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士琪:破壞新光金未來是「他」 為彭雪芬抱屈「不應拿配偶身分模糊改革焦點」
新光金(2888)包括現任董事洪士琪等改革派股東,今天(8日)就創辦人吳東進致新光金控50萬股東公開信內容,三度發出共同聲明駁斥,對遭吳東進點名的彭雪芬抱屈,質疑藉此模糊新光金控內部董事會應予整改之焦點,直言「新光金控沈痾已深,呼籲股東全力支持改革」。洪士琪今天三度以臺灣新光實業、新勝、王田毛紡、東興投資、家邦投資等五家公司代表人發表聲明指出,對吳東進聲稱已掌握三分之二股份,實屬妄言,企圖混淆視聽、誤導股東。蓋新光金控之股東結構,依公開資訊,國內散戶股東約佔50餘%、外資股東約18%,何來吳東進先生所稱「已經掌握新光集團相關事業所擁有之新光金控股份的三分之二」?如為屬實,吳東進先生恐有未依金管會辦法「據實申報同一人同一關係人」之虞。至於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夫人彭雪芬,因擔任新勝公司董事長而遭恐對金金併的新光金控利益有所影響,洪士琪說,「此舉才是破壞新光金控之未來發展、未將新光金控最高利益視為要務,戕害新光員工及股東權益至明。」洪士琪說,新勝公司本次提名新光金控的董事候選人的重大決策,亦均經董事會合議通過,董事長僅係代表董事會執行決議,是以吳東進先生企圖以彭雪芬女士為台新金控董事長配偶之身份,模糊新光金控內部董事會應予整改之焦點,甚而故意導引牽連至不相干之合併議題,惡意操弄投資大眾。況且吳東進先生一再以股東身分指導董事會對於合併條件之要求,益證再次不當干預新光金控董事會,前次裁罰殷鑑不遠,期盼吳東進先生自制、自愛為禱。呼籲50萬股東應正視新光金控長期經營不善、違反公司治理、大股東干政以及經營虧損的事實,勿被流言誤導,支持改革派提名的董事名單,全面整改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