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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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防彈背心傳弊案 檢聲押軍備局、廠商4人遭請回將提抗告
國軍採購防彈背心,要求「抗彈纖維布」須為台灣製,不料廠商卻涉嫌以陸製品交差。桃園地檢署日前發現廠商即將出境,提前發動搜索,日前聲押軍備局綜合事務處理科林姓上校、3廠商,不過桃園地院以無管轄權為由將4人請回,桃園地檢署29日認為法院認事用法有不當之處,提起抗告。桃園地檢署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偵辦防彈背心採購弊案,因合約要求使用台灣製「抗彈纖維布」,不料業者為降低成本,以便宜3分之1的陸製品交差,專案小組也懷疑軍方涉嫌不實驗收。專案小組偵辦案件時,發現有廠商26日出境,擔心廠商已經知道出事,是要到國外「跑路」,連忙發動搜索、逮人,在桃園國際機場攔下廠商,並陸續搜索其辦公室、軍備局等單位,經偵訊後,認為林姓上校與業者供詞有出入,懷疑有勾串、滅證之虞,依涉犯《政府採購法》聲請羈押。不過法院審理後,以無管轄權為由,駁回聲請,全部裁定請回。桃園地檢署認為,該裁定認事用法有不當之處,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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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見愁與抓鬼的「女鍾馗」
蔡正元博士近日在媒體表示:「懷疑外交部五鬼搬運」!什麼是「五鬼搬運」?簡單說,就是將別人家的財運到自己家。作家逸竹(yt)野叟曾在他的部落格這麼說:台灣「五鬼搬運」的例證, 如「拉法葉艦採購弊案」「獵雷艦弊案」還有「二次金改」⋯都是「鬼影幢幢」。 「五鬼搬運」出自許多舊小說中,都說這五個小鬼功力了得,可以在不動聲色、不知不覺中,連門窗箱櫃都聞風不動的情況下,神奇的把你的財產搬空、掠為己有!蔡英文的執政,創建了許多「執政奇蹟」,政府的「機密」特別多!最奇怪的就是,只要跟採購案有關的幾乎都蓋上「機密」,更令全世界學術界奇怪的是,她的博士學術論文,空前絕後地居然也能列入「國家機密」,全世界學術界譁然之下,她的名調支持仍然不墜,台灣民眾的「是非不分」也應爭取列入世界金氏紀錄才是啊!許多朋友說我的文章是狗吠火車,但我們都不說,天理何在?當許多人都在抱怨年輕人「不懂」的時候,你們可曾反省,自己又用了什麼正確的引導,讓年輕人學會明辨是非,知道什麼是撥亂反正?許巧芯在揭露外交部部分不是機密的機密公文之後,所有的綠媒鋪天蓋地,用五十個打一個的「群毆」方式醜化、污蔑徐巧芯,讓我感覺這情況就像在吃宵夜時,突然看到一群一群流氓無賴在街頭圍毆一個去市調的小女生。反觀蔡正元說的「五鬼搬運」,試問外交部:1)過去我們就有直接與烏克蘭聯繫的管道,為什麼還要透過捷克?2)錢給了捷克,為什麼又要捷克回到台灣來採購?為什麼我們不直接買了空運過去請捷克轉交即可?3)如若前面都是機密,那麼指定回台灣買藥品,被指定的廠商內容是啥?如何採購?是否依照政府採購法?⋯ㄧ連串的問號之後,可否告訴民眾,這又是什麼機密?4)徐巧芯公佈的內容早在捷克官方期刊對世界公佈了,徐巧芯犯了什麼洩漏機密罪?一群人轉移目標不談可能的弊案,所為何來?以上的問號,讓我們合理的懷疑外交部如蔡正元博士所述,正在做另一次的「五鬼搬運」!此刻我們不僅不覺得徐巧芯是洩密的主角,反而覺得徐巧芯是上帝派來的鬼見愁,是來人間抓鬼的「女鍾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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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通行權3/不認環狀線修繕龜速 新北市府說法曝
0403大震各地皆有不等災情,新北市環狀線軌道則因損壞,中和至板橋段預計長達至少1年無法通車,每日有近10萬人次通勤族受到影響,外界質疑不斷,主管機關新北市政府也公布最新處理進度。新北市政府捷運局表示,針對環狀線修繕,目前已召開23次復原工程推動檢討會議,並已依《政府採購法》啟動緊急工程採購工作,除了已先行於地震後立刻進行緊急加固工程外,遠期修復所需的盤式支承已訂料生產,而施工架也正在購料設計生產中,外界熱議的頂升千斤頂設備及規劃也同步進行,近期將先進場搭設施工架並進行後續鋼箱梁修復工作。捷運局官員表示,此次環狀線地震受損嚴重,共有11處位移,另有隔音牆變形、鋼軌於位移範圍變形斷裂、多處軌道基板毀損脫落、部分軌道板破損、伸縮縫損壞、水環及機電系統纜線拉伸受損等問題。針對遠期修復,官員說明,至少要敲除更換36個盤式支承,除了訂料生產及試驗確認強度外,尚須搭設16至28公尺高空施工架,提供敲除原有盤式支承,更換焊接新的盤式支承,以及設置臨時千斤頂擡升及復位空間,然而部分大梁因配合軌道線型坡度,又已裝載各式營運附屬設施,如軌道、隔音牆等,施工困難及風險比新建工程高很多,時間實在急不得。