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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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北凌晨出門不見啦! 鷹眼實習生10分鐘就找到
略有失智的80歲陳老先生凌晨4時許,趁家人熟睡的時候,獨自外出後失去音信。家人早上起床發現老先生不見,趕緊在周邊區域及他常去的公園等地方找尋都沒有發現,眼見已快中午天氣炎熱擔心他發生意外,立即向桃園警察分局武陵派出所報案請求協尋。巡邏警員陳勇翰、李廷皓及實習生徐鈞頎接獲所內通報,立即依據家屬提供陳老先生的特徵灰衣、黑褲、禿頭在周邊大街小巷進行搜尋。略有失智的80歲陳老先生凌晨離家走失,鷹眼實習生10分鐘就找到他。(圖/翻攝照片)略有失智的80歲陳老先生凌晨離家走失,鷹眼實習生10分鐘就找到他。(圖/翻攝照片)約10分鐘後,在行經成功路時,員警還在研究阿北可能走哪去,實習生徐鈞頎卻瞄到對面騎樓下有位特徵符合的老先生匆匆走過,立即提醒帶班學長,員警一看連忙停車將其攔下,經過詢問果然是陳老先生,他早上出門後突然忘記怎麼回家,在附近繞了許久,越走越遠還是找不到家。員警立即將他送回所內休息並提供飲水,同時通知家屬到所內將他接回照顧,家屬獲悉是實習生建功也不停感謝,讚他未來一定是優秀的人民保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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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竹如久違現身近況曝光 出門險被假警察詐騙8千元
84歲盛竹如今(6日)現身參與反詐騙公益影片《麥鈎騙啦》拍攝,聊到被詐騙經驗?盛竹如分享某次去餐廳吃飯,曾被冒稱是警察的指控闖紅燈要罰8千元,而日前他因替「誰摔死了李新」影片中旁白捲入官司,被問及此事的他則妙回:「這也是一種詐騙。」盛竹如說某次出門去家裡附近的餐廳吃飯,走到一半竟遭人攔下,對方自稱是警察,說抓到他剛剛過馬路連闖兩個紅燈,要罰他8千塊罰單,他說:「我當下就知道是詐騙,我還問他能不能打折,他竟然說『好,打8折』,我就假裝要拿錢趕快回去跟警衛說,叫他們去逮住他」」。周婷婷(左起)、盛竹如、王滿嬌、馬國畢,一同演出《麥鈎騙啦》反詐騙公益影片。(圖/楊澍攝)先前盛竹如因在「誰摔死了李新」影片中旁白,遭前立委羅淑蕾自訴涉犯誹謗罪,最高法院認定盛對影片中所指涉的人事未盡任何查證責任,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將他判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被問及官司是否有影響到心情?盛竹如手一攤無奈表示:「那個沒事,那等於是個詐騙。」這次與秦楊、王滿嬌、馬國畢等人一同拍攝反詐騙公益影片,盛竹如表示因為覺得很適合、劇本很好,對社會有益所以決定參與,秦楊也表示,這次拍攝影集就是為了宣導防止中老年人被詐騙,也要勸誡年輕人不要淪為詐騙集團的幫手。反詐騙公益影片《麥鈎騙啦》,從規劃籌備3個禮拜,花2天拍攝,秦楊的高二兒Jerry也有參一咖,Jerry最近在潮牌店打工平常也常拍短影片,秦楊大讚兒子很會拍:「他拿給我看,我笑到完全沒辦法睡覺!」至於兒子有沒有打算進演藝圈?他則笑回應該有,但現階段先讓他專心打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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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漁船越界! 港福洋漁船繳清121萬「不會即刻返台」:繼續捕魚
基隆八斗子籍「港福洋266號」漁船今(5日)凌晨1時許疑似在「台日協議暫定執法線」外作業,遭到日本海上水產廳公務船攔下,船上2台6印尼人全數被帶至日本調查,稍早日方同意以約新台幣121萬的罰款便放人、船,但繳完罰款後人船隻不會直接返台,而是預計7月16日後才會返回基隆,原因也曝光。日方稍早同意罰款600萬6000元日圓,約新台幣121萬元,只要款項匯入福岡辦事處,「港福洋266號」即可回台,目前蔡姓船東已接獲通知,正在準備匯款,但繳完罰款後,漁船不會直接返台,原因是目前正值魚汛期,漁船得把握時間捕漁獲,加上又被罰款121萬,一趟油費還要80萬元,因此被放行後會在外海繼續作業,預計7月16日後才會返回基隆。回顧這起事件始末,海巡署今晨6點50分獲報,八斗子籍「港福洋266號」今天凌晨1時許在釣魚台北方公海海域作業時,遭日本海上水產廳公務船攔下,要求船長、輪機長等2名台灣籍船員登上公務船,隨後遭到帶走,船上僅剩6名印尼籍船員滯留在公海。