。但主導該案修法的教育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強調「政府能收得到的稅才是稅」,在現行稅制下,有錢人都跑到稅捐較低的香港、中國大陸拍賣收藏品,還不如調整稅制,讓有錢人願意回台灣拍賣。曾銘宗。(圖/報系資料照)曾銘宗今天指出,財政委員會藍委雖對藝術品拍賣交易所得改採分離課稅很有意見,但是一來民進黨黨團堅持要立即完成二、三讀,另方面,民進黨黨團及文化部都主張藝品拍賣所得收入分離課稅條款「不訂落日條款」,藍委擔心若表決失敗,該案案「沒有落日、永遠有效」,將成為立法史上的惡例,藍委最後同意退讓,交換綠委及文化部點頭訂定「為期10年」的落日條款,拍賣收藏品收入分離課稅稅率,也維持財政部的底線1.2%,由於朝野都同意立法,今天可望完成三讀。動輒破數十億的藝術品拍賣所得究竟該如何課稅,是此次文獎條例闖關最大的爭議。儘管一般民眾手中多無價值數十億、可以拍賣賺大錢的藝術品,該項修法過關對民眾實質影響有限,但卻牽涉「稅制的公平正義」。政大財稅系教授陳國樑就曾多次投書媒體,直言「分離課稅」已經導致台灣所得稅制的種種不公平,而且創作藝術品的藝術家適用的稅制,都未必能像收藏藝術品的拍賣家「如此優惠」,批評該案根本就是「找理由替富人減稅」,畢竟對財力雄厚的富人、企業家而言,收藏數十億的藝術品,未來將更能享受「增值」的好處,而且不必再與投資的房地產、股票收入「累進課徵所得稅」,藝術品買賣很有可能成為富人的新避稅工具。拍賣業者也曾對本刊表示,鄰近的香港、中國大陸因為與台灣的稅制不同、採分離課稅,導致台灣拍賣家在精打細算下,近年若想拍賣收藏的藝術品,都選擇到香港、北京拍賣,「用腳投票」抵制台灣的稅制,拍賣公司生意也一落千丈,才逼得業者強力遊說立院修法。雖然過去因財政部及立院財委會都不同意而踢到鐵板,但此次「降稅案」改轉進立院教育委員會主審的「文獎條例」著手,教委會綠營召委吳思瑤及綠委積極主導,終於闖關成功。曾銘宗指出,不少綠委原本主張分離課稅稅率要低至0.6%,但朝野協商結果,藍委「勉強守住」政院版有效稅率1.2%。他個人原主張,稅率應加碼,否則一個「明朝汝窯瓷器」,拍賣動輒破10億元,難道也只課1.2%的稅嗎?此外,藝術品的價值不易精確衡量,若有人以一幅抽象畫喊價上億,只要有人願意幫忙拍、有人願意出價買,會不會成為有心人利用的新洗錢管道?但曾銘宗也坦言,現實情況是藍委人數不如綠委,若藍委堅決不同意要求表決,民進黨主導下「文獎條例修正案」恐將完全沒有落日條款,十分荒唐。在權衡現實考量及危害輕重後,藍委決定只要民進黨立委願同意增訂落日條款,國民黨就不杯葛該案完成立法。文化部日前曾為了「文獎條例修正案」拜會國民黨團,針對國民黨立委要求比照「促參條例」「獎勵生技發展條例」等法案,在文獎條例修正案中增訂落日條款,但遭到民進黨立委及文化部官員強硬反對,理由是「扶植文化產業需要很長的時間、不用落日」,朝野最後不歡而散。昨日立委賴士葆在財委會質詢時,再度問財政部官員,為何獎勵民間投資生技業、製造業的相關法律都訂定落日條款、預留檢討空間,但鼓勵拍賣家回台賣藝術品卻不用落日?財政部官員為之語塞,下午朝野再度協商時,文化部及綠委為了儘速讓該案完成協商,態度也有退讓,在國民黨立委要求下,最後達成「藝術品拍賣所得改採分離課稅」有效期限為10年,而且每兩年財政部、文化部必須給立院檢討報告,以便隨時檢討。
修法肥富人1/富人吃肉藝術家吃土?立委主導修文獎條例惹爭議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召委吳思瑤強力主導修訂《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打破多年來藝術品拍賣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的規定,藝術商或收藏家未來將可適用「分離課稅」,稅賦大幅降低。然而,「生產作品」的藝術家仍然會被課徵綜合所得稅。學者抨擊,此舉無異是替富人大減稅,破壞「量能課稅」精神,台灣貧富差距將更形惡化,「收藏家掮客吃肉,藝術家只能喝白開水!」目前拍賣藝術品得依循財政部主導的《所得稅法》課徵「綜合所得稅」,過去二十年來,國內各大藝術品交易平台、拍賣行、畫廊和收藏家,為了降低稅賦,一直推動修法,財政部則認為,藝術品收藏家多是金字塔頂端的高收入族群,若降低稅率,有違稅賦公平正義,因此寸土不讓。