針對財源,官員強調,考慮搶修固定與符合支用法規後,先以新北市「災害準備金」處理環狀線地震復原工程。此外,2023年5月環狀線經營權移轉時,雙北市府協議僅有針對營運管理及財產進行移轉。而至於5級地震就能讓鋼箱梁位移,究竟算是天災難免?設計瑕疵?施工缺漏?雙北捷運局已依雙北市長共識,於釐清責任後依契約處理,如果不屬保固所及,新北市府就必須全盤承擔,災害準備金墊付款將打水漂;如果屬設計或施工問題,台北市政府就能向廠商中華工程要求回復原狀,且依約市府不需賠付任何金錢。據了解,雙北已共同聘請第三方公正單位人士進行調查,也已經告一段落,刻正進行報告撰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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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貪官收百萬賄款還屠宰梅花鹿! 監院今全票通過彈劾案
前連江縣政府參議劉德全,今日遭監察院全票通過彈劾案表決,並列出三大原由,監察院表示其擔任建設局局長、產業發展處處長期間,向3家得標廠商索取賄款,並協助兒子詐領高達300餘萬元之計畫補助款,還以「大坵島梅花鹿數量過多」為由濫行指示,以殘忍手法屠殺83頭梅花,並遭判刑,種種行為已嚴重敗壞官箴及有損公務人員信譽及形象,彈劾案通過後,將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院的新聞稿中指出,劉德全利用職務之便,在民國105年到109年間,透各項採購案,先後向3家得標廠商收受近新台幣百萬元賄款。監察院表示,劉德全並在107、108年度地方型產業創新研發計畫,擔任評選委員會主持人及評選委員,參與審議補助案。劉德全明知其2個兒子為規避補助資格限制,卻虛設或借用5間公司申請補助,故意隱瞞借用他人名義申請補助之事,通過該5間公司之補助案申請,前後取得300萬餘元計畫補助款。監察院指出,109年間連江縣政府產發處公開招標的採購案,在胡姓廠商借牌得標後,劉德全在知道採購案契約中沒有認呵宰殺梅花鹿的依據,還以「大坵島梅花鹿數量過多」為由私下指示廠商宰殺高達83頭梅花鹿,文中提及,廠商會先在大坵島後山設置陷阱,待梅花鹿被困住後,再以繩索套住其四肢,最後以刀具刺入其咽喉、心臟或腹部等部位,使鹿隻最終失血死亡,手法非常殘忍,更有違動物保護法規定。監察院提到,劉德全已遭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以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商業會計法、動物保護法及刑法詐欺等罪提起公訴。經福建連江地方法院,以其共同犯對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故意犯背信、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等5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10月,褫奪公權5年。監察院強調,經監委蔡崇義、趙永清、王麗珍調查相關事證後,認為劉德全已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規定,違法失職事證明確、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監院彈劾審查會已在7日上午審查全票通過彈劾,全案將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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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前建設局長收賄百萬!狠心屠殺「83頭梅花鹿」 監院通過彈劾
前連江縣政府建設局局長及產業發展處處長劉德全於任職期間,向3家得標廠商索取賄款,並協助其2個兒子詐領計畫補助款,又濫行指示屠殺大坵島83頭梅花鹿等,行為已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監察委員蔡崇義、趙永清、王麗珍提案彈劾,經監察院審查通過。據了解,劉德全於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向3家得標廠商索取約新臺幣(下同)百萬元賄款,並藉由擔任地方產業創新研發計畫之評選委員,使其2個兒子成立之5間人頭公司取得計300餘萬元之計畫補助款。不僅如此,劉男私下指示屠殺大坵島83頭梅花鹿,遭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以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商業會計法、動物保護法及刑法詐欺等罪提起公訴。