當時,附近作業我國漁船接獲通報,立刻通報海巡署,海巡署也立刻調派正在巡弋的南投艦趕往救援,據了解,該船作業位置疑似已超過台日協議暫定執法線,因此遭到日方攔下。不過據其他漁民表示,該船被強行攔截的海域位處公海,距離日本那霸西北方約170多海里遠,並未進入日本領海內捕魚,不知為何被扣留調查。海巡署表示,本案經我國駐日人員查證,「福」船疑似進入日方奄美大島附近海域作業,因違反當地漁業規範,遭日本水產廳公務船取締,全案由漁業署與日方聯繫處理中。我國漁民在護漁範圍外作業,遭外國公務船取締時,政府將不派艦護漁,惟適時提供必要外交協助;本案經我國駐日人員查證,「福」船疑似進入日方奄美大島附近海域作業,因違反當地漁業規範,遭日本水產廳公務船取締,全案刻由漁業署與日方聯繫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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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港福洋」漁船遭日方登檢扣船…8人被帶回! 日方同意罰款121萬放人
基隆八斗子籍「港福洋266號」漁船於5日疑似進入日方奄美大島附近海域作業,因違反當地漁業規範,遭到日本海上保安廳公務船登檢,不僅船上8人都被帶回日本接受調查,漁船也遭扣押。稍早日方同意罰款600萬6000元日圓(約新台幣121萬),只要把款項匯入辦事處,該船即可返台,目前蔡姓船東正在準備匯款中。5日上午6時50分,當時海巡署獲報,八斗子籍「港福洋266號」於5日凌晨1時許在釣魚台北方公海海域作業時,遭日本海上水產廳公務船攔下,並要求船長、輪機長等2名台灣籍船員登上公務船,隨後遭到帶走,船上僅剩6名印尼籍船員滯留在公海。海巡署表示,本案經我國駐日人員查證,「福」船疑似進入日方奄美大島附近海域作業,因違反當地漁業規範,遭日本水產廳公務船取締。海巡署指出,依「政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序」規定,我國漁民在護漁範圍內作業,遭外國公務船干擾時,政府將派艦護漁,並協助處理;我國漁民在護漁範圍外作業,遭外國公務船取締時,政府將不派艦護漁,惟適時提供必要之外交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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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路殺開罰 輾斃浪貓1.5萬元飛了
宜蘭縣1名林姓女子3個多月前開車行經宜蘭市津梅路時,輾斃1隻流浪貓,林女被人攔下後,留下假電話即離開現場,民眾蒐集資料向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檢舉,由於證據確鑿,動防所依違反《動保法》處1.5萬元罰鍰,成了宜蘭縣路殺開罰首例。舉發人游小姐指出,當天晚上林女開車輾過流浪貓,但並未下車察看,流浪貓遭撞後不斷抽搐,沒幾秒後斷氣,民眾攔下這輛小客車並告知林女撞到流浪貓,但林女顯現出沒有要處理的態度。游小姐表示,民眾要林女處理遭撞的流浪貓,但林女反問是要賠錢嗎?為何放貓在外面跑?因林女表達要離開現場,民眾遂要求留下電話,經回撥後卻是打不通的假電話,林女不理會其他人的質疑就踩油門揚長而去。游小姐說,生存在路上的動物本來就有風險,駕駛因為沒看到或來不及減速撞上動物都是時有所聞,但不應該是一副無所謂的態度,所以才向縣府舉發。經動物醫院判斷流浪貓死亡,游小姐取得行車紀錄器、證人說法後到派出所報案,經過3個月程序終於結案。動防所長陳祖健表示,路殺情況並非罕見,但過去宜蘭縣沒有開罰的主因是欠缺證據;這起事件發生在1處社區中,當晚有不少社區民眾目睹,事後不只1人出面作證,加上有錄影畫面作為佐證,因此成為宜蘭縣開罰首例。動防所通知林女到場說明並審議相關證據後,依違反《動保法》第6條處1.5萬元罰鍰,需要另外參與3小時動保講習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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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AIT又撞總統府 賓士男「極不配合」2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台北市49歲杜姓男子1日駕駛噴滿「國家」、「資安sos入侵」、「AI改造」白色賓士轎車,先是在內湖美國在台協會(AIT)外鳴放喇叭,之後又衝撞總統府前花台,警依公共危險、毀損等罪嫌,將杜男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2天上午被移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訊後依涉犯公共危險等罪,諭知2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責付配偶。