如今,全面執政的民進黨卻突然換了腦袋,力挺「富人們」!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召委吳思瑤的主導下,直接避開《所得稅法》,轉個彎從文化部主管的《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文獎條例)下手,去年底「突襲」完成文獎條例修正草案初審,即使國民黨立委強力反彈,但民進黨立委擁有人數優勢,而且該修法已經列入政院的優先法案名單中,在民進黨立委大力支持下,本會期可望完成修法。吳思瑤常在粉絲團推廣分享藝術展覽訊息,但如今她提的修法,卻是讓「收藏家掮客吃肉,藝術家只能喝白開水」。(圖/翻攝吳思瑤臉書)
修法肥富人2/藝術品拍賣收入豐厚課稅僅1.2% 辛苦創作者卻需繳至少多3倍稅金
報稅季節即將來臨,也讓替富人減稅議題敏感。回顧馬政府時期曾推動遺贈稅修法,被當時在野的民進黨立委痛批替富人減稅,如今民進黨政府要修改文獎條例,讓藝術品交易收入改為分離課稅,也遭學者及藍委質疑是替富人減稅,引發誠實納稅的一般民眾高度關切。現行《所得稅法》,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的藝術品拍賣所得,需計入綜合所得稅,實質稅率在○.三%到二.四%之間;文獎條例修正案則是扣除拍賣成本後,以成交價的六%計算純益所得,再按二○%稅率分離課稅,實質稅率為一.二%,比起綜合所得稅的二.四%,足足低了五成。長期關注「稅賦公平正義」的政治大學財政系教授陳國樑指出,文獎條例修正案一旦三讀通過,同樣售出一幅十萬元的畫作,藝術商或收藏家的財產交易所得是六千元(十萬元乘以六%),再按二○%稅率分離課稅,稅賦僅一千二百元(六千元乘以二○%);反觀出售該畫作的藝術家,十萬元扣除法定的三○%「費用率」(成本)後,剩下的七萬元必須依綜合所得稅累進稅率五%至四○%,繳交三千五百元至二萬八千元不等的稅金。陳國樑砲轟,這般減稅方案明顯獨厚富人、懲罰藝術創作者,怎可能將台灣打造成國際藝術中心?他並質疑,贊成修法者一直拿香港藝術品交易所得課稅○.五%、北京課稅二%來主張降稅,卻避談兩岸稅制方式、精神都不同,「大陸採分離課稅,台灣則採綜合所得稅,若只拿兩岸稅率高低做比較,就是斷章取義、混淆視聽。」曹興誠收藏的〈清乾隆料胎黃地畫琺瑯鳳舞牡丹包袱瓶〉2019年在香港蘇富比秋拍中以港幣2.07億元(時約新台幣8.28億元)成交,創下同類型琺瑯器全球拍賣最高價紀錄。(圖/翻攝自搜狐)一名拍賣業者表示,台灣收藏家不願在本地拍賣收藏品,說穿了就是香港、大陸的稅賦低於台灣,加上無需擔心隱私被稅務機關洩漏;不過,隨著香港實施《國安法》,許多台灣有錢人飛到香港、大陸參加拍賣會時開始「心驚驚」,才遊說政府降稅,方便自己在台交易,「富人如果認為在台灣交易比較安全,又不願意多繳些稅,一般納稅人怎麼可能服氣?」台灣藝術拍賣產業本身競爭力不弱,台灣的收藏家實力更在亞洲也居於領導地位,拍賣史上最貴的近現代書畫、畫家齊白石在1925年的巨作「山水十二條屏」在2017年12月17日北京保利以9.3億人民幣(約當時新台幣42億元)成交,就是由台灣收藏家送到北京拍賣。部分支持修法的立委認為,一旦拍賣所得改採分離課稅、拍賣家必須負擔的稅賦大幅降低,會願意將藏品送回台灣拍賣,但也有聲音質疑,台灣拍賣家寧可將藏品送到海外拍賣的原因很多,包括當地國際化程度、收藏客的財力、藝術環境等等都有關係,即使降稅也未必就一定會回台拍賣藏品。
修法肥富人3/高人指點跳過財委會?推減稅不碰《所得稅法》改從文化部下手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召委吳思瑤強力主導修訂《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打破多年來藝術品拍賣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的規定,一旦修法三讀,藝術商或收藏家未來將可適用「分離課稅」,稅賦大幅降低,據了解,長期以來,包括財力雄厚的大收藏家、拍賣公司及部分藝文媒體推動藝術品拍賣所得收入降稅,都踢到鐵板,但這次「幾乎就要大功告成」,傳出幕後有高手操盤。「這次修法,背後定有高人指點!」