經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審理,法官以其共同犯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背信、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等5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10月,褫奪公權5年。監委蔡崇義、趙永清、王麗珍調查相關事證後,認劉德全行為已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違法失職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經提案彈劾。監察院彈劾審查會於5月7日上午審查全票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彈劾理由略以:一、向得標廠商收受賄賂部分:105年馬祖海洋伴手禮發展計畫勞務採購案,劉德全於每期案款撥付後,親自或透過其長子與廠商約定交付賄款之時間、地點並收受之(共4期,第1至3期每期金額各19萬350元,第4期6萬3,450元)。108年度離島產業升級輔導計畫勞務採購案,每期案款撥付後,由其長子出面收受該數筆賄款(共3期,第1期金額5萬7,000元,第2期金額5萬7,000元【與其他債務抵銷,未實際交付】,第3期7萬6,000元)。109年度擴充採購案,每期案款撥付後,由其長子出面收受賄款(第1期金額8萬5,000元,第2期金額8萬8,000元)。二、協助詐領補助款部分:107年度地方型產業創新研發計畫,擔任評選委員會之主持人及評選委員參與該補助案之審議,明知其2個兒子為規避補助資格限制,虛設或借用5間公司申請補助,故意隱瞞該借用他人名義申請補助之事,通過該5間公司之補助案申請,致其兒子等人持製作之不實人事差勤資料及統一發票,向連江縣政府詐得255萬332元補助款。108年度地方型產業創新研發計畫,擔任評選委員會之主持人及評選委員參與該補助案之審議,明知其長子向他人借名申請之補助案,刻意隱瞞該借用他人名義申請補助之事,通過該補助案申請,使其長子持不實之人事差勤資料及統一發票,向連江縣政府詐得69萬8,832元。三、濫行指示屠殺大坵島梅花鹿部分:109年間連江縣政府產發處公開招標「109-110年連江縣推動野生動植物合理利用之管理計畫(勞務)採購案」,由胡姓廠商借牌得標後,時任產發處處長之劉德全明知該採購案之契約項目,並無任何宰殺梅花鹿之依據,竟僅因其主觀上認為大坵島之梅花鹿數量過多,即在不符合採購契約內容之情況下,私下指示該胡姓廠商藉履行標案之機會,宰殺大坵島上之梅花鹿。且宰殺梅花鹿方式,係由廠商在大坵島後山設置陷阱,俟梅花鹿遭陷阱困住後,即以繩索套住鹿隻之四肢,再以刀具刺入鹿隻之咽喉、心臟或腹部等部位,使鹿隻失血死亡,手法殘忍,有違動物保護法第13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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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密梗」被破?徐巧芯曝援烏秘約捷克政府早已公開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日前質疑,台灣和捷克簽訂援烏計畫涉嫌圖利特定廠商,還公布外交部「密」件,外交部立即前往告發徐巧芯涉《刑法》洩密罪。不過,徐巧芯今天舉出捷克政府在3月26日印編的國際期刊「捷克現代經濟外交雜誌」上披露密約全文與內容,包括他點名的第三方「捷克衛生技術研究所(CHTI)及醫療器材製造商和供應商協會(AVDZP)單位名稱都在內文中。徐巧芯說,她要問外長吳釗燮,外交部告立委現在洩密,但為什麼捷克政府卻在3月就能對外鉅細靡遺的公開,台灣卻還要遮遮掩掩?外交部有無精確掌握國際訊息?也回嗆外交部「請問還要告立委哪一點?」。外交部指責徐巧芯「洩密」標的,是外交部援引行政命令、自行認定的援烏密約「密」級公文,已遭外界質疑,該「密」件並沒有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認定為國家機密,若此例一開,部會援引行政命令自行認定密件後,是否就能作為阻止在野立委揭發及媒體刊載,有極大商榷空間,畢竟若各部會都將所有公文全數列為密件。但此事的爭議還沒有完,徐巧芯今天在立法院受訪時,拿出捷克外交部印製的國際期刊指出,外交部告她洩密,但她所質疑的援烏密約相關內容,捷克政府早在3月26日就對外揭露,內容中還提到捷克公司與台灣政府合作,在台灣政府支持下幫助烏克蘭,總金額約1000萬美元,與她揭露的價格一樣。徐巧芯說,為何捷克政府可以搶先公開,台灣政府卻要遮遮掩掩,大家完全看不懂?已經公開的事情,還能稱為密件嗎,而且捷克政府期刊內容比他披露的內容還更多。她鄭重表示,這件疑案的重點在於,密約中披露的30%至40%的台灣醫材採購,完全迴避台灣的政府採購法,這沒有問題嗎?