杜男1日3時許先是駕著充滿抗議字樣噴漆的賓士,大鬧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遭保六警方驅離後自行離開內湖,一小時後卻出現在總統府,下午4時許衝撞總統府前鋼製花台,隨即被中正一分局逮捕送辦。杜男1日下午駕車衝撞總統府,當場遭到維安軍警攔下逮捕。(圖/翻攝畫面)杜男被逮後辯稱是因為精神恍惚才會踩油門撞花台,針對車上噴漆字樣未多做解釋,移送偵查隊時更喊出「國安特務」等莫名字眼,脫序行為被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嫌送辦。據了解,杜男罹患思覺失調症,從警方移送到偵訊過程都相當不配合,經檢方複訊後,諭令杜男以2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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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士噴漆「國家認知作戰」駕車大鬧AIT、撞總統府花台 男遭移送北檢
49歲杜姓男子1日駕駛一輛白色賓士轎車,車身噴滿「國家認知作戰、資安sos入侵、AI改造、共識」等字眼,先在內湖美國在台協會外鳴放喇叭,又衝撞組統府前花台,隨即被維安軍警攔下,警詢後將依公共危險、毀損等罪嫌,將杜男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訊後不排除諭令杜男交保等強制處分。警方調查,杜男1日下午3時許駕駛賓士轎車,上面噴有「SOS、國家認知作戰」等怪字,先是出現在台北市內湖區的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亂鳴喇叭,負責維安的保六警方隨即上前勸阻,但杜並未下車,還說他的訴求已經寫在車身上,隨後就自行離去。內湖警方追究杜男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經過1小時,居然出現在總統府外,他先是開車在總統府周邊繞行一段時間,但在下午4時40分許,撞擊總統府前鋼製花臺案,警力立即上前控制現場,初步觀察無飲酒情形,警方已將杜男帶回訊問,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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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防彈背心傳弊案 檢聲押軍備局、廠商4人遭請回將提抗告
國軍採購防彈背心,要求「抗彈纖維布」須為台灣製,不料廠商卻涉嫌以陸製品交差。桃園地檢署日前發現廠商即將出境,提前發動搜索,日前聲押軍備局綜合事務處理科林姓上校、3廠商,不過桃園地院以無管轄權為由將4人請回,桃園地檢署29日認為法院認事用法有不當之處,提起抗告。桃園地檢署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偵辦防彈背心採購弊案,因合約要求使用台灣製「抗彈纖維布」,不料業者為降低成本,以便宜3分之1的陸製品交差,專案小組也懷疑軍方涉嫌不實驗收。專案小組偵辦案件時,發現有廠商26日出境,擔心廠商已經知道出事,是要到國外「跑路」,連忙發動搜索、逮人,在桃園國際機場攔下廠商,並陸續搜索其辦公室、軍備局等單位,經偵訊後,認為林姓上校與業者供詞有出入,懷疑有勾串、滅證之虞,依涉犯《政府採購法》聲請羈押。不過法院審理後,以無管轄權為由,駁回聲請,全部裁定請回。桃園地檢署認為,該裁定認事用法有不當之處,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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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機向州警比中指被捕 主張「中指也是言論自由」獲賠568萬