一名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立委有感而發地說,教育委員會有一大半新科立委,對於「拍賣藝術品課稅」議題相當陌生,根本還來不及仔細研究法條,就被吳思瑤牽著走。一名從事藝術品交易的業者透露,此次修法是「利益團體」聯袂委請一位親綠重量級財經媒體人出馬遊說,也是該媒體人獻策,綠委才從文化部下手,降低修法阻力。「那個媒體人長期主張『不應開徵富人稅』,還倡導『富人降稅』對台灣經濟的諸多好處。」根據現行《所得稅法》,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的藝術品拍賣所得,需計入綜合所得稅,實質稅率在○.三%到二.四%之間;文獎條例修正案則是扣除拍賣成本後,以成交價的六%計算純益所得,再按二○%稅率分離課稅,實質稅率為一.二%,比起綜合所得稅的二.四%,足足低了五成。然而,弔詭的是,文獎條例修正案僅適用透過拍賣取得藝術品的收藏家,拿出作品展售的藝術家仍被視為「執行業務所得」,依然會被課徵綜合所得稅,待遇可說是天壤之別。曹興誠收藏的〈清乾隆料胎黃地畫琺瑯鳳舞牡丹包袱瓶〉2019年在香港蘇富比秋拍中以港幣2.07億元(時約新台幣8.28億元)成交,創下同類型琺瑯器全球拍賣最高價紀錄。(圖/翻攝自搜狐)
修法肥富人4/堅持「沒收」公聽會 藍委痛批「替富人減稅」
民進黨政府推動修改文獎條例,讓藝術品交易收入改為分離課稅,儘管理由是「讓台灣取代香港成為國際藝術品拍賣中心」,但遭學者及藍委質疑其實是替富人減稅,引發民眾高度關切,對於此次修法初審內容是否能發揮鼓勵正在創作的台灣藝術家、進而讓台灣藝文環境更好更進步,藝文界看法也不盡相同,也才讓外界赫然發現,如此重大稅制改變,藝文界看法也見仁見智,立院在初審文獎條例修正案前,居然未依立院慣例先開公聽會廣徵民意,相當不尋常。雜誌《台灣畫》前發行人黃于玲認為,文獎條例修正案過於側重藝術品交易收入稅制,「鼓勵台灣藝術創作」的誘因有限,不利於實際從事創作者的發展,畫廊營運協助也有限,相當可惜。中華文物藝術拍賣協會理事長劉熙海則持樂觀態度,他指出,二十年前蘇富比、佳士得等國際拍賣公司,都曾在台設立亞洲總部,讓已故油畫家陳澄波的作品在國際發光發熱,此次修法可再度吸引國際拍賣行重回台灣,對台灣藝術家會有好處。本刊調查,去年十二月九日,文獎條例修正案進行初審時,教育委員會藍委林奕華、李德維和財政委員會立委林德福等人,都要求先開公聽會參酌外界意見,當週教委會召委綠委吳思瑤卻以「財政委員會已經辦過很多次」、「別再讓藝文工作者等待」打了回票,並強調反送中後,香港發生變局,台灣可趁勢重返二十前的亞洲藝術品交易中心,「大投資文化藝術時代來了。」當天,吳思瑤質詢文化部長李永得時,毫不諱言文獎條例修正案就是側重「租稅改善」,還逼問對方是否滿意修訂方向,只見李永得支支吾吾地說:「政策不可能一次到位……,稅制改變感謝財政部。」吳思瑤一聽立刻狠噹「聽起來就是勉為其難接受」、「思維應要有更大躍進」等語,才會讓李永得藉「感謝財政部支持」的說法、意有所指地暗示應見好就收,以免呷緊弄破碗。 此外,吳思瑤還當著財政部次長李慶華的面猛酸「佛系的文化部對上狼性的財政部……,財政部如此狼性壓迫我們……,讓我覺得想哭!想哭!想哭!我好想哭啊!」她甚至提出分離課稅比政院版實質稅率一.二%更低的○.六%。近年不少台灣收藏家轉往大陸、香港等地拍賣藝術品,但由於時局的變化,認為還是台灣比較安全,遂遊說政府降稅。(圖/翻攝自Art Press官網)李德維質疑,即使財政委員會多次討論藝術品交易降稅的議題,但只聚焦藝術品交易是否降稅,反觀文獎條例修正案,竟將藝術品交易改成分離課稅,兩者天差地別,「面對藝文界存在不同意見,吳思瑤卻堅持『沒收』公聽會,難道不怕被懷疑是替富人減稅?」國民黨立委曾銘宗直言,他鼓勵藝術創作,支持藝術家出售五千萬元以下的作品,應採分離課稅,藝術商和收藏家則仍須課徵綜合所得稅。全球貧富差距不斷擴大,財富分配正義的話題愈來愈受到關注,美國加州大學經濟學教授賽斯(Emmanuel Saez)和祖克曼(Gabriel Zucman)在《不公不義的勝利》一書中警告,導致貧富不均的並非經濟,而是政治,尤其政客根本不管貧富差距,不斷找各種藉口替富人減稅。對比文獎條例的修法過程,印證學者警語所言不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