立委不能監督嗎?難道這就是外交部真正生氣、首次提告立委的真正原因?徐巧芯強調,捷克外交部的公開資訊、並不是祕密,內容中甚至宣傳「捷克比台灣還更民主」,她要外交部說明告洩密,要告他哪一點?請外交部趕快公布那些「銷售物資給外交部及捷克的廠商名單,以及有沒有為被政府採購法」?另外台灣有那麼多醫材廠商,優秀廠商,但是都知道援烏密約的高達300萬到400萬美元的採購資訊嗎?還是只有和民進黨友好的廠商才知道、採取限制性招標?這麼一大筆金流迴避監督,不是由台灣政府採購,而是捷克衛生科技院,請外交部說明,怎麼證明有用在援助烏克蘭?請問當捷克政府標明「轉手提供烏克蘭是台灣政府的要求、非烏克蘭及捷克要求」時,外交部還不必對國人說清楚講明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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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防彈衣黑名單廠商頻得標惹議 警政署:招標程序均符合規定
國民黨立法委員王鴻薇今(6)日召開記者會,踢爆警用防彈衣抗凹陷板有瑕疵,且過去被列為採購黑名單之廠商卻頻頻得標,要求警政署講清楚,確保基層員警執勤安全。對此,警政署後勤組長張義昌澄清,一切招標程序符合規定,且防彈衣抗凹陷板瑕疵問題,已依照保固合約通知廠商全部抽換完畢。立委王鴻薇和國民黨立委廖偉翔、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召開記者會,踢爆防彈衣採購弊案,日前接獲基層警察人員反映,部分防彈衣抗凹陷板出現瑕疵,包含北中南共有7個縣市警局、1000多塊抗凹陷板出現變形,立委直指該採購案都是同家廠商得標。王鴻薇追查發現,該公司過去採購案弊端不斷,曾於2003年、2009年、2013年和2020年間,多次被列為「拒絕往來廠商」,但仍繼續拿下標案。2019年得標防彈衣但被揭發「黑心防彈背心」,以舊產品換標籤當新品交付警政署;奇怪的是2023年該廠商防彈背心採購案,再被發現提交瑕疵品。立委痛批,如此累犯,簡直罔顧基層人員生命,質疑警政署等相關單位,再將標案包給黑心累犯廠商更加可議。對此,警政署發布新聞稿澄清,表示該標案為去年採購案,投標過程一切符合現行法規和流程,依公開招標最低標方式處理,當初有光研公司和另外1家公司投標,2家公司都不是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告的拒絕往來戶,招標過程也都要求這2家公司必須先製作樣衣,也送國內和國外機構檢測,結果光研公司合格,另外1家公司不合格。其中,現行政府採購法對於拒絕往來廠商是有期限性,經查光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最後一筆遭列為拒絕往來廠商期限至2022年3月,故該公司可參與該批防彈衣採購案競標(去年4月27日公告招標)。警政署也分別在去年10月和11月,派員前往光研公司現場查驗製造過程、督導生產能力,並了解進度。另外,有關「全面回收更換抗凹陷板」一事,警政署今年3月已通報各警察機關全面檢視抗凹陷板情形,目前已發現瑕疵抗凹陷板1,400多片,廠商已完成回收換新作業。對於非瑕疵之抗凹陷板要求廠商全面回收,與契約規定不符,執行上有窒礙難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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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市府讓新壽補投標資料 林延鳳:公僕淪為財團的家僕?
北士科案持續延燒,台北市議員林延鳳6日再揭露,新光人壽投標T17、T18時,資料原有缺漏,但柯市府為趕決標,也為了不讓該唯一投標者「功虧一簣」,竟還令其下次會議限期補正,而標規容許招標機關雖有這種裁量權,在採購實務極為罕見,柯市府面對只有一家廠商投標,該廠商還犯這種低級錯誤,卻未直接宣布「資格不符」流標,寧可等新壽送資料來再說,令人懷疑此案從事前訪談到資格審查,對該廠商服務備至,質疑柯市府是「從公僕淪為財團的家僕」。林延鳳指出,2021年9月30日柯市府審查新壽資格標時,發現未提供董事會紀錄和代表人印章樣式「公證」,依照柯市府訂定之標規,非政府所出具之文書皆須經法院公證或民間公證人認證,但同時該標規又稱除了「價格標單」和「押標金證明文件」不能補正之外,其他經市府同意都可以令廠商限期補件或補正,於是柯市府同年10月4日函請新壽應該8日下班前完成補正,給該公司超過一週的時間準備,新壽隨即於7日補件,隨即於13日通過審查並以「低價」得標。林延鳳表示,《政府採購法》第33條第3項規定「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何謂「開標前」?根據工程會網站「常見問答集」指出「係指所有投標文件(包括有資格標之情形)之啟封前」,還強調「開標後任由廠商補正,對其他廠商並不公平。」