美國佛蒙特州男子葛里高里龐巴德(Gregory Bombard),2018年在駕車時被一名州警無故攔下,指控他對自己比了中指。龐巴德否認了這項指責,但事後因為氣不過,真的對州警比了中指,因而遭到該名州警已觸犯「擾亂治安罪」逮捕。他事後對該名州警及佛蒙特州提告,認為比中指是受到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言論自由,最終獲得17.5萬美元(約新台幣568萬元)的和解賠償。綜合外媒報導,龐巴德2018年2月在佛蒙特州的聖奧爾本斯(St. Albans)被州警杰里根(Jay Riggen)攔下,里根告訴龐巴德,自己看見他在對自己比中指。龐巴德否認了這一點,但是他認為自己遭到里根的不當攔停,因此在里根離開時,朝他比了中指並且咒罵他。這一次,里根不僅重新攔下龐巴德,還給他上了手銬,以「擾亂治安」的罪名逮捕了他。龐巴德被帶到警局,採集了指紋與拍照,還被鎖在看守室裡一個多小時。事後警方將他的照片分發給當地媒體。更讓事件雪上加裝的是,里根因為龐巴德的車停在「禁止停車」的號誌牌前為由拖走了龐巴德的車,儘管他之所以把車停在那裡,完全是因為里根把他攔了下來。事後,龐巴德對里根與佛蒙特州提起訴訟,但在1年多後案件遭到駁回。直到2021年,龐巴德在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ACLU)的協助下重新提告,指控自己受到不合理的逮捕及拘留,他主張對警察比中指,是自己受到美國《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警察必須尊重《憲法》賦予人民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即便警方認為自己被冒犯或侮辱。在訴訟過程中,他們了解到,佛蒙特警方確實沒有對其員警做過任何有關於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宣導與培訓。律師對此表示:「無知不能成為警方逮捕行使自己權利的公民的藉口,憲法是這個國家的最高法律,它不允許警察隨意懲罰他們不喜歡聽到的言論。」雙方最終在2024年6月達成了和解,警察和佛蒙特州給予龐巴德17.5萬美元的賠償,而龐巴德則承諾不再就此事進行追究。佛蒙特州警方沒有對此事發表任何評論,不過警方發言人表示,涉事的警察里根已於5月31日辭職。《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簡稱「第一修正案」,禁止美國國會制訂任何法律以確立國教;妨礙宗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侵犯新聞自由與集會自由;干擾或禁止向政府請願的權利。該修正案於1791年12月15日獲得通過,是美國權利法案中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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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首例!陸女將電動行李箱騎上人行道 依「無照駕駛」遭移送
近期,可以載人移動的電動行李箱在各處風行,有不少觀光客會拉著電動行李箱出國,自在移動。不過在近日在日本大阪,一位30多歲的中國留學生因為把電動行李箱騎上人行道,因此被執勤的員警攔查,並在6月26日遭大阪府警察福島警察署函送檢調機關。日本警方稱,這是日本首次對這類事件進行逮捕行為,因為這種行李箱在法律上應該與輕型機車享有相同的待遇。日本警方表示,2024年3月,大阪街頭有一名中國女子因在人行道上「無牌照騎乘」電動行李箱遭巡邏員警攔查。大阪府警察福島警察署26日將這名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法的女子,依法函送檢調機關,這被視為是日本對於「電動行李箱」的首次打擊行動。據《NHK》報道,這名年約30歲左右的中國女子,今年3月在日本大阪市的行人路上因「無牌照」騎乘電動行李箱,遭巡邏員警攔查。報導指出,該名女子所乘坐的電動行李箱最高時速達一小時13公里,可以在無踏板等操作情況下,僅依靠電動馬達運行。根據日本《道路交通法》,這類設備被歸類為排氣量50CC以下的輕型機動自行車,必須申請牌照才能上路,並且駕駛人須持有駕照才能上路。根據日本《道路交通法》第117條之2的規定,無照駕駛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處以50萬日圓(約合新台幣13萬)以下的罰款。若發生交通事故,最低可處以6個月以上的有期徒刑。日本的《交通違反通告制度》還規定,肇事者若為無照駕駛,一律以刑事案件處理。另外,由於電動行李箱未設有煞車及方向燈、頭燈等裝置,依照日本《道路運輸車輛法》規定,不得在當地的公共路段上行駛。日本電動行李箱銷售負責人解釋,目前在日本國內使用並不普遍,大多是外國人攜帶外國製的電動行李箱近來國內使用。涉及此事件的中國女子目前正在日本留學,她否認日本警方的指控並供稱:「不知道電動行李箱被歸類為車輛,也不知道是需要持有車牌才能夠行駛的交通工具」。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中國,這類電動行李箱也不被允許騎上一般道路,2023年底才有一名上海女子因為騎電動行李箱上班被上海交警攔下開罰。除了可以在機場內騎行之外,部分地鐵站僅允許將行李箱帶入車站,但禁止在站內騎行。根據《央廣網》報導,中國交通警察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滑輪鞋斗滑行工具,而電動行李箱亦屬於此類滑行工具。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觸犯上述法條者將處以警告或者人民幣5元(約新台幣23元)以上、50元(約新台幣230元)以下罰款。此外,據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說法,此項商品應該屬於「個人行動器具」,換言之,能否騎上道路交由各縣市自行決定,而全台目前尚未有縣市開放上路,因此民眾若是騎上道路、騎樓,就可能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條之1規定,處行為人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而且不只電動行李箱,街頭常見的電動滑板車、電動獨輪車、電動平衡車也通通適用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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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衰扣牌!給客人聽聲浪「他酒駕騎走」 200公尺外被警攔查GG了
馬來西亞48歲退休工程師史蒂芬蕭(Stephen Siaw)4月來台旅遊時,到台中某知名居酒屋用餐,席間跟老闆暢談摩托車話題,老闆更大方展示愛車390Duke,未料史蒂芬蕭疑似在酒意驅使下,沒戴安全帽騎走黃牌重機,且只騎200公尺就被警察攔下,慘害老闆愛車被扣牌2年。據悉,史帝芬蕭4月11日到台中自助旅遊的首晚,在勤美商圈1間著名居酒屋用餐,席間得知老闆也喜歡MotoGP(世界摩托車錦標賽),兩人便熱烈暢談摩托車話題,老闆甚至讓史蒂芬蕭聆聽奧地利廠牌KTM的390 Duke的排氣管聲浪。員警攔查沒戴安全帽的史蒂芬蕭。(圖/警方提供)但早已喝下數罐啤酒的史蒂芬蕭,突然跨上要價新台幣31萬元(2024年版印度產地價新台幣12萬元)、以狂暴性格著稱的單缸390 Duke,並在沒戴安全帽情況下奔向勤美商圈綠園道。史帝芬蕭還來不及體會「浪漫Duke」的魅力,就在200公尺外被巡邏員警攔下,員警對散翻濃濃酒味的史蒂芬蕭酒測後,發現其酒測值高達0.68mg/l,當場依公共危險罪辦理;居酒屋老闆的390 Duke也因此被扣牌2年。酒醉誤事的史蒂芬蕭5月11日經簡易判決判處3個月有其徒刑,得易科罰金並以1日1000元計算,史蒂芬蕭繳清總計新台幣9萬元的罰金後,已出境離開台灣。◎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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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毒陽性!汐止毒蟲遇圍捕口吐白沫身亡 警「壓制變CPR」畫面曝光
新北市汐止區20日晚間發生命案,52歲李姓男子因毒品案而遭通緝,開車行經新台五路時被員警攔停,李男假意配合卻加速逃逸,最終遭員警攔下,警方蜂擁而上將他壓制在地,李男卻突然口吐白沫,現場員警連忙緊急施作CPR,但送醫後宣告不治,經尿液檢驗,李男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確切死因則仍須釐清。據了解,李男有多項毒品、傷害和毀損前科,而他17日因毒品案未出庭,遭基隆地檢署發布通緝,警方20日晚間在新台五路執行攔檢勤務時將他攔下,李男卻假意配合,接著就開車逃逸。警匪雙方一路追緝,李男最終在中正路、禮門街口,撞上路邊的計程車後停下,當時李男還精神奕奕,下車後試圖逃跑卻遭警方包圍,面對員警壓制還大喊「痛啦」。但員警要將他上銬時,李男卻突然口吐白沫、失去意識,員警見狀連忙實施CPR搶救,並將他送往內湖三軍總醫院,經救治後仍宣告不治,而警方在李男車上沒有發現違禁品,尿液檢驗後則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而案發當時共有11名警力在場,勘驗密錄氣後確認員警有使用警棍打李男手腳,汐止警分局表示,員警為防止李嫌逃逸,於是以警棍攻擊李嫌小腿,並未對李嫌頭部及其他身體重要部位施以强制力,待支援警力抵達後方完成逮捕上銬程序,員警隨即發現李嫌口吐白沫、疑似身體不適,遂立即對其實施CPR,並送往三軍總醫院內湖院區急救,於同日晚間10時許宣告不治,將報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相驗以釐清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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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揮舞長鋸駕車逃逸 高雄警「連開3槍」成功逮捕