以新壽這種都已經由審查單位檢視相關資料的狀況,當然是「開標後」,同時相關公證資料之目的,在於董事會議紀錄與負責人印章之真偽,對契約之成立與否有顯著影響,依照《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2條第4款之反面解釋,當然不屬於「非契約必要之點」,縱使標規容許廠商補正,但很可能有違反採購法之虞,這點檢調或中央採購業務主管機關也應介入釐清。林延鳳說,經詢問市府其他採購業務人員後得知,通常在一般採購業務開標當下,如果發現資料有漏,會請廠商代表即時說明,或者「打電話叫同事立刻送來」,並不會毫無通融餘地,但若當天無法補正,通常就會被判定資格不符,所以以新壽這種能事後限期補正的情況「他從沒遇過或聽過」;林延鳳也感慨,如果當時換作是其他廠商,柯市府還會這麼貼心嗎?換作是其他市府,新壽還能像這樣「犯了低級錯誤還有機會補救」,日後再「賤價標得大面積科專用地」?林延鳳說,套句前市長柯文哲名言「財團拿刀叉吃人肉」,她認為這些情況形同柯市府看到「財團刀叉落地」,還會小跑步自動上前幫忙換一副新的,不禁令人感嘆過去柯文哲曾說財團刀叉吃人肉,當了市長後完全變了樣,過去標榜「公開透明」的廉能政治價值成為口號,經不起檢驗完全破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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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骨塔工程爆弊案!廠商再吐1400萬不當得利
彰化縣伸港鄉公所2016年爆發納骨塔工程弊案,鬧得滿城風雲,前鄉長曾煥彰及代表會前主席林其瑞涉嫌向承攬廠商收受1400萬元回扣,兩人都遭判處重刑,1400萬元賄款也遭沒收,且近日彰化地院再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判處承攬廠商還須再返還1400萬元不當得利給伸港鄉公所。2016年間,伸港鄉公所2016年辦理第1公墓第3納骨塔櫃工程招標案時,時任鄉長曾煥彰、代表會主席林其瑞涉嫌向廠商索取30%回扣後,由邱姓業者以4733萬元得標該工程,曾煥彰分得828多萬元回扣,林其瑞則拿到570萬元。2016年3月19日,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兵分多路追查,並陸續羈押曾煥彰、林其瑞等涉案人,該案於同年5月17日偵結。全案被告中,曾煥彰被依貪汙罪判刑8年定讞,犯罪所得828萬8千元被沒收,林其瑞被判刑5年定讞,犯罪所得570萬元也沒收。伸港鄉公所事後向涉案廠商邱姓業者提起返還不當得利訴訟,並指出,當初工程是以廠商交付1400萬元賄款為條件以促成簽訂該契約,所以1400萬元的不正利益應自契約價款扣除。邱姓業者庭訊表示,該標案的毛利不到工程款30%,但在前鄉長的強烈要求下,他不得不配合勉強給付工程款30%回扣,實際上已無利潤,且該案的賄款1400萬元也已被沒收,公所可向法院聲請發還。他強調此案是被迫給回扣,是前鄉長不法行為所致,前鄉長的過失比例是80%,而他也已繳回236萬元的押標金。然法官審理指出,依修正前《政府採購法》第59條規定,廠商不得以支付他人佣金、比例金、仲介費、後謝金或其他利益為條件,促成採購契約之簽訂,如有此情事,機關得自契約價款中扣除此溢價或不正利益,以回復公平交易秩序下應有狀態,因此將該不正利益1400萬元自契約價款扣除,應屬有據,判處業者應返還伸港鄉公所1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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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巧芯用網購價質疑軍購案 遭國防部打臉
針對去年12月海軍海虎潛艦發生的官兵落海事件,緊急添購了「人員落海警示器」(MOB),不料,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卻提出質疑,徐指出海軍的實際採購價格與網路價格差達6千萬元。對此,國防部表示,海軍採購的版本在得標廠商的官方網站上並未公布售價,而國外的網站中販售的則是不具備防爆功能的一般型號。海軍採購之版本的單價為1萬4553元,低於市價。徐巧芯為此向國防部提出書面質詢,針對海軍採用限制性招標方式緊急採購MOB,採購的型號TB-520有效運作時間為36小時,同國軍強調的黃金搜救時間差上一倍。另外,海軍採購之品項再網上售價為275美元,約台幣8800元,但海軍卻以折合單價約1萬4000元台幣,採購共1萬2000個,共耗資1億7700餘萬元,兩者總價相差高達6千萬元。據《自由時報》報導,國防部回應道人員落海時,MOB可即迅速將精確定位資訊傳送至附近配備AIS在航船艦,以大幅提升搜索效能。海軍考量使用MOB電池使用時間為36小時以上,以使用時數36小時以上為採購規範,避免規格不當限商等因素。