高雄市左營區於17日晚間驚傳槍響,警方於晚間8點44分接獲通報,指稱一名男性駕駛手持長鋸在路口揮舞,警方後續派遣快打警力到場,未料該名男子直接對著員警揮舞長鋸,警方在喝斥未果後,對著該名駕駛連開3槍,但還是遭該名男子成功逃逸。後續警方於曾子路段成功逮捕該名男子。根據媒體報導指出,警方表示,遭到逮捕的是41歲何姓男子,警方在接獲通報後,於17日晚間21點左右在博四路附近攔下何男,而何男竟拿出53公分長的長鋸對警方揮舞,警方在數次喝斥警告未果後,便對何男連開三槍,但最後何男還是駕車逃逸成功,甚至在逃逸過程中衝撞警車。後續警方於22點左右,成功在曾子路段逮捕到何男,並且在其座車內找出長鋸、毒品吸食器等物,何男也因左手臂上的槍傷,被警方戒護送醫救治。後續警方依妨害公務、毒品防制條例等罪嫌,將何男移送橋檢偵辦。警方逮捕何男過程。(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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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欠150萬簽完本票搞失聯 遭5煞擄走痛毆3小時
康姓男子因賭博欠債,向32歲楊姓友人借款150萬元並簽下本票300萬,13日晚間與客戶前來板橋區前東路酒吧,巧遇楊男等5人,隨即遭強押上車,被帶往新莊區大樓內限制人身自由,期間打電話向友人求救籌錢。警方循線逮捕楊男等人,警詢後依法送辦。14日凌晨0時,板橋警分局接獲報案,康母稱27歲兒子在板橋區館前東路遭人擄走帶上車,警方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鷹眼小組追查,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發現被害人遭5人強拉至樓下,攔下計程車後,將被害人帶走。警方指出,康男因賭博欠下債務,向楊姓友人借款150萬元,簽下本票300萬,隨即避不見面。13日晚間,康男在館前東路酒吧喝酒,巧遇楊男,隨即被帶往新莊區大樓內,除被限制人身自由外,還被眾人拳打腳踢,只能打電話向友人求救,如果無交付金錢將無法離開。康男在館前東路酒吧喝酒,巧遇楊男,隨即被帶往新莊區大樓內,除被限制人身自由外,還被眾人拳打腳踢。(圖/板橋警分局提供)康母在家中接獲兒子張姓友人電話告知,稱兒子被債主擄走並要求還債,心急如焚,透過友人至板橋警分局報案。警方調閱計程車行車沿線監視器畫面,發現嫌犯5人於新莊區下車,並帶康男進入1棟大樓內。大批警員於現場埋伏,見機不可失執行攻堅。大批警員於現場埋伏,見機不可失執行攻堅。(圖/板橋警分局提供)14日凌晨3時,警方當場逮捕楊男等5人,查扣行動電話5支,並救出康男。警詢後,楊男5人被依妨害自由及恐嚇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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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酒後遭管束!莽男竟騎車裝汽油重回派出所欲點火 遭警上銬送辦
北市大同分局6日獲報,捷運中山站有一名男子疑似酒醉在車廂裡不斷無故對乘客大聲咆哮,警方到場後儘管不斷對男子勸說,但男子情緒仍相當激動,警方見狀只好將男子帶回管束;孰料男子離開派出所後,疑似心生不滿,竟持裝有汽油的寶特瓶重回派出所,意圖潑灑點火,所幸即時被員警發現而未釀成大禍。初步了解,年約50歲的鄭姓男子6日酒後搭乘捷運,卻不斷無故在車廂內對著乘客咆哮,警方到場勸說後,鄭男情緒仍無法平靜,不斷大聲咆哮,最終遭警方當場壓制帶回管束。事後,鄭男的家人獲報後也前往派出所,將鄭男領回休息,孰料鄭男返家後竟再騎著機車、帶著一瓶裝有汽油的寶特瓶重新回到派出所內,意圖潑灑點火,所幸被員警即時發現攔下,並未造成大禍,同時在鄭男身上查獲打火機。警方後續除告發鄭男酒駕外,也同時依公共危險罪與妨礙公務罪現行犯將其逮捕偵辦。警方呼籲,飲酒應衡量自身體力,並主動聯絡親友護送返家,提供必要協助。若因酒醉失控而觸犯不法,仍應自行承擔相關民事或刑事責任。