本案屬情況緊急且危及戰備任務,已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此外,針對徐巧芯質疑,「自動辨識系統(AIS)」基地台僅在本島四個角落,其覆蓋範圍明顯不足,AIS在基地台啟動時,會被其他擁有AIS基地台的船隻同時定位,若執行軍事任務、機密任務或正在爭議海域,有人落海時,海軍是否應該要開啟AIS定位系統?還是為了任務機敏性,不予開啟?國防部回應,前述AIS為安裝於船舶上自動追蹤系統,屬交通部航港局轄管,基地台多設置於沿岸地區及外離島,現已建置14座基地站、19座航標台,以接收及廣播台灣周邊海域AIS、海象及危險警示區等資料,國軍並無建置基地台。據《自由時報》報導,國防部指出,陸軍為其運輸直升機及兩棲偵搜部隊快艇乘員救生衣配戴需求採購個人定位信標,其係採公開招標方式辦理,且因儎台(即船身等本體)均配備AIS,尚無建置基地台需求。前述AIS系統均採被動接收模式,於人員落水時,僅被動接收人員落水訊號(由MOB發出),無洩漏船位之虞。國防部也強調,空軍依飛行訓練任務性質及各型機技令規範,飛行組員隨身或於求生包內皆配置「個人定位信標機」(PLB),目前C-130等8型機有運載乘員需求,惟僅於求生艇包配置PLB,乘員身上雖配戴求生背心及閃光燈等裝備,尚無定位相關設備。空軍將就C-130等8型機運載乘員檢討增購簡易型且遇水即發報MOB,期提升整體搜救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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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新內閣/綠營看陳金德:「很好的救火隊」、「做事比做人強」
準閣揆卓榮泰在4月16日公佈第三波閣員名單,包括經濟部長郭智輝、數位發展部長黃彥男、國發會主委劉鏡清、國科會主委吳誠文、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工程會主委陳金德。據本刊調查,民間企業對這波名單算是「褒多於貶」,多認為屬於形象清新的專業人士,唯獨工程會主委陳金德,並非來自業界。公共工程委員會的職責,主要是統籌公共工程之規劃、審議、協調及督導,並主掌政府採購法、技師法與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攤開自1995年首任主委陳豫以來13位工程會主委的背景,都是在土木工程、交通建設、都市規劃等方面浸營多年的官員或專家。若單獨只比較學經歷,陳金德自然比不上,他的優勢在於民代及地方政府的豐富歷練。的確,陳金德歷任國大代表、立委後,被陳菊延攬入高雄市府擔任環保局長、副市長,之後又擔任中油董事長,在被時任行政院長的賴清德派去代理宜蘭縣長。某位南部出身的新系立委表示,「他歷任過直轄市副市長,又當過地方政府主官,對於地方公共建設相當了解。」而曾經與陳金德同在高雄市政府共事過的高雄前某局處長,則認為陳金德是「很好的救火隊!」是個會做事但不太會做官的人,「他不太圓滑,跟議員關係也沒有很好。」陳金德地方政府歷練豐富,也曾擔任中油公司董事長。(圖/中油提供)陳金德在民進黨內最大的「功績」,就是曾對宜蘭縣長林姿妙及縣政府涉及的「機六用地」土地弊案,多次重火力爆料,包括「機六用地」周邊多塊農地未被課徵土地增值稅、以「左手換右手」形式推高地價等多項問題。只是2022年的選舉林姿妙仍然當選連任,「機六用地」土地弊案目前也仍在審理中。其實陳金德能進入內閣,最大的優勢就是來自準總統賴清德的「信任」。眾所周知,賴清德之前雖屬新潮流系,卻自成一格,身邊親近的戰友並不多。賴擔任行政院長時,提拔當時剛從中油董事長下台、同屬新潮流的陳金德去代理宜蘭縣長,陳金德在日後也「湧泉以報」,在2023年擔任賴清德競選辦公室副總幹事,同時出任「信賴台灣之友會」秘書長兼總聯絡人。「信賴台灣之友會」是賴清德參選2024年總統最重要的輔選基地,在全球有九十餘個賴清德海外後援會。據美國加州、加拿大溫哥華的海外信賴之友會的主要幹部表示,選戰期間所有海外後員會的連絡、串連事宜,很多都是經由陳金德之手。民進黨執政八年,賴政府繼要給人耳目一新的觀感,又要能不出錯,「信任」便是最基本的用人條件。至於「做事比做人強」的陳金德,可能真正要加強與黨內同志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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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互惠各自解讀 蔡瑞月舞蹈社下一步北市中央不同調
蔡瑞月文化基金會4日批評,台北市政府以三年一次公開評選方式,委外經營市定古蹟「蔡瑞月舞蹈社」。美其名是公平甄選,卻讓文化傳承陷入三年一斷層窘境,引發熱議。據了解,台灣現代舞先驅蔡瑞月女士是白色恐怖時期受難者,1953年出獄後,她在台北中山北路二段巷弄中,日本殖民政府遺留的「文官宿舍」原址設立舞蹈社,培育後代舞者。該基地曾面臨拆除和火災危機,依然保存下來,但2024年與市府的合約即將到期,面臨公開招標、委外經營的狀況,基金會希望市府能讓他們繼續在這裡,保留、推廣文化。基金會董事長蕭渥廷4日說明,《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1條第4項有規定「公有之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之管理機關,得優先與擁有該定著空間、建造物相關歷史、事件、人物相關文物之公、私法人相互無償、平等簽約合作」,以蔡瑞月舞蹈社來說,蔡瑞月文化基金會就是最該優先平等簽約合作的團體。蕭渥廷批評,北市府不顧文化資產延續性,只為了形式上不落人口舌,堅持3年一選公開招標,讓傳承團體陷入三年一次斷層,失去延續蔡瑞月精神,更讓舞蹈文化陷入風險。對此,北市文化局回應,北市其他重要文化場館與名人故居,如「紫藤廬」、「李國鼎故居」、「林語堂故居」等,皆依據《台北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以公開評選方式甄選營運單位,藉助民間資源參與公共事務,推動地方文化發展,增進營運效益。文化局強調,甄選營運單位時,其中甄選要點也會考量場館脈絡及精神,符合平等互惠原則。而中央主管機關文化部則認為,北市可考慮採限制性招標,委託適當團體或個人,因為依《文化資產保存法》21條第4項精神,鼓勵各管理機關得逕予委託與古蹟、歷史空間相關的公、私法人經營,才符合文資法「合作經營」精神。文化部文資局長陳濟民補充,有鑑於此,文資局也已經函示各縣市政府管理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本於權責辦理,重申也可採用第22條採限制性招標,委託適當的團體或個人或個人執行。至於何以北市堅持以三年一次公開甄選為招標要件,文化部官員則低調向CTWANT表示,應是北市希望完備程序,避免落人口實。但文資局函文重申可採限制性招標後,相信北市府也會更有彈性處理類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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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鍋系主任1/澎科大遊艇成違法捕撈幫兇 系主任遭控甩鍋給前任
2022年5月,海巡署補給船路過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時,發現有潛水客在附近海域漂流,立即將人救起,卻意外在潛水客的網袋內發現非法捕撈的龍蝦與螃蟹,更進一步發現潛水客所乘坐的遊艇是澎湖科技大學所有的「海洋2號」,澎科大海洋遊憩系前系主任陳正國也因遭聲押禁見。事發後,澎科大海洋遊憩系現任黃姓系主任對外表示,澎科大對於遊艇的使用狀況並不清楚,如今卻被爆料指出,他從頭到尾都知情竟能全身而退,甚至甩鍋給前系主任。黃姓系主任表示,該遊艇為澎科大與PIDC國際潛水中心產學合作,目前由業者負責管理船隻,當天校方並不清楚業者的使用情形,如調查後確認有違法捕撈等情事,校方將從新審視雙方的合作關係。但知情人士透露,事件曝光後,黃姓系主任不但火速向業者收取遊艇費用,隨後又取消與業者間的產學合作,讓業者白白負擔近30萬元的遊艇船隻修繕費用,案情並不單純。海巡署將在海中載浮載沉的潛水客撈起,卻意外發現其中有人違法捕撈麵包蟹與龍蝦。(圖/資料照)對此,澎湖縣調查站也認為其中有弊端,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由檢察官吳巡龍指揮偵辦,於2022年8月17日兵分多路,於6處地點帶回被告3人與證人4人訊問,認定澎科大海洋遊憩系前系主任陳正國涉犯偽造文書、詐欺取財、背信與政府採購法,但有知情人士出面指控,此案件至今已2年餘,卻未見任何司法程序進行中。該名知情人士表示,黃姓系主任明知校方與潛水業者間的產學合作合約已到期,2022年3月1日系務會議上才剛重簽與業者的產學合作新約,相關流程明明還在跑,但黃姓系主任卻在同年4月3日傳訊向業者表示,「契約在跑流程…但因為已經經過系務會議討論,會議紀錄也經過院、校審核,『所以船你們可以先依契約使用』,雙方正式用印的程序春假後再補追即可。」同年5月7日,海洋2號事件爆發,黃姓系主任疑似為撇清責任,要業者結算4、5月份共9.6萬元的航次費用,並火速終止產學合作合約,而當初造價約600萬元的「海洋2號」則從事件爆發後閒置至今。知情人士指出,黃姓系主任明知與潛水業者間的產學合作新約尚未完成,仍傳訊給業者「船你們可以先依契約使用」。(圖/翻攝自澎科大海洋遊憩系臉書)對此,知情人士不滿表示,黃姓系主任在新的產學合作契約尚未生效前,就同意業者出船使用遊艇,4月份共計使用17次,每趟費用約為5000元,但根據澎科大海洋遊憩系設施與器材租借收費標準,在契約尚未生效之前營利團體、機構所使用,每日應收之費用應為2.5萬元,業者卻僅繳交5000元,質疑黃姓系主任才是真正「背信」之人。針對海洋2號所惹出的相關爭議,澎科大回應坦承,黃姓系主任僅透過通訊軟體承諾業者可以繼續使用船隻,確實有精進空間,後續針對校內產學合作也將持續內控,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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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科大教授黃兆龍涉詐領研究費396萬元 北檢起訴10人
台灣科技大學營建所前教授黃兆龍涉嫌以不實發票,多次向學校詐領研究經費,累計12年不法所得達396萬餘元,除了用作個人花用,還幫妻子與研究助理支付勞退、健保及出國費用等。北檢深入追查發現,涉案廠商另涉及圍標8項政府標案,總金額達上千萬元,今(26日)偵結依加重詐欺、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起訴10人。據了解,黃兆龍從1987年到2020年間擔任台科大營建工程學系暨研究所教授,期間受國科會等機構補助或委託,進行多項研究計畫。按照規定,相關計畫所需支出若是1萬元以上、未達2萬元,可檢附發票及報記單正本進行核銷。起訴指出,黃兆龍涉嫌利用上述規定,找來過去學生的妹妹林女協助提供發票;林女考量黃男曾是胞姊的老師,且對方曾提供經營公司技術諮詢等情誼,同意按月開立不實請購單、發票,供黃男和湯姓助理報帳核銷。專案小組查出,另名涉嫌提供不實發票給黃男的吳姓業者,曾找同行圍標原能會核能所2000年的「全自動壓汞式孔隙分析儀」、2011年「力學實驗室實驗儀器與校正設備」、2015年「熱水利耦合非破壞檢驗設備」,以及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2023年「車轍輪機試驗儀」、台電2012年「超高壓泵」、北科大2016年「貴重金屬及礦物洗選設備」、陸軍後勤指揮部2023年「敲擊回音儀」、健行大學2015「土木系恆溫恆濕機」等標案,總金額破千萬元。北檢今日偵結,認定黃男、湯姓助理、吳姓廠商等10人涉嫌重大,分別依加重詐欺、偽造文書、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起訴,並請法院宣告沒收黃男等人以不法手段詐得的研究經費,如無法沒收應追徵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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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糾正中科院閃採購法買無人機 不合需求專家譏淪擺拍用
監察院21日表示,中科院辦理無人機組件對外採購案問題多,如個別評選委員評分爆高、優勝者拿落選者產品交貨等離譜情節,通過糾正國防部與陸軍司令部。監察委員蔡崇義攤開2023年國防預算書說明,為了滿足聯合兵種營早期預警以爭取反應時間,繼而充實偵蒐能力,陸軍在2021年至2023年間,編列新台幣7億7998萬元持續預算,向中科院採購50套戰術型近程無人飛行載具(近程無人機)。蔡崇義說明,這類近程無人機採軍民合作研發,原希望快速建立我國無人機新戰力,但中科院為行政法人,辦理上述組件採購案規避《政府採購法》,已違反採購公平精神。監察委員賴鼎銘則表示,中科院辦理近程無人機後續組件對外採購中,「垂直起降無人機製作等3項」案的採購過程有疑,例如個別評選委員評分達99.55分,顯然未依評選項目客觀評分。此外,原評選優勝者用失標協力廠商的光學產品交貨,導致外界質疑招標評選的公平性,而中科院也難提合理說法。監察委員張菊芳則點出,10位評選委員名單,其中6位為中科院人員、3位為陸軍士官,僅1位為外聘學者專家,國防部卻未能督導修訂及完善採購規定,導致採購過程違反《行政法人法》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中的採購公平規定,必須澈底檢討。對此,新北市議員林秉宥向CTWANT表示,此案呈現的是中科院長久以來用特定規格綁廠商陋習,中科院不是需求單位,卻能主導採購,甚至在決標後主導廠商的得標項目分包,與公共採購作業邏輯相悖。林秉宥感嘆,中科院為行政法人,並不適用《採購法》,設置原意是希望能給予採購彈性爭取時間,但多年來彈性卻淪為違法亂紀的保護傘,國防部也因為「太好用了」無意修正。林秉宥直言,評審委員比例失衡是問題核心,此案中科院角色為整合單位,卻能決定標案的結果,而需求單位陸軍竟然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評審委員,也難怪這些削足適履的採購根本就不符合實際需求,全然的虛擲浪費,唯一功能只剩下「擺拍騙外行人」。林秉宥補充,以近期國防部遭監察院糾正的另一案「小型多軸無人機」為例,此類的戰術應用與反制在多國軍隊都已有完整的作業模式與教育訓練,我國卻直到對岸無人機襲擾後才開始制定,顯見國軍高層對於未來威脅的感知與回應能力嚴重低落,「這更是最嚴重的問題」。監察院重申,國防部身為中科院的監督機關,而陸軍司令部為委製機關,對此案採購明顯督導不周,因而提案糾正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